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2.1
仅为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8 U.S.C. 1350)第906条的目的,向证券交易委员会作出以下认证。此证明不被视为报告的一部分,也不被视为出于任何目的“备案”。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8 USC 1350)第906节的要求,以下签署人特此证明,据其所知:
(i)本声明随附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15U.S.C.78m或78o(d))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ii)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季度的表格10-Q季度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AquaBounty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截至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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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David A. Fra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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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vid A. Frank 临时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和财务主管(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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