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1
执行版本
证券购买协议
本证券购买协议(本“协议”)的日期自2026年2月___日起,由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与本协议签字页上确定的每一位购买者(每一位,包括其继任者和受让人、“购买者”以及统称为“购买者”)签署。
然而,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并根据《证券法》(定义见下文)下的有效登记声明,公司希望向每一买方发行和出售,而每一买方(单独而非共同)希望向公司购买本协议中更全面描述的公司证券。
现据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契诺,并就其他已收到及充分性确认的良好及有价值的代价,公司与各买方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定义。除本协定其他地方定义的术语外,就本协定的所有目的而言,以下术语具有本节1.1中规定的含义:
“ADS”是指公司的美国存托股票,每股代表九百(900)股普通股。
“ADS注册声明”是指F-6表格上有关ADS的注册声明,经修订(档案编号:333-286167)。
“关联公司”是指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机构控制或由某人控制或与某人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人,因为这些术语在《证券法》第405条规则中使用和解释。
“董事会”是指公司的董事会。
“营业日”是指除周六、周日或法律授权或要求纽约市商业银行保持关闭的其他日子以外的任何一天;但为澄清起见,商业银行不应被视为因“待在家中”、“就地避难”而被授权或被法律要求保持关闭,“非必要雇员”或任何其他类似命令或限制,或在任何政府当局的指示下关闭任何实体分支机构,只要纽约市商业银行的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包括电汇)在该日一般开放供客户使用。
“平仓”是指根据第2.1节的规定完成证券的买卖。
“交割日”指所有交易文件已由其适用方签署并交付的交易日,且(i)买方支付认购金额的义务和(ii)公司交付证券的义务(在每种情况下)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或豁免,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迟于第五个(5第)本公告之日起的交易日。
“佣金”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存款协议」指公司、作为存托人的德意志银行信托公司Americas与ADS的拥有人及持有人不时订立的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的存款协议,该等协议可予修订或补充。
「存管银行」系指作为存管协议项下存管人、地址为1 Columbus Circle New York,New York 10019及根据存管协议项下任何继任人作为存管人的德意志银行信托公司Americas。
“DTC”是指存托信托公司,或为公司履行基本相同职能的任何继任者。
“DTC/FAST计划”是指DTC的Fast Automated Securities Transfer Program。
“DWAC”是指在DTC定义的托管人处提取存款。
“DWAC资格”是指(a)这些ADS有资格根据DTC的运营安排在DTC获得全方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TERM3的DWAC系统进行转让,(b)公司已获得DTC承销部门的批准(未经撤销),(c)存托银行在DTC/FAST计划中的代理资格获得批准。
“DWAC ADS”是指(i)以电子形式发行,(ii)可自由交易和转让且不受转售限制,以及(iii)公司根据DTC/FAST计划及时记入买方或其指定人指定的具有DTC的DWAC账户的ADS,或DTC以后采用的执行基本相同功能的任何类似计划。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反海外腐败法”是指经修订的1977年《反海外腐败法》。
“留置权”是指留置权、押记、质押、担保权益、产权负担、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或其他限制。
“重大不利影响”应具有第3.1(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材料许可”应具有第3.1(g)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普通股”是指公司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OFAC”是指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
“每ADS购买价格”是指,就每一买方而言,该买方在本协议签署页上其名称中指定且在标题“认购金额”旁边的应支付的总金额除以其各自的证券,但须根据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的股份合并和拆分、股份股息、股份组合和普通股的其他类似交易进行调整。
“人”是指个人或公司、合伙企业、信托、法人或非法人协会、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或其机构或细分机构)或其他任何种类的实体。
「进行中」指已展开的诉讼、申索、诉讼、调查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非正式调查或部分程序,例如证词),不论是否已展开,或据公司所知,以书面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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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是指注册说明书备案的最终基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补充”是指向证监会备案并由公司在交割时交付给各买方的符合《证券法》第424(b)条规定的招股说明书补充。
“登记声明”是指F-3表格上的有效登记声明与佣金(档案编号333-273087),其中登记向买方出售证券的情况,包括与该登记声明一起提交或通过引用并入该登记声明的所有信息、文件和证物。
“必要的批准”应具有第3.1(c)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第424条”是指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424条规则,因为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解释,或委员会此后通过的任何类似规则或条例,其目的和效力与该规则基本相同。
“SEC报告”应具有第3.1节(f)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证券”是指,就每个买方而言,根据本协议向该买方发行或可发行的ADS所代表的普通股;每个买方的ADS数量应等于(i)认购金额除以(ii)每ADS购买价格。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卖空”是指《交易法》下SHO条例第200条定义的所有“卖空”(但不应被视为包括定位和/或借入普通股或ADS)。
“认购金额”是指,就每一买方而言,在本协议签字页上该买方的名称下方和“认购金额”标题旁边指定的根据本协议购买的证券需支付的总金额,以美元和即时可用资金为单位。
「附属公司」,就本协议而言,指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并应(如适用)亦包括在本协议日期后成立或收购的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
“交易日”是指主要交易市场开放交易的一天。
“交易市场”是指有关日期美国存托凭证上市或报价交易的以下任何市场或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分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纽约证券交易所(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继承者)。
“交易文件”是指本协议、其所有证物和附表以及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协议。
「转让代理」指Maples Fund Services(Cayman)Limited,为公司目前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邮寄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16楼,以及公司的任何继任股份过户登记处或转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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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买卖
2.1收盘。在交割日,根据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同意以与该买方相关的购买金额的每ADS购买价格出售证券,并且每个买方同意购买,所有买方的总金额为9,880,000美元的ADS。由该买方签署的签字页上规定的每一买方的认购金额应可用于与公司或其指定人进行“交付与付款”(“DVP”)结算。公司应将根据第2.2(a)节确定的相应数量的普通股存入存托人,并指示存托人向每个买方交付其各自的ADS。公司和各买方应交付2.2节中规定的可在收盘时交付的其他物品。证券的结算应通过DVP进行(即在交割日,公司应促使存托人向各买方确定的账户发行等于该买方认购金额除以每ADS购买价格的ADS,并由各买方通过电汇方式向公司支付)。
2.2交付。
(a)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以下所示除外),公司须向每名买方交付或安排交付以下物品:
(i)公司妥为签立的本协议;
(ii)公司须已向每名买方提供公司的电汇指示,该指示须以公司信笺抬头并由公司行政总裁或首席财务官签立;
(iii)在符合第2.1节的规定下,向存托人发出指示存托人通过DTC ADS交付的不可撤销指示的副本,该指示等于该买方的认购金额除以每ADS购买价格;
(iv)在符合第2.1节的规定下,向注册处处长或转让代理人发出不可撤销指示的副本,指示注册处处长或转让代理人在交割时以加急方式向保存人交付根据本协议购买的ADS的基础普通股;及
(vi)招股章程及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可根据《证券法》第172条规则交付)。
(b)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每名买方须向公司交付或安排交付下列物品:
(i)该买方妥为签立的本协议;及
(ii)该买方的认购金额,该金额应可用于与公司或其指定人进行“DVP”结算。
2.3关闭条件。
(a)公司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与交割有关的义务须满足或豁免以下条件:
| (一) | 所有重大方面的准确性(或在陈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于本文件所载买方的陈述和保证的截止日期(除非该等陈述或保证是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应在该日期是准确的); | |
| (二) | 每名买方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履行的所有义务、契诺及协议,均已履行完毕;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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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每一买方交付本协议第2.2(b)节规定的物品。 |
(b)买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与交割有关的各自义务须满足或免除以下条件:
| (一) | 所有重大方面的准确性(或,在陈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在作出时以及在本文件所载公司的陈述和保证的截止日期(除非该等陈述和保证是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应在截至该日期的所有重大方面是准确的); | |
| (二) | 公司在截止日期或之前须履行的所有义务、契诺及协议均已履行完毕; | |
| (三) | 本公司交付本协议第2.2(a)节所列物品;及 | |
| (四) | 自本协议之日起,不会对公司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
第三条。
代表和授权书
3.1公司的陈述和保证。除披露附表中规定的情况外,哪些披露附表应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并应在披露附表相应章节所载披露的范围内限定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或以其他方式作出的任何陈述,公司特此在本协议日期和截止日期向各买方作出以下陈述和保证:
(a)成立法团、组织和资格。本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为根据其成立或组织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成立或以其他方式组织、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实体,拥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以拥有和使用其财产和资产,并按目前进行的方式开展其业务。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违反或违反其各自的证书或公司章程、章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的任何规定。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具备开展业务的适当资格,并在其所开展的业务或其拥有的财产的性质使该资格成为必要的每个司法管辖区作为外国公司或其他实体具有良好的信誉,除非未能具备此种资格或信誉良好(视情况而定)不可能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i)对任何交易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对经营业绩、资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附属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业务或状况(财务或其他方面),或(iii)对公司在任何重大方面及时履行其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i)或(iii)中的任何一项,“重大不利影响”);但“重大不利影响”不应包括直接或间接由以下原因引起或可归因于的任何事件、发生、事实、条件或变化:(i)一般经济或政治条件;(ii)一般影响公司经营所在行业的条件;(iii)财务方面的任何变化,银行或证券市场,包括其任何中断和任何证券或任何市场指数的价格下跌或现行利率的任何变化;(四)战争行为(无论是否宣布)、武装敌对行动或恐怖主义,或其升级或恶化;(v)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任何行动或经买方书面同意或应买方书面请求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vi)买方在本协议日期知悉的任何事项;(vii)适用法律或会计规则的任何变更;(viii)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公告、未决或完成,包括雇员、客户、供应商的损失或威胁损失,分销商或其他与公司有关系的人;(ix)任何自然或人为灾害或天灾;(x)任何流行病、流行病、疾病爆发或其他公共卫生紧急情况;或(xi)公司未能达到任何内部或公布的预测、预测或收入或盈利预测,据公司所知,在任何该等司法管辖区没有提起诉讼撤销、限制或限制或寻求撤销、限制或限制该等权力和权力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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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授权;强制执行。公司拥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以订立和完成本协议以及公司作为当事方的其他每一份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并以其他方式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本公司签立和交付本协议及每一份其他交易文件,以及由本公司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因此已获得本公司方面所有必要行动的正式授权,除与所需批准(定义见下文)有关外,本公司、董事会或本公司股东无需就本协议或相关行动采取进一步行动。
(c)备案、同意和批准。公司无须就公司执行、交付和履行交易文件而获得任何法院或其他外国、联邦、州、地方或其他政府当局或其他人的任何同意、放弃、授权或命令、向其发出任何通知,或向其作出任何备案或登记,但以下情况除外:(i)根据本协议第4.3节要求的备案,(ii)向委员会提交招股说明书,(iii)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各适用交易市场发出的通知和申请,以供在其上交易的ADS上市,以及(iv)根据适用的州证券法和(v)要求提交的文件,例如如果未获得、给予或作出,则合理预期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文件(统称为“所需批准”)。
(d)发行普通股和ADS;注册。普通股获得正式授权,当根据适用的交易文件发行和支付时,将获得正式和有效的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免于和免除公司施加的所有留置权。公司将从其正式授权的股本中保留根据本协议可发行的ADS基础普通股的最大数量。公司已根据《证券法》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注册声明,以及截至本协议日期可能需要的修订和补充。ADS注册声明和注册声明根据《证券法》有效,委员会没有发布阻止或暂停ADS注册声明或注册声明的有效性或暂停或阻止使用任何招股说明书的停止令,也没有为此目的提起任何程序,或者据公司所知,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威胁。如监察委员会的规则及条例要求,公司须根据第424(b)条向监察委员会提交招股章程。
(e)资本化。除SEC报告中所述外,公司所有已发行股本均已获得正式有效授权和发行,已缴足且不可评估。
(f)SEC报告。公司已在本协议日期之前的一(1)个日历年(或法律或法规要求公司提交此类材料的较短期限)提交了公司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附表、表格、报表和其他文件,包括根据其中第13(a)或15(d)条及时提交。
(g)监管许可。除招股章程和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拥有SEC报告中描述的开展其各自业务所需的适当外国、联邦或州监管机构颁发的所有证书、授权和许可,除非未能拥有此类证书、授权或许可单独或总体上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重大许可”),并且公司或任何子公司未收到任何与撤销或修改任何此类证书、授权或许可有关的程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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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某些费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概不就交易文件所拟进行的交易向任何经纪商、财务顾问或顾问、发现者、配售代理、投资银行家、银行或其他人士支付或将支付经纪商或发现者的费用或佣金。买方对与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可能到期的任何费用或由其他人或代表其他人就本条所设想的某类费用提出的任何索赔不承担任何义务。
(i)投资公司。该公司不是,并且在收到证券付款后,将不会被要求注册为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所指的“投资公司”。公司开展业务的方式应使其不会成为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进行登记的“投资公司”。
(j)腐败行径。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据公司所知,与公司有关联或代表公司行事的任何代理人或其他人士,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没有(i)直接或间接地将任何资金用于与外国或国内政治活动有关的非法捐款、馈赠、娱乐或其他非法开支,(ii)从公司资金中向外国或国内政府官员或雇员或任何外国或国内政党或竞选活动进行任何非法付款,(iii)未能充分披露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知悉的任何代其行事的人)作出的任何违反法律的贡献,或(iv)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FCPA的任何规定。
(k)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以及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代理人、雇员或关联公司目前均不受OFAC实施的任何美国制裁。
(l)洗钱。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运营始终在实质上遵守经修订的1970年《货币和外国交易报告法》的适用财务记录保存和报告要求、适用的洗钱法规及其下的适用规则和条例(统称为“洗钱法”),并且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当局或机构或任何仲裁员涉及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反洗钱法的任何行动或程序都没有未决,或者据公司或任何子公司所知,没有受到威胁。
(m)DWAC符合资格。ADS必须符合DWAC条件,且不受“DTC寒意”影响。
3.2买方的陈述和保证。各买方为其本身而非任何其他买方,特此向本公司声明并保证截至本协议日期和截止日期的如下情况(除非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应在该日期是准确的):
(a)组织;权威。买方要么是个人,要么是根据其成立或组建的司法管辖区法律正式成立或组建、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实体,拥有完全权利、法人、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或类似权力和授权,以订立和完成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并以其他方式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交易文件的签署和交付以及该买方履行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已获得该买方的所有必要的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类似行动(如适用)的正式授权。其作为当事方的每份交易文件均已由该买方正式签署,并在该买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交付时,将构成该买方的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但以下情况除外:(i)受一般衡平法原则和适用的破产、破产、重组、暂停执行和其他普遍适用的法律的限制,这些法律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强制执行,(ii)受与特定履约的可获得性相关的法律的限制,强制性救济或其他衡平法补救办法和(iii)就赔偿和分担条款而言,可受适用法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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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谅解或安排。该买方是为自己的账户作为委托人购买证券,并且与任何其他人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安排或谅解来分发或关于分发该证券(此陈述和保证不限制该买方根据登记声明或以符合适用的联邦和州证券法的其他方式出售证券的权利)。
(c)买方地位。在向该买方提供证券时,它是,并且在本文件发布之日,它将是《证券法》第501(a)(1)、(a)(2)、(a)(3)、(a)(7)、(a)(8)、(a)(9)、(a)(12)或(a)(13)条所定义的“认可投资者”。
(d)这种买方的经验。该等买方单独或与其代表一起,在业务和财务事项方面具有这样的知识、复杂程度和经验,以便能够评估证券预期投资的优点和风险,并已如此评估这种投资的优点和风险。此类买方有能力承担证券投资的经济风险,目前有能力承担此类投资的全部损失。
(e)某些交易和保密。除完成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外,该买方在自该买方首次收到公司或代表公司的任何其他人提供的载有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重要定价条款并在紧接本协议执行之前结束的条款清单之时起开始的期间内,没有直接或间接执行公司证券的任何购买或销售,包括卖空。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买方是一种多元管理的投资工具,由单独的投资组合管理人管理该买方资产的不同部分,而投资组合管理人不直接了解管理该买方资产其他部分的投资组合管理人作出的投资决策,则上述表述仅适用于作出购买本协议所涵盖证券的投资决定的投资组合管理人所管理的资产部分。除本协议的其他缔约方或该买方的代表,包括但不限于其高级职员、董事、合伙人、法律和其他顾问、雇员、代理人和关联公司外,该买方对就本次交易向其作出的所有披露(包括本次交易的存在和条款)进行保密。
(f)获取信息。各买方承认,其已有机会审查交易文件(包括所有证物及其附表)和SEC报告,并已获得以下机会:(i)有机会向公司代表提出其认为必要的问题,并从他们那里获得有关发行证券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投资证券的优点和风险的答复;(ii)获得有关公司及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财产的信息,管理层和前景足以使其能够评估其投资;(iii)有机会获得公司拥有或可以获得的额外信息,而无需做出与投资相关的知情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不合理努力或费用。各买方承认并同意,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关联公司均未向该买方提供任何有关证券的信息或建议,也不需要或希望获得此类信息或建议。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联属公司均未就本公司或证券的质素作出或作出任何陈述,而本公司及本公司任何联属公司可能已取得该买方同意无须向其提供的有关本公司的非公开资料。就向该买方发行证券而言,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关联公司均未担任该买方的财务顾问或受托人。
(g)知情的投资决策。根据该等买方认为适当的资料,其已独立作出分析及决定订立交易文件。该等买方已寻求其自身的会计、法律和税务建议,因为其认为有必要就其收购证券作出知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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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与自己的顾问协商。已建议该买方就有关对公司投资的所有法律事项以及购买证券的税务后果咨询其自己的律师和其他财务和税务顾问,并已在该买方认为必要的范围内这样做。
(i)政府推荐或批准。该等买方了解,没有任何美国联邦或州机构、或类似机构或任何其他国家对公司或证券发售进行审查、批准、传递或作出任何推荐或背书。该买方在此声明,其已信纳买方在购买证券或买方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及交易文件方面完全遵守适用于买方的其管辖范围内的法律,包括(i)其管辖范围内对购买证券的法律要求,(ii)适用于购买的任何外汇限制,(iii)可能需要获得的任何政府或其他同意,以及(iv)所得税和其他税务后果(如有),可能与买方购买、持有、赎回、出售或转让证券有关的。买方认购和支付证券以及继续实益拥有证券将不会违反适用于买方的任何证券或买方司法管辖区的其他法律。
(j)无意实现控制权变更;所有权。该等买方目前无意实现公司“控制权变更”,因为该术语是根据根据纳斯达克资本市场规则颁布的规则理解的。
第四条。
缔约方的其他协议
4.1收益用途。除《招股章程》和《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情况外,公司应将根据本协议出售证券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一般公司用途,且不得违反FCPA或OFAC规定使用该等所得款项。
4.2普通股的保留。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本公司已预留且本公司应继续预留并随时备存足够数量的普通股,以使本公司能够根据本协议发行ADS。
4.3某些交易和保密。各买方(个别而非与其他买方共同)承诺,其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关联公司或根据与其达成的任何谅解,均不执行任何购买或销售,包括在自本协议执行开始并于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根据首次新闻稿或表格6-K首次公开宣布之时结束的期间内卖空公司的任何证券。各买方,分别且未经公司公开披露,该买方将对本次交易的存在和条款以及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第五条。
杂项
5.1终止。本协议可由任何买方以书面通知其他各方的方式,终止该买方在本协议项下仅承担的义务,且对公司与其他买方之间的义务不产生任何影响,如果关闭尚未在第三十(30第)本协议日期后的交易日;但前提是此类终止不会影响任何一方就任何其他方(或多方)的任何违约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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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费用支出。除交易文件中明确规定相反的情况外,各方应支付其顾问、大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如有)的费用和开支,以及该方因该事件而对本协议的谈判、准备、执行、交付和履行产生的所有其他费用。公司应支付所有存管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交付的任何指示信函的当日处理所需的任何费用)、印花税以及与向买方交付任何证券有关的其他税项和关税。
5.3全部协议。交易文件连同其证物和附表、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包含各方对本协议及其标的事项的全部理解,并取代各方承认已并入此类文件、证物和附表的所有先前关于此类事项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和谅解。
5.4通知。根据本协议要求或允许提供的任何和所有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被视为在以下最早时间发出和生效:(a)传送时间,如果此类通知或通信是在交易日下午5:30(纽约市时间)或之前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在所附签名页上所载的电子邮件地址送达的,(b)传送时间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如该等通知或通讯是在非交易日的一天或晚于任何交易日下午5时30分(纽约市时间)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在本协议所附签字页所载的电子邮件地址送达,(c)第二个(2nd)邮寄之日后的交易日,如果由美国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服务发送或(d)在被要求发出此类通知的当事人实际收到时发送。此种通知和通信的地址应与所附签字页所列的相同。
5.5修正;豁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修改、补充或修正,除非在修订的情况下由公司和买方签署的书面文书中仅就该买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而对公司与其他买方之间的义务没有任何影响,或者在放弃的情况下,由寻求强制执行任何该等放弃条款的一方签署。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条件或要求的任何违约的放弃不应被视为未来的持续放弃或对任何后续违约的放弃或对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条件或要求的放弃,任何一方以任何方式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的任何延迟或不作为也不应损害任何此类权利的行使。与其他买方的可比权利和义务相比,任何对任何买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成比例、实质性和不利影响的任何拟议修订或放弃应要求该受不利影响的买方事先书面同意。根据本条第5.5条实施的任何修订对作为修订协议当事人的买方和公司具有约束力。
5.6标题。此处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应被视为限制或影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5.7继任者和受让人。本协议对当事人及其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未经各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并方式除外),公司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5.8无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旨在为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转让人的利益服务,不为任何其他人的利益服务,也不得由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5.9管辖法律。有关交易单证的构造、有效性、强制执行和解释的所有问题均应受纽约州国内法管辖并根据其解释和强制执行,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每一方同意,有关本协议和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解释、执行和抗辩的所有法律程序(无论是针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职员、股东、合伙人、成员、雇员或代理人),应仅在设在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启动。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设在曼哈顿自治市镇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以裁决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与在此设想或在此讨论的任何交易(包括与执行任何交易文件有关的),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同意不在任何诉讼或程序中主张其个人不受任何此类法院管辖的任何主张,该等行动或进行是不适当的,或是不方便进行该等进行的场所。每一方当事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亲自送达过程,并同意通过将其副本通过挂号或挂号邮件或隔夜交付(附交付证据)邮寄至根据本协议向其发出通知的有效地址的方式处理在任何该等诉讼或程序中被送达的过程,并同意该等服务应构成良好和充分的程序和程序通知的送达。本文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以任何方式限制以法律许可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过程的任何权利。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为强制执行交易文件的任何规定而启动诉讼或程序,则该诉讼或程序的胜诉方应由非胜诉方偿还其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因调查、准备和起诉该诉讼或程序而产生的其他成本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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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生存。此处包含的陈述和保证应在证券交割和交割后继续有效。
5.11执行。本协议可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中执行,所有这些合并在一起时应被视为同一协议,并应在对应方已由各方签署并交付给对方时生效,据了解,各方不必签署同一对应方。如果任何签字是通过电子邮件递送(包括《2000年美国联邦ESIGN法案》、《统一电子交易法》、《电子签字和记录法》或其他适用法律,例如www.docusign.com)或其他传输方式递送的,则该签字应被视为已妥为有效递送,并应产生执行(或代表其执行该签字)的一方当事人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其效力和效力与该“.pdf”签字页为其原件的效力和效力相同。
5.12可分割性。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契诺或限制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无效、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所载的其余条款、规定、契诺和限制应保持完全有效,且绝不应受到影响、损害或无效,且本协议各方应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寻找并采用替代手段,以实现与该条款、规定、契诺或限制所设想的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结果。特此规定并声明为双方的意图,即他们将执行剩余的条款、规定、契诺和限制,而不包括任何可能在下文被宣布为无效、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条款、契诺和限制。
5.13补救办法。除了有权行使本协议规定或法律授予的所有权利,包括追偿损害赔偿外,买方和公司各自将有权根据交易文件具体履行。双方当事人同意,金钱损失可能不是对因违反交易文件所载义务而招致的任何损失的充分补偿,并在此同意放弃且不在针对具体履行任何此类义务的任何诉讼中主张法律上的补救措施将是充分的抗辩。
5.14买方义务和权利的独立性质。每一买方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是若干项,不与任何其他买方的义务共同承担,任何买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任何其他买方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的履行或不履行负责。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中所载的任何内容,以及任何买方根据本协议或本协议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得被视为构成买方作为合伙企业、协会、合资企业或任何其他种类的实体,或产生假设,即买方在此类义务或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方面以任何方式一致行动或作为一个集团。每一买方应有权独立保护和执行其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而产生的权利,任何其他买方无需为此目的在任何程序中作为额外的一方加入。各买方均由其各自独立的法律顾问代表其对交易文件的审查和谈判。公司选择向所有买方提供相同的条款和交易文件是为了方便公司,而不是因为任何买方要求或要求这样做。经明确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及彼此交易文件所载的每项条款均为公司与买方之间的单独交易,而非公司与买方之间的集体交易,亦非买方之间的交易。尽管上述情况有任何相反之处,但本协议已建议并正在建议每一买方在执行本协议之前咨询一名律师,并且每一买方在本协议及其执行之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已就本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中的条款和条件咨询(或有机会咨询)该买方选择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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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周六、周日、节假日等如果采取任何行动的最后一天或指定的一天或本协议要求或授予的任何权利的到期日不是营业日,则可在下一个营业日采取该行动或行使该权利。
5.16建设。各方同意,他们各自和/或其各自的律师已审查并有机会修订交易文件,因此,在对交易文件的解释或对其的任何修订中不应采用大意为解决任何不明确之处的正常解释规则。此外,任何交易文件中对股价和普通股的每一处提及,均应根据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的反向和正向股票分割、股票股息、股票组合和普通股的其他类似交易进行调整。
5.17放弃陪审团审判。在任何一方针对与交易文件有关的任何其他一方提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或任何法域内的诉讼程序中,各方各自在知情和有意的情况下,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在此绝对、无条件、不可撤销和明确地放弃永远由陪审团审判。
(签名页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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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促使本证券购买协议由其各自的授权签字人在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正式签署。
| 趣活有限公司 | ||
| 签名: | ||
| 姓名:Leslie Yu | ||
| 职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
通知地址:
南岸辉河南街1号新安门Block A座3楼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
关注:Leslie Yu
邮箱:leslie@meishisong.cn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购买者的签名页面如下]
[证券购买协议的购买者签名页]
作为证明,以下签署人已促使本证券购买协议由其各自的授权签署人于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正式签署。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授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邮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采购人通知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购金额:$
ADS:__________________
EIN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仍可在此框中选中(i)上述签署人购买本协议中规定的由上述签署人向公司购买的证券的义务,以及公司向上述签署人出售该等证券的义务,均为无条件且不考虑交割的所有条件,(ii)交割不迟于第(5第)本协议日期后的交易日及(iii)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交割条件(但在被上文第(i)款忽略之前)要求公司或上述签署人交付任何协议、文书、证书或类似物或购买价格(如适用)不再作为条件,而是公司或上述签署人(如适用)在交割日期向该其他方交付该协议、文书、证书或类似物或购买价格(如适用)的无条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