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1
首席执行官的认证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滨特尔 PLC(“公司”)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报告”),本人,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John L. Stauch,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证明根据本人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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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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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5日 |
/s/John L. Stau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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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L. Stau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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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