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3.2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美国法典第18章标题第63章第1350节(a)和(b)小节)第906节,开曼群岛公司(“公司”)的下述签名人员兹证明,在该人员知情的情况下: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表格20-F年度报告(“表格20-F”)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表格20-F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日期:2026年5月8日 | /s/龙家光 |
| 龙家光,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