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1
PS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协议
本董事协议(本“协议”)由开曼群岛获豁免公司P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公司”)与[ ● ](“董事”)自[ ● ]起订立及订立。
| i. | 服务 |
A.董事会。该董事获委任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的董事,自该特定业务合并协议(日期为2023年12月27日并经公司、AIB Acquisition收购公司及其其他各方(“生效日期”)不时修订和/或重述)(经修订和/或重述)的交易完成时起生效,直至(i)生效日期后一年或(ii)根据本协议第V.B节终止本协议之日(该等较早日期为“到期日”)中较早者为止。董事会由董事及根据当时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提名及选出的其他成员组成。
B.董事服务。根据本协议,董事对公司的服务应包括根据适用法律和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备忘录和章程在董事会任职,以及董事会可能决定的其他委员会职务(“董事服务”)。
| ii. | Compensation |
A.费用报销。公司须向处长偿还与处长所提供的处长服务有关的一切合理差旅及其他自付费用。
B.对董事的补偿。董事应根据本协议中的附件 A从公司获得补偿。
C.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公司应维持一份惯常的董事和高级人员责任保险单,以向董事投保因与董事服务有关的诉讼或其他法律诉讼而招致的任何损失。
| iii. | 董事的职责 |
A.受托责任。董事履行管理职责,对公司负有受托责任。董事在采取行动前应注意并告知自己有关某项决定的所有重大事实。此外,董事的行动应完全出于公司的最佳利益。
B.保密性。在本协议的期限内,以及在到期日后的一(1)年期间,董事应严格保密其已从公司获得或将从公司获得的、公司指定为“机密”的或本质上属于机密的、与公司业务、运营、财产、资产、服务、状况(财务或其他)、负债、员工关系、客户(包括客户使用统计数据)、供应商、前景、技术或商业秘密有关的所有信息,除非该等信息(i)属于公共领域,并非由于董事的作为或不作为,(ii)须由法律或法院或其他政府机构的有效命令披露,或(iii)由董事在其与公司及其联属公司的关系之外独立获悉(“机密资料”)。
C.不披露和不使用义务。董事将仅为公司的利益而使用机密资料执行董事服务。董事对所有机密信息的处理与董事对自己的机密信息的处理同等谨慎,董事将尽最大努力保护机密信息。除本协议具体允许的情况外,董事不会将机密信息用于其自身利益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的利益。董事将立即就任何由他/她或通过他/她或他/她知悉的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机密信息向公司发出通知。董事同意协助公司补救任何该等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机密资料的情况。
D.归还公司财产。公司向董事提供的所有资料,不论由公司交付予董事,或由董事在根据本协议执行董事服务时作出(「公司财产」),均为公司的唯一及专属财产。董事同意应公司的要求,随时将公司财产的正本及任何副本迅速交付公司。在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时,董事同意迅速向公司交付或销毁公司财产的正本和任何副本,由公司选择。董事同意以书面证明董事已如此退回或销毁所有该等公司财产。
| iv. | 董事盟约 |
A.没有利益冲突。在本协议期限内,董事不得受雇于、拥有、管理、控制或参与与公司具有竞争性的任何商业实体的所有权、管理、运营或控制,或以其他方式承担与本协议条款不一致的任何义务,但董事可以继续董事当前的从属关系或与附件附件 B中描述的一个或多个实体(所有这些实体统称为“当前关联”)的其他当前关系。本协议受有关董事与当前关联公司关系的现行条款和协议的约束,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无意或将被解释为禁止或限制董事对当前关联公司的任何义务。董事声明,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与董事对当前关联公司的义务相冲突。经营实体只有在从事与公司业务实质相似的业务时,并在其范围内,才应被视为就本第四条而言“与公司具有竞争性”。如董事承担任何可能构成本条第IV.A条所禁止的利益冲突的职责、投资或其他义务,则董事须事先通知董事会。如果董事会决定这类提议的新义务会产生本协议禁止的实际利益冲突,而董事仍承担新义务,则董事会有权将董事从董事会中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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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干涉业务。在本协议的期限内,以及在到期日后的一(1)年期间内,董事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业务。以举例而非限于方式,董事同意不招揽或诱使公司的任何雇员、独立承建商、客户、供应商或业务伙伴终止或破坏其与公司的雇佣、合约或其他关系。
| v. | 任期和终止 |
A.任期。本协议自上述第I.A节规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并将持续至到期日(“期限”)。
B.终止。任何一方可在提前三十(30)天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随时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可能约定的较短期限。
C.生存。第III条和第IV条所载的权利和义务将在本协议的任何终止或到期后继续有效。
| vi. | 杂项 |
A.分配。除本协议明确许可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转授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法定代表人、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
B.不放弃。任何一方未能坚持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条款,不应被视为放弃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也不应被视为未来或继续放弃相同条款。
C.通知。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应按如下方式送达,并视同所示发出通知:(i)亲自送达时以专人送达;(ii)经书面验证收到后以隔夜快递送达;(iii)经确认收到电子传送后以传真传送;或(iv)经认证或挂号邮件送达,经验证收到后按要求退回收据。通知应发送至本协议签字页所列地址或任何一方可能以书面指明的其他地址。
D.管辖法律。本协定应在所有方面受开曼群岛法律管辖,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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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可切除性。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法院认定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其余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到影响或损害。
F.全部协议。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此前或同期就该标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本协议的条款将适用于董事为公司提供的所有董事服务。
G.修正案。本协议只能通过公司与董事签署的协议进行修改、修改或变更。此处包含的条款不得通过任何交易过程或实践进行更改、补充或解释。
H.对口单位。本协议可由两个对应方签署,每个对应方应视为正本,但所有这些共同构成同一文书。
【本页剩余部分有意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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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双方自上述首次写入之日起已签署本协议。
| 公司: | ||
| 地址: | PS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
| 10楼1002单元 | ||
| 中茵恒星 | ||
| 葵2至16号中心 | 签名: | |
| 丰新月葵区 | ||
| 中,新 | 姓名: | |
| 界鸿 | 职位: | 董事 |
| 孔 | ||
| 导演: | [●] | |
| 地址: | 签名: | |
【Pubco董事协议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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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A
对董事的补偿
补偿为每年20,000美元现金,自生效日期起生效,并由公司每年支付。董事任期不足一年的,相应按比例分配薪酬。
有关补偿将会根据公司不时的章程文件进行检讨,并可按其所厘定作出修订。
6
展品b
董事目前的附属公司
| 实体 | 当前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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