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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2.1 3 TMB-20241231xex2d1.htm EX-2.1 TLKM – 20-F 2017.03.22

附件 2.1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条登记的每一类证券的权利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Perusahaan Perseroan(Persero)PT 印尼电信 Tbk(“Telkom”、“我们”、“我们”和“我们的”)拥有根据1934年《交易法》第12(b)条注册的以下系列证券:

各类名称

交易代码(s)

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美国存托股票,每份代表100股B系列股票,每股面值50卢比

TLK

纽约证券交易所

B股,每股面值50卢比*

*不用于交易,但仅限于与美国存托股票(“ADS”)的注册有关。

我们的ADS,每份代表100股Telkom的B系列股票,每股面值50卢比(“B系列股票”),已通过根据我们作为存托人与纽约梅隆银行签订的存款协议建立的美国存托股票计划在美国提供。我们的ADS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交易代码为TLK,就此次上市(但不用于交易)而言,B系列股票根据《交易法》第12(b)条进行了登记。ADS基础股票由纽约梅隆银行持有,ADS持有人将不被视为B系列股票持有人。

我们还发行了一股Dwiwarna股票,面值50卢比,由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持有(“Dwiwarna股票”)。Dwiwarna股份赋予其持有人某些权利,例如关于我们的董事和专员的提名、任免、发行我们公司的新股以及对我们公司章程的任何修订的特别投票权和否决权。Dwiwarna股票未根据《交易法》第12(b)条进行登记。

以下摘要受我们的公司章程和适用的印度尼西亚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整体限定。这不是《公司章程》或适用的印度尼西亚法律法规的所有重要条款的摘要,并不旨在完整。

B系列股票

项目9。一般

项目9.A.3优先购买权

不适用。

项目9.A.5证券的种类和类别

我们的B系列股票,每股面值50卢比,在IDX上市交易,代码为“TLKM”。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最后一天已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为99,062,216,599股B系列股份。


项目9.A.6限制或资格

我们的公司章程不包含任何限制任何人的权利,拥有我们的B系列股票或行使他们的投票权。印度尼西亚资本市场法规不包含对任何人(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国人)拥有在IDX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的任何限制。

项目9.A.7其他权利

不适用。

项目10.b公司章程

10.B.3股份的权利

我公司各类别股份就特定事项所附带的权利、优惠及限制规定如下:

股息权

我们根据我们的财务状况并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支付股息,该决议也决定了支付此类股息的形式和时间。

投票权

我们B系列股票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对他们持有的每一股B系列股票拥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及委员的任免

董事和专员的任命和更换受我们的公司章程、印尼相关立法,包括公司治理立法的约束。委员和董事由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决议选举产生和解聘。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要当选,候选人必须由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提名和批准,作为Dwiwarna股份的持有人。每名总监及董事的任期自委任该总监或董事的股东大会闭幕时或该股东大会指明的其他时间开始,至其委任后举行的第五届股东周年大会闭幕时终止。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有权在委员或董事任期届满前随时解除其职务。

赎回条款

我司《公司章程》中没有股票赎回的规定。然而,根据印度尼西亚公司法第37条,我们可能会回购最多10%的已发行和流通股。

预留基金拨备

我们被要求预留留存收益,金额至少为我们已发行资本的20%,以弥补潜在的损失。如果如此保留在预留基金中的金额超过我们已发行资本的20%,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我们将这些多余的资金用于我们公司的目的。

进一步资本催缴的责任

我们B轮股票的股东可能会不时被要求认购我们公司的新股。此类权利将在向第三方提供之前向股东提供,并可根据股东的选择进行转让。我们的董事会被授权在现有股东无法或不愿意认购新股的情况下向第三方发售新股。


公司章程

我们的公司章程不包含任何歧视任何现有或潜在的B系列股票持有人的条款,因为该股东拥有大量的B系列股票。

清算时的权利

我们B系列股票的股东有权在清算时按照其持股比例获得盈余,前提是他们持有的普通股的面值已全部缴清。

项目10.B.4股东权利的变更

变更股东权利,需对我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对本公司章程的任何修订,均须经Dwiwarna股份持有人及其他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共同代表在会议上投票总数的至少三分之二批准。

项目10.b.6股份所有权权利的限制

我们的公司章程不包含任何限制任何人的权利,拥有我们的股份或行使他们的投票权。印度尼西亚资本市场法规不包含对任何人(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国人)拥有在IDX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的任何限制。

项目10.B.影响任何控制权变更的7项规定

对本公司的任何接管须经Dwiwarna股份持有人批准,并须在须由Dwiwarna股份持有人出席的股东大会上取得至少占股份总数四分之三的多数。我司《公司章程》中没有其他条款对我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具有延迟、延期或阻止的效力。

项目10.B.8披露持股情况

每位董事和专员都有义务向OJK报告他们的所有权以及他们对我们公司所有权的任何变化。这一义务也适用于直接和间接等于或超过我们实收资本5%的股东。这些股东还必须向OJK报告其所有权的变化,或超过我们实收资本的0.5%。

项目10.B.9不同法域法律的区别

适用于印度尼西亚有限责任公司的印度尼西亚法律在某些方面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不同。下文概述了适用于美国的印度尼西亚法律与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有关股东权利和保护的规定之间的某些差异。

本摘要无意完整讨论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或印度尼西亚法律规定的各自权利。


特拉华州法律

    

印度尼西亚法律

合并和类似安排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合并、合并、出售、租赁或转让公司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必须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并获得有权对其进行投票的大多数已发行股份的批准。参与某些重大公司交易的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有权获得评估权,据此,该股东可以获得现金,金额为该股东所持股份的公允价值(由法院确定),以代替该股东在交易中原本将获得的对价。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还规定,母公司可通过其董事会决议,与任何子公司合并,其拥有每一类股本的至少90.0%,而无需该子公司的股东投票。在任何此类合并时,子公司的异议股东将拥有评估权。

根据2007年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第40号法律(经2022年《创造就业机会法》《印度尼西亚公司法》修订),只有在合并/合并计划连同合并契据草案或合并契据草案一起包含规定要素的合并/合并计划获得所涉及的每一家公司的股东大会批准时,才能完成合并或合并。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法定人数达到四分之三的股东大会,需获得该次会议的四分之三投票。在交易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之前,董事必须在一份全国性报纸上发布合并/合并计划摘要,并至少在股东大会“召集”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员工发布公告。

不同意拟议合并或合并的股东将有权要求公司以公允市场价值购买其股份(评估权)。

附加要求适用于涉及上市公司的合并或合并。

股东诉讼

集体诉讼和派生诉讼通常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其中包括违反信托义务、公司浪费和未根据适用法律采取的行动。在此类诉讼中,法院有酌处权允许胜诉方追回因此类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

根据印度尼西亚公司法,如果公司的行为对股东造成了损害,理由是根据GMS、董事会或委员会决议采取的此类行动不公平且没有合理理由,任何股东都有权向其管辖权涵盖公司住所的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此类行动必须是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或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导致的。此外,一名或多名持有至少10%已发行股份总数且拥有合法投票权的股东,有权代表公司向相关地区法院提起针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成员及委员委员会或委员委员会成员的诉讼,他们的过失或疏忽给公司造成了损失。

股东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薪酬进行投票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董事会有权确定董事的薪酬,除非公司注册证书或章程另有限制。

根据印度尼西亚公司法,董事会成员的工资和津贴由股东大会决定。股东大会可将批准此类工资和津贴的权力授予董事会。


特拉华州法律

    

印度尼西亚法律

董事会成员的薪酬和津贴由股东大会决定。

对于印度尼西亚的上市公司,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实际上是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可以协助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会和委员会成员的薪酬数额。未为此目的组建委员会的,由监事会按照现行资本市场规则确定董事会、监事会的薪酬。然而,任何此类金额都必须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

董事会换届年度投票

除非董事是以书面同意代替年会选出,否则董事是在股东年会上按章程指定的日期和时间或以章程规定的方式选出的。连任是可能的。

允许使用分类板。

董事会或委员会成员由股东大会任命,任期固定。任期届满的,可在股东大会上续聘相关董事或专员

具体针对公众公司,董事和专员的任期不得超过五年。连任是可以的,但连任两届的独立专员,只有向股东大会提交独立声明才能连任。

董事和执行管理层的赔偿和责任限制

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证书可包含一项条款,以消除或限制公司董事(但不包括其他控制人)因违反作为董事的受托责任而对金钱损失承担的个人责任,但公司注册证书中的任何条款均不得消除或限制董事在以下方面的责任:

·任何违反董事对公司或其股东的忠实义务的行为;

·非善意或涉及故意不当行为或明知违法的作为或不作为;

·违法支付股利或者违法申购、赎回股票的法定责任;或者

·董事从中获得不正当个人利益的任何交易。

根据印度尼西亚公司法,如果董事会成员能够证明:

·损失不是他/她自己的过错或疏忽造成的;

·他/她的行为是善意的、审慎的,是为了促进和遵守公司的宗旨;

·他/她不存在与造成损失的管理行动有关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冲突;和

·他/她已采取行动防止此类损失或其持续。

根据印度尼西亚公司法,“采取行动防止此类损失或其持续”一词包括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等方式获得有关可能造成损失的管理行动的充分信息。


特拉华州法律

    

印度尼西亚法律

特拉华州法团可就任何法律程序(由法团或代表该法团提起的诉讼除外)的任何曾经或现在是或被威胁成为该法律程序的一方的人,在该董事或高级人员以合理地认为符合或不违背该法团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时,就与该法律程序有关而招致的法律责任作出赔偿,而该董事或高级人员,就任何刑事诉讼或法律程序而言,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他或她的行为是非法的。

除非法院下令,任何上述赔偿须经裁定董事或高级人员已符合适用的行为标准:

·由非程序当事方的董事以多数票通过,即使低于法定人数;

·由符合资格的董事过半数票指定的董事委员会,即使少于法定人数;

·在没有合资格董事的情况下由独立法律顾问以书面意见提出,或在合资格董事如此指示的情况下;或

·由股东。

此外,特拉华州法团不得就任何已判定董事或高级人员对法团负有法律责任的法律程序向董事或高级人员作出赔偿,除非且仅限于法院裁定,尽管已裁定赔偿责任,但鉴于案件的所有情况,该董事或高级人员公平合理地有权就法院认为适当的那些费用获得赔偿。

董事的受托责任

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受托责任。这项职责有两个组成部分:

·注意义务;和

·忠诚的义务。

根据印度尼西亚公司法,董事会对公司的管理负责,必须本着诚信行事。董事会的行动必须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并符合公司的宗旨和目标。


特拉华州法律

    

印度尼西亚法律

注意义务要求董事本着善意行事,具有通常谨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会行使的注意。根据这项职责,董事必须告知自己并向股东披露与重大交易有关的所有合理可得的重大信息。忠诚义务要求董事以他或她合理地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本人不得利用公司职务谋取私利、谋取利益。这项职责禁止董事自行交易,并规定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优先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股股东所拥有的、并非由股东普遍分享的任何利益。一般而言,董事的行动被推定为在知情的基础上、出于善意并诚实地相信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然而,这一推定可能会被违反其中一项受托责任的证据所反驳。如果就董事的交易提出此类证据,董事必须证明该交易的程序公正性,并且该交易对公司具有公允价值。

书面同意的股东行动

特拉华州公司可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取消股东以书面同意行事的权利。

印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能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不得以书面同意的方式行事。

或者,也可以通过书面决议的方式行使表决权,条件是该决议由公司全体股东签署。

股东提案

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前提是该提案符合管理文件中的通知规定。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召开特别会议的任何其他人可召开特别会议,但股东可被禁止召开特别会议。

根据印尼公司法,持有至少10%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名或多名股东,除非公司章程要求较少数量的有表决权股份,有权要求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权请求监事会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或监事会(视情况而定)未按上述说明召开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向对公司住所有管辖权的地区法院提出申请,允许其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

累积投票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有规定,否则不允许对董事选举进行累积投票。

根据印度尼西亚公司法,董事选举不允许进行累积投票。


特拉华州法律

    

印度尼西亚法律

罢免董事

拥有分类董事会的特拉华州公司只有在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大多数同意下才能因故被移除,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

根据印度尼西亚公司法,董事会成员的任何解雇(无论有无原因)都必须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该等股东大会须由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的持有人出席,且该决定须获得在该次会议上有效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的持有人通过。

与利害关系股东的交易

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一般禁止特拉华州公司在该人成为相关股东之日起三年内与“相关股东”进行某些业务合并。利害关系股东一般是指在过去三年内拥有或拥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15.0%或以上的个人或团体。

对于印度尼西亚公众公司,关联方交易和利益冲突交易规则可能适用于公众公司与其任何主要股东(其中,“主要股东”被定义为直接或间接拥有公众公司至少20%已发行股份的所有者)或“控制人”(pengendali)(定义为(i)拥有一家公司50%以上已发行和缴足股份的人,或(ii)有能力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确定一家公司的管理和/或政策的人)之间的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方交易定义为上市公司或控股公司(i)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公司(印度尼西亚资本市场规则定义的类别,其中包括主要股东)或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委员会、主要股东或控股人(pengendali)的关联公司进行的任何活动或交易,或(ii)为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委员会、主要股东或控股人(pengendali)的关联公司的利益进行的任何活动或交易。

关联交易必须(其中包括)符合公众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政策,向社会公开披露,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有注册独立评估师出具的公允性意见支持,但属于豁免交易的除外。

利益冲突交易

利益冲突定义为公众公司的经济利益与其董事、专员、主要股东或控制人(彭根达利)的个人经济利益之间的差异,可能给该公司造成损失。在实践中,注册独立评估师的公允性意见被用来评估交易是否可能受到利益冲突的影响。根据法律,OJK有酌处权确定某些关联方交易是否涉及任何利益冲突,因此需要独立股东的批准。


特拉华州法律

    

印度尼西亚法律

如果公众公司与主要股东之间的交易被视为利益冲突交易,则公众公司需要(其中包括)在股东大会上获得其独立股东的批准,除非获得豁免。独立股东被定义为与交易没有利益冲突的股东,独立股东必须作出大意的声明,并且不是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委员会成员、主要股东或控股人(pengendali)(或上述个人或实体的关联公司)。

解散;清盘

除非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会批准解散提案,解散必须得到持有该公司总投票权10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由董事会发起解散,才能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简单多数通过。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含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绝对多数投票要求。

公司解散须经股东大会批准;该会议须由持有至少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四分之三且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出席。必须以会议有效投票总数至少四分之三的多数票获得批准。

股份的权利变动

特拉华州公司可在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的多数同意下更改该类别股份的权利,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

印尼公司法允许公司发行不同类别的股票。现有股份变动权利或发行不同权利的新类别股份需要修订公司章程。这种修改必须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

就公众公司而言,根据OJK条例第22/POJK.04/2021号关于具有高度创新和成长性的发行人使用具有多重投票权的股份分类以股份形式进行基于股权的公开发行的规定,具有一定严格要求(例如利用技术创造能够提高生产力和经济增长以及具有实质性社会效益的创新产品)的公众公司可以采用具有不止一种投票权的不同类别的股份——也称为具有多重投票权的双重类别股份。这种采纳还必须纳入公司章程,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规管文件的修订

特拉华州公司的管理文件可以在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大多数同意下进行修订,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

修订印尼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需召开股东大会。除非现行组织章程规定较高的法定人数,股东大会如有至少代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的股东出席,即可召开。股东大会可以通过


特拉华州法律

    

印度尼西亚法律

至少占会议有效表决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的有效决议。对于公众公司,需要获得代表会议有效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

查阅簿册及纪录

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经宣誓后提出书面要求,说明其目的,有权在通常的营业时间内为任何适当目的进行检查,并在公司可获得该等子公司的簿册和记录的范围内,获得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东名单和其他簿册和记录(如有)的副本。

如果董事或专员的不法行为涉嫌给公司、其股东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可能会要求审查与公司有关的文件和信息,以获取数据或信息。必须向对公司住所有管辖权的地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有权审查公司的申请必须是善意的,基于公正的推理。

此类申请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名或多名持有至少10%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股东;

·根据现行法规、公司章程或与公司的协议,获授权提交审查请求的任何其他方;或

·州检察官,出于公共秩序目的。

支付股息

董事会可以不经股东批准而批准股息。在符合其注册成立证明书所载的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就其股本的股份宣布及派付股息:

·从其盈余中;或

·如果没有这种盈余,则从其宣布股息的会计年度或上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中扣除。

授权股本超过章程规定的,需经股东批准。董事可以发行授权股份,而无需股东批准。

印尼公司法规定,股息可以从公司的累计净利润(扣除后拨入储备基金)中支付给股东。如果公司在上一个财政年度记账亏损,无法用准备金弥补,则该亏损应当结转,在本财政年度,如果该结转亏损不能用本财政年度的利润弥补,公司仍将被视为亏损。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无法从其在本财政年度赚取的利润中分配股息。

在公司分红前,公司必须对利润进行储备,直至达到至少相当于公司认缴及实收资本的20%的数额。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已经有了强制公积金,那么累计净利润的其余部分可以分红。

也可以派发中期股息,但条件是:

·公司章程允许;

·公司净利润金额超过已发行实收资本加上公积金的金额;及

·派发中期股息既不会导致公司无法支付其


特拉华州法律

    

印度尼西亚法律

对其债权人的义务,也不扰乱公司的运营。

创设及发行新股

所有股份的创设都需要董事会根据公司注册证书的规定明确赋予董事会的权力,通过一项或多项决议。

发行新股必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根据公司是否寻求增加法定资本而适用不同的法定人数和投票要求)。

·发行仍在公司法定资本范围内的新股,须经代表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出席的股东大会批准,且该决定须经代表在该次会议上有效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批准。

·发行超过公司法定资本数额的新股,须经至少代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的股东出席的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可以以至少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总数三分之二的赞成票(或者公众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效决议。

·一般来说,新股发行还必须同时向现有股东发行优先认购权。然而,特别是对公众公司而言,根据经OJK条例第14/POJK.04/2019号修订的关于发行优先认购权的公众公司增资的OJK条例第32/POJK.04/2015号,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在不发行优先认购权的情况下进行股票发行,条件是发行股票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及缴足资本的10%等。此外,除非适用某些豁免,否则发行没有优先认购权的新股份一般需要获得独立股东的事先批准。

项目10.B.10资本变动

我们认为,我们的公司章程中有关我们资本变动的规定并不比印度尼西亚法律要求的更严格。

美国存托股

项目12。12.a、12.b、12.c项下的其他证券披露不适用


项目12.D。

根据不时修订和补充的日期为1995年11月21日的存款协议(“存款协议”),纽约梅隆银行公司担任我们ADS的存托人(“存托人”)。

一份ADS代表100股B股,每股面值50卢比。ADS可能由通常称为美国存托凭证(ADR)的凭证代表。存款协议和ADR受纽约州法律管辖。

存款、取款和注销

股份或收取股份权利的证据可通过交付给托管人的方式交存,并附有所需的文件和证明,如保存人要求,还可连同一份书面命令,指示保存人执行并向该命令中所述的一个或多个人交付或根据该命令中所述的人的书面命令交付代表该存款的ADS数量的ADR或ADR。存放证券,应包括存放于存托人或托管人处的已存放股份以及任何及所有其他证券、财产和现金(“已存放证券”),应由存托人或托管人为该账户持有,并按存托人的命令或在存托人确定的其他地点或地点持有。

托管人收到任何存款后,连同所需的其他文件,应通知保存人以及可向其交付ADR或ADR的书面命令的人或根据其书面命令交付的人。在收到托管人的此类通知后,或在保存人收到股份后,以及在收到适用的费用、税款和收费后,保存人将执行并交付以该人或多人的名义登记的适当数量的ADR,并证明该人要求的任何授权数量的ADS。

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可在存托人的公司信托办公室交回其美国存托凭证。在此类退保和支付适用的费用、税款和收费后,存托人应向这些持有人或在他们的订单后交付由ADR证明的ADS所代表的当时已存入证券的金额。此类已存入证券的交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a)以ADR以其名义注册的该人(“ADR持有人”)的名义或按其命令交付的证书或适当背书或附有向该拥有人转让的适当票据的证书,或按其命令交付的证书,以及(b)该拥有人当时就该ADR有权获得的任何其他证券、财产和现金。存管证券将在可行的情况下在存管人的公司信托办公室交付。

ADR持有人查阅存托人账簿和ADR持有人名单的权利

存托人将在其公司信托办事处提供ADR登记和转让的账簿供ADR持有人查阅,但此种查阅不得用于为了与ADR持有人沟通业务或对象的利益而不是我们的业务或与存款协议或ADR有关的事项。

投票权

存托人在收到任何股东大会或其他存托证券的通知后,应向ADR持有人提供该会议的通知。该通知应包含与该会议通知所包含的信息相同的信息,以及一份声明,即截至指定记录日期营业结束时的ADR持有人将有权指示存托人行使与其各自ADS所代表的股份数量相关的投票权(如有),以及一份关于可能发出此类指示的方式的声明。根据ADR持有人在该记录日期提出的请求,在存托人指定的日期或之前收到,存托人应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努力根据ADR持有人的指示投票或安排投票该ADR所证明的ADS所代表的股份或其他已存入证券的数量。

如果保存人在保存人指定的日期或之前未收到此种指示,则保存人应认为该ADR持有人已指示保存人就该已存入证券向我们指定的人提供全权委托代理,并且,如果并在印度尼西亚法律和我们的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保存人应向我们指定的人提供指示代理,以便对该已存入证券进行投票


证券,除非我们已通知存托人我们不希望提供此类代理或该事项对股份持有人的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股息及其他分派

ADR持有人通常有权收取我们对已存入证券进行的分配。然而,此类ADR持有人收到这些分配可能会受到实际考虑和法律限制的限制。ADR持有人将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在扣除适用的费用、税收和开支后,按截至指定记录日期持有的ADS数量的比例获得此类分配。

现金分配

每当存托人收到任何已存入证券的任何现金股息或其他现金分配时,存托人应将该股息或分配转换为美元,并将收到的金额按其持有的代表该已存入证券的ADS数量的比例分配给有权的ADR持有人。如果我们或存托人因税收或其他政府收费而被要求从此类现金股息或此类其他现金分配中预扣金额,并且该金额被如此预扣,则分配给相关ADR持有人的金额应相应减少。

股份分派

当对任何已存入证券的分配包括股份的股息或免费分配时,存托人可按其分别持有的代表该已存入证券的ADS数量的比例,向有资格的ADR持有人分配额外的ADR,以证明代表作为股息或免费分配而获得的股份数量的ADS总数,但须遵守存款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扣缴或任何税款或其他政府费用。如果我们没有提供令人满意的保证,即此类分配不需要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证券法”)进行登记或根据证券法免于登记,存托人可能会拒绝分配ADR。

代替交付零碎ADS的收据,存托人应出售这些零碎总数所代表的份额数量,并像现金分配一样分配净收益。

权利的分配

如果我们向任何已存托证券的持有人提供或促使提供任何认购额外股份的权利或任何其他性质的权利,则存托人在与我们协商后,应对向任何ADR持有人提供此类权利或代表任何ADR持有人处置此类权利所应遵循的程序拥有酌处权。如果根据此类供股的条款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存托人既不能向任何ADR持有人提供此类权利,也不能处置此类权利并以美元向此类ADR持有人提供净收益,则存托人应允许这些权利失效。

如果在发售任何权利时,存托人酌情确定向所有或某些ADR持有人而不是其他ADR持有人提供此类权利是合法和可行的,则存托人可在与我们协商后,按照其认为适当形式的ADR持有人、认股权证或其他票据持有的ADS数量的比例,向其认为合法和可行的任何ADR持有人分发。

在权利不会被分配的情况下,如果ADR持有人要求分配认股权证或其他票据以行使可分配给该ADR持有人的ADS的权利,则存托人将在我们向存托人发出书面通知后向该ADR持有人提供此类权利。如此分发的ADR应根据适用的美国法律进行传说,并且所有这些都受到此类法律对出售、存入、注销和转让的适当限制。

如保存人已向所有或某些ADR持有人分发认股权证或其他权利文书,则应根据该ADR持有人根据该认股权证或其他文书向保存人发出行使该等权利的指示,在该ADR持有人为该ADR持有人的账户向保存人支付相当于行使该等权利时将收到的股份购买价格的金额后,并在支付保存人的费用后


以及任何其他适用的费用,存托人应代表该ADR持有人行使该等权利并购买股份。然后,股票将被存入,存托人应执行并向ADR持有人交付ADR。

如果保存人确定向所有或某些ADR持有人提供此类权利不合法和可行,它可以按照其确定可能不合法或可行地向其提供此类权利的ADR持有人持有的ADS数量的比例出售权利、认股权证或其他票据,并分配此类出售的净收益(扣除保存人的费用以及所有税收和政府收费),在平均或其他实际基础上,不考虑此类ADR持有人之间由于兑换限制或任何ADR交付日期或其他原因的任何区别,并尽可能分配净收益,如在现金分配的情况下。

存托人不会向地址在美国的ADR持有人提供权利,除非这些权利所涉及的权利和证券在向所有ADR持有人的分配方面根据《证券法》豁免登记或根据《证券法》登记。

现金、股份或权利以外的分派

当存托人收到非现金、股份或权利的分配时,存托人应安排将其收到的证券或财产在减少后或在支付任何适用的费用、费用、税款或其他费用后,按其分别持有的代表该已存入证券的ADS数量的比例分配给有权获得该分配的ADR持有人;但前提是,如果存托人认为不能在有权获得ADR的持有人之间按比例进行此类分配,或者如果出于任何其他原因,存托人认为此类分配不可行,存托人可采取其认为公平和切实可行的方法进行此类分配,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或私下出售由此收到的证券或财产或其任何部分,而此类出售的净收益(扣除费用)应由存托人像现金分配一样分配给有权的ADR持有人。

传递通知、报告和代理征集材料的程序

我们将在我们发出任何股东大会或其他存托证券的通知、或此类持有人的任何续会的通知、或就任何其他分配的现金或任何权利的发售采取任何行动的第一个日期或之前,向存托人和托管人提供此类通知的副本和此类通知的译文以及我们通常向我们的股份持有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报告和通讯。保存人将应我们的要求安排向所有ADR持有者邮寄此类通知、报告和通信的副本。

重新分类、资本重组和合并

在不被视为分配股份的情况下,在存放证券的任何面值变动、面值变动、分拆、合并或任何其他重新分类时,或在任何资本重组、重组、合并或合并,或出售影响我们或我们是其中一方的资产时,存托人或托管人将收到的任何证券以换取或转换已存入证券或就已存入证券而言,应被视为根据存款协议的新的已存入证券,而ADS应代表,除现有已存入证券外,接收以交换或转换方式收到的新存款证券的权利。存托人还可以或应我们的要求,签署和交付额外收据,就像股票股息的情况一样,或要求交出未偿还的美国存托凭证以交换新的美国存托凭证,具体描述此类新的存托证券。

如果存托人确定任何此类调整、交付或交换不合法或不可行,则存托人可以公开或私下出售此类证券或财产,并将净收益分配给有权的ADR持有人,如同现金分配的情况。

除了我们于1995年11月21日与存托人订立的存款协议外,我们于2024年4月10日与存托人订立新协议,据此,存托人同意在随后的七年中每年向我们偿还最多850,000美元,用于支付我们与ADS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相关的某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关系费用、法律费用和支出以及其他与ADS计划相关的费用。如果存托人收取的股息费和未偿还的ADS数量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则偿付将进行调整。


存托人没有免除或代表我们直接向第三方支付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关的任何费用。

缴税

ADR持有者对其ADS或其任何ADS所代表的已存入证券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其他政府费用负责。存托人可拒绝登记ADR持有人的ADR的任何转让,或允许此类ADR持有人撤回其各自ADR所代表的已存入证券,直至支付此类税款或其他费用,并可扣留任何股息或其他分配。它可能会应用拖欠ADR持有人的款项或出售由此类ADR持有人的ADR所代表的已存入证券来支付所欠的任何税款,并且此类ADR持有人仍将对任何不足承担责任。

费用及开支

存取普通股或ADS的股东必须支付:

为:

每100 ADS(或100 ADS的一部分)5美元(或更少)。

发行ADS,包括因分配股份或权利或其他财产而产生的发行。以提现为目的注销ADS,包括在存款协议终止的情况下。

每ADS 0.02美元(或更低)。

向注册ADS股东的任何现金支付。

每ADS最高0.05美元。

收取或派发股息。

如果分配给股东的证券是股票并且这些股票是为发行ADS而存入的,则相当于应支付的费用的费用。

由存托人向登记的ADS股东交付证券。

每个日历年每份ADS 0.02美元(或更少)。

存管服务。

注册或转让费用。

股东在存放或提取普通股时,将股份过户或登记在股份登记册上的股份转入或转出存托人或其代理人的名下。

存管费。

电报、电传和传真传输(如果在存款协议中有规定)。外币兑换美元。

政府、存托人或托管人在支付ADS或ADS基础的其他股份时征收的税款和其他关税,例如股份转让税、印花税或所得税。

视需要。

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因服务所存证券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视需要。

修正

我们可能会与存托人达成一致,在不征得ADR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修改存管协议和ADR。任何应增加或增加费用或收费的修订(税项和其他政府收费或登记费、电缆、电传或传真传输费用、交付费用或类似项目除外),或损害ADR持有人的实质性现有权利的修订,应在存托人将该修订通知ADR持有人后三十(30)天后才对未偿还的ADR生效。任何修订如此生效时的每一ADR持有人,通过继续持有此类ADR,应被视为同意并同意此类修订,并受ADR和由此修订的存款协议的约束。


转让或撤回标的证券权利的限制/ADR的执行和交付、转让和交出的限制

作为任何执行和交付、转让登记、拆分、合并或交出任何ADR或撤回任何已存入证券的先决条件,保存人、托管人、登记处或我们可能要求ADR的出示人支付一笔足以偿还其中任何一方任何适用的税款或政府收费、费用和开支的款项,并出示其对任何签字的身份和真实性感到满意的证明,也可能要求遵守此类规定(如有),正如我们或保存人可能建立的与保存人协议的规定一致。

在保存人的转让账簿关闭期间,或当我们或保存人认为必要和可取或为了遵守法律或任何政府或政府机构或委员会的要求,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可暂停交付ADR,在某些情况下可拒绝转让ADR,或一般可暂停未偿还ADR的转让登记,但有某些例外情况。

在不受上述限制的情况下,存托人将不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接受根据《证券法》条款要求登记的任何股份,除非登记声明对这些股份有效。

在交付、转让或交出ADR或撤回股份或其他已存入证券之前,如果存托人认为在此类交易之后将需要支付费用、税款或其他费用,则可能需要提供赔偿保证金。

对义务和责任的限制

存款协议明确限制了我们的义务和责任以及保存人的义务和责任。我们和保存人仅有义务本着诚意采取行动,而不存在《存款协议》中具体规定的疏忽。

我们和存托人都没有义务代表ADR持有人或代表任何其他人卷入与ADR或存款协议有关的诉讼或其他程序,除非我们或存托人(如适用)已就所有费用和负债获得令人满意的赔偿。

我们和存托人均不对我们或存托人依赖法律顾问、会计师、任何提交股票以供存放的人、任何ADR持有人或我们或存托人善意地认为有资格提供此类建议或信息的任何其他人的建议或信息而采取的任何行动或不采取行动承担责任。

保存人对继任保存人在保存人被免职或辞职后作出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承担责任,但保存人在其先前担任保存人期间对同一事项履行义务时没有疏忽或恶意。存托人不应对任何未执行指示以投票表决任何已存入证券,或对该投票的方式或任何该投票的效果负责,只要其本着善意行事或弃权。存款协议的任何条款均无意根据《证券法》免责声明。

终止

根据我们的指示,存托人将在该通知中确定的终止日期至少九十(90)天前通过向ADR持有人邮寄终止通知的方式终止该存款协议。如果自保存人通知我们其选择辞职之日起已过去九十(90)天,且不应按照《保存人协议》的规定任命和接受其任命,则保存人也可同样终止《保存人协议》。在存款协议终止后,ADR持有人在交出各自的ADR、支付存托人交出此类ADR的费用以及支付任何适用的税款或政府收费后,有权向他或根据他的命令交付ADR证明的ADS所代表的已存入证券的数量。


如任何ADR在终止日期后仍未偿还,则存托人此后应终止ADR的转让登记,应暂停向ADR持有人分配股息,且不得根据存款协议发出任何进一步通知或执行任何进一步行为,但其应继续收取与存款证券有关的股息和其他分配,应按存款协议的规定出售权利和其他财产,并应继续交付存款证券,连同收到的任何股息或其他分配以及出售任何权利或其他财产的净收益,以换取交还给存托人的ADR(扣除费用和开支以及适用的税收和政府收费)。

自存款协议终止之日起一年届满后的任何时间,存托人可出售任何剩余的ADS,并可为未交出其ADR的ADR持有人的按比例利益,持有未投资的此类出售净收益,连同其当时持有的任何其他现金,不分离且不承担利息责任。此类ADR持有人将就净收益成为存托人的一般债权人。在此类出售之后,除计入此类净收益和其他现金(在扣除费用和开支以及适用的税收和政府收费后)外,存托人应免除根据存款协议对ADR持有人承担的所有义务。在存款协议终止后,我们将解除我们在存款协议下的所有义务,但我们对保存人的赔偿、费用和开支义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