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13.1
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根据第906条通过的《美国法典》第18条第1350条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关于Ossen Innovation Co.Ltd.(以下简称“注册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以下签署人根据18U.S.C.1350进行了证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和 |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地反映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1年5月17日
| 华伟 | |
| 华伟 | |
| 首席执行干事兼首席财务官 | |
| (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财务和会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