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0
2026年4月23日
Audrey Boone Tillman,esq。
执行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Re:S-3表格之美国家庭人寿保险公司注册声明
女士们先生们:
我是佐治亚州公司美国家庭人寿保险公司(“公司”)的执行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因此就公司将于本协议日期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表格S-3上的货架登记声明(“登记声明”)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登记声明涉及其中确定的出售股东登记公司普通股总数51,636,945股(“股份”),每股面值0.10美元。该公司是根据美国家庭人寿保险公司、日本Post Holdings株式会社、J & A Alliance Holdings Corporation(仅以J & A Alliance Trust受托人身份)和General Incorporated Association J & A Alliance(“股东协议”)于2019年2月28日签订的股东协议(“股东协议”)提交登记声明。
本意见是根据《证券法》S-K条例第601(b)(5)项的要求提出的。
就本意见而言,本人或本人监督下的律师已审查并依赖我们认为与本意见有关的必要或适当的文件、公司记录和其他文书的原件或副本,并经证明或以其他方式标识令本人满意,其中包括:
(a)注册声明;
(b)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c)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及
(d)股东协议的签立副本。
本人或本人监督下的代理律师也审查了公司的此类记录、公职人员的协议和证书、公司高级职员或其他代表及其他人的证书,以及我们认为必要或适当的其他文件、证书和记录的原件或副本,这些文件、证书和记录是我们认为必要或适当的,可作为本文所载意见的基础。
在我们的审查中,本人或本人所监督的代理律师承担了所有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所有签字(包括背书)的真实性、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作为认证、符合、照相、电子或传真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原件的符合性以及此类文件原件的真实性。本人或本人监管下的律师进一步假设,公司已遵守并将遵守与注册声明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佐治亚州以外司法管辖区适用法律的所有方面。在进行我们对已执行文件的审查时,我们假定除公司以外的有关各方有权订立和履行其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还承担了所有必要行动(公司或其他行动)的适当授权,并由这些各方执行和交付这些文件,并且这些文件构成这些各方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我获准在佐治亚州担任律师,除(i)佐治亚州法律和(ii)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法律外,我不对本文具体提及的范围内的任何法律发表任何意见。本文所表达的意见基于在本协议发布之日生效的法律,哪些法律可能会发生变更并可能具有追溯效力。
基于并受制于上述情况,本人认为股份有效发行、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
本人特此同意将本意见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委员会。我也特此同意在注册声明中“法律事项”标题下对我的提及。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并不因此承认我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一般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类别。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本意见自本协议之日起发表。本人不承诺就本协议所述或假定的事实的任何后续变化或适用法律的任何后续变化通知贵方。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 /s/Audrey Boone Tillman | |
| Audrey Boone Tillman,esq。 | |
| 执行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
美国哥伦布家庭人寿保险公司(Aflac)
环球总部| Wynnton Rd. 1932 |乔治亚州哥伦布市31999
电话-706.596.3793 | atillman@afla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