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2
锁定协议
本锁定协议(本“协议”)的日期为2025年1月2日,由内华达州公司中网载线 Action Technologies Inc.(纳斯达克股票代码:CNET)(“公司”)与英国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Pearl River Partners Limited(BVI公司编号:675079(“买方”)签署,日期为2025年1月2日。
然而,公司拟与买方完成一项私募配售交易,据此,公司将向买方发行11.91万股普通股(“股份”);
鉴于就该交易而言,公司与买方订立日期为本协议日期的证券购买协议(“购买协议”),以及执行该协议目的所需的若干其他协议、文件、文书及证书(统称“交易文件”);和
然而,为促使公司与买方订立购买协议,买方已同意不出售任何股份,除非根据本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锁定股份”)。此处使用的未经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购买协议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
因此,考虑到以下所载的契诺和条件,本协议各方同意如下:
1.限制转让;期限。买方在此同意,在本协议日期的六个月之前(“锁定期”),不要约、出售、合同出售、转让、转让、质押、赠与、质押或授予担保权益,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或进行任何旨在或可能合理预期会导致(无论是通过实际处分或因现金结算或其他方式的有效经济处分或其他方式)处置任何锁定股份的交易(每一项,“转让”)。
2.所有权。在锁定期内,买方应保留对锁定股份的所有所有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和收取可能就其宣派的任何股息的权利。
3.公司和转让代理。特此授权并要求公司向其转让代理人披露本协议的存在。特此授权并要求本公司及其转让代理人在该等转让将构成违反或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拒绝对锁定股份进行任何转让。
4.通知。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或由于本协议的规定或与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而发出或交付或允许的所有通知、要求、同意、请求、指示和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被视为由意向收件人按以下方式交付和接收:(i)如亲自交付,则在该交付的营业日(以收到亲自交付服务为证明),(ii)如已邮寄经核证或挂号的邮件要求的回执,则在邮寄后两(2)个工作日,(iii)如以隔夜快递送达(所有费用均已预付),则在该送达的营业日(以收到认可地位的隔夜快递服务为证明),或(iv)如以传真传送送达,则在该送达的营业日(如在收件人所在时区的下午6时前发送),或如在该时间之后发送,则在下一个营业日(以发送方电印机生成的打印送达确认书为证明)。如任何通知、要求、同意、请求、指示或其他通信因地址变更而未能送达而未发出通知(根据本条第4款),或因拒绝接受该通知,则该通知、要求、同意、请求、指示或其他通信须于发出通知的第二个营业日(以发件人的宣誓誓章为证明)视为已收到。所有这些通知、要求、同意、请求、指示和其他通信将视情况发送至以下地址或传真号码。
| 1 |
If to the company:
中网载线 Action Technologies Inc。
阜丰路2号星火科技广场1811室,
中国北京市丰台区100070
关注:程汉东先生
电话。编号:+ 86-10-51600828
传真号码:+ 86-10-51600328
附副本(该副本不构成对公司的通知)以:
Loeb & Loeb LLP
公园大道345号
纽约,NY 10154
Attn.:Mitchell Nussbaum,esq。
电话。编号:(212)407-4159
传真号码:(212)407-4990
If to the Purchaser:
珠江合伙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永固街3-7号3C永业商厦
关注:戴斯蒙德楚
电话。编号:(852)53072268
或任何一方根据本条第4款向另一方发出通知而指明的其他地址。
5.修正。本协议不得修改、变更、补充、修正或终止,也不得免除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除非通过由应收取费用的各方签署的书面文书或由其书面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或在本协议另有明确许可的情况下。
6.全部协议。本协议包含各方对本协议标的事项的全部谅解和协议,并取代各方之前和/或同期就该标的事项达成的所有任何种类和性质的谅解和协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7.管辖法律。本协定应受纽约州国内法管辖并按其解释,但不会使任何会导致适用另一法域实体法的法律冲突原则生效。本协议的解释或解释不应带有任何针对导致起草本协议的一方的推定。
8.可分割性。本协议的条款是可分割的,如果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因任何原因判定本协议所载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或部分条款在任何方面均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条款的一部分,并且该条款应被改革并解释为该无效或非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从未在本协议中包含,使这些规定最大限度地有效、合法和可执行。
9.约束效力;转让。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本协议。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
10.标题。本协议所载的章节标题仅供参考之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协议的含义、结构或解释。凡提及男性、女性或中性性别,均应酌情提及其他性别。对单数的引用应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 2 |
11.同行。本协议可由任意数目的对应方签署,每一方如此签署时均应视为正本,且所有这些内容合在一起构成同一份协议,并应在对应方已由各方签署并交付给其他各方时生效,但有一项谅解,即各方不必签署同一对应方。在任何签字以传真传送方式交付的情况下,该签字应产生执行(或代表其执行该签字)的一方当事人的具有相同效力和效力的有效约束义务,如同该传真签字是其原件一样。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 3 |
作为证明,双方自本协议于上述首次写入之日起已签署本协议。
| ZW数据行动技术公司 | ||
|
|
||
| 签名: | ||
| 姓名:程汉东 | ||
| 职称:首席执行官 | ||
|
买家: |
||
|
PEARL River合作伙伴有限公司
|
||
| 签名: |
|
|
| 姓名:Chu Hin Wah Desmond | ||
| 职称:董事 |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