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表32.2
根据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Lonestar Resources US Inc. (简称“公司” )于2020年6月30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关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10-Q表的季度报告( “报告” ) ,我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906通过的美国法典第18篇第1350节,证明: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2)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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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4日 |
Jason N. Wer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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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N. Werth 首席会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