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32.2
根据《维也纳公约》进行的核证
18U.S.C.Section1350,
按以下方式添加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
就云虹国际(“本公司”)于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年度以表格10-K提交予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年度报告(“报告”),I,本公司首席财务官Andrey Novikov根据18U.S.C.1350证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补充规定:
|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以及 |
| 2. | 据我所知,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该公司截至报告所述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日期:2020年9月28日 | 通过: | /s/安德烈·诺维科夫 |
| 安德烈·诺维科夫 | ||
| 首席财务官 | ||
| (首席财务和会计干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