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指数
美华国际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
目 录
F-1
美华国际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美元,股份数据或另有说明除外)
| 6月30日, 2025 |
12月31日,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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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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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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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限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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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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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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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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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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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关联方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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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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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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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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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厂房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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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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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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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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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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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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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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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负债 | ||||||||
| 短期银行借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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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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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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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交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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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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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有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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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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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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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与或有事项 | ||||||||
| 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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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股,按成本, |
( |
) | ( |
) | ||||
| 优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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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外实收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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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盈余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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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存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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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 |
) |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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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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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负债及权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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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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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构成这些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2
美华国际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损益表和综合损益表
(美元,股份数据或另有说明除外)
| 截至六个月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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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 2024 | |||||||
| 收入 | ||||||||
| 第三方销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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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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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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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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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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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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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费用 | ||||||||
| 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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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和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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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与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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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损失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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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营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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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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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收入)费用: | ||||||||
| 可换股债公允价值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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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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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收入 | ( |
) | ( |
) | ||||
| 货币汇兑收益 | ( |
) | (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 |
) | ( |
) | ||||
| 其他(收入)支出合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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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拨备前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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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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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收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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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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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亏损 | ( |
) | ||||||
| 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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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币折算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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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综合收益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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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综合亏损 | ( |
) | ||||||
| 股东应占综合收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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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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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权平均普通股数-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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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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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普通股基本净收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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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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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稀释后每股普通股净收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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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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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构成这些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
美华国际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美元,股票数据除外)
| 普通 股份 |
普通 股份 金额 |
额外 实缴 资本 |
库存股 | 库存股金额 | 法定 盈余 储备金 |
保留 收益 |
累计 其他 综合 收入(亏损) |
非- 控制 利益 |
合计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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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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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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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收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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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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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准备金的批款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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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可转债转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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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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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股权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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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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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股东于一间附属公司的权益 | - | - | ( |
) | ( |
) | ||||||||||||||||||||||||||||||||||
| 货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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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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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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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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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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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收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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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准备金的批款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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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货币换算调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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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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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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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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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构成这些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
美华国际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美元)
截至六个月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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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 202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收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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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净收入与经营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
| 折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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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摊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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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损失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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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税收优惠 | ( |
) | ( |
) | ||||
| 货币汇兑收益 | ( |
) | ( |
) | ||||
| 长期应收款利息支出 | ( |
) | ||||||
| 权益法投资收益 | ( |
) | ( |
) | ||||
| 出售附属公司股权收益 | ( |
) | ||||||
| 可换股债公允价值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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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摊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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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性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 ||||||||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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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 | ( |
) | ( |
) | ||||
| 应收账款-关联方 | ( |
) | ( |
) | ||||
| 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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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款项和其他资产 | ( |
) | ( |
) | ||||
| 预付款项及其他资产-关联方 | ( |
) | - | |||||
| 应付账款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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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交税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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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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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 ( |
) | ||||||
| 经营租赁负债 | ( |
) | ||||||
|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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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置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增加 | ( |
) | ( |
) | ||||
| 垫付关联方款项 | ( |
) | ( |
) | ||||
| 向关联方催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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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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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可换股债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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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银行借款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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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还短期银行借款 | ( |
)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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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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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现金净增加(减少)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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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期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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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期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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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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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合并资产负债表金额的对账: | ||||||||
| 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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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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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限制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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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和受限制现金总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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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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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流量信息补充披露: | ||||||||
| 支付的现金: | ||||||||
| 利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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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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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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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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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构成这些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
美华国际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组织和主要活动
主要活动:
美华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梅花”或“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它是一家控股公司,没有运营。梅花通过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或“中国”)生产和销售医用耗材。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子公司情况如下:
| 实体名称 | 注册地点 | 所有权百分比 | 成立日期 | 主要活动 | ||||||
| 康复国际医疗有限公司 康福国际医疗有限公司(“康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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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华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扬州华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华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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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亚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雅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雅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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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华东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华东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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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瑞营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瑞盈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瑞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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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富成立于2015年10月13日,注册资本为6325.42万港元(合810.9513万美元)。康富是一家控股公司,没有运营。华大、雅大及华东于呈列的所有期间均由康富直接或间接拥有100%权益。
华大是康富全资拥有的子公司,于2001年12月24日在中国扬州成立,注册资本60.24万美元。2022年3月3日,注册资本增至5060.24万美元。
雅达是华达全资拥有的子公司,于1991年12月5日在中国扬州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390,000元。
华东为雅达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于2000年11月18日在中国扬州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元。
这三家子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公司自有品牌的一、二、三类一次性医疗器械,并向我们的国内和海外客户分销从其他制造商采购的一、二、三类一次性医疗器械。
海南瑞盈为华东控股51%的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中国海南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元。
F-6
美华国际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重组及股份发行
2020年11月10日,Meihua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向Yongjun Liu发行了50,000股普通股,面值为1.00美元。
2020年12月21日,Yongjun Liu将49,999股交还公司注销。该公司将每股面值为1.00美元的现有股票细分为面值为0.0005美元的2000股股票,并创建了一种新的优先股类别。完成股本变动后,公司股本包括每股面值0.0005美元的80,000,000股普通股和每股面值0.0005美元的20,000,000股优先股。
亦于2020年12月21日,公司进行企业重组,将受控实体(现简称附属公司)合并为一间法人公司(本公司)。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具体交易情况概述如下。公司与Kang Fu订立股份交换协议,向Yongjun Liu及Yin Liu发行合共15,933,000股普通股以换取Kang Fu的100%所有权,并以面值0.0005美元向公司创始人持有的三家BVI公司无偿配发2,640,000股普通股。
2020年12月18日,Yongjun Liu与尹柳及其他股东(统称“各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这份协议的主要条款有:
| ● | 在公司决策中行使表决权前,各方应相互告知、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
| ● | 如各方无法达成协商一致意见,则以Yongjun Liu和尹柳(夫妻关系)作出的决定为准。 |
由于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Yongjun Liu和尹柳共同拥有公司的最终控制权。
在美华国际和康富之间建立共同控制的一致行动协议被视为在这些财务报表中呈报的年度内呈报的所有期间内均有效,因此实体的控制从未发生变化(始终处于夫妇关系的Yongjun Liu和尹六的控制之下)。据此,合并已被视为同一控制下实体的公司重组(重组),因此当前的资本结构已在以往期间追溯列报,如同该结构在当时存在一样,并且根据ASC 805-50-45-5,同一控制下实体在该等实体处于同一控制下的所有期间均在合并基础上列报。由于所有附属公司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全年处于共同控制下,该等附属公司的业绩已包括于所有期间的财务报表内。
重组后,梅花持有康富100%的所有权,拥有80,000,000股普通股和20,000,000股已获授权的优先股,18,575,000股普通股和已发行和流通的零优先股。
本文对财务报表的讨论和列报假设重组完成,追溯核算如同发生在2020年1月1日,股权也已重列以反映变化。
于2020年12月22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三家BVI公司发行合共1,425,000股普通股,总代价为1,616,971美元。
F-7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列报依据
随附的未经审计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则和条例,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中期经营业绩不一定代表任何其他中期或全年的预期业绩。管理层认为,所有调整,仅包括正常的经常性调整,被认为是公平列报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所必需的,均已包括在内。这些财务报表应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注一并阅读。
估计数的使用
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某些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中报告和披露的金额。
最重要的估计和判断包括信用损失准备金、存货估值、物业、厂房和设备的使用寿命以及与实现递延税项资产和不确定的税务状况相关的所得税。实际数额可能与这些估计数不同。
功能货币与外币换算
公司的报告货币为美元(“US $”)。公司的营运主要透过以当地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中国附属公司进行。因此,康富的功能货币为港元,其他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
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交易,按交易日的通行汇率折算为实体的记账本位币。以适用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货币资产和负债,按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在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中列报。
F-8
公司资产负债按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即期折算,股东权益按历史汇率折算,收入和费用按期间平均汇率折算。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纂(“ASC”)220,综合收益,由此产生的换算调整在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表的其他综合收益项下报告。以下是将公司中国子公司财务报表转换为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的汇率:
6月30日,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期终现货 | 1美元=人民币
|
1美元=人民币
|
1美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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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平均 | 1美元=人民币
|
1美元=人民币
|
1美元=人民币
|
|||||||||
由港元换算成美元的汇率为7.8000,这是香港联系汇率制度确定的挂钩汇率。这一挂钩利率用于换算康富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项目和现金流量项目。
一定风险和集中度
公司可能使公司面临重大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和应收账款。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公司几乎所有现金均存放于位于中国香港和中国大陆的主要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机构具有较高的信用质量。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一名客户占公司总收入约8.40%。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一名客户占公司总收入约12.4%。
截至2025年6月30日,1个客户占公司应收账款的比例约为10.23%。截至2024年12月31日,1个客户占公司应收账款的比例约为11.84%。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1家供应商占公司采购总额约13.66%。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1家供应商占公司采购总额约13.73%。
F-9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进行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得的价款或转移一项负债所支付的价款。在确定要求或允许以公允价值入账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时,公司考虑了其将进行交易的主要或最有利的市场,并考虑了市场参与者在为资产或负债定价时将使用的假设。
公司对公允价值计量采用了会计准则编纂(“ASC”)820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公允价值的定义,规定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并建立了公允价值层次结构,将计量公允价值所使用的输入值分类如下:
| 1级: | 输入值为计量日可用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未经调整的报价。 | |
| 2级: | 输入值是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和负债的未经调整的报价,不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和负债的报价,可观察到的报价以外的输入值,以及来自可观察市场数据或得到可观察市场数据证实的输入值。 | |
| 3级: | 输入值是不可观察的输入值,它反映了报告实体自己对市场参与者将根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在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使用哪些假设的假设的假设。 |
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关联方应收款项、应付账款、其他负债及应计费用和短期银行借款。由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期限较短,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近。
现金
现金由库存的零用现金和存放在银行的现金组成,流动性强,提取和使用不受限制。
受限现金
公司受限制现金存放于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在诉担保。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是在公司客户的要求下由银行开具的,用于支付所购买的货物。公司可以选择将承兑票据持有至到期并从银行收取面值货款,也可以将承兑票据折价卖出(交换)给愿意等到到期再收取银行承诺货款的另一方。应收款项到期日均在原发行日的一年以内,按面值列账。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息。公司未对任何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截至2025年6月30日不存在未到期的背书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25年8月19日,该公司筹集了约460万美元。
歼10
应收账款和信贷损失准备金
2016年6月,FASB发布ASU第2016-13号,“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要求公司对持有且未通过净收益以公允价值入账的金融资产计量和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采纳该指引,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ASC 326引入了一种基于预期损失的方法来估计信用损失准备,该方法取代了之前的已发生损失减值模型。采用这一指导意见并未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应收账款按原开票金额减去信用损失估计备抵后确认和列账。公司根据对应收账款账龄的分析、对可收回性的评估,包括任何已知或预期的经济状况、客户特定情况、最近的付款历史和其他相关因素,估计信用损失准备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信贷损失准备金分别为5687230美元和2969406美元。(见注3)
库存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估值。成本主要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制造存货包括材料成本、人工和管理费用。本公司酌情就过剩数量、过时或减值记录存货调整,以按可变现净值反映存货。这些调整是基于包括当前销量、市场状况、成本或市场分析中的较低者以及库存的预期变现价值等综合因素。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没有确认存货减记。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和其他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财产的应收款项、可退还的税收抵免、向客户支付的保证金、向员工提供的垫款,这些资产在列报时扣除了信贷损失准备金。这些余额是无抵押的,并定期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账面价值是否发生减值。如果余额的使用或退款变得令人怀疑,公司认为余额是减值的。本公司按照ASC 326对信用损失准备进行估算。该备抵是基于管理层对个别风险敞口的具体损失的最佳估计,以及对收款和使用的历史趋势的拨备。实际收到或使用的金额可能与管理层对信用价值和经济环境的估计不同。在管理层确定收款的可能性不大后,将从呆账备抵中注销拖欠账户余额。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信贷损失准备金均为0美元。
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编纂(“ASC”)360、物业、厂房和设备对长期资产的减值进行会计处理。(“ASC 360”)。长期资产主要包括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以及无形资产。按照ASC 360,当确定触发事件已经发生,或者当有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时,公司会对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评估。在存在指标的情况下,通过将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预计资产产生的未折现未来净现金流量进行比较来衡量资产的可收回性。此类触发事件的例子包括对此类资产的一部分进行重大处置,以及涉及使用相关资产的业务的市场发生不利变化。如该等资产被确定为不可收回,公司对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析,并在公允价值低于该等资产的账面价值时确认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基于合理、可支持的假设和预测,需要主观判断。根据所使用的假设和估计,长期资产评估中预测的评估公允价值可能在一系列结果范围内变化。公司在确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时考虑可能出现的结果的可能性。截至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并无录得任何减值开支。无法保证未来事件不会对公司收入或财务状况产生可能导致未来减值的影响。
F-11
投资
ASU2016-01(“ASU2016-0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对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的某些方面进行了修订。主要条款要求股权投资(按权益会计法核算或导致被投资单位合并的除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收益,除非符合计量备选方案的条件。
公允价值易于确定的股权投资
公允价值易于确定的股权投资,以报告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为基础,采用市场法以公允价值计量和入账。
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的股权投资
采用该会计准则后,公司选择将不具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且不按权益法按成本减减值进行核算的股权投资,在非经常性基础上对后续可观察到的价格变动进行调整,并在当期收益中报告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变动。每当同一发行人的相同或类似投资在有序交易中出现可观察到的价格变动时,均要求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变动。对已知或可以合理知晓的价格变动,要合理认定。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
公司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拥有多数股权或以其他方式控制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对投资的账面金额进行调整,在投资日后对其应占被投资单位的收益或亏损确认投资收益或亏损。公司通过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当前经济和市场状况、实体的经营业绩(包括当前盈利趋势和未贴现现金流量)以及其他实体特定信息等因素,对股权投资进行非暂时性减值评估。公允价值的确定,特别是对私人持有实体的投资,需要判断来确定适当的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投资公允价值的计算以及确定任何已识别的减值是否非暂时性。
公司不断审查其对股权被投资方的投资,以确定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下降是否非暂时性的。公司在确定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股权被投资方的前景;其他公司具体信息,如最近的融资轮次;股权被投资方经营所在的市场和行业;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时间长度。公允价值下降被认定为非暂时性的,权益被投资单位的账面价值减记为公允价值。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发现任何减值指标,亦未录得与重估其于该私营公司的投资有关的亏损。
F-12
增值税
向客户收取的与产品销售有关并汇给政府当局的增值税(“增值税”)按净额列报。向客户收取的增值税不计入收入,而收入记入应交增值税。公司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应交增值税可由公司就原材料和其他材料支付的增值税抵销,这些原材料和其他材料计入生产或取得其制成品的成本。
关联方
当事人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受公司控制或与公司共同控制的,视为与公司有关联关系。关联方还包括公司的主要所有人、其管理层、公司主要所有人的直系亲属及其管理层以及如果一方控制或可能对另一方的管理或经营政策产生重大影响,以致可能阻止交易方之一充分追求其各自的单独利益,则公司可能与之打交道的其他各方。公司披露所有重大关联交易。
收入确认
自2018年1月1日起,公司采用修改后的追溯采用法,采用了ASC主题606。基于ASC主题606的要求,当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以反映公司预期有权获得以换取该等商品或服务的对价的金额转让给客户时,确认收入。该公司主要向医院和医疗设备公司销售其产品。在满足以下5步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收入:
| 1) | 确定与客户的合同 |
| 2) | 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
| 3) | 确定交易价格 |
| 4) | 分配交易价格 |
| 5) | 在主体履行履约义务时或在主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
产品销售收入在产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一般根据标准合同条款在客户收货时确认。运输和装卸活动被视为履行活动,而不是承诺的服务,因此不被视为单独的履约义务。公司的销售条款不提供标准质量政策之外的退货权,退货一般不显着。产品销售的付款条件一般定在代价到期应付后的90至180天。
F-13
收入分类
该公司的分类收入由两个类别表示,这两个类别是货物类型和客户类型。
商品种类
截至六个月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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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 2024 | |||||||
| 自造产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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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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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售从第三方制造商采购的一次性医疗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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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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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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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类型
截至六个月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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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 2024 | |||||||
| 直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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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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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销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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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收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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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普通股收益
每股普通股收益(亏损)按照ASC 260计算,每股收益。每股普通股基本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将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收益(亏损)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后的每股普通股收益是根据库存股法并基于普通股和稀释普通股等价物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的。稀释性普通股等价物如果其影响是反稀释的,则不包括在稀释每股普通股收益的计算中。截至目前并无发行普通股等值股份。
综合收益
ASC 220,综合收益(“ASC 220”)建立了综合收益及其组成部分的报告和显示规则。ASC 220要求将公司外币折算调整后的未实现损益计入综合收益。
广告费用
公司的广告费用在发生时计入费用。广告费用在随附的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中计入销售费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广告费用分别为321美元和859美元。
研发成本
研发费用在发生时计入费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332,109美元和1,459,945美元。
F-14
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根据财务报告目的的净利润提供的,并根据相关税务管辖区的规定,就所得税目的不可课税或扣除的收入和费用项目进行调整。
递延所得税确认为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在综合财务报表中报告的金额、经营亏损结转净额和贷项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当管理层认为递延税项资产的部分或全部很可能无法变现时,递延税项资产将减少估值备抵。当期所得税是根据相关税务机关的法律规定的。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采用预期适用于预计将冲回或结算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已颁布税率计量。税率变动对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该项变动颁布期间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公司在确定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变现的可能性较大时,会考虑正面和负面的证据。除其他事项外,该评估考虑了当前和累计亏损的性质、频率和严重程度、对未来盈利能力的预测、法定结转期的持续时间、其对到期未使用的税收属性的经验以及其税收筹划策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变现取决于其在税法规定的结转期内以及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期间产生足够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能力。在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变现时,公司考虑了可能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源,包括(i)现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未来转回,(ii)不包括转回暂时性差异和结转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iii)因实施税务筹划策略而产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以及(iv)预计在行业内反映的利润的具体已知趋势。
公司确认与不确定的税务状况相关的税收优惠时,其判断该状况很可能在税务机关审查后得以维持。对于满足更有可能确认门槛的税收状况,公司最初和随后将税收优惠衡量为公司判断在与税务机关最终结算时实现的可能性大于50%的最大金额。公司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负债会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定期调整,例如税务审计的进展、判例法的发展以及新的或正在出现的立法。此类调整完全在确定的期间内确认。公司的有效税率包括未确认税收优惠的负债变化的净影响以及管理层认为适当的后续调整。公司将就未确认的税收优惠负债确认的利息和罚款分类为所得税费用。
分部报告
FASB 280,“分部报告”,建立了在与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以及公司业务分部、地理区域、分部和主要客户信息一致的基础上报告经营分部信息的标准。公司在确定可报告经营分部时采用“管理法”。管理方法将公司主要经营决策者用于作出经营决策和评估业绩的内部组织和报告视为确定公司可报告分部的来源。首席运营决策者为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CEO”)。管理层,包括首席运营决策者,在不分配运营成本的情况下,在收入层面审查不同产品的运营结果。因此,根据管理层的评估,该公司确定其只有一个FASB ASC 280定义的经营分部。
F-15
公司已按政府类别披露收入类型如下。
| 截至六个月 | ||||||||||||||||||||||||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6月30日 | |||||||||||||||||||||||
| 类别 | 生产的 | 已购买 | 合计 | 生产的 | 已购买 | 合计 | ||||||||||||||||||
| I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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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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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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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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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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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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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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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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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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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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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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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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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第六条规定的风险等级界定如下:
| ● | “一类医疗器械”是指风险较低的医疗器械,通过常规给药可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
| ● | “二类医疗器械”是指风险中等的医疗器械,要严格管控管理,确保安全有效。 |
| ● | “第三类医疗器械”是指风险相对较高的医疗器械,通过特别措施严格管控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 |
此外,该公司还按每个政府类别包括的主要产品类型披露了收入。
| 截至六个月 | ||||||||||
| 类别 | 产品 | 6月30日, |
6月30日, |
|||||||
| I类 | 眼药瓶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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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服药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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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肛门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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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I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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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I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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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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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类 | 口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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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别胶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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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医用刷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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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科检查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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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术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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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用刷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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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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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II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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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第二类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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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类 | 电子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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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醉穿刺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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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输液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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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液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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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输液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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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腹腔镜套管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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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III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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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III类 | $ |
|
$ |
|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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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国境内的收入和资产分别占公司总收入和资产的88.51%和99.0%以上。
F-16
最近的会计公告
2022年6月,FASB发布ASU 2022-03公允价值计量(主题820):受合同销售限制的权益证券的公允价值计量。更新澄清,股权证券的合同限制出售不被视为股权证券记账单位的一部分,因此在计量公允价值时不被考虑。更新还明确,实体不能作为单独的记账单位,确认和计量合同销售限制。此次更新还要求对受合同销售限制的股本证券进行某些额外披露。对于公共企业实体,本更新中的修订对2023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以及这些财政年度内的过渡期有效。对于所有其他实体,修正案对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以及这些财政年度内的过渡期有效。对于尚未发布或可供发布的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允许提前采用。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该准则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效。采纳这一指引对公司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023年12月,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ASU 2023-09,“所得税(主题740):所得税披露的改进”(“ASU 2023-09”)。这份ASU要求,公共企业实体必须每年“(1)在费率调节中披露特定类别,(2)为满足数量门槛的调节项目提供额外信息(如果这些调节项目的影响等于或大于通过将税前收入或损失乘以适用的法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金额的5%)。”公共实体应将ASU 2023-09中的修订前瞻性地应用于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所有年度期间。采纳这一指引对公司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023年11月27日,FASB发布ASU 2023-07。这些修订改进了可报告分部披露要求。主要规定包括:(1)重大分部费用——公共实体须按可报告分部披露重大分部费用,如果这些费用定期提供给主要经营决策者并包含在每一报告的分部损益计量中;(2)其他分部项目——公共实体须按可报告分部披露其他分部项目。此类披露将构成报告的分部收入减去(已披露的)重大分部费用减去报告的分部损益之间的差额;(3)分部损益的多个衡量标准——公共实体可能会披露主要经营决策者使用的不止一个分部损益衡量标准,前提是至少有一个报告的衡量标准包括最符合公认会计原则计量原则的分部损益衡量标准;(4)与CODM相关的披露——要求每年披露主要经营决策者的头衔和职位,以及对主要经营决策者如何使用所报告的措施和其他披露的解释。(5)具有单一可报告分部的实体——公共实体必须适用ASU的所有披露要求,以及ASC 280中所有现有的分部披露和调节要求;(6)重铸前期分部信息以符合当期分部信息——如果定期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的分部信息发生变化,导致重大分部费用的识别发生变化,则需要重铸。ASU2023-07中的修订在2023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对所有公共实体生效。采纳这一指引对公司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024年11月,FASB发布ASU 2024-03,损益表-报告综合收益-费用分类披露(子主题220-40):损益表费用分类(“ASU 2024-03”),2025年1月,FASB发布ASU 2025-01,损益表-报告综合收益-费用分类披露(子主题220-40):澄清生效日期(“ASU 2025-01”)。ASU 2024-03要求额外披露包含在损益表中的费用的性质,以及披露包含在损益表中的费用标题中的特定类型的费用。ASU 2024-03,经ASU 2025-01澄清,在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内的过渡期有效,允许提前采用。该公司目前正在评估这些标准将对其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2025年7月,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25-05,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信用损失的计量。ASU 2025-05修订了ASC 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并引入了适用于所有实体的实用权宜之计和适用于选择实用权宜之计的所有实体(公共企业实体除外)的会计政策选择。这些变更适用于对流动应收账款和流动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这些损失是由在ASC 606(收入确认)下核算的交易产生的。在实用权宜之计下,实体在制定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测时,可以假设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当前条件对于资产的剩余寿命保持不变。这简化了短期金融资产的估算过程。ASU2025-05在2025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公司年度报告期间以及这些年度报告期间内的中期报告期间生效,允许提前采用。ASU2025-05应在预期基础上应用。公司目前正在评估这一准则对公司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认为,其他最近颁布但尚未生效的会计准则,如果目前采用,将不会对集团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产生重大影响。
F-17
3.应收账款,净额
应收账款包括以下内容: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应收账款 | $ |
|
$ |
|
||||
| 减:呆账备抵 | ( |
) | ( |
) | ||||
| 应收账款总额,净额 |
|
|
||||||
| 减:应收账款净额关联方 | ( |
) | ( |
) | ||||
| 应收第三方款项,净额 | $ |
|
$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信贷损失准备金分别为2,628,912美元和1,131,267美元。
信贷损失变动准备金如下: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期初余额 | $ | ( |
) | $ | ( |
) | ||
| 信用损失准备 | ( |
) | ( |
) | ||||
| 外汇翻译 | ( |
) |
|
|||||
| 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
4.预付款项和其他资产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包括: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土地使用权长期应收款(一) |
|
|
||||||
| 应收财产款(2) |
|
|
||||||
| 预付所得税 |
|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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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非流动部分 | ( |
) | ( |
)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
||||
| (1) |
|
| (2) |
|
F-18
5.库存
库存包括以下内容:
6月30日, |
12月31日, 2024 |
|||||||
| 原材料 | $ |
|
$ |
|
||||
| 在制品 |
|
|
||||||
| 成品 |
|
|
||||||
| 低值易耗品 |
|
|
||||||
| 合计 | $ |
|
$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无存货减记。
6.投资
| 股权 投资 占 用于使用 股权 方法(i) |
股权 投资 没有 很容易确定 公允价值(二) |
合计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新增 | ||||||||||||
| 权益法投资收益 |
|
|
||||||||||
| 外汇翻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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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余额 | $ |
|
$ |
|
$ |
|
||||||
| (一) |
|
2022年12月1日,华东向江苏中祥鑫国际科技创新园有限公司(“中祥鑫”)投资人民币4000万元,获得中祥鑫25%的所有权权益。中祥鑫于中国制造及销售医疗材料。公司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是因为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但不拥有该股权被投资单位的多数股权或以其他方式对其行使控制权。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来自中祥鑫的权益法投资收益分别为22447美元和3747美元。
2024年2月26日,公司将持有的海南国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国协”)45%股权由康富转让给华东,剩余10%股权出售给第三方扬州博信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博信”),以换取637,940美元(人民币440万元)的对价。交易后,公司不再控股海南国协。公司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是因为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但不拥有该股权被投资单位的多数股权或以其他方式对其行使控制权。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来自海南国协的权益法投资收益分别为9,481美元和3,187美元。
2024年11月5日,华东向江苏国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国脉”)投资1370万美元(人民币1亿元),获得江苏国脉40%的所有权权益。江苏国脉在中国制造及销售医疗材料。公司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因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但不拥有多数股权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被投资权益方。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来自江苏国脉的权益法投资收益分别为29,316美元和0美元。
| (二) |
|
雅达于2011年3月3日向扬州聚源担保有限公司(简称“聚源”)投资人民币600万元,获得聚源12%的股权。聚源股份主要向客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聚源股份只有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执行董事和监事均与雅达无关联。因此,雅达对聚源既无控制权,也无重大影响力。对于公司被动的、无重大影响或控制的、不具有易于确定公允价值的民营企业股权投资,公司对同一发行人的相同或类似投资选择了定义为成本减减值、加减有序交易中可观察到的价格变动导致的调整的计量备选方案。2023年1月5日,聚源大股东以人民币250万元(353,062美元)的代价从雅达购买了聚源5%的股权。截至2025年6月30日,这笔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88,581美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发现任何减值指标,亦未录得与重估其于该私营公司的投资有关的亏损。
F-19
7.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是中国境内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短期银行借款包括:
| 贷款人 | 公司 | 率 | 发行 日期 |
到期 日期 |
金额- 人民币 |
金额-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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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银行 | 矢田 |
|
% |
|
|
|
|
|||||||||||
| 交通银行 | 华大 |
|
% |
|
|
|
|
|||||||||||
| 浙商中国银行 | 华大 |
|
% |
|
|
|
|
|||||||||||
| 浙商中国银行 | 华大 |
|
% |
|
|
|
|
|||||||||||
| 中国民生银行 | 华大 |
|
% |
|
|
|
|
|||||||||||
| 中信银行 | 华大 |
|
% |
|
|
|
|
|||||||||||
| 中信银行 | 华大 |
|
% |
|
|
|
|
|||||||||||
|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 | 华东 |
|
% |
|
|
|
|
|||||||||||
| 交通银行 | 华东 |
|
% |
|
|
|
|
|||||||||||
| 交通银行 | 华东 |
|
% |
|
|
|
|
|||||||||||
| 江苏银行 | 华东 |
|
% |
|
|
|
|
|||||||||||
| 光大银行 | 华东 |
|
% |
|
|
|
|
|||||||||||
| 中国银行 | 华东 |
|
% |
|
|
|
|
|||||||||||
| 农业银行** | 华东 |
|
% |
|
|
|
|
|||||||||||
| 合计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短期银行借款包括:
| 贷款人 | 公司 | 率 | 发行 日期 |
到期 日期 |
金额- 人民币 |
金额- 美元 |
||||||||||||
| 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 | 华东 |
|
% |
|
|
|
|
|||||||||||
| 中国银行 | 华东 |
|
% |
|
|
|
|
|||||||||||
| 交通银行 | 华东 |
|
% |
|
|
|
|
|||||||||||
| 江苏银行 | 华东 |
|
% |
|
|
|
|
|||||||||||
| 中信银行 | 华大 |
|
% |
|
|
|
|
|||||||||||
| 中信银行 | 华大 |
|
% |
|
|
|
|
|||||||||||
| 中国工商银行 | 矢田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公司以短期借款作担保的质押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 6月30日, 2025 |
12月31日, 2024 |
|||||||
| 建筑物,净额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利息支出分别为122,769美元和129,292美元。
歼20
8.应交税费
应缴税款包括以下各项:
6月30日, |
12月31日, 2024 |
|||||||
| 应交增值税 | $ |
|
$ |
|
||||
| 应交所得税 |
|
|
||||||
| 其他应交税费 |
|
|
||||||
| 合计 | $ |
|
$ |
|
||||
9.所得税
开曼群岛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公司无需就收入或资本收益缴税。此外,在向股东支付股息时,不征收开曼群岛预扣税。
香港
根据现行《香港税务条例》,公司的香港附属公司康富须受两级利得税率制度规限。在两级税率制度下,首批200万港元的应课税利润将按8.25%的较低税率征收,余下的应课税收入将继续按现行16.5%的税率课税。
中国
所得税计提如下:
| 6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4 |
|||||||
| 计提当期所得税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优惠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下表汇总了资产的财务会计基础与计税基础差异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6月30日, 2025 |
12月31日, 2024 |
|||||||
| 或有负债 |
|
|
||||||
| 信贷损失备抵 |
|
|
||||||
| 递延税项资产,净额 |
|
|
||||||
以下分别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所得税费用总额与所得税前收入的对账:
| 6月30日, 2025 |
6月30日, 2024 |
|||||||
| 所得税拨备前收入 | $ |
|
$ |
|
||||
| 按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征税 |
|
|
||||||
| 税收优惠的效果 | ( |
) | ( |
) | ||||
| 估值备抵变动 |
|
|||||||
| 不可抵扣费用的税务影响 |
|
|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效应* | (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
F-2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EIT法”),外国投资企业(“FIE”)和国内公司须按25%的统一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EIT”)。
华东获授予高新技术企业(“HNTE”)证书,并获得15%的优惠税率,有效期自2016年11月30日起三年,HNTE证书于2022年12月22日续签,有效期三年。因此,直到2025年12月31日,华东仍将有资格享受15%的优惠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还规定,根据外国或地区的法律成立但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的企业,就中国税务目的而言,被视为居民企业,因此须就其全球收入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将“事实上的管理主体”的所在地定义为“实质上行使对非中国公司生产经营、人员、会计、财产等的全面管理和控制的场所”。基于对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审查,公司认为,就中国税务而言,其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实体不太可能被视为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还对FIE向其在中国境外的直接控股公司分配的股息征收预提所得税。因此,华大、雅大和华东的母公司康富需要为华大、雅大和华东分配的股息缴纳最高10%的预扣税。按照会计准则,所有未分配收益均推定转移至母公司,需缴纳预扣税。如果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未分配的股息将被再投资,且股息的汇出将无限期推迟,则该假设可能会被克服。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确定将华大、雅大和华东的未分配收益重新投资于子公司,用于拓展公司在中国大陆的业务,因此将无限期推迟汇出股息。
不确定的税务状况
公司根据技术优点评估每个不确定的税务状况(包括潜在的利息和罚款的应用),并衡量与税务状况相关的未确认利益。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任何重大未确认的不确定税务状况。
10.股东权益
普通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31,904,468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的优先股为零。
完成IPO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完成了3,940,000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每股面值0.0005美元,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10.00美元,普通股于2022年2月16日开始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交易,股票代码为“MHUA”。公司根据我们承销商的坚定承诺出售了3,600,000股,连同根据承销商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出售的额外340,000股。
转换可转换贷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在转换6000000美元可转换债券后发行了7964468股普通股,转换价格从每股0.62美元至0.89美元不等。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转债为零。
认股权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有1,205,254份认股权证未行使且可行使,这与公司公允价值为595,000美元的可转换贷款相关的认股权证有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概无认股权证获行使。
认股权证的估值采用了Black-Scholes模型。用于对认股权证进行估值的假设如下:
截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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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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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权价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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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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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到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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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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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F-22
库存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共回购80,097股普通股,回购总成本为20万美元,计入库存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所有这些股份均作为储备金在托管账户中持有,仅供根据需要使用。
11.法定盈余公积和限制性净资产
根据适用于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实体的法律,公司须根据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净收益向若干储备基金拨款,包括法定盈余储备和酌情盈余储备。法定盈余准备金的拨款必须至少为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净收益的10%,直至准备金等于实体注册资本的50%。酌情提取盈余公积由董事会酌情决定。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可自由支配的盈余准备金16,289,661美元和16,238,283美元。
由于这些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实体的分配只能从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的可分配利润中支付的要求,中国实体被限制将其部分净资产转让给公司。受限制的金额包括实收资本及公司中国附属公司的法定储备。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受限制的资本和法定准备金总额分别为65,326,934美元和65,275,556美元,代表公司相关子公司不可分配的净资产金额。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法定盈余公积仅限于抵消亏损、扩大生产经营和增加相应公司的注册资本,除清算时外,不得分配。准备金不得以现金分红、贷款或垫款等方式转入公司,除清算时外,也不得进行分配。
12.关联交易及余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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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与公司的关系 | |
| 江苏中祥鑫国际科技创新园有限公司(“中祥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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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国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国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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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国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国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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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梅花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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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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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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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梅花进出口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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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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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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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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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国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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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向江苏国脉垫付采购款项418,784美元(人民币3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余额截至本备案之日仍未偿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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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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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向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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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国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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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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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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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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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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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关联方销售 |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向关联方销售2025年末6个月及2024年末销售金额如下:
| 截至六个月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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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2025 | 2024 | ||||||
| 扬州梅花进出口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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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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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承诺与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
公司可能涉及商业运营、项目、员工和其他事项引起的各种法律诉讼、索赔和其他纠纷,这些事项通常具有不确定性,其结果无法预测。公司通过评估损失是否被认为很可能发生并可以合理估计来确定是否应计提或有事项造成的估计损失。截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法律程序的当前进展情况、法院冻结的资产金额以及律师对法律程序最终结果的专业评估,与未解决的法律程序相关的应计或有负债为1354068美元。公司正在积极进行索赔辩护,我行董事长兼股东Yongjun Liu先生就该等未决诉讼可能招致的任何损失提供个人担保。
F-24
14.后续事件
公司评估了2025年6月30日之后至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可供发布之日发生的事件的影响,并得出结论认为,没有发生需要在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或在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后续事件,但以下情况除外:
银行借款
截至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可供发布之日,公司没有新的银行借款,并有1,326,148美元(人民币910万元)的银行贷款偿还。
还款
其后偿还银行借款的款项包括以下各项:
| 贷款人 | 公司 | 率 | 还款 日期 |
抵押品/证券 | 金额-人民币 | 金额-美元 | |||||||||||||
| 浙商中国银行 | 华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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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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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银行 | 华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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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银行 | 华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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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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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