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 表格8-A |
用于登记某些类别的证券
根据《公约》第12(b)或(g)条
1934年证券交易法
| Oramed Pharmaceuticals Inc. |
(其章程所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 特拉华州 | 98-0376008 | |
| (成立或组织状态) | (IRS雇主 识别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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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洲大道1185号,三楼, 纽约,纽约 |
10036 | |
|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 (邮编) |
如果本表格涉及根据《交易法》第12(b)节登记一类证券,并根据一般指示A.(c)有效,请选中以下方框:
如果本表格涉及根据《交易法》第12(g)条进行的一类证券的注册,并根据一般说明A.(d)有效,请勾选以下方框:☐
本表格所涉及的证券法登记声明文件编号:N/A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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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如此注册的各类别的名称 |
所在各交易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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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购买权 |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 |
根据该法第12(g)节登记的证券:
无
(各班级名称)
项目1。登记人拟登记证券的说明。
2025年11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宣布向Oramed Pharmaceuticals Inc.(“公司”)的每一股已发行普通股(每股面值0.012美元)(“普通股”)派发一份普通股购买权(“权利”)的股息。股息将于2025年11月27日(“记录日期”)营业结束时支付给登记在册的股东。每项权利最初赋予登记持有人以每股普通股10.00美元的价格(“购买价格”)向公司购买一股普通股的权利,但可能会有所调整。有关权利的描述及条款载于本公司与大陆股份转让信托公司(作为权利代理人(“权利代理人”)签订的日期为2025年11月17日的权利协议(该协议可能会不时修订)(“权利协议”)中。
一般而言,直至(i)一名个人或一组关联人士或关联人士已成为收购人(定义见下文)的公告后10个营业日或(ii)在任何个人或一组关联人士或关联人士成为收购人的时间之前的10个营业日(或董事会可能通过行动确定的较后日期)或意向的公告开始或公告后发生,以较早者为准,要约或交换要约的完成将导致任何个人或关联或关联人团体成为收购人(此类日期中较早的日期称为“分配日期”),就代表截至记录日期已发行的普通股(或普通股的账面记账股份)的证书而言,权利将通过此类证书(或账面记账股份)得到证明。除特定情况外,一个人或一组关联或关联人在获得普通股15%或以上已发行股份的实益所有权后成为“收购人”。衍生品头寸所产生的证券中的某些合成权益——无论这些权益是否被视为基础普通股的所有权,或为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条的目的而应报告——被视为普通股股份数量的实益所有权,相当于衍生证券所产生的经济风险,前提是普通股的实际股份由此类衍生证券的交易对手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
权利协议规定,在分配日期(或权利提前到期)之前,权利将与且仅与普通股一起转让。直至分配日期(或权利提前到期),在转让或新发行普通股时在记录日期之后发行的新普通股证书将包含以引用方式纳入权利协议的注释。在分配日期(或权利的更早到期)之前,为转让截至记录日期已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或普通股的账面记账股份)的任何证书而交出,即使没有此种注明,也将构成与所代表的普通股股份相关的权利的转让。在分配日期后的切实可行范围内,将尽快将证明权利的单独证书(“权利证书”)邮寄给截至分配日期营业结束时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而仅此类单独的权利证书将证明权利。
该等权利在分配日期前不可行使。除非公司按下文所述提早赎回或交换权利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否则权利将于采纳权利协议日期(“到期日”)后三年届满。
应付的购买价格,以及在行使权利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或现金、其他资产、公司债务证券或其价值等值的任何组合)的股份数量可不时调整,以防止稀释(i)在普通股的股票股息、或普通股的细分、组合或重新分类的情况下,(ii)在授予普通股持有人以一定价格认购或购买普通股的某些权利或认股权证时,或可转换为普通股的证券,其转换价格低于普通股当时的市场价格或(iii)在向普通股持有人分配债务或资产的证据(不包括定期现金股息或以普通股支付的股息)或认购权或认股权证(上述除外)时。
在任何此类情况下,在分配日期之前发生以普通股股份或普通股的细分、合并或组合形式支付的普通股股票股息的情况下,未行使权利的数量可能会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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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个人或关联或关联人团体成为收购人的情况下,除收购人实益拥有的权利(该权利将随之失效)外,权利的每一持有人此后将有权在行使一项权利时获得市值为该权利行使价格两倍的普通股(或现金、其他资产、公司债务证券或其任何组合)的股份数量。
个人或团体成为收购人后,公司在合并或其他企业合并交易中被收购或其合并资产或盈利能力的50%或以上被出售的,将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每一项权利的持有人(收购人实益拥有的权利将已作废的权利除外)此后将有权在行使一项权利时获得公司在上述交易中与之进行的人(或其母公司)在该交易发生时市场价值为该权利行使价格两倍的普通股股份的数量。
在任何个人或团体成为收购人后的任何时间,以及在上一段所述事件之一的较早者或该收购人收购已发行普通股50%或以上的股份之前,董事会可将全部或部分的权利(该收购人拥有的权利将作废的权利除外)交换为普通股股份或收取公司普通股股份(或现金、其他资产、债务证券的权利,或其任何组合,其总价值等于此类股份)的交换比率为一股普通股或每项权利收取普通股(或现金、其他资产、公司债务证券或其价值等值的任何组合)的权利。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在累计调整要求此类采购价格至少调整1%之前,不需要对采购价格进行调整。将不发行普通股零碎股份,取而代之的是根据普通股当时的市场价格支付现金。
在收购人成为收购人之前的任何时间,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选择,以现金、普通股股份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形式的对价,以每项权利0.012美元的价格(“赎回价格”)全部而非部分赎回这些权利。赎回权利可在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的时间、依据及条件下生效。一旦任何赎回权利,行使权利的权利将立即终止,权利持有人的唯一权利将是收取赎回价格。
只要该等权利随后可予赎回,除有关赎回价格外,公司可以任何方式修订该等权利协议。于权利不再可赎回后,除有关赎回价格外,公司可以不会对权利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方式修订权利协议。
在一项权利被行使或交换之前,该权利的持有人本身将不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或获得股息的权利。
公司与权利代理人之间指明权利条款的权利协议表格,其中包括作为附件的权利证书表格,以及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就这些权利发布的新闻稿,作为附件附后,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上述权利描述并不旨在完整,而是通过参考作为附件 1提交的权利协议全文对其进行整体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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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展品。
| 1. | 权利协议,日期为2025年11月17日,由Oramed制药公司与作为权利代理人的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签订,连同以下证物:附件 A-Form of Right Certificate。 | |
| 2. | 新闻稿,日期为2025年11月17日。 |
3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条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本注册声明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并获得正式授权。
| Oramed Pharmaceuticals Inc. | |||
|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签名: | /s/Nadav Kidron | |
| 姓名: | Nadav Kidron | ||
| 职位: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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