附件 99.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知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陈述,并明确表示不对因或依赖本通知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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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1055)
特别秘书长的第二次通知
A股股东特别大会
H股股东之股东大会
兹提述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A股股东类别会议的通知(“A股类别会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H股股东类别会议的通知(“H股类别会议”)以及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8月3日(星期四)举行。除另有说明外,本通告所使用的大写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6月19日的通函所界定的词汇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未达到截至2023年7月14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本公司特此向股东再次公告:
| (1) | 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8月3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七信路68号南航大厦33楼3301会议室举行; |
| (2) | A股类别股东大会将于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结束后立即举行;及 |
| (3) | H股类别股东大会将在A股类别股东大会结束或其任何休会后立即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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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会议的目的如下:
临时股东大会
作为普通决议
审议并酌情通过以下决议,作为普通决议:
| 1. | 本公司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之条件获满足之决议。 |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决议。 |
| 3. | 关于前次筹资活动收益使用情况报告的决议。 |
| 4. | 关于向特定主体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相关措施的决议。 |
作为特别决议
审议并酌情通过以下决议,作为特别决议:
| 5. | 关于公司向特定实体发行股票计划的论证和分析报告的决议。 |
| 6.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主体发行A股的议案的决议: |
| 6.01 | 拟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6.02 | 发行方式和期限; |
| 6.03 | 订阅者和订阅方法; |
| 6.04 | 价格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方法; |
| 6.05 | 拟发行的股票数量; |
| 6.06 | 锁定期; |
| 6.07 | 募集的收益和收益的使用; |
| 6.08 | 上市地点; |
| 6.09 | A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向特定主体分配的安排; |
| 6.10 | 本决议关于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的有效期。 |
| 7. | 关于公司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股票的初步建议的决议。 |
| 8. | 有关本公司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所涉关连交易的决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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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有关本公司向特定实体发行H股所涉关连交易的决议案。 |
| 10. | 本公司与特定实体订立的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股份之有条件认购协议之决议。 |
| 11. | 本公司与特定实体订立的有关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实体发行H股之H股之有条件认购协议之决议。 |
| 12. | 关于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向特定实体发行股份完成后修订《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决议。 |
| 13. | 有关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获股东大会授权全权处理与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及向特定实体发行H股有关的一切事宜的决议。 |
作为普通决议
审议并酌情通过以下决议,作为一项普通决议:
| 14.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决议: |
| 14.01 | 关于选举Pansy Catilina Chiu King Ho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决议。 |
(第14.00号决议的所有次级决议将使用“累积投票”。)
A股股东会议
作为特别决议
审议并酌情通过以下决议,作为特别决议:
| 1.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主体发行A股的议案的决议: |
| 1.01 | 拟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1.02 | 发行方式和期限; |
| 1.03 | 订阅者和订阅方法; |
| 1.04 | 价格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方法; |
| 1.05 | 拟发行的股票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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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 | 锁定期; |
| 1.07 | 募集的收益和收益的使用; |
| 1.08 | 上市地点; |
| 1.09 | A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向特定主体分配的安排; |
| 1.10 | 本决议关于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的有效期。 |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股票的初步建议的决议。 |
| 3. | 有关本公司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所涉关连交易的决议案。 |
| 4. | 本公司与特定实体订立的有关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之有条件认购协议之决议。 |
H股持有人会议
作为特别决议
审议并酌情通过以下决议,作为特别决议:
| 1.00 | 关于公司向特定主体发行A股的议案的决议: |
| 1.01 | 拟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1.02 | 发行方式和期限; |
| 1.03 | 订阅者和订阅方法; |
| 1.04 | 价格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方法; |
| 1.05 | 拟发行的股票数量; |
| 1.06 | 锁定期; |
| 1.07 | 募集的收益和收益的使用; |
| 1.08 | 上市地点; |
| 1.09 | A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向特定主体分配的安排; |
| 1.10 | 本决议关于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的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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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股票的初步建议的决议。 |
| 3. | 有关本公司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所涉关连交易的决议案。 |
| 4. | 本公司与特定实体订立的有关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实体发行A股之有条件认购协议之决议。 |
| 根据委员会的命令 |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en Wei华和刘巍 |
| 联席公司秘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
2023年7月19日
于本通知日期,董事包括马旭伦、韩文胜及罗来军为执行董事,顾慧忠、郭为及蔡洪平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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