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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99.1 2 ea026197801ex99-1 _ kamada.htm 将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代理声明

附件 99.1

 

Kamada Ltd.
2 Holzman街
魏茨曼科学园
邮政信箱4081
Rehovot 7670402,以色列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尊敬的股东:

 

我们诚挚邀请您参加将于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4:00(以色列时间)在我们位于以色列雷霍沃特魏茨曼科学园Holzman Street 2的办公室举行的Kamada Ltd.(“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会议用途如下:

 

(1) 重选七名董事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直至我们的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直至他们各自的继任者由公司股东正式选出为止。

 

(2) 批准向本公司首席执行官Amir London先生授予期权。

 

(3) 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的行政人员及董事薪酬政策。

 

(4) 批准对我们公司章程的某些修订,包括允许根据1968年以色列证券法和1988年以色列经济竞争法对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进行赔偿和保险。

 

(5) 在建议4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批准对公司向每位董事和高级职员发出的豁免和赔偿承诺函的修订,以在1968年以色列证券法和1988年以色列经济竞争法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提供赔偿和保险。

 

(6) 批准和批准重新任命安永全球的成员Kost Forer Gabbay & Kasierer为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独立注册会计师,并在此额外期间直至我们的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

 

除了对上述提案进行审议和投票之外,我们管理层的代表将出席会议,与股东一起审查和讨论我们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

 

我们的董事会建议对提案1中列出的每一位董事提名人以及所附委托书中描述的其他提案进行投票“支持”重选。

 

于2025年10月30日(“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收到会议通知并在会上投票。如果您通过在记录日期营业结束时为在册股东的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普通股,或在该日期出现在证券存管机构的参与者名单中,并且如果您在该日期通过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TASE”)持有您的股票,您也有权在会议上投票。诚邀全体股东亲自出席会议,但只有截至登记日的股东才有权在会议上投票。

 

如果您是在册股东,您可以通过邮寄代理投票或亲自出席会议投票。如果通过代理投票,我们通常无法将您的投票计入在会议上投票的普通股的统计中,除非您的代理至少在会议指定时间前48小时被我们的转让代理人或在我们在以色列的注册办事处收到。如果你出席会议,你可以撤销你的代理(如果之前提交)并亲自投票。如果您是以您的经纪人、银行、受托人或代名人的名义登记的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并且您希望亲自在会议上投票,您必须首先从您的经纪人、银行、受托人或持有您股份的代名人处获得“法定代理人”,给予您在会议上投票的权利。代理声明和随附的代理卡上都提供了详细的代理投票说明。

 

1

 

 

如果您是以TASE成员的名义登记的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并希望通过代理或亲自出席会议进行投票,您必须根据以色列公司法5759-1999(“公司法”)和2000年以色列公司条例(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份所有权证明)向我们提供所有权证明。此类认证可以在TASE成员的办公室获得,也可以通过邮寄(以支付邮寄费用为准)发送给股东,由股东选择,前提是股东的请求是针对特定证券账户提交的。通过TASE成员持股的股东也可以在会议确定的时间前六小时通过以色列证券管理局(“ISA”)的电子投票系统进行电子投票。你应该会从你持股的TASE会员那里收到关于电子投票的指示。

 

两名或两名以上股东出席(亲自出席、通过代理人出席或通过ISA的电子投票系统出席),合计持有或代表我们公司至少25%的投票权,将构成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将不审议或决定任何事项,除非在指定召开会议的时间起半小时内达到必要的法定人数。自指定召开会议的时间起半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的,会议将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休会至下一周的同一天。出席(亲自或通过代理人或通过ISA电子投票系统)的任何股东人数将构成续会的法定人数。如原定日期和时间未达到法定人数且不再向股东发出续会通知,本通知将作为该续会通知。

 

根据《公司法》第66(b)节提交包含提案的请求的最后日期是2025年11月6日。股东可通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网站www.sec.gov或通过ISA的电子归档系统http://www.magna.isa.gov.il或TASE网站http://maya.tase.co.il,也可在事先通知后并在正常营业时间(以色列雷霍沃特魏茨曼科学园Holzman Street 2号;电话:+ 972-8-9406472)在我们的办公室查看委托书中提议的决议的完整版本以及随附的代理卡,直至会议日期。我们公司的代表是我们的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Nir Livneh先生和我们的法律顾问Moshe Hazan先生(2 Holzman Street,Weizmann Science Park,Rehovot,Israel;电话:+ 972-733-321705)。

 

  真诚的,
   
  /s/Lilach Asher-Topilsky
  Lilach Asher-Topilsky
  董事会主席

 

2025年10月23日

 

2

 

 

Kamada Ltd.
2 Holzman街
魏茨曼科学园
邮政信箱4081
Rehovot 7670402,以色列

 

代理声明

 

年度股东大会

 

本委托书是根据随附的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代表Kamada Ltd.(“我们”、“我们”、“我们的”或“公司”)的董事会征集代理以在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上投票,并在会议的任何休会期间提供的。会议将于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下午4:00(以色列时间)在我们位于以色列雷霍沃特魏茨曼科学园Holzman Street 2号的办公室举行。

 

股东周年大会的宗旨

 

在会议上,股东将被要求考虑并投票表决以下事项:(1)重选七名董事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直至我们的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其继任者由公司股东正式选出为止;(2)批准向我们的首席执行官Amir London先生授予期权;(3)批准通过经修订和重述的执行官和董事薪酬政策;(4)批准对我们的公司章程的某些修订,包括允许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以色列证券法5728-1968(“证券法”)和以色列经济竞争法5748-1988(“竞争法”)进行赔偿和保险;(5)在提案4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批准公司向每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的豁免和赔偿承诺函的修订,以在证券法和竞争法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提供赔偿和保险;以及(6)批准和批准重新任命Kost Forer Gabbay & Kasierer,安永全球的成员,作为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独立注册会计师,并在此额外期间直至我们的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除了对上述提案进行审议和投票外,我们管理层的代表将出席会议,与股东一起审查和讨论我们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

 

我们不知道将在会议之前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如有任何其他事项适当地提交会议,指定为代理人的人员拟根据董事会的判断和建议对该等事项进行表决。

 

董事会的建议

 

我们的董事会建议对提案1中所列的每一位董事提名人以及本委托书中所列的每一项其他提案进行投票选举。

 

谁能投票

 

如果您是截至2025年10月30日(“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我们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您有权获得会议通知,并有权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在会议上投票。如果您通过在记录日期营业结束时是我们的记录股东之一的银行、经纪人或其他代名人持有普通股,或在该日期出现在证券存管机构的参与者名单中,并且如果您在该日期通过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TASE”)持有您的股份,您也有权获得会议通知并在会议上投票。见下文“你如何投票。”

 

你怎么能投票

 

在纳斯达克交易的股票

 

o 亲自投票.如果您的股份直接以您的名义在我们的转让代理人Equiniti Trust Company LLC登记,或在我们的股东名册中登记(即您是“登记股东”),您可以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投票。如果您是以您的经纪人、银行、受托人或代名人名义登记的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即您的股份以“街道名称”持有),您也被邀请出席会议;但是,要作为实益拥有人亲自在会议上投票,您必须首先从持有您股份的经纪人、银行、受托人或代名人处获得“法定代理人”,给予您在会议上投票的权利。

 

o 代理投票.您可以通过在随附的已付邮资信封中填写、签署和邮寄随附的代理卡的方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您的代理,或者,如果您的股票以“街道名称”持有,则可以遵循您的经纪人、银行受托人或代名人提供的投票指示。除非我们的转让代理人或至少在会议指定时间前48小时在我们在以色列的注册办事处收到您的代理,否则我们一般无法将您的投票纳入会议上投票的普通股的统计中。在收到所附表格中经适当签署并注明日期的代理后,其中指定为代理的人将根据其上所示股东的指示对由此代表的普通股进行投票,或者如果未发出指示或指示不符合代理卡上列出的期权,则该等股份将根据我们董事会的建议进行投票。

 

3

 

 

在TASE交易的股票

 

o 亲自或委托代理人投票.通过TASE成员持有股份的股东可通过填写、签署、注明日期并将代理人连同其身份证、护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的副本(视情况而定)邮寄至公司在以色列的办事处,亲自或通过随附的代理表格进行投票。通过TASE成员持有股份并拟亲自或通过代理人投票表决其股份的股东,必须向公司交付确认其在记录日期对公司股份所有权的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根据2000年《以色列公司条例》(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份所有权证明)的要求,必须由经认可的金融机构认证。一般来说,必须在会议指定时间至少48小时前在我们在以色列的注册办事处收到代理人(连同所有权证书),以将其包括在会议上投票的普通股统计中。

 

o 以电子方式投票。 通过TASE成员持股的股东可通过以色列证券管理局电子投票系统(“ISA”)最多六小时前确定的会议时间。你应该会从你持股的TASE会员那里收到关于电子投票的指示。

 

更改或撤销代理

 

如果您是记录在案的股东,您可以在行使授权之前的任何时间更改您的投票,方法是向我们的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秘书发送书面撤销通知,授予一名日期较晚的新的授权,或亲自出席会议并投票。出席会议不会导致您先前授予的代理被撤销,除非您特别要求。

 

如果你的股份以“街道名称”持有,你可以通过向你的经纪人、银行、受托人或代名人提交新的投票指示来改变你的投票,或者,如果你已经从你的经纪人、银行、受托人或代名人那里获得法定代理人,给予你对你的股份的投票权,你可以通过亲自出席会议和投票来改变你的投票。

 

如果您是以TASE成员的名义登记的股份的实益拥有人,您可以(i)通过亲自出席会议并投票,通过出示截至记录日期的有效所有权证书;(ii)通过在会议指定时间至少48小时前向公司在以色列的注册办事处交付一份较晚正式签署的委托书,连同截至记录日期的有效所有权证书,改变您的投票,或(iii)在不迟于会议设定的时间前六小时,遵循通过ISA电子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的相关指示。

 

法定人数

 

两名或两名以上股东(亲自、通过代理人或通过ISA的电子投票系统)出席会议,合计持有或代表公司至少25%的投票权,将构成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将不审议或决定任何事项,除非在指定召开会议的时间起半小时内达到必要的法定人数。自指定召开会议的时间起半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的,会议将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休会至下一周的同一天。出席(亲自、通过代理人或通过ISA电子投票系统)的任何股东人数,将构成续会的法定人数。如原定日期和时间未达到法定人数且不再向股东发出续会通知,则本通知将作为该续会通知。

 

4

 

 

弃权票和经纪人不投票将计入法定人数。当以街道名称持有客户股份的经纪人签署并提交此类股份的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为确定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他们被视为出席),但没有对此类特定提案进行投票的酌处权时,就会发生经纪人不投票的情况。未收到客户投票指示的券商,可以作为记录持有人,就“常规”事项而非“非常规”事项对此类股份进行投票。

 

未签名或未归还的代理人,包括银行、经纪人或其他记录持有人未归还的代理人,将不计入法定人数或投票目的。

 

通过提案所需的表决

 

每股普通股赋予持有人一票的权利。

 

需要出席会议的多数普通股股东亲自、通过代理人或通过ISA的电子投票系统投赞成票,有权就该事项进行投票和表决(不包括弃权),才能选举提案1中列出的每一位董事提名人,并批准其他提案。

 

此外,建议2(向首席执行官授予期权)和建议3(通过经修订和重述的薪酬政策)的批准,还需满足以下额外投票要求之一(“薪酬特别多数”):(i)非控股股东(在以色列公司法5759-1999(“公司法”)的含义内)和在提案中没有个人利益(在公司法的含义内)的股东所持有的多数股份,亲自出席,通过代理或通过ISA的电子投票系统,在会议上就该事项进行投票(不包括弃权),对该提案投了赞成票,或(ii)第(i)条提及的股东对该提案投反对票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我们未行使投票权的百分之二(2%)。

 

此外,提案4(修订我们的公司章程)和提案5(关于修订公司向董事及我们的控股股东Ishay Davidi先生发出的豁免和赔偿承诺函)的批准,还须满足以下额外投票要求之一:(i)在提案中没有个人利益(在公司法的含义内)的股东亲自出席、通过代理人出席或通过ISA的电子投票系统所持有的大多数股份,在会议上就该事项进行表决(不包括弃权),对该提案投了赞成票,或(ii)第(i)款所指股东对该提案投反对票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我们未行使表决权的百分之二(2%)。

 

根据公司法,对提案2、3、4和5(关于公司向Ishay Davidi先生发出的豁免和赔偿承诺函的修订)进行投票的每位股东都必须在会议上对提案进行投票之前告知我们,该股东在此类提案中是否具有“个人利益”;否则,就此类提案而言,一位股东的投票将不被计算在内。签署并交还代理卡的股东将被视为已确认该股东以及该股东的任何关联方在该等提案中不存在“个人利益”,除非该股东已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10:00(以色列时间)之前向公司送达书面通知,另有通知。任何此类书面通知必须通过挂号邮件发送至公司位于以色列雷霍沃特魏茨曼科学园2 Holzman Street的公司办公室;注意: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秘书。所有对此类提案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都必须通过ISA的电子投票系统表明,或者,如果在会议上亲自投票,则在会议上就该事项进行投票之前通知我们,该股东是否在此类提案中具有个人利益;否则,任何此类股东的投票将不计入此类提案的目的。

 

根据《公司法》,股东在公司的行为或交易中的“个人利益”(i)包括(a)股东的任何亲属(即股东的配偶、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或后代、股东的配偶的任何后代、兄弟姐妹或父母以及上述任何一方的配偶)的个人利益;(b)股东或股东的任何亲属(定义见上文)拥有至少5%的已发行股份或表决权的公司,担任董事或行政总裁或有权委任一名或多于一名董事或行政总裁;及(ii)排除仅因拥有股份而产生的个人利益。根据《公司法》,在一个人通过代理投票的情况下,“个人利益”包括代理持有人或授予代理的股东的个人利益,无论代理持有人是否拥有如何投票的自由裁量权。

 

5

 

 

在将任何特定提案的投票结果制成表格时,构成经纪人不投票和弃权的股份不被视为对该提案的投票。未签名或未归还的代理人,包括银行、经纪商或其他记录持有人未归还的代理人,将不计入投票目的。因此,对于通过银行或经纪人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来说,如果该股东希望其股份计入给定提案的投票结果,那么指示其银行或经纪人如何对其股份进行投票是很重要的。

 

征集代理人

 

代理将通过邮寄方式征集,也可由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亲自、通过电话或电子通讯方式征集。我们将承担向我们的股东征集代理的费用。我们将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关于向我们股票的受益所有人发送代理和代理材料的规定,补偿经纪行和其他托管人、被提名人和受托人的费用。

 

若干实益拥有人及管理层对证券的实益拥有权

 

下表列出截至2025年10月15日(除非下文另有说明)有关以下人士实益拥有权的若干资料:(i)我们已知的每名实益拥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5%以上的人士;(ii)我们的每名现任董事及董事提名人;及(iii)我们的所有现任董事及行政人员作为一个整体。

 

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百分比基于截至2025年10月15日已发行的57,681,590股普通股。实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确定的,一般包括与证券有关的投票权或投资权。受目前可行使或可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期权约束的普通股被视为已发行并由持有此类期权的人实益拥有,目的是计算该股东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出于计算持有期权的人的所有权百分比的目的,此类股份也被视为已发行。然而,为了计算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的所有权百分比,它们不被视为未偿还和实益拥有。

 

6

 

 

除下文脚注所述外,我们认为每个股东对表中显示为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拥有投票权和投资权。

 

    实益拥有的普通股  
姓名       百分比  
5%或更大股东            
FIMI基金(1)     22,084,287       38.29 %
凤凰控股有限公司。(2)     4,016,721       6.96 %
Leon Recanati(3)     3,474,437       6.02 %
董事                
Lilach Asher Topilsky(4)     41,500       *  
乌里·博策(5)     15,000       *  
Ishay Davidi(6)     22,125,787       38.33 %
Karnit Goldwasser(7)     41,500       *  
Lilach Payorski(8)     15,000       *  
Leon Recanati(3)     3,474,437       6.02 %
David Tsur(9)     649,429       1.13 %
Benjamin Dekel教授(10)     8,000       *  
Assaf Itshayek(11)     8,000       *  
董事和执行官作为一个整体(20人)(12)     27,208,278       46.12 %

 

 

* 不到我们普通股的1%。

 

(1) 完全基于且完全符合条件的是,2023年9月7日向SEC提交的附表13D的第3号修正案。根据声明,(a)(i)包括FIMI Opportunity Fund 6,L.P.直接拥有的4,421,909股普通股和FIMI Israel Opportunity Fund 6,Limited Partnership直接拥有的5,030,799股普通股(合“FIMI 6基金“)及(ii)FIMI 6基金所持有的9,452,708股普通股由FIMI 6 2016 Ltd.间接实益拥有(”FIMI 6”)担任FIMI 6基金的管理普通合伙人,以及或由控制FIMI 6的Ishay Davidi先生控制的公司Adiv Ltd.;(b)(i)包括FIMI Opportunity 7,L.P.直接拥有的4,911,158股普通股和FIMI Israel Opportunity Fund 7,Limited Partnership直接拥有的7,720,421股普通股(统称“FIMI 7基金“)及(ii)FIMI 7 Funds持有的12,631,579股普通股由FIMI 7 2016 Ltd.间接实益拥有(”FIMI 7")担任FIMI 7基金的管理普通合伙人,以及O.D.N Seven Investments Ltd.(一家由控制FIMI 7的Ishay Davidi先生控制的公司);及(c)FIMI 6基金和FIMI 7基金持有的22,084,287股普通股由Ishay Davidi先生间接实益拥有。本脚注中包含的信息不包括由Ishay Davidi先生直接持有的目前可行使或可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41,500股受期权约束的普通股。

 

(2) 仅基于重要股东根据日期为2025年10月8日的法律要求提交的季度报告,并参照其全部内容进行了限定。报告称,证券由报告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多个实体实益拥有,每个实体在不同的管理下运作,并就投票和投资决策行使独立判断。

 

(3) Recanati先生(i)直接持有631,145股普通股,(ii)通过Gov Financial Holdings Ltd.实益拥有1,455,457股普通股,通过Insight Capital Ltd.实益拥有1,346,335股普通股,两者均由Recanati先生全资拥有。此外,还包括以每股22.11新谢克尔(或6.71美元)的加权平均行权价购买Recanati先生直接持有的41,500股普通股的期权,这些股票目前可行使或可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到期日为2026年9月25日至2029年6月22日。不包括15,000股受未归属期权约束且不能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普通股。

 

7

 

 

(4) 受限于以每股22.11新谢克尔(或6.71美元)的行权价购买目前可行使或可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41,500股普通股的期权,该期权将于2026年9月25日至2029年6月22日期间到期。不包括15,000股受未归属期权约束且不能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普通股。

 

(5) 受制于购买15000股普通股的期权,这些普通股目前可行使或可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行使价为每股17.35新谢克尔(或5.27美元),于2029年6月22日到期。不包括15,000股受未归属期权约束且不能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普通股。

 

(6) 包括(i)通过FIMI 6基金和FIMI 7基金间接实益拥有的2208.4287万股普通股,以及(ii)由Ishay Davidi先生直接持有的目前可行使或可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41,500股普通股,加权平均行使价格为每股22.11新谢克尔(或6.72美元),将于2026年9月25日至2029年6月22日期间到期。不包括Ishay Davidi先生持有的15,000股普通股,但受未归属期权约束,且不得在该表格发布之日起60天内行使。

 

(7) 受制于以每股22.11新谢克尔(或6.72美元)的加权平均行权价购买目前可行使或可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41,500股普通股的期权,该期权将于2026年9月25日至2029年6月22日期间到期。不包括15,000股受未归属期权约束且不能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普通股。

 

(8) 受限于购买目前可行使或可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15,000股普通股的期权,行使价为每股19.36新谢克尔(或5.88美元),于2029年6月22日到期。不包括15,000股受未归属期权约束且不能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普通股。

 

(9) David Tsur先生直接持有607,929股普通股。此外,还包括以每股22.11新谢克尔(或6.72美元)的加权平均行权价购买Tsur先生直接持有的41,500股普通股的期权,这些股票目前可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或可行使,到期日为2026年9月25日至2029年6月22日。不包括15,000股受未归属期权约束且不能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普通股。

 

(10) 受制于购买8000股普通股的期权,这些普通股目前可行使或可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行使价为每股19.71新谢克尔(或5.98美元),于2030年3月7日到期。不包括8,000股受未归属期权约束且不能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普通股。

 

(11) 受制于购买8000股普通股的期权,这些普通股目前可行使或可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行使价为每股19.71新谢克尔(或5.98美元),于2030年3月7日到期。不包括8,000股受未归属期权约束且不能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普通股。

 

(12) 包括公司高管持有的109,140股普通股。此外,还包括以每股17.52新谢克尔(或5.48美元)的加权平均行权价购买目前可行使或可在表格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434,485股普通股的期权,到期日为2027年2月11日至2029年11月28日。有关董事实益所有权的某些信息,请参见脚注(1)-(11)。

 

执行干事的报酬

 

有关就2024年向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补偿的信息,包括我们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五名薪酬最高的公职人员(在《公司法》的含义内)所产生的补偿,请参阅“第6项。我们于2025年3月5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我们将其称为“2024年20-F表格”)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董事和执行官的薪酬——涵盖的高管的薪酬”。我们的2024表格20-F(“董事会惯例”)的项目6.C包含有关我们的董事会、其委员会和我们的公司治理实践的额外信息。我们鼓励您查看我们2024表格20-F的那些部分。

 

8

 

 

建议1
重新选举董事
(代理卡上的项目1)

 

背景

 

根据我们的《公司章程》,我们董事会的董事人数不少于五名,且不超过11名。我们的董事会目前由九名董事组成:Lilach Asher Topilsky夫人、Uri Botzer先生、Ishay Davidi先生、Karnit Goldwasser女士、TERM2女士、Lilach Payorski女士、Leon Recanati先生、TERM4先生和David Tsur先生,他们都在我们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被推选担任该职务,Benjamin Dekel教授和Assaf Itshayek先生则在我们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被推选为《公司法》所指的外部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我们的每一位董事(我们的外部董事除外)一般任职至其任命后的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除非该董事的任期提前届满,或根据《公司法》有一位董事被免职)。

 

我们的每一位现任董事(不包括我们的外部董事)都将在会议上竞选连任,任期至我们的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直到他或她的继任者当选并获得资格,但须遵守我们的公司章程和适用法律。我们的董事会已肯定地认定,Lilach Asher Topilsky夫人、Uri Botzer先生、Ishay Davidi先生、Karnit Goldwasser女士、TERM2女士、Lilach Payorski女士、Leon Recanati先生、TERM4先生、TERM4先生、David Tsur先生、Benjamin Dekel教授和Assaf Itshayek先生均为纳斯达克上市规则所定义的“独立董事”。据此,待上述董事提名人获得股东批准后,我们的董事会将由九名成员组成,所有成员均满足《纳斯达克上市规则》对独立性的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每一位董事提名人均向我们证明,其符合《公司法》关于选举公众公司董事的所有要求,具备必要的资格,并能够在考虑到我公司规模和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奉献足够的时间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的职责。

 

董事提名人

 

以下是根据我们的记录和每位被提名人提供给我们的信息,就每位董事提名人提供的履历信息。

 

Lilach Asher-Topilsky自2019年12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自2020年8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会主席,并担任我们的战略委员会成员(自2023年11月起担任战略委员会主席)。Asher Topilsky女士此前曾在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期间担任我们薪酬委员会的成员。自2019年12月以来,Asher Topilsky女士一直是以色列最大的私募股权基金集团FIMI Opportunity Funds的高级合伙人。Asher Topilsky女士目前担任Rimoni Industries Ltd.(TASE)、SOS Ltd. Elyakim Ben Ari Group Ltd.、Amal and Beyond Ltd.和Marom Dolphin Ltd.的董事会主席,并担任Amiad Water Systems Ltd.(AIM)、Ashot Ashkelon Industries Ltd.(TASE)和特拉维夫大学的董事。在加入FIMI之前,Asher Topilsky女士曾担任以色列领先的银行集团之一以色列贴现银行(TASE)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并在IDBNY BANKCORP担任主席,并在2014-2019年期间担任IDB Bank New York的董事。Asher Topilsky女士还在2014-2016年期间担任莫肯特尔银行的主席。在此之前,Asher Topilsky女士曾担任Bank Hapoalim(TASE)管理层成员,担任副首席执行官兼零售银行部门主管(2009-2013年)和战略与规划部门主管(2007-2009年)。此前,Asher Topilsky女士曾在波士顿咨询公司(BCG,Chicago 1997-1998)和Shaldor Strategy Consulting(Israel 1995-1996)担任战略顾问。Asher Topilsky女士拥有美国芝加哥西北大学家乐氏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7年),以及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的管理和经济学学士学位(Magna Cum Laude,1994年)。

 

Uri Botzer自2022年12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并担任我们的战略委员会成员。自2019年以来,Botzer先生一直是以色列最大的私募股权基金集团FIMI Opportunity Funds的合伙人。Botzer先生目前担任Marom Dolphin Ltd.的董事。在加入FIMI之前,Botzer先生曾担任Fischer(FBC & Co.)的律师。Botzer先生拥有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和法学学士学位。(法学学士),优等生,赫兹利亚Reichman大学。

 

9

 

 

Ishay Davidi自2019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成员。Davidi先生是创始人,自1996年以来一直担任以色列最大的私募股权基金集团FIMI Opportunity Funds的首席执行官。Davidi先生目前担任Polyram Plastic Industries Ltd.(TASE)、Ashot Ashkelon Industries Ltd.(TASE)和Bio-Lab Ltd.的董事会主席。Davidi先生还担任Bet Shemesh Engines Ltd.(TASE)、C. Mer Industries Ltd.(TASE)、PCB Technologies Ltd.(TASE)、Rekah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TASE)、SOS Ltd.、GreenStream Ltd.、Amiad Water Systems Ltd.(AIM)、Rimoni Industries Ltd.(TASE)、Elyakim Ben-Ari Group Ltd.和Amal and Beyond Ltd.的董事会主席。Davidi先生此前曾担任Infinya Ltd.(TASE)、Inrom、Retalix(此前在纳斯达克和TASE交易)和Tefron Ltd.(纽约证券交易所和TASE)的董事职务,并担任Gilat Satellite Networks Ltd.(纳斯达克和TASE)、Pharm Up Ltd(TASE)、Ham-Let Ltd.(TASE)、Ormat Industries Ltd.(此前在TASE交易)、Lipman Electronic Engineering Ltd.(纳斯达克和TASE)、Merhav Ceramic and Building Materials Center Ltd.(纳斯达克和TASE)、Orian C.M. Ltd.(TASE)、Ophir Optronics Ltd.、Overseas Commerce Ltd.(TASE)、Scope Metals Group Ltd.(TASE)、Tadir-Gan(Precision Produc在成立FIMI之前,从1993年到1996年,Davidi先生是以色列私人投资基金Tikvah Fund的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从1992年到1993年,Davidi先生担任Zer Science Industries Ltd.的首席执行官。Davidi先生拥有以色列Bar Ilan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工业工程学的荣誉理学学士学位。

 

Karnit Goldwasser自2019年12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并于2020年1月至2023年8月期间担任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的成员。Goldwasser女士担任多个机构和组织的独立顾问和环境工程师。Goldwasser女士是Delek San Recycling Ltd.的董事(自2016年12月起)。Goldwasser女士此前曾在ELA回收公司(2015 – 2021年9月)、Orian DB Schenker(2017 – 2020年)和政府拥有的环境服务公司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担任安全委员会主席(2010 – 2016年)和特拉维夫-雅法市议会成员,担任环境投资组合(2013 – 2016年)。Goldwasser女士还曾在几家特拉维夫-雅法市政公司担任董事:Dan市政卫生协会,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特拉维夫-雅法经济发展局;以及Ganei Yehoshua Co. Ltd。Goldwasser女士拥有环境工程理学学士学位,专注于化学、数学和环境工程,土木工程理学硕士学位,专攻水动力学和水资源,均来自以色列理工学院,以及IDC Herzliya劳德政府、外交和战略学院公共政策和行政管理硕士学位。Goldwasser女士还完成了特拉维夫大学管理学院LAHAV的董事课程。

 

Lilach Payorski自2021年12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并担任我们的审计委员会成员。Payorski女士于2021年12月至2023年10月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Payorski女士于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期间担任Delta Galil Industries(TASE:DELG)的集团首席财务官。在此之前,Payorski女士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担任Tyto Care Ltd.的首席财务官。在此之前,Payorski女士于2017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担任3D打印机和增材解决方案的开发商和制造商Stratasys Ltd.(NASDAQ:SSYS)的首席财务官。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Payorski女士在斯特塔西担任企业融资高级副总裁。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Payorski女士在Sierra半导体(NASDAQ:PMCS)担任财务主管,该公司从事半导体行业,随后被美高森美公司收购。在此之前,2005年3月至2009年12月,Payorski女士在一家证券公司Check Point Software Technologies Ltd.(纳斯达克股票代码:CHKP)担任合规总监。Payorski女士还曾在Wind River Systems(NASDAQ:WIND)担任公司控制人,该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随后于2003年6月至2005年3月被英特尔公司收购。在其职业生涯的早期,即1997年3月至2003年6月,Payorski女士曾在Ernst & Young LLP担任特许会计师,任职于以色列,后来任职于加利福尼亚州帕洛阿尔托。Payorski女士目前担任ODDITY Ltd.(NASDAQ:ODD)和Gauzy Ltd.(NASDAQ:GAUZ)审计委员会主席。Payorski女士还担任Scodix Ltd.(TASE:SCDX)审计委员会主席。Payorski女士拥有特拉维夫大学会计和经济学学士学位。Payorski女士还在特拉维夫大学管理学院LAHAV完成了董事会和高级公司官员课程。

 

Leon Recanati自2005年5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于2013年3月至2020年8月担任我们的董事会主席,并于2019年2月至2023年9月担任我们的薪酬委员会主席。Recanati先生目前担任MadaTech,国家科学技术和空间博物馆的主席,以纪念Daniel和Mathilde Recanati。Recanati先生还担任Evogene Ltd.的董事会成员,该公司是一家在TASE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计算生物和化学公司。Recanati先生还是以下私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GlenRock Israel Ltd.、Gov、RelTech Holdings Ltd.、Legov Ltd.、Insight Capital Ltd.、Shavit Capital Funds和Ofil Ltd. Recanati先生目前担任GlenRock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此前,Recanati先生曾担任IDB Holding Corporation Ltd.、Clal Industries Ltd.、Azorim Investment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Co Ltd.、Delek Israel Fuel Corporation和Super-Sol Ltd.的首席执行官和/或董事长。Recanati先生还创立了Clal Biotechnologies Industries Ltd.,这是一家在以色列运营的生物技术投资公司。Recanati先生拥有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以色列理工学院和特拉维夫大学的荣誉博士学位。

 

10

 

 

自成立以来,David Tsur一直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并担任我们战略委员会的成员。Tsur先生于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担任半职现任副主席。在此之前,Tsur先生从我们成立之初一直担任我们的首席执行官,直到2015年7月。Tsur先生曾担任Kanabo Ltd.(LSE)董事会主席,目前担任BioHarvest Sciences Inc.(CSE)董事。在1990年共同创立Kamada之前,Tsur先生曾担任Arad Systems和RAD Chemicals Inc.的首席执行官。Tsur先生此前曾担任TASE和OTC市场上市公司Collplant Ltd.的董事会主席。Tsur先生还曾在以色列经济和工业部(前称工业和贸易部)担任过多个职位,包括阿根廷和伊朗的首席经济学家和商务专员。Tsur先生拥有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的经济学和国际关系学士学位以及商业管理硕士学位。

 

在纳斯达克上市规则允许的情况下,我们遵循以色列法律和惯例,而不是纳斯达克关于独立董事对我们的董事提名过程进行监督的要求。根据以色列法律和惯例,董事由我们的董事会推荐,由我们的股东选举产生。我们的董事会对每位董事提名人的资格和适当性以及我们的董事会进行了整体审查。我们相信,我们的董事会包含高素质和有才华的董事,包括具有全球生物制药和金融经验的董事。据此,我们的董事会批准了每一位董事提名人的提名。

 

根据于2013年3月6日订立的股东协议,一方面,Recanati先生及其控制的任何公司(统称“Recanati集团”),另一方面,Damar Chemicals Inc.、TUTEUR S.A.C.I.I.A(Hahn家族控制的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统称“Damar集团”)已各自同意将其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投票赞成另一集团指定的董事提名人的选举如下:(i)三名董事提名人,只要另一集团实益拥有我们已发行股本的至少7.5%,(ii)两名董事代名人,只要另一组实益拥有我们已发行股本至少5.0%(但少于7.5%),及(iii)一名董事代名人,只要另一组实益拥有我们已发行股本至少2.5%(但少于5.0%)。此外,在指定上述董事提名人后出现额外董事空缺的情况下,Recanati Group和Damar Group各自同意将其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投票给实益拥有我公司较大投票权的一方指定的此类额外董事提名人。

 

我们不知道任何原因,为什么被提名人,如果当选,将不能或不愿意担任董事。如果被提名人无法参加选举,代理人将被投票选为我们董事会指定的替代被提名人。

 

如果在会议上当选,我们将根据2000年《公司条例》(关于外部董事薪酬和费用报销的规则)的第二和第三个增编,向董事提名人支付我们不时支付的最高金额的年费和每次会议费用。此外,如果在会议上当选,董事提名人应继续受益于先前向他们各自发出的、可能在会议上修订的赔偿和免责承诺函(见提案5),以及我们将不时促成的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

 

11

 

 

提案

 

股东们被要求重新选举上述七名董事担任我们董事会的成员,直到我们的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直到他们各自的继任者被公司股东正式选出。每位董事提名人应分别表决。

 

需要批准

 

见上文“通过提案需投票表决”。

 

董事会建议

 

董事会建议对上述提名的每一位董事提名人进行重新选举投票。

 

12

 

 

建议2
批准向我们的首席执行官授予期权
(代理卡上的第2项)

 

背景

 

根据《公司法》,向首席执行官支付与公司薪酬政策一致的薪酬,包括基于股权的薪酬,必须由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以薪酬特别多数票(见上文“批准提案所需的投票”)按此顺序批准。

 

Amir London先生自2015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在此之前,从2013年12月起,London先生担任我们的业务发展高级副总裁。London先生拥有超过25年的高级管理层和国际业务发展经验。

 

在2022年期间,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通过了一项政策,以期权的形式,每三年向我们的管理层成员授予基于股权的薪酬,并采用了一项为期三年的基于股份的薪酬奖励计划,根据该计划,伦敦先生被授予期权。在该三年计划到期后,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已批准通过一项新的多年期股份薪酬计划,规定在计划存续期内向管理层成员授予一次期权,金额根据其各自的管理级别确定,只有在计划期限内晋升的情况下才允许按比例额外授予。根据这样的计划,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批准,但须经股东批准,授予伦敦先生购买400,000股普通股的期权。期权可在无现金基础上行使,行使价格为每股23.75新谢克尔(等于(a)董事会批准授予期权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普通股在TASE的平均收盘价和(b)董事会批准授予期权之日公司普通股在TASE的收盘价中的较高者,加上5%)。期权将根据我们的2011年以色列股票奖励计划授予,并将在四年内分四期等额授予,这样25%的期权将在授予日的每个周年日授予。期权将于授出日期后的10年内行使,所有未行使的期权将于其后立即到期。

 

我们的每个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已确定,授予London先生的期权及其条款与我们目前有效的执行官薪酬政策以及提交会议批准的执行官和董事薪酬政策一致(见提案3)。

 

提议的决议

 

提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决议,批准向公司首席执行官Amir London先生授予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期权,如会议委托书提案2所述。”

 

需要批准

 

见上文“通过提案需投票表决”。

 

董事会建议

 

董事会建议投票赞成向Amir London先生授予期权。

 

13

 

 

建议3
通过经修订和重述的执行干事和董事薪酬政策
(代理卡上的项目3)

 

背景

 

根据《公司法》,以色列上市公司,包括其股票在TASE上和以色列境外双重交易的公司,例如Kamada,必须采取规定其公职人员服务和雇用条款(在公司法的含义内)的补偿政策,包括授予任何福利、付款或承诺提供付款、任何责任豁免、保险或赔偿,以及任何遣散费或福利。薪酬政策须至少每三年通过一次,由董事会、经考虑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后,以及由股东以特别多数进行薪酬(详见上文“通过提案所需投票”)。此外,要求董事会定期审查补偿政策,并评估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原因时调整政策的必要性。

 

薪酬政策必须根据某些因素确定并随后重新评估,包括:(i)公司目标、业务计划及其长期战略的推进;(ii)为高管制定适当的激励措施,同时考虑(其中包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iii)公司运营的规模和性质;(iv)关于可变薪酬,办公室负责人对实现公司长期目标和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的贡献,所有这些都具有长期目标并符合办公室负责人的立场。补偿政策必须包括《公司法》规定的某些原则和规定。

 

我们现行的行政人员薪酬政策及董事薪酬政策(合称“薪酬政策”)已于2022年12月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采纳。补偿政策是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起草和批准的,并确定(其中包括)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补偿金额、其组成部分、补偿各组成部分的最高值以及补偿的确定方法。

 

根据以色列法律的要求,即要求至少每三年审查和重新批准一次赔偿政策,我们的赔偿委员会根据其向董事会提出的建议,对公司的赔偿政策进行了全面审查。作为此次审查的一部分,薪酬委员会聘请了一名独立顾问,提供来自相关同行公司集团的基准数据,这些数据是根据行业、规模、地理范围和市值等标准选择的。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都对基准信息进行了仔细审查和考虑,结果显示,公司高管的薪酬水平在大多数类别的同业组可比职位中普遍低于市场中位数。经过此次审查和审议,薪酬委员会建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对公司的薪酬政策进行某些修订,旨在使我们的薪酬框架更接近竞争性市场水平,同时保持我们对负责任的薪酬做法的承诺。此外,公司决定将其现有的薪酬政策合并为适用于执行官和董事的单一、统一的薪酬政策。拟议的经修订和重述的执行官和董事薪酬政策,标记为显示薪酬政策的变化,作为附录A(“更新的薪酬政策”)附于本文件之后。

 

因此,考虑到对标数据、实施现行政策所获得的经验、生物制药行业人才竞争环境日益激烈以及其他相关考虑因素,我们的董事会根据薪酬委员会的建议,批准了更新后的薪酬政策。股东被要求在会议上批准通过更新的薪酬政策。

 

14

 

 

初步建议修订补偿政策:

 

根据更新后的补偿政策提出的主要拟议变更概述如下。此外,为了清晰和一致,在整个更新的补偿政策中进行了一些技术和语法上的编辑。公司政策的拟议修订全文在作为附录A所附的更新补偿政策上附加说明。以下摘要通过参考作为附录A所附的带说明的更新补偿政策全文进行整体限定。

 

基本工资帽:更新了最高年基薪上限,以反映市场基准,具体如下——首席执行官从140万新谢克尔增加到155万新谢克尔;以色列C级高管从110万新谢克尔增加到120万新谢克尔;美国C级高管从35万美元增加到40万美元;以色列其他高管从85万新谢克尔增加到95万新谢克尔;美国其他高管从27.5万美元增加到30万美元。

 

提前通知期:首席执行官的提前通知期提高到最长八个月(原为六个月),其他高管的提前通知期提高到最长六个月(原为四个月)。

 

固定与可变补偿比率:固定薪酬和可变薪酬之间的最高比例提高,以提供更大的灵活性——首席执行官最高为1:4(此前为1:2),C级高管最高为1:2(此前为1:1.5),其他高管最高为1:1.5(此前为1:1)。

 

年度奖金:销售岗位高管的最高年度奖金提高到八个月薪(从七个月薪),首席执行官(十个月薪)和其他高管(六个月薪)的最高年度奖金没有变化。

 

特别奖金:专项奖金范围扩大,包括留用、退休等特殊情况。首席执行官每年的最高特别奖金,连同年度奖金的可自由支配部分,已经提高,以符合以色列证券管理局的指导,从三个月薪提高到三个月薪或可变薪酬总额的25%中的较高者,其他高管每年的特别奖金上限没有变化,保持在最多三个月薪。年度奖金和特别奖金的总和上限仍为首席执行官的12个月薪和其他高管的8个月薪。

 

基于股权的薪酬:基于股权的奖励的最高年度价值已提高至首席执行官每月基本工资的20倍(此前为14倍),其他高管每月基本工资的最高12倍(此前为8倍),董事最高7.5万美元(此前为5万美元)。此外,还增加了一项新规定,允许公司在对员工群体进行类似调整时,对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股权奖励进行与股息相关的调整,确保在发生股息分配时所有参与者之间的待遇一致。

 

D & O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单以及任何径流保单项下的最高责任总额限额已从5000万美元提高至7500万美元。

 

如果我们的股东在会议上获得批准,更新后的薪酬政策将自会议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最长为三年,并将根据公司法接受我们的董事会的定期审查和评估。

 

提议的决议

 

提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已决议,采纳经修订和重述的Kamada Ltd.薪酬政策,其形式见会议委托书附录A所附表格的执行官和董事。”

 

15

 

 

需要批准

 

见上文“通过提案需投票表决”。

 

董事会建议

 

董事会建议投票支持通过经修订和重述的执行官和董事薪酬政策。

 

16

 

 

建议4
批准对联营公司条款的修订
(代理卡上项目4)

 

背景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竞争法》,以色列公司可以为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某些责任和费用开脱、赔偿和保险,但须受到某些限制,前提是授权此类开脱、赔偿和保险的条款包含在其公司章程中。我们的《公司章程》(“章程”)目前允许我们在《公司法》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为我们的公职人员(定义见《公司法》)因以公司公职人员身份实施的行为而对他们施加的责任和费用开脱、赔偿和保险。然而,条款目前不允许根据《证券法》或《竞争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赔偿或保险。根据《证券法》,公司可以就行政程序中强加给受害方的付款,以及该职务人员因某些行政诉讼而产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对高级职员或董事进行赔偿或投保,如果这种赔偿或投保是公司章程允许的。同样,根据《竞争法》,如果公司章程允许,公司可以对高级职员或董事因根据该法律提起的诉讼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进行赔偿或投保。因此,建议修订条款第33条,扩大赔偿和保险条款,以允许我们在任何适用法律(包括《证券法》和《竞争法》)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进行赔偿和保险。

 

此外,我们正在提议对条款进行几项与治理相关的修订,以与当前的做法和适用法律保持一致。这些修订包括:(i)取消在希伯来语报纸上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的强制性要求,因为根据2000年《以色列公司条例》(对证券在以色列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救济),公司可豁免这一要求;(ii)更新在董事会主席缺席的情况下任命股东大会主席的程序,以建立明确的继任顺序,以确保有效的股东大会管理;(iii)取消关于通过“举手”和无记名投票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某些程序,由于它们与上市公司无关;及(iv)增加一项条文,允许董事会主席在紧急情况下免除董事会会议的预先通知要求,使董事会能够更有效地处理关键事项。此外,为了清晰和一致,文章通篇还进行了一些技术性和语法方面的编辑。

 

本章程的拟议修订全文在附件B所附《公司章程》上附加说明,以上摘要全文参照附件B所附《公司章程》附加说明全文加以限定。

 

提议的决议

 

提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决议,批准载于会议授权书附录B的公司章程修订。”

 

需要批准

 

见上文“通过提案需投票表决”。

 

董事会建议

 

董事会建议表决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17

 

 

建议5
核准对董事及高级人员的弥偿承诺的修订
(代理卡上项目5)

 

我们已向我们的每一位现任高级职员和董事发出免责和承诺赔偿函(“赔偿承诺”),免除他们在《公司法》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违反其对公司的注意义务的责任(但我们不得为控股股东或任何其他职务持有人(包括非我们承诺开脱的职务持有人)具有个人利益的行动或交易免除职务持有人的责任,公司法含义内)并承诺在公司法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其进行赔偿(与金钱制裁有关的诉讼费用的赔偿除外),但这些责任不在保险范围内。此项赔偿仅限于我们的董事会根据我们的活动确定为可预见的事件,如赔偿承诺中所述。根据这些承诺,我们可能共同支付给我们所有办公室负责人的最高赔偿总额为(i)对于在2013年5月31日之前加入公司的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我们在付款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经审计或审查)的股东权益的30%或2000万新谢克尔中的较高者,以及(ii)对于在2013年5月31日之后加入公司的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我们在付款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经审计或审查)的股东权益的25%。

 

待股东在会议上批准对章程的拟议修订(见提案4),我们建议修订公司向每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的赔偿承诺,以便在《证券法》和《竞争法》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提供赔偿,如提案4所述。

 

倘股东不批准建议修订章程(根据建议4)及/或弥偿承诺(根据本建议5),则公司向其董事及高级人员发出的现有弥偿承诺将保持完全有效。

 

提议的决议

 

提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经决议,在议案4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批准修订公司向每位董事和高级职员发出的豁免和赔偿承诺函,以在《证券法》和《竞争法》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提供赔偿和保险。”

 

需要批准

 

见上文“通过提案需投票表决”。

 

董事会建议

 

董事会建议投票通过公司向每位董事和高级职员发出的公司豁免和赔偿承诺函的修订。

 

18

 

 

建议6
批准和核准独立注册会计师的聘任
(代理卡上的项目6)

 

背景

 

在会议上,股东将被要求根据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的批准和建议,批准并批准重新任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全球的成员Kost Forer Gabbay & Kasierer为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独立注册会计师,并在此额外期间直至我们的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Kost Forer Gabbay & Kasierer与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除了作为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以及不时并在有限的范围内作为税务顾问和一些审计相关服务和其他服务的提供者。

 

下表列出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成员Kost Forer Gabbay & Kasierer在前两个会计年度每年提供的专业服务的费用总额:

 

    年终
12月31日,
 
    2024     2023  
审计费用(1)   $ 430,000     $ 430,000  
税费(2)     7,036       111,243  
所有其他费用(3)     33,020       8,041  
合计   $ 470,056     $ 549,284  

 

 

(1) 审计费用是本表所示各年度审计服务的合计费用,包括与年度审计和审查我们在表格6-K上提交的季度财务业绩相关的费用、关于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师证明报告、就各种会计问题进行的咨询以及就其他法定或监管文件提供的审计服务。

 

(2) 我们的审计师在2024年和2023年提供的税务服务是为了遵守税务法规。

 

(3) 2024年的其他费用主要与信息技术升级的咨询服务有关,2023年的其他费用为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社会、治理相关咨询服务。

 

提案

 

提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决议,重新委任安永全球的成员Kost Forer Gabbay & Kasierer为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独立注册会计师,并在该额外期间直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现予批准及批准。”

 

需要批准

 

见上文“通过提案需投票表决”。

 

董事会建议

 

董事会建议投票支持重新任命安永全球的成员Kost Forer Gabbay & Kasierer为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独立注册会计师,并在此额外期限内直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

 

19

 

 

合并财务报表的审查和讨论

 

除了在会议上审议上述议程项目外,我们还将提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本项目将不涉及股东投票。

 

我们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是我们2024年20-F表格的一部分,可在我们网站www.kamada.com的“投资者与媒体”部分或通过SEC网站www.sec.gov或ISA网站www.magna.isa.gov.il查阅。股东可应要求免费收到载有合并财务报表的2024年表格20-F的硬拷贝。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2024表格20-F和我们网站的内容均不构成代理征集材料的一部分。

 

其他事项

 

除《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明确规定的事项外,我公司董事会不打算提请会议审议任何事项,也不知道他人拟提请会议审议的事项。如有任何其他事项适当地提交会议,则随附的代理人中指名的人士有意根据董事会的判断和建议对该代理人进行投票。

 

补充资料

 

我们须遵守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的信息报告要求,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公司通过向SEC提交报告来履行这些义务。我们向SEC提交的文件可在SEC网站www.sec.gov、ISA网站www.magna.isa.gov.il、TASE网站http://maya.tase.co.il以及我们网站www.kamada.com的“投资者与媒体”部分向公众提供。我司网站内容不构成代理征集材料的一部分。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不受《交易法》中有关提供代理声明和内容的规则的约束。这份代理声明和相关通知的分发不应被视为承认我们受这些代理规则的约束。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s/Lilach Asher-Topilsky
  Lilach Asher-Topilsky
  董事会主席

 

日期:2025年10月23日

 

20

 

 

附录A

 

Kamada Ltd.

 

对办公室主任的补偿政策

 

1. 目的

 

本补偿政策(“政策”)构成Kamada Ltd.(“公司”)关于确定办公室持有人的任期和聘用的补偿政策(该术语在《公司法》中定义),前提是公司法要求根据补偿政策作出该等确定。

 

2. 定义;建筑

 

  2.1. 附属公司“任何人”,应指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直接或间接受该人控制的任何其他人,而“控制”一词(包括“受其控制”和“与其共同控制”一词)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权力,以指示或导致该人的管理和政策的方向,无论是通过对有表决权的证券的所有权,还是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

 

  2.2. 适用法律”指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监管或裁判当局或机构的任何适用法律、规则、条例、法规、延期令、判决、命令或法令,以及公司证券随后进行交易、上市或报价的任何证券交易所或交易或报价系统的规则和条例。

 

  2.3. ”指公司董事会。

 

  2.4. 控制权变更事件”指(i)由非关联持有人收购(包括交换)公司股本的50%以上,或向任何人出售(包括交换)公司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股份,或公司股东或该股东的附属公司购买全部或基本上所有其他股东或非该收购方附属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ii)出售公司全部或基本上全部资产;及(iii)公司与另一公司的合并(包括反向合并及反向三角合并)、合并、合并或类似交易。

 

  2.5. 首席执行官”是指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2.6. C级主管”是指除CEO之外,身为最高管理层高管的任何高管(例如,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首席医疗官、首席商务官等)。

 

  2.7. 委员会”指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公司法》所指.

 

  2.8. 公司法”指以色列《公司法》,5759-1999,连同根据该法颁布的条例,均不时修订。

 

  2.9. 控股股东”是指《公司法》中定义的。

 

  2.10. 董事”是指董事会的任何成员。

 

  2.11. EBITDA或“经调整EBITDA手段如报告中所述公司的特定情况下的收益适用的金融出版物在对收入、财务收入和费用、折旧、摊销和与股票薪酬相关的成本进行会计处理之前.

 

  2.12. 行政人员”指非雇员董事以外的办公室持有人。

 

  2.13. 办公室持有人“高管”指《公司法》中定义的,以及公司直接向首席执行官报告的任何执行经理,如果受雇于关联公司。

 

  2.14. 其他高管”是指除CEO和C级高管之外的任何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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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5. ”指(无论是否大写)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号、合营企业、协会、股份公司、信托、产业、非法人组织或其他实体。

 

  2.16. 任期及聘用条款”是指《公司法》中定义的。

 

  2.17. 本文未另有定义的术语应具有《公司法》赋予其的含义,但文意另有所指的除外。凡此处的任何规定与任何适用法律的条件相冲突,则适用法律的规定应优先于本政策,并根据本政策授权董事会解释和执行此类现行规定。每当上下文可能需要时,任何代词应包括相应的阳性、阴性和中性形式。“包括”、“包括”、“包括”等字样后,视为“不受限制”等字样。凡提述任何法律或规例、规则或条例,包括其任何条文或其他部分,均须提述不时修订的法律或条例、规则或条例,并须包括任何继承法律。本保单使用标题及标题仅为方便参考,不影响本保单任何条文的涵义。

 

  2.18. 本保单的任何规定不得授予任何人(包括任何职位持有人)任何权利、权利、利益或补救措施,包括任何权利或权利获得任何种类或性质的任何补偿、薪酬或利益,或以任何方式干预或限制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确定任何补偿、薪酬或利益或终止任何职位持有人的服务或雇用的权利和权力。职位持有人的任期及委聘条款,只须在该职位持有人与公司或其联属公司之间的协议或在公司或其联属公司的书面承诺中,或在公司或该联属公司的有关机关或该联属公司的决议中载明任期及委聘条款及其对相关职位持有人的适用性,以及在每种情况下,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本公司在采纳本政策时不作任何陈述或保证,亦不得从本政策或其实施中推断出任何习俗或惯例,该政策是具体的并根据具体情况适用。

 

  2.19. 如某职位持有人的聘用或服务是根据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与该职位持有人的附属公司之间的协议进行的,则适用本保单,比照,其程度与服务或聘用本应根据与办公室持有人本人的协议作出的程度相同。如职位持有人的聘用或服务并非透过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雇佣关系,则适用本保单,比照.

 

  2.20. 如在本保单根据《公司法》获得批准之日后,就适用法律规定的自本保单之日起纳入补偿保单的强制性或最低要求给予救济,或本保单所载的任何限制比适用法律所要求的更为严格,则此种救济或较不严格的限制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保单,尽管有任何其他相反的规定,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

 

  2.21. 任何办公室持有人在采纳本政策日期前已生效、且符合公司先前薪酬政策的任期及聘用条款,即使可能不完全或部分遵守本政策,亦将继续有效。

 

3. 行政管理

 

  3.1. 在《公司法》允许的范围内,本政策应由董事会管理,除非并在《公司法》要求委员会采取本政策管理所需的行动的范围内(在任何此类情况下,本文中对董事会的所有提及均应被解释为对委员会的提及)。

 

  3.2. 在符合本政策的条款和条件以及适用法律的任何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除本政策其他部分和《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权力外,董事会应拥有全权酌情决定权,不时并在任何时候执行以下任何一项:

 

  (a) 解读政策;

 

  (b) 酌情订明、修订及撤销有关及执行该政策的规则及规例;及

 

  (c) 确定对保单的管理以及根据保单作出的任何决定而言是必要或可取的或附带的任何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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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般考虑 

 

制定本政策,并应根据各种考虑因素,包括下文本节所列的考虑因素,确定根据本政策确定的任期和聘用条款。薪酬政策的设计,除其他外,是为了确保公司有能力招聘和留住具有公司所需适当资格的高才干管理人员,这是公司成功的关键因素。公司认为,为了吸引和留住有能力、有技能的高管,以支持创造股东价值的努力,高管的任期和敬业度一般应与可比公司的高管具有可比性。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吸引和留住公司认为具有独特性的人才,其任期和聘用条款可能会超过上述水平。

 

  4.1. 推动公司的目标、经营计划和长期战略.公司认为,吸引和留住具有适当资历的高管是公司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为了吸引和留住拥有技能、经验、专业能力和动力的高管,以支持公司努力增加股东价值,保留这些高管的任期和敬业度应具有竞争力,应反映这些高管对公司及其业务的预期贡献,应反映高管的权力和责任范围,并应为这些高管创造充分的激励措施,让他们将全部注意力、技能和努力投入到公司的成功和发展中。

 

  4.2. 对公司高管进行适当激励,考虑到(其中包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流程.在这方面,公司将努力创造平衡的薪酬安排,在这种安排下,高管将通过在业绩和薪酬之间建立联系,被激励为实现公司目标做出贡献。另一方面,将注意有必要为不以业绩为基础的补偿分配适当的部分,以期对风险管理的容忍度保持谨慎流程.此外,公司认为,办公室和聘用条款应反映短期和长期成就之间的平衡,高管的个人表现与公司或公司特定部门或地区的表现之间的平衡,过去的表现与未来的表现之间的平衡,并考虑到在每个个案中适当的各种其他考虑因素。此外,公司认为,每位高管的任期和聘用条款均反映了公司的一般政策以及与聘用和保留该高管有关的个别情况,因此,不同高管的任期和聘用可能存在差异。

 

  4.3. 公司规模及经营性质.该公司在先进的国际环境中运营,在充满活力且不断变化的市场中运营,面临多种不同的挑战。因此,在确定每名行政人员的任期和聘用时,应适当注意这类行政人员的具体情况和挑战。

 

  4.4. 竞争环境。 高管的任期和聘用条款一般应在考虑向可比公司可比高管提供的条款后确定,前提是这些信息可以随时获得,以期公司能够提供有竞争力的条款并吸引和留住称职和有能力的高管。

 

  4.5. 补偿组合。 行政人员的任期和聘用条款可能包括各种组成部分的组合,例如:工资和辅助付款和福利、年度奖金、特别奖金、股权或与股权挂钩的奖励、费用报销、搬迁报销、退休、终止服务和控制权变更安排、保险、开脱罪责和赔偿,以及适用法律规定的补偿和福利。在每种情况下,都应考虑适当的组件,并不一定需要包括上述所有组件。

 

5. 确定任期和聘用时的具体考虑

 

为实现第4节所述考虑因素的一般目的和意图,办公室持有人的任期和聘用应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因素,在每种情况下均适用:

 

  5.1. 办公室负责人的学历、资历、技能、专长、专业经验、成就、参考资料、声誉和成就;

 

  5.2. 如适用,办公室负责人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加班的经验、参考资料、审查、成就和持续表现;

 

  5.3. 受雇于或服务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资历、任期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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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办公室负责人的职务职能、组织层次、职务领域和职责权限范围;

 

  5.5. 适用法律赋予办公室负责人的义务、责任、作用和目标;

 

  5.6. 需要吸引和留住具有相关技能、经验、专门知识或独特专长的办公室持有人;

 

  5.7. 先前的任期及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先前雇主的接触;

 

  5.8. 公司业务、事务、预算、运营、活动、负债、财务结果、计划和战略的当时和未来状况;

 

  5.9. 地理位置和活动区域,以及当时在该行业和/或相关地理位置、活动区域或管辖范围内的常见就业或补偿做法;

 

  5.10. 经认定相关的公司及关联企业其他员工群体的补偿条款;

 

  5.11. 可比公司的雇佣或薪酬做法。要求参照可比公司的程度,以及确定具有可比性的公司身份的参数,应在每个实例中检查 由公司认为适当而厘定.此类参数可能包括:经营领域或行业、上市或私营公司、规模、本地或全球经营、经营状况和财务业绩、经营年数及成立法团的司法管辖权或行政人员这样的公司总部;

 

  5.12. 组织内影响,包括对公司及关联公司其他相关员工的影响;

 

  5.13. 办公室负责人的任期和聘用成本与公司其他雇员的工资总成本(如公司法定义的术语)之间的比率,具体而言是公司其他雇员(如公司法定义的术语)的工资总成本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如公司法定义的术语),以及此类差异对公司就业环境的影响;

 

  5.14. 如果办公室和参与条款包括可变部分,纳入规定减少允许减少可变成分由董事会酌情决定,并对一笔股权的行权价值设限---------------------------------------------------可变成分,均由董事会酌情决定 不以现金结算的;

 

  5.15. 如果办公室和聘用条款包括解雇福利、办公室持有人的受雇或聘用期限、办公室持有人在该期间的办公室和聘用条款、公司(或适用的关联公司或部门)在该期间的表现、办公室持有人对公司实现其目标和实现其财务业绩最大化的贡献,以及终止的情况;

 

  5.16. 如果任期和聘用条款包括股权或与股权挂钩的部分,其价值以及与这些部分相关的预期激励;

 

  5.17. 公司法、美国证券法和NASDAQ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任何其他适用法律规定的任何要求,不时;

 

  5.18. 公司(或如适用,相关关联公司或部门)的一般目标和目标,并激励办公室负责人达到和实现这些目标;

 

  5.19. 为办公室负责人确定的或为其招聘或保留此类办公室负责人的具体目标或指标,并激励办公室负责人达到和实现这些目标;和

 

  5.20. 视情况相关或适用的其他考虑。

 

应在全部或部分的基础上确定前述考虑因素的相关性和适用性以及任何特定考虑因素的权重应视具体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公司可(但不得被要求)为评估和确定公司认为必要的上述考虑而从顾问和专业人士处获得建议,包括为收集相关数据、市场研究、劳工实践和经济/成本分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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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行政人员的任期和聘用的组成部分

 

行政人员的任期和聘用条款可能包括以下组成部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组合。在每种情况下,应考虑哪些组件是适当的,以及它们各自的重量。偏离本政策规定的比率和上限不超过10%,不得视为偏离本政策。

 

  6.1. 固定补偿

 

  6.1.1. 基本工资

 

  6.1.1.1. 高管的起始基薪应在其受雇于公司的谈判过程中确定,由直接监督其的人(对首席执行官、董事会主席,对其他高管为首席执行官)进行。基薪将根据第5节中详述的考虑因素为每位高管个人确定。年(毛)基薪不得超过ILS 1,400550CEO为0.000,ILS 1,100200以色列C级高管为0.000,美元350400美国C级主管0.1万,ILS850950以色列其他高管为0.000,美元275300美国其他高管的薪酬为0.000。

 

  6.1.1.2. 为了留住高管,应每年审查高管的基本工资,同时考虑到特定年份和下一年的挑战、高管角色的复杂性、他们的范围、业绩和对公司的重要性,所有这些都基于上述规定的一般考虑。

 

  6.1.2. 额外福利和条款:

 

高管的任期和聘用条款将包括适用法律规定的福利或权利,并可能包括当地市场或行业普遍可接受的或根据公司政策公司(或任何适用的关联公司或部门)的其他员工普遍可获得的福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福利。为免生疑问,总部设在以色列境外的高管可能会获得在其受雇的相关法域适用的其他类似、类似或惯常福利。

 

  (a) 养老金,含401K;

 

  (b) 继续教育基金;

 

  (c) 遣散费;

 

  (d) 经理人保险;

 

  (e) 医疗保险(包括视力和牙科)和人寿保险,包括关于直系亲属的保险;

 

  (f) 残疾保险;

 

  (g) 定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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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租赁的汽车或公司用车(以及承担相关费用的成本或其报销,包括持续的车辆维修、停车费用报销、收费公路征费或报销),或其使用价值,或运输津贴。公司不得对租赁的汽车使用价值进行毛额补足;

 

  (一) 电信和电子设备及通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话及其他设备、个人计算机/笔记本电脑、互联网或其使用价值,包括与执行人员在国外期间使用的移动数据计划相关的费用;

 

  (j) 带薪休假和可能累积的休假天数,包括(如适用)其赎回;

 

  (k) 生病的日子;

 

  (l) 节日及特殊场合礼品;

 

  (m) 疗养金;

 

  (n) 费用报销(包括国内和国际差旅费和每日津贴支付);

 

  (o) 工作时间的餐费,按公司全员政策规定;

 

  (p) 支付或参与搬迁及相关成本和费用;

 

  (q) 贷款或垫款(以适用法律为准);

 

  (r) 专业或学术课程或研究;

 

  (s) 报纸或网上订阅;

 

  (t) 专业会员会费或订阅费;

 

  (u) 专业建议或分析(如养老金、保险和税务);和

 

  (五) 开脱,赔偿和保险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

 

上述任何福利可能在适用法律规定的要求范围内或超过规定的范围,但须遵守适用法律和本保单的条款。上述任何一项福利可能包括适用法律要求的税款总额和强制性付款。

 

  6.1.3. 终止付款

 

高管的解雇偿金除适用法律可能要求的退休和解雇福利及付款外,还可能包括以下各项:

 

  6.1.3.1. 预先通知终止.提前终止通知,不超过(i)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和(ii)至四(4六(6)个月的CEO以外的高管和六(6八(8)几个月的CEO。在此期间,高管将有权获得包括福利在内的全额补偿,并可能被要求继续工作,由公司酌情决定。公司可以在预先通知期间放弃执行人员的服务,并向执行人员支付代替服务的费用,包括福利的价值。

 

  6.1.3.2. 终止付款.在特殊情况下,可就行政人员退休或终止行政人员的雇用支付特别奖金(定义见下文6.2.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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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可变补偿

 

  6.2.1. 公司认为,任期和聘用条款应反映短期和长期成就之间的平衡,高管的个人表现与公司或公司特定部门的表现之间的平衡,过去的表现与未来的表现之间的平衡,并考虑到在每个个案中适当的各种其他考虑因素。因此,公司认为,高管的“固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福利)与“可变薪酬”(包括但不限于年度现金奖金和日历年内授予的基于股权的薪酬的价值,但不包括特别奖金和解雇奖金等一次性现金奖励)之间的比率,就任何给定的日历年度而言,可能高达1:24对于CEO(即可变薪酬总额最高可达任何日历年支付给CEO的固定薪酬总额的两倍),最高可达1:1.52对于C级高管(即可变薪酬总额最高可达任何日历年支付给C级高管的固定薪酬总额的一倍半),最高可达1:1.5对于其他高管(即,可变薪酬总额最多可达到任何日历年支付给其他高管的固定薪酬总额的一倍)。

 

  6.2.2.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授权下列机构确定可计量标准以及它们的相对权重在基于可衡量标准的可变薪酬(现金和股权为基础)的情况下,只要标准与本政策一致:

 

  行政人员 获授权机构
  CEO以外的高管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委员会和董事会
  为控股股东(或其亲属)的高管 委员会和董事会

 

首席执行官应在首席执行官确定每项此类奖励后举行的第一次委员会会议上,将首席执行官根据根据第6.2.2节授予的权力确定的对高管(首席执行官除外)的任何奖励通知委员会。

 

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委员会和董事会应确定和批准首席执行官和所有其他高管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了可衡量的标准(根据根据第6.2.2节授予的权力确定)。

 

  6.2.3. 奖金.奖金可能包括基于计划的年度奖金和其他奖金:

 

  6.2.3.1. 年度奖金.高管可能会通过年度奖金计划获得激励,该计划根据他们的角色和范围设定绩效目标(“年度奖金”).

 

  (a) 关于每一年,奖金年度奖金计划(the“奖金计划”)可能根据下文(b)条的规定,在不违反第6.2.1节的情况下,为每一名行政人员编制。奖金计划可以但不应被要求在与适用的高管的个别协议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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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奖金计划将主要由一个可衡量的部分组成,一小部分可能评价基于关于管理者评价,具体如下:

 

  (一) 可测量组件:很大一部分年度奖金奖金计划,不少于80%,须为确定了基于可衡量的标准, (根据根据第6.2.2条授予的权限厘定)如下.

 

  1. 公司业绩标准.应确定可量化和可衡量的公司绩效标准,对所有高管都应相同。满足这些措施的程度,应确定总数的80%奖金奖金计划为首席执行官和之间40%-60占总数的百分比奖金奖金计划为其他高管。

 

  2. 个人绩效标准.可量化和可衡量的关键绩效指标(KPI)应根据CEO以外的每个高管的职位分别确定。满足这些措施的程度应决定20%-占总数的40%奖金奖金计划CEO以外的高管。不得为首席执行官确定任何个人绩效标准。尽管有上述规定,业绩仅在销售或特殊项目/任务领域的高管,可能仅根据个人业绩标准确定。

 

  3.

可测量标准清单。销售主管或特殊项目。委员会可根据首席执行官的建议,在其认为高管在销售或特殊项目领域的作用对特定KPI(s)产生重大影响的特殊情况下,决定提高个人绩效标准的比例(最高可达80%),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绩效标准可能不适用。公司和个人可衡量的标准可能包括:财务衡量标准(如净收入;销售营业额、营业利润、营业利润百分比、EBITDA或调整后EBITDA、净利润、营业利润;每股收益(EPS)和现金流);获得目标市场当局的监管批准;实现运营、组织和/或管理目标;实现临床和/或研发里程碑;质量目标;成功筹集资金;达到公司预算;业务发展目标;以及并购。

 

每项此类标准最多可占公司和个人绩效标准总数的50%。

 

  (二)

可自由支配部分(管理人员考核):公司可以确定,高管的年度现金奖金奖金计划的一部分将基于对高管绩效的评估(在首席执行官的情况下由董事会进行评估,在所有其他高管的情况下由首席执行官进行评估),这些评估是不可衡量的,但对公司的长期业绩有贡献。管理人员的考核将决定高达高管奖金计划总额的20%。

但委员会可决定,本条文不得适用于因根据上文第6.2. 3.1(b)(i)(3)节降低公司绩效标准而增加个人绩效标准的行政总裁以外的行政人员的年度奖金。

 

  (c) 在确定上述标准的分配时,将考虑以下因素,这些标准可能因高管而异:(i)强调对每位高管的整体公司业绩和预期财务结果的高度问责;(ii)在每位高管的薪酬与实现公司目标之间建立个人联系;(iii)推动个人建立高绩效文化。

 

  (d) 衡量奖金基础标准的标准和方法可能因时期而异,也可能因高管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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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根据奖金计划向某一特定年度的高管支付任何年度奖金,应以达到该日历年度公司业绩标准的最低百分比为条件。如果业绩低于这样的最低要求百分比,不应向高管支付该日历年度的任何年度奖金;最低百分比为70%,前提是实现收入和EBITDA的平均最低百分比或调整后EBITDA该特定年份的标准至少为80%。委员会可决定本条文可能不适用于高管的年度奖金关于谁,提高了个人绩效标准单凭红利计划的销售或专项项目领域根据上文第6.2. 3.1(b)(i)(3)节降低公司业绩标准的账户个人绩效标准.

 

  (f) 根据奖金计划,在任何给定日历年应支付给高管的最高年度奖金金额不得超过首席执行官的十(10)(毛额)月薪和非销售职位的首席执行官以外的高管的六(6)(毛额)月薪,以及七(7八(8)(毛额)销售岗位CEO以外高管的月薪。

 

  (g) 拟授予全体高管的年度奖金总额,就特定年度而言,不得超过EBITDA的10%或调整后EBITDA为这样的一年。

 

  (h) 在适用的情况下,委员会和董事会可以修改可衡量的标准和/或目标,和/或它们在a奖金计划可能会修改期间适用年度期间,包括为了占监管变化,公司业务或经营的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所在市场在该年度的重大变化、重大并购事件或适用于公司的其他重大变更.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授权机构有权酌情减少或取消高管的年度奖金。

 

  (一) 受雇于奖金年度开始的行政人员可能有权获得按比例分配的年度奖金,条件是该行政长官在适用奖金年度;但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获授权机构可确定受雇时间少于四个月的行政人员在适用奖金年度应有权获得按比例分配的年度奖金。在奖金年度(包括控制权变更事件时)终止雇用的高管可能有权获得该年度按比例分配的年度奖金,但终止雇用的情况除外由公司或关联公司因由(因为该术语应在执行人员的个人协议中定义,在没有该协议的情况下,如在适用Equity Plan),在这种情况下,高管无权获得年度奖金。

 

  6.2.3.2. 特别奖金

 

  (a) 行政长官在特殊情况下可获特别现金奖金(“特别奖金”).特别奖金可能为表彰公司(或适用的关联公司或部门)或执行人员实现特定目标(可能类似于上文“年度奖金”中所述的绩效标准)或发生特定事件或表彰执行人员对公司关键发展和活动的特殊贡献(例如,但不限于执行不在年度工作计划范围内的项目、在年度工作计划范围内执行项目的特殊努力以及对公司成功和促进其目标的特殊贡献)而支付,以及使公司能够适应年内发生的特定或未说明的变化或事件,或作为保留,终止,退休或签署现金红利或在具体其他特殊情况。

 

  (b) 任一历年应缴特别奖金不得超过,(i)关于给高管首席执行官以外,最高可达每月基本工资毛额的三(3)倍(此外还有任何年度奖金(如有));及(二)关于首席执行官,连同奖金计划的全权委托部分,不得超过较高的三(3)倍月基薪毛额以及该日历年度总可变薪酬(股权和/或现金)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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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年度奖金和特别奖金的金额,在任何日历年度合计不得超过首席执行官的十二(12)份薪酬和首席执行官以外的高管的八(8)份薪酬。

 

  6.3. 基于股权的薪酬

 

  6.3.1. 根据公司2011年以色列股份奖励计划(可能不时修订)及公司可能不时采纳的其他公司或其附属公司雇员股权计划,可向高管授予基于股权的奖励(“股权计划”).基于股权的奖励可能包括购买公司股份的期权和根据适用的税收制度可能授予的股份增值权。

 

  6.3.2. 每年可授予特定高管的所有基于股权的奖励总额的最高价值不得超过1420乘以CEO情况下高管的月(毛额)基本工资和812乘以所有其他高管的月(毛)基本工资。由公司与某一特定年度授予某名行政人员有关的会计就本段而言,任何基于股权的奖励的价值按年化股权激励补偿费用确定公司记录的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对所有基于股权的奖励一名高管在给定年。

 

  6.3.3. 授予高管的基于股权的奖励应有一个整体归属期,不少于四年,最短期限为自首期归属前的授出日期起一(1)年。除非另有决定,每项奖励将分四(4)期等额的年度分期授予,这样,奖励的25%将在授予日的四个周年纪念日中的每一天授予。任何以股权为基础的奖励(在其到期之前)的最长期限应为自授予之日起十(10)年。

 

  6.3.4. 对于包含行权价的基于股权的奖励——行权价应等于(i)授予日期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普通股在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或纳斯达克(如适用)的平均收盘价中的较高者;以及(ii)公司普通股在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或纳斯达克(如适用)在授予日期的收盘价。

 

  6.3.5. 公司可根据适用的股权计划的规定,决定加速授予或继续授予高管基于股权的奖励与终止该高管的雇佣、服务或聘用或控制权变更事件相关的归属和/或行使资格。

 

  6.3.6. 如果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员工群体的股权奖励受到适用于整个这类员工群体的与股息支付相关的条款调整的影响,那么这种调整也可能适用于构成同一群体一部分的高管。

 

  6.3.7. 董事会和/或委员会可在适用的股权计划规定的范围内并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修订执行人员赠款的其他条款。

 

  6.4.

根据适用法律,对从属于首席执行官的高管的任期和聘用条款(与委员会批准的条款相比)进行不重要的年度修订或汇总修订,不需要委员会批准,前提是此类修订已获得首席执行官的批准,并且修订后的聘用条款与本政策一致。

 

首席执行官应在首席执行官批准每项此类修订后举行的第一次委员会会议上,将首席执行官根据根据本条第6.4款授予的权力批准的对任何此类高管的任期和聘用条款的任何修订通知委员会。

 

  6.5. 根据适用法律,与最近获得公司股东批准的首席执行官的任期和聘用条款相比,首席执行官的任期和聘用条款发生最多10%的变更或汇总变更,只需委员会和董事会批准即可。补偿总额超过10%的此类变更,需经适用法律要求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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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董事的任期及聘用的构成部分

 

非雇员董事(包括《公司法》所指的外部董事,如果在董事会任职)的任期和聘用可能包括以下全部或任何部分的组合。在每种情况下,应考虑哪些组件是适当的,以及它们各自的重量。

 

《公司法》所指的外部董事的任期和聘用,如在董事会任职,则须根据《公司法》及其下颁布的适用条例,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予以确定。

 

除本条第7款规定的情况外,董事无权获得任何报酬,除非他们受雇于公司的额外职位,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雇佣条款和条件应根据公司惯常的薪酬和类似职位的政策确定,但须遵守本政策的规定。

 

  7.1. 年费和每次会议费用

 

所有非雇员董事(包括外部董事,如果当选)应根据以色列公司条例(关于外部董事的薪酬和费用的规则)、5760-2000和以色列公司条例(对证券在以色列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救济)、5760-2000支付现金年费和每次会议费,因为这些条例可能会不时修订。

 

公司可选择在《董事薪酬条例》的含义内并根据《董事薪酬条例》向具有会计和财务专长或某些专业专长的非雇员董事支付增加的费用。

 

  7.2. 基于股权的薪酬

 

  7.2.1. 可向非雇员董事授予基于股权的奖励,第6.3节的规定应适用于此类奖励,比照。

 

  7.2.2. 在给定年度内,可按年度授予特定非雇员董事的所有基于股权的奖励的最高价值不得超过美元50,00075,000.以股权为基础的奖励的最高价值应在授予日确定,但以现金结算的股权为基础的奖励应在支付日确定。一名非雇员董事的股权奖励的价值将在符合第6.3.2节中描述的方式。普遍接受的估值和会计原则,因为它们适用于相关类型的基于股权的奖励以上.

 

  7.3. 费用

 

根据公司的惯例和政策,所有董事因出席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会议(包括国内和国际差旅费)以及代表公司出差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凭发票)可能会得到补偿。

 

8. 保险、驱逐和赔偿

 

  8.1. 赔偿和开脱罪责

 

公司可根据该等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协议的规定,在适用法律不时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其高管和董事(包括以其作为公司关联公司的高管和董事的身份)进行赔偿和开脱责任,所有这些均受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可能会采取安排为其董事和高管确保此类赔偿义务。

 

Kamada Ltd. –办公室持有人补偿政策 A-11

 

 

 

  8.2. 保险

 

  8.2.1.

公司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为不时担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高管和董事(包括同时担任控股股东的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的人员)的人员提供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D & O保险”),包括延期、续期或更换。

 

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D & O保险的收购、延期、续期或更换可仅由委员会批准,条件是(i)根据D & O保险(包括Side“A”保险)的最高责任总额限额在每个D & O保险期内不超过5075,000,000美元(557,500,000美元);以及(ii)考虑到该保单所涵盖的公司风险敞口、承保范围和市场条件,委员会已确定这些金额是合理的,以及D & O保险按现行市场条款,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或负债产生重大影响。

 

  8.2.2. 在不违反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在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如法律要求,则由董事会批准),公司有权与同一保险人或任何其他保险人订立最长七(7)年的“挤兑”D & O保险(“跑掉覆盖范围”);但前提是(i)最高赔偿责任总额限额不超过美元5075,000,000 (五十七十五岁百万美元)的保单期限;及(ii)流失覆盖范围应由委员会批准(如法律要求,则由董事会批准),且考虑到公司在该保单下覆盖的风险敞口、覆盖范围和市场条件,委员会应已确定该金额是合理的,并且流失覆盖范围是按当前市场条款计算的,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或负债产生重大影响。

 

  8.2.3.

公司可延长D & O保险,如不时生效,以包括根据未来公开发行证券承担的责任。

 

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D & O保险以及额外保费应由委员会批准(如法律要求,则由董事会批准),委员会应确定考虑到根据此类公开发行证券的风险敞口、承保范围和市场条件,该金额是合理的,并且扩展D & O保险按当前市场条款,不应对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或负债产生重大影响。

 

9. 补偿

 

办公室持有人的任期和聘用条款应包括规定,要求办公室持有人向公司偿还作为任期和聘用条款一部分支付给该高级管理人员的金额,如果这些金额是根据后来证明不正确的数字支付并在公司财务报表中重述的,但前提是(i)此类重述已在付款后36个月内发生;以及(ii)会计重述不是由于适用法律的变化,包括一般可接受的会计原则或财务报告标准的变化。委员会有权确定此种偿还的数额和条件,其中可包括(i)将在税前或税后基础上进行偿还的条件,除非并在此范围内,办公室持有人能够收回就应偿还的数额所支付的税款,(ii)自最初支付款项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的期限过后,不得产生偿还义务,(iii)向公司支付还款款项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以及分期偿还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作为公司在该期间向办公室持有人支付的现金补偿的抵销的能力,(iv)如重述的原因或依据是由于适用法律的变化,包括一般可接受的会计原则或财务报告准则的变化,则不产生还款义务;,(iii)在适用法律的规限下,在每宗个案中厘定的其他条文。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委员会确定特定案件中的“补偿”程序将是不可能的、不切实际的或不具有商业或法律效率的,则不会触发赔偿追偿。本条第9款不得减损或限制适用法律(包括适用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证券法)对办公室持有人施加的任何其他“回拨”或类似规定,或单独的合同义务。

 

Kamada Ltd. –办公室持有人补偿政策 A-12

 

 

 

10. 效力;任期

 

  10.1. 该政策按照《公司法》规定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0.2. 本保单的期限不受时间限制,但将于(i)根据《公司法》保单不再有效的时间,或(ii)董事会终止保单的时间(以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有权终止保单为限),或(iii)根据《公司法》的补偿政策无需确定办公室持有人的任期和聘用的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如果公司不再是一家公众公司(定义见《公司法》),在这种情况下,本政策对公司不再是一家公众公司后的期间的办公室持有人的任期和聘用不产生任何影响。

 

11. 本政策的非排他性

 

  11.1. 采纳本政策或其任何修订,或将本政策或其任何修订呈交公司股东批准(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均不得解释为对董事会或委员会采取其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任何性质的其他或额外奖励或其他薪酬安排的权力或权力造成任何限制,或排除或限制任何其他政策、惯例或安排继续向雇员一般支付补偿或附加福利,或向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现已合法生效的任何类别或群体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退休、养老金、储蓄和股票购买计划、保险、死亡和伤残福利以及办公室持有人短期或长期激励计划,在每种情况下,须经《公司法》规定的批准.

 

  11.2. 办公室持有人的任期和聘用条款可能包含与本政策不相抵触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在公司法要求的范围内)。

 

12. 管治法

 

本政策应受以色列国法律管辖,不包括其冲突法律规则,但受任何特定司法管辖区税法或劳动法管辖的事项除外,这些事项应受该司法管辖区各自法律管辖。某些定义,指的是该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应根据该其他法律解释。

 

13. 可分割性

 

如果本政策的任何规定应被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院判定为非法或不可执行,则本政策及其其余规定应根据其条款可分割和可执行,所有规定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仍可执行。此外,如本政策所载的任何特定条款因任何理由被认为在期限、地理范围、活动或主题方面过于宽泛,则应通过限制和减少该条款的特征来解释,以便该条款在最大程度上可执行,与届时出现的适用法律相一致。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 ● ]日通过

 

*****

 

Kamada Ltd. –办公室持有人补偿政策 A-13

 

 

附录b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

 

公司法,5759-1999

 

管理协会条款
有限责任公共公司

 

1.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为:(英文):KAMADA LTD。

 

2. 公司目标

 

公司的目标是从事任何合法活动。

 

3. 定义和解释

 

3.1 证券法"-《证券法》,第5728 – 1968号(及任何其他应予修订或取代的法律,不时生效)及其项下颁布的条例.

 

3.2 表示单数的词语应包括复数,反之亦然;表示阳性的词语应包括阴性,反之亦然。

 

3.3 除本条款中对特定用语有特殊定义外,本条款中的任何词语应归于《公司法》第5759-1999条(在本条款中:“公司法”),除非该等涵义将与书面主题或其内容相抵触。

 

3.4 为消除任何疑问,《公司法》中规定其规定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且本章程除就《公司法》中规定的规定外,不对其作任何相反的提述的事项----适用《公司法》。

 

4. 商业

 

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从事其根据上述第2条明示或默示授权从事的任何行业或业务类型。同样,无论是否开始在上述行业或业务类型开展业务,公司都有权停止从事这些业务。

 

5. 官方办公室

 

公司的正式办公地点应为董事会不时确定的地址,或由董事会为此目的授权的人确定的地址。

 

6. 本公司的股本及附属于该等股份的权利

 

6.1 公司法定资本为70,000,000新谢克尔,分为70,000,000股每股面值1新谢克尔的普通股。

 

6.2 普通股应授予其持有人-

 

6.2.1 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在定期会议或特别会议上投票的平等权利,公司的每一股份均赋予其本人、通过代表或通过投票工具出席会议并参与投票的持有人一票表决权;

 

6.2.2 平等参与股利分配、以现金或送红股方式分配、资产分配或其他任何分配的权利,按其所持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

 

6.2.3 按其所持股份面值的比例平等参与公司解散时剩余资产分配的权利。

 

B-1

 

 

7. 有限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责任应限于他们被要求就尚未发行的股份向公司支付的全部金额(面值连同溢价)。

 

8. 合股及持股凭证

 

8.1 如有两名或两名以上人士在股东名册登记为股份的共同拥有人,则每人可就与该股份有关的任何股息或其他款项提供具约束力的收据。

 

8.2 登记于股东名册内的股东有权在分配或登记转让的一张印有其名下的所有登记在其名下、列明股份数目的股份的股份的股票的转让后的三个月内,从公司免费收取股份。股份共有的,公司将为该股份的所有人发行一份股份证书,将本股份证书交付给该股份的任何共同所有人视为交付给所有人。

 

8.3 每份持股凭证须附有至少一名董事的签字及公司印章或其印制的名称。

 

8.4 已毁损、污损或遗失的股份凭证,经公司不时要求提供证明及保证后,可予以更换。

 

9. 就未缴足股款的股份向公司提供救济

 

9.1 股东未能按照本条第9.2条规定的发行股份和/或要求付款的条款按时、全部或部分支付其承诺为其股份支付的对价的,经董事会决定,公司可以没收其尚未支付的股份。若未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则只有在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至少7天内向股东发送其拟没收股份的书面通知后,才能进行股份没收。

 

董事会可在被没收股份出售、重新发行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的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款撤销没收。

 

被没收的股份由公司作为休眠股份持有或可以出售。

 

9.2 如根据股份发行条款,并无指定日期支付须就股份支付的任何分期付款的价款,董事会可不时要求股东就其所持股份尚未支付的未偿还款项支付款项,而每名股东须在如此指定的时间向公司支付所需款项,但须提前14天收到有关支付日期和地点的通知("催缴”).通知应指明,在指定时间或之前、在指定地点不付款,可能会导致已就其发出催缴通知的该等股份被没收。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催缴通知可能会被撤销或推迟到其他时间。

 

9.3 在股份发行条款未获任何其他决定的情况下,股东无权就任何尚未缴足股款的股份收取股息或行使作为股东的任何权利。

 

9.4 为股份共同所有人的人,对该股份所欠公司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9.5 第九条的规定不得减损公司对股东未能就其股份支付其对公司的债务而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

 

10. 股份转让

 

10.1 以登记股东的名义在股东名册上列出的任何股份转让,包括由代名人公司或向其进行的转让,均须以以色列就该事项惯常使用的语言或董事会或其为此目的授权的任何人授权的任何其他版本的股份转让契据作出。股份转让契据应当亲自签署,由转让人和受让方自行或通过其代理律师签署,并附有认证其签字的见证人签字。

 

10.2 在股东名册登记任何股份转让前,须将股份转让契据呈交公司于其注册地址或董事会为此目的指定或董事会如此指定的任何其他地点,连同正在转让的股票(如已发行)以及公司要求的任何其他证明,有关转让人对其转让股票的权利的所有权以及转让人的代理律师或受让方的代理律师在股份转让契据上代表转让人或受让方签署的授权(如有律师签署)。

 

10.3 公司有权按董事会不时指定的金额收取在该情况下的合理费用,以进行转让登记。

 

B-2

 

 

10.4 在不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下,股份转让在公司收到转让契据、股份证书和上述所需证明,并向公司支付指定用于登记转让的款项(如如此指定)之前,不得在股东名册中登记;转让人应继续被视为所转让股份的所有者,直至受让方在股东名册中登记为所转让股份的持有人。

 

10.5 公司可以在董事会决定的一段时间内关闭股东名册,但每年总计不超过三十天。股东名册关闭时,不得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10.6 在不违反本章程或股份发行条款的情况下,任何缴足股款的股份可不经董事会批准而转让。

 

10.7 公司如拒绝批准股份转让,应最迟于收到股份转让契据之日起一个月内通知转让人。

 

10.8 登记于股东名册的股份转让契据,须留在公司。公司拒绝在股东名册登记的任何股份转让契据,应提交人的要求退还给提交人。

 

10.9 在不违反《公司法》和本章程规定的情况下,经证明使公司满意并以其指定的方式证明以登记股东名义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份的权利转让法律条件存在的,公司只承认受让人及其本人为该等股份的权利持有人。

 

10.10 尽管有上述规定,在股东名册中登记为以其名义登记的股份共同所有人的一名或多名个人死亡后,公司应承认其余在世的登记所有人,并且仅承认他们为该等股份的所有人。

 

10.11 在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情况下,如法院指示其修订股东名册的命令已送达公司,或如已向公司证明令其信纳并以其指定的方式证明股份转让的法律条款已获满足,则公司须更改股东名册内的股份所有权,而公司不得承认任何人在证明其如上文所述对股份的权利前的股份权利。

 

10.12 在不减损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拒绝在股东名册上变更股份所有权登记,或者可以推迟登记,如果登记的股东在权利转让之前自己转让了股份,则本有权这样做。

 

10.13 在不违反《公司法》规定和本条款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获得股份的人,有权在权利转让前以股份登记所有人本人的身份转让股份。

 

10.14 公司可自登记于股东名册之日起七年期间届满后销毁股份转让契据,而公司可于被撤销的股份证书自其撤销之日起七年期间届满后销毁该等股份转让契据,并须存在追溯推定,即所有被销毁的股份转让契据及证书均已完全有效,且转让、撤销及登记(如有保证)已合法进行。

 

11. Chang资本e

 

11.1 根据股东大会的决定,股东大会可通过创设现有或新类别股份的新股份来增加公司的法定股本。

 

11.2 股东大会可在公司不存在包括或有义务在内的现有义务的情况下注销未发行的法定股本,以发行股份。

 

11.3 大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

 

11.3.1 合并并将其股本或其任何部分重新划分为每股面值大于其现有股份的每股面值的股份。

 

11.3.2 除以现有股份的全部或部分重新分割,将其股本全部或部分分割为每股面值小于其现有股份的每股面值的股份。

 

11.3.3 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方式和条款并经批准,减少股本和任何资本赎回公积金。

 

11.3.4 将现有股份全部或部分重新分配为不同、新的和/或现有类别的股份,具有决议所述的相同优先权利、优先权权利、优先权权利、例外、限制、类别、权利变更、缺失权利和递延权利。

 

B-3

 

 

12. Chang日的eg股票类别的hts

 

12.1 股本分为不同类别的股份的,公司可藉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由定期普通的多数,除非特定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取消、转换、扩大、增加、减少、修订或以其他方式变更公司某一类别股份的权利,但该决议已在该特定类别股东的股东大会上获得批准,由定期普通的多数,或-如公司某一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如上述发行条款所规定,并须遵守相关法律。

 

12.2 本条款关于股东大会的规定,比照适用于某一类别的所有会议,但某一类别的会议的法定人数应当是在会议开始时,有一名或多名股东出席,其本人或通过代理人共同持有该特定类别已发行股份数量的至少百分之二十五。如在指定的会议开始时间起计一个半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则该类别的会议须延期一星期,至该星期的同日、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或至较后的日期或其他地点(如会议通知中有此说明),而在延期的会议上,法定人数应为出席会议的人数,尽管其持有的股份数目。

 

12.3 所发行的某一类别股份的股东或所有人所享有的权利,不论是否享有普通权利、优先权利或其他特别权利,均不得被视为通过创设或发行任何类别的额外股份(不论是否享有同等、不同或优先权利)以其他方式转换、减少、减损或变更,也不得被视为通过变更另一类别股份所附带的权利而转换、减少、减损或以其他方式变更,除非股份发行条款另有明文规定。

 

13. 发行其他股份或证券

 

13.1 公司可发行股份及其他可转换或可行使为股份的证券,由董事会决定,以公司法定股本为限。为计算法定资本限额,可转换证券或可行使为股份的证券,应视为已在其发行之日转换或行使。在不减损上述一般性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可在该等时间、按该等条款的价格向该等人士发行其他股份及证券、授予优先权利(包括期权)以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规管该等股份及证券作为并根据与之相关的任何其他规定,包括有关在其购买者之间分配公司发行的股份和证券的方法的规定,包括在超额认购的情况下,所有-由董事会决定。

 

13.2 在不减损前述概括性规定的情况下,并在符合《公司法》和本章程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决定以现金或特定资产(包括证券)或以其认为合适的任何其他方式支付股份购买价款,或决定以送红股或按面值或更高价值、单独或以一系列股份方式发行股份,所有这些均根据董事会酌情决定的条款和时间确定。

 

14. 可赎回证券

 

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董事会酌情决定的条款和方式发行可赎回证券。

 

15. 注册

 

15.1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保存股东名册。在不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下,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将被视为以其名义登记的股份的所有人,即使该股份尚未发行股票凭证。

 

15.2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将保持主要股东名册。

 

15.3 根据《公司法》为该事项规定的条款,公司可在以色列境外维持另一股东名册。

 

15.4 本公司将备存债券持有人及本公司可转换证券持有人名册,而本章程有关股份的条文适用于该等可转换股份,有关登记于名册、发行证书、更换证书、转让及转让,均须经比照作出变通,均受证券的发行条款所规限。

 

B-4

 

 

16. 股东大会

 

公司下列事项的决议,由大会通过:

 

16.1 《公司章程》的变更;

 

16.2 董事会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行使董事会职权,具体情况载于条款公司法第52(a)条;

 

16.3 委任公司核数师及终止聘用;

 

16.4 委任董事,包括外面外部董事(在一定程度上外面外部董事须根据适用法律选出,或应由公司选出外面外部董事在本公司董事会任职),并予以解聘;

 

16.5 根据《公司法》或任何其他法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的行动和交易的批准;

 

16.6 法定股本的增加及其减少;

 

16.7 根据《公司法》须由股东大会通过的任何其他决议;

 

16.8 合并,如《公司法》所定义。

 

17. 召开股东大会

 

17.1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在董事会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召开一次,但不迟于上一次股东大会后15个月。这些股东大会称为“年度会议”。公司其他会议称为“临时会议”。

 

17.2 年度会议的议程应包括审议演示文稿董事会的报告和财务报表作为程度法律要求。大会应委任一名核数师、本章程项下的董事并应讨论本章程及法律规定须在公司年会上讨论的所有其他事项,以及董事会决定的任何其他事项。

 

17.3 董事会可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召开临时会议。板子必须召开一位将军非凡的会议,如果它收到以下任何一方的书面要求这样做(“要求召开”):

 

17.3.1 两名董事或a当时任职的董事的四分之一;和/或

 

17.3.2 一名或多名股东,持有公司至少百分之五的已发行股本及至少百分之一的投票权;及/或

 

17.3.3 一名或多名持有公司至少百分之五表决权的股东。

 

17.4 任何召开会议的要求必须具体说明召开会议的目标,并应由要求召开会议的人员签署并送达公司官方办公室。需求可能包括若干相同的文件,每一份都由一个或多个请求个人签署。

 

17.5 被要求召开特别会议的董事会将在提出召开要求之日起二十一天内召开该次会议,直至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并在符合相关法律的情况下。

 

17.6 董事会未能召开上述第17.3条要求召开的临时会议的,请求人可以,如果他们是股东——甚至是其中一些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自行召集会议,但须自提出该要求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并应尽可能以董事会召集会议的方式召开。

 

17.7 股东大会的议程由董事会决定,还应包括根据第17.5条要求召开临时会议的议题以及根据第17.8条要求召开的议题。

 

17.8 在股东大会中至少持有百分之一表决权的一名或多名股东,可以要求董事会将某一议题列入今后召开的股东大会议程,但该议题适合在股东大会上讨论。

 

17.9 第17.8条规定的要求,应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至少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并附有该要求所附股东提议的决议的语言。

 

B-5

 

 

1.1 股东大会通知应至少在两份有广泛读者的日报上公布,并以希伯来语出版。

 

17.10 除第17.10条规定的股东大会通知外,公司没有义务向在册股东或非在册股东送达股东大会通知。

 

17.11 股东大会通知应载明会议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并应包括议程以及提议的决议的简要摘要和法律要求的任何其他说明。

 

17.12 董事会在决定召开会议时,可以确定拟列入会议议程项目说明的性质,并将其送达有权参加会议的股东,均根据董事会的判断,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17.13 在不减损第十七条规定的董事会权力的情况下,在不减损本条款关于董事会移交权力的规定的概括性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将本条规定的上述权力移交给董事会的一个委员会和/或公司的一名职务负责人,无论是为某一股东大会的目的,还是在一段时间内。

 

17.14 善意地在召开大会或其管理中作出的缺陷,包括因不满足法律或本条款规定的条款或期限而产生的缺陷,包括在召开大会或其管理方式上的缺陷,不应使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无效,也不应使在其中进行的讨论产生缺陷,但以法律规定为准。

 

18. 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

 

18.1 股东大会的程序在程序开始时达到法定人数之前不得开始。法定人数应为自会议指定开始之日起一个半小时内至少有两名持有至少百分之二十五表决权的股东出席(包括通过代理人或投票工具出席)。

 

18.2 自大会指定开始之时起一个半小时后仍未达到法定人数的,如会议邀请书或会议通知中指明,会议应休会一周,至同日、同一时间和地点或更后日期,而无须另行通知("续会”).

 

18.3 法定人数续会应为其出席人数。

 

18.4 董事会主席担任大会主席。董事长在指定开会时间起十五分钟内缺席会议或者拒绝担任会议主席的, 主席由大会选举产生 如在任何股东大会上,董事会主席在规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后十五(15)分钟内未出席或不愿代行股东大会主席的职责,则可由以下任一人主持股东大会主席(且按以下顺序):董事、行政总裁、首席财务官、秘书或上述任一人指定的任何人。如出席任何该等会议的前述人士均未出席或均不愿代行大会主席职务,则出席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应推选一名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大会主席.

 

18.5 出席达到法定人数的大会可决定将会议延期至其他日期和地点,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上文第17.10条的规定送达延期会议的通知和邀请。

 

19. 股东大会投票

 

19.1 股东希望在股东会中投票的,应当向公司证明其对该股份的所有权,以适用法律要求的范围和方式.在不减损前述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确定关于公司股份所有权证明的规定和程序,但以适用法律为准.

 

19.2 本公司股东可亲自或透过代理人或投票工具于股东大会投票。

 

19.3 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在大会上投票的股东,是指在股东大会上记录日期 由董事会通过决议确定,并受适用法律的约束。

 

董事会以决议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

 

19.4 每股股份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授予一票表决权。每一股东应享有与其每一票所持股份数一致的表决票数。

 

B-6

 

 

19.5 一项决议股东大会应由定期普通的过半数,除非《公司法》或本章程另指定过半数。

 

19.6 股东大会关于合并的决议,应以三分之二的特别多数通过出席股东所代表的普通股在大会上,亲自或透过代理人或投票工具并就其投票.本条的变更按照以下第42.2条的规定进行。

 

19.7 会议主席声明某项决议获得一致通过或以特定多数通过,或决议未获得通过或未获得特定多数通过,即为声明准确性的确凿证据。

 

19.8 在平局中,会议主席不得有决定性或附加表决,被付诸表决的决议应被否决。

 

19.9 公司股东可就会议议程上的任何事项,以投票工具的方式在股东大会(包括某一类别的会议)中投票,但董事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未在其召开会议的决议中否定就该事项以投票工具的方式进行投票的可能性。

 

19.10 董事会禁止使用表决工具的,应当依照上述第17.10条的规定在会议召开通知中明确禁止。

 

19.11 股东可指明其希望就表决文书投票的方式,并在会议开始前将其交付公司。股东指明其投票方式的表决文书,在会议开始(包括续会)时到达公司,应视为已出席会议,以确定上述第18.1条规定的法定人数。

 

19.12 委任代理人应以书面形式由委任人签署。法团须透过由法团妥为签署的文书委任的代表投票。

 

19.13 依照授权书进行的表决,即使在该表决前,委任人死亡或变得在法律上不称职、解散、被宣告破产,或委任文书被撤销或给予该文书所涉及的份额被转让,也是合法的,除非在会议召开前在办公室收到股东死亡、变得不称职、解散、被宣告破产的书面通知,或委任文书被撤销或该份额被转让。

 

19.14 委任代表及授权委托书或经授权律师核证的副本,须于指定举行会议或拟供文书所述人士参加表决的续会的时间至少四十八(48)小时前存放于公司的正式办事处。

 

19.15 一名公司股东有权通过将由其委任的若干代理人在公司会议上投票,条件是每一名代理人都是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的不同持股而委任的。概不妨碍每名该等代理人以不同方式于公司会议上投票。

 

19.16 股东在法律上无行为能力的,可以通过其受托人成员、其财产的接管人、其自然监护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投票,他们可以亲自或者委托代理人或者由a投票工具。

 

19.17 共同持有的股份持有人中的一人或多人参加会议的,其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股东名册中名列第一的人作为股份所有人的投票或投票工具,而他是有权给予公司投票工具的人。

 

19.18 在大会上付诸表决的拟议决议应以举手表决方式解决,除非任何一名成员要求进行无记名投票(亲自或凭其授权书)不论要求是在已知表决结果之前或之后提出,以及当没有要求进行无记名投票时,则由主席宣布该决议以举手表决或一致或特定多数方式通过或该决议未获通过,并在公司会议记录中记录有关该事项的附注,应作为这一事实的具体证明,将无需证明赞成或反对提议的决议的票数或总票数。

 

19.19 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无记名投票的,应当按照主席的指示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应当视为要求进行无记名投票的会议的决议。

 

20. 董事会

 

20.1 董事会应决定公司的政策,并对总经理履行职责及其活动进行监督。公司未被《公司法》或本章程授予其他机关的权力,可以由董事会行使。

 

20.2 董事会具有本章程、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赋予的一切权限和权力。

 

B-7

 

 

20.3 在不减损本条款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

 

20.3.1 应确定企业的经营计划、资助计划的原则及其中的优先顺序;

 

20.3.2 将审查企业的财务状况,并将设定企业被允许获得的信用额度;

 

20.3.3 将决定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工资政策;

 

20.3.4 可能决议发行系列公司债;

 

20.3.5 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批,并在年会召开前提出,具体内容载于条款公司法第171条;

 

20.3.6 将向年会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载于条款公司法第173条;

 

20.3.7 将聘任公司总经理,并可决议解聘;

 

20.3.8 将根据本条款或根据本条款就需要其批准的活动和交易作出决定条款章节公司法第255条和第268条至第275条;

 

20.3.9 可决议发行股份及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直至公司法定股本上限为止;

 

20.3.10 可决议派发股息或红股,视需要,由公司派发;

 

20.3.11 可能会在以下含义下决定一项收购条款《公司法》第1条,由全体股东或其中部分股东选择;

 

20.3.12 将就特别收购要约发表意见,详见条款公司法第329条;

 

20.3.13 将决定董事会所需的最少董事人数,他们必须是会计和财务专家,在这样的意义条款《公司法》第240条;最低人数的设定,除其他外,应考虑到公司的类型、规模、范围和经营的复杂性,并以公司董事总数为准,依条款《公司法》第219条。

 

董事会根据本条规定的权力不得授予总经理。

 

20.4 公司未被《公司法》或本章程授予其他机关的权限,可以由董事会行使。

 

20.5 董事会可以决定,授予总经理的权力将移交给董事会的权力,并且所有-针对特定事项或特定时间框架。在不克减前述情形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指导总经理具体事项的行为方式。如果总经理不遵守指令,董事会可以行使必要的权力代其执行指示;总经理被阻止行使权力的,董事会可以代其行使。

 

20.6 董事会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将职权授予总经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人员。董事会权力的下放,可针对特定事项或特定时间框架,由董事会酌情决定。

 

21. 董事会的委任及任期终止

 

21.1 公司董事人数(含外面外部董事)应由股东周年大会不时决定,但须不少于五名及不多于十一名董事 (包括外部董事,如有当选).

 

21.2 公司董事应由年度会议和/或临时会议选举产生,并应以其身份行使职能,直至下一次年度会议届满或直至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不再履行董事职能为止。如公司的股东大会没有选出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的董事,则在该次会议之前任职的董事应继续行使职能,直至公司股东大会接替他们为止。

 

B-8

 

 

21.3 根据上述第21.2条的规定,董事会可任命一名董事代替其职位空缺的董事和/或作为董事会的补充,但以上述第21.1条规定的董事人数上限为限。董事会对董事的任命有效期至下一次年度会议或该董事依照本章程的规定停止履行职务为止。

 

21.4 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21.5 董事应自年会和/或特别会议和/或董事会任命之日起开始行使职能,如年会和/或特别会议和/或董事会在其任命的决议中指定该日期,则应自其他日期起开始行使职能。

 

21.6 董事会应在其成员中选举一名董事长。未当选主席或在指定开会时间后15分钟内未出席的,由出席董事推选一名出席人担任该次会议主席,由其主持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1.7 董事长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除非根据《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条款《公司法》第121(c)条表示满意。

 

21.8 股东大会可在任何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不论该董事是否经一般根据上述第21.2条开会或该董事是否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21.3条委任,但须向该董事提供在股东大会前陈述其立场的合理机会。

 

21.9 如果空缺发生在板子、其余董事只要人数不低于本条款规定的最低董事人数,可以继续代理。如果董事人数低于如此指定的最低人数,其余董事可以采取行动,但仅限于填补该董事根据第21.3条留下的空缺或为了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并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他们可以采取行动管理公司的紧迫事务。

 

21.10 以《公司法》规定为准及据此颁布的条例,公司可就董事担任董事的服务给予补偿。

 

21.11 董事会每名成员可在获得董事会同意后,于板子,委任为自己和担任的个人 候补(以下“候补董事”)的前提是任何人不得获委任为候补董事不得指定谁如果这样的人已获委任为另一名董事的候补及/或如果这样的人已担任公司董事。

 

21.12 候补董事的委任或终止服务,须以委任董事签署的书面文书作出,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出现在的条款第21.14条适用于本人或者因任何原因空缺其担任候补的董事会成员的职务。

 

21.13 候补董事应有一样的地位、权利和义务为董事,并受法律及本章程的一切规定所规管a适用于董事,但本章程所设想的有关委任及/或解聘董事的条文除外。

 

21.14 董事职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缺:

 

21.14.1 向公司提交的一份由其签署的说明其辞职原因的信函辞去了职务;

 

21.14.2 他被大会免职;

 

21.14.3 他被判有罪,如在条款公司法第232条;

 

21.14.4 根据法院的一项裁决,如条款《公司法》第233条;

 

21.14.5 宣布他在法律上不称职;

 

21.14.6 他被宣布破产,如果一家公司-作出自愿清盘的决定或发出清盘令。

 

21.15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板子应经授权审计Compensation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次为,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

 

B-9

 

 

22. 外部 董事

 

在适用法律要求选举外部外部董事的情况下,或公司选择由外部外部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情况下,应按照《公司法》及其相关规定的要求,至少有两名外部外部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成员。

 

23. 米京g董事会的s

 

23.1 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召开会议,至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23.2 董事长可以召开板子在任何时候。此外,主席板子将在下列情况下召开会议:

 

23.2.1 应两名董事的要求,但如果此时董事会人数为五名或以下董事-应一名董事的要求;

 

23.2.2 应一名董事的要求,如其在要求书中指明召开板子他被告知公司的某事项被发现涉嫌构成违法或违反适当的公司治理;

 

23.2.3 总经理要求董事会采取行动的通知或报告;

 

23.2.4 审计师将公司会计审计存在重大缺陷通知董事长。

 

23.3 通知a板子会议应至少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三(3)日前送达全体董事会成员, 除非在该会议上讨论的事项具有董事会主席所确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否则在该情况下该通知应合理地被放弃.通知应当按照本条第43.1条的规定送达董事,并应当载明会议的召开日期和召开地点,以及对议程上所有议题的合理说明。

 

23.4 尽管有上述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董事会可以不经通知召开会议。

 

23.5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B。板子应是大多数成员的板子在开会时任职。会议指定召开时间起一个半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的板子,会议须延期至稍后日期,由董事会主席决定,或在主席缺席时,由出席所召集会议的董事决定,但须提前三(3)天将延期会议的通知送达全体董事。延期的法定人数会议是参加会议的人数。尽管有上述规定,法定人数需要要求审议并通过决议ofnbBoard关于终止或暂停履行内部职责主计长审计师是大多数成员的bBoard。

 

23.6 董事会可以以任何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但与会的全体董事可以同时听取对方的意见。

 

23.7 董事会可以在不实际召开会议的情况下通过决议,但有权参与审议并就提议的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全体董事同意的前提下。如按本条规定通过该等决议,则会将该等决议的记录,包括不召开会议的决议,以及该等决议的主席板子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24. 董事会投票

 

24.1 每一付诸表决的决议,每名董事应有一票表决权。

 

24.2 董事会决议应以过半数表决通过。董事长不得进行追加表决或结论性表决,如出现并列表决,则付诸表决的决议应予否决。

 

B-10

 

 

25. 董事会各委员会

 

25.1 董事会可设立委员会及委任板子为其任职(以下-“董事会委员会”).如果委员会委员会董事会成立后,董事会应根据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确定,如果委员会委员会的董事会应被授予某些权力板子以便通过一项决议委员会委员会板子将被视为一项决议,由板子或者如果一个决议委员会委员会董事会的建议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视为建议,但委员会不得被授予在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委任事宜上通过决议的权力条款公司法第112条。非董事的人不得担任a委员会董事会委员会董事会授予其权力。非董事的人可在委员会董事会委员会,其中委员会的容量其中是咨询性的。

 

25.2 本条款的规定,适用于召开会议和审议任何委员会委员会由两名或两名成员组成的董事会,就与董事会会议和其中的表决有关的事项进行比照,但须经董事会与委员会会议的议事程序有关的决议(如有任何此类决议)。

 

26. 审计委员会

 

26.1 公司董事会应从其成员中委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不少于三人。如果外面外部董事须根据适用法律选出,或应由公司选出外面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任职公司的,所有的外面外部董事应为审计委员会成员。董事会主席,或任何受雇于公司或定期向公司提供服务的董事及/或控股股东或其亲属,不得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

 

26.2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

 

26.2.1 揭发企业经营管理缺陷,除其他外,征询企业内部主计长审计师的公司或与核数师合作,并向董事会建议整改缺陷的方法;

 

26.2.2 决定是否根据《公司法》批准需要审计委员会批准的行为和交易;和

 

26.2.3 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27. 分钟

 

27.1 董事会应安排就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记录作出记录,其中除其他外,记录与会董事和出席的其他人的姓名、所讨论的事项以及每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决议。所有该等会议记录须由董事会主席或会议主席签署,作为保证适用.经批准并签字的会议记录,作为其内容的确凿证明。

 

27.2 上文第27.1条的规定适用于理事会所有委员会的会议,以及理事会在不召开决议时通过的决议。

 

28. 总经理

 

28.1 董事会应当聘任一名以上总经理。总经理应负责在董事会制定的政策框架内并在遵守其指示的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进行定期管理。

 

29. 获得授信并提供担保和债券

 

本公司可不时取得:

 

29.1 获得 任何金额的信贷,并以任何方式担保其偿还,以及提供任何种类的担保、债权证和担保人,由董事会酌情决定;

 

29.2 按照总经理或其为此目的授权的人决定的金额和条款,以董事会确定的信用额度和证券获得信贷;

 

29.3 发行债券、资本票据或承诺函,包括可转换债券、资本票据或可行使为股份的承诺函,无论是否以系列发行,并以浮动抵押或固定抵押方式在目前或未来全部或部分质押其资产-所有这些均由董事会酌情决定并在其认为合适的条款下决定。债券、资本票据、承诺函或其他证券,如上文所述,可以折价、溢价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发行,并附有递延权利或特别权利或优先权利或其他权利,所有这些均由董事会酌情决定。

 

B-11

 

 

30. [撤销]

 

31. 参与清算

 

如果公司被清算,剩余资产应按股份面值的已缴清或有资格缴清的金额按比例分配。公司股份在与返还资本和参与分配公司在具有特别权利的股份发行的股份的特别权利的解散中的剩余资产有关的所有事项中,就已支付或被视为已按股份面值支付的资本金额,在其中享有同等权利。

 

32. 行动的有效性及ap交易证明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或任何作为董事或董事会委员会成员或总经理行使职能的人所采取的一切作为,即使在该作为之后,发现董事会、董事会委员会、董事、委员会成员或总经理的任命存在缺陷(视需要而定),或如果上述官员之一被取消担任其职务的资格,也应有效。

 

33. 豁免、保险及赔偿

 

33.1 公司可提前免除公司公职人员因违反其对公司的注意义务而导致的损害的全部或部分责任。尽管如此,公司可能不会因违反分配中的注意义务而提前免除董事对其承担的责任。此外,公司不得就控股股东(如该术语在《公司法》中定义)或任何其他职务持有人(包括非公司已承诺豁免的职务持有人)具有个人利益(如该术语在《公司法》中定义)的行动或交易豁免公司职务持有人。

 

33.2 本条例第33.2.1条、第33.2.2条和第33.2.3条所规定的义务或费用,公司可追溯性地赔偿公职人员以下一种行为做过已执行以公司公职人员身份:

 

33.2.1 根据法院判决对他施加的有利于另一人的财务义务,包括作为和解或经法院批准的仲裁员决定的一部分而作出的法院判决;

 

33.2.2 合理的诉讼费用,包括公职人员为有权进行调查或程序的当局对其进行的调查或程序而支出的法律费用,其结束时没有对其提出起诉,也没有被指控作为替代刑事程序的任何金钱义务,或结束时没有对其提出起诉,但对不需要的犯罪施加金钱义务作为替代刑事程序的刑事程序男性区域;在本条中-在刑事调查已开始的事项中未提交起诉书的程序结束-指根据《刑事诉讼法[合并本]法》第62条[第5742-1982条(在本子条中-刑事诉讼法)结案或由司法部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1条进行的后续程序;“作为刑事诉讼替代的金钱义务”-作为刑事诉讼替代的法律规定的金钱义务,包括行政犯罪法规定的行政罚款,5746-1985年,对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确立为可判处罚金的犯罪行为的罚款,金钱或者金融制裁;

 

33.2.3 在公司或代表公司或其他人对他提起的诉讼中,或在他被宣告无罪的刑事起诉书中,或在他被判定犯有不需要犯罪意图的罪行的刑事起诉书中,由高级人员支出或由法院追究其责任的合理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

 

33.2.4 任何其他事件、事件、事项或情况,根据任何法律,公司可能或将能够赔偿某一公职人员,并且在该法律要求在本条款中列入允许此类赔偿的条款的范围内,则该条款被视为通过引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法》第56h(b)(1)节(如适用)和《以色列经济竞争法》第5748-1988条第50P(b)(2)节以及根据其颁布的条例(在这些文章中,经济竞争法)).

 

B-12

 

 

33.3 公司可在以下各条(在本条款中–“赔偿承诺”) -

 

33.3.1 如第33.2.1条所述,但赔偿承诺仅限于董事会认为在作出赔偿承诺时可预见的那些类型的事件,以及董事会认为在当时情况下合理的一笔款项,以及在承诺赔偿董事会认为可预见的事件中,结合公司在发出承诺时的实际运营情况,并具体说明了董事会认为在该情况下合理的金额或指引。

 

33.3.2 第33.2.2条规定33.2.3.

 

33.4 本公司可订立合约,为本公司公职人员就强加于其的义务所承担的责任提供保险以下一种行为做过已执行以公司公职人员的身份,在以下各:

 

33.4.1 违反对公司或他人的注意义务;

 

33.4.2 违反对公司的信托义务,前提是该办公室负责人本着善意行事,并有合理理由假定该行为不会损害公司的福利;

 

33.4.3 以有利于另一人的方式强加给他的财务责任;和

 

33.4.4 根据任何法律,公司可能或将能够为公职人员投保的任何其他事件、发生、事项或情况,并且在该法律要求在本条款中包含允许此类保险的条款的范围内,则该条款被视为通过引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法》第56h(b)(1)节(如适用)和《经济竞争法》第50P(b)(2)节)纳入和并入本文。

 

33.5 第33.1至33.4条不适用于下列各情形-

 

33.5.1 违反信托义务的,但上述第33.4.2条规定的违反信托义务的赔偿和保险除外;

 

33.5.2 有意或仓促而为之的注意义务的滩涂,除非只因疏忽而为之;

 

33.5.3 意图非法谋取私利的行为;

 

33.5.4 对公职人员的罚款或处分。

 

33.6 关于给予董事和/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豁免、保险、赔偿或承诺赔偿的决定,应根据相关法律通过。

 

33.7 对《公司法》或其他适用法律的任何修改对任何职务持有人依据本条获得赔偿、保险或豁免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应仅为前瞻性的,不影响公司就该修改之前发生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对职务持有人进行赔偿、保险或豁免的义务或能力,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

 

33.8 本条(i)的规定应在法律(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和《经济竞争法》)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ii)无意、也不应被解释为以任何方式限制公司在购买保险和/或赔偿(无论是预先或追溯)和/或豁免方面有利于任何非公职人员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雇员、代理人、不是公职人员的公司顾问或承包商;和/或任何公职人员,但此种保险和/或赔偿在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范围内。

 

33.9 就本条而言,“公司公职人员身份”应包括作为公司、其任何子公司或任何其他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受托人的身份,该公职人员应公司的请求在任何时间任职(“公司身份”)。“以公职人员身份实施的作为”一语,包括与该公职人员以企业身份服务有关或产生的作为、不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其他任何情形。

 

34. 内部 主计长 审计员

 

34.1 公司董事会应指定一名内部主计长审计师按照a审计委员会的建议。任何人不得担任内部主计长审计师公司的,如果他是权益持有人感兴趣的一方本公司、本公司公职人员、上述任何一人的亲属或公司的核数师或其代表。

 

34.2 董事会应确定由哪个职务负责人担任内部组织监督人主计长审计师,而在没有任何此类决定的情况下,它将是董事会主席。

 

B-13

 

 

34.3 拟编制的内部审计计划主计长内部审计师将提交审计委员会批准,但董事会可确定该计划提交董事会批准。

 

35. 审计员

 

35.1 年度会议应指定一名外部本公司核数师。The外部审计师应以其身份行使职能,直至下一次股东大会结束,或由年会确定的更长期限,但服务期限不得延长至其获委任后的连续第三次年会结束之时。

 

35.2 薪酬外部其审计活动的审计员由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应于让大家知道报告的工资外部审计师和他的合同条款,包括公司对他的付款和义务,到年会。

 

36. 公司签字权

 

36.1 公司的签字权由公司董事会不时决定。

 

36.2 代表公司签署的人须连同公司印章或其印刷的姓名一并签署。

 

37. 股息及红股

 

37.1 公司派发股息及/或派送红股的决定,须由公司董事会采纳。董事会可根据其判断决定全部或部分以现金或实物分配(包括以证券或任何其他方式)支付股息。

 

37.2 有权获得股息的股东是指在股息决议时或在决议中确定另一个日期以分配股息的较后日期为股东的股东。

 

37.3 如董事会未另有决定,股息可透过支票或派付令寄往股东或有权享有股息的人的正式地址,或在股份的共同登记拥有人的情况下,支付予就共同所有权而在股东名册中名列第一的人。任何该等支票须向寄往的人开出。在股息公告日期登记于股东名册的人作为任何股份的拥有人,或在共同拥有的情况下作为共同拥有人之一的人的收据,应作为对就已发出收据的该股份所支付的所有款项的确认。

 

37.4 为执行根据本条规定作出的任何决定,董事会可酌情解决在分配股息和/或红股方面可能出现的任何困难,包括为分配特定资产的目的确定价值,并决定将根据所确定的价值以现金支付给成员,以建立关于零碎股份或关于不支付小额款项的规定。

 

38. 公司文件

 

38.1 股东有权查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条款《公司法》第184条,如果这样做的既定条件得到满足。

 

38.2 在不减损上述第38.1条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酌情决定授予查阅公司文件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包括授予股东其认为适当的全部或部分。

 

38.3 股东无权查阅公司文件或其任何部分,除非已获法规或本条款授予该权利,或如上文第38.2条所述获董事会许可查阅。

 

38.4 在符合所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公司根据法律或本条款必须保存的任何簿册、收据或登记册,应由董事会决定以技术、机械或其他方式保存。

 

39. 可赎回证券

 

在符合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条款发行可赎回证券,但前提是股东大会将批准董事会的建议和制定的条款。

 

40. 捐款

 

公司可以向董事会认为合适的事业捐赠一笔合理的款项,即使该捐赠不是为公司创造利润的商业考虑的一部分。

 

B-14

 

 

41. 书籍

 

41.1 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备存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并证券公司法律和任何其他相关适用法律。

 

41.2 收款簿应存放在董事会认为满意的办公室或其他场所,并应始终开放供董事查阅。

 

42. Chang《公司章程》e

 

42.1 本公司可更改本章程细则,由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由n 定期普通的出席股东大会的过半数股东,有表决权的,有表决权的,均以《公司法》规定为准。

 

42.2 尽管有上述第42.1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变更上述第19.6条的规定(关于a合并),由股东大会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的60%的特别多数通过的决议,有权投票和投票的人,均受《公司法》规定的约束。

 

42.3 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下,本条款的变更自公司通过该等决议之日起或自该等决议确定的较后日期起生效。

 

43. 通告

 

43.1 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发出并根据本章程及/或《公司法》有权或被要求发出的通知或任何其他文件,须由公司亲自送达予任何人,或以按股东名册上股东的记录地址或按该股东以书面向公司指明作为送达通知或其他文件的地址的信函寄发的方式,以电子邮件或以传真方式发送的方式,以股东指定为传真送达通知号码的号码发送。致公司全体股东的通知可能在以色列的两份日报上发表。通知登报之日,视为通知送达全体股东之日。

 

43.2 就共同所有权下的股份而言,所有必须向股东发出的通知,均应向股东名册中首次提及的作为该股份所有人的人发出,而以这种方式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是向该股份所有人发出的充分通知。

 

43.3 发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文件将被视为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目的地----如果在以色列以挂号邮件和/或普通邮件发送,如果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送,则应被视为在收到通知或其他文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目的地。为证明投递,只要证明以邮寄方式寄出的载有寄往正确地址的通知或文件并投递至邮政局的信件已盖章或已盖章的挂号信,就传真而言,出示寄递装置发出的寄递确认书即可。

 

43.4 在公司注册纪录册内以常规方式进行的任何注册,须视为该注册纪录册内所记载的有关其发出的确凿证据。

 

43.5 如出现需要提供特定天数的提前通知或将在特定期间生效的通知,则交付日期应计为天数或期间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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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