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展览32.2
第1350条认证*
关于Designer Brands Inc.(“公司”)于本文件发布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8月2日的季度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Jared A. Poff,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兼首席行政官,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证明,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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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9日 |
签名: |
/s/Jared A. Pof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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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red A. Pof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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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兼首席行政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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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
*本证明是根据1934年《交易法》(“交易法”)第13a-14(b)条和美国法典第18篇第63章第1350条的要求提供的,不应被视为为《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该节责任的约束。本认证不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该文件中另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