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hopify Inc.(“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公司首席执行官Tobias L ü tke,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本人所知:
关于Shopify Inc.(“公司”)于本文件发布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季度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即公司首席财务官 Jeff Hoffmeister,根据18 U.S.C.第1350条并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本人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