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首席执行官的认证根据
18 U.S.C.第1350条
根据通过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Recharge Acquisition Corp.(“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季度期间的10-Q表季度报告(“报告”),我,公司首席执行官Anthony Kenney,根据18 USC 1350证明,正如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所补充的那样:
1 . |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2 . |
据本人所知,本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本报告所述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2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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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安东尼·肯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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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肯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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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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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