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2.1
行政总裁核证
根据18 U.S.C.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本文件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Enova International, Inc.(“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季度期间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公司首席执行官Steven E. Cunningham,兹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本人所知:
1.
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
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906节要求的本书面陈述的签名原件,或其他证明、确认或采用第906节要求的本书面陈述电子版中以打字形式出现的签名的文件,已提供给易诺华国际公司,并将由易诺华国际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
除法律要求外,下列签署人明确表示不承担更新上述证明的任何义务。
/s/Steven E. Cunningham |
Steven E. Cunningham |
首席执行官 |
日期:2026年4月23日
上述证明仅根据18 U.S.C. § 1350的要求提供,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作为单独的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