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人发行人报告
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
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0年7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33469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朝阳北大街3399号
保定071051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提交或将提交涵盖表格20-F或表格40-F的年度报告。
表格20-F x表格40-F ¨
如果注册人按照S-T条例第101(b)(1)条的允许提交纸质6-K表格,请用复选标记表示:¨
如果注册人按照S-T条例第101(b)(7)条的允许提交纸质6-K表格,请用复选标记表示:¨
用复选标记表明,通过提供本表格中包含的信息,注册人是否也因此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3-2(b)条向委员会提供了该信息。
是¨否x
如果标记为“是”,请在下方注明与规则12g3-2(b)相关的分配给注册人的文件编号:不适用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表格6-K
目 录
其他事件。
签名
其他事件。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场外交易代码:YGEHY)(“英利绿色能源”或“公司”)获悉,中国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英利中国”)、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及英利中国的子公司(海南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天津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衡水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礼县英利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应作为一个重组案例进行合并。
法院已任命英利中国的管理人为这六家公司的管理人,以管理其重组过程。主要目标是重组其债务义务,同时继续生产和运营以满足客户订单及其产品保修义务。
这六家公司的最终母公司英利绿色能源无法保证任何拟议的债务重组计划将为其股东留下任何价值,并在出现重大新进展时进一步更新市场。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促使以下签字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获得正式授权。
|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王亦逾 | |
| 姓名:王亦逾 职位: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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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