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10
放债协议
银行:瑞穗银行
借款人:Kaiyo Japan Co.,Ltd。
贷款详情
贷款金额:RMB 145,000,000
放款日期:2019年3月
最后偿还日期:2039年3月1日
还款方式:2019年4月底前首次到期还款,每月月底前按月还款
利率:瑞穗TIBOR(1个月)+ 0.700%年利率(第一年0.770%)
付息方式:在借款日和各利率审核日预付(按365天比例计算)
资金用途:购买公司住房
合同条款(节选)
分期贷款特别规定
银行可能因财务状况变化等原因,延迟、减少、暂停第二期后的付款
利息
预付式和后付式、期末式和单期式都分别规定了计息。
本息扣除
借款人将资金存入还款账户,银行在到期日自动扣款。
损害赔偿
若发生违约,则适用“融资成本+ 2%/年”或“14%/年”中的较高者。
扣除附带费用
担保费、登记费用、印花税等,可从还款账户中扣除。
假期处理
还款日遇节假日的,按前一营业日处理。
意外情况
因金融市场波动等原因不能确定利率的,借款人应当按照银行的指示办理。
提前还款
经银行同意许可。可要求借款人支付相当于再投资利率与原利率差额的损害赔偿金。
担保
共同担保人承担的义务与借款人的义务相当。不得提出抵销或豁免申索。
转让债权
银行可以将贷款债权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借款人已同意这一点。
财务报告
借款人应每期向银行提交业务报告和财务报表。
成本负担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公证文件
经银行要求,应当制作同意强制执行的公证文件。
成人监护的通知等。
法院判决的,借款人应当及时通知银行。
内部程序执行的保障
借款人保证已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