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1
经修订及重述
成立法团证明书
的
VIZIO Holding Corp.
1.名字。公司名称为VIZIO Holding公司。
2.注册办事处及代理。公司在特拉华州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o The Corporation Trust Company,Corporation Trust Center,1209 Orange Street,Wilmington,New Castle County,Delaware 19801。其在该地址办理手续送达的注册代理人名称为公司信托公司。
3.目的。公司的宗旨是从事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DGCL”)可能组织公司的任何合法行为或活动。公司拥有进行、促进或实现这些行为或活动所必需或便利的一切权力。
4.股本。公司有权发行的股票总数为5,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普通股”)。
5.董事会。除非公司附例规定,否则董事选举无须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任何董事可随时因有权投票的已发行普通股过半数持有人在为此目的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或根据DGCL第228条有权投票的已发行普通股过半数持有人的同意而被免职,无论是否有因由。
6.修订附例。为促进而非限制法律赋予董事会的权力,董事会有权不时订立、采纳、更改、修订或废除公司的附例,但有权就其投票的股东有权更改、修订及废除董事会订立的附例或以其他方式作出的附例。
7.责任限制;赔偿。
(a)责任限制。公司董事的个人法律责任现予消除,并在DGCL第102(b)(7)条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予以消除,因为该等法律责任可不时修订及补充。
(b)赔偿和垫付。公司须在DGCL第145条的条文所容许的最大限度内(视乎该等条文不时修订及补充而定),因在本经修订及重列的法团注册证明书(「生效时间」)提交后,被覆盖人,或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受保人,是或曾经是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或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职员期间,应公司的要求担任或正在担任另一公司或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企业或非营利实体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包括与雇员福利计划有关的服务,以对抗受保人遭受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尽管有前一句话,
除附例另有规定外,公司须就有关获覆盖人士展开的法律程序(或其部分)向获覆盖人士作出弥偿及垫付开支,惟须有关获覆盖人士展开的法律程序(或其部分)于生效时间当日或之后获委员会在特定情况下授权。本条例所规定的赔偿,不应被视为不包括根据任何附例、协议、股东或无私董事的投票或其他方式可能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包括以官方身份采取的行动和在任职期间以其他身份采取的行动,并应继续适用于已不再是公司高级人员或董事的涵盖人员,并应对每一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和管理人有利。
(c)废除或修改第7条。公司股东对第7条的任何废除或修改,不会对公司董事因在废除或修改时间之前发生的事实或事件而产生的法律责任限制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