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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5.1 3 ex _ 905745.htm 图表5.1 ex _ 905745.htm

附件 5.1

 

DLA Piper LLP(美国)

美洲大道1251号

纽约州纽约10020-1104

www.dlapiper.com

 

2026年1月13日

 

Park Aerospace Corp.

1400老乡道

Westbury,NY 11590

 

 

回复:

表格S-3的注册声明

 

女士们先生们: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我们已就根据S-3表格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S-3表格登记声明(“登记声明”)担任纽约公司(“公司”)的法律顾问。注册说明书包括一份基本招股说明书(“基本招股说明书”),其中规定未来可能由一份或多份招股说明书补充(每份,“招股说明书补充”)补充。基本招股说明书(可能由一份或多份招股说明书补充)涉及根据《证券法》第415条规则不时提议的发行和出售总额不超过150,000,000美元的以下证券:(i)公司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10美元(“普通股”),(ii)购买普通股股份的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可根据一份或多份认股权证协议(每份,a“认股权证协议”)拟由公司与一名或多名认股权证代理人订立,以及(iii)根据发售时确定的反稀释调整行使任何认股权证时可能发行的不确定数量的普通股股份(“不确定证券”;连同普通股和认股权证,“证券”)。本意见是根据表格S-3第16项和条例S-K第601(b)(5)(i)项的规定提出的。

 

就本意见函件而言,我们已审阅(i)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法团注册证书(“证书”)、(ii)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附例(“附例”)、(iii)公司董事会批准编制及提交注册声明及根据该等声明发售及出售证券的若干决议,以及(iv)我们认为为本意见所载的目的而适当的其他文件、记录及其他文书的正本或经核证或以其他方式识别的副本,令我们满意。

 

我们在未经独立调查或核实的情况下,假定(i)所有签名的真实性,(ii)代表该个人或实体执行任何文件的所有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iii)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iv)作为认证副本或照片副本或通过传真或其他电子传输方式或我们从委员会的电子数据收集、分析和检索系统(“EDGAR”)或互联网上的其他站点获得的所有文件的原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以及以副本形式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的真实性,(v)我们审查或依赖的所有公共记录是真实和完整的,以及(vi)没有因当事人的作为或不作为或其他原因而对任何文件进行口头或书面修改或修正。关于与下文所述我们的意见有关的事实事项,我们在认为适当的范围内,未经独立调查或核实而依赖并假定公司高级人员的证书、公司在我们审查的文件中作出的陈述以及公司高级人员的陈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还获得并依赖公职人员提供的我们认为为我们下文所述意见的目的所必需的证明和保证。

 

 

 

出于以下意见的目的,我们还在未经独立调查或核实的情况下假设:

 

A.不时发售的证券的发行、出售、数目或金额(视属何情况而定)及条款将根据证书、附例及适用的纽约法律(各自称为“公司诉讼”)获得正式授权和确立,且不会与公司所受的任何协议或文书的条款相冲突或构成违反;

 

B.公司执行和交付任何最终购买、承销或类似协议(每一项,“最终协议”)或公司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发行和出售适用的证券,均不需要或将需要根据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律、规则或条例获得任何政府当局的同意、批准、许可或授权,或向任何政府当局进行任何备案、记录或登记;

 

C.在发行和出售普通股股份时,将授权并可供发行足够数量的普通股股份,并且发行和出售普通股(或可行使普通股的认股权证)的对价金额将不低于普通股的面值;

 

D.任何认股权证将根据公司与认股权证协议中确定为认股权证代理人的金融机构(各自称为“认股权证代理人”)之间的一份或多份认股权证协议发行,适用的认股权证协议的执行、交付和履行将获得公司诉讼的正式授权,不会与公司所受的任何协议或文书的条款相冲突或构成违反;

 

E.根据注册声明和相关认股权证协议(如适用)提供的任何认股权证将以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或通过引用并入其中的表格签署;

 

F.在公司根据任何认股权证协议所承担的义务可能取决于该等事项的范围内,除公司外,该协议的每一方将根据其组织所管辖的法律适当组织、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将有适当资格从事该认股权证协议所设想的活动;该认股权证协议已由该方正式授权、执行和交付,并构成该方的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该方强制执行;该方在一般情况下以及就其在该认股权证协议下的义务作为一方行事而言,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且该方拥有履行其在该认股权证协议下的义务所必需的组织和法律权力和权力;

 

G.注册声明及其任何修订(包括生效后的修订)将已生效,且该有效性不应被终止或撤销,并将遵守注册声明所设想的证券发售和发行时所有适用的联邦和州法律;

 

H.将编制、交付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包括通过遵守根据《证券法》颁布的《一般规则和条例》第172条)并向委员会提交文件,说明由此提供的证券,并将遵守注册声明所设想的证券提供和发行时的所有适用法律;

 

I.所有证券的发行和销售将符合适用的联邦和州证券法;和

 

J.有关所发售或发行的任何证券的最终协议将已获得正式授权,并由公司及其其他各方有效签署和交付。

 

 

 

基于上述情况,并在遵守本文所述假设、限定条件和限制的前提下,我们认为,截至本文发布之日:

 

1.根据适用的最终协议的条款和规定、公司诉讼的条款以及注册声明和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所设想的,在公司诉讼适当授权发行和出售普通股股份以及在根据适用的最终协议的条款和规定以支付此类股份(金额至少等于此类普通股股份的总面值)的方式发行和交付此类普通股股份时,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在根据各自的条款转换、交换或行使任何其他证券时,根据公司诉讼的条款,以及根据注册声明和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在每种情况下,应规定支付的对价应至少等于该等普通股股份的总面值),该等普通股股份,包括构成普通股的任何不确定证券,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

 

2.当就特定发行认股权证的具体条款作出规定的认股权证协议已获公司诉讼正式授权,并已由公司及该认股权证协议及该认股权证中指名的认股权证代理人正式签立及交付,符合该认股权证协议的规定,并已按要求由该认股权证代理人正式会签或认证,并由公司根据该认股权证协议及适用的最终协议的条款及规定就该等认股权证的付款而正式签立及交付,根据公司诉讼的条款以及根据注册声明和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设想,该等认股权证将是公司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除非强制执行可能受到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重组、安排、暂停、欺诈性转让、优先权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的限制,并受一般股权原则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重要性、合理性、善意和公平交易的概念,以及可能无法获得具体履行或禁令救济(无论是否在股权或法律上寻求强制执行),根据任何法规,禁止或限制同时行使补救措施的决定或法治,以及通过对寻求强制执行的司法管辖区强制执行某些权利、补救措施、放弃和其他规定的限制或限定。

 

本文所述意见有以下限定条件:

 

(a)我们不就适用于任何最终协议的任何一方或由此设想的交易的任何法律、规则或条例发表任何意见,仅因为该等法律、规则或条例是由于该一方或该等关联公司的特定资产或业务运营而适用于任何该等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监管制度的一部分;

 

(b)我们不就任何确定协议所载任何条文的可执行性发表任何意见,该等条文与任何弥偿、分担、不依赖、开脱罪责、解除、限制或排除补救措施、放弃或其他可能违反公共政策或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律、规则或条例的具有类似效力的条文有关,或在任何该等条文看来或具有放弃或更改任何时效的效力的范围内;

 

(c)我们不就任何最终协议的任何条款的可执行性发表任何意见,只要该条款旨在约束公司受任何特定联邦法院或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d)我们提请贵国注意,无论任何最终协议的当事人是否同意,法院可能会以法院地不便利或其他限制该法院作为解决争端的法院的可用性的原则为由拒绝审理案件;此外,我们提请贵国注意,我们不对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法院在任何最终协议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诉讼中的标的管辖权发表任何意见;

 

(e)我们假设将选择纽约州的法律来管辖任何最终协议,并且这种选择是并且将是一项有效和合法的规定;

 

(f)在任何意见涉及任何确定协议中所载的选择纽约法律和选择纽约法院地条款的可执行性的范围内,本文所述意见受限于这样的限定条件,即在每种情况下,这种可执行性可能受制于(i)《纽约一般义务法》第5-1401和5-1402条中的例外和限制以及(ii)礼让和合宪原则;

 

 

 

(g)可执行性可限于一方当事人就法院认定不重大或不对该当事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违约行为寻求补救的范围。可执行性还可能受到寻求强制执行的该方的任何不合情理、不公平或不合理行为、因该方未能按照最终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行事而产生的抗辩、因时间流逝而产生的抗辩或因该方未能合理或善意行事或未能遵守最终协议的条款或遵守适用法律(定义见下文)的程序要求而产生的抗辩的限制;

 

(h)我们没有就(i)任何最终协议所载的任何特定履行权利的可执行性发表意见;(ii)任何旨在使违反该协议所作的任何作为无效的条文的可执行性;(iii)任何旨在授权一方当事人全权酌情行事的条文的可执行性;及(iv)任何旨在要求其一方当事人支付或偿还另一方当事人所招致的律师费,或就此向另一方当事人作出赔偿的条文的可执行性,哪些规定可能受到与律师费的收取和裁决有关的适用法规和决定的限制;

 

(i)我们对最终协议中要求任何一方放弃适用法律、宪法或衡平法权利的效力,或任何程序性、司法性或实质性权利或抗辩,例如通知权、陪审团审判权、诉讼时效、评估或估价权利、赎回权、资产编组等权利,或任何旨在授权或同意供认判决的条款,或任何旨在放弃任何间接或其他损害赔偿权利的条款的可执行性不发表意见;和

 

(j)我们对(1)公司根据任何最终协议作出的任何声称的放弃、释放、变更、免责声明、同意或其他具有类似效果的协议(每一项,“放弃”)的有效性、约束力或可执行性不发表意见,只要该等放弃涉及将作为解除或解除公司作为法律事项(包括司法和行政决定)可获得的抗辩的原因或情况,除非该等放弃根据以下规定有效且不受禁止,或根据适用法律(包括司法和行政决定)无效或无效;(2)确定协议中与(w)法院地选择或提交管辖权有关的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任何法院对地点的任何异议或任何法院是不方便的法院地的任何异议),前提是任何相关行动或程序不是由该确定协议产生或与该确定协议有关,或其他相关方未同意提交所述法院地的管辖权和/或最终协议中规定的管辖法律未被相关方选择为管辖法律,(x)放弃任何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或(y)同意送达程序;或(3)最终协议中要求或涉及支付滞纳金或收费、利息(或折扣或等值金额)、违约金或任何溢价或按费率或金额支付的“整笔”付款,或退出费用或类似费用的任何条款,在到期后或在由此证明或担保的相应责任之后或加速时,或在任何违约、违约事件或其他情况持续之后或期间,或在提前还款时,法院将在适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确定为商业上不合理或罚款或没收。

 

上述意见仅限于纽约州商业公司法(“适用法律”),我们不对任何其他州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发表意见。尽管证券可能会不时延迟或持续发行,但此处表达的意见仅限于在本协议发布之日生效的法律,包括规则和条例。

 

意见函仅限于此处所述事项,不得暗示或推断超出此处明示事项的任何意见。本文所表达的意见截至本文发布之日,我们不承担更新或补充此类意见以反映以后可能引起我们注意的任何事实或情况或以后可能发生的法律变化的义务。

 

我们同意贵公司将此意见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并同意在注册声明中“法律事项”标题下提及本公司。在给予此类同意时,我们在此不承认我们是在《证券法》第7条或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或条例(包括S-K条例第509项)要求其同意的人员类别内行事。

 

非常真正属于你,

 

/s/DLA Piper LLP(US)

 

DLA Piper LLP(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