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1
认证
本人,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Gregory Q. Brown,根据18 U.S.C.第1350条,并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第906条”)的规定,证明,据本人所知:
(1)本声明随附的截至2025年9月27日的10-Q表格季度报告(“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季度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本证明仅为第906条的目的而提供。
日期:2025年10月30日
|
|
|
|
|
|
|
Gregory Q. Brown |
|
Gregory Q. Brown |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
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