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丽邦国际有限公司。和子公司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指数
| F-1 |
丽邦国际有限公司。和子公司
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以美元表示,股份数除外)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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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限制现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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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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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净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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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票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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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供应商款项,净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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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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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贷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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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净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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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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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应收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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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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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非流动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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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及设备净额 |
|
|
||||||
| 无形资产,净值 |
|
|
||||||
| 使用权资产,净额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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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非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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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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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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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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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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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和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银行借款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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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账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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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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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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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交税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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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关联方款项 |
|
|
||||||
| 租赁负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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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银行借款 |
|
|
||||||
| 非流动租赁负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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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负债总额 |
|
|
||||||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
| 股权: | ||||||||
| 普通股(面值$ 每股, 股授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股份)* |
|
|||||||
| A类普通股(面值$ 每股, 股授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股份)* |
|
|||||||
| B类普通股(面值$ 每股, 股授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股份)* |
|
|||||||
| 应收认购款 | (
|
) | (
|
) | ||||
| 额外实收资本 |
|
|
||||||
| 法定准备金 |
|
|
||||||
| (赤字)/留存收益 | (
|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
|
) | (
|
) | ||||
| 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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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控股权益 | (
|
) | (
|
) | ||||
| 总股本 |
|
|
||||||
| 总负债和权益 | $ |
|
$ |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2 |
丽邦国际有限公司。和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损失表和综合损失表
(以美元表示,股份数除外)
截至六个月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收入: | ||||||||
| 项目收入 | $ |
|
$ |
|
||||
| 零售收入 |
|
|
||||||
| 总收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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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成本 | (
|
) | (
|
) | ||||
| 毛利 |
|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和营销 |
|
|
||||||
| 一般和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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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
|
||||||
| 总营业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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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亏损 | (
|
) | (
|
) | ||||
| 其他收入(支出): | ||||||||
| 利息支出 | (
|
) | (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
|
||||||
| 其他收入(支出)合计,净额 |
|
(
|
) | |||||
| 所得税前亏损 | (
|
) | (
|
) | ||||
| 所得税优惠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亏损 | (
|
) | (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综合损失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外币折算损失 | (
|
) | (
|
) | ||||
| 综合亏损总额 | (
|
) | (
|
) |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综合亏损 | (
|
) | (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综合亏损 | $ | (
|
) | $ | (
|
) | ||
| 每股普通股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 | ) | $ | ) | ||||
|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
| –基本和稀释*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3 |
丽邦国际有限公司。和子公司
未经审计简明合并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
(以美元表示,股份数除外)
| 普通股* | 订阅 | 额外 实缴 |
法定 | 保留 | 累计 其他 综合 |
合计 股东’ |
非控制性 | 合计 | ||||||||||||||||||||||||||||||||
| 股份 | 金额 | 应收款项 | 资本 | 储备金 | 收益 | 损失 | 股权 | 利益 | 股权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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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首次公开发行而发行的股份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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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批予法定储备金 | - |
|
(
|
) | ||||||||||||||||||||||||||||||||||||
| 外币折算调整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未经审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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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 | A类普通股* | B类普通股* | 订阅 | 额外实缴 | 法定 | 留存收益/ | 累计其他综合 | 股东总数’ | 非控制性 | 合计 | ||||||||||||||||||||||||||||||||||||||||||||||
| 股份 | 金额 | 股份 | 金额 | 股份 | 金额 | 应收款项 | 资本 | 储备 | (赤字) | 损失 | 股权 | 利益 | 股权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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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指定及重新分类的股份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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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向增发发行普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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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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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币折算调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余额 (未经审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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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4 |
丽邦国际有限公司。和子公司
未经审计的现金流量简明合并报表
(以美元表示)
截至六个月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调整以调节净亏损与经营活动提供的净现金(用于): | ||||||||
| 折旧及摊销 |
|
|
||||||
| 处置财产和设备收益 |
|
(
|
) | |||||
|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
|
|
||||||
| 递延税收优惠 | (
|
) | (
|
) | ||||
| 非现金费用 |
|
|||||||
| 经营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 ||||||||
| 应收账款 |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向供应商垫款 | (
|
) | (
|
) | ||||
| 库存 | (
|
) |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
) | ||||
|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
|
|
||||||
|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 (
|
) |
|
|||||
| 应交税费 | (
|
) | (
|
)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
|
) | (
|
) | ||||
| 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 |
|
|
||||||
|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对第三方的贷款 | (
|
) | (
|
) | ||||
| 偿还应收第三方贷款所得款项 |
|
|||||||
| 购置不动产和设备 | (
|
) | (
|
) | ||||
| 在建工程 | (
|
) | ||||||
| 处置财产和设备的收益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
|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贷款收益 |
|
|
||||||
| 偿还贷款 | (
|
) | (
|
) | ||||
|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 |
|
|||||||
| 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
| 外汇汇率对现金的影响 |
|
(
|
) | |||||
| 现金及受限制现金净(减少)增加额 | (
|
) |
|
|||||
| 现金和期初受限制现金 |
|
|
||||||
| 期末现金及受限制现金 | $ |
|
$ |
|
||||
| 现金和受限制现金的调节 | ||||||||
| 现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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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限制现金 |
|
|
||||||
|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和受限制现金总额 | $ |
|
$ |
|
||||
| 补充披露现金流信息: | ||||||||
| 已付利息 | $ |
|
$ |
|
||||
| 缴纳的所得税 | $ |
|
$ |
|
||||
| 非现金交易: | ||||||||
| 为相关经营租赁负债确认的经营使用权资产 | $ |
|
$ | |||||
| 计入应付账款的在建工程成本 |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5 |
丽邦国际有限公司。和子公司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注1 –业务说明
利邦厨具有限公司(“利邦厨具国际”)于2021年7月8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利邦厨具国际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公司”)以“利邦厨具”品牌从事设计、开发、生产及向中国客户销售不锈钢商用厨房设备的业务。此外,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从前期的商用厨房设计到设备安装、售后维护。
首次公开发行(IPO)
2024年10月23日,利邦厨具国际完成IPO,并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该公司发行了1,520,000股(股份合并后为15,2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股份合并后为0.01美元),每股价格为4.00美元(股份合并后为400美元),总收益为610万美元。2024年11月14日,利邦厨具国际为超额配发额外发行22.8万股(股份合并后为228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股份合并后为0.01美元),每股价格为4.00美元(股份合并后为400美元),所得款项总额为90万美元。扣除承销折扣后,该公司获得的总收益净额约为540万美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企业结构如下:

| F-6 |
以下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子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子公司时间表
| 法律实体 | 公司注册地 | 日期 注册成立 |
受益所有权百分比 | 主要活动 | ||||
| 利邦厨具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利邦厨具 H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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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利邦厨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利邦厨具智能科技”或“WFO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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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德基厨房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德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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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利邦厨具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无锡利邦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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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邦厨具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利邦厨具厨房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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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邦视界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扬州邦视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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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邦视界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南京邦视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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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双重类别股份Structure
于2025年6月27日,公司股东批准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采纳双重股权架构。所有当时已发行和流通的每股面值0.0001美元(股份合并后0.01美元)的普通股被重新指定为每股面值0.0001美元(股份合并后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50,000,000股(股份合并后500,000股)当时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被重新指定为每股面值0.0001美元(股份合并后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所有剩余的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被重新指定为每股面值0.0001美元(股份合并后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在新的架构下,公司的股本由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组成。每股A类普通股每股拥有一(1)票,每股B类普通股就提交股东批准的所有事项每股拥有十五(15)票。
在采用双重类别架构的同时,公司赎回Maple Huang Holdings Limited及Funa Lee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合共15,436,000股(股份合并后为154,360股)普通股,并为此向该等股东发行同等数量的新B类普通股。黄峰先生(“黄先生”),行政总裁兼董事会主席,拥有Maple Huang Holdings Limited所持全部股份的投票权及决定权。Funa Li女士(“李女士”),董事,黄先生的配偶,对Funa Lee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表决权和决定权。截至本报告日期,黄先生和李女士实益拥有公司所有已发行的B类股,并控制我们总投票权的绝大多数。
| F-7 |
自2025年11月21日起,新的A类普通股开始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交易,取代之前上市的普通股。B类普通股未在任何交易所上市。截至本报告日期,公司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每股面值0.0001美元(股份合并后为4,500,000股)的A类普通股(股份合并后为0.01美元)和每股面值0.0001美元(股份合并后为500,000股)的B类普通股(股份合并后为0.01美元)。
注2 –流动性
如随附的未经审计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公司分别报告净亏损583,299美元和1,125,915美元。
在评估其流动性时,管理层监控和分析公司的现金流需求、未来产生充足收入来源的能力以及运营和资本支出承诺。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受公司运营水平和应收账款回收时间的影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现金约70万美元,未偿还银行贷款约1150万美元。
于2026年2月13日,公司与销售代理订立销售协议(「销售协议」)。根据销售协议的条款,公司可通过销售代理不时发行和出售最多2000万美元的公司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股份合并后为0.01美元)。该公司根据销售协议通过市场计划出售了166,646,300股(股份合并后为1,666,463股)普通股,筹集了772万美元的净收益。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活动,管理层认为经营活动和现有资金可为公司提供充足的流动资金,以满足截至2026年12月31日至少12个月的营运资金需求。
随附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是在假设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编制的,其中考虑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变现资产和清偿负债。随附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不包括在公司无法持续经营时可能需要的与记录资产金额的可收回性和/或分类以及/或负债分类相关的任何调整。
附注3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列报依据
随附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则和条例编制的。进行了所有必要的调整,以便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列报所有列报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虽然这些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但它们并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所需的所有信息,应与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的20-F表格中包含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和随附的附注一起阅读。
合并原则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本公司与附属公司之间的所有往来及结余于合并时予以抵销。
非控股权益
非控股权益(“NCI”)被确认为反映其权益中不直接或间接归属于公司作为控股股东的部分。就公司的合并附属公司而言,非控股权益为少数股东分别于扬州邦视界及南京邦视界的10%及5%所有权权益。
| F-8 |
估计数的使用
在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作出的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负债表日期的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受此类估计和假设约束的重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的评估、存货的估值、财产和设备以及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长期资产的可收回性、不确定的税务状况以及递延税项资产的变现。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
在2026年3月27日股份合并生效后,每1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自动合并为1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任何将因股份合并而产生的零碎股份将被四舍五入到下一个整数。普通股的面值和授权股份因股份合并而有所调整。综合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中呈列的所有股份数目及每股数据均已追溯重列,以反映上述股份合并情况(见附注15)。
现金
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存放在商业银行账户中的活期存款。公司在中国大陆设有银行账户。中国《存款保险条例》要求,在中国设立的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为存放在其名下的人民币及外币存款购买存款保险。保险限额为每家银行50万元人民币(71136美元)。
受限制现金
受限制的现金包括不能自由提供以供立即使用的担保。这是公司为确保项目绩效而搁置和持有的金额。随着项目的进展,本报告期结束后三个月内解除本次担保项下负债并转换受限制现金。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受限现金作为流动资产列示。
应收账款和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列报时扣除了估计信用损失备抵。该公司遵循ASC 326、信用损失(“ASC 326”)对其贸易应收款项和相关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会计处理。考虑合同中的付款期限,按照ASC 210-10-45,公司的营业周期是不可识别的。因此,公司以一年期作为流动和非流动应收账款分离的基础。
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销售合同或销售清单提供产品。销售合同中的付款条款一般规定,客户在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至97%,在保修期届满(1至5年不等)后按照行业惯例支付3%至10%。出于会计目的,公司在基础产品交付时记录3%至10%的未偿余额的应收账款(“保修金”)。公司将销售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非流动应收账款,主要是保修保留款和其他按合同约定的款项。
根据ASC 326,公司维持信用损失准备,并将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如有必要)记录为与应收账款等资产的冲销,而计入该准备的估计信用损失在综合损失和综合损失报表中分类为一般费用和管理费用。公司通过在存在类似特征的情况下对应收款进行集体审查来评估可收回性,主要基于特定客户应收款的规模和性质(“CECL模型”)。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的金额时,公司不仅考虑其CECL模型的输入,还考虑基于逾期状态的历史可收回性、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基于正在进行的信用评估的公司客户的信用质量、当前的经济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测以及可能影响公司向客户收款能力的其他因素。实际信用损失及相关备抵在发生时核销。
| F-9 |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系客户银行担保向公司支付标的货款的应收客户贸易账款。应收票据不计息,一般自发行之日起三至六个月不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零和29,544美元。
预付供应商款项,净额
对供应商的预付款包括就未提供或未收到的存货支付给供应商的余额。公司定期审查其对供应商的预付款,并在对供应商向公司提供供应或退还预付款的能力存在疑问时作出一般和特定的备抵。
库存
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构成,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者列示。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公司定期评估其存货,并将对滞销、可能无法销售或成本超过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备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6月30日,没有存货备抵。
物业及设备净额
物业及设备按成本列账,并在标的资产的估计可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折旧。维修和保养费用在发生时计入费用;重大更换和改良资本化,在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摊销。当资产报废或处置时,成本和累计折旧摊销从账目中剔除,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在处置当年计入收益。当事件或情况变化反映其记录价值可能无法收回的事实时,公司会检查其财产和设备价值下降的可能性。
与物业建设相关的、使资产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直接成本,作为在建工程予以资本化。在建工程转入特定财产项目,这些资产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折旧。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在建工程主要包括(i)建造新制造设施,及(ii)改善现有建筑物。
预计使用寿命如下:
估计有用生命的时间表
| 类别 | 估计有用 生活 |
|
| 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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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和办公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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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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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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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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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改善 |
|
无形资产,净值
无形资产包括向第三方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初始按成本入账,在其预计50年的经济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F-10 |
长期资产减值
每当有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的账面值可能无法收回时,公司会审查长期资产,包括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及财产和设备的减值情况。当此类事件发生时,公司根据资产组预期产生的未折现未来现金流量评估资产组的可收回性,并在预计使用资产组产生的未折现未来现金流量加上预期处置资产组所得款项净额(如有)低于资产组账面价值时确认减值损失。倘公司识别出减值,则公司根据贴现现金流量法将资产组的账面值减至其估计公平值(“FV”),或在可得及适当时将其减至可比市场价值,而减值亏损(如有)则于综合亏损及全面亏损报表的“其他收入(费用)净额”中确认。公司在减值测试中使用估计和判断,如果使用了不同的估计或判断,则任何减值费用的时间或金额可能不同。拟处置的资产组将以账面金额或FV减去出售成本后的较低者列报,不再计提折旧。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及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分别未确认长期资产减值。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FASB 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要求对金融工具的FV进行某些披露。FV的定义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进行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收到的价格或转移一项负债所支付的价格。A three-level FV层次结构优先考虑用于测量FV的输入。层次结构要求实体最大限度地使用可观察输入,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可观察输入的使用。用于测量FV的三种投入水平如下:
| ● | 第1级-估值方法的输入值是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 | |
| ● | 第2级-估值方法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和负债的报价、不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报价、可观察到的报价以外的输入值以及来自可观察市场数据或由可观察市场数据证实的输入值。 | |
| ● | 第3级-不可观察的对估值方法的投入。 |
除另有披露外,公司金融工具(即现金、受限制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贷款、向供应商垫款、存货、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银行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客户垫款、关联方欠款、应交税费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负债)的FV由于期限较短,与其丨当期损益FV相近。
公司的财产、设备等非金融资产,只有在确定减值的情况下,才会以FV计量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指公司为结清其对供应商的付款义务而签发的按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应付票据不计息,一般为自发行之日起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13,408美元和零。截至本报告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付票据已全部结清。
| F-11 |
租赁
ASC 842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项使用权(“ROU”)资产和相应的租赁负债。公司在安排开始时确定一项安排是否为租赁,以及该租赁是否将被归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租赁均作为经营租赁入账。
ROU资产是公司在租赁期内使用标的资产的权利,租赁负债是公司支付租赁产生的租赁款项的义务。ROU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开始日根据租赁期内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大多数租赁没有提供隐含利率;因此,公司根据开始日可获得的信息使用其增量借款利率来确定租赁付款的现值。租赁条款包括在合理确定公司将行使该选择权时延长租赁的选择权。租赁付款的租赁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每年对所有ROU资产进行减值审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ROU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况。
收入确认
根据FASB ASC 606“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公司就向客户转让产品或服务确认收入的金额反映了公司预期在该等交换中有权获得的对价。这要求公司确定合同履约义务,并根据产品控制权或服务利益何时转移给客户,确定是否应在某个时点或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根据ASC 606,公司需(a)识别与客户的合同,(b)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c)确定交易价格,(d)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以及(e)在公司履行其履约义务时(或随着)确认收入。
公司的收入分为两类:工程收入,即根据客户的需求通过招标签订的销售和安装厨房设备的合同;零售收入,主要是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个厨房设备,并通过其他方式销售给了解公司产品的前客户或新客户。收入是公司在公司正常活动过程中有权换取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对价,并在扣除增值税(“增值税”)后入账。与ASC 606的标准一致,本集团在通过将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给客户来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公司还评估记录销售商品和服务的毛额以及相关成本是否合适。如果公司收到客户的预付款,则该预付款记录为客户的预付款。
项目销售:
公司根据销售合同或销售清单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提供产品。客户在对接收和安装的产品进行数量和质量检查后,出具产品验收文件。收入在公司收到产品验收确认时确认。收入在扣除增值税和折扣后入账。
该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设备配置计划、详细的机电图形设计、厨房图纸和协助客户通过检查。设计服务一般五天完成,离不开项目销售。详细的机械平面图、电气设计和厨房图纸,具体详解为公司定制设备和安装。这些服务是相互依存的,绝不会自行转移给客户。由于每个项目的定制化,客户没有单独购买这些服务的选择权。因此,这些服务不被视为单独的履约义务,在项目完成之前,不会根据ASC 606就这些服务确认收入。
公司提供现场安装和维护服务,根据合同,客户没有单独购买这些服务的选择权。该保修除了保证产品符合约定的合同规格外,不向客户提供服务,被视为保证保修。根据ASC 606,售后服务和保修不被视为单独的履约义务,并且没有与这些服务相关的收入。
| F-12 |
零售销售:
零售收入由公司在未按零售基准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发生产品零售销售时产生。零售销售通常发生在先前的客户需要更换或添加个别产品时。零售客户通常与销售人员通过微信或电话购买产品。此外,还有客户直接来工厂采购产品。公司在向客户转让产品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收入时,识别其义务的履行情况。收入在扣除增值税、营业税和折扣后入账。
收入成本
收入成本主要包括直接归属于某些指定产品销售的商品销售成本、交付成本和安装费。
一般和行政费用
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是涉及一般公司职能的雇员的工资和相关成本,包括会计、财务、税务、法律和人力资源、专业费用和其他一般公司费用以及与这些职能使用设施和设备相关的成本,例如折旧和租金。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主要是涉及销售和分销职能的员工的工资和佣金,以及运费。
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是指短期和长期借款的利息。
其他收入,净额
其他收入,净额主要包括在ASC 606项下未作为与客户的合同收入入账的各种偶发性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主要为利息收入、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及其他杂项非经营性项目。其他收入在赚取时按权责发生制在合并经营报表中确认,并与营业收入分开列报,以区分核心业务业绩与非核心活动。
中国大陆员工供款计划
根据中国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职员工有权通过中国政府规定的多雇主固定缴款计划享受各种法定员工福利,包括医疗、生育、工伤以及失业保险和养老金福利。要求公司根据员工工资的百分比为该计划做出贡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该公司为该计划产生的总费用分别为117,949美元和121,845美元。
所得税
公司于中国及香港的附属公司须遵守中国及香港的所得税法律。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无在中国境外产生应课税收入。公司按照FASB ASC 740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所得税。ASC 740要求所得税的财务会计和报告采用资产负债法,并允许根据未来年度实现税收优惠的可能性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资产负债法,为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值与用于所得税目的的金额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的净税务影响计提递延税项。递延所得税资产也确认为可用于抵扣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结转亏损。如果这些项目很可能在公司能够实现其效益之前到期,或者未来可抵扣不确定,则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计提估值备抵
| F-13 |
ASC 740-10-25为财务报表确认和计量在纳税申报表中采取(或预期采取)的税收状况规定了一个更有可能的门槛。它还就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与税务职位相关的利息和罚款的分类会计、税务审查开放年份、中期所得税会计和所得税披露提供指导。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没有重大的不确定税务状况。
增值税(“增值税”)
提供产品收入的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在发生时报告为收入的减少。属于增值税纳税主体的,可以将支付给供应商的合格进项增值税与其销项增值税负债相抵。进项增值税和销项增值税的增值税净余额记入应交税费。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记录了扣除付款后的应付或应收增值税。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申报的所有增值税申报表,自申报之日起五年内须经税务机关审核。
每股亏损
该公司根据FASB ASC 260、“每股收益”(“ASC 260”)计算每股亏损(“EPS”)。ASC 260要求具有复杂资本结构的公司呈现基本和稀释后的EPS。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公司普通股股东可获得的净亏损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每股收益考虑了如果发行普通股的证券或其他合同被行使并转换为普通股可能发生的潜在稀释。当公司出现净亏损时,稀释后的证券不包括在内,因为它们具有反稀释性。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没有稀释性证券。
综合损失
综合损失由净损失和其他综合收益(损失)两部分组成。其他综合收益(亏损)是指在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作为权益要素入账但不计入净亏损的收入、费用、收益和亏损。其他综合收益(亏损)包括公司不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的外币折算调整。
外币换算和交易
公司的主要业务所在国为中国。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人民币即当地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确定。公司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使用美元(“US $”或“$”)报告。以外币计值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亏损及现金流量表按报告期间的平均汇率换算。资产负债表日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按该日有效的适用汇率折算。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权益,按出资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因不同期间使用不同汇率而产生的换算调整,作为累计其他综合损失的单独组成部分列入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外币交易损益计入公司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亏损及综合损失表。
| F-14 |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受(其中包括)中国政治和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人民币的任何重大重估都可能对公司在美元报告方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下表概述了编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时使用的货币汇率:
货币汇率时间表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六个月结束 12月31日, |
||||||||||||||
| 2025 | 2025 | 2025 | 2024 | |||||||||||||
| 外币 | 资产负债表 | 资产负债表 | 盈利/亏损 | 盈利/亏损 | ||||||||||||
| 人民币:1美元 |
|
|
|
|
||||||||||||
分部报告
FASB ASC 280,“分部报告”,建立了在与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一致的基础上报告经营分部信息以及财务报表中有关地理区域、业务分部和主要客户信息的报告标准,以了解公司业务分部的详细信息。
公司采用管理法确定可报告经营分部。管理方法考虑了公司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用于决策、分配资源和评估业绩的内部组织和报告。公司的主要经营决策者被确定为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审查仅在综合基础上列报的营业收入(亏损),并将这些信息用于分配资源和评估财务业绩。根据管理层的评估,公司确定其只有一个经营分部,因此有一个根据ASC 280定义的可报告分部。分部信息与合并财务信息之间不存在调节项目。
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的重大分部费用和其他分部项目与公司综合经营报表及其附注中包含的费用信息一致。
分部资产的计量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合并资产总额列报。公司的资产基本上全部位于中国,公司的收入和支出基本上全部来自中国。因此,没有列报地理部分。
现金流量表
根据FASB ASC 230“现金流量表”,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当地货币为基础进行报告,然后按所述期间的平均换算汇率进行换算。因此,在现金流量表中报告的资产和负债变化不一定与资产负债表上相应余额的变化一致。
重大风险
货币风险
公司的大部分费用往来以人民币计价,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很大一部分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在中国,法律规定某些外汇交易只能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汇率进行交易。公司在中国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汇款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公司外汇监管机构处理,这些机构需要一定的证明文件才能影响汇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在中国银行持有的所有现金余额均由保险承保。
集中度与信用风险
目前,公司的所有业务均在中国。因此,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中国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以及中国经济总体状况的影响。公司在中国的运营受到特定考虑因素和与北美公司通常不相关的重大风险的影响。公司的业绩可能会受到政府在法律法规、抗通胀措施、货币兑换和汇款到国外以及税率和征税方法等方面的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
| F-15 |
可能使公司面临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供应商垫款和应收关联方款项。公司销售的一部分是赊销,是针对客户的,其支付能力取决于这些领域的行业经济情况;然而,贸易应收账款方面的信用风险集中度有限,因为公司的大多数客户都是国有企业。该公司还对其客户进行持续的信用评估,以帮助进一步降低信用风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中有671万美元,占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的38%。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930万美元或58%的应收账款来自国有企业。
利率风险
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公司面临的浮动利率风险主要是浮动利率借款,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被认为并不重大。公司未使用任何衍生金融工具管理公司的利息风险敞口。
通胀风险
通货膨胀因素,例如原材料成本、人员和间接费用的增加,可能会损害我们的经营业绩。尽管我们不认为通货膨胀对我们迄今为止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了实质性影响,但如果我们产品的收入没有随着成本的增加而增加,未来的高通货膨胀率可能会对我们维持当前水平的毛利率和经营费用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考虑到中国目前的经济环境并没有出现通货膨胀的迹象,这一风险应该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
其他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的主要业务均在中国。因此,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以及中国经济的总体状况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公司在中国的运营受到与北美和西欧公司通常不相关的考虑和风险的影响。其中包括与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等相关的风险。公司的业绩可能会受到政府在法律法规、抗通胀措施、税率和征税方法等方面的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尽管公司没有经历过这些情况造成的损失,并认为它符合现行法律,但这可能并不代表未来的结果。
关联方
如果一方直接或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控制、受公司控制或与公司处于共同控制之下,则被视为与公司有关联。关联方还包括公司的主要所有者、其管理层、其直系亲属和公司可能与之交易的其他方,如果一方控制或可能对另一方的管理或经营政策产生重大影响,以致交易方之一可能无法充分追求其各自的利益。能够对交易方的管理或经营政策产生重大影响或对交易方之一拥有所有权权益且能够对另一方产生重大影响以致可能阻碍交易方一方或多方充分追求其各自利益的一方,也属于关联方。
| F-16 |
最近的会计公告
2023年12月,FASB发布了ASU 2023-09,对所得税披露的改进,要求提供有关实体有效税率调节的分类信息,并额外披露已缴纳的所得税。新要求对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该指南将前瞻性地适用,并有追溯适用的选择权。该公司认为,采用这一新指引不会对其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认为,其他最近颁布但尚未生效的会计准则,如果目前被采纳,将不会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附注4 –应收账款,净额
应收账款,净额包括:
应收账款明细表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贸易应收账款总额 | $ |
|
|
|||||
| 减:预期信用损失备抵 | (
|
) | (
|
) | ||||
| 应收账款总额,净额 |
|
|
||||||
| 应收账款-流动 |
|
|
||||||
| 应收账款-非流动 | $ |
|
|
|||||
应收账款—非流动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6月30日的保修保留金的非流动部分。
到期应收账款明细表-非流动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按到期日计算的保修保留金的非流动部分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1-2年 | $ |
|
$ |
|
||||
| 2-3年 |
|
|
||||||
| 3-4年 |
|
|
||||||
| > 4年 |
|
|
||||||
| 合计 | $ |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应收账款总额中包含的保修金分别约为300万美元和280万美元。
应收账款中的担保存款明细表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到期保修保留金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1年内 | $ |
|
$ |
|
||||
| 1-2年 |
|
|
||||||
| 2-3年 |
|
|
||||||
| 3-4年 |
|
|
||||||
| > 4年 |
|
|
||||||
| 合计 | $ |
|
$ |
|
||||
预期信贷损失备抵变动情况如下:
备抵预期信贷损失的流动时间表
| 六个月 截至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6月30日余额 | $ | (
|
) | $ | (
|
) | ||
| 本期新增 | (
|
) | ||||||
| 备抵转回 |
|
|||||||
| 外汇差额 | (
|
) |
|
|||||
| 12月31日余额(未经审计) | $ | (
|
) | $ | (
|
) | ||
| F-17 |
注5 –预付给供应商,净额
对供应商的预付款,净额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预付款时间表,净额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向供应商垫付产品和服务 | $ |
|
|
|||||
| 减:预期信用损失备抵 | (
|
) | (
|
) | ||||
| 预付供应商款项,净额 | $ |
|
|
|||||
预期信贷损失备抵变动情况如下:
预期信贷损失备抵的流动时间表
| 六个月 截至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6月30日余额 | $ | (
|
) | $ | (
|
) | ||
| 本期新增 |
|
(
|
) | |||||
| 外汇差额 | (
|
) |
|
|||||
| 12月31日余额(未经审计) | $ | (
|
) | $ | (
|
) | ||
附注6 –清单
库存包括以下内容:
库存时间表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原材料 | $ |
|
|
|||||
| 成品 |
|
|
||||||
| 工作进行中 |
|
|
||||||
| 库存 | $ |
|
|
|||||
公司定期审查其存货,以确定是否有必要为滞销存货进行储备,或者当账面价值超过可变现净值时是否有必要进行减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并无就滞销或过时存货作出拨备。
| F-18 |
附注7 –应收贷款
应收贷款包括以下内容:
应收贷款明细表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伟创发展有限公司。(1) | $ |
|
$ |
|
||||
| 哈马森国际咨询有限公司(2) |
|
|
||||||
| 天秤座估价有限公司(3) |
|
|
||||||
| 巨象有限公司(4) |
|
|
||||||
| OIC企业服务有限公司(5) |
|
|
||||||
| 江阴市汇恒投资有限公司(6) |
|
|||||||
| 应收贷款总额 |
|
|
||||||
| 减:当期部分 |
|
|
||||||
| 应收非流动贷款合计 | $ |
|
$ |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F-19 |
截至本报告日,应收贷款为33392127美元。其中,455050美元将由裕丰源偿还,3060000美元由优必奇偿还,29877077美元由江阴汇恒偿还。
附注8 –固定存款
定期存款是存放在银行、到期日在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赚取的利息在(亏损)收入和综合(亏损)收入报表中作为利息收入入账。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定期存款为人民币19,000,000元(2,703,164美元);于2026年5月到期。
定期存款包括以下内容:
定期存款附表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 | ||||||||||||||
| 没有。 | 校长 金额 |
息率 | 存款日期 | 到期日 | ||||||||||
| 人民币 | ||||||||||||||
| (1)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2)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3)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合计 |
|
|||||||||||||
附注9 –财产和设备,净额
财产和设备,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包括以下各项:
财产和设备的时间表,费用较低的累计折旧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建筑物和装修 | $ |
|
$ |
|
||||
| 计算机和办公设备 |
|
|
||||||
| 机械设备 |
|
|
||||||
| 车辆 |
|
|
||||||
| 在建工程 |
|
|
||||||
| 小计 |
|
|
||||||
| 减:累计折旧 | (
|
) | (
|
)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 |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折旧分别为199,414美元和211,041美元。
| F-20 |
在建工程包括以下内容:
正在进行中的施工时间表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智能厨房制造设施(1) | $ |
|
$ | |||||
| 办公楼加层(2) |
|
|
||||||
| 办公楼一层改造(3) |
|
|||||||
| 合计 | $ |
|
$ |
|
||||
| (1) |
|
| (2) |
|
| (3) |
|
附注10 –无形资产,净额
无形资产,净值净额由以下各项组成:
无形资产净额附表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土地使用权 | $ |
|
$ |
|
||||
| 减:累计摊销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净值 | $ |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摊销分别为7540美元和7505美元。
预计未来摊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如下:
预计未来摊销的时间表
| 截至12月31日的12个月, | 摊销 | |||
| 2026 | $ |
|
||
| 2027 |
|
|||
| 2028 |
|
|||
| 2029 |
|
|||
| 2030 |
|
|||
| 此后 |
|
|||
| 合计 | $ |
|
||
| F-21 |
附注11 –银行借款
公司银行借款总额如下:
银行借款时间表
| 没有。 |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5年6月30日 |
年度 息率 |
合同期限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1)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2)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3)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4)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5)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6)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7)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8)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 |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
|
|
|
% |
|
||||||||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
|
|
% |
|
|||||||||
| (11)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12)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13)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14) |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
|
|
|
% |
|
||||||||
| (15) |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
|
|
|
% |
|
||||||||
| (16)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17) |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1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
|
|
% |
|
|||||||||
| (19) |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
|
|
% |
|
|||||||||
| (20) |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
|
|
% |
|
|||||||||
| (21) |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
|
|
% |
|
|||||||||
| 银行贷款总额 |
|
|
||||||||||||
| 减:当期部分 |
|
|
||||||||||||
| 长期贷款 |
|
$ |
|
|||||||||||
| 银行贷款总额(美元) |
|
|
||||||||||||
| 减:当期部分(美元) |
|
|
||||||||||||
| 长期贷款(美元) |
|
|
||||||||||||
| (1) |
|
| (2) |
|
| F-22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12) |
|
| (13) |
|
| F-23 |
| (14) |
|
| (15) |
|
| (16) |
|
| (17) |
|
| (18) |
|
| (19) |
|
| (20) |
|
| (21) |
|
附注12 –其他应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负债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包括以下各项: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的附表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应付薪金 | $ |
|
$ |
|
||||
| 向第三方无息借款 |
|
|
||||||
| 应计费用 |
|
|
||||||
| 其他 |
|
|
||||||
| 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
附注13 —租赁
于2025年6月12日,公司与江阴鼓山投资有限公司就建设智能厨房制造设施的土地使用权订立租赁协议。租赁用地位于鼓山镇府前东路,占地面积13335平方米,划为工业用地。租期为2025年6月15日至2028年6月15日,年租金为人民币40050元(约合56916美元)。本公司将此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租赁期限和初始计量时考虑合理确定将行使的续期或终止选择权。租赁付款的租赁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
| F-24 |
公司的租赁协议不包含任何重大剩余价值担保或重大限制性契约。
租赁协议的附表材料剩余价值保证或材料限制性约定
截至12月31日, 2025 |
||||
| 经营租赁ROU资产 | $ |
|
||
|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 | $ |
|
||
| 经营租赁负债-非流动 |
|
|||
| 经营租赁负债总额 | $ |
|
||
截至12月31日, 2025 |
||||
| 加权-平均剩余租期(月) |
|
|||
| 加权平均贴现率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确认的租赁成本及经营租赁补充现金流量信息汇总如下:
| 2025 | ||||
| 经营租赁成本 | $ |
|
||
| 经营租赁支付的现金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可撤销经营租赁项下经营租赁负债到期情况汇总如下: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项下经营租赁负债到期时间表
| 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 | ||||
| 2026 | $ |
|
||
| 2027 |
|
|||
| 2028 |
|
|||
| 租赁付款总额 |
|
|||
| 减:推算利息 | ( |
) | ||
| 经营租赁负债现值 | $ |
|
||
附注14 –关联方余额和交易
下表列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主要关联方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主要关联方及与公司关系明细表
相关名称 当事人 |
与集团的关系 | |
| 黄锋 |
|
| F-25 |
以下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不计息的关联方余额:
关联方余额明细表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
| 黄锋(1)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1) |
|
附注15 —股权
股份合并
2025年12月30日,公司股东批准股份合并授权。根据该授权,董事会决定按百分之一的比例进行股份合并,据此,公司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已发行和未发行的A类和B类普通股合并为每股面值0.01美元的一股普通股,零碎股份四舍五入。股份合并前,授权普通股数量为500,000,000股;股份合并后,授权普通股数量为5,000,000股。该公司的普通股于2026年3月27日开始在合并后的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交易。
增加法定股本。
2025年12月22日,公司与若干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证券购买协议”),就合共120,000,000股(股份合并后为1,200,000股)公司A类普通股的私募发行(“私募配售”),每股面值0.0001美元(股份合并后为0.01美元),认购价为每股0.25美元(股份合并后为25美元)。就私募配售而言,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人民币2.1亿元(约合2990万美元)并向投资者发行120,000,000股(股份合并后为1,200,000股)A类普通股。
2025年12月30日,公司股东通过了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法定股本由50,000美元增加至最高1,750,000,000美元,条件是于2026年3月27日完成的股份合并(1换100股合并)生效。每股面值维持在0.01美元,与股份合并后的面值一致。
股本增加后,A类普通股的授权数量从4,500,000股增加至3,1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而B类普通股的授权数量保持不变,仍为500,000股。
非控制性权益包括以下各项:
非控股权益附表
| 2025年12月31日 | ||||||||||||
扬州 邦士杰 |
南京 邦士杰 |
合计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赤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非控股权益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年6月30日 | ||||||||||||
扬州 邦士杰 |
南京 邦士杰 |
合计 | ||||||||||
| 赤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非控股权益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F-26 |
扬州邦视杰是一家于2019年12月2日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利邦厨具厨电持有90%的股权。南京邦视杰为一家于2019年11月25日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利邦厨具厨电持有95%的股权。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期间,并无收到非控股股东的出资。
附注16 –其他收入,净额
其他收入,净额包括:
其他收入附表,净额
| 六个月 截至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利息收入 | $ |
|
$ |
|
||||
| 非项目安装及维修服务收入 |
|
|
||||||
| 租金收入,净额(1) |
|
|
||||||
| 品牌收费 |
|
|
||||||
| 废品销售 |
|
|
||||||
| 政府补助(2) |
|
|
||||||
| 其他费用 | ( |
) | ( |
) | ||||
| 其他收入总额,净额 | $ |
|
$ |
|
||||
| (1) | 2021年2月10日,无锡利邦厨具将位于鼓山镇西张路179号的房产出租给江阴帅纳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租期六年,租金总计人民币3,750,000元(合521,674美元)。租金按年支付,前三年为人民币600,000元(83,468美元),后三年为人民币650,000元(90,423美元)。
2022年2月1日,无锡利邦厨具将位于江阴市顾山镇西张路190号的部分房产出租给雷洛智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租期三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元(合250,403美元),年租金为人民币600,000元(合83,468美元)。2025年1月1日,无锡利邦厨具与雷洛智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续租额外三年,由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1日,年租金为人民币480,000元(约合68,290美元)。 |
| (2) |
|
注17 –税收
公司所得税(“CIT”)
公司须就来自各实体注册地的收入按实体基础缴纳所得税。
利邦厨具 International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是一家离岸控股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无需就收入或资本收益缴税。
利邦厨具 HK在香港注册成立,为一家控股公司,并无任何活动。根据香港税法,如果一个实体在香港没有产生收入,则无需缴纳所得税。
本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须就其各自法定财务报表内呈报的应课税收入按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国所得税法”)作出调整而征收企业所得税(“CIT”)。由于中国不允许合并申报表,各中国子公司必须自行提交纳税申报表。
| F-27 |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EIT”)法,国内企业和外国投资企业(“FIE”)适用统一的25%的EIT税率,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优惠税率、免税期和免税。中国税务机关给予高新技术企业(“HNTES”)税收优惠待遇。根据这一税收优惠待遇,HNTEs有权获得15%的所得税率,但须满足每三年重新申请HNTE身份的要求。
无锡利邦厨具于2016年11月获批为HNTE,于2019年12月重新获批。无锡利邦厨具享受15%的减征所得税率,可享受减征后的所得税率优惠至2022年12月。利邦厨具厨电于2022年10月12日由无锡利邦厨具获得HNTE认可。随着15%的优惠幅度延长至2025年10月,利邦厨具厨电于2025年11月将其HNTE认证再续签三年。
所得税拨备前亏损包括:
所得税拨备前的损失表
| 六个月 截至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中国境外 | $ | ( |
) | $ | ( |
) | ||
| 中国 | ( |
) | ( |
) | ||||
| 所得税前亏损 | $ | ( |
) | $ | ( |
) | ||
所得税(福利)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所得税(福利)费用附表
| 六个月 截至12月31日, |
||||||||
| 2025 | 2023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当前 | ||||||||
| 中国 | $ | ( |
) | $ |
|
|||
| 延期 | ||||||||
| 中国 | ( |
) | ( |
) | ||||
| 所得税优惠 | $ | ( |
) | $ | ( |
) | ||
以下是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按计算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的对账:
所得税费用调节附表
| 截至六个月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按预期税率征收所得税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可扣除费用 |
|
( |
)% |
|
( |
)% | ||||||||||
| 中国优惠税率的影响(1) |
|
( |
)% | ( |
) |
|
% | |||||||||
| 非中国实体无需缴纳中国税 |
|
( |
)% |
|
( |
)% | ||||||||||
| 递延税项资产备抵(2)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实际税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利邦厨具厨电于2022年10月12日获得对HNTE的认可,其享有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有效税率下降9.9%,是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由于利邦厨具厨电产生的净收益被公司其他附属公司的亏损所抵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有效税率增加2.3%。 |
| (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该公司净亏损113万美元。由于公司可能无法产生足够的未来应税收入来利用其净经营亏损结转,管理层确认了对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全额备抵。 |
| F-2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表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预期信贷损失备抵 | $ |
|
$ |
|
||||
应缴税款:
应缴税款包括以下各项:
应缴税款附表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增值税 | $ |
|
$ |
|
||||
| 所得税 |
|
|
||||||
| 股息预扣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 $ |
|
$ |
|
||||
其他应交税费主要为与城建税、教育金相关的纳税义务以及与分配给公司股东的股利相关的预扣税款。
附注18 –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集中
主要客户和供应商集中时间表
主要客户
占公司净营收10%及以上的客户详情如下:
| 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 | ||||||||||||||||
| 2025 | 2024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客户A | $ |
|
|
% | ||||||||||||
| 客户B |
|
|
% | |||||||||||||
| 客户C |
|
|
% | $ | ||||||||||||
| 客户D |
|
|
% | |||||||||||||
| 客户e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F-29 |
占公司应收账款比例达到或超过10%的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客户C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主要供应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采购总额中没有供应商占比超过10%。
占公司应付账款10%及以上的供应商详情如下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供应商A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附注19 –承诺和意外情况
或有事项
公司不时可能会受到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某些法律诉讼、索赔和纠纷的影响。应计金额以及与此类事项有关的可能损失总额,无论是个别的还是合计的,均不被视为对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具有重大意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公司并不知悉有任何针对其的诉讼或程序。
保修
与公司的销售和安装有关,它为其产品提供1至5年的保修。若设计尺寸与现场尺寸不一致或部分小型设备规格型号需要变更,公司接受产品退换货要求。本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保修索赔。
就业协议
我们与每位执行官和员工董事签订了雇佣协议。他们每个人都被雇用一段特定的时间。我们可能会在任何时候因故终止雇佣,而无需提前通知或支付薪酬,因为执行官的某些行为。我们也可以在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终止执行人员的雇用。首席执行官和员工董事可随时提前书面通知辞职。
2024年12月16日,利邦厨具国际与本公司首席执行官黄峰先生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雇佣协议。该职位每年由董事会(“董事会”)重新任命。黄先生有权在每个日历年获得30,000美元,每季度支付一次。
2024年4月28日,利邦厨具国际与我们的首席财务官夏亮先生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雇佣协议。该职位将由董事会每年重新任命,夏先生有权在每个日历年获得30,000美元,按月支付。
2024年12月16日,利邦厨具国际与我们的首席运营官吴建华先生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雇佣协议。该职位每年由董事会重新任命。吴先生有权在每个日历年获得30,000美元,每季度支付一次。
| F-30 |
2022年5月14日,董事李芙娜女士收到利邦厨具国际提供的要约函并在其上签名。任期应持续到她的继任者当选并合格为止。董事会可以任何理由或无理由终止董事职务。该职位每年由公司董事会重新任命。李女士有权在每个日历年获得30,000美元,按月支付。
租赁义务
公司根据经营租赁协议为员工租赁某些办公场所和公寓,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各种条款。公司提前全额支付租赁协议款项。
2025年6月12日,公司向江阴顾山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一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智能厨房制造设施。租期为2025年6月15日至2028年6月15日。公司将该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和一项租赁负债。租赁付款的租赁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建设期发生的租赁付款作为在建工程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租赁费用分别为43374美元和30431美元。
附注20 –随后发生的事件
公司评估了资产负债表日之后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发生的后续事件和交易。
在建工程
2026年1月28日,公司智能厨房生产设施主体结构基本完成。该设施预计将于2026年6月开始运营。满负荷生产时,该设施预计年产约5000套智能厨房设备,显著提升公司制造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应付贷款
2026年2月25日,无锡利邦厨具与江阴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人民币500万元(合711,359美元)的信贷融资,为其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资金,利息为3.5%,期限为一年。无锡利邦厨具于2025年3月2日提取了人民币500万元(合711,359美元)。
2026年2月25日,利邦厨具厨电从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获得一笔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合1,422,718美元),利率为3.500%,到期日为2027年2月24日。
2026年2月26日,无锡利邦厨具从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获得一笔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合1,422,718美元),利率为3.500%,到期日为2027年2月25日。
2025年3月3日,利邦厨具厨电从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获得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日为2026年3月2日。贷款由黄峰先生和李芙娜女士提供担保。贷款已于2026年3月2日全部偿还。
2025年3月3日,无锡利邦厨具从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获得了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将于2026年3月2日到期。贷款由黄峰先生和李芙娜女士提供担保。贷款已于2026年2月27日全部偿还。
2025年3月3日,无锡利邦厨具与江阴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人民币500万元(合711,359美元)的信贷融资,为其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资金,期限为一年(“人民币500万元信贷融资”)。无锡利邦厨具于2025年10月15日提取了人民币100万元(约合142,272美元)。贷款已于2026年1月3日全部偿还。
| F-31 |
2025年12月15日,无锡利邦厨具从人民币500万元的信贷额度中提取了人民币200万元(合28.4544万美元)。贷款已于2026年3月2日全部偿还。
2025年5月6日,无锡利邦厨具从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获得了人民币1800万元(约合25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日为2026年5月5日。2026年4月23日,该笔借款展期,无需偿还本金,到期日延至2027年4月21日。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贷款由黄峰先生担保,以房产作抵押。
股权交易
于2026年2月13日,公司与销售代理订立销售协议(「销售协议」)。根据销售协议的条款,公司可不时通过销售代理发行和出售最多2000万美元的公司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股份合并后0.01美元)。截至本报告日期,公司已根据销售协议通过市场计划出售了166,646,300股(股份合并后为1,666,463股)普通股,并筹集了772万美元的净收益。
股权投资
2026年4月17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江苏利邦厨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裕丰源食品配送有限公司(“裕丰源”)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就股权转让协议而言,公司将以人民币650万元收购裕丰源51%的股权,并有权享有与其股权所有权成比例的投票权。根据协议条款,公司将分2期等额支付对价,预付50%,剩余50%将在完成向市场监管机构的变更登记后支付。公司对裕丰园的股权投资是公司向食品分销领域拓展的战略规划的一部分。
临时股东大会关键事项
2026年4月30日,公司股东通过了增加股本的决议。通过将授权的B类普通股数量从500,000股增加到350,000,000股,公司的法定股本从31,505,000美元增加到35,000,000美元。增持后,公司法定股本为35,000,000美元,分为3,150,000,000股A类普通股和350,000,000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1美元。
公司股东还批准了股本增加后的股本削减,将每股A类和B类普通股的面值从0.01美元降至0.00001美元,由此产生的贷项转入可分配储备以抵消累计亏损。这是通过1比1的1000股拆分和注销超额未发行股份实现的,导致法定股本为35,000美元,分为3,150,000,000股A类普通股和350,000,000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01美元。
公司股东还批准了1股换200股的合并方案,根据该方案,每200股普通股将合并为1股普通股。合并包括将零碎股份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股、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相关备案。董事会获授权在两年内决定该等股份合并的生效日期。
注21 –母公司信息
根据条例S-X第12-04(a)条、第5-04(c)条和第4-08(e)(3)条的要求,当截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合并子公司的受限净资产超过合并净资产的25%时,母公司的简明财务信息应予以备案。公司按照该要求对合并子公司的受限净资产进行了测试,认为因公司中国子公司的受限净资产超过公司合并净资产的25%,适用于公司。因此,此处包含了母公司的简明财务报表。
| F-32 |
就上述测试而言,合并子公司的限制性净资产是指截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未经第三方同意,子公司不得以贷款、垫款或现金分红等形式转移给母公司的公司在合并子公司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份额(公司间抵销后)的金额。
母公司的简明财务资料采用与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相同的会计政策编制,惟母公司对其附属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该等投资在简明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对子公司的投资”,而在简明损失表中分别列报为“对子公司的亏损权益”的损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除已在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单独披露的事项(如有)外,公司不存在重大或有事项、重大长期债务拨备或担保事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附表
丽邦国际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截至 12月31日, |
截至 6月30日, |
|||||||
| 2025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 | $ |
|
$ |
|
||||
| 应收贷款 |
|
|
||||||
| 应收WFOE款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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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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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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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资产: | ||||||||
| 应收非流动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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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子公司的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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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动资产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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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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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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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合计 |
|
|
||||||
| 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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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和或有事项 | ||||||||
| 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面值$每股,股授权,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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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类普通股(面值$每股,股授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股份)** |
|
|||||||
| B类普通股(面值$每股,股授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股份)** |
|
|||||||
| 应收认购款 | ( |
) | ( |
) | ||||
| 额外实收资本 |
|
|
||||||
| 法定准备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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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字)/留存收益 | ( |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 |
) | ( |
) | ||||
| 总股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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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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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3 |
母公司损失表及综合损失表附表
丽邦国际有限公司。
母公司损失表及综合损失表
| 截至六个月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子公司亏损中的权益 | $ | ( |
) | $ | ( |
) | ||
| 营业费用: | ||||||||
| 一般和行政 | ( |
) | ( |
) | ||||
| 总营业费用 | ( |
) | ( |
) | ||||
| 其他收入: | ||||||||
| 其他收入,净额 |
|
|
||||||
| 其他收入总额,净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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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净亏损 | ( |
) | ( |
) | ||||
| 外币折算调整 | ( |
) | ( |
) | ||||
| 综合损失 | $ | ( |
) | $ | ( |
) | ||
| F-34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附表
丽邦国际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截至六个月 12月31日, |
||||||||
| 2025 | 2024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调整净亏损与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子公司亏损中的权益 |
|
|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对第三方的贷款 | ( |
) | ||||||
| 偿还应收第三方贷款所得款项 |
|
|||||||
| 购买长期投资 | ( |
) | ( |
) | ||||
| 投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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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金净增加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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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初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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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现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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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