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2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陈述,并明确否认对因或依赖本公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名创优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名 創 優 品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9896)
建议的上罢工股份的具体任务
兹提述名创优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日期为2025年1月7日、1月14日、4月24日及8月29日及2026年4月2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发行股票挂钩证券、订立认购价差及随后因公司宣派股息而作出的行使价调整。此处使用的大写术语与上述公告中定义的含义相同。
就认购价差而言,我公司此前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并已获授予豁免严格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3.36(7)条规定的要求,以便公司可根据2024年一般授权发行上行使价股份。
自我们最初进入看涨价差以来,我司已宣布并派发了几轮现金红利。我公司每一次现金分红导致上行权证行权价格向下调整,相应增加下可发行的上行权证股份数量。鉴于我们打算根据我们的股息分配政策维持我们的股息分配,在上行使权权证的行权期内连续几轮现金股息分配可能会累计导致潜在可发行的上行使权股总数超过2024年一般授权下的可用限额。因此,公司有必要向我们的股东寻求一项具体授权,以确保任何该等发行能够在遵守上市规则的情况下进行。
据此,我们将在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一项决议,以获得授予我们的董事的特定授权,以根据上行权证的条款和条件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向认购差价交易对手配发和发行上行权证股份,但须经香港联交所批准该等上行权证股份上市和交易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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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将刊发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函。
|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 |
| 名创优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 叶国富先生 | |
| 执行董事兼主席 |
香港,2026年4月24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叶国富先生担任执行董事,徐丽丽女士、朱永华先生及王永平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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