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1
主要行政主任的核证
根据2002年《萨尔巴尼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堪萨斯城南方公司(“公司”)于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于本报告日期提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本人,公司行政总裁Patrick J. Ottensmeyer,证明,根据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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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RICKJ. OTTENSME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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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trick J. Ottensmeyer |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日期:2022年10月26日
第906节要求的这份书面陈述的签字正本已提供给南堪萨斯城,南堪萨斯城将予以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