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7

没有。:SK.12/UM000/TEL-00000000/2023
附录:1(一)档
主体:追回政策的义务
董事会声明
本人,以下签署人:
姓名 |
: |
Ririek Adriansyah |
标题 |
: |
总裁董事 |
公司名称 |
: |
Perusahaan Perseroan(Perseroan)PT 印尼电信 Tbk |
公司地址 |
: |
Jalan Japati Nomor 1、Sadang Serang、Coblong、万隆 |
特此拥有权利和权力根据公司章程第12条第(15)款的规定,代表和代表Perusahaan Perseroan(Persero)PT 印尼电信 Tbk(“公司”)的董事会行事,该章程在雅加达南部的公证人Ashoya Ratam面前作出,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的股东大会第37号决议声明契据中所述。本人在此如实声明:
1. |
为实现良好公司治理原则,公司作为一家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公司,遵守了《关于追回错误奖励补偿的上市标准最终规则》(SEC最终规则)中的规定,该规则规范了公司就财务报告中的错误执行基于激励的补偿的暂停和回拨机制的书面准则的义务。这一规定在国企部部长条例一号中也有说明。Per-03/MBU/03/2023关于国有企业的组织和人力资源(SOE条例3/2023)。 |
2. |
如Perusahaan Perseroan(Persero)PT 印尼电信 TbK第73号于2023年5月30日在南雅加达公证人Ashoya Ratam面前作出的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所述,于2023年5月30日,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的AGMS2023)上批准并批准了SoE条例3/2023。通过此次批准,公司原则上已提交并遵守了SOE条例3/2023的第107条,该条规定了因财务报告中的错误或错误而收回或收回对高管员工的激励措施。公司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实施此项规定,即自2023年5月30日起。 |
3. |
继国企条例3/2023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后,国企部通过《电信和媒体服务助理副职信》第SR-76/WK2.MBU.C/07/2023,日期为2023年7月5日,涉及递延奖金机制,作为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批准的SOE条例3/2023的衍生条款,该条例还规定了因财务报告中的错误或错误而收回或收回对高管员工的奖励。 |
4. |
关于执行上述第1点所述的书面准则的义务,并考虑到第2和第3点的条件,公司声明,本声明的附录是适用于公司的回拨政策,并履行SEC最终规则罗马数字I规定的义务。 |

基于上述情况,本声明的附录构成本声明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被视为对公司具有约束力的内部条款或法规。
雅加达,2023年12月29日,
/s/Ririek Adriansyah
Ririek Adriansyah
总裁董事

董事声明附录
的递延奖金机制的指导方针
Perusahaan Perseroan (Persero) PT Telekomunikasi Indonesia Tbk
递延奖金按以下规定执行:
1. |
递延奖金的领取人是在2022财年或财务报表重述日期前3年任职的董事会和董事会成员,这是确定奖金的依据。 |
2. |
递延奖金以以下形式提供: |
a. |
董事会成员和非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的股份。 |
b. |
独立专员的现金。 |
3. |
第2a点所指的股份必须不迟于确定递延红利之日起10(十)个工作日内可供使用。 |
4. |
递延奖金在3年内每年按比例支付,从下一年开始,连同当年奖金的支付。 |
5. |
出现以下情况时,可对延期支付的奖金进行调整: |
a. |
经法律证明的递延奖金领取人滥用职务和/或职权和/或实施犯罪,造成公司损失; |
b. |
重述公司财务报表,这是确定奖金的依据; |
c. |
递延红利实施前最后一个季度风险评级为4(四)级(中高)或更差; |
d. |
年度股东大会(AGMS)决定拒绝董事会和/或董事会对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决定的财政年度的业绩负责;和/或 |
e. |
股东大会认为重要的其他考虑事项。 |
6. |
递延奖金发放的调整包括: |
a. |
延迟支付递延奖金(malus); |
b. |
减少递延奖金数额;或 |
c. |
不付款。 |
7. |
递延奖金支付的调整适用于董事会的个别成员和委员会成员和/或适用于董事会和委员会的所有成员。 |
8. |
已确定的递延奖金数额与因第5点所述调整而支付的递延奖金数额之间的差额返还公司。 |
9. |
递延奖金的调整由董事会决定,并事先获得A系列Dwiwarna股东的批准。 |

10. |
董事会对递延奖金调整的决定是在考虑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提案后作出的。 |
11. |
董事会必须跟进和管理与递延奖金治理实施相关的所有流程。 |
12. |
递延奖金管理的管理必须至少包括: |
a. |
建立托管账户; |
b. |
管理股份; |
c. |
指定证券公司管理股份;及 |
d. |
支付递延奖金。 |
13. |
在递延奖金领取人去世的情况下,本递延奖金机制所指的递延奖金的权利转移给递延奖金领取人的继承人,递延奖金领取人的继承人必须遵守本递延奖金机制。 |
14. |
因管理递延奖金而产生的所有收入和/或费用,成为递延奖金领取人的权利/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