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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4.1 2 ex _ 752977.htm 图表4.1 ex _ 752977.htm

附件 4.1

 

无论是本认股权证,还是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发行的证券(统称“证券”),都没有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或任何国家证券或蓝天法进行登记。这些证券受到可转让和转售的限制,不得根据登记或资格或豁免提供、出售、质押、假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除非根据《证券法》和适用的国家证券或蓝天法允许。投资者应该意识到,他们可能会被要求无限期地承担这项投资的财务风险。公司可要求提供形式和实质上令公司合理满意的大律师意见,以表明任何拟议转让均符合《证券法》和任何适用的国家证券或蓝天法律。

 

预筹普通股认购权证

 

Fluent, Inc.

 

认股权证股份:[ ] 发证日期:[ ],2024年

 

本预筹普通股购买权证(本“认股权证”)证明,就收到的价值而言,[ ]或其受让人(“持有人”)有权根据条款并受限于行使限制和下文所列条件,在发行日与获得股东批准并被视为生效之日(“初始行权日”)或之后的较晚日期(以较晚者为准)且直至本认股权证全额行使(“终止日”)(但不是其后)之前的任何时间,从特拉华州公司(“公司”)Fluent, Inc.认购和购买,最多[ ]股(根据本协议调整,“认股权证股份”)的普通股。根据本认股权证购买一股普通股的价格应等于第2(b)节定义的行权价。

 

第1节。定义。除本权证其他地方定义的术语外,以下术语具有本节1所指的含义:

 

“关联”是指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由某人控制或与某人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人,因为这些术语在《证券法》第405条规则中使用和解释。

 

“营业日”是指除周六、周日或法律授权或要求纽约市商业银行保持关闭的其他日子以外的任何一天;但为澄清起见,商业银行不应被视为因“居家”、“就地避难”而被授权或被法律要求保持关闭,“非必要雇员”或任何其他类似命令或限制,或在任何政府当局的指示下关闭任何实体分支机构,只要纽约市商业银行的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包括电汇)一般在该日开放供客户使用。

 

“佣金”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1

 

“普通股”是指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5美元,以及此类证券以后可能被重新分类或更改的任何其他类别的证券。

 

“普通股等价物”是指公司或子公司的任何证券,其持有人将有权在任何时候获得普通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债务、优先股、权利、期权、认股权证或任何时候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的其他工具,或以其他方式使其持有人有权获得普通股。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公允市场价值”是指,在任何日期,由适用的下列条款中的第一项确定的价格:(a)如果普通股随后在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则该普通股随后在该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的交易市场上(如果该交易日不是交易日,则为最近的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交易市场报告的那样,(b)如果OTCQB或OTCQX不是交易市场,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前一个日期)在OTCQB或OTCQX(如适用)的普通股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c)如果该普通股随后未在OTCQB或OTCQX上市或报价交易,并且如果该普通股的价格随后在粉红公开市场(或继承其报告价格职能的类似组织或机构)报告,则如此报告的普通股的最近每股投标价格,或(d)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由持有人善意选择并为公司合理接受的独立评估师确定的普通股股份的公允市场价值,其费用和开支由公司支付。

 

“人”是指个人或公司、合伙企业、信托、法人或非法人协会、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或其机构或分支机构)或其他任何种类的实体。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股东批准”是指交易市场的适用规则和条例可能要求公司股东就(其中包括)发行本认股权证和行使本认股权证时的普通股股份作出的批准。在发行日期生效的交易市场适用规则和条例不要求股东批准的范围内,由公司与其法律顾问协商确定,本认股权证可在股东批准之前行使,但仅限于此类行使不需要股东批准的范围内。

 

「附属公司」指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并须(如适用)亦包括于本协议日期后成立或收购的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

 

“交易日”是指普通股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一天。

 

“交易市场”是指普通股在有关日期上市或报价交易的以下任何市场或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分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纽约证券交易所(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继承者)。

 

2

 

「过户代理」指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本公司目前的过户代理,通讯地址为1 道富,30th Floor,New York,NY 10004,电话号码为(212)509-4000,或本公司的任何继任过户代理。

 

“VWAP”是指,在任何日期,由适用的以下条款中的第一条确定的价格:(a)如果普通股随后在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则该普通股随后在该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的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前一个日期)的每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基于上午9:30(纽约市时间)至下午4:02(纽约市时间)的交易日),(b)如果OTCQB或OTCQX不是交易市场,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前一个日期)在OTCQB或OTCQX(如适用)上的普通股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c)如果该普通股随后未在OTCQB或OTCQX上上市或报价交易,并且如果该普通股的价格随后在粉红公开市场(或继承其报告价格职能的类似组织或机构)上报告,则如此报告的普通股的最近每股投标价格,或(d)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由当时已发行且公司合理接受的认股权证权益多数持有人善意选择的独立评估师确定的普通股股份的公允市场价值,其费用和开支应由公司支付。

 

第2节。运动。

 

a)行使认股权证。行使本权证所代表的购买权,可在初始行使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或时间,以及在终止日期或之前的任何时间或时间,通过向公司交付以电子邮件(或电子邮件附件)方式提交的正式签署的PDF副本,以本协议所附表格中的行使通知(“行使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在上述行权日期后的标准结算期(定义见本文第2(d)(i)节)构成的交易日数内,持有人应通过电汇或在美国银行开出的本票交付适用的行权通知中规定的股份的合计行权价格,除非适用的行权通知中规定了下文第2(c)节中规定的无现金行权程序。不得要求任何行使通知的油墨原件,也不得要求任何行使通知的任何纪念章担保(或其他类型的担保或公证)。尽管本协议另有相反规定,在持有人购买了本协议项下所有可用的认股权证股份且本认股权证已全部行使之前,持有人无须向公司实际交出本认股权证。在这种情况下,持有人应在最终行权通知送达公司之日起三(3)个交易日内将本认股权证交给公司注销。本认股权证的部分行使导致购买本协议项下可用的认股权证股份总数的一部分,将具有降低本协议项下可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未偿还数量的效果,其金额等于所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的适用数量。持有人和公司应保持记录,显示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和购买日期。公司应在收到任何行权通知的一(1)个营业日内交付对该通知的任何异议。持有人和任何受让人通过接受本权证,承认并同意,由于本款的规定,在购买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权证股份后,在任何特定时间本协议项下可供购买的权证股份的数量可能少于本协议表面所述的数量。

 

3

 

b)行权价格。除每股认股权证股份0.0005美元的名义行使价外,本认股权证的总行使价已于发行日期或之前预先拨付予公司,因此,持有人无须向任何人支付额外代价(每股认股权证股份0.0005美元的名义行使价除外)以行使本认股权证。持有人在任何情况下或出于任何理由,均无权要求返还或退还该等预付总行权价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根据本认股权证,每股普通股的剩余未付行权价为0.0005美元,可根据本协议进行调整(“行权价”)。

 

c)无现金活动。本认股权证也可以通过“无现金行使”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其中持有人有权获得数量等于[(A-B)(X)]除以(A)所得的商的认股权证股份,其中:

 

(a)=适用的行权通知既是执行性的,又是根据本协议第2(a)节交付的交易日的公允市场价值;

 

(b)=本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按本协议调整;及

 

(x)=根据本认股权证的条款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数量,如果该等行使是通过现金行使而不是无现金行使的方式。

 

 

d)

运动的力学。

 

 

i.

于行使时交付认股权证股份。公司应当安排转让代理人将根据本协议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以持有人或其指定人名义登记在公司股份登记册的方式通过其在托管系统的存款或提款(“DWAC”)记入持有人或其指定人在存托信托公司的余额账户的方式传送给持有人,前提是公司当时是该系统的参与者,且存在有效的登记声明,允许持有人转售认股权证股份,否则以实物交付的方式进行凭证,登记在公司股份登记册上的持有人或其指定人名下,持股人根据该等行使有权获得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数目,须在向公司交付行使通知后的标准结算期所组成的交易日(该日期,“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日”)的日期前到达持有人在行使通知中指明的地址。于行权通知交付时,持有人就所有公司目的而言,须被视为已成为本认股权证已获行使的认股权证股份的记录持有人,而不论该认股权证股份的交付日期为何,但须在行权通知交付后的标准结算期构成的交易日数内收到总行使价(无现金行使情况除外)的付款。如公司因任何理由未能在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日之前向持有人交付受行权通知约束的认股权证股份,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向持有人支付每1,000美元受该行权约束的认股权证股份(基于适用的行权通知日期的普通股的VWAP),作为违约金而非罚款,在该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日之后的每个交易日,每个交易日5美元(在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日之后的第三个交易日增加至10美元),直至该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或持有人撤销该行使。如本文所用,“标准结算期”是指在公司的一级交易市场上,在行权通知送达之日起生效的普通股的标准结算期,以几个交易日表示。

 

4

 

ii.行使时交付新认股权证。如本认股权证应已部分行使,公司须应持有人的要求,并在交出本认股权证后,于交付认股权证股份时,向持有人交付一份新认股权证,以证明持有人有权购买本认股权证所要求的未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该新认股权证在所有其他方面应与本认股权证相同。

 

iii.撤销权。倘公司未能促使转让代理人在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日之前根据第2(d)(i)条将认股权证股份转送持有人,则持有人将有权撤销该等行使。

 

iv.行使时未能及时交付认股权证股份的买入补偿。除持有人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外,如公司未能促使转让代理人根据上文第2(d)(i)条的规定根据在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日或之前的行使将认股权证股份传送给持有人,且如在该日期后持有人被其经纪人要求购买(在公开市场交易或其他情况下)或持有人的经纪公司以其他方式购买,普通股股份交付以满足持有人预期在该行使时收到的认股权证股份持有人的出售(“买入”),则公司应(a)以现金向持有人支付(如有)持有人购买总价款(包括经纪佣金,(如有的话)就如此购买的普通股股份而言,超过(y)通过乘以(1)公司在发行时间因行使而须交付予持有人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2)导致该购买义务的卖单的执行价格而获得的金额,以及(b)根据持有人的选择,要么恢复未兑现该行使的部分认股权证和同等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在这种情况下,该行使应被视为已撤销),要么向持有人交付如果公司及时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行使和交付义务本应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例如,如果持有人购买总购买价格为11,000美元的普通股,以支付与试图行使总销售价格为10,000美元的普通股股份有关的买入,则根据紧接前一句的(a)条,公司应被要求向持有人支付1,000美元。持有人应向公司提供书面通知,说明就买入应向持有人支付的金额,并应公司要求,提供此类损失金额的证据。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限制持有人根据本协议、在法律上或在股权上寻求其可利用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条款的要求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及时交付普通股股份的具体履行和/或禁令救济的法令。

 

v.没有零碎股份或以股代息。本认股权证行使时不得发行零碎股份或代表零碎股份的以股代息。至于持有人在该等行使时原本有权购买的任何零碎股份,公司须经其选择,就该等最终零碎股份支付现金调整,金额等于该零碎股份乘以行使价,或四舍五入至下一整股。

 

5

 

vi.收费、税收和开支。认股权证股份的发行应向持有人免费收取与发行该等认股权证股份有关的任何发行或转让税或其他附带费用,所有该等税项及费用均由公司支付,而该等认股权证股份应以持有人的名义或以持有人可能指示的一种或多种名称发行;但条件是,如果认股权证股份将以持有人名称以外的名称发行,本认股权证在交回行使时,须随附由持有人妥为签立的转让表格,而公司可要求(作为条件)支付一笔足以偿付其附带的任何转让税款的款项。本公司须向存托信托公司(或另一家履行类似职能的已成立结算公司)支付任何行权通知的当日处理所需的所有转让代理费用,以及权证股份的当日电子交付所需的所有费用。

 

vii.结账。根据本协议条款,本公司将不会以任何妨碍及时行使本权证的方式关闭其股东账簿或记录。

 

第3节。某些调整。

 

a)股票股息和分割。如果公司在本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期间的任何时间:(i)支付股票股息或以其他方式对其普通股或任何其他以普通股股份支付的股本或股本等值证券进行分配或分派(为免生疑问,该等股份不包括公司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或公司发行的任何其他认股权证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股份),(ii)将已发行的普通股股份细分为更大数量的股份,(iii)将(包括以反向股票分割的方式)普通股的已发行股份合并为较少数量的股份,或(iv)通过对普通股的股份进行重新分类的方式发行公司股本的任何股份,则在每种情况下,行使价应乘以其中分子应为紧接该事件前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如有库存股,则不包括库存股)的股份数量且其分母应为紧接该事件后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数量的零头,并按比例调整本权证行权时可发行的股票数量,使本权证的合计行权价格保持不变。依据本条第3(a)款作出的任何调整,须在确定有权收取该等股息或分派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后立即生效,并在细分、合并或重新分类的情况下,须在生效日期后立即生效。

 

b)后续供股。除根据上述第3(a)节进行的任何调整外,如果公司在任何时候按比例向任何类别普通股股份的记录持有人授予、发行或出售任何普通股等价物或购买股票、认股权证、证券或其他财产的权利(“购买权”),则持有人将有权根据适用于此类购买权的条款获得,如果持有人在紧接为授予、发行或出售此类购买权而作出记录的日期之前持有在完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不考虑对行使本认股权证的任何限制),或者,如果没有作出此类记录,则在确定授予、发行或出售此类购买权的普通股股份的记录持有人的日期之前,持有人本可获得的合计购买权。

 

6

 

c)按比例分配。在本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期间,如公司须在本认股权证发行后的任何时间,以返还资本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息、分拆、重新分类、公司重组、安排计划或其他类似交易的方式分配现金、股票或其他证券、财产或期权)(“分配”)向普通股股份持有人宣派或作出其资产的任何股息或其他分配(或收购其资产的权利),则在每一该等情况下,持有人有权参与此类分配,其程度与持有人在紧接为此类分配作出记录的日期之前持有在完全行使本认股权证(不考虑对行使本认股权证的任何限制)时可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数量相同,或者,如果没有作出此类记录,则在将确定普通股股份的记录持有人参与此类分配的日期。

 

d)基本交易。如在本认股权证尚未行使期间的任何时间,(i)公司在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与另一人或与另一人合并或合并,(ii)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直接或间接影响在一项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对其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进行任何出售、租赁、许可、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iii)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购买要约,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不论是由公司或其他人)完成,据此,普通股持有人被允许出售、投标或交换其股份以换取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并已被持有已发行普通股50%或以上或公司普通股股权50%或以上投票权的持有人接受,(iv)公司在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影响任何重新分类,普通股的重组或资本重组或任何强制股份交换,据此普通股被有效转换为或交换为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或(v)公司直接或间接在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中完成股票或股份购买协议或其他业务合并(包括但不限于重组、资本重组、分拆,合并或安排计划)与另一人或一群人进行合并,而该另一人或一群人据此取得公司普通股50%或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普通股50%或以上的投票权(每一项“基本交易”),则在本认股权证的任何后续行使时,持有人有权根据持有人的选择,就紧接该基本交易发生前在该行使时本可发行的每份认股权证股份,承继人或收购公司的普通股或公司普通股(如果是存续公司)的股份数量,以及紧接该基本交易之前本认股权证可行使的普通股股份数量的持有人因该基本交易而应收的任何额外对价(“替代对价”)。就任何该等行使而言,行使价的确定应适当调整以适用于该等替代对价,其依据是在该基本交易中就一股普通股可发行的替代对价金额,而公司应以反映替代对价任何不同组成部分的相对价值的合理方式在替代对价中分摊行使价。如果普通股持有人被给予在基本交易中将收到的证券、现金或财产的任何选择,则持有人应被给予与其在该基本交易后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收到的替代对价相同的选择。公司须促使公司并非存续人的基本交易中的任何继承实体(“继承实体”)根据本条第3(d)款的规定,依据持有人合理满意并在该基本交易前获持有人批准(无理拖延)的形式和实质书面协议,以书面承担公司在本权证项下的所有义务,并须根据持有人的选择,向持有人交付一份由形式和实质与本认股权证基本相似的书面文书证明的继承实体的担保,以换取本认股权证,该书面文书可对该继承实体(或其母实体)的相应数量的股本股份行使相当于在该基本交易之前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获得和应收的普通股股份(不考虑行使本认股权证的任何限制),并附有将本协议项下的行使价适用于该等股本股份的行使价(但考虑到根据该基本交易的普通股股份的相对价值及该等股本股份的价值,该股本股份的股份数目及该行使价的目的是在紧接该基本交易完成前保护本认股权证的经济价值),且在形式和实质上令持有人合理满意的行使价。在任何该等基本交易发生时,继承实体应在本权证项下的“公司”一词中添加(以便自该等基本交易发生或完成之日起及之后, 本认股权证中提及“公司”的每一条规定均应代之以提及公司与各继承实体或继承实体,共同和个别地),继承实体或继承实体可与公司共同和个别地行使公司在此之前的所有权利和权力,而继承实体或继承实体应根据本认股权证承担公司在此之前的所有义务,其效力与公司与该等继承实体或继承实体在此共同和个别地被命名为公司相同。为免生疑问,持有人有权享有本条第3(d)条条文的利益,而不论(i)公司是否有足够的普通股授权股份发行认股权证股份及/或(ii)是否在首个行使日期前发生基本交易。

 

7

 

e)计算。根据本条第3款作出的所有计算,须按最接近的一分或最接近的股份的1/100(视属何情况而定)进行。就本条第3款而言,截至某一特定日期被视为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普通股的股份数目,应为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普通股(如有的话,不包括库存股)的股份数目之和。

 

f)通知持有人。

 

一、行权价格调整。每当行使价依据本第3条的任何条文作出调整时,公司须迅速以电子邮件向持有人交付一份通知,列明经该调整后的行使价及由此产生的对认股权证股份数目的任何调整,并就需要作出该调整的事实作出简短陈述。

 

ii.允许持有人行使的通知。如(a)公司须就普通股宣派股息(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分派),(b)公司须就普通股宣派特别非经常性现金股息或赎回,(c)公司须授权授予普通股权利或认股权证的所有持有人认购或购买任何类别或任何权利的股本股份,(d)就普通股的任何重新分类须获得公司任何股东的批准,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作为一方参与的任何合并或合并、出售或转让其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或任何将普通股转换为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的强制股份交换,或(e)公司应授权自愿或非自愿解散、清算或清盘公司的事务,然后,在每种情况下,公司应安排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其在公司认股权证登记册上显示的最后一个电子邮件地址送达持有人,在下文指明的适用记录或生效日期前至少二十(20)个历日,一份通知述明(x)将为该等股息、分派、赎回、权利或认股权证的目的作出记录的日期,或如不作记录,则将确定有权获得该等股息、分派、赎回、权利或认股权证的记录普通股持有人的日期,或(y)该等重新分类、合并、合并、出售的日期,转让或股份交换预计将生效或结束,并且预计截至该日期,记录在案的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将其普通股股份交换为可在此类重新分类、合并、合并、出售、转让或股份交换时交付的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但未能交付此类通知或其中的任何缺陷或交付中的任何缺陷不应影响该通知要求指明的公司行动的有效性。凡本认股权证所提供的任何通知构成或载有有关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公司应同时根据表格8-K的当前报告向监察委员会提交该通知。持有人仍有权在自该通知日期开始至触发该通知的事件生效日期的期间内行使本认股权证,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

 

8

 

第4节。转让认股权证。

 

a)可转移性。本权证及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可在本公司或其指定代理人在本公司主要办事处交出本权证后全部或部分转让,连同由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或律师正式签立的基本采用本协议所附格式的本权证的书面转让,以及足以支付在作出此种转让时应支付的任何转让税款的资金。在该等交还及(如有需要)该等付款后,公司须以适用的受让人或受让人的名义及以该等转让文书指明的面额或面额签立及交付一份或多于一份新的认股权证,并须向转让人发出一份新的认股权证,以证明本认股权证中未如此转让的部分,而本认股权证应立即注销。尽管本文有任何相反的规定,除非持有人已全数转让本认股权证,否则不得要求持有人将本认股权证实际交还公司。在此情况下,持有人须在持有人向全数转让本认股权证的公司交付转让表格之日起三(3)个交易日内将本认股权证交还公司。认股权证,如按照本协议适当转让,可由新持有人行使以购买认股权证股份,而无需发行新的认股权证。

 

b)新认股权证。本认股权证可与其他认股权证在公司上述办公场所出示本认股权证时分割或合并,并附一份书面通知,指明将发行新认股权证的名称和面额,由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或代理人签署。在符合第4(a)条的规定下,就该等分立或合并可能涉及的任何转让而言,公司须签立及交付一份或多于一份新的认股权证,以换取该等认股权证或认股权证按照该通知进行分立或合并。所有在转让或交易所发行的认股权证的发行日期应为发行日,并应与本认股权证相同,但依据此认股权证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除外。

 

9

 

c)权证登记册。本公司应根据本公司为此目的而备存的记录(“认股权证登记册”),不时将本认股权证登记在本协议记录持有人的名下。公司可将本认股权证的注册持有人视为并将其视为本认股权证的绝对拥有人,以供行使本认股权证或向持有人进行任何分配,以及为所有其他目的,在没有相反的实际通知的情况下。

 

第5节。杂项。

 

a)在行使前不享有作为股东的权利;不以现金结算。除第3条明文规定的情况外,本认股权证不赋予持有人在行使第2(d)(i)条规定的本公司股东之前的任何表决权、股息或其他权利。在不限制持有人根据本条例第2(c)条就“无现金行使”收取认股权证股份或根据本条例第2(d)(i)条及第2(d)(iv)条收取现金付款的任何权利的情况下,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无须以净现金结算行使本认股权证。

 

b)权证遗失、失窃、毁损或毁损。本公司承诺,一旦公司收到其合理信纳的证据,证明本权证或与权证股份有关的任何股票证书的遗失、失窃、毁损或毁损,以及在遗失、失窃或毁损的情况下,其合理信纳的弥偿或担保(在本权证的情况下,该等担保不包括任何债券的过帐),以及在交出和注销本权证或股票证书时,如毁损,公司将作出及交付一份新的认股权证或相同期限的股票凭证,并于注销时注明日期,以代替本认股权证或股票凭证。

 

c)周六、周日、节假日等。如果采取任何行动的最后一天或指定日期或本协议规定或授予的任何权利到期日不是营业日,则可在下一个营业日采取该行动或行使该权利。

 

d)授权股份。

 

公司承诺,在本认股权证未行使期间,将从其授权和未发行的普通股中保留足够数量的股份,以在行使本认股权证项下的任何购买权利时提供发行认股权证股份。公司进一步承诺,其发行本认股权证将构成对其负责在行使本认股权证项下购买权时发行必要认股权证股份的高级职员的全权授权。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行动,以确保可按本协议规定发行此类认股权证股份,而不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或普通股可能上市的交易市场的任何要求。公司承诺,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所代表的购买权时可能发行的所有认股权证股份,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所代表的购买权并根据本协议支付该等认股权证股份后,将获得正式授权、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并且免于公司就发行该认股权证而产生的所有税款、留置权和费用(与该发行同时发生的任何转让的税款除外)。

 

10

 

除持有人放弃或同意外,并在其同意的范围内,公司不得通过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其公司注册证书或通过任何重组、资产转让、合并、合并、解散、发行或出售证券或任何其他自愿行动,避免或寻求避免遵守或履行本认股权证的任何条款,但将在任何时候以诚意协助执行所有该等条款及采取所有可能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保护本认股权证所载的持有人权利不受损害。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公司将(i)不将任何认股权证股份的面值增加至高于紧接该等面值增加前于该等行使时应付的金额,(ii)采取一切可能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便公司可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有效且合法地发行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的认股权证股份,以及(iii)使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从任何具有其管辖权的公共监管机构(视情况而定)获得所有该等授权、豁免或同意,为使公司能够履行本认股权证项下的义务所必需。

 

在采取任何将导致本认股权证可行使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或行使价调整的行动前,公司应从任何具有管辖权的公共监管机构或机构获得所有必要的授权或豁免,或同意。

 

e)管辖法律。关于本权证的构造、有效性、强制执行和解释的所有问题均应受纽约州国内法管辖并根据其解释和强制执行,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每一方同意,有关本认股权证所设想的交易的解释、执行和抗辩的所有法律程序(无论是针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职员、股东、合伙人、成员、雇员或代理人提起的)应仅在设在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启动。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设在曼哈顿自治市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以裁决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与在此设想或在此讨论的任何交易,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同意不在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中主张其个人不受任何此类法院的管辖,该诉讼、诉讼或程序是不适当的或不方便进行此类程序的场所。每一方当事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亲自送达程序,并同意通过将其副本通过挂号邮件或挂号邮件或隔夜交付(附交付证据)邮寄至根据本权证向其发出通知的有效地址的方式处理在任何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中被送达的程序,并同意该送达应构成良好和充分的送达程序及其通知。本文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以任何方式限制以法律许可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过程的任何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为强制执行本权证的任何规定而提起诉讼、诉讼或程序的,该诉讼、诉讼或程序的胜诉方应由另一方当事人偿还其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因调查、准备和起诉该诉讼或程序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和开支。

 

f)限制。持有人承认,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获得的认股权证股份将受到州和联邦证券法对转售的限制。

 

g)不豁免和费用。持有人的任何交易过程或任何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作为放弃该权利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持有人的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在不限制本认股权证的任何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故意和明知而不遵守本认股权证的任何规定,从而导致持有人受到任何实质性损害,公司应向持有人支付足以支付任何费用和开支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在收取依据本协议应支付的任何款项或在以其他方式执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方面所招致的合理律师费,包括上诉程序的费用和开支。

 

11

 

h)通知。持有人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任何和所有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行使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亲自送达、通过电子邮件或由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服务发送至公司,地址为300 Vesey Street,9th Floor,New York,NY 10282,注意:Ryan Perfit,电子邮件地址:rperfit@fluentco.com,或公司为此目的通过通知持有人而指定的其他电子邮件地址或地址。本公司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任何及所有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均应以书面形式亲自送达、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或由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服务按本公司账簿上出现的持有人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地址发送给持有人。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如该通知或通信是在任何日期的下午5:30(纽约市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在本节所列电子邮件地址送达,(ii)在传送时间之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则应被视为在(i)传送时间的最早时间发出并生效,如该等通知或通讯是在非交易日的一天或晚于任何交易日下午5时30分(纽约市时间)以本节所列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iii)邮寄日期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如由美国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服务发送),或(iv)在要求发出该通知的当事人实际收到后。只要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任何通知构成或包含有关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公司应同时根据表格8-K上的当前报告向委员会提交该通知。

 

i)责任限制。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在持有人未采取任何肯定行动以行使本权证以购买权证股份的情况下,且本协议中未列举持有人的权利或特权,均不应导致持有人对任何普通股的购买价格或作为公司的股东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责任是由公司主张的还是由公司的债权人主张的。

 

j)补救办法。持有人除了有权行使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利,包括赔偿损失,还将有权具体履行其在本权证项下的权利。公司同意,金钱损失将不足以补偿因其违反本权证条款而招致的任何损失,并在此同意放弃且不在任何针对具体履行的诉讼中主张抗辩,即法律上的补救措施将是充分的。

 

k)继任者和受让人。在符合适用的证券法的情况下,本权证及据此证明的权利和义务对公司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以及持有人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均有利,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本认股权证的条文旨在为本认股权证不时持有人的利益,并可由该持有人或认股权证股份持有人强制执行。

 

l)修正。本认股权证可在取得公司书面同意、持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对本认股权证进行修改或修改或放弃本认股权证的规定。

 

m)可分割性。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有效和有效方式解释本权证的每一项规定,但如本权证的任何规定应被适用法律禁止或无效,则该规定在该禁止或无效的范围内无效,而不使该等规定的其余部分或本权证的其余规定无效。

 

12

 

n)标题。本认股权证中使用的标题仅供参考,不得出于任何目的被视为本认股权证的一部分。

 

o)股东批准。公司应向每位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东提供一份代理声明,征求该股东对股东批准投赞成票(获得股东批准的日期,“股东批准日期”),公司应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征求赞成股东批准的代理人,并促使董事会向股东建议他们对股东批准投赞成票。如果尽管公司尽了合理的最大努力,但未能在公司下一次股东年会(“股东大会截止日期”)当天或之前获得股东批准,公司应在股东大会截止日期后的九十(90)天内安排召开一次额外的股东大会。如果尽管公司尽了合理的最大努力,但在随后的该次股东大会上仍未获得股东批准,公司应安排此后每半年召开一次额外的股东大会,直至获得股东批准为止。

 

********************

 

(签名页如下)

 

13

 

 

作为证明,公司已安排由其获正式授权的高级人员于上述第一个日期签署本认股权证。

 

 

  Fluent, Inc.  
       
       
       
  签名:    
    姓名:  
    职位:  

 

14

 

 

行使通知

 

致:FLUENT,INC。

 

(1)下列签署人特此选择根据所附认股权证的条款购买公司的________认股权证股份(仅在全额行使的情况下),并在此提交全额支付行权价,连同所有适用的转让税(如有)。

 

(2)付款应采取(勾选适用方框)的形式:

 

[ ]以美国合法货币支付;或

 

[ ]根据第2(c)款所列公式注销所需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以就根据第2(c)款所列无现金行使程序可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最大数量行使本认股权证。

 

(3)请以下列签署人的名义或以下列明的其他名义发行上述认股权证股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股权证份额应交付至以下DWAC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人签署】

 

投资主体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主体授权签字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获授权签字人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配表格

 

(要转让上述认股权证,请执行此表格并提供所需信息。请勿使用此表格购买认股权证股份。)

 

所收到的价值,兹将前述认股权证及其所证明的一切权利转让给

 

姓名:

 
 

(请打印)

地址:

 
   

电话号码:

(请打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人签署:

 
   

持有人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