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13
录取通知书
2022年7月1日
回复:董事录取通知书-Jehn Ming Lim先生
亲爱的林先生:
优创易泊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开曼群岛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或“我们”),很高兴向您提供本公司董事职位。我们相信您的背景和经验将成为公司的重要资产,我们期待您作为董事参与公司的工作。如果您选择接受此董事职位,本函件协议(“协议”)将构成您与公司之间的协议,并包含与您同意向公司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您的任命将在纳斯达克批准公司上市后开始。
1.学期。本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您作为董事的任期应继续遵守下文第9节的规定,或直到您的继任者被正式选举和合格为止。该职位应由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每年重新任命,重新任命后,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定将继续完全有效。
2.服务。您应作为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的成员提供惯常的服务(以下简称“职责”)。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您可以定期或特别召集、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或亲自出席和参加有关公司业务和运营问题的每次会议。您应定期并在必要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的通信与董事会和委员会成员(如有)协商。
3.为他人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您可以自由代表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
4.赔偿。作为对您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补偿,您将在执行本协议时收到40,000美元的补偿,或根据本协议按比例分配的每个日历年的服务,按月支付。
您因履行职责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面对面会议的差旅费)将得到报销。
5.D & O保险单。在本协议的期限内,公司应将您列为其高级职员和董事保险单(如果有)的被保险人。
6.没有分配。由于您所提供服务的个人性质,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转让本协议。
7.机密信息;保密。考虑到您访问本公司的某些机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就您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而言,您特此声明并同意如下:
一个。定义。就本协议而言,“机密信息”一词是指:(i)公司拥有的由公司或为公司创建、发现或开发的任何信息,并且在公司从事的业务中具有或可能具有商业价值或效用;与公司业务相关且非公司人员通常不知道的任何信息;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以及有关产品、工艺、配方、设计、发明(无论是否可申请专利或可根据版权或类似法律注册,也无论是否已付诸实践)、发现、概念、想法、改进、技术、方法、研究的任何信息、开发和测试结果、规格、数据、专有技术、软件、格式、营销计划和分析,商业计划和分析、战略、预测、客户和供应商身份、特征 和协议。
湾排除。尽管有上述规定,“机密信息”一词不应包括:(i)除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部分而普遍可用或公众容易获得的任何信息,或任何其他要求公司与您之间保密的协议;从合法拥有此类信息且不受限制披露此类信息的第三方收到的信息;您在从公司收到此类信息之前已知的信息,可以记录哪些先前的知识,以及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或行政命令或法令,或其他依法有权的监管机构的要求,您需要披露的信息;但前提是您应首先向公司发出事先书面通知,并尽合理努力获得保护令,要求 不得披露机密信息。
C。文件。您同意,未经公司明确书面同意,您不会将任何笔记、公式、程序、数据、记录、机器或任何其他以任何方式包含或构成机密信息的文件或物品移出公司场所,您也不会复制或复制相同的内容。应公司要求、本协议终止或您终止或辞职(定义见本协议第9条)时,您应立即将任何此类文件或物品以及任何复制品或副本退还给公司。
d.保密。您同意您将对所有机密信息保密,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披露任何机密信息或与此类信息有关的任何信息,除非在您与公司的业务关系过程中可能需要。您进一步同意,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会使用任何机密信息,除非在您与公司的业务关系过程中可能需要,并且本(d)段的规定在终止后继续有效这项协议。尽管有上述规定,您可以向您的法律顾问和会计顾问披露机密信息,他们出于会计或税务目的需要了解此类信息并同意受本(d)段规定的约束。
e.所有权。您同意公司应拥有与任何和所有发明(无论是否可申请专利),由您在本协议期限内全部或部分制作或构思或转化为实践的作者作品、面具作品、名称、设计、专有技术、想法和信息,以及因您的职责(统称,“发明”),您将及时向公司披露和提供所有发明。您同意自费协助公司进一步证明、记录和完善此类转让,并完善、获取、维护、执行和捍卫任何转让的权利。
8.非招揽。在您的任命期内,您不得招揽因您的任命而与您接触过的任何公司员工。
9.终止和辞职。您作为董事的服务可能会因董事会的决定而以任何理由或无理由终止。您也可以通过向公司发出书面辞职通知(“辞职”),以任何理由或无理由终止您作为董事的服务,该辞职应在其中规定的时间生效,或者,如果没有规定时间,在收到本公司的辞职通知后。在终止或辞职生效之日起,您在本协议项下获得补偿的权利将终止,前提是公司有义务向您支付您已经获得的任何补偿,并补偿您在终止或辞职生效之日起与您履行职责相关的已批准费用。
10.适用法律;仲裁。与本协议的解释和/或执行有关的所有问题,以及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均应根据纽约州法律确定。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存在、有效性、解释、履行、违反或终止其或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的争议应提交给美国仲裁协会在其纽约办事处管理的仲裁并最终解决,该仲裁在提交仲裁通知时有效。本仲裁条款的法律应为纽约法律。仲裁地点应在纽约。仲裁员人数为一名。仲裁程序应以英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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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整个协议;修正案;放弃;同行。本协议表达了对本协议标的的完整理解,并取代和终止任何先前关于本协议标的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可以修改,并且只有在本协议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放弃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或条件的放弃不应被解释为对任何后续违反或未能遵守相同条款或条件或放弃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条件的放弃。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未能要求任何其他方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影响任何该方要求未来履行该条款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的权利。本协议可以在单独的副本中执行,每个副本都是原件,所有副本都是 共同构成一份相同的协议,可以使用签名的传真件签署,签名的传真件应被视为与该签名的原件相同,并具有同等的可执行性。
12.保障。公司应在适用法律规定的最大范围内,赔偿您因任何费用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判决、罚款、和解和其他法律允许的金额(“损失”)。由以下原因引起或与之相关的诉讼您履行职责,但由于您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而招致的任何此类损失除外。公司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向您预付为任何此类诉讼进行辩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和解费用。您为任何此类诉讼进行辩护而产生的此类成本和费用应由公司在最终处置此类诉讼之前在公司收到(a)书面付款请求后立即支付;(b)证明发生的适当文件,费用的金额和性质 和正在寻求付款的费用;(c)根据适用法律由您或代表您作出的足以偿还预付款项的承诺如果根据任何不可上诉的判决或和解最终确定您无权获得公司的赔偿。
13.确认。您接受本协议,但须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规定。您同意接受公司董事会对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问题的所有决定或解释具有约束力、决定性和最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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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已由下列签署人签署并交付,并自上述第一次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 真诚的, | ||
| 优创易泊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Weiming Jin | |
| Weiming Jin | ||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 | ||
| 同意并接受: | |
| /s/Jehn Ming Lim | |
| Jehn Ming Lim | |
| 地址: | |
| 电话号码: |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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