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6年5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42016
新概念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人姓名)
海景中心10楼
海埠路139-141号
观塘
香港九龙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提交或将根据封面表格20-F或表格40-F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将事项提交给证券持有人投票。
2026年5月8日,Neo-Concept International Group Holdings Ltd(“公司”)于下午3时正(香港时间及日期)在香港九龙观塘海汶道139-141号海景中心10楼举行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在临时股东大会的记录日期2026年4月15日(“记录日期”),有18,314,018股A类普通股和600,000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和流通并有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2,887,230股A类普通股各有一票表决权,600,000股B类普通股各有三十票表决权,共代表20,887,230票,代表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构成法定人数。公司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一项经股东批准的事项采取行动,自该日期及时间起生效,该日期及时间须由公司董事会厘定,而该日期及时间无论如何不得迟于2026年6月30日(「生效日期」):
| (a) | 公司股本中每三(3)至每四百(400)股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即每股面值0.0003125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每股面值0.0003125美元的B类普通股)(“范围”),并在不迟于生效日期之前,将确切比率设定在公司董事会酌情决定的范围内的特定数字(“合并比率”),合并为一(1)股(简称“合并份额(s)“),而该等合并股份应享有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股份合并”),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迟于生效日期之前全权决定合并比例; |
| (b) | 所有零碎合并股份将不会发行予本公司股东,而本公司获授权在适用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允许的范围内,对股份合并产生的任何零碎股份进行四舍五入,以便每名股东将有权收取一股合并股份,以代替股份合并产生的任何零碎股份; |
| (c) | 本公司董事会现获全权决定本决议不生效的生效日期; |
| (d) | 本公司每名董事(以下简称“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董事")获授权,并在此获授权、批准及指示,代表公司签立该董事认为必要、适当或可取的进一步文件及采取该董事认为必要、适当或可取的进一步行动,以实现本决议的意图和宗旨,包括但不限于注销任何旧的股份证书及发行及签立代表公司合并股份的任何新的股份证书,并批准该董事已就本决议采取的任何及所有行动(包括其事先签立及交付该董事的任何文件),所有方面的批准、确认和采纳;和 |
| (e) | 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提供者应并在此获指示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所有此类文件,以实施和实施本文件批准的事项。 |
表决结果如下:
| 为 (票) |
反对 (票) |
弃权 (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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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733,589 | 153,180 | 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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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新概念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 日期:2026年5月8日 | 签名: | /s/EVA Yuk尹萧 |
| 姓名: | EVA Yuk尹萧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董事会主席兼董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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