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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0.1 3 ea028894201ex10-1.htm 证券购买协议的形式

附件 10.1

 

证券购买协议

 

本证券购买协议(本“协议”)的日期为2026年5月1日,由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公司”)与本协议签字页上确定的每一名购买者(每一方,包括其继任者和受让人,一名“购买者”,统称为“购买者”)签订。

 

然而,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并根据《证券法》(定义见下文)第4(a)(2)节的登记要求豁免,以及根据其颁布的条例S(定义见下文),公司希望向每一买方发行和出售,而每一买方(单独而非联合)希望向公司购买本协议中更全面描述的公司证券。

 

现据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契诺,并就其他良好而有价值的代价,兹确认其收悉及充分性,公司与各买方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定义。除本协定其他地方定义的术语外,就本协定的所有目的而言,以下术语具有本节1.1中规定的含义:

 

“收购人”应具有第4.5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行动”应具有第3.1(j)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关联”是指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由某人控制或与某人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人,因为这些术语在《证券法》第405条规则中使用和解释。

 

“董事会”是指公司的董事会。

 

“营业日”是指除周六、周日或法律授权或要求纽约市商业银行保持关闭的其他日子以外的任何一天;但为澄清起见,商业银行不得被视为因“待在家中”、“就地避难”而被授权或被法律要求保持关闭,“非必要雇员”或任何其他类似命令或限制,或在任何政府当局的指示下关闭任何实体分支机构,只要纽约市商业银行的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包括电汇)在该日一般开放供客户使用。

 

“BVI Counsel”是指Campbells Legal(BVI)Limited,其办公室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Tortola VG-1110 Road Town PO BOX4467 Banco Popular Building 4楼。

 

“平仓”是指根据第2.1节的规定完成证券的买卖。

 

“交割日”是指所有交易文件均已由其适用方签署并交付的交易日,而(i)买方支付认购金额的义务和(ii)公司交付证券的义务(在每种情况下)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或豁免。

 

 

 

 

“佣金”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Company U.S. Counsel”是指Loeb & Loeb LLP,其办事处位于345 Park Avenue

 

纽约,NY 10154。

 

“披露时间”是指,(i)如果本协议是在非交易日当天或上午9:00(纽约市时间)之后和任何交易日的午夜(纽约市时间)之前签署的,则在紧接本协议日期之后的交易日的上午9:01(纽约市时间),以及(ii)如果本协议是在任何交易日的午夜(纽约市时间)至上午9:00(纽约市时间)之间签署的,则不迟于本协议日期的上午9:01(纽约市时间)。

 

“评估日期”应具有第3.1节(s)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反海外腐败法”是指经修订的1977年《反海外腐败法》。

 

“GAAP”应具有第3.1(h)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负债”应具有第3.1节(bb)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知识产权”应具有第3.1(p)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Legend Removal Date”应具有第4.1(c)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留置权”是指留置权、押记、质押、担保权益、产权负担、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或其他限制。

 

“重大不利影响”应具有第3.1(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材料许可”应具有第3.1(n)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普通股”是指公司的A类普通股,无面值,以及此类证券以后可能被重新分类或变更为的任何其他类别的证券。

 

“普通股等价物”是指公司或子公司的任何证券,其持有人将有权在任何时候获得普通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债务、优先股、权利、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在任何时候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的工具,或以其他方式使其持有人有权获得普通股。

 

“每股购买价格”等于1.00美元,可根据本协议日期之后和截止日期之前发生的反向和远期股份分割、股份股息、股份组合和普通股的其他类似交易进行调整。

 

“人”是指个人、公司、合伙企业、信托、法人或非法人协会、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或其机构或分支机构)或其他任何种类的实体。

 

2

 

 

“进行中”是指诉讼、索赔、诉讼、调查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非正式调查或部分程序,如证词),无论是否已开始或威胁。

 

“公共信息失败”应具有第4.2(b)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公共信息失败付款”应具有第4.2(b)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买方”应具有第4.8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必要的批准”应具有第3.1(e)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第144条”是指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144条规则,因为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解释,或委员会此后通过的任何类似规则或条例,其目的和效力与该规则基本相同。

 

“第424条”是指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424条规则,因为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解释,或委员会此后通过的任何类似规则或条例,其目的和效力与该规则基本相同。

“SEC报告”应具有第3.1(h)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证券」指股份、认股权证及认股权证股份。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股份”指根据本协议向各买方发行或可发行的普通股。

 

“卖空”是指《交易法》下SHO条例第200条所定义的所有“卖空”(但不应被视为包括定位和/或借入普通股)。

 

“认购金额”是指,就每一买方而言,在本协议签字页该买方的名称下方和标题“认购金额”旁边指定的根据本协议购买的股份和认股权证将支付的总金额,以美元和即时可用的资金为单位,公司可以接受。

 

「附属公司」指本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包括本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后成立或收购的任何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

 

“交易日”是指主要交易市场开放交易的一天。

 

“交易市场”指普通股于有关日期上市或报价交易的以下任何市场或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分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纽约证券交易所(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继承者)。

 

“交易文件”指本协议、认股权证、本协议的所有证物和附表以及公司与买方就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签署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协议。

 

3

 

 

「过户代理」指Transhare Corporation,本公司现时的过户代理,以及本公司的任何继任过户代理。

 

“认股权证”是指根据本协议第2.2(a)节在收盘时交付给买方的普通股认股权证,该认股权证应立即行使,行使期限等于5年,形式为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A。

 

“认股权证股份”指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

 

第二条。
买卖

 

2.1收盘。在交割日,根据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同意出售,而买方分别而不是共同同意购买总额不超过3,500,000美元的股票和认股权证。各买方应通过电汇方式向公司交付即时可用的资金,这些资金应可用于与公司或其指定人员进行“交付对付款”结算,公司应在截止日期收到该买方的认购金额时向各买方交付其根据第2.2(a)节确定的各自股份和认股权证,公司和各买方应在截止日期交付第2.2节中规定的可交付的其他物品。在满足第2.2节和第2.3节规定的盟约和条件后,结账应通过电子转让结账文件的方式远程进行,或在双方应相互同意的其他地点或实际上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

 

2.2交付。

 

(a)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公司须向每名买方交付或安排交付以下物品:

 

(i)公司妥为签立的本协议;

 

(ii)以该买方名义登记的相当于该买方认购金额除以每股购买价格的股份数目;

 

(iii)以该买方的名义登记的普通股认股权证,以认股权证中所述的行使价购买最多一定数量的普通股,初始数量相当于该买方根据本协议收到的股份数量的100%,但可在其中进行调整;

 

(iv)公司须已向每名买方提供公司的电汇指示;及

 

(b)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每名买方须向公司交付或安排交付(如适用)以下物品:

 

(i)该买方妥为签立的本协议;

 

(ii)以电汇方式向公司支付该买方的认购金额至公司以书面指明的公司银行账户;及

 

4

 

 

2.3关闭条件。

 

(a)公司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与交割有关的义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i)作出时在所有重要方面(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而受限制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的准确性,以及在本文件所载买方的申述和保证的截止日期(除非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该情况下,它们在所有重要方面均须准确(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而受限制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截至该日期);

 

(ii)每名买方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履行的所有义务、契诺及协议均已履行;及

 

(iii)每名买方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交付本协定第2.2(b)节所列物品。

 

(b)买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与交割有关的各自义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i)所有重大方面的准确性(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有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作出时及于本文件所载公司的申述及保证的截止日期(除非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该情况下,该等申述及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准确,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有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均属准确)截至该日期;

 

(ii)公司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履行的与根据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有关的所有义务、契诺及协议均已履行;

 

(iii)公司交付本协议第2.2(a)条所列物品;

 

(iv)自本协议日期起,公司并无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v)自本协议日期起至收市日期,普通股的交易不得被证监会或公司的主要交易市场暂停,而在收市日期前的任何时间,一般由Bloomberg L.P.报告的证券交易不得被暂停或限制,或不得对其交易由该服务报告的证券或任何交易市场设定最低价格,从而使在收市时购买证券变得不切实际或不可取。

 

第三条。
代表和授权书

 

3.1公司的陈述和保证。除SEC报告中规定的情况外,公司特此向各买方作出以下陈述和保证:

 

(a)子公司。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向SEC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的附件 8.1中列出了公司所有直接和间接子公司。除SEC报告中规定的情况外,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每个子公司的所有股本或其他股权,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并且每个子公司的所有已发行和流通股本股份均为有效发行且已全额支付、不可评估且不存在认购或购买证券的优先认购权和类似权利。

 

5

 

 

(b)组织和资格。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为根据其拥有或租赁物业或开展任何业务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成立或以其他方式组织、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实体,具有必要的权力和权力,以拥有和使用其财产和资产,并按目前开展的业务。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违反或违反其各自的证书或公司章程、章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的任何规定。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具备开展业务的适当资格,并作为外国公司或其他实体在其所开展的业务或拥有的财产的性质使该资格成为必要的每个司法管辖区内具有良好的信誉,除非未能具有如此资格或信誉良好(视情况而定)无法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i)对任何交易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对经营业绩、资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附属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业务、前景或状况(财务或其他方面),或(iii)对公司在任何重大方面及时履行其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i)、(ii)或(iii)中的任何一项,“重大不利影响”)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没有在任何该等司法管辖区提起撤销、限制或限制或寻求撤销、限制或限制该等权力和权力或资格的程序。

 

(c)授权;强制执行。本公司拥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以订立和完成本协议和其他每一份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并以其他方式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本公司签立及交付本协议及每一份其他交易文件,以及由本公司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因此已获本公司方面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的正式授权,除与所需批准有关外,本公司、董事会或本公司股东无须就本协议或有关事项采取进一步行动。

 

(d)没有冲突。本公司签立、交付及履行本协议及其作为一方的其他交易文件、发行及出售证券以及由本公司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因此不会亦不会(i)与或违反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证书或公司章程、附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的任何规定相冲突或违反,或(ii)与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证书或章程、章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的任何规定相冲突或构成违约(或随着通知或时间的推移或两者都将成为违约的事件),导致对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产生任何留置权,或给予他人任何终止、修正、反稀释或类似调整、加速或取消(无论是否通知、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权利,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作为一方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或影响的任何协议、信贷融资、债务或其他文书(证明公司或附属公司债务或其他)或其他谅解,或(iii)在所需批准的情况下,与公司或子公司所受的任何法院或政府当局(包括联邦和州证券法律法规)或公司或子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或影响的任何法律、规则、条例、命令、判决、禁令、法令或其他限制相冲突或导致违反;除第(ii)和(iii)条中的每一条的情况外,例如不可能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

 

6

 

 

(e)备案、同意和批准。与公司执行、交付和履行交易文件有关的任何法院或其他联邦、州、地方或其他政府当局或其他人,公司无须获得任何同意、放弃、授权或命令、向其发出任何通知,或向其作出任何备案或登记,但以下情况除外:(i)根据本协议第4.4节要求的备案,及(ii)向各适用交易市场发出的通知及/或申请,以据此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发行及出售证券及在其上挂牌交易的股份(统称“所需批准”)。

 

(f)证券的发行。证券获正式授权,并在根据适用的交易文件发行和支付时,将获得正式和有效的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免于和免除公司施加的除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转让限制之外的所有留置权。

 

(g)资本化。截至本协议日期,公司的资本总额如本协议所附附表3.1(g)所述,其中还应包括截至本协议日期公司关联公司实益拥有并登记在册的普通股数量。除SEC报告中所述外,公司自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定期报告以来,除根据公司购股权计划行使员工购股权、根据公司员工购股计划向员工发行普通股以及根据根据《交易法》最近提交的定期报告日期转换和/或行使已发行普通股等价物外,未发行任何股本。任何人对交易文件所拟进行的交易均不享有任何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参与权或任何类似的参与权。除SEC报告中所述以及由于购买和出售证券而以及SEC报告中所述的情况外,没有任何未行使的期权、认股权证、认购、催缴或任何性质的承诺的以股代息权利,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的证券、权利或义务,或赋予任何人任何权利认购或收购任何子公司的任何普通股或股本,或合同、承诺,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有义务或可能有义务发行额外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股份的谅解或安排。证券的发行和出售将不会使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有义务向任何人(买方除外)发行普通股或其他证券。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并无任何未偿还的证券或票据附有任何条文,可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发行证券时调整该等证券或票据的行使、转换、交换或重置价格。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并无任何载有任何赎回或类似规定的未偿还证券或工具,亦无任何合约、承诺、谅解或安排可供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受约束或可能成为受约束以赎回本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证券。公司不存在任何股份增值权或“幻影股”计划或协议或任何类似计划或协议。公司股本的所有已发行股份均获得正式授权、有效发行、全额缴款且不可评估,已按照所有联邦和州证券法发行,且这些已发行股份均未违反任何优先认购权或类似的认购或购买证券的权利。证券的发行及出售无须任何股东、董事会或其他人进一步批准或授权。本公司并无任何股东协议、投票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而本公司是其中一方,或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的任何股东之间或之间并无股东协议、投票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

 

7

 

 

(h)SEC报告;财务报表。公司已提交公司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附表、表格、报表和其他文件,包括根据其中第13(a)或15(d)条,在本协议日期之前的12个月内(或法律或法规要求公司提交此类材料的较短期限)(上述材料,包括其证物和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在本协议中统称为“SEC报告”)。截至各自日期,SEC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证券法》和《交易法》(如适用)的要求,且SEC报告在提交时均未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报告的情况,未说明其中要求陈述或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SEC报告中包含的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适用的会计要求以及提交时有效的委员会与此相关的规则和条例。此类财务报表是根据在所涉期间一致适用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编制的,除非在此类财务报表或其附注中另有规定,除非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不包含GAAP要求的所有脚注,并且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截至该日期的财务状况以及该日终了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但以未经审计的报表为前提,对正常、非实质性的年终审计调整。

 

(i)重大变动;未披露的事件、负债或事态发展。自SEC报告中包含的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之日起,除SEC报告中规定的情况外,(i)没有发生已经或可以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或发展,(ii)公司并无招致任何负债(或有负债或其他负债),但(a)与以往惯例一致的正常业务过程中所招致的贸易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及(b)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无须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反映或在向监察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披露的负债,(iii)公司并无更改其会计方法,(iv)公司并无向其股东宣派或作出任何股息或派发现金或其他财产或购买,赎回或订立任何协议以购买或赎回其股本的任何股份,及(v)除根据现有公司购股权计划外,公司并无向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联属公司发行任何股本证券。公司在委员会面前没有任何关于信息保密处理的未决请求。除本协议所设想的或SEC报告中所述的证券发行外,没有发生或存在或合理预期将发生或存在与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业务、前景、财产、运营有关的事件、责任、事实、情况、发生或发展,公司在作出或被视为作出本陈述时根据适用证券法要求披露但在作出本陈述之日前至少一(1)个交易日尚未公开披露的资产或财务状况,除非缺乏这些资产或财务状况不会合理地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

 

(j)诉讼。除SEC报告中规定的情况外,没有任何诉讼、诉讼、调查、违规通知、程序或调查待决,或据公司所知,在任何法院、仲裁员、政府或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联邦、州、县、地方或外国)面前或由任何法院、仲裁员、政府或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统称“诉讼”)威胁或影响公司、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统称“诉讼”)。SEC报告中列出的任何行动,(i)均不会对任何交易文件或证券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不利影响或提出质疑,或(ii)如果出现不利的决定,可能会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或一直是涉及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或根据联邦或州证券法承担责任的索赔或违反信托义务的索赔的任何诉讼的对象。委员会并无任何涉及公司或公司任何现任或前任董事或高级人员的调查,且据公司所知,并无任何待决或拟进行的调查。证监会未发出任何停止令或其他命令,暂停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交易法》或《证券法》提交的任何注册声明的有效性。

 

8

 

 

(k)劳动关系。公司的任何雇员均不存在或据公司所知是迫在眉睫的劳资纠纷,可以合理地预期这将导致重大不利影响。

 

(l)遵守情况。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i)根据或违反(且未发生任何未获豁免的事件,而该事件经通知或时间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将导致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亦未有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收到其根据或违反任何契约或其违反任何契约的索赔通知,贷款或信贷协议或它作为一方当事人或它或它的任何财产受其约束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无论这种违约或违规行为是否已被放弃),(ii)违反任何法院、仲裁员或其他政府当局的任何判决、法令或命令,或(iii)违反或已经违反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法规、规则、条例或条例,包括但不限于与税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所有外国、联邦、州和地方法律,产品质量和安全以及就业和劳动事项,除非在每种情况下不能产生或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

 

(m)[保留]。

 

(n)监管许可。公司及附属公司拥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所述开展各自业务所需的适当联邦、州、地方或外国监管机构颁发的所有证书、授权和许可,除非无法合理预期未能拥有此类许可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重大许可”),并且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收到任何与撤销或修改任何重大许可有关的程序通知。

 

(o)资产所有权。公司及附属公司对其拥有的所有不动产拥有收费简单的良好和可销售的所有权,对其拥有的所有对公司及附属公司的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的个人财产拥有良好和可销售的所有权,在每种情况下均免于所有留置权,但(i)留置权不会对该等财产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及附属公司对该等财产作出和拟作出的使用产生重大干扰,以及(ii)留置权用于支付联邦,州或其他税种,已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为其计提了适当准备金,其支付既不拖欠也不受处罚。公司及附属公司根据租赁而持有的任何不动产及设施均由其根据公司及附属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的有效、存续及可执行的租赁而持有。

 

(p)知识产权。公司及附属公司拥有或有权使用所有专利、专利申请、商标、商标申请、服务标记、商号、商业秘密、发明、版权、许可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SEC报告中所述的与其各自业务相关的使用所必需或要求的类似权利,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统称为“知识产权”)。自SEC报告中包含的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之日起,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均未收到索赔的书面通知或以其他方式知悉知识产权侵犯或侵犯了任何人的权利,除非不可能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据公司所知,所有该等知识产权均可强制执行,且不存在另一人侵犯任何该等知识产权的现有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已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来保护其所有知识产权的保密性、机密性和价值,除非未能这样做无法单独或总体上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

 

 

(q)[保留]。

 

(r)与附属公司和雇员的交易。除SEC报告中所述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以及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目前均不是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交易(作为雇员、高级职员和董事的服务除外)的一方,包括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安排,规定向或通过提供服务,规定向或通过出租不动产或个人财产,就向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该等雇员或据公司所知,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任何该等雇员拥有重大权益或为高级人员、董事、受托人、股东、成员或合伙人的任何实体借款或出借款项或以其他方式要求向其付款作出规定,在每种情况下均超过120,000美元,但不包括(i)支付所提供服务的工资或咨询费,(ii)偿还代表公司产生的费用和(iii)其他雇员福利,包括根据公司任何购股权计划订立的购股权协议。

 

(s)Sarbanes-Oxley;内部会计控制。在需要的范围内,公司和子公司遵守经修订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自本协议之日起生效的任何和所有适用要求,以及委员会根据该法案颁布的自本协议之日起和截止日期起生效的任何和所有适用规则和条例。除SEC报告中另有规定外,公司和子公司维持的内部会计控制系统足以提供合理保证:(i)交易按照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执行,(ii)交易记录为必要,以允许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保持资产问责制,(iii)仅根据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才允许获取资产,(iv)以合理的间隔将资产的记录责任与现有资产进行比较,并就任何差异采取适当行动。公司和子公司为公司和子公司建立了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交易法规则》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并设计了此类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公司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在委员会规则和表格规定的时间段内得到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公司的认证人员评估了截至根据《交易法》最近提交的定期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时(该日期,“评估日期”)公司和子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该公司在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的定期报告中提出了核证人根据截至评估日期的评估得出的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自评价日以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该术语在《交易法》中定义)未发生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t)某些费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概不就交易文件所拟进行的交易向任何经纪商、财务顾问或顾问、发现者、配售代理、投资银行家、银行或其他人士支付或将支付经纪商或发现者的费用或佣金。买方对与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可能到期的任何费用或由其他人或代表其他人就本条所设想的某类费用提出的任何索赔不承担任何义务。

 

10

 

 

(u)私募。假设第3.2节中规定的买方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公司向买方提供和出售证券无需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正如特此设想的那样。本协议项下证券的发行和出售不违反交易市场的规则和规定。

 

(五)投资公司。本公司不是、也不是附属公司,且在收到证券付款后立即将不是或将是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所指的“投资公司”。公司开展业务的方式应使其不会成为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进行登记的“投资公司”。

 

(w)发行人地位;无Direct Selling努力。该公司是“外国发行人”(定义见S条例)。本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定义见《证券法》第501条)或任何代表本公司或其行事的人均未从事或将从事与证券发售有关的任何定向发售努力(定义见S条),本公司已遵守并将遵守S条的发售限制要求。

 

(x)列名和维护要求。普通股是根据《交易法》第12(b)或12(g)条进行登记的,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旨在或据其所知可能具有终止《交易法》下普通股登记效力的行动,公司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表明委员会正在考虑终止此类登记。在本协议日期之前的12个月内,公司未收到普通股正在或已经上市或报价的任何交易市场的通知,大意是公司不符合该交易市场的上市或维护要求,但已通过新闻稿披露或在SEC报告中列出的通知除外。普通股目前有资格通过存托信托公司或其他已成立结算公司进行电子转让,而公司目前正在就此类电子转让向存托信托公司(或此类其他已成立结算公司)支付费用。

 

(y)接管保护的适用。据其所知,公司及董事会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如有),以使任何控制权股份收购、业务合并、毒丸(包括根据权利协议进行的任何分配)或根据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或类似章程文件)或其公司注册地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而因买方及公司履行其在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或行使其权利而对买方适用或可能变得适用的其他类似反收购条款不适用,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公司发行证券和买方对证券的所有权。

 

(z)披露。除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重大条款和条件外,公司确认,公司或代表公司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均未向任何买方或其代理人或律师提供其认为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任何信息。本公司理解并确认,买方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时将依赖上述陈述。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向买方提供的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彼等各自的业务及在此拟进行的交易的所有披露均属真实及正确,并不包含任何有关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而忽略陈述任何作出该等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非误导。本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前十二个月内所传播的新闻稿整体上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和作出这些陈述时没有遗漏陈述其中要求陈述或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本公司承认并同意,除本协议第3.2节具体规定的交易外,没有买方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作出或已经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

 

11

 

 

(aa)无综合发售。假定第3.2节中规定的买方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公司、其任何关联公司或代表其或其行事的任何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提出任何证券的要约或出售或征求任何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在可能导致本次证券发行与公司为(i)《证券法》的目的而要求根据《证券法》登记任何此类证券的先前发行相结合的情况下,或(ii)公司任何证券上市或指定的任何交易市场的任何适用股东批准条文。

 

(BB)偿债能力。基于公司截至结算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在公司收到根据本协议出售证券的收益后,(i)公司资产的公允可售货值超过公司现有债务和其他负债(包括已知或有负债)到期时将需要支付或就其支付的金额,(ii)公司的资产并不构成不合理的小额资本,以开展其目前进行和拟进行的业务,包括其资本需求,同时考虑到公司开展的业务的特定资本要求、综合和预计的资本要求及其资本可用性,以及(iii)公司当前的现金流量,连同公司将获得的收益,如果它在考虑到现金的所有预期用途后清算其所有资产,将足以支付其负债的所有金额或与其相关的所有金额,当这些金额需要支付时。公司不打算在到期时产生超出其支付能力的债务(考虑到就其债务或就其债务应付的现金的时间和金额)。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事实或情况,导致其相信将在截止日期起计一年内根据任何司法管辖区的破产或重整法申请重整或清算。除SEC报告中规定的情况外,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均不存在任何债务违约情况。就本协议而言,“负债”是指(x)借款或所欠金额超过50,000美元的任何负债(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贸易应付账款除外),(y)与他人负债有关的所有担保、背书和其他或有债务,无论这些是否已反映或应反映在公司的综合资产负债表(或其附注)中,除以可转让票据背书作担保作保证金或托收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类似交易的担保外;(z)根据公认会计原则需要资本化的租赁项下到期的超过50,000美元的任何租赁付款的现值。

 

(CC)税务状况。除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或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各自(i)已作出或提交其所受任何司法管辖区要求的所有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收入以及所有外国收入和特许经营纳税申报表、报告和申报,(ii)已支付所有金额重大、显示或确定在此类申报表上到期的税款和其他政府评估和收费,报告和申报,以及(iii)已在其账簿上预留合理充足的条款,用于支付此类申报、报告或申报适用期间之后的期间的所有重大税款。没有任何司法管辖区的税务机关声称应缴纳的任何重大金额的未缴税款,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知道任何此类索赔没有任何依据。

 

12

 

 

(dd)不进行一般性征集。本公司或任何代表本公司行事的人士均未以任何形式的一般招揽或一般广告方式要约或出售任何证券。

 

(ee)外国腐败行为。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据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任何代理人或代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行事的其他人士所知,均没有(i)直接或间接地将任何资金用于与外国或国内政治活动有关的非法捐款、馈赠、娱乐或其他非法开支,(ii)从公司资金中向外国或国内政府官员或雇员或向任何外国或国内政党或竞选活动非法付款,(iii)未能充分披露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知悉的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作出的任何违反法律的贡献,或(iv)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任何规定。

 

(ff)会计师。该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中列出。据本公司所知及所信,该会计师事务所(i)为《交易法》规定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且(ii)应就将纳入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gg)与会计师及律师无意见分歧。公司与公司以前或现在雇用的会计师和律师之间目前不存在任何类型的分歧,或公司合理预期会出现任何类型的分歧,并且公司目前就拖欠其会计师和律师的任何费用可能影响公司履行其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任何义务的能力存在任何分歧。

 

(hh)关于买方购买证券的致谢。公司承认并同意,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而言,每一买方仅以公平买方的身份行事。公司进一步承认,任何买方均未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担任公司的财务顾问或受托人(或以任何类似身份),任何买方或其各自的任何代表或代理人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提供的任何建议仅是买方购买证券的附带情况。公司进一步向各买方声明,公司订立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的决定完全基于公司及其代表对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独立评估。

 

(二)[保留]。

 

(jj)条例m遵守情况。公司没有,而且据其所知,没有任何代表公司行事的人(i)直接或间接采取任何旨在导致或导致公司任何证券的价格稳定或操纵的行动,以促进任何证券的出售或转售,(ii)出售、投标、购买或支付因招揽购买任何证券而产生的任何补偿,或(iii)支付或同意向任何人支付因招揽他人购买公司任何其他证券而产生的任何补偿。

 

13

 

 

(kk)[保留]。

 

(ll)购股权计划。公司根据公司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每份购股权(i)根据公司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及(ii)行使价至少相当于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及适用法律将被视为授出该购股权当日普通股的公平市值。根据公司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概无追溯日期。公司并无明知故授出,亦无亦无公司政策或惯例在有关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财务业绩或前景的重大资料发布或以其他方式明知故故协调授出购股权之前或以其他方式明知故授出购股权。

 

(mm)网络安全。(i)(x)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系统、网络、硬件、软件、数据(包括其各自的客户、雇员、供应商、供应商的数据以及由其维护或代表其维护的任何第三方数据)、设备或技术(统称为“IT系统和数据”)以及(y)公司和附属公司没有单独或合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安全漏洞或其他妥协,并且不知道合理预期会导致的任何事件或条件、任何安全漏洞或对其IT系统和数据的其他损害;(ii)公司和子公司目前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或法规以及任何法院或仲裁员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判决、命令、规则和条例、内部政策和与IT系统和数据的隐私和安全相关的合同义务,以及保护此类IT系统和数据免受未经授权的使用、访问、盗用或修改的合同义务,除非不会,个别或整体而言,具有重大不利影响;(iii)公司及附属公司已实施及维持商业上合理的保障措施,以维持及保护其重大机密资料及所有IT系统及数据的完整性、持续运作、冗余及安全性;及(iv)公司及附属公司已实施符合行业标准及惯例的备份及灾后恢复技术。

 

(nn)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代理人、雇员或关联公司目前均不受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实施的任何美国制裁。

 

(oo)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公司不是、也从未是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897条所指的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公司应根据买方的请求进行证明。

 

(pp)《银行控股公司法》。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受经修订的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BHCA”)和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美联储”)监管的约束。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任何类别有投票权证券的百分之五(5%)或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受BHCA和美联储监管的银行或任何实体的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十五或以上。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对银行或受BHCA和美联储监管的任何实体的管理或政策行使控制性影响。

 

14

 

 

(qq)洗钱。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运营始终遵守经修订的1970年《货币和外国交易报告法》的适用财务记录和报告要求、适用的洗钱法规及其下的适用规则和条例(统称为“洗钱法”),并且没有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当局或机构或涉及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仲裁员就洗钱法提出的诉讼或程序待决或据公司或任何子公司所知受到威胁。

 

(rr)[保留]。

 

(ss)其他被覆盖人员。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人士(任何发行人涵盖人士除外)已或将因与出售任何证券有关的招揽买方而获得(直接或间接)酬金。

 

(tt)取消资格赛事通告。公司将在(i)与任何发行人涵盖的人有关的任何取消资格事件和(ii)随着时间的推移合理预期将成为与任何发行人涵盖的人有关的取消资格事件的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通知买方。

 

3.2买方的陈述和保证。每名买方为其本人、其本人及任何其他买方,谨此声明并保证,本协议项下所载的每项陈述于本协议日期及截至截止日期对本公司而言均为真实、正确、完整及不具误导性,详情如下(除非根据其中的特定日期作出,在此情况下,截至该日期,这些陈述应是准确的):

 

(a)组织;权威。此类买方要么是个人,要么是根据其成立或组建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成立或组建、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实体,拥有完全权利、法人、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或类似的权力和授权,以订立和完成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并以其他方式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交易文件的签署和交付以及该买方履行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已获得该买方的所有必要的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的类似行动的正式授权。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每份交易文件均已由该买方正式签署,并在该买方按照本协议条款交付时,将构成该买方的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但(i)受一般衡平法原则和适用的破产、破产、重组、暂停执行和其他一般影响强制执行债权人权利的普遍适用法律限制,(ii)受特定履行的可获得性相关法律限制,强制性救济或其他衡平法补救办法和(iii)就赔偿和分担条款而言,可受适用法律的限制。

 

(b)没有冲突。该买方签署和交付每一份交易文件,以及该买方履行其在该文件下的义务,包括购买证券,不会也不会与或导致违反或违反买方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构成违约,或导致对买方的任何财产或资产或根据(i)任何契约、抵押、信托契据、贷款协议、租赁的条款设定或施加任何留置权、押记或产权负担,买方作为一方当事人或买方受其约束或买方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的许可或其他协议或文书;(ii)该买方的组织文件;或(iii)对买方或其任何财产具有管辖权的任何国内或国外法院或政府机构或机构的任何法规或任何判决、命令、规则或条例,但(i)和(iii)条的情况除外,合理预期不会对该买方履行交易文件项下义务的法律权威或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15

 

 

(c)谅解或安排。此类买方是为自己的账户作为委托人购买证券,与任何其他人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分销或关于分销此类证券的安排或谅解(此陈述和保证不限制此类买方根据有效登记声明或以其他方式符合适用的联邦和州证券法出售证券的权利)。此类买方了解到,该证券是“受限制证券”,未根据《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进行注册,并且正在为其本人账户作为委托人购买此类证券,而不是为了或为了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分发或转售此类证券或其任何部分,目前无意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分销任何此类证券,并且与任何其他人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安排或谅解,以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分销或关于分销此类证券(本陈述和保证不限制该买方根据有效登记声明或以其他方式遵守适用的联邦和州证券法出售此类证券的权利)。该买方是在其正常业务过程中收购本协议项下的证券。

 

(d)买方地位。在向该买方提供证券时,它是,并且截至本文发布之日,它是《证券法》第501(a)(1)、(a)(2)、(a)(3)、(a)(7)、(a)(8)、(a)(9)、(a)(12)或(a)(13)条所定义的“合格机构买方”,或(ii)《证券法》第144A(a)条所定义的“合格机构买方”。

 

(e)外国管辖权。该买方在此声明,其已信纳该买方在购买证券或该买方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及交易文件方面完全遵守其管辖范围内适用于该买方的法律,包括(i)其管辖范围内对购买证券的法律要求,(ii)适用于购买的任何外汇限制,(iii)可能需要获得的任何政府或其他同意,以及(iv)所得税和其他税务后果(如有),可能与该买方购买、持有、赎回、出售或转让该证券有关。该等买方认购和支付证券以及继续实益拥有证券不会违反适用于该买方的任何证券或该买方管辖范围内的其他法律。

 

(f)条例s代表。

 

i)该买方不是美国人,他或其理解公司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没有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行动,以允许在需要为此目的采取行动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公开发行该证券。此类买方不是为了任何美国人的账户或利益而购买证券,除非根据《证券法》的注册要求豁免或在不受其约束的交易中。如该买方为自然人,则该买方未出于任何目的在美国维持住所。如果此类买方是一个实体,则它不是也没有通过位于美国的任何机构或分支机构采取行动。

 

ii)该买方收购该证券的目的不是为了进行任何将违反《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或任何其他适用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的分销。

 

16

 

 

iii)该等买方(a)同意,除非符合《证券法》,否则其不会在(x)截止日期和原始发行日期(或买方提议转让的任何证券的任何前身)中较晚的日期(1)之后的日期或之前(x)和(y)适用法律可能要求的任何较晚日期(如有)(除非(a)向公司)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证券,(b)根据已根据《证券法》宣布生效的登记声明,(c)只要任何证券根据《证券法》第144A条规则有资格转售给其合理认为是为其自己的账户或为另一合格机构买方的账户购买的人,该机构买方已收到通知,转让是依据第144A条规则进行的,(d)根据向非“美国人”的人的要约和销售,(e)根据第144条规则,或(f)根据《证券法》登记要求的任何其他可用豁免,以及(b)同意将向此类证券转让给的每个人发出实质上符合本款规定的通知。

 

iv)此类买方承认,该证券属于第144条所定义的“限制性证券”,并在第144条规定的期间内受到转售限制。

 

v)该买方将收购的证券将为买方自己的账户进行投资而收购,而不是作为代名人或代理人,也不是为了转售或分配其任何部分,且该买方目前无意出售、授予任何参与或以其他方式分配该部分。该等买方目前并无与任何人士直接或间接订立任何合约、承诺、协议或安排,就任何证券向该人士或任何第三人出售、转让、分派或授予参与。

 

(g)这种买方的经验。该等买方,无论是单独或与其代表一起,在业务和财务事项方面具有这样的知识、复杂程度和经验,以便能够评估证券预期投资的优点和风险,并已如此评估该投资的优点和风险。此类买方有能力承担证券投资的经济风险,目前有能力承担此类投资的全部损失。

 

(h)没有一般性征求意见。据该买方所知,该买方并非因在任何报纸、杂志、网站或类似媒体上发布或通过电视或广播或在任何研讨会上展示的有关证券的任何广告、文章、通知或其他通信而购买证券,或据该买方所知,并非因任何其他一般招标或一般广告而购买。

 

(i)获取信息。该买方承认,其有机会审查交易文件(包括所有证物及其附表)和SEC报告,并已获得(i)有机会向公司代表提出其认为必要的问题,并从他们那里获得有关发行证券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投资证券的优点和风险的答复;(ii)获得有关公司及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财产的信息,管理层和前景足以使其能够评估其投资;(iii)有机会获得公司拥有或可以获得的额外信息,而无需做出与投资相关的知情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不合理努力或费用。

 

17

 

 

(j)某些交易和保密。除完成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外,该买方在自该买方首次收到公司或代表公司的任何其他人提供的载有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重要条款并在紧接本协议执行之前结束的条款清单之时起的期间内,没有直接或间接执行公司证券的任何购买或销售,包括卖空。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买方是一种多元管理的投资工具,由单独的投资组合管理人管理该买方资产的不同部分,而投资组合管理人不直接了解管理该买方资产其他部分的投资组合管理人作出的投资决定,则上述表述仅适用于作出购买本协议所涵盖证券的投资决定的投资组合管理人所管理的资产部分。除本协议的其他缔约方或该买方的代表,包括但不限于其高级职员、董事、合伙人、法律顾问和其他顾问、雇员、代理人和关联公司外,该买方对就本次交易向其作出的所有披露(包括本次交易的存在和条款)保持保密。尽管有上述规定,为免生疑问,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构成关于定位或借入股份以在未来进行卖空或类似交易的陈述或保证,或排除任何行动。

 

(k)没有Direct Selling努力。各买方声明、保证并承诺,其、其关联公司(定义见《证券法》第501条)或代表其或其行事的任何人均未从事或将从事与证券有关的任何定向出售努力(定义见S条),且其及其已遵守并将遵守S条的发售限制要求。

 

(l)遵守法律。在S条例第902(f)条所定义的“分配合规期”内进行的任何证券转售,仅应遵守S条例提供的注册豁免。此外,在美国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进行的任何此类证券出售将遵守该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除非买方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如有),否则买方不会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提出出售或出售证券。买方承认买方熟悉规则144,并被告知规则144仅允许在某些情况下进行转售。买方理解,在无法获得第144条规则的情况下,买方将无法在没有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或存在此类登记要求的另一项豁免的情况下出售任何证券。

 

(m)[保留]。

 

(n)对申述和保证的依赖。买方承认,公司有权依赖本协议中规定的买方的陈述和保证,并将使公司免受任何损失或损害,因为公司或买方可能因任何此类陈述而遭受的保证不真实和正确。

 

(o)不是经纪交易商。买方既不是金融业监管局(“FINRA”)下的注册代表,也不是FINRA的成员或与FINRA的任何成员有关联或关联(定义见下文),也不是根据《交易法》在SEC注册或从事要求其如此注册的业务的经纪自营商,也不是经纪自营商的关联或从事将要求其注册为经纪自营商的业务的任何人。如果买方是FINRA的成员,或与FINRA的成员有关联或有关联,则买方同意,如果FINRA提出要求,则签署锁定协议,其形式应是FINRA对股份和认股权证股份满意的。如本文所用,“关联关系”是指,就任何特定的人而言:(i)如果该人是个人,则该人的配偶,如果已去世或残疾,则为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如适用),或为该个人或该个人的配偶和/或直系后代的利益而设立的任何信托,或(ii)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间接控制、由该特定的人控制或与其共同控制的另一人。如本定义所用,“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权力,以促使一个人的管理层和政策的方向,无论是通过拥有表决权的证券的所有权,还是通过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书。“人”是指个人、实体、公司、合伙企业、协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股份公司、信托或非法人组织。

 

18

 

 

(p)不是承销商。此类买方不是该证券的承销商,也不是该证券承销商的关联公司。

 

(q)没有公司的建议。买方承认,他、她或它已收到并全面、仔细地审查和理解SEC报告的副本,无论是硬拷贝还是通过SEC的EDGAR系统以电子方式,网址为http://www.sec.gov。买方还承认,他、她或它有机会与买方自己的法律顾问以及投资和税务顾问一起审查本协议、本协议的证据和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除公司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或陈述外,买方仅依赖该等法律顾问和顾问,而不依赖公司或其任何代表或代理人的任何陈述或陈述,以获得与此项投资、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或任何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有关的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买方已在买方认为适当的范围内,就有关股份投资的财务、税务、法律和相关事项与买方自己的顾问进行磋商,并据此认为投资于证券对买方而言是适当和适当的。

 

(r)投资的潜在损失;风险因素。买方了解,证券投资具有高度投机性,涉及重大程度的风险和买方全部投资的潜在损失。买方已仔细考虑并了解与股份投资相关的风险,包括SEC报告中包含的那些风险因素。

 

本公司承认并同意,本第3.2节所载的陈述不得修改、修订或影响该买方依赖本协议所载的本公司的陈述和保证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或与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有关而签立和/或交付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文书所载的任何陈述和保证的权利。尽管有上述规定,为免生疑问,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构成关于定位或借入股份以在未来进行卖空或类似交易的陈述或保证,或排除任何行动。

 

第四条。
缔约方的其他协议

 

4.1转让限制。

 

(a)只能在符合州和联邦证券法的情况下处置证券。就除根据有效登记声明或第144条规则以外的任何证券转让给公司或买方的关联公司,或与第4.1(b)节所设想的质押有关的任何证券转让,公司可要求其转让人向公司提供由转让人选定并为公司合理接受的律师意见,其意见的形式和实质应为公司合理满意,大意是此类转让不需要根据《证券法》对此类转让的证券进行登记。作为转让的条件,任何此类受让人应书面同意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应享有买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9

 

 

(b)买方同意,只要本第4.1节要求,将图例以以下形式印在任何证券上:

 

该证券未依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规定的登记豁免而向任何国家的证券交易委员会或证券委员会进行登记,因此,除非根据《证券法》规定的有效登记声明或根据可得

 

(c)每一买方(单独而非与其他买方共同)同意公司的意见,即该买方将根据《证券法》的登记要求(包括任何适用的招股说明书交付要求)或豁免出售任何证券,并且如果根据有效的登记声明出售证券,则将按照其中规定的分配计划出售,并承认根据本第4.1节所述从代表证券的证书或报告中删除限制性图例是基于公司对这一谅解的依赖。

 

4.2 [故意省略]。

 

4.3一体化。公司不得销售,出售要约或征求购买要约或以其他方式就任何证券(定义见《证券法》第2节)进行谈判,其方式将与证券的要约或出售要求根据《证券法》登记证券的出售,或为任何交易市场的规则和条例的目的将与证券的要约或出售相结合,例如除非在此类后续交易完成之前获得股东批准,否则将需要在此类其他交易完成之前获得股东批准。

 

4.4证券法披露;公示。公司应以表格6-K提交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报告,包括作为证物的交易文件。自该新闻稿发布之日起及之后,公司向买方声明,其应已公开披露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就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向任何买方交付的所有重大、非公开信息。此外,自发布该新闻稿时起生效,公司承认并同意,公司、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雇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与任何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之间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保密或类似义务,应予终止,且不再具有效力或效力。本公司理解并确认,各买方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时须依赖上述契诺。公司与各买方在就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发布任何其他新闻稿时应相互协商,且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公司或任何买方均不得就任何买方的任何新闻稿发布任何该等新闻稿或以其他方式作出任何该等公开声明,或未经各买方事先同意,就公司的任何新闻稿发布任何该等公开声明,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除非法律要求披露,在这种情况下,披露方应及时向另一方提供此类公开声明或通信的事先通知。尽管有上述规定,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公开披露任何买方的名称,或在向委员会或任何监管机构或交易市场提交的任何文件中包括任何买方的名称,除非(a)联邦证券法要求与(i)向委员会提交最终交易文件有关,以及(b)在法律或交易市场法规要求披露的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向买方提供本(b)条允许的此类披露的事先通知,并就此类披露与该买方进行合理合作。

 

20

 

 

4.5股东权利计划。本公司或经本公司同意,任何其他人士将不会提出或强制执行任何声称,指任何买方是本公司在有效或以后通过的任何控制权股份收购、业务合并、毒丸(包括权利协议下的任何分配)或类似反收购计划或安排下的“收购人”,或任何买方可因根据交易文件或本公司与买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收取证券而被视为触发任何该等计划或安排的规定。

 

4.6非公开信息。除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重要条款和条件(应根据第4.4节披露)外,公司承诺并同意,其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均不会向任何买方或其代理人或法律顾问提供构成或公司合理地认为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任何信息,除非在此之前该买方应已书面同意接收该信息并与公司书面同意对该信息保密。本公司理解并确认,各买方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时须依赖上述契诺。凡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人员、董事、代理人、雇员或关联公司未经买方同意而向买方交付任何材料、非公开信息,公司在此承诺并同意,该买方对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人员、董事、雇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不承担任何保密义务,或对公司、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人员、董事、雇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承担不以该等材料为基础进行交易的义务,非公开信息,但买方仍须遵守适用法律。凡依据任何交易文件提供的任何通知构成或载有有关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公司须在交付该通知的同时,根据外国私人发行人在表格6-K上的报告向委员会提交该通知。公司理解并确认,各买方在进行公司证券交易时应依赖上述契诺。

 

4.7收益用途。公司应将根据本协议出售证券的净收益用于营运资金用途,且不得将该等收益用于:(a)用于清偿公司债务的任何部分(公司正常业务过程中支付贸易应付款项和先前惯例除外),(b)用于赎回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c)用于解决任何未决诉讼或(d)违反FCPA或OFAC规定。

 

21

 

 

4.8对购买者的赔偿。在符合本第4.8节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将赔偿并持有每位买方及其董事、高级职员、股东、成员、合伙人、雇员和代理人(以及任何其他具有与持有此类头衔的人在功能上同等作用的人,尽管没有此类头衔或任何其他头衔)、控制此类买方的每个人(在《证券法》第15条和《交易法》第20条的含义内),以及董事、高级职员、股东、代理人、成员,该等控制人(各自为“买方一方”)的合伙人或雇员(以及在功能上与持有该等所有权的人具有同等作用的任何其他人,尽管缺乏该等所有权或任何其他所有权)不受任何和所有损失、责任、义务、索赔、或有事项、损害赔偿、成本和开支的损害,包括所有判决、和解中支付的金额、法庭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费和调查费用,任何该等买方一方可能因(a)任何违反任何陈述、保证而遭受或招致或与之有关,公司在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中订立的契诺或协议,或(b)非该买方一方的公司任何股东以任何身份对买方一方或其中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提起的针对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任何交易的任何诉讼(除非该诉讼仅基于对该买方一方的陈述的重大违反,交易文件项下的保证或契诺,或该买方方可能与任何该等股东订立的任何协议或谅解,或该买方方违反州或联邦证券法的任何行为,或该买方方最终被司法判定构成欺诈、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的任何行为),公司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就任何和所有损失、索赔、损害赔偿、责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费用(如已发生)向每一买方方作出赔偿,因(i)该注册声明、任何招股章程或任何形式的招股章程或其任何修订或补充或任何初步招股章程中所载的任何有关重大事实的不真实或指称不真实的陈述而产生或与之有关,或因任何遗漏或指称遗漏须在其中陈述或作出该等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产生或与之有关(就任何招股章程或其补充而言,根据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不具误导性,但程度除外,但仅限于此类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仅基于该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供的有关该买方的信息,明确用于其中,或(ii)公司违反或涉嫌违反《证券法》、《交易法》或任何州证券法,或与此相关的任何规则或条例。如根据本协议对任何可能要求赔偿的买方方提起任何诉讼,该买方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公司,公司有权与买方方合理接受的其自己选择的律师承担抗辩。任何买方方均有权在任何该等诉讼中聘请单独的律师并参与其辩护,但该等律师的费用和开支须由该买方方承担,除非(x)该等律师的聘用已获公司书面特别授权,(y)公司在一段合理时间后未能承担该等辩护并聘请该等律师,或(z)在该等诉讼中,大律师合理地认为,公司的立场与该买方的立场在任何重大问题上发生重大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负责支付不超过一名该等独立律师的合理费用和开支。公司将不对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买方方承担责任(1)买方方在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任何结算,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或(2)在一定程度上,但仅限于可归因于任何买方方违反任何陈述、保证的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 该买方在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中订立的契约或协议。本条第4.8款要求的赔偿,应在调查或辩护过程中,在收到或发生账单时,通过定期支付其金额的方式进行。本协议所载的赔偿协议应不包括任何买方一方针对公司或其他人的任何诉讼因由或类似权利以及公司可能依法承担的任何责任。

 

4.9 [故意省略]。

 

22

 

 

4.10普通股上市。公司在此同意尽合理最大努力维持其目前上市的交易市场的普通股上市或报价,并在收盘的同时,申请将全部股份及认股权证股份在该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并尽合理最大努力确保全部股份及认股权证股份在该交易市场上市。公司进一步同意,如公司申请让普通股于任何其他交易市场买卖,则将于该申请中包括所有股份及认股权证股份,并将采取必要的其他行动促使所有股份及认股权证股份尽快于该等其他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公司随后将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行动,继续在交易市场上市交易其普通股,并将在所有方面遵守公司在交易市场章程或规则下的报告、备案和其他义务。本公司同意维持普通股通过存托信托公司或其他已成立结算公司进行电子转让的资格,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及时向存托信托公司或此类其他已成立结算公司支付与此类电子转让有关的费用。

 

4.11 [故意遗漏]。

 

4.12平等对待购买者。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或支付任何代价(包括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以修订或同意放弃或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除非同样的代价也提供给本协议的所有各方。为澄清之目的,本条文构成公司授予各买方并由各买方分别协商的单独权利,旨在公司将买方视为一个类别,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买方在购买、处置或投票证券或其他方面的一致行动或作为一个集团。

 

4.13某些交易和保密。每一买方(单独而非与其他买方共同)承诺,在本协议执行开始至本协议预期的交易根据第4.4节所述的初始新闻稿首次公开宣布之时,其或代表其行事或根据与其达成的任何谅解行事的任何关联公司均不会执行公司任何证券的任何购买或销售,包括卖空销售。尽管有上述规定,且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公司明确承认并同意(i)任何买方在此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契诺,表示其将不会在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根据第4.4节所述的初步新闻稿首次公开宣布之后从事公司任何证券的交易,(ii)自根据第4.4节所述的首次新闻稿首次公开宣布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之时起及之后,任何买方不得根据适用的证券法限制或禁止进行公司任何证券的任何交易,以及(iii)任何买方不得有任何保密义务或义务不向公司、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雇员交易公司的证券,第4.4节所述的初始新闻稿发布后的关联公司或代理。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买方是一种多元管理的投资工具,由单独的投资组合管理人管理该买方资产的不同部分,而投资组合管理人不直接了解管理该买方资产其他部分的投资组合管理人作出的投资决策,则上述约定仅适用于作出购买本协议所涵盖证券的投资决定的投资组合管理人所管理的资产部分。

 

4.14 [故意遗漏]。

 

4.15承认稀释。公司承认,发行证券可能会导致已发行普通股的稀释,在某些市场条件下,这种稀释可能是巨大的。公司进一步承认,其在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交易文件发行股份及认股权证股份的义务,是无条件和绝对的,不受任何抵销、反诉、延迟或减少的权利的约束,无论任何该等稀释的影响或公司可能对任何买方产生的任何索赔,也无论该等发行可能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所有权产生稀释影响。

 

23

 

 

4.16行使程序。认股权证中包含的行权通知表格列出了买方为行使认股权证所需的全部程序。不得要求买方行使其认股权证另有法律意见、其他信息或指示。在不限制前几句的情况下,不得要求任何墨迹原件的行权通知,也不得要求任何行权通知形式的任何纪念章担保(或其他类型的担保或公证),以便行使权证。公司应履行认股权证的行使,并应按照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条款、条件和时间段交付认股权证股份。

 

4.17无注册权。公司没有义务就股份和认股权证股份向证监会提交登记声明,买方也没有任何权利根据《证券法》要求或要求登记股份和认股权证股份以进行转售。

 

第五条。
杂项

 

5.1终止。本协议可由任何买方以书面通知其他各方的方式终止,如果在第五次或之前尚未完成交割,则该买方仅就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对公司与其他买方之间的义务没有任何影响(5)本协议日期后的交易日;但前提是此类终止不会影响任何一方就任何其他方(或多方)的任何违约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5.2费用支出。除交易文件中明确规定相反的情况外,各方应支付其顾问、大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如有)的费用和开支,以及因该方事件而对本协议的谈判、准备、执行、交付和履行产生的所有其他费用。公司应支付所有转让代理费(包括但不限于当日处理公司交付的任何指示信函和买方交付的任何行权通知所需的任何费用)、印花税以及与向买方交付任何证券有关的其他税费。

 

5.3全部协议。交易文件连同其证物和附表,包含各方对本协议及其标的事项的全部理解,并取代各方承认已并入此类文件、证物和附表的所有先前关于此类事项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和谅解。

 

5.4通知。根据本协议要求或允许提供的任何和所有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被视为在以下最早时间发出和生效:(a)传送时间,如果该通知或通信是在交易日下午5:30(纽约市时间)或之前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在所附签署页上所载的电子邮件地址送达的,(b)传送时间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如该等通知或通讯是在非交易日的一天或晚于任何交易日下午5时30分(纽约市时间)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在本协议所附签字页所载的电子邮件地址送达,(c)第二个(2nd)邮寄之日后的交易日,如果是由美国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服务发送或(d)在被要求发出此类通知的当事人实际收到时发送。此种通知和通信的地址应与所附签字页所列的相同。

 

24

 

 

5.5修正;豁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修改、补充或修正,除非在修订的情况下由公司和买方签署的书面文书签署,而买方根据本协议项下的初始认购金额购买了至少51%的股份权益(或在交割前由公司和每一买方),或在豁免的情况下,由寻求强制执行任何此类放弃条款的一方签署,前提是如果任何修改、修改或放弃不成比例地对买方(或买方集团)产生不利影响,还应要求这类受到不成比例影响的买方(或一组买方)的同意。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条件或要求的任何违约的放弃不应被视为未来的持续放弃或对任何后续违约的放弃或对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条件或要求的放弃,任何一方以任何方式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的任何延迟或不作为也不应损害任何此类权利的行使。与其他买方的可比权利和义务相比,任何对任何买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成比例的、实质性和不利影响的任何拟议修订或放弃应要求该受不利影响的买方事先书面同意。根据本条第5.5款实施的任何修订对证券的每一买方和持有人以及公司均具有约束力。

 

5.6标题。此处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应被视为限制或影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5.7继任者和受让人。本协议对当事人及其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未经各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并方式除外),本公司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任何买方均可将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或全部权利转让给该买方转让或转让任何证券的任何人,但前提是该受让人书面同意就所转让的证券受适用于“买方”的交易文件条款的约束。

 

5.8 [故意遗漏]。

 

5.9管辖法律。有关交易单证的构造、有效性、强制执行和解释的所有问题,均应受纽约州国内法管辖并根据其解释和强制执行,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每一方同意,有关本协议和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解释、执行和抗辩的所有法律程序(无论是针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职员、股东、合伙人、成员、雇员或代理人)应仅在设在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启动。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设在曼哈顿自治市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以裁决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与在此设想或在此讨论的任何交易(包括与执行任何交易文件有关的),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同意不在任何诉讼或程序中主张其个人不受任何此类法院管辖的任何主张,该等行动或进行是不适当的,或不方便进行该等进行的场所。每一方当事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亲自送达过程,并同意通过将其副本通过挂号或挂号邮件或隔夜交付(附交付证据)邮寄至根据本协议向其发出通知的有效地址的方式处理在任何该等诉讼或程序中被送达的过程,并同意该等服务应构成良好和充分的程序和程序通知的送达。本文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以任何方式限制以法律许可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过程的任何权利。如果任何一方应启动一项诉讼或程序以强制执行交易文件的任何规定,那么,除了公司根据第4.8条承担的义务外,该诉讼或程序的胜诉方应由非胜诉方偿还其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因调查、准备和起诉该诉讼或程序而产生的其他成本和费用。

 

5.10生存。此处包含的陈述和保证应在证券交割和交割后继续有效。

 

25

 

 

5.11执行。本协议可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中执行,所有这些合并在一起应被视为同一协议,并应在对应方已由各方签署并交付给对方时生效,据了解,各方不必签署同一对应方。如果任何签字是通过电子邮件交付“.pdf”格式数据文件的方式交付的,则该签字应产生执行(或代表其执行该签字)的一方当事人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其效力和效力与该“.pdf”签字页是其原件的效力和效力相同。

 

5.12可分割性。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契诺或限制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无效、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所载的其余条款、规定、契诺和限制应保持完全有效,且绝不应受到影响、损害或无效,且本协议各方应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寻找并采用替代手段,以实现与该条款、规定、契诺或限制所设想的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结果。特此规定并声明为双方的意图,即他们将执行剩余的条款、规定、契诺和限制,而不包括任何可能在下文被宣布为无效、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条款、契诺和限制。

 

5.13撤销和撤销权。尽管任何其他交易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且不限制其任何类似规定),但每当任何买方根据交易文件行使权利、选择、要求或选择权,而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间内及时履行其相关义务时,该买方可在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不时全权酌情撤销或撤回全部或部分任何相关通知、要求或选择,但不损害其未来的行动和权利。

 

5.14更换证券。如任何证明任何证券的证书或文书被毁损、遗失、被盗或毁坏,公司须发出或安排发出新的证书或文书,以交换和替代该等证券或文书并在其注销时(如属毁损),或代替和替代该等证券或文书,但须在收到公司合理信纳该等遗失、失窃或毁坏的证据后,方可发出或安排发出。此种情形下的新证书或票据的申请人还应支付与发行此类替代证券相关的任何合理的第三方费用(包括惯常赔偿)。

 

5.15补救办法。除了有权行使本协议规定或法律授予的所有权利,包括追偿损害赔偿外,买方和公司各自将有权根据交易文件具体履行。双方当事人同意,金钱损失可能不足以补偿因违反交易文件所载义务而招致的任何损失,并在此同意放弃且不在针对具体履行任何此类义务的任何诉讼中主张法律上的补救措施将是充分的抗辩。

 

5.16暂不付款。凡公司依据任何交易文件向任何买方作出一笔或多笔付款,或买方强制执行或行使其在该文件下的权利,而该等付款或付款或该等强制执行或行使的收益或其任何部分随后被作废、被宣布为欺诈或优惠、被撤销、被收回、被公司、受托人、接管人或根据任何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破产法、州或联邦法律,普通法或衡平法诉讼因由),则在任何此类恢复的范围内,原打算履行的义务或其部分应恢复并继续具有完全的效力和效力,如同未支付此类款项或未发生此类强制执行或抵销一样。

 

26

 

 

5.17买方义务和权利的独立性质。每一买方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是若干项,不与任何其他买方的义务共同承担,任何买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任何其他买方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的履行或不履行负责。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所载的任何内容,以及任何买方根据本协议或本协议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得被视为构成买方作为合伙企业、协会、合资企业或任何其他种类的实体,或产生买方就该等义务或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以任何方式一致行动或作为一个集团行事的推定。每一买方应有权独立保护和执行其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而产生的权利,任何其他买方无需为此目的在任何程序中作为额外的一方加入。各买方均由各自独立的法律顾问代表其审查和谈判交易文件。公司选择向所有买方提供相同的条款和交易文件是为了公司的方便,而不是因为任何买方要求或要求这样做。经明确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及彼此交易文件所载的每项条款均为公司与买方之间的单独交易,而非公司与买方之间的集体交易,亦非买方之间及买方之间的交易。

 

5.18违约金。公司根据交易文件支付任何部分违约金或所欠其他款项的义务是公司的一项持续性义务,并且在所有未支付的部分违约金和其他款项均已支付之前不得终止,尽管该部分违约金或其他款项所依据的票据或担保到期和应付的事实已被取消。

 

5.19周六、周日、节假日等如果采取任何行动的最后或指定日期或本协议要求或授予的任何权利的有效期届满不是营业日,则可在下一个营业日采取该行动或行使该权利。

 

5.20建设。各方同意,他们各自和/或其各自的律师已审查并有机会修订交易文件,因此,在对交易文件的解释或对其的任何修订中不应采用大意为解决任何不明确之处的正常解释规则。此外,任何交易文件中对股价和普通股的每一处提及,均应根据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的反向和正向股份分割、股份股息、股份组合和普通股的其他类似交易进行调整。

 

5.21放弃陪审团审判。在任何一方针对任何其他一方提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或在任何司法管辖范围内的诉讼中,每一方均在知情和有意的情况下,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在此绝对、无条件、不可撤销和明示地放弃永远由陪审团审判。

 

(签名页关注)

 

27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促使本证券购买协议由其各自的授权签署人在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正式签署。

 

中国SXT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地址:
     
签名:                                           电子邮件:
姓名: 周峰    
职位: 联席首席执行官、董事、董事会主席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购买者的签名页面如下]

 

28

 

 

[证券购买协议的购买者签名页]

 

作为证明,以下签署人已促使本证券购买协议由其各自的授权签署人于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正式签署。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者邮箱地址:[ ]

 

通知买方地址:[ ]

 

向买方交付证券的地址(如与通知地址不相同):簿记分录

 

认购金额:$ [ ]

 

股份:[ ]

 

认股权证:[ ]

 

[签名页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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