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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99.1 2 exb991-11102025.htm EX-99.1 文件

美国地区法院
纽约东区

在repayment卡互换费和商家折扣反垄断诉讼

本文件适用于:


第05-md-01720号(BMC)(JAM)

Barry’s Cut Rate Stores,Inc.,et al. v. Visa,Inc.,et al。,No. 05-md-01720(E.D.N.Y.)(BMC)(JAM),又名DDMB,Inc.,et al. v. Visa,Inc.,et al。,No. 05-md-01720(E.D.N.Y.)(BMC)(JAM)








监督和修订的集体解决协议的
规则23(b)(2)类原告和被告



















目 录
序言1
定义6
生效日期16
第23(b)(2)条第17类
规则23(b)(2)类别结算托管账户17
向规则23(b)(2)类结算托管账户19的付款
向第23(b)(2)条第22类成员提供的代价
签证被告提供的代价23
签证被告提供的对价限制52
万事达被告提供的代价53
万事达被告提供的对价限制83
释放及不起诉规则23(b)(2)第84类的契诺
要求批准本规则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动议93
规则23(b)(2)集体和解通知和异议98
终止100
持续法院监督及司法管辖权102
附加条款及条件104
附录A – MDL 1720动作A-1
附录B –规则23(b)(2)类别结算托管协议B-1
附录C –通告计划C-1
附录D –第23(b)(2)条类别通告D-1
附录E –规则23(b)(2)集体和解通知书及排期令E-1
i


附录F –规则23(b)(2)集体和解令及终审判决F-1
附录G –第四节终审判决美国诉美国运通案等。,
No. 10-CV-04496(E.D.N.Y.)(NGG)(RER),as modified G-1
附录H –允许的转向场景H-1
附录I –律师姓名和联系方式I-1
附录J –截至2025年3月的签证适用信用交换率J-1
附录K –截至2025年3月的万事达适用信用兑换率K-1





二、


监督和修订的集体解决协议的
规则23(b)(2)类原告和被告
在获得法院批准的情况下,并如下文进一步阐述,本《规则23(b)(2)集体原告和被告的取代和修订的集体和解协议》(“《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由下文定义的规则23(b)(2)集体原告单独或作为下文定义的规则23(b)(2)集体、下文定义的规则23(b)(2)集体律师、下文定义的规则23(b)(2)集体律师的代表、下文定义的Visa被告以及下文定义的万事达被告于2025年11月10日作出。
然而,2005年6月22日,照片等。Corporation、Traditions Ltd.、CHS Inc.和其他原告提交了一份集体诉讼诉状,标题为照片等。Corp.,et al. v. Visa U.S.A. Inc.,et al。,编号05-CV-01007(D. Conn.);
然而,照片等。公司。诉讼随后被合并用于预审程序,其中包含额外的推定集体诉讼和指控类似或相同索赔的个人原告诉讼,在In re支付卡交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编号05-md-01720(E.D.N.Y.);
然而,某些集体原告和被告订立了最终集体和解协议,该协议于2012年10月19日向法院提交,该协议寻求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b)(3)和23(b)(2)证明和解类别;
然而,法院在2012年11月27日和2013年12月13日提交的命令中初步并最终批准了最终集体和解协议,并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b)(3)证明了允许选择退出的和解类别和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b)(2)不允许选择退出的和解类别;
1


然而,2016年6月30日,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撤销了法院对最终集体和解协议的集体认证和批准;
鉴于2016年11月30日,法院任命Robins Kaplan LLP、Berger Montague PC和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的律师事务所为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b)(3)寻求类别认证的推定原告类别的临时联合首席律师,并任命Hilliard & Shadowen LLP、Grant & Eisenhofer P.A.、Freed Kanner London & Millen LLC和Nussbaum Law Group,P.C.为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b)(2)寻求类别认证的推定原告类别的临时联合首席律师;
然而,在2017年3月31日或前后,推定的规则23(b)(2)类的临时共同首席律师代表未签署最终集体和解协议的指定类原告提起了一项诉讼,标题为Barry’s Cut Rate Stores,Inc.,et al. v. Visa,Inc.,et al。,MDL No. 1720 Docket No. 05-md-01720(E.D.N.Y.)("巴里的”),在In re支付卡交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No. 05-md-01720(E.D.N.Y.),仅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b)(2)寻求对某一类的认证;
然而,2017年10月27日,作为最终集体和解协议签署方的集体原告提交了第三份综合修订集体诉讼投诉,该投诉仅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b)(3)寻求对集体的认证;
然而,集体原告和被告订立了规则23(b)(3)集体原告和被告的替代和修订的最终集体和解协议,该协议已于2018年9月18日提交法院,该协议排除了其释放索赔
2


反映班级成员参与巴里的仅就该诉讼中所指称的禁令救济索赔;
然而,法院在2019年1月24日和12月13日提交的命令中,初步和最终批准了规则23(b)(3)集体原告和被告的取代和修订的最终集体和解协议,并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b)(3)证明了允许选择退出的和解类别;
鉴于2023年3月15日,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确认法院批准《规则》第23条(b)款(3)项集体原告和被告的取代和修订的最终集体和解协议;
WHEREAS,于2021年9月27日,就类别原告于巴里的,法院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b)(2)证明了不允许选择退出的类别;
然而,在他们的申诉中,规则23(b)(2)类别原告在巴里的声称Visa被告和下文定义的万事达被告分别从事了违反《谢尔曼法》(15U.S.C. § 1 seq。)和州反垄断法,指控这些被告各自采用交换规则和费率,以及其他网络规则,构成非法的价格固定和不合理的贸易限制、垄断,并据称损害了集体原告接受Visa品牌卡和Mastercard品牌卡作为商品或服务的付款;
然而,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和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律师分析并进行了实质性发现,包括获取和分析了超过6000万页的文件和审查了550多份证词的笔录并参与其中,并仔细调查和分析了与其索赔标的和适用的法律原则有关的事实和潜在事件;
3


然而,由于几年来的公平谈判,包括在Eric Green教授、第23(b)(2)条规则集体原告、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之前进行的多次调解,他们签订了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该协议已于2024年3月26日向法院提交;
然而,法院于2024年6月13日就初步批准2024年3月26日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举行了听证会;
鉴于2024年6月25日,法院提交了一份备忘录和命令,认定法院不太可能对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给予最终批准,因此拒绝初步批准;
然而,由于自2024年8月以来可能继续进行诉讼和进一步的公平谈判,包括在尊敬的詹姆斯·奥伦斯坦(James Orenstein)面前进行的多次调解会议,规则23(b)(2)集体原告和被告已订立本取代并修订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
然而,规则23(b)(2)集体原告和规则23(b)(2)集体律师已根据他们的调查得出结论,并考虑到进一步起诉其索赔的风险、不确定性、负担和成本,并考虑到规则23(b)(2)根据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定义的规则23(b)(2)类将获得的重大利益,并为了搁置所有曾经或可能已经在巴里的、根据本条款作出的决议和妥协是公平、合理、充分的,并符合第23(b)(2)条的最佳利益,并将改善竞争;
然而,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为避免继续诉讼规则第23(b)(2)条所规定的负担、费用、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为搁置所有禁令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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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则23(b)(2)类原告和规则23(b)(2)类的宣告性救济索赔,过去或可能在巴里的、欲订立本取代及修订规则第23(b)(2)条的集体和解协议;
然而,规则23(b)(2)集体原告及其专家辩称,即使对本次诉讼中受到质疑的规则进行了有效改革,“[竞争性]调整仍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达到新的更具竞争性的均衡”,并且在这段时间内“[ i ] t将是法院监督最高商户费用实施的必要条件。”Joseph E. Stiglitz的专家报告(2018年10月5日)丨ö 170,173;
然而,被告否认前款的指称,但为了使根据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和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被指称或可能在巴里的、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已同意本次取代的条款并修订了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
然而,双方同意,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不应被视为或被解释为承认、让步或证据,证明任何被告、下文定义的第23(b)(2)条规则的任何类别释放方或其任何被指控的同谋,或第23(b)(2)条规则集体原告主张的任何索赔的真实性;和
然而,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声明并保证,他们获充分授权代表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订立本取代及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并已谘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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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所有规则23(b)(2)集体原告完全支持且无异议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
因此,现在,在没有被规则23(b)(2)集体原告任何承认或让步其指控和主张缺乏依据的情况下,也没有被被告任何承认或让步其抗辩中的任何责任、不法行为或缺乏依据的情况下,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契诺和条款,并在获得法院批准的情况下,规则23(b)(2)集体原告、规则23(b)(2)集体律师、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同意如下:
定义
1.就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而言,以下词语及术语的定义应具有下述涵义,所有未定义的词语及短语应具有其通常及惯常涵义。
(a)“行动”、“这一行动”或“MDL 1720”是指现在或以前为预审程序合并的所有行动In re支付卡交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1号:05-md-01720(E.D.N.Y.),包括但不限于巴里的以及附录A所列的行动。
(b)“适用的国内信用交易”包括所有美国国内信用卡交易(即在美国商户所在地获得的美国发行的信用卡上的交易,包括,例如,关于商业信贷卡、高级消费信用卡和标准消费信用卡的交易)须遵守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荣耀所有卡”规则(经此处修改),但下文第50-51段和第99-100段中提及的标准消费信用卡费率下调和过挂费率上限,“适用的国内信用交易”应仅包括适用于(i)在商户所在地发行和获得的信用卡交易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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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以及(ii)在波多黎各的商户所在地发行和获得的信用卡交易。“适用境内信用交易”不包括信用卡的商户受理专属的任何渠道交易。任何受网络“荣耀所有卡”规则(如此处修改)约束的现有信用卡上的交易均包含在适用的国内信用交易中,无论未来将其包含在该规则中是否有任何变化。任何现有信用卡或未来创建的任何新信用卡上的交易,不受网络“荣耀所有卡”规则(如此处修改)的约束,且商家接受此类产品或服务是可选的,均不适用于国内信用交易。例如,目前可选的信用卡受理产品或服务包括(i)Visa的商业选择计划,其中受理是可选的,并且商户或供应商与持卡人或买方必须同意适用的交换费率;(ii)Visa的分期付款凭证标准,其中商户受理是可选的;(iii)Visa的分期付款服务,其中商户受理是可选的;(iv)万事达的先买后付分期付款计划,其中商户受理是可选的;(v)万事达的可变交换计划,其中商户受理是可选的;以及(vi)万事达的TERM2的IRD TK商业交换计划,这是万事达的可选交换费率指示器程序,用于与发行人与收单处理商或商家之间商定的协商交换费率相关的商业产品。
(c)“律师费和开支”是指所有律师费和所有成本和开支,包括专家和顾问的任何费用和成本,包括支付给第23(b)(2)条集体原告的任何奖励或服务奖励,法院判给第23(b)(2)条集体律师或第23(b)(2)条集体原告为第23(b)(2)条集体成员的利益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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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银行被告”是指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N.A.);BA Merchant Services LLC(原名National Processing,Inc.);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 Corporation);巴克莱银行 PLC;巴克莱银行 Delaware(原名Juniper Bank);巴克莱银行 Financial Corp.(原名Juniper Financial Corporation);Capital One Bank(USA),N.A.;Capital One,N.A.(作为Capital One F.S.B.的继承者);第一资本金融公司;摩根大通 Bank,N.A.(以及作为Chase Bank USA,N.A.的继承者(以及Chase Manhattan Bank USA,N.A.的继承者)和Washington Mutual Bank);Paymentech,LLC(作为Chase Paymentech Solutions的继承者,LLC);摩根大通 & Co.(并作为Bank One Corporation和Bank One Delaware,N.A.的继承者);Citibank,N.A.(并作为Citibank(South Dakota),N.A.的继承者);Citibank,N.A.;Citicorp LLC(作为Citicorp的继承者);以及富国银行集团公司(以及作为Wachovia Bank N.A.的继承者)。
(e)巴里的”或“Barry’s Cut Rate Stores,Inc.,et al. v. Visa,Inc.,et al。”意味着Barry’s Cut Rate Stores,Inc.,et al. v. Visa,Inc.,et al。,MDL No. 1720 Docket No. 05-md-01720(E.D.N.Y.)(又名DDMB,Inc.,et al. v. Visa,Inc.,et al。,MDL No. 1720 Docket No. 05-md-01720(E.D.N.Y.))。
(f)“案例网站”是指为本行动目的而建立的网站,下文附录C对此进行了描述。
(g)“类管理员”是指Epiq Systems, Inc.,由其实施和管理通知计划,以及哪家公司与规则23(b)(2)类别原告和财政部条例§ 1.468B-1(d)和§ 1.468B-3(c)(2)(a)所指的被告无关且独立。
(h)“集体异议期”是指异议人必须对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的集体和解协议提出任何异议的期间,该期间在下文第126(f)(ii)段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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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是指美国纽约东区地方法院。
(j)“信用卡”是指任何卡、车牌或其他支付代码、设备、凭证、账户或服务,即使不发行实体卡,且代码、设备、凭证、账户或服务仅用于一笔交易或多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塑料卡、移动电话或其他移动通信设备、离岸价、家庭助理或其他联网设备,或个人、企业所使用的任何其他当前或未来的代码、设备、凭证、账户或服务,或其他实体可以支付商品或服务——通过支付网络发行或批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这些商品或服务可能被用于获得信用额度或以其他方式推迟支付债务或产生债务并推迟支付,包括通常称为信用卡、签账卡、商业信用卡、公司信用卡、车队卡或采购卡的卡。
(k)“商业信贷卡”是指在美国发行的信用卡,作为与商业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支付手段,属于以下产品类型之一:公司、商业、小型企业、白金企业、签名企业、无限企业、采购或车队(适用于Visa品牌信用卡)或公司、商业、行政业务、Business Plus、Professional、World 万事达 for Business、World Elite 万事达 for Business、Business World Legend、Corporate Executive、Government Public Sector Commercial、Purchasing或Fleet(适用于万事达品牌信用卡),或在本取代及修订规则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期限内发行的任何类似Visa信用卡或万事达信用卡。为免生疑问,“商业信贷卡”一词不包含任何借记卡。
(l)“借记卡”是指任何卡、牌或其他支付代码、设备、凭据、账户或服务,即使在不发行实体卡和代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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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账户或服务仅用于一笔交易或多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塑料卡、移动电话或其他移动通信设备、离岸价、家庭助理或其他联网设备,或任何其他当前或未来的代码、设备、凭证、账户或服务,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可以通过这些代码、设备、凭证、账户或服务支付商品或服务——即通过支付网络在美国发行或批准使用,借记持卡人的资产或存款账户,否则不是信用卡,无论认证是否基于签名、个人身份证号码(或PIN),或其他手段(或根本没有手段),也无论发卡机构是否持有该账户(如脱钩借记卡),包括俗称签名或离线借记卡的卡、PIN或在线借记卡、礼品卡或其他预付卡。为免生疑问,“借记卡”一词包括作为与业务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支付手段而发行的商业、小型企业或类似借记卡,并借记持卡人的资产或存款账户.
(m)“被告”是指Visa被告、万事达被告、银行被告。
(n)“生效日期”是指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按下文第2款的规定生效的日期。
(o)“有效交换率”是指就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分别授权、清算和结算的Visa品牌信用卡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交易向收单机构评估的所有网络设置默认交换费(不考虑任何网络评估或费用),包括因网络与商户达成协议而实施的任何单独协商的交换减免,除以相应交易的销售量。“有效交换率”是扣除退货和退单后计算得出的。至于Visa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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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卡机构与商户或其收单机构达成协议而实施的个别协商互换减免或返利的信用卡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交易,使用该等交易对应的网络设置默认互换费用计算“有效互换利率”。
(p)“独立审计师”是指根据规则23(b)(2)集体法律顾问选择的独立第三方审计师,以开展下文第48、52-53、97和101-102段所述的活动。
(q)“独立审计员费用”是指法院判给独立审计员进行下文第48、52-53、97和101-102段所述活动的任何费用。
(r)“万事达品牌卡”是指带有或使用万事达、Maestro、Cirrus或任何其他由万事达被告拥有或许可的品牌名称或标记的任何信用卡或借记卡,或以任何该等品牌或标记发行的任何信用卡或借记卡。
(s)“万事达被告”或“万事达”是指万事达国际公司和万事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及它们各自的子公司、继承人、购买者和受让人(包括其各自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股票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收购人)。
(t)“商人教育费用”是指法院根据下文第56-60段和第105-109段的规定,为规则23(b)(2)类成员的教育而裁定的任何费用。
(u)“商户费”是指商户在办理信用卡或借记卡交易结算时收到的资金,或以其他方式向商户收取或支付的资金,从交易面额中减少的任何金额,或任何交换费、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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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评估,或收单机构、发行人或处理商费用,包括Visa的固定收单机构网络费用。
(五)“通知成本”是指法院因提供本替代通知而裁定的任何费用,并将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修订为规则23(b)(2)类。
(w)“通知计划”是指提供通知的计划巴里的诉讼和本《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取代并修订规则23(b)(2)类成员,该协议载于本协议附录C。
(x)“异议者”是指任何具有提出异议的法律地位的个人或实体,并以下文第133段规定的方式及时和适当地就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项集体和解协议提交法律上可识别的异议。
(y)“段落”或“段落”是指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一个或多个段落。
(z)“高级消费者信用卡”是指在美国作为以下产品类型之一发行的信用卡:Signature、Signature Preferred或Infinite(适用于Visa品牌信用卡),或World、World High Value、World Legend或World Elite(适用于万事达品牌信用卡),或在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结算协议期限内发行的任何类似Visa信用卡或万事达信用卡。
(AA)“规则”是指与任何签证品牌卡或任何万事达品牌卡有关的任何规则、细则、政策、标准、准则、操作规定、实践、程序、活动或行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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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第23(b)(2)条规则集体律师”是指Hilliard & Shadowen LLP、Grant & Eisenhofer P.A.、Freed Kanner London & Millen LLC和Nussbaum Law Group,P.C.,它们在2021年9月27日提交的本诉讼的法院备忘录和命令中被任命为第23(b)(2)条规则的共同牵头集体律师。
(CC)“第23(b)(2)条集体原告”是指Boss Dental Care;Runcentral,LLC;CMP Consulting Serv.,Inc.;Generic Depot 3,Inc.(作为Prescription Depot开展业务);以及PureOne,LLC(作为Salon Pure开展业务)。
(dd)“第23(b)(2)条规则集体结算托管账户”是指根据下文第4款规定的本协议附录B中的托管协议设立的银行账户。
(ee)“第23(b)(2)条集体托管代理人”是指亨廷顿国家银行,该银行应维持、管理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结算协议和附录B中规定的第23(b)(2)条集体结算托管账户并从该账户付款,该账户应与第23(b)(2)条规则无关且独立于财政部条例§ 1.468B-1(d)和§ 1.468B-3(c)(2)(a)所指的集体原告和被告。
(ff)“规则23(b)(2)类”是指经法院2024年6月25日命令(ECF第9333号)修改的2021年9月27日法院命令(ECF第8647号)证明的类别,该类别由在2020年12月18日至初步和解批准日期期间的任何时间在美国接受Visa品牌卡和/或Mastercard品牌卡的所有个人、企业和其他实体组成,不得排除在外。
(gg)“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及排期令”指法院的命令,规定向第23(b)(2)条集体发出通知,并列出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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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的批准听证会,下文第126段对此进行了描述,其形式基本上与本协议附录E中所载的形式相同。
(hh)“第23(b)(2)条集体和解令及最终判决”指法院批准本取代及修订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命令及最终判决驳回巴里的带有偏见,下文第127段对此进行了描述,其形式基本上与本协议附录F中所包含的形式相同。
(二)“第23(b)(2)条规则类别释放方”是指下文第115段所述的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
(jj)“第23(b)(2)条规则类别解除当事人”是指下文第114段所述的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
(kk)“第23(b)(2)条集体通告”指有关巴里的诉讼和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将提供给规则23(b)(2)类成员,这些成员基本上采用本协议附录D所载的形式。
(ll)“和解批准日期”指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的营业日:(i)本取代及经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的通知已按下文第129-132段的规定提供给规则23(b)(2)类的成员,并由法院下令;(ii)法院已输入规则23(b)(2)类和解令和最终判决,但未根据所附附录F所载表格作出重大修改,包括未修改规则23(b)(2)类的定义(不允许排除在外),及包括不经任何修改而根据规则23(b)(2)Class提供的释放及不起诉的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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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和解最后日期”指以下所有条件均已满足后的营业日:(i)和解批准日期的所有条件均已满足;(ii)法院已输入规则23(b)(2)类和解令和最终判决,而无需根据所附附录F所载表格进行重大修改,包括未修改规则23(b)(2)类的定义(不允许排除在外),及包括不经任何修改规则23(b)(2)类所规定的释放和不起诉的盟约;(iii)如对法院规则23(b)(2)类和解令和最终判决提出上诉,则在没有重大修改的情况下予以确认,包括不经修改规则23(b)(2)类的定义(不允许排除在外),及包括不经修改规则23(b)(2)Class所规定的释放及不起诉的盟约;及(iv)规则23(b)(2)Class Settlement Order及最终判决不再受重审、上诉、申请调卷或其他方式的进一步法庭审查。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如在该时间内没有提交任何通知、动议或其他文件,寻求任何重新审理、复议、撤销、复核、上诉,或任何其他有关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或本取代并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的诉讼,或(y)如有任何该等通知、动议或文件被提交,则视为不再受法院进一步复核,则自任何该等通知、动议或文件所引致的所有上诉及/或其他程序在不修改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令及最终判决或本取代及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情况下,并以不容许进一步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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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则23(b)(2)类和解令和最终判决或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的诉讼、质疑、修改或复审。
(nn)“标准消费者信用卡”指在美国作为以下产品类型之一发行的信用卡:传统或传统奖励(针对Visa品牌信用卡),或核心或增强价值(针对Mastercard品牌信用卡),或在本取代及修订规则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期限内发行的任何类似Visa信用卡或万事达信用卡。
(oo)“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是指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的这份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集体原告和被告的集体和解协议,包括其所有附录。
(pp)“美国”或“美国”是指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各联邦的所有州、领土和属地,以及上述任何政治分区。
(qq)“Visa品牌卡”是指带有或使用Visa、Plus、Interlink或Visa被告拥有或许可使用的任何其他品牌名称或标记,或以任何此类品牌或标记发行的任何信用卡或借记卡。
(rr)“Visa被告”或“Visa”是指Visa Inc.,包括Visa U.S.A. Inc.和Visa International(又称Visa International Service Association),以及它们各自的子公司、继承人、购买者和受让人(包括其各自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股票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收购人)。
生效日期
2.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营业日(“生效日期”)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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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已获各Visa被告的董事会批准,并在有关部分获Visa U.S.A. Inc.有权就该协议进行投票的成员的必要投票批准;
(b)本取代及修订后的规则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已获得万事达被告的批准,并在相关部分获得银行被告根据他们之间的协议批准;
(c)规则23(b)(2)集体原告、规则23(b)(2)集体法律顾问、Visa被告、以及万事达被告已签署本取代并修订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
(d)规则23(b)(2)集体原告、规则23(b)(2)集体律师、Visa被告、以及万事达被告已建立规则23(b)(2)集体和解托管账户;和
(e)法院已输入规则23(b)(2)集体和解通知和排期令,而无需根据所附附录E的形式进行重大修改。
规则23(b)(2)类
3.规则23(b)(2)集体原告和被告规定并同意,在诉状第49段中巴里的,集体诉讼的定义修订为与规则23(b)(2)集体诉讼相同,而规则23(b)(2)集体诉讼原告将寻求法院发出命令,批准本取代及修订规则23(b)(2)集体诉讼和解协议,从而修订投诉。
规则23(b)(2)类别结算托管账户
4.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执行后七个营业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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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规则23(b)(2)集体法律顾问、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应根据本协议附录B中规定的托管协议条款建立规则23(b)(2)集体结算托管账户。规则23(b)(2)类结算托管账户中的资金应完全按照本协议附录B的规定进行投资。规则23(b)(2)集体原告和被告同意,规则23(b)(2)集体结算托管账户旨在并应被视为财政部条例§ 1.468B-1和任何类似的当地、州和/或外国法规、法律、法规或规则所指的合格结算基金。从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结算托管账户进行支付,无需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签名或批准。
(b)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和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托管代理人应为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提供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结算托管账户的电汇支付信息、ACH支付信息、纳税人识别号和W-9表格。规则23(b)(2)之后,集体法律顾问还将迅速提供Visa被告、万事达被告或银行被告的律师为促进电汇或ACH转账至规则23(b)(2)的集体结算托管账户而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额外信息。
5.规则23(b)(2)集体律师和规则23(b)(2)集体原告特此将任何通知费用、律师费和开支、独立审计员开支和商人教育开支的所有权利转让给规则23(b)(2)集体结算托管账户。
6.在任何情况下,任何被告或任何其他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方均不得因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结算托管账户中的任何资金的管理、维护、保全、投资、使用、分配、调整、分配、支付或处置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义务、责任或法律责任。也不得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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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或任何其他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方均有权获得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结算托管账户中的资金产生的任何利息或投资回报,但下文第138(a)段规定的情况除外。
7.未经法院事先批准,不得从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结算托管账户付款,或对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结算托管账户进行任何其他使用。与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款项有关的所有税款、支付此类税款的行政费用,以及建立、维持或管理第23(b)(2)条规则的任何其他费用,应由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人从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结算托管账户中支付,但须经法院批准。
向规则23(b)(2)类结算托管账户的付款
8.在法院输入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排期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对于5,300,000美元的通知费用和相关费用:(a)Visa被告应通过电汇方式从根据Visa被告追溯责任计划设立的诉讼托管账户中向第23(b)条集体和解托管账户支付5,300,000美元的三分之二(即3,533,333美元);以及(b)万事达被告和下文第115(c)-(q)段中确定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托管账户以电汇方式支付5,300,000美元的三分之一(即,1,766,667美元)根据他们之间关于各自股份的协议。任何被告都不应负责支付任何额外的通知费用,即使这些费用超过5,300,000美元。如果根据本取代和修订规则第23(b)(2)条进行的通知活动未用尽分配给这些活动的5,300,000美元,则在本取代和修订规则中规定的释放和不起诉盟约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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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b)(2)集体和解协议,规则23(b)(2)集体律师将提出动议,要求法院发布命令,授权cy pres剩余资金的分配。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任何资金归还给被告或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类别释放方。
9.在和解批准日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于21,000,000美元的商人教育费用:(a)Visa被告应通过电汇方式从根据Visa被告追溯责任计划设立的诉讼托管账户中向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托管账户支付21,000,000美元的三分之二(即14,000,000美元);以及(b)万事达被告和下文第115(c)-(q)段中确定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解约方应通过电汇方式向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托管账户支付根据他们之间就各自股份达成的协议,金额为21,000,000美元(即7,000,000美元)的三分之一。任何被告都不应负责支付任何额外的商人教育费用,即使超过21,000,000美元。如果根据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开展的商人教育活动未用尽分配给这些活动的21,000,000美元,则在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中规定的释放和不起诉契约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规则23(b)(2)集体律师将提出动议,要求法院发布命令,授权cy pres剩余资金的分配。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任何资金归还给被告或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类别释放方。
10.在和解批准日期后20个工作日内,对于4,500,000美元的独立审计师费用:(a)签证被告应通过电汇方式从根据签证被告追溯责任计划设立的诉讼托管账户中支付4,500,000美元的三分之二(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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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美元);(b)万事达被告和下文第115(c)-(q)段中确定的第23条(b)款(2)款类别解除当事人应根据他们之间关于各自股份的协议,通过电汇方式向第23条(b)款(2)款类别结算托管账户支付三分之一的4,500,000美元(即1,500,000美元)。任何被告都不应负责支付任何额外的独立审计员费用,即使这些费用超过4,500,000美元。如果根据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开展的独立审计员活动未用尽分配给这些活动的4,500,000美元,则在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中规定的释放和不起诉契约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规则23(b)(2)集体律师将提出动议,要求法院发布命令,授权cy pres剩余资金的分配。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任何资金归还给被告或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类别释放方。
11.在地区法院批准律师费用和开支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律师费用和开支最高不超过206,000,000美元:(a)Visa被告应通过电汇方式从根据Visa被告追溯责任计划设立的诉讼托管账户支付至规则23(b)(2)类和解托管账户的批准金额的三分之二,最高不超过206,000,000美元(即最高不超过137,333,333美元),(b)万事达被告和下文第115(c)-(q)段中确定的第23(b)(2)条规则类别解除当事人应根据他们之间关于各自股份的协议,通过电汇方式向第23(b)(2)条规则类别结算托管账户支付最多206,000,000美元(即最多68,666,667美元)的批准金额的三分之一。经地区法院批准并遵守下文第138(a)段,第23(b)(2)条规则集体律师有权获得为支付律师费和开支而存入的资金的利息和投资回报。任何被告不得对第23(b)(2)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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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律师或根据规则23(b)(2)的集体原告支付任何额外的律师费和开支,即使超过206,000,000美元。
12.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第23(b)(2)条规则集体律师向法院申请准许将上文第8或10段所述资金中的任何超额费用款项用于上述任何一段所述活动。
13.上述第8-11段所述的付款应用尽并完全满足被告和任何其他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当事人在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下的任何和所有付款义务,并应完全消除向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和解托管账户或向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和解托管账户或向其各自的任何律师、专家、顾问、代理人或代表支付任何通知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用、管理费用、税款、和解金额或任何种类的款项的任何进一步义务、责任或义务,所有人应仅依靠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结算托管账户来解决和满足此类索赔。
14.向规则23(b)(2)类和解托管账户付款的被告将按要求的形式和范围签发表格1099-MISC文件。规则23(b)(2)集体原告保留在上述第8-11段所述付款未及时支付的情况下向法院寻求适当救济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包括立即付款、利息和罚款在内的救济。
向第23(b)(2)条类别成员提供的代价
15.规则23(b)(2)类的成员不应收到任何金钱付款,但应收到下述对价。该考虑应在下文所列的相应日期开始,并在所列的释放和不起诉盟约的期限内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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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下文另有规定外,在本取代及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中。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的任何规定,不得对下文未明文述及的任何第23(b)(2)条类别解除方的任何行为施加任何限制。
签证被告提供的代价
16.所有Visa规则、细则、操作条例、做法、政策或程序影响其在下文第18-55段中的义务,均应根据Visa现有的与合规相关的规则和标准执行。
17.不迟于和解批准日期后六十天,在为实施下文第18-55段所需的《签证被告规则》的任何修改生效之前,签证被告应(a)在Visa网站上发布说明这些修改的书面通知,(b)向美国境内的所有签证签发人和收单机构提供书面通知,以及(c)指示美国境内的Visa收单机构向与其有收单关系的所有商户提供该书面通知。1签证被告同意向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律师提供机会,就该书面通知的语言提出评论。
签证“不打折”或“不歧视”规则
18.Visa被告应继续维持其修订后的“不打折”和“不歧视”规则,与法院于2011年7月20日在美国诉美国运通公司等。,No.10-CV-04496(E.D.N.Y.),其文本作为附录G附上(并附有下文第19段所述的标记修改),并应保持技术足以
1Visa收单机构向商户发出的此类通知可与万事达在第66段中要求的通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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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能够与其收单机构一起识别卡的产品类型(例如,Visa Signature Preferred、Infinite或Business)和类别(例如,Visa品牌的商业信贷卡、高级消费信用卡、标准消费信用卡)。
19.在结算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Visa被告应修改其“不打折”和“不歧视”规则,以明确允许在发行人层面进行折扣——即提供因发行Visa品牌信用卡或Visa品牌借记卡的金融机构而异的折扣——与附录G中显示的对最终判决第四节的修改一致。为免生疑问,本修订规则允许商户转向(除其他情况外)附录H中描述的所有情况;Visa不会对其任何规则做出相反的解释。
20.第18-19款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Visa被告维持或颁布针对非事实品牌诋毁的规则,具体包括Visa Core规则1.3.3。
签证“尊重所有卡”要求
21.Visa被告将继续允许美国的商户接受或拒绝接受所有“Visa POS借记设备”,这是根据Visa在re Visa Check/MasterMoney反垄断诉讼中的和解协议,第96-CV-05238号(E.D.N.Y.)中的定义,并受其中规定的要求的约束。
22.在和解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Visa被告应修改其“荣誉所有卡”规则,以允许美国的商家接受或拒绝接受(i)所有Visa品牌的借记卡,(ii)所有Visa品牌的商业信贷卡,(iii)所有Visa品牌的标准消费者信用卡,和/或(iv)所有Visa品牌的高级消费者信用卡,但须遵守下文第25段中的披露和报告要求。
24


23.本取代和修订后的第23(b)(2)条规则和解协议(包括第21和22段)的任何内容均不妨碍Visa被告维持和执行“荣耀所有卡”规则,该规则要求选择接受任何Visa品牌卡产品类别(即POS借记卡、借记卡、标准消费信用卡、高级消费信用卡、商业信贷卡)的商户接受该产品类别内的所有此类卡(例如,Visa品牌的商业信贷卡、高级消费信用卡、标准消费信用卡),无论发行金融机构或产品类型(例如,Visa Signature Preferred、Infinite或Business)。
24.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Visa被告与商户订立合约,不拒绝接受Visa品牌卡或Visa品牌卡的任何产品类别,只要该协议(i)是固定期限的,(ii)不受常青条款的约束,(iii)是与根据第44款的规定组织的商户单独协商,以及(iv)有独立考虑的支持。
25.选择性接受披露要求。如第22段所述,拒绝接受任何Visa品牌卡产品类别的商家,须遵守以下通知、披露和报告要求。
(a)商家必须提前不少于三十天向商家的收单机构提供书面通知,告知商家打算拒绝接受某些Visa品牌卡,该通知应指明:(i)商家将拒绝接受的产品类别或类别;(ii)商家可能用来便利不接受的任何付款促进人、处理人或第三方代理。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签证被告要求
25


收单机构在收单机构收到商户信息后,向Visa被告提供上述信息。
(b)商家必须在与客户互动或销售时,以不贬低品牌、网络或被拒绝的支付卡产品类别的方式,向其客户明确披露其接受做法。通过说明和不受限制的方式,贬损不包括商家在文字或实质上准确声明商家倾向于或要求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付款,该信用卡或借记卡对商家的接受成本低于持卡人为支付而出示的支付卡。商家在互动或销售时的验收做法信息,不得说明或暗示不验收决定是由网络而非商家做出的。
(c)为便利Visa与可能采取选择性接受的商户进行接触和谈判的能力,Visa应修订其收单机构规则,要求收单机构每半年或在Visa规定的其他合理时间间隔向Visa报告其商户的不接受做法(不接受所有Visa品牌信用卡和借记卡除外),这些报告可能包括但不限于:(i)商户拒绝接受的产品类别或类别;(ii)该商户为便利不接受而使用的任何支付促进人、处理人或第三方代理。报告应采用Visa提供给收单机构的标准格式。为免生疑问,本款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Visa要求收单机构提供其他信息,以确认不接受做法符合Visa的《规则》。
26.视觉产品识别。在和解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Visa被告应采用或维持要求,即在美国的发行人应在新发行的商业信贷卡和高级消费信贷上放置视觉标识符
26


卡,以及作为产品标识或作为产品名称的一部分:(i)“业务”、“公司”或“商业”等字样,以表示商业信贷卡;(ii)“无限”或“签名”等字样,以表示高级消费信用卡。此外:
(a)类别标识符必须在卡片的两侧以明确和显眼的字母(单独出现或在产品名称中的其他单词之前或之后出现);和
(b)Visa被告将要求发行人遵守与结算批准日期后90天或更长时间签发的所有Visa信用卡有关的类别识别要求。
为免生疑问,以适用的Visa产品品牌标准中规定的方式(截至2025年11月10日)出现在Visa品牌的商业信贷卡或Visa品牌的高级消费信用卡上的一个允许的类别识别符将满足本款“清晰、醒目”的要求。
27.Visa有权在向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律师提供至少90天的提前通知后,使用替代视觉产品标识符或用于卡产品类别产品识别的替代方案(只要不合理地预计会导致持卡人或商户混淆)。在该期限的前30天内,规则23(b)(2)类律师同意善意考虑此类替代产品标识符或方案,必要时与Visa会面并协商,并善意考虑使用此类替代视觉标识符或方案。如果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在30天期限内提出异议,则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和Visa同意,Visa可以将争议提交给相互接受的调解人,以确定替代产品标识符或方案是否足以从视觉上识别有争议的产品类别。如果调解人确定替代产品标识符或方案不充分,Visa可以向法院提出动议,以努力证明替代产品标识符或方案为何足以目视识别
27


有争议的产品类别。如果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律师在30天期限结束时没有及时反对替代标识或方案,Visa可以在Visa商业新闻出版物或其他同等方法中向商家和其他相关利益相关者宣布新的视觉标识或方案,并在发布此类公告60天后开始使用替代视觉标识。Visa和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同样同意,在例外的商业信贷卡或高级消费者信用卡上的购买量不超过Visa美国总信贷量的1%的情况下,善意地讨论这些视觉产品识别要求的其他有限、合理的例外情况。尽管有上述规定,Visa也有权对现有的视觉标识符进行细微调整,只要标识符保持清晰和显眼。
28.电子产品标识。在结算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Visa被告应免费向商家或收单机构提供足够的技术,使商家能够与其收单机构合作,以便能够在销售点和交易授权之前识别支付卡的产品类别和类型,以便商家可以使用支付卡产品类别告知该商家的接受决定。
29.签证被告应根据需要修改任何其他规则,以确保上述第22段中规定的变更也适用于位于所有美国领土和属地以及波多黎各联邦的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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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Visa被告不得仅基于该特定商户拒绝接受Visa规则下的任何特定信用卡产品类别而创建专门针对或惩罚特定商户的默认交换率结构,或具有专门针对或惩罚相对于类似情况商户具有更高默认交换率的特定商户的效果。这一规定并非旨在禁止Visa被告建立默认交换率结构,但须遵守下文第51段中张贴的交换率上限,这种结构通常适用于类似情况的商家,当所有产品类别都被接受时,此类商家有资格获得较低的默认交换率(“差异费率结构”)。如果任何商户不以不符合Visa规则的方式接受任何特定的信用卡产品类别,这一规定并不禁止Visa被告从事标准合规行动。
(a)举个例子,Merchant X和Merchant Y是类似位置的商家。如果Merchant X选择不接受Visa 商业信贷卡交易而Merchant Y接受,则Visa被告不能基于Merchant X有选择地接受Visa产品类别,创建专门针对具有更高信用交换率的Merchant X的默认交换结构或条款。然而,根据下文第51段所述的已公布的交换率上限,Visa被告可以为Merchant X和Merchant Y经营所在细分市场的所有商家创建一个默认的交换率结构,提供更高的违约率(商家选择不接受),并根据商家接受所有Visa信用卡产品类别的资格提供更低的违约率。在这种情况下,Merchant X和Merchant Y可以选择不接受所有Visa信用卡产品类别,并被评定为较高的交换率(以第51段中描述的已发布的交换率上限为准),或者接受所有Visa信用卡产品类别并受到较低的交换率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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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但在下文第51段所述的已公布的交换费率上限到期至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所载的解除及不起诉契约到期期间,Visa不得在未提前90天通知第23(b)(2)条集体律师的情况下宣布或实施差别费率结构。
签证“全网点”规则与不受理试点
31.Visa被告将继续允许商家拒绝接受根据Visa和解协议定义的所有“Visa POS借记设备”In re Visa Check/MasterMoney反垄断诉讼,编号96-CV-05238(E.D.N.Y.)。Visa被告还将允许商家在美国以相同商号或旗帜经营的所有网点拒绝接受(i)所有Visa品牌的借记卡,(ii)所有Visa品牌的商业信贷卡,(iii)所有Visa品牌的标准消费者信用卡,和/或(iv)所有Visa品牌的高级消费者信用卡,即使该商家对在美国境内外以不同商号或旗帜经营的网点做出了不同的接受决定。Visa被告将不会在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中规定的释放和不起诉契约期限内颁布或实施任何与本款条款不一致的规则。此处的任何规定均不妨碍Visa被告保留或颁布任何规则,要求商家在以特定商品名称或旗帜在美国经营的任何商家网点接受某一产品类别的Visa品牌卡(即“Visa POS借记器”、Visa品牌借记卡、Visa品牌的商业信贷卡、Visa品牌的标准消费者信用卡或Visa品牌的高级消费者信用卡)的范围内,在以该商品名称或旗帜经营的所有网点接受该产品类别内的所有此类卡。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禁止Visa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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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a)使用基于数量的定价和定价激励,或(b)与个人商户、支付调解人、第三方代理、处理商或根据第44段规定组织的商户签订合同,包括为更优惠的定价,基于其在美国所有网点的接受程度;但前提是(i)协议期限固定,(ii)不受常青条款的约束,(iii)是单独谈判达成的,(iv)有独立考虑支持;并进一步规定,Visa被告不得要求所有网点接受与向美国所有商户普遍提供的基于数量的奖励计划有关的商户接受。
32.在结算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Visa被告应修改其规则,特别是Visa Core规则1.5.4.11(Visa的统一服务–商家要求),以明确商家可以从事上文第22段规定的接受做法。Visa被告还应修改这些规则,以允许商家拒绝接受根据Visa和解协议定义的所有“Visa POS借记设备”。In re Visa Check/MasterMoney反垄断诉讼,No. 96-CV-05238(E.D.N.Y.),所有Visa品牌的借记卡、所有Visa品牌的商业信贷卡、所有Visa品牌的标准消费者信用卡和/或所有Visa品牌的高级消费者信用卡,在部分但不是所有在美国以相同商号或旗帜经营的网点试点,但须遵守以下规定:
(a)不受理试点仅限于同一商号或旗帜内的网点;
(b)商家每12个月从事任何此类试点的时间不超过180天,不超过(i)同一商品名称或旗帜内商家网点的20%,或(ii)在至少五个州经营的商家,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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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在不超过两个州的同一商号或旗帜内的网点,在这两个州的网点占商家网点的比例不超过50%;以及
(c)商户向Visa和商户的收单机构提供不少于30天的商户拟参与试点的提前书面通知,该通知应指明将发生不接受的网点。或者,商家可以提供一个试点推出时间表,确定试点计划的当前计划。
33.在结算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Visa被告应修改其规则,以明确商家无需在其所有网点采用相同类型的允许转向(即以本规则另有允许的方式进行转向,如本文所修改)。
签证“荣耀所有钱包”要求
34.在和解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Visa被告应进一步修改其“荣誉所有卡”规则,允许在美国的商家在实体店接受部分数字钱包但拒绝其他,但须遵守以下规定:
(a)任何此类不接受必须是数字钱包本身(即,无论该数字钱包中的支付卡品牌如何);和
(b)商家向Visa提供不少于30天的提前书面通知,告知商家打算拒绝接受某些数字钱包,并确定拒绝接受的数字钱包。
35.Visa被告同意维护网络系统编码和技术升级,商家可以使用这些技术与其收单机构合作实施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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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在和解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Visa被告应修改其“荣誉所有卡”规则,以确认美国的商家可能会启用某些数字钱包进行在线交易,但不会启用其他数字钱包;但前提是,任何此类不接受必须是数字钱包本身(即,无论该数字钱包内的支付卡品牌如何)。
37.为免生疑问,如果商家决定接受(i)特定数字钱包和(ii)特定产品类别的所有Visa品牌卡,那么商家必须接受该数字钱包中提供的所有此类该类别的Visa品牌卡。
38.Visa被告有关许可转向(即以本规则另有许可的方式进行转向,经此处修改)的规则将适用于数字钱包中提供的Visa品牌卡。
签证“附加费”规则
39.在结算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Visa被告应修改其“附加费”规则,允许美国的商户在第40和41段所述的“品牌级别”或“产品级别”中的任一(但不是两者)对Visa品牌信用卡交易收取附加费,但须遵守第42段的披露和报告要求。为免生疑问,商家可仅对特定产品类别或类型的Visa品牌信用卡收取附加费,但商家不得通过声称在品牌级别和产品级别对该交易收取一次附加费的方式,对同一交易收取超过3%的附加费(见第41段)。
40.允许的品牌等级附加费。
(a)允许未在产品层面收取附加费的商户在所有Visa信用卡交易中添加相同的附加费,无论发卡机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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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或类型,在考虑了商家在销售点就Visa信用卡交易提供的任何折扣或回扣后;但前提是,每次Visa信用卡交易的附加费不得超过3%或商家的Visa信用卡受理成本中的较低者。
(b)就本款而言:
(一)“在考虑了商家在销售点提供的任何折扣或回扣后”是指,Visa信用卡的附加费金额是包括在销售点应用于该卡但未平等应用于所有Visa信用卡交易的任何折扣或回扣的金额。
(二)“Visa信用卡受理成本”是平均有效交换率加上网络对收单机构或商户征收的所有费用的平均值,以交易金额的百分比表示,适用于前一个月或十二个月在商户处进行的Visa信用卡交易,由商户选择。如果商家无法确定其Visa信用卡的受理成本,那么就本款而言,商家可以认为其Visa信用卡的受理成本为3%。
(三)“Visa信用卡交易”是指出示Visa信用卡进行支付,交易受Visa规则约束的交易。
41.允许的产品等级附加费。
(a)允许在品牌层面不收取附加费的商户,在计入商户在销售点提供的任何折扣或返利后,对同一产品类型的所有Visa信用卡交易(例如,Visa Traditional、Visa Traditional Rewards、Visa Signature、Visa Signature Preferred、Visa Infinite、Visa Business信用卡)添加相同的附加费,而不论发卡机构为何;但前提是每笔交易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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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信用卡交易不得超过该产品的3%或商户的Visa信用卡受理费用中的较小者。
(b)就本款而言:
(一)“计入销售点商家提供的任何折扣或返利后”是指同一产品类型的Visa信用卡的附加费金额,包括在销售点适用于该产品但不平等适用于同一产品类型的所有Visa信用卡交易的任何折扣或返利金额。
(二)“Visa信用卡产品受理成本”是指平均有效交换率加上网络对收单机构或商户征收的所有费用的平均值,以交易金额的百分比表示,适用于商户选择的前一个月或十二个月在商户处进行的产品类型的Visa信用卡交易。如果商家无法确定其Visa信用卡产品的受理成本,包括由于商家无法识别特定的Visa品牌卡产品和适用的交换费率,在授权在销售点进行交易之前,使用客户信用卡的一次刷卡/蘸卡/轻按即可获得的电子数据,则商家可以根据本款的目的将其Visa信用卡产品的受理成本视为3%。
(三)“Visa信用卡交易”是指出示Visa信用卡进行支付,交易受Visa规则约束的交易。
42.商家附加费通知、披露、报备要求。适用品牌等级或产品等级附加费的商家,须遵守以下通知、披露、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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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商户必须提前不少于30日向商户收单机构提供商户拟征收附加费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应指明:(i)商户名称和地址,(ii)商户是否打算在品牌层面或产品层面征收附加费,(iii)品牌层面的附加费,商户拟申请的附加费金额,(iv)产品层面的附加费,商户拟征收的每个Visa品牌信用产品类型以及商户拟对该产品类型征收的附加费金额,及(v)任何付款促进人、处理人或商户可能使用的第三方代理,以促进征收附加费。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Visa被告要求收单机构在收单机构收到商家的信息后向Visa被告提供上述信息。
(b)商户必须在与客户互动或销售时,以不贬低品牌、网络、发卡银行或正在使用的支付卡产品的方式,向其客户明确披露其附加费做法。通过说明和不受限制的方式,贬损不包括商家在文字或内容上的准确声明,即商家倾向于或要求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付款,该信用卡或借记卡对商家的接受成本低于持卡人为付款而出示的支付卡。商家在互动或销售时的附加费做法信息必须包括(a)商家评估附加费的信用卡;(b)商家征收的任何附加费的金额;(c)商家正在征收附加费的声明。商家还必须在商家提供给客户的交易单据上,明确披露附加费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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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为便利Visa与可能采用附加费的商家进行接触和谈判的能力,Visa应修订其关于收单机构的规则,要求收单机构每两年或在Visa规定的其他合理时间间隔向Visa报告其商家的附加费做法,这些报告可能包括但不限于:(i)商家是否按品牌级别或产品级别收取附加费,(ii)对于品牌级别附加费,商家申请的附加费金额,(iii)产品级别附加费,商家收取附加费的每一种Visa品牌信贷产品类型以及商家对该产品类型申请的附加费金额,以及(iv)商家为便利征收附加费而使用的任何支付促进者、处理者或第三方代理。报告应采用Visa提供给收单机构的标准格式。为免生疑问,本款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Visa要求收单机构提供其他信息,以确认附加费符合Visa的《规则》。
(d)为免生疑问,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结算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商户采用双重定价程序,在该程序中,商户向客户披露使用Visa信用卡进行的交易的总价和使用现金或其他支付手段进行的交易的单独总价。
(e)为免生疑问,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结算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阻止商户对属于同一产品类别(VISA-Branded Premium Consumer Credit Card)的多个产品类型(例如Visa Signature、Visa Infinite)收取附加费,或对不同产品类型收取不同金额的附加费。
43.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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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免生疑问,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包括第39至41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妨碍Visa被告维持其禁止在发行人层面收取附加费的规定,即,在考虑了商家在销售点提供的任何折扣或回扣后,根据发行金融机构,对特定产品类型或类别的所有Visa信用卡或所有Visa信用卡增加不相同的附加费。
(b)为免生疑问,美国的商户可同时对Visa品牌信用卡交易和Mastercard品牌信用卡交易收取附加费;可对Visa品牌信用卡交易收取附加费,但不对Mastercard品牌信用卡交易收取附加费,反之亦然,在上述定义的品牌级别或产品级别;并可对Visa品牌信用卡交易按上述定义的品牌级别收取附加费,对Mastercard品牌信用卡交易按上述定义的产品级别收取附加费,反之亦然。
(c)为免生疑问,商户可根据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结算协议的条款向Visa信用卡收取附加费,无论该商户是否接受或附加费任何其他支付卡,包括但不限于万事达、美国运通或Discover卡。
(d)为免生疑问,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Visa被告与商户订立合约,不向Visa品牌信用卡或任何产品类型或类别的Visa品牌信用卡收取附加费,只要该协议(i)是固定期限的,(ii)不受常青条款的约束,(iii)是与根据第44款的规定组织的商户单独协商,以及(iv)有独立考虑支持;但前提是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的任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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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和解协议应影响Visa被告限制或拒绝支付聚合商或带有对Visa附加或歧视的专有接受标记的支付服务提供商接受Visa品牌卡的任何权利;此外,前提是紧随其后的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影响下文第44-47段所述的由谁组成或赞助的适当组建的商家购买集团的权利。
(e)签证被告应根据需要修改任何其他规则,以确保上述本款规定的变更也适用于位于美国所有领土和属地以及波多黎各联邦的商户。
(f)Visa被告不得创建专门针对或处罚特定商户的默认交换率结构,或仅基于此类特定商户根据Visa规则合规收取附加费而具有专门针对或处罚相对于类似情况商户具有更高默认交换率的特定商户的效果。这一规定并不是要禁止Visa被告建立差异费率结构,即默认的交换费率结构,但须遵守下文第51段中张贴的交换费率上限,一般适用于类似情况的商户,在不评估持卡人费用的情况下,此类商户有资格获得较低的默认交换费率(例如,不收取附加费或便利费)。这类现有计划的例子有公用事业计划和小商人计划。该条款并不禁止Visa被告在任何商家以不符合Visa规则的方式进行附加费的情况下从事标准合规行动。
(一)举个例子,Merchant X和Merchant Y是类似位置的商家。如果Merchant X选择对Visa信用卡交易收取附加费而Merchant Y不这样做,则Visa被告无法创建专门针对信用更高的Merchant X的默认交换结构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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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乘费率以商户X为基础进行附加费。然而,根据下文第51段所述的已公布的交换率上限,Visa被告可以为Merchant X和Merchant Y经营所在细分市场的所有商家创建一个默认交换率结构,提供更高的违约率(商家选择附加费)和更低的违约率,基于商家不收取附加费的资格。在这种情况下,Merchant X和Merchant Y可以选择收取附加费并被评估较高的交换率(受制于下文第51段中所述的已发布的交换率上限),也可以不收取附加费并受制于较低的交换率。
(二)但在下文第51段所述的已公布的交换费率上限到期至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所载的解除及不起诉契约到期期间,Visa不得在未提前90天通知第23(b)(2)条集体律师的情况下宣布或实施差别费率结构。
求购团
44.在和解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签证被告应在必要范围内修改其规则,以取消其中包含的对商家组织商家购买群体的权利的任何限制,这些限制符合FTC和DOJ于2000年4月发布的“竞争对手之间合作的反垄断指南”的要求,以及该指南的任何后续版本;FTC或DOJ的任何其他竞争指南和政策声明;以及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标准。本款所称“商户买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户,符合Visa被告在其规则下的“商户”要求,接受Visa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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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根据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在美国任何州组成一个集团并作为非营利公司合并,目的是与签证被告进行谈判,并符合FTC和DOJ于2000年4月发布的“竞争对手之间合作的反垄断指南”的要求,以及该指南的任何后续版本;FTC或DOJ的任何其他竞争指南和政策声明;以及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标准。商购团的目的应是代表其成员商户与Visa被告就商购团以书面形式向Visa被告提交的有关交换费率和费率类别的任何建议进行谈判;商户规则;商户费用;网络做法和程序;以及Visa被告运营中影响商户的任何其他方面。
45.Visa被告应善意行使其酌处权和商业判断:(i)考虑每个商家购买团购提案;(ii)确定该提案是否为商家、消费者、网络和所有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商业上合理的利益;如果是,(iii)进行合理的,善意与商家购买集团就提案进行谈判。
46.如果发生与第44-45款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将受制于主持本诉讼的法院的管辖权,并应由该争议解决,作为法院对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和规则23(b)(2)类的持续管辖权的一部分。
47.发生此类争议的,提出争议的一方仅限于寻求宣告性救济,不得寻求其他形式的救济。可用的宣告性救济应限于决定是否:(i)推定的购买群体是一个适当组织的,善意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标准的购买团;(ii)Visa被告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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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确定提案是否为商家、消费者、网络和所有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商业上合理的利益时的酌处权和善意的商业判断;以及(iii)Visa被告与商家购买集团进行了善意的谈判。各方,包括规则23(b)(2)类的所有成员,放弃对法院的任何此类裁定提出上诉的所有权利。败诉方在法院解决纠纷后,如法院认定情节需要作出这样的裁决,败诉方可承担胜诉方的全部律师费和开支。
适用国内信贷交易的Visa违约互换
48.平均有效利率限制。
(a)不早于结算批准日期后四个月开始,时间与签证被告规则和交换率更新的典型周期——即4月和10月发布的签证业务增强发布——重合,签证被告将在签证品牌信用卡和万事达卡品牌信用卡的适用国内信贷交易上对适用国内信贷交易实施比适用国内信贷交易的合并全系统交易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至少低十个基点的全系统交易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平均有效利率限额”)。
(b)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开始后将持续五年。
(c)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在任何时候限制或以其他方式限制签证被告的以下能力:
(一)对适用境内信贷交易实行低于平均有效利率限额的全系统总量加权平均有效互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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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任何商户或任何商户购买集团以任何费率水平协商自定义信用卡交换费率协议;除独家承兑交易外,根据自定费率协议进行的交易(包括下文第49段所述)均为适用的国内信用交易,并将被纳入是否已满足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的计算中;
(三)随时对适用的国内信贷交易修改已公布的交换费率,前提是此类修改符合本段和下文第50-51段中引用的平均有效利率上限、标准消费信用卡利率下调和上限以及已公布的交换费率上限;和
(四)介绍任何新的信用卡产品或服务;如果该产品或服务属于Visa被告的“荣耀所有卡”规则,则将被纳入是否已满足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的计算中,并且必须遵守适用产品类别(即Visa品牌的商业信贷卡、Visa品牌的高级消费信用卡或Visa品牌的标准消费信用卡)中下文第50-51段中引用的已张贴的交换费率上限和标准消费信用卡费率减免和上限。
(d)独立审计员将根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12个月期间计算平均有效利率限制。
(e)不迟于法院输入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排期令后90天,签证被告将向独立审计员提供,而独立审计员将反过来向第23(b)(2)条集体律师及其专家提供签证被告在正常过程中使用的合理要求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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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独立审计师将使用该数据计算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12个月期间Visa品牌信用卡上适用的国内信用交易的全系统交易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签证被告将向独立审计员和规则23(b)(2)类律师及其专家提供知识渊博的人员,以了解(i)维护此类数据的签证被告系统,(ii)从此类系统检索数据的过程,包括数据字段的选择,以及(iii)一般而言,此类数据的性质、来源和范围。签证被告将配合独立审计员和第23(b)(2)条规则集体律师及其专家的合理要求,要求提供文件、数据和其他必要信息,以评估签证被告遵守本款要求的情况。
(f)不迟于法院输入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排期令后120天,独立审计员将向签证被告和第23(b)(2)条集体律师通报独立审计员计算出的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并将向他们提供充分的数据和其他信息,以评估和提供对基础计算的任何评论。在评估之后,独立审计员将(i)确定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并(ii)向法院提交其调查结果摘要以及法院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独立审计员对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的确定是最终的,具有约束力,除非法院不批准。独立审计员可能向法院提供的任何机密信息,应按照第147段所述的有效保护令的密封规定密封归档。在任何情况下,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或其专家对任何诉讼、判决、裁定或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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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独立审计员所犯的错误,包括但不限于计算全系统成交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
49.为有定制信用卡互换费率协议的商户提供比例互换减免。对于与Visa签订的自定义信用卡交换费率协议同时生效的每个商户(i)在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公开备案时和(ii)在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的五年期间内,Visa将根据该协议降低其适用的国内信贷交易的交换费率,这样,商户将获得这些交易的交换率降低,其金额与Visa品牌信用卡和万事达品牌信用卡适用的国内信用交易的合并全系统交易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降低10个基点成比例。本款的下调将自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开始时开始,并延长至(i)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到期或(ii)自定义交换利率协议到期中较早者。为免生疑问,有排他性验收协议的商户不受本款限制。
50.标准消费信用卡费率下调和上限. 与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同时开始,并在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中规定的解除和不起诉契约持续期间持续,Visa被告将降低和不提高Visa品牌标准消费信用卡上适用的国内信用交易的任何已张贴的高于125(一百二十五)个基点的交换利率(“标准消费信用卡利率降低和上限”)。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在任何时间限制或以其他方式限制签证被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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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低于消费信用卡标准费率减免和封顶的挂账交换费率。
51.发布了交换率上限。在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的期限内,Visa被告将不会将其使用Visa品牌的商业信贷卡、Visa品牌的高级消费信用卡或Visa品牌的标准消费信用卡进行的适用国内信贷交易的任何已公布的费率提高至自2025年3月31日起生效的此类适用国内信贷交易的Visa已公布的费率之上,该费率作为附录J(“已公布的交换费率上限”)。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在任何时候限制或以其他方式限制签证被告实施低于已公布的交换率上限的已公布的交换率的能力。
52.独立验证/认证。
(a)不少于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开始前90天,Visa被告将向独立审计师提供以下所有信息:
(一)将反映并将用于实施标准消费信用卡费率下调和上限以及已发布的交换费率上限的新的已发布交换费率时间表。
(二)有足够的数据证明Visa被告打算如何满足前12个月期间的平均有效利率限制,这12个月期间从第48(a)段规定的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生效后的当月第一天开始。为明确起见,如果平均有效利率限制、标准消费信用卡利率下调和上限,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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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递交换率上限自2026年4月15日开始,则本段所指的12个月期限为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三)在任何渠道有交易的商户和商户购买群体的清单,其中商户对信用产品的接受是排他性的,从而使排他性接受交易被排除在平均有效利率限制之外,以及验证此类排他性接受交易已被排除在全系统成交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之外。本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要求Visa被告向独立审计师提供可归属于这些商家的独家接受交易的交换率或交易量。
(b)在第一个12个月期限届满后的60天内(该期限从第48(a)段规定的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生效后一个月的第一天开始),此后在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生效期间每年一次,签证被告将向独立审计员提供以下所有信息:
(一)前12个月适用境内信贷交易全系统成交量加权平均有效互换利率。
(二)在任何渠道有交易的商户和商户购买群体的清单,其中商户对信贷产品的接受是排他性的,从而使排他性接受交易被排除在平均有效利率限制之外,以及验证此类排他性接受交易已被排除在全系统成交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之外。本款规定不得要求Visa被告向独立审计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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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归因于这些商家的独家接受交易的交换率或交易量。
(三)足够的数据,以证明遵守以下交换调整义务,如有保证。
(四)符合本节有关平均有效利率限制规定的要求的证明。
(c)在第一个12个月期限届满后60天内(该期限开始于平均有效利率限制根据第48(a)段生效后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天),并在此后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生效期间每年一次,签证被告将向独立审计员提供以下所有信息:
(一)前36个月、24个月、12个月各期限Visa品牌商业信贷卡、高级消费信用卡、标准消费信用卡的全系统交易量。
(二)符合本节有关标准消费信用卡费率减免和上限要求的证明。
(d)在每一次审查完成后,独立审计员将向法院提交一份调查结果摘要以及法院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独立审计师关于Visa被告遵守本节中的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和标准消费者信用卡利率降低和上限条款的调查结果是最终的并具有约束力,除非法院不予批准。独立审计员可能向法院提供的任何机密信息,应按照第147段所述的有效保护令的密封规定密封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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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互换调整义务.如果提交给独立审计师的数据显示Visa被告在12个月期间的全系统成交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超过平均有效交换率限制,Visa被告将追溯重新平衡120天内的足够交易至较低的交换水平,从而使全系统成交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符合平均有效利率限制。Visa被告将对商户按加权、按比例重新平衡已公布交换率的交易,此类交易将在收单机构层面重新平衡。独立审计员将向法院提交其关于任何必要和解和再平衡的调查结果摘要,以及法院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独立审计员可能向法院提供的任何机密信息,应按照第147段所述的有效保护令的密封规定密封归档。
54.反规避。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均不得禁止Visa被告继续设定违约及自定义交换费率和网络费用(即Visa被告就Visa品牌信用卡交易向收单机构或发卡机构评估的交换费以外的费用,包括Visa固定收单机构网络费用),但须遵守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中的承诺。Visa被告不会直接或间接规避或试图规避这些承诺。例如,Visa被告将避免实施与交换费率具有同等目的或效果的做法,包括具体但不限于实施Visa被告系统地将评估的Visa网络费用转移给收单机构并将经济性传递给发行人的方案。签证被告也将不采取具有人为降低计算平均有效效果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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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境内信用交易的兑换率,例如操纵哪些信用产品是或不是受“荣誉全卡”规则约束的特定目的影响平均有效兑换率的计算。除此处所述的反规避条款外,这些条款无意限制或限制Visa被告设置发行人或收单机构费用计划的能力,或与任何特定的发行人、收单机构或商家或他们的集合谈判定制费用激励措施的能力。Visa被告进一步同意,他们不会通过增加其他网络费用或商家费用来恢复发行人因本协议的交换承诺而损失的收入,从而挫败商家从本替代和修订规则23(b)(2)中的承诺中获得的利益。尽管有此规定,规则23(b)(2)集体原告和规则23(b)(2)集体律师同意,Visa被告在运营Visa网络时需要合理必要的灵活性,以便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对市场条件做出反应。
55.发布费率透明度.Visa被告将继续公开披露每个产品类别中每个交易类别内适用的美国交换费率。
商人教育计划
56.在和解批准日期之后,第23(b)(2)条规则的班级律师将开始一个商人教育计划,由上文第9段中确定的商人教育费用资助。商户教育的主题将包括但不限于为商户及其处理商、收单机构和支付顾问提供以下方面的建议:
(a)妥善解释及适用、遵守所有商户规则,包括经本取代及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结算协议修订的规则,以及与历史商户规则的所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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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利益;
(c)商家可用于降低验收成本的转向工具的好处,包括经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结算协议修改的那些;
(d)本取代及修订规则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所界定的组成及加入商家购买团体的利益及方法;
(e)使用专门为此目的指定的商户教育费用部分,为依法限制商户附加能力的州商户提供技术及其他指导支持;以及
(f)使用专门为此目的指定的商家教育费用部分,这份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类结算协议向商家提供的指导工具,包括那些在法律上限制商家收取附加费能力的州。
57.某些商户教育费用,其金额和分配将由法院批准,将被具体指定为便利并提供有关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中定义的商户购买群体的形成的信息。
58.商户教育不得包含任何游说活动或任何贬低任何品牌、网络、发卡银行、支付卡产品的活动。为进一步明确,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商人教育费用资助任何游说或行业协会活动。
59.所有为商人教育准备的材料和剧本将由规则23(b)(2)类律师审查和批准,并在必要时提供给签证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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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为了保证所有材料的准确性。Visa被告同意,Merchant教育材料可能包含与附录G和H一致的允许转向场景的信息。
60.Visa被告应提供至少一名对商户规则有知识的Visa员工,以指定为第23(b)(2)条规则指定的管理人的联系人,并向其提供合理协助,以回答有关规则的问题以及商户教育计划可能产生的其他问题。
签证被告提供的对价限制
61.除上文第18-55段规定外,不得要求Visa被告以任何方式延续或修改其章程、规则、操作条例、惯例、政策或程序。
62.签证被告根据第18-55款承担的义务只应延长至结算最终日期后五年或结算批准日期后八年中较晚的日期。在该日期之后,Visa被告有酌情权继续提供上文第18-55段规定的任何对价,但Visa被告根据本取代和经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提供任何该对价的义务将到期。
63.Visa被告保留权利,但绝不承担义务,以更允许商家从事其中所述销售点做法的能力的方式,进一步修改其章程、规则、运营条例、做法、政策或第18-55段中涉及的程序。
64.上述对Visa被告的规则、细则和/或上文第18-55段所述操作条例的任何变更均不影响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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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或规则23(b)(2)的任何成员集体遵守所有适用的州或联邦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关于信用卡或借记卡交易附加费的州法律,以及关于欺骗性或误导性披露的联邦和州法律。
万事达被告提供的代价
65.所有影响其在下文第67-104段中义务的万事达规则、细则、运营法规、惯例、政策或程序,均应根据万事达与合规相关的现有规则和标准执行。
66.不迟于和解批准日期后的第六十天内,在对实施下文第67-104段所需的万事达被告规则进行任何修改生效之前,万事达被告应(a)在万事达网站上发布描述这些修改的书面通知,(b)向美国的所有万事达发行人和收单机构提供书面通知,以及(c)指示美国的万事达收单机构向与其有收单关系的所有商户提供该书面通知。2万事达被告同意为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律师提供一个就该书面通知的语言发表评论的机会。
万事达“不打折”或“不歧视”规则
67.万事达被告应继续保持其修订后的“不得贴现”和“不得歧视”规则与法院于2011年7月20日作出的终审判决第IV节的条款一致,该终审判决于美国诉美国运通公司等。,No. 10-CV-04496(E.D.N.Y.),其文本作为附录G附上(并附有下文第68段中描述的标记修改),并应保持足够的技术,使商家能够与其收单机构合作识别卡片产品类型(例如,World,
2万事达的收单机构向商户发出的此类通知可与Visa在第17段中要求的通知合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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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Elite、World Legend或商业信贷)和类别(例如,万事达品牌的商业信贷卡、高级消费信用卡、标准消费信用卡)。
68.在结算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万事达被告应修改其“不得贴现”和“不得歧视”的规则,以允许在发行人层面进行贴现——即提供因发行万事达品牌信用卡或万事达品牌借记卡的金融机构而异的折扣,与附录G中所示的对最终判决第四节的修改一致。为免生疑问,本修订规则允许商户在(其中包括)附录H中描述的所有情况下进行操纵;万事达不会对其任何规则做出相反的解释。
69.第67-68段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妨碍万事达被告维持或颁布针对非事实品牌诋毁的规则,具体包括万事达规则4.1.1。
万事达“荣耀所有卡”要求
70.万事达被告将继续允许美国的商户接受或拒绝接受所有“万事达 POS借记设备”,这是根据万事达在re Visa Check/MasterMoney反垄断诉讼中的和解协议定义的,编号为96-CV-05238(E.D.N.Y.),并受其中规定的要求的约束。
71.在和解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万事达被告应修改其“尊重所有卡”规则,以允许美国境内的商户接受或拒绝接受(i)所有万事达品牌的借记卡、(ii)所有万事达品牌的商业信贷卡、(iii)所有万事达品牌的标准消费信用卡和/或(iv)所有万事达品牌的高级消费信用卡,但须遵守下文第74段的披露和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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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本次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和解协议(包括第70和71段)中的任何条款均不妨碍万事达被告维持和执行“荣耀所有卡”规则,该规则要求选择接受任何万事达品牌卡产品类别(即POS借记卡、借记卡、标准消费信用卡、高级消费信用卡、商业信贷卡)的商户接受该产品类别内的所有此类卡(例如,万事达品牌的商业信贷卡、高级消费信用卡、标准消费信用卡),无论发行金融机构或产品类型(例如,万事达 World、World Elite或World Legend)。
73.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妨碍万事达被告与商户订立不拒绝接受万事达品牌卡或万事达品牌卡的任何产品类别的协议,只要该协议(i)是固定期限的,(ii)不受常青条款的约束,(iii)是与根据第93款的规定组织的商户个别协商,以及(iv)得到独立考虑的支持。
74.选择性接受披露要求。如第71段所述,拒绝接受任何万事达品牌卡产品类别的商户,须遵守以下通知、披露和报告要求。
(a)商家必须提前不少于三十天向商家的收单机构提供书面通知,告知商家打算拒绝接受某些万事达品牌卡,该通知应指明:(i)商家将拒绝接受的产品类别或类别;(ii)商家可能用来便利不接受的任何支付促进人、处理者或第三方代理。本取代及修订后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阻止万事达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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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要求收单机构在收单机构收到商户信息时向万事达被告提供上述信息。
(b)商家必须在与客户互动或销售时,以不贬低品牌、网络或被拒绝的支付卡产品类别的方式,向其客户明确披露其接受做法。通过说明和不受限制的方式,贬损不包括商家在文字或实质上准确声明商家倾向于或要求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付款,该信用卡或借记卡对商家的接受成本低于持卡人为支付而出示的支付卡。商家在互动或销售时的验收做法信息,不得说明或暗示不验收决定是由网络而非商家做出的。
(c)为便于万事达与可能采取选择性接受的商户进行接触和协商的能力,万事达应修订其收单机构规则,要求收单机构每半年或在万事达规定的其他合理时间间隔向万事达报告其商户的不接受做法(不接受所有万事达品牌的信用卡和借记卡除外),其中报告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i)商户拒绝接受的产品类别或类别;(ii)该商户为促进不接受而使用的任何支付促进者、处理者或第三方代理。报告应采用由万事达提供给收单机构的标准格式。为免生疑问,本款任何内容均不妨碍万事达要求收单机构提供其他信息,以确认不受理做法符合万事达《规则》。
75.视觉产品识别。在和解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万事达被告应采用或维持发行人在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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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将视觉标识符放置在新发行的商业信贷卡和高级消费信用卡上,并且可以作为产品标识或作为产品名称的一部分:(i)“商业”、“公司”或“商业”等字样,用于商业信贷卡;(ii)“世界”、“世界精英”或“世界传奇”等字样,用于高级消费信用卡。此外:
(a)类别标识符必须在卡片的两侧以明确和显眼的字母(单独出现或在产品名称中的其他单词之前或之后出现);和
(b)万事达的被告将要求发卡机构遵守与所有在结算批准日期后90天或更长时间发行的万事达信用卡相关的类别识别要求。
为免生疑问,以《万事达卡片设计标准》(截至2025年11月10日)中规定的方式出现在万事达品牌的商业信贷卡或万事达品牌高级消费信用卡上的允许的类别标识符将满足本款“清晰、醒目”的要求。
76.万事达有权在向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律师提供至少90天的提前通知后,使用替代视觉产品标识符或用于卡产品类别的产品识别的替代方案(只要合理预期不会导致持卡人或商户混淆)。在该期限的前30天内,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同意本着诚意考虑此类替代产品标识符或方案,必要时与万事达会面和协商,并本着诚意考虑使用此类替代视觉标识符或方案。如果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在30天期限内提出异议,则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和万事达同意,万事达可以将争议提交给相互接受的调解人,以确定替代产品标识符或方案是否足以从视觉上识别有争议的产品类别。如果调解人确定替代产品标识符或方案不充分,万事达可以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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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出的动议,旨在证明替代产品标识符或方案为何足以从视觉上识别有争议的产品类别。如果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在30天期限结束时未及时反对替代标识或方案,万事达可以通过万事达公告或其他同等方式向商家和其他相关利益相关者公布新的视觉标识或方案,并在发布此类公告60天后开始使用替代视觉标识。在例外的商业信贷卡或高级消费者信用卡上的购买量不超过万事达美国总信贷量的1%的情况下,万事达和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同样同意善意地讨论这些视觉产品识别要求的其他有限的合理例外情况。尽管有上述规定,万事达也有权对现有的视觉标识符进行细微调整,只要标识符保持清晰显眼即可。
77.电子产品标识。在结算批准日后的90天内,万事达被告应免费向商户或收单机构提供足够的技术,使商户能够与其收单机构合作,以便能够在销售点和交易授权前识别支付卡的产品类别和类型,以便商户可以使用支付卡产品类别告知该商户的接受决定。
78.万事达被告应根据需要修改任何其他规则,以确保上述第71段中规定的更改也适用于位于所有美国领土和属地以及波多黎各联邦的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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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万事达被告不得仅凭特定商户拒绝接受万事达规则下的任何特定信用卡产品类别,就创建专门针对特定商户或对其进行处罚的默认交换率结构或具有专门针对或对相对于类似情况商户具有较高默认交换率的特定商户进行处罚的效果。该规定并非旨在禁止万事达被告建立默认交换费率结构,但须遵守下文第100段中的已发布交换费率上限,这些上限通常适用于类似情况的商家,当所有产品类别都被接受时,此类商家有资格获得较低的默认交换费率(“差异费率结构”)。该规定并不禁止任何商户在不以不符合万事达规则的方式接受任何特定信用卡产品类别的情况下,万事达被告从事标准合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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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举个例子,Merchant X和Merchant Y是类似的位置的商家。如果商户X选择不接受万事达商业信贷卡交易而商户Y接受,则万事达被告不能以商户X有选择地接受万事达产品类别为基础,创建专门针对具有更高信用交换率的商户X的默认交换结构或条款。然而,根据下文第100段所述的已公布的交换率上限,万事达被告可以为Merchant X和Merchant Y经营所在细分市场的所有商家创建一个默认的交换率结构,提供更高的违约率(商家选择不接受)和更低的违约率,基于商家接受所有万事达信用卡产品类别的资格。在这种情况下,Merchant X和Merchant Y可以选择不接受所有万事达信用卡产品类别,并被评定为较高的交换率(以第100段中描述的已发布的交换率上限为准),也可以选择接受所有万事达信用卡产品类别并受到较低的交换率的约束。
(b)但惟自下文第100段所述的已张贴交换费率上限届满至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所载的解除及不起诉契约届满期间,万事达不得在未向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法律顾问提供90天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宣布或实施差别费率结构。
万事达“全网点通”规则与不受理试点
80.万事达的被告将继续允许商家拒绝接受所有“万事达 POS借记设备”,这是根据万事达在In re Visa Check/MasterMoney反垄断诉讼,编号96-CV-05238(E.D.N.Y.)。万事达的被告还将允许商家拒绝接受(i)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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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达卡品牌的借记卡,(ii)所有万事达卡品牌的商业信贷卡,(iii)所有万事达卡品牌的标准消费者信用卡,和/或(iv)所有万事达卡品牌的高级消费者信用卡,在美国以相同商号或旗帜经营的所有网点,即使该商家对在美国境内外以不同商号或旗帜经营的网点作出了不同的接受决定。在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中规定的解除和不起诉的存续期内,万事达被告将不会颁布或实施任何与本款条款不一致的规则。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妨碍万事达被告保留或颁布任何规则,要求商户,在商户在以特定商号或旗帜在美国以特定商号或旗帜经营的任何商户网点接受万事达品牌卡的某一产品类别(即“万事达 POS借记器”、万事达品牌借记卡、万事达品牌商业信贷卡、万事达品牌标准消费信用卡或万事达品牌高级消费信用卡)的情况下,在以该商号或旗帜经营的所有网点接受该产品类别内的所有此类卡。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禁止万事达的被告(a)使用基于数量的定价和定价激励措施,或(b)根据其在美国所有网点的接受情况,与个人商户、支付调解人、第三方代理、处理商或根据第93段规定组织的商户签订合同,包括为更优惠的定价;但是,前提是该协议(i)是固定期限的,(ii)不受常青条款的约束,(iii)是单独谈判达成的,(iv)获得独立考虑的支持;并进一步规定,对于向美国所有商户普遍提供的基于数量的激励计划,万事达被告不得要求所有网点的商户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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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在结算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万事达被告应修改其规则,特别是规则5.1 1.1(荣耀所有卡),以明确商家可以从事上述第71段规定的受理做法。万事达被告还应修改这些规则,以允许商户拒绝接受根据万事达和解协议定义的所有“万事达 POS借记设备”。In re Visa Check/MasterMoney反垄断诉讼,第96-CV-05238号(E.D.N.Y.),所有万事达品牌的借记卡、所有万事达品牌的商业信贷卡、所有万事达品牌的标准消费信用卡和/或所有万事达品牌的高级消费信用卡,试点在美国以同一商号或旗帜经营的部分但不是所有网点,但须遵守以下规定:
(a)不受理试点仅限于同一商号或旗帜内的网点;
(b)商家每12个月从事任何此类试点不超过180天,在不超过(i)同一商号或旗帜内的商家网点的20%,或(ii)针对至少跨越五个州经营的商家,在不超过两个州的同一商号或旗帜内的所有商家网点,其中这两个州的网点占商家网点的比例不超过50%;和
(c)商户向万事达和商户的收单机构提供该商户拟从事试点的至少提前30天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应指明将发生不受理的网点。或者,商家可以提供一个试点推出时间表,确定试点计划的当前计划。
82.在结算批准日后的90天内,万事达被告应修改其规则,以明确商户无需雇用相同类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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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的转向(即以本规则另有允许的方式进行的转向,如本文所修改)在其所有出口中。
万事达“荣耀所有钱包”要求
83.在和解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万事达被告应进一步修改其“荣誉所有卡”规则,允许美国境内的商户在实体店接受部分数字钱包但拒绝其他,但须遵守以下规定:
(a)任何此类不接受必须是数字钱包本身(即,无论该数字钱包中的支付卡品牌如何);和
(b)商户向万事达提供不少于30天的提前书面通知,告知商户有意谢绝某些数字钱包,并识别谢绝受理的数字钱包。
84.万事达被告同意维护商户可用于与其收单机构合作以实施第83段的网络系统编码和技术升级。
85.在和解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万事达被告应修改其“荣耀所有卡”规则,以确认美国的商户可能会启用某些数字钱包进行在线交易,但不会启用其他数字钱包;但是,前提是任何此类不接受必须是数字钱包本身的(即,无论该数字钱包内的支付卡品牌如何)。
86.为免生疑问,如果商家决定接受(i)特定数字钱包和(ii)特定产品类别的所有万事达卡品牌卡,那么商家必须接受该数字钱包中提供的所有此类万事达卡品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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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万事达被告有关许可转向(即以规则另有允许的方式进行转向,如在此修改)的规则将适用于数字钱包中提供的万事达品牌卡。
万事达“附加费”规则
88.在结算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万事达被告应修改其“附加费”规则,允许美国的商户按照第89段和第90段所述的“品牌级别”或“产品级别”中的任何一个(但不是两者)对万事达品牌信用卡交易收取附加费,但须遵守第91段中的披露和报告要求。为免生疑问,商家可仅对特定产品类别或类型的万事达品牌信用卡收取附加费,但商家不得通过声称在品牌级别和产品级别对该交易收取一次附加费的方式,对同一交易收取超过3%的附加费(见第90段)。
89.允许的品牌等级附加费。
(a)允许在产品层面不收取附加费的商户,在计及商户在销售点就万事达信用卡交易提供的任何折扣或返利后,对所有万事达信用卡交易收取相同的附加费,无论发卡机构或产品类别或类型如何;但每笔万事达信用卡交易收取的附加费不得超过3%或商户TERM3信用卡受理工本费中的较低者。
(b)就本款而言:
(一)“在考虑了商家在销售点提供的任何折扣或返利后”是指万事达信用卡的附加费金额是指包括适用于该卡的任何折扣或返利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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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销售点,但这并不平等地适用于所有万事达信用卡交易。
(二)“万事达信用卡受理成本”是平均有效交换率加上网络对收单机构或商户征收的所有费用的平均值,以交易金额的百分比表示,适用于商户选择的前一个月或十二个月在商户处进行的万事达信用卡交易。如果商户无法确定其万事达信用卡的受理成本,则就本款而言,商户可能会认为其万事达信用卡的受理成本为3%。
(三)“万事达信用卡交易”是指出示万事达信用卡进行支付且交易受万事达规则约束的交易。
90.允许的产品等级附加费。
(a)允许在品牌层面不收取附加费的商户,在计及商户在销售点提供的任何折扣或返利后,对所有同产品类型的万事达信用卡交易(例如,万事达标准消费、世界、世界精英、世界传奇、商业信贷)加收相同的附加费,无论发卡机构如何;但前提是,每张万事达信用卡交易的附加费不得超过3%或该商户的万事达信用卡受理该产品的工本费中的较低者。
(b)就本款而言:
(一)“在考虑了销售点商家提供的任何折扣或返利后”是指同产品类型的万事达信用卡的附加费金额是指包括任何折扣或返利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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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销售点适用于该产品,但并非同等适用于同一产品类型的所有万事达信用卡交易。
(二)“万事达信用卡产品受理成本”是平均有效交换率加上网络对收单机构或商户征收的所有费用的平均值,以交易金额的百分比表示,适用于商户选择的前一个月或十二个月内在商户处进行的某一产品类型的万事达信用卡交易。如果商户无法确定其万事达信用卡产品的受理成本,包括由于商户无法识别具体的万事达品牌卡产品和适用的交换率,在授权在销售点进行交易之前,使用客户信用卡一次滑动/浸入/轻触即可获得的电子数据,则商户可以就本款而言将其万事达信用卡产品的受理成本视为3%。
(三)“万事达信用卡交易”是指出示万事达信用卡进行支付且交易受万事达规则约束的交易。
91.商家附加费通知、披露、报备要求。适用品牌等级或产品等级附加费的商家,须遵守以下通知、披露、报告要求。
(a)商家须提前不少于30日向商家收单机构提供商家拟征收附加费的书面通知,通知应注明:(i)商家名称和地址,(ii)商家是否拟按品牌等级或产品等级征收附加费,(iii)品牌等级附加费,商家拟征收的附加费金额,(iv)产品等级附加费,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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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拟收取附加费的万事达卡-品牌信贷产品类型及商户拟就该产品类型申请的附加费金额,以及(v)商户可能使用的任何付款促进人、处理人或第三方代理以便利征收附加费。本取代及修订后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妨碍万事达被告要求收单机构在收单机构收到商户信息时向万事达被告提供上述信息。
(b)商户必须在与客户互动或销售时,以不贬低品牌、网络、发卡银行或正在使用的支付卡产品的方式,向其客户明确披露其附加费做法。通过说明和不受限制的方式,贬损不包括商家在文字或内容上的准确声明,即商家倾向于或要求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付款,该信用卡或借记卡对商家的接受成本低于持卡人为付款而出示的支付卡。商家在互动或销售时的附加费做法信息必须包括(a)商家评估附加费的信用卡;(b)商家征收的任何附加费的金额;(c)商家正在征收附加费的声明。商家还必须在商家提供给客户的交易单据上,明确披露附加费的金额。
(c)为便于万事达与可能采用附加费的商户进行接触和协商的能力,万事达应修订其关于收单机构的规则,要求收单机构每半年或在万事达规定的其他合理间隔时间向万事达报告其商户的附加费做法,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于:(i)商户是否在品牌层面或产品层面收取附加费,(ii)对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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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附加费,即商户申请的附加费金额,(iii)就产品level附加费而言,商户收取的每一项万事达品牌信贷产品类型以及商户就该产品类型申请的附加费金额,以及(iv)商户为便利征收附加费而使用的任何付款促进人、处理者或第三方代理。报告应采用由万事达提供给收单机构的标准格式。为免生疑问,本款任何内容均不妨碍万事达要求收单机构提供其他信息,以确认附加费收取符合万事达《规则》的规定。
(d)为免生疑问,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结算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商户采用双重定价程序,在该程序中,商户向客户披露使用万事达信用卡进行的交易的总价和使用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进行的交易的单独总价。
(e)为免生疑问,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结算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阻止商户向多种产品类型(例如,万事达 World、万事达 World Elite)、属于同一产品类别(万事达卡-品牌优质消费信用卡)的客户收取附加费,或向不同产品类型客户收取不同金额的附加费。
92.附加条款。
(a)为免生疑问,本取代及修订后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包括第88至90段)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妨碍万事达被告在发行人层面维持其禁止附加费的规定,即在考虑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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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点的商户,针对所有万事达信用卡或给定产品类型或类别的所有万事达信用卡,基于发行金融机构。
(b)为免生疑问,美国的商户可能会同时对万事达品牌信用卡交易和Visa品牌信用卡交易收取附加费;可能会对万事达品牌信用卡交易收取附加费,但不会对Visa品牌信用卡交易收取附加费,反之亦然,在上述定义的品牌级别或产品级别;可能会对万事达品牌信用卡交易按上述定义的品牌级别收取附加费,并对Visa品牌信用卡交易按上述定义的产品级别收取附加费,反之亦然。
(c)为免生疑问,无论商户是否接受或附加费任何其他支付卡,包括但不限于Visa、美国运通或Discover卡,商户均可根据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条款向万事达信用卡收取附加费。
(d)为免生疑问,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条(b)款(2)项集体和解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妨碍万事达被告与商户订立不对万事达品牌信用卡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的任何产品类型或类别收取附加费的合同,只要该协议(i)是固定期限的,(ii)不受常青条款的约束,(iii)是与根据下文第93款的规定组织的商户个别协商,且(iv)得到独立考虑的支持;但前提是,本取代和修订后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影响万事达被告限制或拒绝接受带有专有接受标记的支付聚合商或支付服务提供商接受万事达品牌的卡的任何权利,该行为对万事达构成附加费或歧视;此外,前提是在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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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条款影响适当组成的商家购买集团的权利,由谁组成或赞助,如下文第93-96段所述。
(e)万事达被告应视需要修改任何其他规则,以确保上述本款所述更改也适用于位于美国所有领土和属地以及波多黎各联邦的商户。
(f)万事达被告不得仅根据万事达规则下的特定商户合规附加费,创建专门针对或处罚特定商户的默认交换率结构,或具有专门针对或处罚相对于类似情况商户具有较高默认交换率的特定商户的效果。该规定并非旨在禁止万事达被告建立差异费率结构,即默认的交换费率结构,但须遵守下文第100段中的已公布的交换费率上限,在不评估持卡人费用的情况下,此类商户有资格获得较低的默认交换费率(例如,不收取附加费或便利费)。这一规定并不禁止任何商户以不符合万事达规则的方式进行附加费的情况下,万事达被告从事标准合规行动。
(一)举个例子,Merchant X和Merchant Y是类似位置的商家。如果Merchant X选择对万事达信用卡交易收取附加费而Merchant Y没有,则万事达的被告不能基于Merchant X收取附加费而创建专门针对具有更高信用交换率的Merchant X的默认交换结构或条款。但是,根据下文第100段中描述的已发布的交换费率上限,万事达被告可以为Merchant X和Merchant Y经营所在细分市场创建一个可供所有商家使用的默认交换费率结构,其中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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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率可用(商家选择附加费)和更低的违约率可用的资格基于商家不附加费。在这种情况下,Merchant X和Merchant Y可以选择收取附加费并被评估较高的交换率(受第100段中描述的已发布的交换率上限的限制),也可以不收取附加费并被评估较低的交换率。
(二)但惟自下文第100段所述的已张贴交换费率上限届满至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所载的解除及不起诉契约届满期间,万事达不得在未向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法律顾问提供90天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宣布或实施差别费率结构。
求购团
93.在和解批准日期后的90天内,万事达被告应在必要范围内修改其规则,以取消其中包含的对商家组织商家购买群体的权利的任何限制,这些限制符合FTC和DOJ 2000年4月的“竞争对手之间合作的反垄断指南”以及该指南的任何后续版本的要求;FTC或DOJ的任何其他竞争指南和政策声明;以及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标准。本段所称“商家购买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家,符合万事达被告在其规则下的“商家”要求,并接受万事达品牌的卡片,在美国任何州组成一个集团并以非营利公司的形式注册成立,以便根据本取代并修订规则23(b)(2)的集体和解协议与万事达被告进行谈判,并符合FTC和DOJ的“反垄断指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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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对手之间的合作”,日期为2000年4月,以及该指南的任何后续版本;FTC或DOJ的任何其他竞争准则和政策声明;以及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标准。商户买团的目的,应当是代表其成员商户与万事达被告就商户买团向万事达被告提交的有关交换费率和费率类别的任何书面提案进行协商;商户规则;商户费用;网络惯例和程序;以及万事达被告操作中任何其他方面影响商户的事项。
94.万事达被告应本着善意行使其酌处权和商业判断:(i)考虑每个商家购买团购提案;(ii)确定该提案是否为商家、消费者、网络和所有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商业上合理的利益;如果是,(iii)进行合理的,善意与商家购买集团就提案进行谈判。
95.如果发生与第93-94段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将受制于主持本诉讼的法院的管辖权,并应由该争议解决,作为法院对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和规则23(b)(2)类的持续管辖权的一部分。
96.发生此类争议的,提出争议的一方仅限于寻求宣告性救济,不得寻求其他形式的救济。可用的宣告性救济应限于决定是否:(i)推定的购买群体是一个适当组织的,善意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标准的拼购团;(ii)万事达被告在确定提案是否为商家、消费者、网络和所有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商业上合理的利益时,本着善意行使其酌处权和商业判断;以及(iii)万事达被告与商家拼购团本着善意进行谈判。各方,包括规则23(b)(2)类的所有成员,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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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的任何此类裁定提出上诉的所有权利。败诉方在法院解决纠纷后,如法院认定情节需要作出这样的裁决,败诉方可承担胜诉方的全部律师费和开支。
适用国内信用交易的万事达违约互换
97.平均有效利率限制。
(a)不早于和解批准日期后四个月开始,时间与万事达被告规则和交换费率更新的典型周期——即4月和10月发布的万事达美国地区交换计划和费率——重合,万事达被告将对适用的国内信贷交易实施比Visa品牌信用卡和MasterCard品牌信用卡的适用的国内信贷交易的合并全系统交易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利率至少低十个基点的全系统交易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利率(“平均有效利率限额”)。
(b)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开始后将持续五年。
(c)本取代和修订后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在任何时候限制或以其他方式限制万事达被告以下方面的能力:
(一)对适用境内信贷交易实行低于平均有效利率限额的全系统总量加权平均有效互换利率;
(二)与任何商户或任何商户购买团以任何费率水平协商自定义信用卡交换费率协议;独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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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交易、根据自定费率协议进行的交易(包括下文第98段所述)属于适用的境内信用交易,将纳入平均有效利率限额是否已满足的计算;
(三)随时对适用的国内信贷交易修改已公布的交换费率,但该等修改须符合本段及下文第99至100段所指的平均有效利率上限、标准消费信用卡利率下调和上限以及已公布的交换费率上限;及
(四)介绍任何新的信用卡产品或服务;如果该产品或服务属于万事达被告“荣耀所有卡”规则的范围,则将其纳入是否已满足平均有效费率限制的计算中,并且必须符合适用产品类别(即万事达卡品牌的商业信贷卡、万事达卡品牌的优质消费信用卡或万事达卡品牌的标准消费信用卡)中下文第99至100段中引用的已公布的交换费率上限和标准消费信用卡费率减免及上限。
(d)独立审计员将根据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12个月期间计算平均有效利率限制。
(e)不迟于法院输入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调度令后90天,万事达被告将向独立审计师提供,而独立审计师将反过来向第23(b)(2)条集体法律顾问及其专家提供丨万事达卡被告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使用的合理要求的数据,独立审计师将使用这些数据来计算全系统的交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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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万事达品牌信用卡适用境内信用交易加权平均有效兑换率。万事达被告将向独立审计师和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及其专家提供知识渊博的人员,以了解(i)维护此类数据的万事达被告的系统,(ii)从此类系统检索数据的过程,包括数据字段的选择,以及(iii)一般而言,此类数据的性质、来源和范围。万事达被告将配合独立审计师和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及其专家提出的合理要求,以索取文件、数据和其他必要信息,以评估万事达被告是否符合本款要求。
(f)不迟于法院输入规则23(b)(2)的集体和解通知和调度令后120天,独立审计师将向万事达被告和规则23(b)(2)的集体律师告知独立审计师计算出的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并将向他们提供足够的数据和其他信息,以评估和提供对基础计算的任何评论。在评估之后,独立审计员将(i)确定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并(ii)向法院提交其调查结果的摘要以及法院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独立审计员对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的确定是最终的,具有约束力,除非法院不批准。独立审计员可能向法院提供的任何机密信息,应按照第147段所述的有效保护令的密封规定密封归档。在任何情况下,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或其专家对任何诉讼、判决、裁定或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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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独立审计员所犯的错误,包括但不限于计算全系统成交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
98.为有定制信用卡互换费率协议的商户提供比例互换减免。对于与万事达签订的自定义信用卡交换费率协议(i)在本取代和修订后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公开备案时以及(ii)在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的五年期间均有效的每个商户,万事达将降低其适用的国内信贷交易的交换费率,但须遵守该协议,这样商家将获得这些交易的交换率降低,其金额与Visa品牌信用卡和万事达品牌信用卡适用的国内信用交易的合并全系统交易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降低10个基点成比例。本款的下调将自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开始时开始,并延长至(i)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到期或(ii)自定义交换利率协议到期中较早者。为免生疑问,有排他性接受协议的商户不受本款限制。
99.标准消费信用卡费率下调和上限. 与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同时开始并在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中规定的解除和不起诉契约的存续期内持续,万事达被告将降低且不提高万事达品牌标准消费信用卡上适用的国内信用交易高于125(一百二十五)个基点的任何已张贴的交换利率(“标准消费信用卡利率降低和上限”)。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在任何时间限制或以其他方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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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达被告实施低于消费信用卡标准费率减免和上限的已张贴交换费率。
100.发布了交换率上限。在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的存续期内,对于使用万事达卡品牌的商业信贷卡、万事达卡品牌的高级消费信用卡或万事达卡品牌的标准消费信用卡进行的适用国内信用交易,万事达的被告将不会提高其任何高于自2025年3月31日起生效的万事达此类类别的适用国内信用交易的张贴费率的张贴费率,该张贴费率作为附录K(“张贴式交换费率上限”)附后。本取代和修订后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在任何时候限制或以其他方式限制万事达被告实施低于已公布的交换费率上限的已公布的交换费率的能力。
101.独立验证/认证。
(a)在开始实施平均有效利率限制不少于90天前,万事达被告将向独立审计师提供以下所有信息:
(一)将反映并将用于实施标准消费信用卡费率下调和上限以及已发布的交换费率上限的新的已发布交换费率时间表。
(二)有足够的数据证明万事达被告打算如何满足前12个月期间的平均有效利率限制,该12个月期间从根据第97(a)段规定的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生效后的当月第一天开始。为明确起见,如果平均有效利率限制、标准消费信用卡利率下调和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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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于2026年4月15日开始公布交换利率上限,则本段所指的12个月期间为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三)在任何渠道有交易的商户和商户购买群体的清单,其中商户对信贷产品的接受是排他性的,从而使排他性接受交易被排除在平均有效利率限制之外,以及验证此类排他性接受交易已被排除在全系统成交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之外。本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要求万事达被告向独立审计师提供归属于这些商户的独家承兑交易的兑换率或交易量。
(b)在前12个月期限届满后的60天内(该期限从根据第97(a)段规定的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生效后一个月的第一天开始),并在此后的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生效期间每年一次,万事达被告将向独立审计师提供以下所有信息:
(一)前12个月适用境内信贷交易全系统成交量加权平均有效互换利率。
(二)在任何渠道有交易的商户和商户购买群体的清单,其中商户对信贷产品的接受是排他性的,从而使排他性接受交易被排除在平均有效利率限制之外,以及验证此类排他性接受交易已被排除在全系统成交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之外。本款规定不得要求万事达被告向独立审计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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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这些商户的独家承兑交易的交换率或交易量。
(三)足够的数据,以证明遵守以下交换调整义务,如有保证。
(四)符合本节有关平均有效利率限制规定的要求的证明。
(c)在前12个月期限届满后60天内(该期限从根据第97(a)段规定的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生效后一个月的第一天开始),并在此后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生效期间每年一次,万事达被告将向独立审计师提供以下所有信息:
(一)前36个月、24个月、12个月各期限万事达品牌商业信贷卡、高级消费信用卡、标准消费信用卡各期限的全系统交易量。
(二)符合本节有关标准消费信用卡费率减免和上限要求的证明。
(d)在每一次审查完成后,独立审计员将向法院提交其调查结果摘要以及法院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独立审计师关于万事达被告遵守本节中的平均有效利率限额以及标准消费者信用卡利率下调和上限条款的调查结果是最终的,除非被法院驳回,否则具有约束力。独立审计员可能向法院提供的任何机密信息,应按照第147段所述的有效保护令的密封规定密封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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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互换调整义务.万一提交给独立审计师的数据显示,万事达被告在12个月期间的全系统交易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超过平均有效利率限制,万事达被告将追溯重新平衡120天内的足够交易至更低的交换水平,从而使全系统交易量加权平均有效交换率符合平均有效利率限制。万事达的被告将为商家按加权、按比例重新平衡已公布的交换率上的交易,此类交易将在收单机构层面重新平衡。独立审计员将向法院提交其关于任何必要的和解和再平衡的调查结果摘要,以及法院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独立审计员可能向法院提供的任何机密信息,应按照第147段所述的有效保护令的密封规定密封归档。
103.反规避。本取代和修订后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禁止万事达被告继续设置违约和自定义交换费率和网络费用(即万事达被告就万事达品牌信用卡交易向收单机构或发卡机构评估的交换费以外的费用,包括任何商户位置费用),但须遵守本取代和修订后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中的承诺。万事达被告不会直接或间接地规避或试图规避这些承诺。例如,万事达被告将不实施与交换费率具有等价对象或效力的做法,包括具体但不限于实施丨万事达卡被告将评估的万事达网络费用系统地转移给收单机构并将其经济性传递给发行人的方案。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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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适用的国内信用交易,万事达被告也将不采取具有人为降低计算出的平均有效交换率效果的行为,例如,为了影响平均有效交换率计算的特定目的,操纵哪些信用产品是或不是受“荣誉全卡”规则的约束。除此处所述的反规避条款外,这些条款无意限制或限制万事达被告设置发行人或收单机构费用计划的能力,或与任何特定的发行人、收单机构或商户协商定制费用激励措施,或对其进行设置。万事达被告进一步同意,他们不会通过增加其他网络费用或商家费用来击败商家从本次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中的承诺中获得的利益,以恢复发行人因此处的交换承诺而损失的收入。尽管有此规定,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和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律师一致认为,万事达被告在运营万事达网络方面需要合理必要的灵活性,以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应对市场条件。
104.发布费率透明度.万事达被告将继续公开披露每个产品类别中每个交易类别内适用的美国汇率。
商人教育计划
105.在和解批准日期之后,第23(b)(2)条规则的班级律师将开始一个商人教育计划,由上文第9段中确定的商人教育费用资助。商户教育的主题将包括但不限于为商户及其处理商、收单机构和支付顾问提供以下方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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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妥善解释及适用、遵守所有商户规则,包括经本取代及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结算协议修订的规则,以及与历史商户规则的所有变更;
(b)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利益;
(c)商家可用于降低验收成本的转向工具的好处,包括经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结算协议修改的那些;
(d)本取代及修订规则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所界定的组成及加入商家购买团体的利益及方法;
(e)使用专门为此目的指定的商户教育费用部分,为依法限制商户附加能力的州商户提供技术及其他指导支持;以及
(f)使用专门为此目的指定的商家教育费用部分,这份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类结算协议向商家提供的指导工具,包括那些在法律上限制商家收取附加费能力的州。
106.某些商户教育费用,其金额和分配将由法院批准,将被具体指定为便利并提供有关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中定义的商户购买群体的形成的信息。
107.商户教育不得包含任何游说活动或任何贬低任何品牌、网络、发卡银行、支付卡产品的活动。为进一步明确起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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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教育费用应直接或间接用于资助任何游说或行业协会活动。
108.为Merchant Education准备的所有材料和剧本将由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律师审查和批准,并在必要时提供给万事达被告的律师,以确保所有材料的准确性。万事达被告同意,商户教育材料中可能包含与附录G和H一致的允许转向场景的信息。
109.万事达被告应提供至少一名对商户规则有所了解的万事达员工作为第23(b)(2)条规则指定的管理人的联系人,并向其提供合理协助,以回答有关规则的问题以及商户教育计划可能产生的其他问题。
万事达被告提供的对价限制
110.除上述第67-104段规定的方式外,不得要求万事达的被告以任何方式延续或修改其章程、规则、操作条例、惯例、政策或程序。
111.万事达被告在第67-104段下的义务仅应延伸至和解最终日期后五年或和解批准日期后八年中较晚者的日期。在该日期之后,万事达被告有酌情决定权继续提供上述第67-104段规定的任何对价,但万事达被告根据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提供该对价的义务将届满。
112.万事达被告保留进一步修改其章程、规则、运营法规、惯例、政策或程序的权利,但绝不承担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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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104段以更允许商家从事其中所述销售点做法的能力的方式进行。
113.上述对上述第67-104段所述的万事达被告的规则、章程和/或操作规定的任何更改均不影响任何被告或规则23(b)(2)类的任何成员遵守所有适用的州或联邦法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对信用卡或借记卡交易收取附加费的州法律,以及有关欺骗性或误导性披露的联邦和州法律。
释放及不起诉第23(b)(2)条的契约类别
114.“第23(b)(2)条类别解除当事人”单独和统称为第23(b)(2)条类别原告和第23(b)(2)条类别的每个成员,代表他们自己和他们各自过去、现在或未来的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股东、代理人、雇员、法律代表、合伙人、联营公司、受托人、父母、子公司、分部、关联公司、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遗产、购买者、前任、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论他们是否反对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中规定的和解,以及他们是否行使根据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提供的任何利益,无论是直接的、有代表性的、派生的,还是以任何其他身份。
115.“规则23(b)(2)类释放方”均为以下情形:
(a)Visa U.S.A. Inc.、Visa国际服务协会、Visa International、Visa Inc.、Visa亚太地区、Visa加拿大协会、Visa中欧和东欧、中东和非洲地区、Visa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Visa Europe、Visa Europe Limited、Visa Europe Services,Inc.,以及现在授权或许可、或过去已授权或许可金融机构发行任何Visa品牌卡或获取任何Visa品牌卡交易的任何其他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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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万事达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万事达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现在授权或许可,或过去已授权或许可金融机构发行任何万事达品牌卡或收购任何万事达品牌卡交易的任何其他实体。
(c)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N.A.);BA Merchant Services LLC(前身为National Processing,Inc.);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 Corporation);NB Holdings;MBNA America Bank,N.A.;以及FIA Card Services,N.A。
(d)巴克莱银行 PLC;巴克莱银行 Delaware Holdings,LLC(原名瞻博网络金融公司);巴克莱银行 Delaware(原名瞻博网络银行);巴克莱银行 Financial Corp。
(e)Capital One,N.A.(作为Capital One F.S.B.和Capital One Bank(USA),N.A.的继承者);和第一资本金融公司。
(f)摩根大通 & Co.;摩根大通 Bank,N.A.(并作为Chase Bank USA,N.A.和Washington Mutual Bank的利益继承者);和Paymentech,LLC(并作为Chase Paymentech Solutions,LLC的继承者)。
(g)Citibank,N.A.;Citigroup Inc.;Citicorp LLC;Citicorp Credit Services,Inc.(USA)(作为Citicorp Payment Services,Inc.的继任者)。
(h)五三银行。
(一)奥马哈First National银行。
(j)汇丰金融公司;HSBC Bank USA,N.A.;HSBC North America Holdings Inc.;HSBC Holdings plc;HSBC Bank plc;和HSBC U.S.A. Inc。
(k)National City Corporation和肯塔基州国家城市银行。
(l)The PNC金融服务集团(and as acquirer of National City Corporation)and PNC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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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unTrust Banks,Inc.(现名Truist Financial Corporation)和SunTrust Bank(现名Truist Bank)。
(n)Texas Independent Bancshares,Inc。
(o)Wachovia Bank,N.A.和Wachovia Corporation。
(p)Washington Mutual,Inc.;Washington Mutual Bank;Providian National Bank(又称Washington Mutual Card Services,Inc.);以及Providian Financial Corporation。
(q)富国银行集团公司(并作为Wachovia Corporation的继任者)和富国银行银行,N.A.(并作为Wachovia Bank,N.A.的继任者)。
(r)在诉讼中的任何投诉中,每一个被指控为任何被告的同谋的实体或个人。
(s)Visa U.S.A. Inc.、Visa国际服务协会、Visa Inc.、Visa Europe、Visa Europe Limited、Visa Europe Services,Inc.、万事达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或万事达股份有限公司的每个过去、现在或未来的成员或客户金融机构。
(t)对于上述第115(a)-(s)段中的每个实体或个人,其各自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直接和间接、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和联营公司(均在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颁布的SEC规则12b-2中定义),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任何其他实体。
(u)对于上文第115(a)-(t)段中的每一个实体或个人,其各自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前任、继承人、购买者和受让人(包括全部或基本上全部资产、股票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收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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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被告,只要继承人、买方或收购人的赔偿责任基于上文第115(a)-(t)段所定义的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当事人)。
(五)对于上述第115(a)-(u)段中的每一个实体或个人,其各自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委托人、受托人、合伙人、高级职员、董事、雇员、代理人、律师、法律代表或其他代表、受托人、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遗产、股东、顾问、前任、继承人、购买者、购买者和受让人(包括上述每一个实体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股票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收购人,前提是继承人、购买者或收购人的责任基于上文第115(a)-(u)段所定义的第23(b)(2)条类别解除当事人。
116.除规则23(b)(2)项集体和解令和根据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项集体和解协议提交的最终判决的效力外,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既判力效果:
(a)规则23(b)(2)类别解除当事人特此明确和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完全、最终和永久地解决、解除和解除规则23(b)(2)类别解除当事人的任何和所有形式的索赔、要求、诉讼、诉讼和诉讼因由,无论是个人的、集体的、代表的,父国党,或在其他性质上,只要他们寻求任何形式的宣告性、强制性或衡平法救济,或律师费、成本、开支或利息,只要这些费用、成本、开支或利息与这些索赔、要求、诉讼、诉讼和诉讼因由有关,无论何时发生,无论是直接、间接、派生或其他方式,无论是否已知或未知、怀疑或未怀疑,在法律上或公平上,任何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释放方曾经拥有、现在拥有或以后能够拥有,应,或可能已经或已于结算批准日期累积,或不迟于结算最后日期后五年或结算批准日期后八年(较长者为准)累积,因任何行为、作为、交易、事件、事件、发生而产生或与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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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获释放方的陈述、不作为或不作为,这些陈述是或已经在诉讼中被指称或以其他方式提出,或可能在诉讼中被指称或提出与其标的有关,或由任何此类行为、作为、交易、事件、发生、陈述、不作为或不作为的持续或持续影响引起或与之有关。为免生疑问,这一释放应扩大到但仅限于联邦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
(b)为明确起见,明确同意,因以下任何行为、作为、交易、事件、发生、陈述、不作为或不作为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寻求任何形式的宣告性、强制性或衡平法救济的任何索赔,均为本诉讼中曾经或可能已经提出的索赔,并与其标的有关:
(一)任何交换费、交换费率,或任何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任何规则,与交换费、交换费率有关,或与任何Visa品牌卡在美国的交易或任何万事达品牌卡在美国的交易有关的交换费或交换费率的设置;
(二)与美国境内任何Visa品牌卡交易或美国境内任何Mastercard品牌卡交易有关的任何第23(b)(2)条规则类别解除方的任何商户费用;
(三)任何实际的或被指称的“无附加费”规则、“所有发卡机构均可兑现”规则、“所有设备均可兑现”规则、要求兑现所有凭据或账户的规则、“无最低购买”规则、“无折扣”规则、“非歧视”规则、“反转向”规则、限制商家偏袒或引导客户使用某些支付系统的规则、“所有网点”规则、“无绕道”规则、“无多发卡机构”规则、“无多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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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路由规则、跨境收单规则、卡片认证或持卡人验证规则、“持卡人选择”规则或要求、PAVD规则、有关移动、电子商务或在线支付的受理技术的路由选项的规则或行为,或制定和实施标记化标准;
(四)任何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任何重组、重组、首次或其他公开发行,或其他公司架构;
(五)任何雇员或任何第23(b)(2)条类别获释放方的代理人在任何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任何董事会或委员会提供的任何服务;或
(六)任何Visa被告与任何万事达被告之间或之间就上述(i)-(v)或任何第23(b)(2)条被解除类别的一方或多方,或(c)任何被告或第23(b)(2)条被解除类别的一方或多方之间或之间就上述(i)-(v)或任何第23(b)(2)条被解除类别的一方或多方强制执行、遵守或遵守上述(i)-(v)。
(c)为清楚起见,凡提述本款第116条所指的规则,均指在2020年12月18日及直至结算批准日期已存在或已存在的规则、可按上文第18-55段和67-104段规定的方式对其进行修改的规则,以及其后已存在的与这些规则基本相似的规则。
117.每一规则第23(b)(2)条类别解除方进一步明确和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完全、最终和永久地解决和解除规则第23(b)(2)条类别解除方可能拥有的或可能源自适用法律规定的任何和所有抗辩、权利和利益,如果没有这种放弃,这些抗辩、权利和利益可能会限制前款114-116所载的解除的范围或效果。在不限制一般性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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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每一规则23(b)(2)类解除方明示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和解除规则23(b)(2)类解除方本可根据《加利福尼亚民法典》第1542条或任何其他州或司法管辖区的类似法律的规定就解除可能拥有的与解除有关的任何和所有抗辩、权利和利益。第1542条规定:“一般释放不适用于声称债权人或释放方在执行释放时不知道或怀疑存在有利于他或她的情况,并且如果他或她知道,将对他或她与债务人或被释放方的和解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虽然各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当事人此后可能会发现其知悉或相信与前款114-116所解除的任何债权有关的事实以外的、不同的或除此之外的事实,但各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当事人在此明确和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完全、最终和永久地解决、解除和解除前款114-116范围内的任何已知或未知、怀疑或未怀疑、或或有或非或有债权,无论是否隐瞒或隐藏,且不考虑随后发现或存在此类其他、不同或额外的事实。规则23(b)(2)集体原告承认,并且规则23(b)(2)集体的成员应通过规则23(b)(2)集体和解令的实施和最终判决被视为已承认,上述放弃是单独谈判达成的,并且是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的关键要素。
118.上文第114-117段中的发布并不禁止调查或行动,无论其名称是否为父国党、执法或监管,由国家、准国家或地方政府实体维护主权或准主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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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尽管上文第114至118段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上文第114至118段中的释放不应释放:
(a)第23(b)(2)条规则类别解除方基于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根据合同或商业关系产生的关于贷款、信用额度或其他相关银行或信用关系的标准商业纠纷、个人退款纠纷、产品责任、违反保证、盗用持卡人数据或侵犯隐私、遵守商户接受Visa品牌信用卡或借记卡的技术规范、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或借记卡的任何索赔,以及因违反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一方与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一方之间的任何合同而引起的任何其他争议;但前提是,如果任何此类索赔质疑交换规则、交换费率或交换费的合法性,或任何其他规则、费用、收费或上文第114-118段中的任何解除的索赔所涵盖的其他行为,则应由上文第114-118段而非本款进行控制。
(b)仅基于作为(i)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支付卡网络竞争对手,或(ii)不为第23(b)(2)条规则中的一个或多个类别解除当事人所有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ATM运营商而遭受的伤害而提出的索赔。
(c)第23(b)(2)条规则类别解除方的任何索赔,寻求金钱损害赔偿,但不是任何形式的宣告性、禁令或衡平法救济,涉及此处解除的索赔。
120.在和解批准日期,规则23(b)(2)中的每一方同意并承诺不:(a)根据此处解除的任何索赔起诉规则23(b)(2)中的任何一方类别解除当事人;(b)协助任何第三方启动或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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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任何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被释放方的任何私人民事诉讼,以任何方式与此处发布的任何索赔有关;或(c)采取任何行动或提出任何索赔,直至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被释放方继续参与但未能退出与此处发布的索赔有关的任何被指控的非法共谋或协议的和解最终日期后五年或和解批准日期后八年(以较长者为准),据称源自或涉及任何Visa被告的IPO前结构或治理或任何万事达被告的IPO前结构或治理,或任何银行被告参与其中。不过,为免生疑问,本款的任何规定均不妨碍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方方采取法律或法院命令强制采取的任何行动。
121.每一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方进一步免除Visa被告、万事达被告、银行被告及其在本次诉讼中的大律师和专家就寻求与本次诉讼的辩护和进行有关的任何形式的宣告性、禁令或衡平法救济的任何索赔,包括本取代和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谈判和条款的类别和解协议或本次诉讼中的任何其他和解协议,但与执行本取代和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和解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除外。每一规则23(b)(2)类别释放方释放规则23(b)(2)类别原告、规则23(b)(2)类别律师及其各自的专家巴里的,从与其机构或检控有关的任何申索巴里的,包括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的谈判和条款,但与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的强制执行有关的任何债权除外。
122.为清楚起见,特意为解除及契诺不起诉本取代及修订规则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的条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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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第23(b)(2)条规则类别的所有成员就此处解除的债权寻求或获得任何形式的宣告性、禁令或衡平法上的救济,直至就任何Visa被告或任何万事达被告的任何规则而言,在2020年12月18日至和解批准日期之间有效的五年后或和解批准日期后八年(以较长者为准),并且任何银行被告遵守据称存在的任何该等规则的情况现已存在,可按上文第18-55段和第67-104段规定的方式进行修改,或将来可能以与之相同或基本相似的形式存在。
123.如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根据下文第136-138段终止,或和解批准日期的任何条件未获满足,则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解除及不起诉条款的契约即为无效及不可执行。
要求批准本取代及修订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的动议

124.第23(b)(2)条规则集体原告、第23(b)(2)条规则集体律师、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同意通过合理和善意的努力来实现法院对本取代和修订后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的最终批准,包括提交必要的动议文件和将任何必要的听证会安排在法院方便的日期和时间。
125.规则23(b)(2)集体原告和规则23(b)(2)集体律师同意在向签证被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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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达被告须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这些文件的内容。
126.寻求批准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动议和支持性文件应寻求法院以本协议附录E中的格式输入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排期令,这将:
(a)确定该通知巴里的而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应提供予第23(b)(2)条集体的成员,并委任EPIQ系统,Inc.为集体管理人,以协助第23(b)(2)条集体法律顾问执行及管理通知计划。
(b)批准以本协议附录C所载通知计划和预算中所述的基本形式向规则23(b)(2)类提供的通知,包括以本协议附录D所载的基本形式使用网站通知和发布通知,并指示法院可能认为有必要提供适当程序的任何进一步通知(及其费用)。
(c)命令被告在法院输入规则23(b)(2)类和解通知和排期令后十个营业日内支付上述第8段所述的通知费用。
(d)留下巴里的以及附录A所列诉讼中的所有进一步诉讼程序,只要它们针对正在针对规则23(b)(2)类被释放方被释放的被告寻求宣告性、禁令或衡平法上的救济,但MDL 1720中与实施和遵守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有关的诉讼程序除外,等待法院确定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是否应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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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或终止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
(e)在法院确定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是否应获得批准或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终止之前,禁止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成员开始、维持或参与,或允许他人代表他们开始、维持或参与针对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解除当事人的任何解除债权,但MDL 1720中与执行和遵守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有关的程序除外。
(f)命令就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进行进一步程序的以下时间表(或法院可予修改的时间表):
(一)在法院输入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调度令后30天内,通知计划应基本完成,任何寻求最终批准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和批准律师费和开支的动议或动议及支持备忘录应向法院提交。
(二)在法院输入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排期令后的90天内,对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任何异议或寻求批准任何律师费用和开支的动议,应向法院提出。
(三)在法院输入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书及排期令后的120天内,任何回应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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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一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或寻求批准律师费用和开支的动议的异议应向法院提出。
(四)在法院输入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通知和排期令后至少150天,设定法院方便的最终批准听证会的日期和时间,在该听证会上,法院将对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充分性进行调查,处理对其提出的任何异议,并确定是否最终批准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并作出律师费和开支的任何裁决。
127.寻求批准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动议和支持文件还应寻求法院以本协议附录F的形式输入第23(b)(2)条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这将:
(a)确定法院对规则23(b)(2)类原告、规则23(b)(2)类的所有成员以及被告具有管辖权,并有权批准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
(b)批准向规则23(b)(2)类提供的通知程序为公平、充分和充分,并经合理计算以告知规则23(b)(2)类诉讼、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的成员及其异议权,并作为完全满足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法院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或规则以及正当程序的要求。
(c)最终批准这份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包括其对价和解除条款,并认定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是善意订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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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平谈判,并不串通,并进一步认定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是公平、合理和充分的规则23(b)(2)集体,并符合联邦法律和所有适用的法院规则的要求,包括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
(d)证明《集体诉讼公平法》(28 U.S.C. § 1715)的通知要求已得到满足。
(e)以引用方式纳入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说明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的和解对价和全部解除条款以及不起诉的契约,规定每一条规则第23(b)(2)条集体解除方无条件、完全、最终解除并永久解除第23(b)(2)条规则集体解除方的所有解除债权,并放弃第23(b)(2)条规则集体成员对根据加利福尼亚民法典§ 1542和/或任何其他类似、可比或同等法律提供的保护的任何权利。
(f)禁止规则23(b)(2)类的所有成员以及受其控制的人启动、维持、或参与,或允许另一人以其名义启动、维持或参与针对规则23(b)(2)类被释放方的任何解除债权,并禁止规则23(b)(2)类的所有成员以及受其控制的人启动、维持、或参与,或允许另一人以其名义启动、维持或参与针对规则23(b)(2)类被释放方的任何解除债权。
(g)规定法院在MDL 1720中保留对规则23(b)(2)类原告、规则23(b)(2)类成员以及被告实施、管理、完善和执行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和规则23(b)(2)类和解的专属持续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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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和最终判决,包括与第23(b)(2)类规则的解除和不起诉契约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由此引起的任何争议,或与任何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任何章程、规则、运营条例、惯例、政策或程序有关的宣告性、强制性或衡平法救济的任何索赔有关的任何争议。
(h)指示在不影响且无费用的情况下驳回针对任何被告和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类别被释放方的所有宣告性、禁令和衡平法救济索赔(此处规定的除外)巴里的以及现在或以前在MDL 1720中合并并在附录A中列出的所有其他推定的集体和个人诉讼。
(一)判定没有正当理由延迟进入终审判决,并指示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命令和终审判决为最终且可上诉。
规则23(b)(2)集体和解通知和异议
128.在向法院提交本取代和修订后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以及寻求其批准的随附动议文件后的十天内,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应按照《集体诉讼公平法》28 U.S.C. § 1715的规定,安排将本取代和修订后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通知送达适当的州和联邦官员,并将向法院证明该通知已提供。
129.第23(b)(2)条规则类别大律师及类别管理人须负责并按法院命令执行向第23(b)(2)条规则类别发出通知的程序,并须履行提供该等通知程序所需的相关职责。
130.第23(b)(2)条规则集体法律顾问应向集体管理人支付上述通知活动的费用,包括其用于执行任务的任何第三方供应商的费用
98


为履行或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来自规则23(b)(2)类结算托管账户。在任何情况下,任何被告或第23(b)(2)条类别释放方均不得就类别管理人或通知计划承担任何义务、责任或法律责任,包括就任何通知程序的费用、管理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责任或法律责任,但上文第8段规定的付款除外。
131.集体管理人应按照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排期令的规定,使用本协议附录D所载的第23(b)(2)条集体通知,或按照法院的其他命令,完成向第23(b)(2)条集体成员发出的网站和发布通知。
132.在法院输入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调度令后的四十五天内,集体管理人应编制并向法院提交一份报告,确认通知计划已执行,并且网站通知、发布通知以及向第23(b)(2)条集体成员发出的任何其他通知均按法院指示的方式提供。
133.如第23(b)(2)条规则所规定的集体和解通知及排期令:
(a)任何异议者必须在集体异议期内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在集体异议期内以头等邮件和邮戳的方式向第23(b)(2)条规则的指定律师和被告的指定律师发送书面反对声明。反对者的陈述必须:(i)包含“在重新交换费用和商家折扣反垄断诉讼中”等字样;(ii)说明反对者的每一项反对意见及其具体理由;(iii)提供所有法律支持和反对者希望提请法院注意的所有证据,以支持任何反对意见;(iv)说明反对者的全名、地址和电话号码;(v)提供足以证明反对者是规则23(b)(2)类成员的信息;(f)说明全名,
99


代表异议人的任何律师与反对有关的邮件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b)此外,任何反对人或反对人的律师如希望出席最后批准聆讯,必须在集体异议期内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向第23(b)(2)条规则的指定人集体法律顾问和被告的指定律师,以头等邮件并在集体异议期内加盖邮戳的方式,分别寄发一份有意出席通知书,该通知书按姓名、职务、地址和电话号码指明拟代表反对人出席批准聆讯的每个人。
134.一旦收到对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的任何异议或在最终批准听证会上出庭的意向通知,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律师、被告的律师和集体管理人应授予确保他们各自收到所有异议和任何出庭意向通知的完整副本。
135.法院可将任何律师费及开支申请与要求批准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动议分开考虑,并可将有关该等申请的命令与第23(b)(2)条集体和解令及最终判决分开输入。任何重审、复议、撤销、复核、上诉,或仅就仅涉及律师费用和开支申请的单独命令而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而不是以任何方式涉及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均不得延迟就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发生的和解最终日期。
终止
100


136.在和解批准日期的任何条件未获满足的情况下,规则23(b)(2)集体原告作为一个团体或被告作为一个团体可终止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
137.规则23(b)(2)集体原告作为一个群体或被告作为一个群体,在与另一群体协商后,也可以在法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在任何上诉或其他情况下被实质性修改或未得到充分确认的情况下,通过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其他各方和法院提供书面通知,单方面终止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对规则23(b)(2)类定义的任何修改(不允许排除在外),及包括但不限于对第23(b)(2)条类别所规定的释放及不起诉契约的任何修改。第23(b)(2)条规则集体原告和被告同意根据情况就是否修改本款规定的二十个工作日期限进行善意协商。
138.如果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根据上述第136-137段终止:
(a)应将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托管账户中任何剩余款项的三分之二减去法院批准且已经支付或发生的任何应缴税款和集体管理费用后,立即支付至Visa被告应指定的账户,并将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托管账户中任何款项的三分之一减去法院批准且已经支付或发生的任何应缴税款和集体管理费用后,立即支付至万事达被告应指定的账户。
(b)Visa被告不再承担遵守上述第18-55段的义务,而万事达被告也不再承担遵守上述第67-104段的义务。
101


(c)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任何公开传播的有关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资料,以及有关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任何命令、动议文件(包括摘要、证明文件或声明)、反对或口头辩论,包括有关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最终批准的任何动议文件,或有关律师费及开支的任何动议文件,其后不得用作证据,亦不得作为此种证据予以接纳,在诉讼或任何其他民事诉讼或其他程序中。
(d)除上文第4-7段、第130段和第138(a)-(c)条及下文第147-149段外,本取代及修订后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包括其解除及不起诉的契约,均属无效,并无任何效力及影响,而第23(b)(2)条集体原告及被告须在本取代及修订后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执行前恢复原状,犹如本取代及修订后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未达成或执行一样。
持续法院监督及司法管辖权
139.签证被告根据第18-55段承担的义务可由法院根据签证被告或第23(b)(2)条规则集体律师的动议,根据修改同意令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修改。根据万事达被告或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律师的动议,法院可根据修改同意令的程序和标准,对万事达被告在第67-104段下的义务进行修改。
102


140.法院将保留对规则23(b)(2)类原告、规则23(b)(2)类成员以及被告的持续管辖权,以执行、管理、完善和执行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以及规则23(b)(2)类和解令和最终判决。法院对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的集体和解协议的执行和管理应包括但不限于接收和审查独立审计员提供给法院的资料,如上所述。
141.被告和规则23(b)(2)集体原告同意,规则23(b)(2)集体成员将被视为同意,不可撤销地提交美国纽约东区地区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以解决规则23(b)(2)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所涵盖的任何事项,或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或规则23(b)(2)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的适用性。
142.就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或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的任何方面向法院提出的所有申请,应作为MDL 1720范围内的事项提交给美国地区法院法官Brian M. Cogan并由其决定解决,如果他不在场,则应提交给法院指定的任何其他地区法院法官。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概括性的情况下,特此同意,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或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成员的任何诉讼、诉讼、程序或争议,其中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或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的条款被主张为对任何索赔或诉讼因由的全部或部分抗辩理由,或以其他方式作为反对提出,构成诉讼、诉讼、程序,因本取代及经修订规则而产生或与本取代及经修订规则有关的争议或争议
103


23(b)(2)集体和解协议或规则23(b)(2)集体和解命令和最终判决。
143.如任何被告或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的规定被任何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释放方主张作为对任何索赔或诉讼因由进行全部或部分抗辩的理由,或被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原告或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成员在任何其他诉讼、诉讼或程序中作为反对提出,现同意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释放方有权立即中止该诉讼、诉讼,或进行法律程序,直至法院根据该等条文订立裁定与抗辩或反对有关的任何问题的命令或判决后,而不可能对该等命令或判决进行进一步的司法复核。
附加条款及条件
144.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第23(b)(2)条的集体大律师、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以及这些被告的大律师同意,他们:
(a)不得以任何方式鼓励、促进或招揽第23(b)(2)条规则定义范围内的任何个人、企业或实体或其律师反对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或寻求与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不一致的任何救济。
(b)不得以任何方式鼓励、促进或招揽第23(b)(2)条规则定义范围内的任何个人、企业或实体或其律师为可能导致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终止的条件不满足或事件的发生提供便利、诱导或促成。
145.规则23(b)(2)集体原告、规则23(b)(2)集体法律顾问、Visa被告、以及万事达被告应作出合理努力,及时获得
104


任何必要的批准或同意,以执行和进行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
146.规则23(b)(2)集体原告、规则23(b)(2)集体法律顾问、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应签署所有文件并履行合理必要和适当的任何额外行为,以实现本取代和经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的条款。
147.于2009年10月29日提交并于2009年10月30日获法院批准的第四次修订保护令的条款和规定,以及于2015年4月3日在14-md-01720案卷上提交并于2015年4月9日获法院批准的保护令的条款和规定,均应在诉讼的任何最终裁决期间及之后继续有效并继续有效。
148.每一被告明确否认在本诉讼中的任何和所有责任。明确理解并同意,通过订立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每名被告和每名第23(b)(2)条集体释放方均不承认对第23(b)(2)条集体原告、第23(b)(2)条集体的任何成员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承担任何责任或不当行为,也不承认任何指控或情况的真实性,也不承认任何被告或其他第23(b)(2)条集体释放方放弃任何抗辩。
149.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以及与之有关的所有谈判、文件及讨论,均不得损害任何第23(b)(2)条集体原告或被告或其他第23(b)(2)条集体解除方的权利、立场或特权(除非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明文规定),且不得解释为或当作任何被告或其他第23(b)(2)条集体的承认或证据
105


被释放方违反任何法规、法规、法律、规则或普通法原则或衡平法原则,或任何责任或不法行为,或本诉讼中任何指控或主张的真实性或价值,不得直接或间接被发现、使用、提供或接受作为本诉讼或任何其他诉讼、诉讼、仲裁或其他程序中此类行为的证据,且不具有先例价值;但前提是,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在任何程序中使用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以强制执行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或第23(b)(2)条集体和解令及最终判决。
150.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旨在放弃任何权利主张任何信息或材料因任何个人或共同利益特权、律师-委托人特权、工作产品保护或其他特权、保护或豁免而受到保护,不被发现,或旨在放弃对任何此类特权、保护或豁免主张提出异议的任何权利。
151.本取代并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应构成第23(b)(2)条集体原告、代表他们自己与第23(b)(2)条集体、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之间就解决巴里的.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的所有附录均为其重要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通过引用并入,如同在此完全阐述一样。
152.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的条款不是可分割的,而是相互依存的,仅由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Visa被告以及万事达被告作为一个整体同意。
106


153.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取代所有先前的谈判及协议,不受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未有规定的任何条件所规限。在订立和执行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时,第23(b)(2)条集体原告、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保证,他们是根据各自的独立判断和各自律师的建议行事,而不是依赖任何其他人或实体作出的任何性质或种类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陈述,但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中明确作出的保证和陈述除外。
154.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应根据纽约州的法律进行管辖、解释、执行和管理,而不涉及其法律冲突原则。
155.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不得修改或修订,除非经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或其各自的律师签署并经法院批准的书面文件。
156.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或其任何部分,不应仅仅因为它可能是由律师为其中一方准备的,而被更严格地解释为针对其任何一方,即承认由于导致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的公平谈判,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的所有各方对其准备作出了重大和实质性的贡献。
107


157.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中使用的所有标题仅供参考及方便,不影响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的涵义或解释。
158.任何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或被告放弃任何违反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行为集体和解协议,不得视为或解释为放弃任何其他违反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行为,不论是先前、其后或同时。
159.本取代并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对第23(b)(2)条集体原告、第23(b)(2)条集体成员、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除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外,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当事人是本次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第三方受益人,并被授权执行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和解协议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和解协议中的解除和不起诉的约定条款、上述第139-143段中的持续管辖权条款,以及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其他条款适用于他们的类别和解协议。
160.根据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向第23(b)(2)条规则集体原告提供的任何通知或材料应发送给第23(b)(2)条规则集体律师,而根据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向被告提供的任何通知或材料应发送给其在MDL 1720中的律师,其姓名和联系信息载于本协议附录I。依据本条例须向法院呈交的任何通知或资料
108


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也应通过法院的电子法院备案(ECF)系统在MDL 1720中提交。
161.每一规则第23(b)(2)条集体原告和被告的每一位以下签名代表声明,其完全有权代表该方订立并执行本取代和修订的规则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本协议各方同意,作为对本取代和修订后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中各项约定的回报,其正在收到良好且有价值的对价,现对其收到和充足情况予以确认。
162.本取代并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集体和解协议可在对应方签署,每一份协议应被视为正本,所有这些协议共同构成一份和同一份文书。
作为证明,以下签署人已阅读并理解本取代及修订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已执行该协议,声明以下签署人获授权代表各自代表的当事人执行本取代及修订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已同意受其条款约束,并已妥为执行本取代及修订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

109


适用于规则23(b)(2)类原告


日期:2025年11月10日。签名:/s/Steve D. Shadowen
Steve D. Shadowen
Hilliard & Shadowen LLP


日期:2025年11月10日。签名:/s/Robert G. Eisler
罗伯特·埃斯勒
Grant & Eisenhofer P.A。


日期:2025年11月10日。签名:/s/迈克尔·J·弗里德
迈克尔·J·弗里德
Freed Kanner London & Millen LLC


日期:2025年11月10日。签名:/s/Linda P. Nussbaum
Linda P. Nussbaum
Nussbaum Law Group,P.C。


110


为Defendants Visa INC.、Visa U.S.A. INC.和Visa国际服务协会


日期:2025年11月9日。签名:/s/Julie B. Rottenberg
Julie B. Rottenberg
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Visa Inc.

为维权者提供万事达卡国际公司和万事达卡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8日。签名:/s/Tiffany Hall
蒂芙尼大厅
总法律顾问
万事达国际公司


111


附录A – MDL 1720动作

7-Eleven,Inc.等人诉Visa Inc.等人。,编号13-CV-04442-AKH(S.D.N.Y.),原编号13-CV-05746-MKB-JAM(E.D.N.Y.)。

Block公司诉Visa Inc.公司等。,编号23-CV-05377-BMC-JAM(E.D.N.Y.)。

Camp Grounds Coffee,LLC,et al. v. Visa,Inc.,et al。,编号21-CV-03401-BMC-JAM(E.D.N.Y.)。

E-Z Mart Stores,Inc.等人诉Visa Inc.等人,编号13-CV-05352-BMC-JAM(E.D.N.Y.),原编号13-CV-00697(E.D. Tex.)。

Grubhub Holdings Inc.等人诉Visa Inc.等人。,编号19-CV-07273(N.D. Ill.),原编号19-CV-06555-MKB-JAM(E.D.N.Y.)。

财捷集团等人诉Visa Inc.等人。,编号21-CV-01175-BMC-JAM(E.D.N.Y.),原编号21-CV-01234-VKD(N.D. Cal.)

Lanning,et al. v. Visa,Inc.,et al。,编号21-CV-02360-BMC-JAM(E.D.N.Y.)。

Old Jericho Enterprise Inc.,et al. v. Visa,Inc.,et al。,编号20-CV-02394-BMC-JAM(E.D.N.Y.)。

Palladino,et al. v. JP Morgan Chase & Co.,et al。,编号23-CV-01215-BMC-JAM(E.D.N.Y.),原编号:CGC-22-603801(Cal。超。CT.)。

塔吉特公司等人诉Visa Inc.等人案。,编号13-CV-3477-AKH(S.D.N.Y.),原编号13-CV-05745-MKB-JAM(E.D.N.Y.)。

Visa U.S.A. Inc.,et al. v.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nvenience Stores,et al。,编号13-CV-03074-BMC-JAM(E.D.N.Y.)。



A-1


附录B –规则23(b)(2)类和解托管协议

托管/托管协议
这份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的托管/托管协议是由Hilliard & Shadowen LLP、Grant & Eisenhofer P.A.、Freed Kanner London & Millen LLC和Nussbaum Law Group,P.C。 (“第23(b)(2)条集体法律顾问”),以及亨廷顿国家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代理人(“第23(b)(2)条类别的托管代理人”)。

独奏会
A.本托管/托管协议管辖和解资金的存放、投资和支付,根据(其中包括)第23(b)(2)条集体诉讼律师代表第23(b)(2)条集体原告订立的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的取代和经修订的集体和解协议(作为附件 A),由(其中包括)第23(b)(2)条集体诉讼的集体律师,将支付通知、和解管理、商户教育、独立审计师费用、律师费和对集体原告的奖励奖励、税务责任以及与标题所述集体诉讼有关的其他用途Barry’s Cut Rate Stores,Inc.,et al. v. Visa,Inc.,et al。,MDL No. 1720 Docket No. 05-md-01720(E.D.N.Y.)(又名DDMB,Inc.,et al. v. Visa,Inc.,et al。,MDL No. 1720 Docket No. 05-md-01720(E.D.N.Y.)) (“集体诉讼”),在美国纽约东区地方法院(“法院”)待决。

B.根据和解协议的条款,被告已同意为上述A段所述的目的支付或促使支付最多236,800,000美元的现金(“和解金额”)在集体诉讼中。

C.结算金额连同任何应计利息将于存入规则23(b)(2)类结算托管账户并用于支付上文A段所述的款项,以及根据和解协议条款支付的其他费用。

D.除本文另有定义外,所有大写术语应具有在和解协议.
协议
1.委任第23(b)(2)条类别代管代理人.兹指定第23(b)(2)条类别托管代理人根据本托管/托管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收取、存入和支付结算金额,该和解协议以及任何其他展品或时间表后来附在本文件中,并成为本文件的一部分。
2.规则23(b)(2)类结算托管账户.第23(b)(2)条规则类别托管代理应建立和维持一个或多个托管/托管账户,名称为支付卡交换费第23条结算基金(“第23(b)(2)条规则类别结算托管账户”)。被告将根据和解协议第8 – 11段支付款项。规则23(b)(2)类托管代理人应将结算金额存入规则23(b)(2)类结算托管账户;结算金额及其应计的所有利息在此称为“结算基金”。和解基金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限制进行持有和投资,并应由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人根据以下在和解协议中规定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及酌情在法院批准支付和解基金的命令中予以解除。

B-1


3.结算基金的投资.根据第23(b)(2)条集体法律顾问的书面指示,第23(b)(2)条集体托管代理人应将结算资金专门投资于由美国政府完全信任和信用支持或由美国政府或其机构完全投保的工具或账户,包括(a)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完全投保或(b)由美国政府完全信任和信用支持的工具担保的美国国库基金或银行账户。 被告不对规则23(b)(2)类托管代理人投资和解基金承担任何责任或与之相关的责任。

4.结算资金的使用.合格结算基金的所有利息将直接支付给合格结算基金。亨廷顿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将不会交换任何付款、回扣或经济补偿,除了第3款中为该托管/托管账户规定的经批准的投资。

5.受法院管辖的托管/托管资金.根据和解协议并根据法院的进一步命令,在分配和解基金之前,和解基金应继续受法院管辖。

6.税务处理&报告.The结算基金在任何时候都应被视为国库条例§ 1.468B-1含义内的“合格结算基金”。第23(b)(2)条规则集体法律顾问以及根据法律要求的被告,应共同及时进行必要或可取的选举,以满足该库务署条例的要求,包括Treas.Reg.下的“关系支持选举”。§ 1.468B-1(j)(2)必要时至最早允许的日期。就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及其下颁布的条例而言,和解基金的“管理人”应为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律师。第23(b)(2)条规则集体律师应及时和适当地准备、交付所有必要的当事人签字,并为根据Treas要求的任何选举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Reg. § 1.468B-1。第23(b)(2)条规则集体法律顾问应及时和适当地编制和提交与结算基金及其分配和付款有关的任何必要或可取的信息和其他纳税申报表,包括但不限于Treas.Reg. § 1.468B-2(k)中描述的申报表,并在适用的Treas.Reg. § 1.468B-2(1)范围内。

7.结算基金的缴税.与结算基金有关的所有税款,如结算协议中更全面的描述,应被视为并被视为结算基金和规则23(b)(2)类别托管的管理成本代理应按照第23(b)(2)条集体律师的指示,在没有法院事先命令的情况下及时从和解基金中支付此类税款。 第23(b)(2)条规则集体法律顾问应负责及时和适当地准备和交付任何必要的文件,供所有必要的当事人签字,并及时提交所有税务申报表和法律要求的其他税务报告。第23(b)(2)条规则集体法律顾问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或报税人协助编制第5及6条所列的任何税务报告或计算任何应缴税款,而该等协助的开支须由第23(b)(2)条规则集体法律顾问根据第23(b)(2)条规则的指示从结算基金中支付。The和解基金应就被告因在和解基金上赚取的收入而可能被视为应支付的任何税款对被告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而规则23(b)(2)类别托管代理人应按照规则23(b)(2)类别律师的指示,建立必要的准备金,以支付和解基金的税务责任和本款规定的赔偿义务。如根据和解协议的条款将和解基金退还被告,各被告应向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人提供一份填妥的W-9表格。

8.付款说明

B-2


(a)第23(b)(2)条规则集体法律顾问可指示第23(b)(2)条规则集体托管代理人支付支付通知和管理费用所需的资金,而无须法院进一步命令或被告的律师授权。

(b)第8(a)段所述以外的付款,包括分配和解基金的付款,必须得到(i)法院命令的授权,或(ii)第23(b)(2)条规则所有4位集体律师的书面指示:Michael J. Freed或William H. London;Steve D. Shadowen;Robert G. Eisler;和Linda P. Nussbaum。

(c)如果发出资金转移指示(在执行本托管/托管协议时以书面形式发出的除外),无论是书面形式、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传复印或其他方式,则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人将仅在合理必要时,在向上述(a)和(b)项中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人确立新的电汇指示时,通过电话回电寻求确认此类指示,而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人可依赖声称是如此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人的任何人的确认。如果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托管代理人收到(a)和(b)项所要求的每一家律师事务所(如适用)的书面信函,授权在其信笺上付款,并由(a)和(b)项中指定的人之一签署,则没有合理必要寻求确认。为确保其收到的指令的准确性,规则23(b)(2)类托管代理可能会记录此类回拨。如果规则23(b)(2)类托管代理无法验证指令,或对其收到的验证不满意,则在所有问题得到解决之前,不得执行指令。只有(i)由更改其通知指定的一方签署,以及(ii)由规则23(b)(2)类托管代理接收和确认的书面形式,才能有效更改回拨的人员和电话号码。规则23(b)(2)集体法律顾问将在收到交易已执行的通知后30天内将任何错误、延迟或其他问题通知规则23(b)(2)集体托管代理。如果确定由于第23(b)(2)条规则类别托管代理的错误导致交易延迟或错误执行,则第23(b)(2)条规则类别托管代理的唯一义务是支付或退还此类错误的金额以及适用法律可能要求的任何金额。任何应付利息索赔将按当时公布的期限为91天的美国国库券的利率进行。

(d)第23(b)(2)条规则类别托管代理人不对因第23(b)(2)条规则类别托管代理人依赖和遵守此类指示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任何损失、费用或开支承担责任,即使此类指示与随后的书面指示相冲突或不一致。提供电子指示的一方同意:(i)承担因使用此类电子方法向规则23(b)(2)类托管代理人提交指示和指示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则23(b)(2)类托管代理人根据未经授权的指示行事的风险,以及第三方的风险或拦截和滥用;(ii)充分告知与向规则23(b)(2)类托管代理传送指令的各种方法相关的保护措施和风险,并且可能存在比规则23(b)(2)类托管代理选择的方法更安全的传送指令的方法;(iii)与其传送指令相关的应遵循的安全程序(如有)根据其特殊需要和情况向其提供商业上合理程度的保护。

B-3


9.终止结算.如果和解协议根据其条款终止,则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律师应将和解协议的终止通知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托管代理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和解基金的余额,连同由此赚取的任何利息,减去根据和解协议的条款已支付和实际发生但尚未支付的任何通知和管理费用,以及根据规则23(b)(2)集体律师和被告确定的任何应缴未缴税款,应根据规则23(b)(2)集体律师和被告的指示退还给被告。

10.费用.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人有权就其作为附件 B所附的费用表中所述的服务获得补偿。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人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应完全从结算基金中支付。规则23(b)(2)类代管代理人只有在此类费用经规则23(b)(2)类律师批准支付后,才能从结算基金中向自己支付此类费用。如果要求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提供额外服务,例如准备和管理支付给授权索赔人的款项,则将订立单独的协议和费用表。

11.第23(b)(2)条规则类别代管代理人的职责、责任及权利.本托管/托管协议规定了第23(b)(2)条类别托管代理人的所有义务,不得从本托管/托管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文书或文件的条款中隐含任何额外义务。
(a)第23(b)(2)条规则类别代管代理人可依据第23(b)(2)条规则向其交付的任何指示、通知、证明、要求、同意、授权、收据、授权书或其他书面文件行事,而无需确定其真实性或有效性或其中所述任何事实的正确性、其送达的适当性或有效性,或发布任何判决或命令的法院的管辖权。第23(b)(2)条规则类别代管代理人可依据其合理地认为是真实的任何签字行事,并可假定该人已获适当授权这样做。
(b)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托管代理人可在发生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或解释或其在本协议下的职责产生疑问时咨询其选择的法律顾问,其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应在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托管代理人按照大律师的合理意见和指示行事的范围内得到充分保护。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代管代理人有权仅(i)经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结算代管账户批准后,或(ii)依据法院的命令,就合理的法律费用以及从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结算代管账户实际发生的合理和必要的付款和费用自行偿还。
(c)规则23(b)(2)类别托管代理或其任何关联机构被授权管理、建议或服务任何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其中结算基金的任何部分可能被投资。
(d)规则23(b)(2)类托管代理人被授权在其联邦储备账户中持有根据本协议持有的任何国债。
(e)第23(b)(2)条规则类别托管代理不得根据本托管/托管协议第3款的规定承担与结算基金投资相关的任何风险。规则23(b)(2)集体托管代理人将获得和解基金的赔偿,并对任何和所有索赔、诉讼、诉讼、诉讼、调查、判决、缺陷、损害、和解、损失、责任和费用保持无害
B-4


(包括任何内部或外部律师的合理法律费用和开支)在发生时、因第23(b)(2)条规则的任何作为、不作为、指称的作为或指称的不作为而产生或与之相关,或因任何其他因由,在任何情况下与第23(b)(2)条规则的任何类别托管代理人接受或履行或不履行第23(b)(2)条规则的任何类别托管代理人在本协议下的职责有关,但因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人的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而导致的除外。
(f)一旦按照本托管/托管协议的条款和法院的任何命令分配了第23(b)(2)条规则类别结算托管账户中的所有资金,则第23(b)(2)条规则类别托管代理人应被免除任何和所有进一步的义务,并免除本托管/托管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除非本协议另有具体规定。
(g)如果各方之间就根据本协议持有的任何资产的处置或支付产生任何争议,则应允许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人将根据本协议持有的所有资产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然后完全免除与此种交叉资产有关的任何和所有责任或义务。当事人还同意就此类纠纷寻求任何补救或追索,而不使规则23(b)(2)类托管代理人成为其当事人。
12.规则23(b)(2)类托管代理人的不可转让性.未经第23(b)(2)条规则类别律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承担第23(b)(2)条规则类别托管代理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和义务。
13.第23(b)(2)条类别代管代理人的辞职.第23(b)(2)条规则类别托管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在提前120天向本协议中的托管/托管协议各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任何时间辞职并终止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位。在该辞职生效日期,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人应将本托管/托管协议连同任何及所有相关文书或文件以及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结算托管账户中的所有资金交付给继任的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人,但须遵守本托管/托管协议。如继任人第23(b)(2)条类别代管代理人在该辞职通知日期后120天届满前未获委任,则第23(b)(2)条类别代管代理人可向法院呈请委任继任人第23(b)(2)条类别代管代理人,或其他适当的救济。任何此类由此产生的任命对本托管/托管协议的所有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通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或隔夜快递服务方式送达,地址如下:
B-5


If to class counsel:
Linda P. Nussbaum
NUSSBAUM Law Group,P.C
美洲大道1133号,31号St佛罗里达州
纽约,NY 10036
电话:
电子邮件:

Steve D. Shadowen
HILLIARD & SHADOWEN LLP
1717 W.6街道,套房290
德克萨斯州奥斯汀78703
电话:
电子邮件:

罗伯特·埃斯勒
Grant & Eisenhofer P.A。
列克星敦大街485号,39号佛罗里达州
纽约,NY 10017
电话:
电子邮件:

迈克尔·J·弗里德
威廉·H·伦敦
Freed KANNER LONDON & MILLEN LLC
100 Tri-State International,Suite128
伊利诺伊州林肯郡60069
电话:
电子邮件:


if to class Escrow Agent:
亨廷顿国家银行
Liz Lambert,高级董事总经理
Swedesford路650号,310套房
宾夕法尼亚州Wayne 19087
电话:
电子邮件:
Susan Brizendine,信托官员
亨廷顿国家银行
7伊斯顿椭圆形– EA5W63
俄亥俄州哥伦布市43219
电话:
电子邮件:

15.爱国者法案保证.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26条(PUB Title III。L. 107-56),经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爱国者法案”),要求金融机构获取、核实和记录识别每个开户个人或法人的信息(“身份信息”)。本托管/托管协议各方同意,将向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提供此类
B-6


身份信息作为规则23(b)(2)类托管代理可以请求,以便规则23(b)(2)类托管代理满足《爱国者法案》的要求。
16.整个协议.本托管/托管协议,包括本协议的所有附表和展品,构成本协议各方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对本托管/托管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任何一方承担的任何额外义务,只有在有双方各自签署的书面证明的情况下,才具有约束力。如本托管/托管协议与和解协议有任何冲突,则以和解协议的规定为准。
17.管治法.本托管/托管协议应在所有方面受俄亥俄州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就与本托管/托管协议有关的任何已启动的程序提交法院管辖权,包括但不限于第23(b)(2)条规则的任何互诉方程序或程序类别托管代理人可根据本托管/托管协议启动指定后继人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人,并且本协议各方提交该法院的管辖权,以确定此类程序中的所有问题,而不考虑任何法律冲突原则,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地点或不便的诉讼地的任何异议。
18.终止规则23(b)(2)类结算托管账户.规则23(b)(2)类结算托管账户将在根据结算协议和本托管/托管协议的规定支付所有存入该账户的资金以及由此赚取的所有利息后终止。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托管代理人应完全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其职责,并且在第23(b)(2)条规则终止时,类别结算托管账户将不再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义务或责任。
19.杂项规定.
(a)对口单位.本托管/托管协议可在一个或多个对应方执行,每一对应方应视为正本,且所有对应方合计构成仅一份且同一份托管/托管协议。
(b)进一步合作.本协议各方同意作出进一步的作为和事情,并执行和交付第23(b)(2)条规则类别托管代理人可能不时要求的与本托管/托管协议的管理、维护、执行或裁决有关的其他文件,以便(a)给予第23(b)(2)条规则类别托管代理人对第23(b)(2)条规则类别托管代理人在本协议和适用法律下的权利、权力、特权、补救措施和利益的确认和保证,(b)更好地使第23(b)(2)条规则类别托管代理人能够行使任何此类权利、权力、特权或补救措施,或(c)以其他方式实现本托管/托管协议的目的及条款和规定,每一项的形式和实质内容均为第23(b)(2)条类别托管代理人可能接受的形式和实质内容。
(c)电子签名.各方同意,本托管/托管协议一方当事人的电子签名(由第23(b)(2)条类别托管代理发起的电子签名服务DocuSign提供)与该方当事人的原始签名一样有效,并具有对该方当事人本托管/托管协议的约束力。各方同意,任何电子签署的文件应被视为(i)“书面”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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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形式”,(ii)已签署,及(iii)构成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建立和保持的记录,以及从电子档案打印时的原始书面记录。
(d)不放弃.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在任何场合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不应被视为放弃任何先前或随后违反该规定或任何其他规定的行为。
在哪里作证、本协议双方自上述首次书面约定之日起执行本协议。

The Huntington National Bank,as Class Escrow Agent


签名:/s/丽兹·兰伯特
Liz Lambert,高级董事总经理

集体法律顾问


签名:/s/Steve D. Shadowen
Steve D. Shadowen


签名:/s/迈克尔·J·弗里德
迈克尔·J·弗里德
威廉·H·伦敦


签名:/s/Robert G. Eisler
罗伯特·埃斯勒


签名:/s/Linda P. Nussbaum
Linda P. Nussbaum



    


    

B-8


附件 A

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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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b

类托管代理的费用


受理费:2500美元

受理费包括审核托管/托管协议、接受类托管代理角色、建立类结算托管账户、资金到账等。使用亨廷顿银行的标准将免收手续费
托管/托管协议。


年度管理费:10000美元

年度管理费包括履行与集体结算托管账户相关的行政职责,包括日常账户管理、向适当当事人生成账户报表、根据托管/托管协议支付资金等。管理费按年预缴,部分年度不按比例分摊。如果资金投资于FDIC保险账户,将免收手续费。


自付费用:按成本

自付费用包括邮费、快递费、过夜邮、电汇费、差旅费等。如果资金投资于FDIC保险账户,将免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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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通知计划


美国地区法院
纽约东区

在repayment卡互换费和商家折扣反垄断诉讼

本文件适用于:


第05-md-01720号(BMC)(JAM)

Barry’s Cut Rate Stores,Inc.,et al. v. Visa,Inc.,et al。,No. 05-md-01720(E.D.N.Y.)(BMC)(JAM),又名DDMB,Inc.,et al. v. Visa,Inc.,et al。,No. 05-md-01720(E.D.N.Y.)(BMC)(JAM)
CAMERON R. AZARI,ESQ.关于拟议班级通知的声明上级和修订的集体解决协议的计划

I,Cameron R. Azari,ESQ.,声明如下:
1.我的名字是Cameron R. Azari,ESQ。本人对本文所述事项有切身了解,相信是真实正确的。
2.我是全国公认的法律通知领域专家,曾在数百起涉及集体诉讼通知计划的联邦和州案件中担任专家。
3.我是Epiq Class Action & Claims Solutions,Inc.(“Epiq”)的高级副总裁,也是Epiq Legal Noticing(又名Hilsoft Notifications)的董事总经理,该公司是Epiq的一个业务部门,专门设计、开发、分析和实施大规模、无偏见的法律通知计划。Hilsoft Notifications最近更名为Epiq Legal Noticing。
4.EpiQ在集体诉讼管理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已实施了超过千项成功的集体诉讼通知和和解管理事项。Epiq
C-1


Legal Noticing处理了一些近代史上最复杂和最重要的通知程序,下面将讨论这些程序的例子。Epiq Legal Noticing拥有700多起案件的经验,其中包括超过75起多区诉讼和解,已准备好以53种语言出现的通知,几乎在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领土、依赖地分发。法院已经认可并批准了Epiq Legal Noticing开发的众多通知计划,这些决定总是经受住了上诉审查。
相关经验
5.本人曾担任告知书专家,在多起大案要案中被法院认可和指定设计并提供告知书,包括:
(a)本次诉讼的前次和解(“B3”和解),In re支付卡交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MDL No. 1720(E.D.N.Y.),Fikes Wholesale,Inc.诉Visa U.S.A.,Inc.案确认。62 F.4th 704(2d Cir。2023).该诉讼涉及规则23(b)(3)原告与Visa和万事达达成的55亿美元和解协议。实施密集通知方案,发送直邮通知超1980万份,同时在1500多份报纸、消费者杂志、国家商务出版物、行业和专业出版物中插入多语种通知,开展广泛的网络通知活动,数字通知产生成人印象超7.7亿次。赞助搜索列表3八种语言的结算网站扩大了通知程序。EpiQ还实施了伴随通知计划,直接邮寄通知超过1630万份,印刷出版物插入超过354份,数字通知产生超过6.89亿次展示。
    
3“赞助搜索列表”是指支付费用,在搜索引擎结果页面上展示特定关键字搜索的广告,这些搜索通常放置在结果页面的顶部。这些广告被贴上“赞助”的标签,以表明它们是付费展示位置,将它们与未付费、搜索引擎仅驱动结果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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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针对索赔阶段,EpiQ接收并分析了超过4000万条数据记录和数千亿行交易数据,发送了超过3800万份索赔表,其中约82%成功交付,并实施了包含超过12亿条数字和社交媒体通知的综合媒体计划。这是有史以来针对集体诉讼案件实施的最大规模的数字通知活动之一。
(b)在re Juul Labs,Inc.市场营销、销售实践和产品责任诉讼中, 19-md-02913(N.D. Cal.),涉及与JUUL Labs,Inc.和Altria达成的两项总额为3亿美元的和解,指控消费者在JUUL产品的成瘾性和安全性方面受到误导,导致他们支付更多费用,并且JUUL产品被非法营销给未成年人。实施两个伴随通知计划,向潜在班级成员发送超过1070万封邮件通知和近50万封明信片通知,并综合媒体努力(交付超过9.36亿次展示)。通知类节目分别达到全国约80%的班级。
(c)In re:Zoom Video Communications, Inc.隐私诉讼,3:20-CV-02155(N.D. Cal.),涉及一项涉及最受欢迎的视频会议平台Zoom的8500万美元隐私和解的广泛通知计划。通过电子邮件或邮件向超过1.58亿集体成员发送通知,并发送数百万份提醒通知以刺激索赔申请。个人通知努力达到约91%的班级,并通过补充媒体通知得到加强,该通知通过地区报纸通知、全国分发的数字和社交媒体通知(提供超过2.8亿次展示)、赞助搜索、信息发布和结算网站提供。
(d)在高田安全气囊产品责任诉讼中,MDL No. 2599,1:15-md-02599(SD.Fla.),涉及与宝马、马自达、斯巴鲁、丰田、本田、日产、福特和大众就高田安全气囊达成的19.1亿美元和解。那些和解的通知计划包括向6180万多名潜在集体成员单独邮寄通知
C-3


以及通过消费者出版物、美国领土报纸、广播、互联网横幅、移动横幅和行为目标数字媒体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传播的媒体。综合来看,该通知计划覆盖了美国超过95%的18岁+成年人,他们拥有或租赁了一辆标的车辆,频率为每次4.0次。
(e)In Re:Capital One Consumer Data Security Breach Litigation,MDL No. 2915,1:19-md-02915(E.D. VA.),涉及一项涉及1.9亿美元数据泄露行动和解的广泛通知计划。通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件发送给9360万多名和解类成员。个人通知努力达到了约96%的已确定的和解类成员,并通过包括数字通知和社交媒体通知(提供超过1.234亿次展示)、赞助搜索和和解网站在内的补充媒体计划得到加强。
(f)In re:Disposable Contact Lens反垄断诉讼,3:15-md-02626(M.D. Fla.),涉及几个通知程序,通知一次性隐形眼镜的零售购买者,涉及与不同和解被告达成的四项和解,总额为8800万美元。针对每个通知计划,向潜在的班级成员发送了超过198万封电子邮件或明信片通知,并实施了综合媒体计划,其中包括广受阅读的全国性消费者出版物、互联网数字通知(每个活动提供超过3.129亿– 4.614亿次展示)、赞助搜索列表和案例网站。
(g)In re U.S. 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 Data Security Breach Litigation, MDL No. 2664,15-CV-01394(D.D.C.),涉及一项6300万美元的和解协议,涉及当时现任和前联邦政府雇员和承包商以及某些联邦就业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泄露。利用杂志、数字和社交媒体通告(传递超过7.58亿次印象)、传统和卫星广播以及其他媒体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媒体通告活动。媒体的通知至少达到了85%的班级。此外,超过350万封邮件通知和/或明信片通知被发送给已确定的班级成员。通知程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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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之以与工会和协会的外联活动、赞助搜索清单、信息发布和和解网站。
(h)In re:fairlife milk products marketing and sales practices litigation,1:19-CV-03924(N.D. Ill.),涉及与The Coca-Cola Company、fairlife,LLC和其他被告就fairlife牛奶产品的虚假标签和营销指控达成2100万美元的和解。设计并实施了基于媒体的综合通知计划,其中包括消费者印刷发布通知、定向数字通知和社交媒体(在全国范围内以英语和西班牙语提供超过6.201亿次展示)。结合个别通知小班占比,通知计划约达80.2%的班级。赞助搜索、信息发布和网站进一步增强了覆盖面。
(一)In re 摩根士丹利数据安全诉讼,1:20-CV-05914(S.D.N.Y.),涉及一项针对“数据安全事件”为摩根士丹利美邦集团账户持有人达成的6000万美元和解协议。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通知超过1380万份,达到约90%的已确定潜在和解类成员。个人通知工作辅之以全国性的报纸通知和结算网站。
(j)In re:2010年4月20日墨西哥湾“深水地平线”石油钻井平台漏油,MDL第2179号(E.D. La.),涉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和解通知计划,以区分“经济和财产损失”和“医疗福利”和解类别,就英国石油公司以78亿美元解决与深水地平线漏油有关的索赔达成和解。通知工作包括7900多个电视广告、5200个广播广告、5400个印刷插播,并覆盖95%的墨西哥湾沿岸居民。
6.关于哪种通知方式适合特定案件,法院已认可我的证词,而且我曾多次就某种通知方式是否代表在当时情况下切实可行和/或适当的最佳通知提供证词。关于我的证词的众多法庭意见和评论,以及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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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通知努力,都包含在EpiQ法律通知中履历,可根据要求提供。
7.在形成专家意见中,我和我的工作人员借鉴了我们深入的集体诉讼案例经验,以及我们的教育和相关工作经验。我是俄勒冈州律师协会的活跃成员,曾获得威拉米特大学的理学学士学位和刘易斯和克拉克学院西北法学院的法学博士学位。我从2008年开始担任EpiQ的法律通知主任,并在那段时间监督了几乎所有我们法院批准的通知程序的详细规划。总体而言,我在法律告知和理赔管理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方面有超过25年的经验,曾亲自参与过数百个成功的通知方案。
8.这份声明中的事实是基于我个人所知,以及我在EpiQ和EpiQ Legal Noticing(以下简称“EpiQ”)的日常业务过程中同事提供给我的信息。
概览
9.本申报详述规则23(b)(2)取代及修订结算(“结算”)的建议结算通知计划(“通知计划”)及通知(“通知”或“通知”)4In re支付卡交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第1号案件:05-md-01720。Epiq根据我们对本案特有的通知问题的广泛先前经验和研究,特别是根据我们向规则23(b)(3)类提供通知的经验,设计了拟议的通知计划。Epiq分析并提出了在情况下向规则23(b)(2)类提供通知的适当通知。
4除非另有说明,此处使用的大写术语与和解协议中定义的含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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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如下文所详述,该通知计划包括:(i)在国家商业出版物、国家贸易和专业出版物、地方商业期刊、专业语言和目标报纸以及美国领土报纸上投放的发布通知;(ii)使用数字展示、社交媒体、播客和流媒体电视广告以及目标网站投放的无所不包的数字通知活动;(iii)流媒体和卫星广播上的音频广告;(iv)包含与和解有关的所有相关信息和文件的案例网站,包括长篇网站通知,以及免费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以联系有关和解的信息;(v)访问量最高的三个搜索引擎上的赞助搜索列表,其中将包含案例网站的链接。通知将酌情以英文、西班牙文、中文、韩文、越南文、日文、泰文、俄文提供。
11.Epiq估计,这种在印刷和数字媒体上对相关市场的全面报道将覆盖超过82%的美国企业主和超过84%的美国商业和金融职业成年人。
12.鉴于以下事实:(i)规则23(b)(2)类已获得认证,(ii)没有任何索赔表格或选择退出表格可分发给规则23(b)(2)类成员,而后者将自动获得和解的好处,以及(iii)通知计划的广泛预期范围,我认为,这里没有必要承担向数百万规则23(b)(2)类成员提供个人通知的额外负担和费用。我认为,通知计划提供了向班级提供适当通知的最佳可行手段。5
数据隐私和安全
13.Epiq有保护类数据安全的程序。即使EpiQ不会在这场公平救济行动中处理任何索赔,与所有案件一样,EpiQ将维持
5 参见,例如, In re Restasis(环孢素眼科乳液)Antitrust Litig。,527 F. Supp。3d 269,275(E.D.N.Y. 2021)(“在原告的数字计划将达到80%的类别的情况下,要求他们以个人通知补充计划是不必要的负担。”);美联储。R. Civ。P. 23(c)(2)(a)(就第23(b)(2)条规则类别而言,“法院可发出适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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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班级管理员的官方身份提供广泛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措施。Epiq还将保护其拥有的与诉讼有关的所有非公开案件材料。正式保留EpiQ作为类管理员的服务协议将管理EpiQ对该行动的管理责任。超出原合同范围的服务变更或变更,将需要正式的合同增编或变更。EpiQ在发生错误时保持足够的保险。
通知规划方法
14.这是我从回顾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的集体诉讼和解协议集体原告和被告NTS(“第23条(b)款(2)项和解协议”),即“第23条(b)款(2)项规则的类别”是指经法院日期为2021年9月27日的命令(ECF 8647号)证明并经法院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的命令(ECF 9333号)修改的类别,其中包括:
[ a ]在2020年12月18日至初步结算批准日期期间的任何时间,在美国接受Visa品牌卡和/或Mastercard品牌卡的所有个人、企业和其他实体,不得予以排除。
15.关于仅寻求公平救济的全班和解,《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规定,法院拥有“向集体发出适当通知”的酌处权。6拟议的通知计划提供了合理和适当的通知,可在有关情况下告知规则23(b)(2)类和解条款及其反对和被听证的权利。
16.利用广告业专家常用的数据来源和工具,对拟议的通知计划中的媒体部分进行了分析和开发。这些资源
6美联储。R. Civ。第23(c)(2)(a)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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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MRI-西蒙斯,7其中提供了具有统计意义的读者群和产品使用数据;康姆斯克,8提供特定于网络媒体的类似使用数据;和Alliance for Audited Media(“AAM”)9声明,证明有多少读者购买或获得出版物的副本。这些工具(如适用),连同表明有多少人使用每辆媒体车辆的人口统计细分,以及将基础数据和各种媒体车辆受众之间的重复因素排除在外的计算机软件,允许确定特定媒体时间表的净(未重复)范围。这种分析的综合结果被用来帮助确定一个通知计划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17.通信行业和法院信任的工具和数据.几乎所有美国最大的广告代理媒体部门都利用、审查并依赖这些独立的、经过时间考验的数据和工具,包括网络覆盖和去重分析方法,来指导今天看到的数十亿美元的广告投放,提供
7MRI-Simmons是通信行业出版物读者和产品使用数据的主要来源。MRI-Simmons是GFK Mediamark Research & Intelligence,LLC(“MRI”)和Simmons Market Research的合资企业。MRI-Simmons提供全面的人口统计、生活方式、产品使用情况以及从单一样本中收集的所有形式的广告媒体的曝光率。作为美国领先的多媒体受众研究供应商,该公司向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和其他媒体、领先的全国广告商以及超过450家广告代理商提供信息——其中包括美国前100家中的90家。MRI-Simmons的全国辛迪加数据被公司广泛用作大多数为美国广告品牌编写的媒体和营销计划的基础。
8康姆斯克是一家全球性的跨平台媒体策划、交易和评估的互联网信息提供商。凭借将数字、线性电视、OTT和影院收视智能与先进的观众洞察相结合的数据足迹,康姆斯克允许媒体买家和卖家量化他们的多屏行为。作为衡量数字和电视受众以及规模广告的领导者,康姆斯克是行业中新兴的、可靠和全面的跨平台衡量的第三方来源。
9AAM成立于1914年,前身为流通审计局(“ABC”),2012年更名为经审计媒体联盟(“AAM”),是一家由媒体、广告商、广告代理商组成的非营利合作社,负责审计杂志和报纸的付费发行报表。AAM是美国领先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它是业界领先、中立的报纸、杂志和其他出版物实际发行文件来源。它在整个行业被广泛接受,可认证数千种印刷出版物以及通过平板电脑订阅阅读的新兴数字版本。其出版审计是根据其董事会制定的规则进行的。这些规则不仅规定了如何进行审计,还规定了出版商如何报告其发行量数据。AAM的董事会由来自出版和广告界的代表组成。
C-9


保证这些数字不会被夸大。这些分析和类似的规划工具已成为评估法律通知程序的标准分析工具,并定期被法院接受。
18.事实上,世界各地的广告和媒体策划公司长期依赖这样的受众数据和技术:AAM数据从1914年就开始依赖;1090%到100%的媒体总监使用触达和频率规划;11所有领先的广告和通信教科书都提到需要使用覆盖范围和频率规划。12MRI-Simmons数据被排名前一百的媒体公司中的九十家使用。康姆斯克被全球主要的控股公司机构使用,包括电通安吉斯网络、群邑股份、IPG和阳狮,此外还有独立的电视和数字媒体购买和策划机构。100个不同国家至少有25000名媒体专业人士使用媒体策划软件。13
19.人口统计。在选择以规则23(b)(2)类为目标的媒体时,分析了规则23(b)(2)类可能成员的人口统计数据。根据MRI-Simmons联合媒体研究14,企业主有以下人口统计资料:
男性占60%;
女性占40%;
10https://auditedmedia.com/about/who-we-are。
11 一般看Peter B. Turk,Effective Frequency Report:Its Use and Evaluation by Major Agency Media Department Executives,28 J. ADERTISING RES。56(1988);Peggy J. Kreshel et al.,how leading advertising agencies perceive effective reach and frequency,14 J.ADVERTISING 32(1985)。
12多年来确定了覆盖范围和频率需求的教科书来源包括:Jack S. Sissors & Jim Surmanek,广告媒体规划,57-72(2d ed。1982);Kent M. Lancaster & Helen E. Katz,战略媒体规划120-156(1989);Donald W. Jugenheimer & Peter B. Turk,广告媒体123-126(1980);Jack Z. Sissors & Lincoln Bumba,广告媒体规划93122(4th ed。1993年);Jim Surmanek,向广告媒体介绍:研究、规划和购买106-187(1993)。
13例如,Telmar成立于1968年,为广告商、代理商、数据供应商和媒体销售公司提供战略定位和媒体策划解决方案。100个国家的25,000多名媒体专业人士将Telmar系统用于媒体和营销规划工具,包括覆盖范围和频率规划功能。
14MRI-Simmons 2025年美国消费者调查®.
C-10


年龄在35-64岁的占64%;
55%的家庭收入在10万美元或以上;
90%的人比普通成年人更有可能拥有25万美元或更多的家庭收入;
58%目前已婚;
38%毕业ROM大专学历高于学士学位;
72%的人拥有住房,企业主拥有住房的可能性比普通成年人高9%;和
17%的人认为自己是西班牙人/西班牙裔。
20.目标受众。 为了确定用于集体诉讼通知规划目的的目标受众,通常会使用与类别定义非常匹配的代理受众。这是司空见惯的,因为在广告和媒体策划工具中,并不总是可以获得对课程的精确定义作为精确匹配。代理受众通常是与所需受众最接近/最匹配的对象,这里是定义的规则23(b)(2)类。基于广告和媒体策划工具内的代理受众分析,确定目标受众。这种使用代理受众的方法是整个广告行业的标准做法,超越了集体诉讼注意。15拟议的通知计划旨在通过针对两个广泛的目标受众:所有美国企业主和所有从事商业和金融职业的美国成年人,达到规则23(b)(2)类。
通知计划详情
15“如果总人口数(或类成员人数)不详,则接受广告和传播实践使用a代理-媒体定义,这是基于公认的媒体研究工具和方法,将允许通知专家确定该数字。然后,可以确定支持媒体达到的人口百分比。”杜克大学法学院,实施2018年第23条集体诉讼和解条款修正案的指南和最佳做法,56岁。
C-11


21.建议的通知计划旨在达到规则23(b)(2)类的最大可行数目。鉴于我们在类似通知工作方面的经验,我们预计拟议的通知计划媒体通知工作将达到约82.2%的美国所有企业主的平均频率为4.5次,以及84.8%的美国商业和金融职业成年人的平均频率为4.1次。“触达”是指预计接触到通知的未重复受众的百分比。相比之下,“频率”指的是目标受众的每个成员平均有多少次机会查看通知。根据我的经验,通知计划的预计覆盖范围与其他法院批准的通知计划一致,在本案情况下向规则23(b)(2)类提供适当的通知,并旨在满足正当程序的要求,包括其“希望实际告知”的要求。16
22.反映在计算的覆盖面和平均频次上的是全国商务出版物的广泛日程安排;数字通告:数字展示、社交媒体、播客和流媒体电视广告、定向网站投放;流媒体和卫星广播上的音频广告。通知还将出现在国家贸易和专业出版物;地方商业期刊;专业语言和目标报纸;美国领土报纸;赞助搜索列表;以及一个案例网站上,这些都是非计量的,不包括在估计的覆盖范围计算中。
媒体计划摘要
全国商务出版物
16 Mullane诉Cent案。汉诺威银行信托公司.,339 U.S. 306,315(1950)(“但当通知是一个人的应得时,仅仅是一种姿态的过程就不是正当程序。所采用的手段必须是一种希望实际告知缺席者可能合理采取的手段来实现它。任何选择的方法的合理性以及因此的宪法有效性可能会受到辩护,理由是告知受影响者本身是合理确定的......”)。
C-12


23.《出版通知》将以英文出现在全国性商务出版物中,面向全国。入选的7种国家级商务出版物合计发行量超过220万册。有关所选出版物、分发、语言和具体广告尺寸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下表。
全国商务出版物
插入
分配
语言
广告大小
巴伦周刊
2
全国
英语
半页
金融时报
1
全国
英语
四分之一页
福布斯
1
全国
英语
整版
财运
1
全国
英语
半页
投资者商业周刊
1
全国
英语
第六页
纽约时报
1
全国
英语
第六页
华尔街日报
1
全国
英语
第六页
24.这些国家级商务出版物入选,面向目标受众。
巴伦周刊-企业主阅读的可能性要高出50%巴伦周刊比一般成年人都要多。
金融时报-全球领先的新闻机构之一,因其权威、诚信、准确而获得国际认可。
福布斯-企业主阅读《福布斯》的可能性比普通成年人高43%。
财运-企业主阅读《财富》的可能性比普通成年人高44%。
投资者商业周刊-美国的一份报纸,报道股市、国际商业、金融、经济。
C-13


纽约时报-企业主阅读该报告的可能性要高出6%纽约时报比一般成年人都要多。
福布斯-企业主阅读《福布斯》的可能性比普通成年人高43%。
金融时报-全球领先的新闻机构之一,因其权威、诚信、准确而获得国际认可。
华尔街日报-企业主更有可能阅读32%的华尔街日报比一般成年人都要多。
数字通告活动
25.互联网广告已成为法律声明类节目的标配。事实证明,作为提供集体诉讼和解通知的一部分,互联网是一种以集体成员为目标的高效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方法。据MRI-Simmons数据,美国97%的企业主在线,87%的企业主使用社交媒体。17
26.显示数字通告.拟议的通知计划包括在选定的广告网络上投放有针对性的英文和西班牙文数字广告谷歌显示网络雅虎观众网,它们共同代表了所有主要内容类别中的数千个数字资产。下图是一个数字通知的例子。
17MRI-Simmons 2025年美国消费者调查®.
C-14


picture1.jpg
27.商业网站。 数字通告18将在几个商业相关网站上展示,以那些对商业和金融内容感兴趣的人为目标,例如彭博社和福布斯网站。
28.专业语言网站。 拟议的通知计划包括数字通知广告,这些广告将在各种专注于非英语国家的网站上运行。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数据,这些数字通知中有三分之二将使用西班牙语,因为在美国,西班牙语是仅次于英语的最常用语言。19 数字通告将酌情以西班牙文、中文、韩文、越南文、日文、泰文、俄文运行。
18“数字通知”一般是指用于在各种在线环境中共享信息的自动化电子通信,可以包括法律通知和官方通知。在此,数字通知将使用长版网站通知标题中的语言,作为经修订的结算的简短摘要通知,酌情提供结算网站地址和其他信息。修订后的和解协议,附件 D。
19美国人口普查局。“在家里说的语言。”美国社区调查,ACS1年估计科目表格,表S1601,2022,https://data.census.gov/table/ACSST1y2022.S1601?q=Language Spoken at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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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社交媒体。社交媒体网站上也将放置数字通知脸书,Instagram,X(推特),领英,Reddit,和YouTube.这些通知将针对可能是企业主的成年人。
脸书拥有超过1.969亿用户,超过美国人口的55%,20Instagram在美国拥有超过1.71亿活跃用户。21
X(推特)是一个流行的微博社交媒体网站,允许包含图片或视频和多达280个字符的帖子/推文。用户可以点赞、评论和分享/转发帖子。X(推特)在美国拥有超过1.03亿用户。22
领英是世界上最大的互联网专业网络,在美国拥有2.5亿会员。23
Reddit是一个广泛使用的社交论坛网站,包含超过一百万个被称为subreddits的社区。这些社区涵盖特定主题,使其成为接触有重点兴趣的个人的理想平台。Reddit在美国拥有超2亿用户。24
YouTube是美国最大的流媒体视频网站,拥有超过2.53亿用户。25视频广告植入将聚焦商业/金融
20Statista Digital 2025:全球概览报告。Statista成立于2007年,是全球市场和消费者数据的领先提供商,在数据方面受到全球数千家公司的信赖。Statista.com整合了来自22500多个来源的80,000多个主题的统计数据,并提供德文、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版本。
21Statista Digital 2025:全球概览报告。
22Statista Digital 2025:全球概览报告。
23Statista Digital 2025:美利坚合众国。
24Statista Digital 2025:全球概览报告。
25Statista Digital 2025:全球概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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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以及具体YouTube渠道等CNBC,福布斯彭博.
30.Podcasts(Spotify,苹果,和谷歌).截至2025年,63%的美国互联网用户花时间收听播客。26Podcasts是根据有针对性的内容接触参与受众的绝佳方式。三十二秒音频广告将在各大播客平台播出,如Spotify,苹果谷歌定向创业、商业新闻和专业内容。
31.流媒体电视.视频广告将在流媒体电视平台服务上运行,例如ESPN +,葫芦,和吊索,其中包括,并将面向18 +成人和企业主。
32.所有数字通知都将针对选定的目标受众,旨在鼓励规则23(b)(2)类成员的参与——通过直接链接到案件网站,允许访问者轻松访问相关信息和文件。与最佳做法一致,数字通知将使用长版网站通知标题中的语言,这将允许用户表明自己是规则23(b)(2)类的潜在成员。
33.所有数字通知将出现在桌面、移动和平板设备上,并在全国范围内展示。数字通知也将针对点击数字通知的人(再营销)。
34.有关数字通告的目标受众、分布、具体广告尺寸以及计划展示次数的更多详细信息,见下表。
26Statista Digital 2025:美利坚合众国。
C-17


网络/物业 目标
语言
广告大小
计划中
印象
27
谷歌显示网络
18岁以上成人和为企业主和/或商业和金融定制亲和力28
英语&西班牙语 728x90,300x250,
300x600 & 970x250
100,000,000
谷歌显示网络
18岁以上成人和为企业主和/或商业和财务定制意向29
英语&西班牙语 100,000,000
雅虎观众网 成人18 +;商业金融内容 英语&西班牙语 50,000,000
Bizjournals.com 成人18 +;商业金融内容 英语 5,000,000
彭博社 成人18 +;商业金融内容 英语 2,000,000
福布斯网站 成人18 +;商业金融内容 英语 4,000,000
华尔街日报 成人18 +;商业金融内容 英语 2,500,000
时光网 成人18 +;商业金融内容 英语 1,000,000
财富网 成人18 +;商业金融内容 英语 1,000,000
Inc.com 成人18 +;商业金融内容 英语 1,000,000
BusinessInsider.com 成人18 +;商业金融内容 英语 1,000,000
西班牙文网站目标30 成人18 + 西班牙文 50,000,000
多文化语言定位 成人18 +;商业金融内容 西班牙语、汉语、日语、越南语、韩语、泰语&俄语 25,000,000
27在预订Digital Notice广告时,Impression库存可能略有不同,因此交付的展示次数也可能略有不同。
28“自定义亲和力受众”允许针对我们的目标可能正在查看的特定网站、关键字和/或相关内容。
29“Custom Intent Audience”允许针对正在研究或购买网页上某些商品的人。
30西班牙网站可能包括Univision.com、Telemundo.com、Elpais.com、CNNespanol.CNN.com和/或IndependentEspanol.com等。
C-18


网络/物业 目标
语言
广告大小
计划中
印象
27,27
脸书 18岁以上成年人,对万事达、Visa、商务和/或小型企业感兴趣 英语 新闻资讯&
右手立柱
100,000,000
脸书 18岁以上从事商业和金融工作或具有小企业主人口统计数据的成年人 英语 50,000,000
脸书 有企业主职称的成人18 +31 英语 25,000,000
Instagram 18岁以上成年人,对万事达、Visa、商务和/或小型企业感兴趣 英语 新闻资讯 30,000,000
Instagram 18岁以上从事商业和金融或小企业主人口统计的成年人 英语 新闻资讯 10,000,000
Instagram 有企业主职称的成人18 +32 英语 新闻资讯 15,000,000
X(推特)
对企业主、商业和金融和/或小型企业感兴趣的18岁以上成年人 英语 推特供稿广告 20,000,000
X(推特)
面向企业主、小企业主、Visa商户服务和/或万事达商户服务的成人18 + & Post Engagement目标 英语 推特供稿广告 40,000,000
领英 高级管理人员职称成人18 +33 英语 领英Feed广告 20,000,000
Reddit 成人18 +目标供稿r/business,r/smallbusiness,r/entrepreneurs/,/r/businessHub/,and/r/businessideas/ 英语 Reddit Feed广告 17,500,000
YouTube 18岁以上成人和为企业主和/或商业和金融定制亲和力 英语 :30秒视频广告 22,500,000
27在预订Digital Notice广告时,Impression库存可能略有不同,因此交付的展示次数也可能略有不同。
27在预订Digital Notice广告时,Impression库存可能略有不同,因此交付的展示次数也可能略有不同。
31职称可能包括汽车车身所有者、日托所有者、干洗店/自助洗衣店所有者、健身房所有者、酒店/汽车旅馆所有者、景观美化所有者、零售商品商店所有者、沙龙所有者、水疗中心所有者和/或餐厅所有者。
32 同上。
33职位名称包括所有者、业务合作伙伴、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TO、首席运营官、首席信息官、业务总监、参谋长和/或经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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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物业 目标
语言
广告大小
计划中
印象
27,27,27
YouTube 18岁以上成人和为企业主和/或商业和财务定制意向 英语 :30秒视频广告 22,500,000
YouTube 成人18 +并选择频道和视频定位34 英语 :30秒视频广告 20,000,000
Podcast Targeting(Spotify、苹果、谷歌) 创业、商业新闻、专业内容 英语 :30秒音频广告 5,000,000
流媒体电视 成人18 +;企业主 英语 :30秒视频广告 5,000,000
合计 745,000,000
35.加起来,数字通知将产生大约7.45亿次展示。35数字通告将运行大约45天。点击数字通知将使读者链接到案件网站,在那里他们可以轻松获得有关规则23(b)(2)和解的详细信息。
流媒体和卫星广播
36.音频广告潘多拉天狼星XM将用于联系规则23(b)(2)类成员。潘多拉是美国最常用的在线媒体服务之一。根据MRI-Simmons的数据,企业主听潘多拉的可能性比普通美国成年人高11%。36第三十二个音频展示位置跨越潘多拉流媒体广播将在所有面向企业主的设备上运行。Notice将在多个音乐频道运行,运行时间约为45天。此外,还将播出三十秒音频植入画面天狼星XM无线电到移动设备和联网车辆。广告将在新闻频道播出,谈
27在预订Digital Notice广告时,Impression库存可能略有不同,因此交付的展示次数也可能略有不同。
27在预订Digital Notice广告时,Impression库存可能略有不同,因此交付的展示次数也可能略有不同。
27在预订Digital Notice广告时,Impression库存可能略有不同,因此交付的展示次数也可能略有不同。
34选定的频道和视频定位可能包括youtube.com/bloomberg、youtube.com/Forbes、youtube.com/InsiderBusiness、youtube.com/wsj、youtube.com/markets和/或youtube.com/CNBC等。
35第三方广告管理平台ClickCease将用于审核Digital Notice广告投放。这类平台跟踪所有Digital Notice广告点击,提供实时广告监测、诈骗流量分析、屏蔽来自诈骗来源的点击、隔离危险IP地址。这有助于减少浪费、欺诈或其他无效流量(例如、广告被‘机器人’或非人类看到、广告无法查看等)。
36MRI-Simmons 2025年美国消费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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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和体育节目,并将运行大约45天。天狼星XM是一家领先的音频娱乐公司,拥有超过3300万用户。37
国家贸易和专业出版物
37.《出版通知》将以半页英文广告单元的形式出现在国家贸易和专业出版物中,并将在美国各地成为目标。入选的13种国家级贸易和特色出版物合计发行量超过50万册。有关所选出版物、分发、语言和具体广告尺寸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下表。
全国商务出版物 插入 分配
语言
广告大小
克雷恩的纽约 2 纽约 英语 半页
克雷恩的芝加哥 2 芝加哥 英语 半页
克雷恩的底特律 2 底特律 英语 半页
克雷恩的克利夫兰 2 克利夫兰 英语 半页
便利店动态 1 全国 英语 三分之二页
大众市场零售商 1 全国 英语 半页
超市新闻 1 全国 英语 整页
C-Store决策 1 全国 英语 三分之二页
食品服务总额 1 全国 英语 半页
CleanFacts 1 加州 英语 半页
Fabricare 1 全国 英语 半页
硬件零售 1 全国 英语 半页
零售跟单员(仅数字版)
1 全国 英语 半页
本地商业期刊
38.《出版通知》将作为半页广告单元两次出现在英文地方商业期刊上,覆盖美国所有主要大都市地区。选定的56个本地
37Sirius Holdings 2025年第二季度财报发布。
C-21


商业期刊合计发行量超过67.5万种。有关所选出版物、分发、语言和具体广告尺寸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下表。
地方商业期刊
语言
广告大小
奥尔巴尼商业评论 英语 半页
阿尔布开克Business First 英语 半页
亚特兰大商业纪事 英语 半页
奥斯汀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巴尔的摩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伯明翰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波士顿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布法罗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夏洛特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辛辛那提商务快递 英语 半页
哥伦布Business First 英语 半页
达拉斯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代顿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丹佛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三合会商业期刊(格林斯博罗)
英语 半页
太平洋商业新闻(火奴鲁鲁)
英语 半页
休斯顿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杰克逊维尔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堪萨斯城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路易斯维尔Business First 英语 半页
孟菲斯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南佛罗里达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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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商业期刊
语言
广告大小
密尔沃基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明尼阿波利斯/圣保罗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纳什维尔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奥兰多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费城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凤凰商业期刊 英语 半页
匹兹堡商业时报 英语 半页
波特兰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三角商业期刊(罗利/达勒姆)
英语 半页
萨克拉门托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圣安东尼奥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旧金山商业时报 英语 半页
硅谷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普吉特海湾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圣路易斯商业期刊 英语 半页
坦帕湾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华盛顿商业日报 英语 半页
威奇托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阿拉斯加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纽约中央商业日报 英语 半页
业务记录(爱荷华州中部)
英语 半页
Fairfield County Business Journal & Westchester County Business Journal(联机发行)(NY)
英语 半页
长岛商业新闻 英语 半页
洛杉矶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密西西比商业杂志(杰克逊)
英语 半页
新奥尔良市商业 英语 半页
C-23


地方商业期刊
语言
广告大小
NJBIZ 英语 半页
Orange County业务 英语 半页
太平洋海岸商业时报(加利福尼亚州圣巴巴拉)
英语 半页
罗切斯特商业杂志(纽约州罗切斯特)
英语 半页
圣地亚哥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圣费尔南多谷商业杂志 英语 半页
北湾商业期刊(Sonoma & Napa,加利福尼亚州)
英语 半页
日记记录(俄克拉何马州)
英语 半页
专业语言和有针对性的报纸
39.《出版通知》将作为半版广告单元两次出现在专业语言类和定向类报刊上,面向全国。该发布通知将以英文、西班牙文、中文、韩文、越南文、日文和俄文发布,以覆盖英语不是其主要语言的企业主。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数据,美国16.7%的成年公民在家中会说英语以外的一种语言。38入选的85种特色语文和定向报刊出版物合计发行量超过380万份。有关所选出版物、分发、语言和具体广告尺寸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下表。
专业语言&有针对性的报纸 分配 语言 广告大小
亚特兰大询问者 亚特兰大 英语 半页
Mundo Hispanico 亚特兰大 西班牙文 半页
亚特兰大之声 亚特兰大 英语 半页
38 美国人口普查局。“在家里说的语言。”美国社区调查,ACS1年估计科目表格,表S1601,2022,https://data.census.gov/table/ACSST1y2022.S1601?q=Language Spoken at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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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语言&有针对性的报纸 分配 语言 广告大小
波士顿邦纳(Baystate 邦纳)
波士顿/曼彻斯特 英语 半页
埃尔蒙多 波士顿/曼彻斯特 英语&西班牙语 半页
Vocero Hispano 波士顿/曼彻斯特 西班牙文 半页
El Planeta 波士顿/曼彻斯特 西班牙文 半页
星岛日报–芝加哥 芝加哥 中国人 半页
芝加哥市民报业集团
(5篇论文)
芝加哥 英语 半页
十字军集团(2篇论文)
芝加哥 英语 半页
拉拉扎 芝加哥 西班牙文 半页
朗代尔集团新闻 芝加哥 英语&西班牙语 半页
皮诺伊新闻(f/n/a皮诺伊月刊)
芝加哥 英语 半页
美国亚洲邮政 芝加哥 英语 半页
Via Times 芝加哥 英语 半页
丝绒 芝加哥 俄文 半页
大纪元–芝加哥(中文版)
芝加哥 中国人 半页
韩国时报–芝加哥 芝加哥 韩语 半页
达拉斯中文新闻 达拉斯/英尺。值得 中国人 半页
达拉斯考官 达拉斯/英尺。值得 英语 半页
阿尔迪亚 达拉斯/英尺。值得 西班牙文 半页
大纪元–达拉斯(中文版)
达拉斯/英尺。值得 中国人 半页
Novedades新闻 达拉斯/英尺。值得 西班牙文 半页
休斯顿太阳报 休斯顿 英语 半页
转发时间 休斯顿 英语 半页
La Informacion 休斯顿 西班牙文 半页
拉沃兹·德休斯顿 休斯顿 西班牙文 半页
休斯顿后卫 休斯顿 英语 半页
亚洲期刊 拉斯维加斯 英语 半页
加州期刊 洛杉矶 英语 半页
C-25


专业语言&有针对性的报纸 分配 语言 广告大小
西贡时报 洛杉矶 越南语 半页
美国亚洲邮政 洛杉矶 英语 半页
中国日报(《洛杉矶世界日报》)
洛杉矶 中国人 半页
韩国时报 洛杉矶 韩语 半页
亚洲期刊 洛杉矶 英语 半页
拉意见 洛杉矶 西班牙文 半页
菲律宾新闻 洛杉矶 英语 半页
越保日报(f/n/a越保金特)
洛杉矶 越南语 半页
灯塔 洛杉矶 日本人 半页
韩国日报 洛杉矶 韩语 半页
星岛日报 洛杉矶 中国人 半页
辖区记者/三县通报/长滩领队 洛杉矶 英语 半页
Nguoi Viet Daily News 洛杉矶 越南语 半页
洛杉矶新闻观察员 洛杉矶 英语 半页
Wave社区报纸(8份出版物)
洛杉矶 英语 半页
每日太阳报纽约 纽约 日本人 半页
埃尔迪亚里奥(f/k/aEl Diario La Prensa)
纽约 西班牙文 半页
韩国时报 纽约 韩语 半页
美国亚洲邮政 纽约 英语 半页
El Especialito –北泽西
纽约 西班牙文 半页
纽约趋势 纽约 英语 半页
推出纽约 纽约 英语 半页
纽约阿姆斯特丹新闻 纽约 英语 半页
星岛日报–纽约 纽约 中国人 半页
世界日报纽约–中文日报 纽约 中国人 半页
拉沃兹伊斯帕纳 纽约 西班牙文 半页
鲁斯卡亚·雷克拉马 纽约 俄文 半页
C-26


专业语言&有针对性的报纸 分配 语言 广告大小
大纪元–纽约(中文版)
纽约 中国人 半页
精胜出版社 纽约 日本人 半页
韩国纽约日报 纽约 韩语 半页
韩国日报–纽约 纽约 韩语 半页
NY Japion 纽约 日本人 半页
Impacto拉丁裔报纸 纽约 西班牙文 半页
大纪元 费城 中国人 半页
地铁中文周刊 费城 中国人 半页
Metro Viet新闻 费城 越南语 半页
费城亚洲新闻 费城 越南语 半页
中国出版社 费城 中国人 半页
阿尔迪亚 费城 西班牙文 半页
El Sol拉丁裔 费城 英语&西班牙语 半页
费城观察家 费城 英语 半页
费城周日太阳 费城 英语 半页
费城论坛报 费城 英语 半页
韩国Phila时报 费城 韩语 半页
记者出版物(3篇论文)
旧金山/奥克兰/圣何塞 英语 半页
旧金山湾景报
旧金山/
奥克兰/圣何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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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家报》
旧金山/
奥克兰/圣何塞
英语&西班牙语 半页
La Opinion de la Bahia(f/n/a El Mensajero)
旧金山/
奥克兰/圣何塞
英语&西班牙语 半页
El Reportero
旧金山/
奥克兰/圣何塞
英语&西班牙语 半页
邮政报业集团报业网
(8篇论文)
旧金山/
奥克兰/圣何塞
英语 半页
埃尔普雷戈内罗 华盛顿特区 西班牙文 半页
非裔美国人 华盛顿特区 英语 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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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语言&有针对性的报纸 分配 语言 广告大小
El Tiempo拉丁裔 华盛顿特区 西班牙文 半页
华盛顿线人 华盛顿特区 英语 半页
华盛顿西班牙裔 华盛顿特区 西班牙文 半页
美国领土报纸
40.《出版通告》将作为整版广告单元在以美国领土为目标的英文和西班牙文报纸上出现一次。入选的五家报纸合计发行量44.25万份。有关所选出版物、分发、语言和具体广告尺寸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下表。
报刊出版 分配
语言
广告大小
El Nuevo Dia 波多黎各 西班牙文 整版
El Vocero de Puerto Rico
波多黎各 西班牙文 整版
Primera Hora 波多黎各 西班牙文 整版
萨摩亚新闻 美属萨摩亚 英语 整版
维尔京群岛每日新闻 维尔京岛 英语 整版
赞助搜索列表
41.为方便定位案例网站,将在访问量最高的三个互联网搜索引擎上获取赞助搜索列表:谷歌,Yahoo!必应.当搜索引擎访问者在选定的与规则23(b)(2)结算相关的常用关键字组合上进行搜索时,例如“交换”和“刷卡费用”,为规则23(b)(2)结算创建的赞助搜索列表一般将显示在搜索结果之前的访问者网站页面顶部或网页-浏览器屏幕的右上栏。赞助的搜索列表将在全国范围内展示。所有赞助的搜索列表将直接链接到案例网站。赞助的搜索列表将运行大约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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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网站
42.Epiq将创建和维护一个网站,用于使用易于记忆的域名进行规则23(b)(2)结算。规则23(b)(2)类的成员将能够获得有关规则23(b)(2)和解和审查文件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通知、网站通知、规则23(b)(2)和解协议以及其他重要的法院文件。此外,案件网站将包括常见问题的答案(“常见问题”)、规则23(b)(2)类成员可能如何反对的说明、类管理员的联系信息,以及如何获得其他与案件相关的信息。
43.现有的交换规则23(b)(3)结算网站目前有英文版本,并有西班牙文、中文、日文、韩文、俄文、泰文和越南文的翻译和可查。有关规则23(b)(2)和解的更新信息,以及规则23(b)(2)发布通知和长格式通知,也将提供英文版本和翻译版本,并提供西班牙文、中文、日文、韩文、俄文、泰文和越南文版本。案例网站所有关键页面的右上角醒目位置都显示了每种语言和对应国旗的链接。案件网站地址将在所有通知文件的显著位置显示。数字通告将直接链接到案件网站。
44.此外,据了解,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将与第23(b)(3)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协调,以考虑在现有的交换规则第23(b)(3)条结算网站上显示更新。本意是明确宣布单独的规则23(b)(2)和解,以避免对不同的和解产生任何混淆。
免费电话、邮箱、邮政邮寄地址
45.规则23(b)(2)类成员可获得免费电话号码。来电者将能够打电话询问更多信息,听取常见问题解答,并要求向他们邮寄长表通知。自动电话系统将可用
C-29


每天24小时,每周7天。免费电话号码将酌情在通知文件中显著显示。
46.将提供电子邮件地址和邮寄地址,使第23(b)(2)条规则的成员有机会要求提供更多信息或提出问题。
平易近人的语言通知设计
47.这些通知旨在被“注意到”、被审查,并——通过以简单的语言提供信息——被规则23(b)(2)类成员理解。通知的设计遵循了联邦司法中心(“FJC”)在www.fjc.gov上发布的说明性“示范”通知中体现的原则。许多法院,以及FJC本身,已经批准了我们以类似方式编写和设计的通知。这些通知包含有关第23条(b)款(2)项和解和第23条(b)款(2)类成员权利的所有关键信息的大量摘要,尽管易于阅读,包括反对的能力以及这样做的最后期限。发布通知和网站通知的副本均附在附件 D处的结算协议后。根据我们的标准做法,所有通知文件将在传播前进行最终编辑,以确保语法错误和准确性。
商人教育计划
48.据我从规则23(b)(2)集体律师处了解,在和解批准日期之后,在法院最终批准和解后,预计Epiq将为商人教育计划提供额外的媒体通知。这将超出上述通知方案中所详述的范围。届时,Epiq将向法院提供单独的详细拟议通知计划,供审查和批准。另据我了解,EpiQ将与一家通信公司合作,该公司将被法院选中并批准,为商家教育计划进行其他方面的宣传和广告宣传。
通知计划的成本&结算管理
C-30


49.基于合理的假设,Epiq实施通知计划的所有组成部分以及处理通知和结算管理的成本,包括提供商人教育计划的媒体组成部分,将被限制在530万美元的总额。这笔费用包括向规则23(b)(2)类提供通知,其中包括(i)放置在国家商业出版物、国家贸易和专业出版物、地方商业期刊、专业语言和目标报纸以及美国领土报纸上的出版通知;(ii)使用数字展示通知、社交媒体、播客和流媒体电视广告以及目标网站放置的包罗万象的数字通知活动;(iii)流媒体和卫星广播上的音频广告;(iv)包含与和解有关的所有相关信息和文件的案件网站,包括长格式的网站通知,以及免费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以联系有关和解的信息;(v)访问量最高的三个搜索引擎上的赞助搜索列表,其中将包含案例网站的链接。通知将酌情以英文、西班牙文、中文、韩文、越南文、日文、泰文、俄文提供。这还包括与提供和解管理相关的费用,包括案件网站、免费电话号码以及与规则23(b)(2)类成员的通信。所有费用均受制于服务合同,根据该合同,Epiq将被保留为班级管理员,以及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结论
50.在集体诉讼通知的策划、执行和分析中,我们以美国宪法下的正当程序考虑为指导,并以与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下公认的通知标准相关的判例法为指导。该框架指示通知计划优化到达班级,并为班级成员提供轻松访问
C-31


集体诉讼可能如何影响他们的权利的细节。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这些要求都将得到满足。
51.拟议的通知计划媒体通知工作将达到约82.2%的美国所有企业主的平均频率为4.5次,以及84.8%的美国商业和金融职业成年人的平均频率为4.1次。反映在计算的覆盖面和平均频率上的是广泛的全国性商务出版物日程安排;数字通告:数字展示告示、社交媒体、播客和流媒体电视广告、定向网站投放;流媒体和卫星广播上的音频广告。通知还将出现在国家贸易和专业出版物、地方商业期刊、专业语言和目标报纸、美国领土报纸、赞助搜索列表和一个案例网站上,这些都是非计量的,不包括在估计的覆盖范围计算中。
52.通知计划将在全国范围内面向规则23(b)(2)类成员。FJC的法官集体诉讼通知书和索赔流程核对表及简明语言指南联邦案件所依赖的该法案规定,“客观确定拟议通知努力是否充分的关键是,所有通知努力加在一起是否会达到很高的类别百分比。达到70 – 95%之间是合理的。”39在这里,我们制定了一个通知计划,该计划将很容易在该标准范围内实现覆盖。
53.我认为,拟议的通知计划遵循了通知专家从美国最高法院的开创性裁决中收集到的关于如何履行正当程序义务的指导,这些裁决是:a)努力实际告知集体,b)证明通知是经过合理计算才这样做的。
39美联储。司法CTR、法官集体诉讼通知和索赔流程清单和Plain Language Guide 3(2010),可在https://www.fjc.gov/content/judges-class-action-notice-and-claims-process-checklist-and-plain-language-guide-0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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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通知是一个人的应有之义时,仅仅是一种姿态的程序就不是正当程序。所采用的手段必须是一种希望实际告知缺席者的方式,可能会合理地采用这种方式来实现这一目标,”穆兰,339美报315。
“在任何情况下,[ N ] otice都必须经过合理的计算,以便将诉讼未决的情况告知相关方,并让他们有机会提出反对意见,”Eisen诉Carlisle & Jacquelin案,417 U.S. 156(1974)援引穆兰,339美元,报314。
54.通知计划在本案情况下适合向规则23(b)(2)类提供通知;符合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的所有方面;符合复杂诉讼手册中阐明的有效通知指南4版和FJC指南;并满足正当程序的要求,包括其“希望实际告知”的要求。
55.通知计划时间表将提供足够时间,在集体异议期截止日期前向规则23(b)(2)类成员提供充分和适当的通知。
56.在通知计划执行结束时,我将向法院和当事人提供最后报告,核实通知计划的有效执行情况。
本人以美国法律伪证罪论处,声明上述内容属实,正确无误。
于2025年11月9日执行。
俄勒冈州比弗顿

/s/卡梅隆·R·阿扎里
Cameron R. Azari,ESQ。
C-33


附录D –第23(b)(2)条类别通告

附录D1–公布通告
集体诉讼和解通知书
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授权,纽约东区
集体诉讼和解通知书—
Si desea leer este aviso en espa ñ ol,ll á menos o visite nuestro sitio web。
至:自2020年12月18日以来在任何时间接受Visa或万事达信用卡或借记卡的美国境内所有商户。
本通知(“通知”)由法院授权,告知您关于集体诉讼中衡平法救济索赔的和解协议,称为In re支付卡交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编号05-md-01720(BMC)(JAM)(E.D.N.Y.)。该诉讼称,Visa和万事达分别以及与某些银行一起,违反了反垄断法,导致商家为接受Visa和万事达信用卡和借记卡支付过高的费用,包括采用交换规则和费率,以及其他网络规则,诉讼称,这些行为构成非法定价、不合理的贸易限制和垄断。
被告称他们没有做错任何事。他们坚持认为,他们的商业行为是合法的、正当的,是独立竞争的结果,对商家和消费者都有好处。法院未决定谁对因当事人同意和解,法院初步认可于MM DD,202Y.
a.商家将从结算中得到什么
诉讼期间,法院此前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b)(2)认证了一个公平救济集体,现已初步批准集体索赔的和解(“规则23(b)(2)集体和解”或“和解”)。根据和解协议,Visa和万事达已同意对适用于接受其卡作为支付方式的商户的Visa和万事达规则进行实质性修改。
该类别包括在2020年12月18日至初步和解批准日期期间的任何时间在美国接受任何签证品牌卡和/或万事达品牌卡的所有个人、企业和实体。法院已定MM DD,202Y作为与和解有关的最终批准和公平听证会(“公平听证会”)的日期,在集体成员有机会评估和解并行使通知中规定的权利之后。有关和解和公平听证会的更多信息将发布在[插入B2类结算网站地址].
根据规则23(b)(2)集体结算,万事达和Visa将修改某些规则,以保留、建立或扩大商户可以(其中包括)执行以下操作的情况:
拒绝接受Visa或Mastercard品牌的商业信贷卡和/或高级消费信用卡。
向客户收取使用任何Visa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的费用,包括基于所使用的卡类型(例如,奖励和非奖励卡的不同附加费)。
D1-1


为不使用Visa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付款的客户提供折扣,或以发行Visa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的金融机构为基础。
拒绝接受所有以同一商号或旗帜经营的网点的Visa或万事达品牌卡,即使该商家在以不同商号或旗帜经营的网点接受这些相同的卡。
在部分但不是全部以同一商号或旗号经营的网点开展试点,接受Visa或Mastercard品牌信用卡限时办理或在部分但不是全部以同一商号或旗号经营的网点试行各种受理、附加费和折扣选择,包括不接受商业或高级消费信用卡限时办理。
在实体店接受一些数字钱包但拒绝其他,启用一些在线交易的数字钱包但不启用其他钱包,并根据传统卡片之间的指导规则在数字钱包内的卡片之间“引导”。
收信用交换费率下调利好:Visa和万事达将降低针对美国商户的已公布和协商的信用卡交换费率。
受惠信用卡交换费率上限:根据和解协议,“标准”消费者信用卡费率将在特定水平上下调和封顶,并对信用卡交换费率设置上限,因此Visa和万事达均不会将其已公布的任何信用卡交换费率提高至高于自2025年3月31日起生效的费率,并将各自将其全网平均信用卡交换费率降低至或低于指定水平。
组建符合一定标准的商家购买小组,与Visa和万事达进行洽谈。
获得根据和解协议建立和管理的商人教育计划的访问权,以帮助理解规则变化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好处,包括如何在限制附加费的州有效“引导”。
b.第23(b)(2)条规则的货币方面类别结算
本次和解不存在对集体成员的货币支付。本规则第23(b)条)(2)集体和解仅涉及诉讼中提出的公平救济索赔。因被告涉嫌违反反垄断行为而引起的金钱损失索赔是规则23(b)的单独和解的主题(3)类。有关单独的规则23(b)(3)现金结算类的信息,请访问网站:www.PaymentCardSettlement.com.
该和解协议确实规定Visa和万事达向规则23(b)(2)类和解托管账户支付某些款项,这些款项将用于支付:
结算行政及通知的费用,经法院批准,
商人教育计划开支成本,经法院批准,
独立审计师的费用,该审计师将确保Visa和万事达遵守信用卡交换率降低承诺,并
经法院批准的律师费用和开支,包括任何指定的集体代表服务奖励。
D1-2


只有在法院最终批准和解的情况下,才会分配这笔基金中的钱,而律师费和开支、对集体代表的服务奖励的钱只有在和解已成为最终且所有上诉均已用尽、法院批准律师费和开支、集体代表的服务奖励申请的情况下才会分配。
律师的费用支出、对班级代表的服务奖励:对于通过法院最终批准和解而完成的工作,集体律师将向法院索要律师费,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对所有曾在规则23(b)(2)类案件中工作过的律师及其律师事务所进行补偿,包括对他们未来被要求做的工作进行补偿。集体法律顾问也会要求补偿其合理和必要的诉讼费用,不超过[__________],以及直至[______】每一位被点名的班级代表作为服务奖,以表彰他们代表班级所做的努力。和解协议要求Visa和万事达将这些费用和开支与其他和解财务义务分开支付,并且它们不会减少和解的任何其他好处;该类别的成员将不需要为这些费用和开支支付任何金额。
c.法律权利和选择

被包括在这场诉讼中的商家,有合法权利反对和解。反对的截止日期是:毫米 DD,202Y.学习如何反对,访问:[插入B2类结算网站地址】或拨打免费电话:[______________].

注意:你不能选择被排除在规则23(b)(2)的集体和解之外。

有关这些权利和选项的更多信息,请访问:[插入B2类结算网站地址】或拨打免费电话:[______________].

d.如果法院最终批准和解

如果法院最终批准和解,则规则23(b)(2)类的成员将受和解条款的约束,并将解除对和解协议中所列所有被释放方的所有索赔。该和解协议将解决并解除支付卡接受者针对Visa、万事达和其他被告提出的、曾经或可能在诉讼中被指控的任何索赔,包括任何基于交换或其他费用、无附加费规则、无折扣规则、honor-all-card规则以及任何其他网络规则的索赔。该和解协议还将根据任何未经和解修改的Visa或万事达规则的未来影响解决任何支付卡接受者的索赔,截至MM DD,202Y、和解中规定的修改规则,或与该等规则实质上相似的任何其他规则。此次发布不会禁止涉及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特定标准商事纠纷的索赔。

有关发布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插入B2类结算网站地址】.

e.法院审理这一和解
MM DD,202Y,法院将举行听证会,决定是否批准拟议的和解、集体律师关于律师费和开支的请求,以及指定集体代表的服务奖励。听证会将在以下地点举行:
D1-3



美国纽约东区地方法院
美国地区法官布赖恩·科根(Brian M.Cogan)
法庭# XX
225卡德曼广场
纽约州布鲁克林11201
您不必出席法庭听证会或聘请律师,但您可以自费进行其中任何一项。法院指定Hilliard Shadowen LLP;Grant & Eisenhofer P.A.;Freed Kanner London & Millen LLC;和Nussbaum Law Group,P.C.的律师事务所代表集体(“集体律师”)。

f.问题?
有关此案的更多信息(在重新支付卡互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中,MDL 1720),您可以:
免费电话:            
访问:[插入B2类结算网站地址].
写信给班级管理员:                
或向类管理员发送电子邮件:                

D1-4


附录D2–网站通告
集体诉讼和解通知书
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授权,纽约东区
一项公平救济协议将为自2020年12月18日以来任何时间接受Visa或万事达信用卡或借记卡的所有美国商户提供新的福利。
一家联邦法院指示了这份通知。这不是律师的邀约。
法院已初步批准一项拟议的解决集体诉讼中的衡平法救济索赔的方案,称为In re支付卡交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No. 05-md-01720(BMC)(JAM)(E.D.N.Y.)(the“Action”)。该诉讼称,Visa和万事达分别以及与某些银行一起,违反了反垄断法,导致商家为接受Visa和万事达信用卡和借记卡支付过高的费用,包括采用交换规则和费率,以及其他网络规则,诉讼称,这些行为构成非法定价、不合理的贸易限制和垄断。
在诉讼期间,法院先前认证了一项规则23(b)(2)的公平救济类别(“规则23(b)(2)类别”或“类别”),现已初步批准对类别索赔的和解(“规则23(b)(2)类别和解”或“和解”)。法院于2019年批准的另一项和解涉及第23(b)条规则的索赔(3)金钱损害赔偿类别(“现金结算类别”)。您可以访问网站www.PaymentCardSettlement.com有关现金结算类的更多信息。
根据第23(b)(2)条规则,集体结算将要求Visa和万事达更改接受其卡的商户的某些规则,包括更改将保留、确立或扩大商户可能采取以下行动的情况:
拒绝接受Visa或万事达品牌的商业信贷卡和/或高级消费信用卡。
向客户收取使用任何Visa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的费用,包括基于所使用的卡类型(例如,奖励和非奖励卡的不同附加费)。
为不使用Visa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付款的客户提供折扣,或以发行Visa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的金融机构为基础。
拒绝接受所有以同一商号或旗帜经营的网点的Visa或万事达品牌卡,即使该商家在以不同商号或旗帜经营的网点接受这些相同的卡。
参与试点计划,在某些但不是所有以同一商号或旗帜经营的网点接受Visa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期限有限,或在某些但测试各种接受、附加费和折扣选项
问题?电话 1-800-000-0000或访问[B2类结算网站地址】
SI DESEA RECIBIR ESTA Notificacaci ó n en ESPA ñ ol,LL á menos o visit NUESTRA P á gina Web。

D2-1


并非所有以同一商号或旗帜经营的网点,包括不接受商业或高级消费信用卡,期限有限。
在实体店接受一些数字钱包但拒绝其他,启用一些在线交易的数字钱包但不启用其他钱包,并根据传统卡片之间的指导规则在数字钱包内的卡片之间“引导”。
收信用交换费率下调利好:Visa和万事达将降低针对美国商户的已公布和协商的信用卡交换费率。
受惠信用卡交换费率上限:根据和解协议,“标准”消费者信用卡费率将在特定水平上下调和封顶,并对信用卡交换费率设置上限,因此Visa和万事达均不会将其已公布的任何信用卡交换费率提高至高于自2025年3月31日起生效的费率,并将各自将其全网平均信用卡交换费率降低至或低于指定水平。
组建符合一定标准的商家购买小组,与Visa和万事达进行洽谈。
获得根据和解协议建立和管理的商人教育计划的访问权,以帮助理解规则变化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好处,包括如何在限制附加费的州有效“引导”。

下文更详细地解释了规则变更,以及支持初步批准第23(b)(2)条集体和解的法律备忘录,以及和解协议,可在[插入B2类结算网站地址】.
本通知(“通知”)对在2020年12月18日至MMDD202Y(初步结算批准日期)。通知对集体诉讼中的和解进行了说明。通知还解释了您在本案中的权利和选择。
有关和解的全部条款,您应该查看规则23(b)(2)集体原告和被告的取代和修订的集体和解协议及其附录(“和解协议”),可在[插入B2类结算网站地址】或拨打免费电话        .如本通知的条款与和解协议发生任何冲突,应以和解协议的条款为准。
法律权利和选择
规则23(b)(2)类的商户:
您将自动受益于下文描述的Visa和万事达规则更改。您不必提交任何表格。
您不能将自己排除在规则23(b)(2)集体和解之外。
您可以对和解的任何部分提出异议。
法院已初步批准这项和解。法院尚未对这一和解给予最终批准。
阅读这份通知,了解更多有关案件的信息.
D2-2



image_2.jpg

基本信息页面
1.为什么要复核这份通知?
2.这场官司是怎么回事?
3.什么是换乘费?
4.为什么这是集体诉讼?
5.为什么会有和解?
6.我是这个和解的一部分吗?
结算福利页
7.结算会给我钱吗?
8.规则23(b)(2)类的成员得到了什么?
9.我可以将自己排除在规则23(b)(2)集体和解之外吗?
如何不同意和解页面
10.不同意和解怎么办?
11.反对就等于被排除在外吗?
代表你的律师Page
12.代表规则23(b)(2)类的律师有哪些?
13.律师和挂名类代表的报酬是多少?
14.如何不同意被要求的律师费、开支或服务奖励给被点名的类代表?
法院的公平听证页面
15.法院将在何时何地决定是否批准和解?
16.听证会一定要来吗?
17.如果我想在听证会上发言呢?
如果你什么都不做页面
18.如果我什么都不做会发生什么?
获取更多信息页面
19.如何获取更多信息?
发布页面全文
20.规则23(b)(2)类和解的发布全文是什么?
D2-3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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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通知告诉你在美国纽约东区地方法院的集体诉讼中你的权利和选择。法官Brian M. Cogan和地方法官Joseph A. Marutollo正在监督这起集体诉讼,该诉讼被称为In re支付卡交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MDL No. 1720,05-md-01720(BMC)(JAM)。这份通知还解释了诉讼、提议的和解、可获得的利益以及如何反对和解。
发起此案的公司或实体被称为“原告”。
本案已代表美国所有接受Visa或万事达信用卡或借记卡的商户提起。提起诉讼的特定商户原告是指定的集体代表,法院已授权他们代表下文所述集体中的所有商户就诉讼和拟议的和解采取行动。被点名的班级代表有:
Boss Dental Care;Runcentral,LLC;CMP Consulting Serv.,Inc.;Generic Depot 3,Inc.(作为Prescription Depot开展业务);和PureOne,LLC(作为Salon Pure开展业务)。
原告一直起诉的公司是“被告”。被告为:
“Visa被告”:Visa,Inc.、Visa U.S.A. Inc.和Visa International(又称Visa International Service Association);
「 万事达被告」:万事达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及万事达股份有限公司;及
“银行被告”:Bank of America,N.A.;BA Merchant Services LLC(前身为National Processing,Inc.);Bank of America Corporation;巴克莱银行 PLC;巴克莱银行 Delaware(前身为Juniper Bank);巴克莱银行 Financial Corp.(前身为Juniper Financial Corporation);Capital One Bank(USA),N.A.;Capital One,N.A.(作为Capital One F.S.B.的继承者);第一资本金融公司;摩根大通 Bank,N.A.(以及作为Chase Bank USA,N.A.(以及Chase Manhattan Bank USA,N.A.的继承者)和Washington Mutual Bank);Paymentech,LLC(作为Chase Paymentech Solutions的继承者,LLC);摩根大通 & Co.(并作为Bank One Corporation和Bank One Delaware,N.A.的继任者); Citibank,N.A.(并作为Citibank(South Dakota),N.A.的继承者);Citibank,N.A.;Citicorp LLC(作为Citicorp的继承者);和富国银行集团公司(并作为Wachovia Bank N.A.的继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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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4


该诉讼主要涉及Visa和万事达的交换费及其对自2020年12月18日以来在任何时间接受其借记卡或信用卡的商户的规则。
原告称:
Visa和其各自的成员银行,包括银行被告,违反了法律,人为地设定了很高的交换费。
万事达及其各自的成员银行,包括银行被告,存在设定人为的高额交换费的违法行为。
Visa及其各自的成员银行,包括银行被告,违反了法律,因为他们强加并执行了限制商家引导客户使用其他支付方式的能力的规则。这些规则包括所谓的无附加费规则、无折扣规则、荣誉全卡规则,以及某些其他规则。这样做使他们免受降低交换费的竞争压力。
万事达及其各自的成员银行,包括银行被告,违反了法律,因为他们强加和执行的规则限制了商家引导客户使用其他支付方式的能力。这些规则包括所谓的无附加费规则、无折扣规则、荣誉全卡规则,以及某些其他规则。这样做使他们免受降低交换费的竞争压力。
Visa和万事达各自就本案中被质疑的一些商业行为与一名或多名银行被告独立合谋。
Visa及其成员银行非法继续这些活动,即使在此案被提起后,Visa改变了公司结构并成为一家公有公司。
即使在本案立案后万事达改变了公司结构成为一家公有公司之后,万事达及其成员银行仍然非法地继续着这些活动。
被告的行为导致商户为受理Visa和万事达借记卡或信用卡支付高于竞争水平的超额费用。
但对于被告的行为,交换费本来会更低。
被告称他们没有做错任何事。他们坚持认为,他们的商业行为是合法的、正当的,是独立竞争的结果,并使商家和消费者受益。法院尚未确定哪一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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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购物时,有一个交换费归因于这些交易,对于信用卡而言,这些交易因卡类型、商户类别和交易方式而异,目前的平均价格在购买价格的1.15%至3.15%之间。在商户接受Visa和万事达支付卡所支付的费用中,交换费通常占最大部分。借记卡利率通常较低,受监管的借记交易上限为0.21美元外加交易价值的0.05%。
D2-5


Visa和万事达为不同类型的交易设置交换费率,并在其网站上公布,通常一年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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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体诉讼中,个人或企业不仅为自己起诉,还代表其他具有类似法律主张和利益的人或企业起诉。所有这些拥有类似主张和利益的人或企业加在一起,就组成了一个阶层,并且是该阶层的成员。
当法院裁定集体诉讼案件或批准和解时,适用于集体的所有成员。在本案中,法院先前已对规则23(b)(2)类进行认证,法院现已初步批准和解并批准公布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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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还没有决定哪一方是对是错,或者是否违反了任何法律。相反,双方都同意和解,避免审判和随后的上诉的成本和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和解是广泛谈判的产物,包括与当事人选择的有经验的调解人进行调解。解决这一案件可以让集体成员获得和解协议的好处。被点名的集体代表和他们的律师认为,和解对所有集体成员都是最好的。
经过多年的广泛诉讼,各方同意解决这一诉讼。和解之前是漫长的发现过程和动议实践。具体地说,当事人从事广泛、大量的事实发现。原告对他们的集体认证动议进行了简报和辩论,法院批准了该动议。各方准备并交换了大量——且复杂的——专家报告。当事人通报了几项即决判决的动议。法院驳回了被告的即决判决动议,也驳回了集体原告的部分即决判决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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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2020年12月18日至DDMM20YY,你是本规则第23(b)(2)条类别的一部分,该类别包括:
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18日期间任何时间在美国境内接受Visa品牌卡和/或Mastercard品牌卡的所有个人、企业和其他实体DDMM202Y(初步结算批准日期)。
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是否属于本次和解的一部分,请通过以下方式与类管理员联系:
拨打免费电话:            
访问:[插入B2类结算网站地址】
写信给:                    
或电邮:                     

D2-6


结算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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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和解不存在对集体成员的货币支付。有关单独的规则23(b)的信息(3)现金结算类,请登录网站www.PaymentCardSettlement.com.
这项和解确实规定了Visa和万事达被告向规则23(b)(2)类和解托管账户支付某些款项,这些款项将用于支付:
结算行政及通知的费用,经法院批准,
商人教育计划开支成本,经法院批准,
独立审计师的费用,该审计师将确保Visa和万事达遵守信用卡交换率降低承诺,并
经法院批准的律师费用和开支,包括任何指定的集体代表服务裁决。
只有在法院最终批准和解的情况下,才会分配这笔基金中的钱,而律师费和开支、对集体代表的服务奖励的钱只有在和解已成为最终且所有上诉均已用尽、法院批准律师费和开支、集体代表的服务奖励申请的情况下才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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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批准和解协议,Visa和万事达将对其规则和做法进行更改。这些变更将适用于规则23(b)(2)类的所有成员,并将至少持续八年,除非下文另有说明。
下面总结了该课程的规则变化和其他好处。有关规则变更和其他好处的详细说明,请参阅和解协议,第16 – 60和65-109段,可查阅:[插入B2类结算网站地址].
尊重所有卡片修改
Visa和万事达将修改其“荣誉所有卡”规则,以允许商户接受或拒绝接受(i)所有Visa或Mastercard品牌的商业信贷卡,(ii)所有Visa或Mastercard品牌的标准消费信用卡,和/或(iii)所有Visa或Mastercard品牌的高级消费信用卡。商家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接受其中一个、两个或所有三个产品类别,并且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接受Visa品牌信用卡的任何这些产品类别,其方式与万事达品牌信用卡的方式不同。
Visa和万事达还将要求发卡机构在新发行的商业信贷卡和高级消费信用卡上放置视觉标识符,以方便商家有选择地接受或不接受这些产品类别。
信用卡(非借记)卡附加费规则
商家将有扩大的能力向使用Visa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付款的客户收取费用,在品牌或产品层面如下:
D2-7


信用卡(非借记卡)卡品牌等级附加费规则
品牌级附加费是指商家对特定网络的所有(例如.,Visa的)信用卡,无论发卡银行(例如,大通)或产品(例如,Visa签名卡)。
根据和解协议,商户可以向所有Visa品牌信用卡收取最高3%的附加费(如果低于3%,则为商户的受理成本),无论该商户是否还向其受理的其他对比信用卡收取附加费,例如,美国运通或发现。
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万事达品牌信用卡在品牌层面的附加费。
《和解协议》第40和89段中的详细内容,可查阅:[插入B2类结算网站地址].
信用卡(非借记卡)卡产品等级附加费规则
产品级附加费是指商家对所有网络的(例如.,Visa’s)特定产品类型的信用卡,例如、Visa Signature信用卡,无论发卡银行(例如,Chase)。
根据和解协议,商户可以对特定Visa品牌信用卡产品收取最高3%的附加费(如果低于3%,则为商户的接受成本),而不论该商户是否也对其接受的其他对比信用卡的可比产品收取附加费(例如.、美国运通或发现)。如果商家无法在销售点轻易确定其接受Visa产品的成本,在使用电子数据授权前,商家可以认为其接受成本为3%。
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万事达品牌信用卡在产品层面的附加费。
详情见《和解协议》第41和90段,可查阅:[插入B2类结算网站地址].
向Visa收费但不向万事达收费,还有Vice-Versa
和解协议规定,在遵守上述规则的情况下,商家可以对Visa品牌信用卡(在品牌或产品层面)收取附加费,但不得对Mastercard品牌信用卡(在品牌或产品层面)收取附加费,或对Visa品牌信用卡(在品牌或产品层面)收取附加费,并对Mastercard品牌信用卡(在不同层面(品牌或产品)收取附加费,反之亦然,以任意组合方式收取。
不打折和不歧视规则
Visa和万事达将修改其“不得打折”和“不得歧视”的规定,明确商家可以在发行人层面向其客户提供折扣,.因发行信用卡或借记卡的金融机构而不同的折扣,并附有和解协议中规定的额外允许贴现“场景”的具体示例。
详见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第19和68段及附录H,可查阅:【插入B2类结算网站地址】.
D2-8


全网点及不受理规则
Visa和万事达将允许商家在所有以同一商品名称或旗帜经营的网点拒绝接受Visa或Mastercard品牌卡,即使该商家在以不同商品名称或旗帜经营的网点接受Visa或Mastercard品牌卡。Visa和万事达还将澄清,商家无需雇用相同类型的允许指导(,以规则另有许可的方式指导,经和解协议修改)在其所有网点。
不验收、附加费、贴现费实验及检测
和解协议要求这些网络修改其规则,以允许商家运行试点计划。特别是,修订后的规则将允许商家在(i)20%的以同一商品名称或旗帜经营的网点中的任一处测试拒绝接受Visa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长达180天, 或(ii)或者,对于至少在五个州经营的商户,在不超过两个州以同一商号或旗帜经营的所有商户网点,其中这两个州的网点占该商户网点的比例不超过50%。
商户可以在受理消费信用卡的同时,对商业信贷卡进行婉拒受理测试;在受理标准消费信用卡的同时,对高级消费信用卡进行婉拒受理测试;或者这两者任意组合测试,对测试的网点数量和时长要求相同。
遵守所有钱包要求
Visa和万事达将修改“荣耀所有卡”规则,规定商户可以:(1)在实体场所接受部分但不是全部配备Visa或Mastercard品牌卡的数字钱包;(2)在一定条件下启用部分但不是全部配备Visa或Mastercard品牌卡的数字钱包进行在线交易。
该和解协议还允许商家根据管理传统Visa和万事达品牌卡之间的指导的相同规则,在数字钱包内的卡之间引导持卡人。
商家的费率降低
从法院批准和解协议开始,到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生效并持续五年时,Visa和万事达均不会将其已公布的任何美国信用卡交换利率提高到截至2025年3月31日存在的利率以上。
除了这些过户费率上限外,Visa和万事达还将各自实施一项标准消费信用卡费率下调和上限,减少 Visa或万事达品牌标准消费信用卡的任何已公布的兑换费率不得超过一百二十五个基点,且在八年内不得将任何标准消费信用卡的费率提高到一百二十五个基点以上。
除了有关已张贴交换费率的规定外,Visa和万事达还将实施一项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和解协议要求Visa每
D2-9


和万事达确保其信用卡平均有效互换利率(包括过户费率和协商费率)比合并后的全系统交易量加权利率至少低十个基点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12个月期间,两个网络的平均有效信用卡交换率。平均有效利率限制将继续有效五年。
对于每个有自定义信用卡交换费率协议的商户,Visa和万事达将根据该协议降低交换费率,从而使商户将获得这些交易的交换费率降低,降低的金额与全系统信用卡平均有效交换费率降低10个基点成比例。
一名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员将监督和审查Visa和万事达遵守平均有效利率限制的情况,并将向法院提交其调查结果的年度摘要。Visa和万事达将实施符合平均有效利率限制所需的任何调整,包括追溯对账或重新平衡。
商家购买团购
必要时,Visa和万事达将修改规则,允许商家组建商家购买群。组成符合一定标准的购买团的商户可以向Visa和万事达提出建议,并代表该团成员与Visa和万事达进行协商,涉及交换费率和费率类别;接受商业卡和优级卡;附加费;折扣;商户规则;商户费用;网络惯例和程序;以及Visa或万事达运营中任何其他方面影响商户的事项。Visa或万事达有义务本着诚意考虑商家购买集团的提议;确定该提议是否为商家、消费者、网络和所有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了商业上合理的利益;并且,进行合理的,善意与商家购买集团就提案进行谈判。
商人教育计划
和解协议为第三方设立和运营商家教育计划设立了一笔2100万美元的资金,以就规则变化以及商家如何从中受益向商家提供建议和教育。教育将包括有关组建和加入商家购买群体的好处和方法的信息。它还将包括在法律限制商户附加费能力的州为商户提供技术和其他指导支持的具体信息,以及基于发卡银行区分Visa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的允许方式(即.,发行人层面的分化)。
所有这些规则变更均在《和解协议》中详细阐述,可在以下网址查阅:[插入规则23(b)(2)类结算网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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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您不能被排除在规则23(b)(2)集体和解之外。但你可以反对规则23(b)(2)集体和解,如果你愿意的话。
D2-10


如何不同意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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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告诉法庭你反对(不同意)规则23(b)(2)类的和解.法院将在决定是否最终批准和解时考虑您的反对意见。
如何告诉法院我不同意和解?
您必须在以下地址向法院提交异议声明:

美国纽约东区地方法院
法院书记官
225卡德曼广场
纽约布鲁克林11201

你还必须将你的反对声明副本寄给集体律师和被告的律师,地址如下:
指定集体法律顾问:Robert G. Eisler,Grant & Eisenhofer P.A.,485 Lexington Ave.,29th Floor,New York,NY 10017。
指定被告律师:Matthew A. Eisenstein,Arnold & Porter Kaye Scholer LLP,601 Massachusetts Ave.,NW,Washington,DC 20001-3743。
您必须将您的异议声明寄至法院、指定的集体法律顾问、指定的被告的法律顾问邮戳不迟于毫米 DD, 202Y(,在法院输入规则23(b)(2)类和解通知和排期令后90天)。
我的反对声明应该怎么说?

你的反对声明必须签字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美国地区法院
为纽约东区

In re支付卡交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
第05-md-01720号(BMC)(JAM)

反对声明
我是规则23(b)(2)类的成员,在被称为In re支付卡交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

我是班级成员,因为[列出可以证明您是班级会员的信息,例如您的公司名称和地址,以及您接受Visa或万事达卡的时间].

我反对这场诉讼的和解。我反对(列出您不同意和解的哪些部分,例如规则23(b)(2)集体和解、通知程序、其他特征。)[请注意,您也可以作为同一反对的一部分,或作为下文所述的单独反对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关于律师费和开支的请求,或为指定的集体代表提供服务奖励].
D2-11



我反对的理由是:

支持我每一个反对意见的法律和证据是:

我的个人信息是:

Name(first,middle,last):
地址: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如有):

受理Visa或万事达信用卡或借记卡业务的业务名称、地址、电话。

本人律师的联系方式(如有)为:

我的异议可以打给法院或法官办公室吗?

没有。如有疑问,可访问第23(b)(2)条集体和解网站或致电集体管理员:

访问:[插入B2类结算网站地址】
或拨打免费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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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反对意味着你告诉法庭你不同意和解的哪一部分(包括要求律师费和开支,或指定集体代表的服务奖励)。
您不能选择退出或被排除在规则23(b)(2)类之外。

代理你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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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委任下列律师为你代理。这些律师被称为集体律师。其他很多律师也和集体律师合作,在这个案件中为你代理。因为你是集体成员,你不需要付任何这些律师的钱。如上文对问题7的答复中所述,经法院批准后,将从规则23(b)(2)类和解托管账户中支付这些款项。

Linda P. Nussbaum
Nussbaum Law Group,P.C。
美洲大道1133号,31号St楼层
纽约,纽约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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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D. Shadowen
Hilliard & Shadowen LLP
1717 W. 6th Street,Suite 290
德克萨斯州奥斯汀78703

罗伯特·埃斯勒
Grant & Eisenhofer P.A。
列克星敦大街485号,29号楼层
纽约,NY 10017

迈克尔·J·弗里德
Freed Kanner London & Millen LLC
100三州国际
128套房
伊利诺伊州林肯郡60069

我该自己请律师吗?
你不必聘请自己的律师。但如果你想,你可以,费用自理。
如果你聘请了自己的律师出庭,你必须告诉法庭,并将你的通知副本寄给上述任何一个地址的集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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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对上述问题7的回应中所解释的,Visa和万事达的被告将向规则23(b)(2)集体和解托管账户支付某些款项,该款项将用于支付(其中包括)经法院批准的律师费和开支,以及任何指定的集体代表服务奖励。
集体法律顾问将要求法院批准__________________用于支付律师费。这包括对集体法律顾问迄今所做工作的补偿,以及预期的额外工作,其中包括管理和解和监督救济的成功实施。
集体法律顾问还将请求法院批准偿还他们已发生和预期的、合理和必要的诉讼费用,不超过[],以及高达[ ]每一位被点名的班级代表在服务奖,以表彰他们代表班级所做的努力。
律师费、报销费用和指定类别代表服务奖励的请求金额,只有在法院最终批准和解的情况下才会被判给,律师费和开支的钱只有在和解已成为最终解决并且所有上诉都已用尽的情况下才会被分配。集体法律顾问必须将他们的费用和开支请求、集体代表的服务奖励由MM DD,202Y.您可以根据下文回答问题14的说明,对律师费、开支或指定类别代表的服务奖励请求提出异议。
律师的费用、开支和集体代表服务奖励请求的副本将张贴在规则23(b)(2)集体和解网站,【插入规则23(b)(2)类结算网站地址】,当天即备案,将不迟于MM DD,202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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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告诉法庭,你反对(不同意)任何关于律师费和开支的请求,或点名集体代表的服务奖励。法院在评估与其关于最终批准和解的决定有关的任何律师费和开支请求以及集体代表的服务裁决时,将考虑您的反对意见。
提出异议,您必须在以下地址向法院提交异议声明:
美国纽约东区地方法院
法院书记官
225卡德曼广场
纽约布鲁克林11201
你还必须将你的反对声明副本寄给集体律师和被告的律师,地址如下:
指定集体法律顾问:Robert G. Eisler,Grant & Eisenhofer P.A.,485 Lexington Ave.,29th Floor,New York,NY 10017。
指定被告律师:Matthew A. Eisenstein,Arnold & Porter Kaye Scholer LLP,601 Massachusetts Ave.,NW,Washington,DC 20001-3743。
您必须将您的异议声明寄至法院、指定的集体法律顾问、指定的被告的法律顾问邮戳不迟于毫米 DD, 202Y.
我的反对声明应该怎么说?
你的反对声明必须签字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美国地区法院
为纽约东区

In re支付卡交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
第05-md-01720号(BMC)(JAM)

反对声明

我是规则23(b)(2)类的成员,在被称为In re支付卡交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

我是班级成员,因为[列出可以证明您是班级会员的信息,例如您的公司名称和地址,以及您接受Visa或万事达卡的时间].

我反对集体律师关于律师费和开支的请求和/或关于向指定的集体代表提供服务奖励的请求。

我反对的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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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我每一个反对意见的法律和证据是:

我的个人信息是:

Name(first,middle,last):
地址: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如有):
(k)受理Visa或万事达信用卡或借记卡业务的业务名称、地址、电话。
其他人员(包括律师)个人联系方式:

我的异议可以打给法院或法官办公室吗?

没有。如有疑问,可访问结算网站或致电班级管理员。

访问: 【插入规则23(b)(2)类和解网站地址】
电话:                

法院的公平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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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举行公平听证会毫米 DD, 202Y.听证会将在以下地点举行:
美国纽约东区地方法院
美国地区法官布赖恩·科根(Brian M.Cogan)
法庭#XX
225卡德曼广场
纽约州布鲁克林11201

我们不知道法院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就是否批准或拒绝最终批准和解作出决定。
重要! 本次听证会的时间和日期可能会发生变化,而无需另行公布通知。关于听证会的最新信息,请务必访问:[插入规则23(b)(2)类结算网站地址]
为什么要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是关于和解是否公平、充分、合理以及是否应该得到法院的最终批准。
法庭将考虑任何异议,并听取要求在听证会上发言的集体成员的意见。
法院还将决定是否应该对原告提出的律师费和开支、对集体代表的服务奖励以及其他费用请求给予最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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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不必去听审,即使你向法院提出了异议。但是,如果你想参加听证会或者聘请律师参加听证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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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在公平聆讯中发言,须按以下地址邮寄出庭意向通知书:
美国纽约东区地方法院
法院书记官
225卡德曼广场
纽约布鲁克林11201

你的出庭意向通知书必须由MM DD,202Y.你亦须按上述对问题14的回应所列出的地址,将你的通知副本邮寄给集体大律师及被告大律师。
我的出现意向通知书应该怎么说?
你的有意出庭通知书必须签字并包含以下信息:

美国地区法院
为纽约东区

In re支付卡交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
第05-md-01720号(BMC)(JAM)

有意出庭通知书

我想在被称为案件的公平听证会上发言In re支付卡交换费和商户折扣反垄断诉讼.

我的个人信息是:

Name(first,middle,last):
地址: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如有):
(l)受理Visa或万事达信用卡或借记卡业务的业务名称、地址、电话。
欲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其他人员(包括律师)的个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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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什么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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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法院批准这项和解,您将获得集体和解的利益,并受适用于集体和解的释放的约束。

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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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种方法可以获得有关和解的更多信息。

您将在以下位置找到以下信息:[插入规则23(b)(2)类结算网站地址]

完整的和解协议,包括所有附录,以及
与本次诉讼有关的其他法院文件和文件。

领取和解协议副本或与本次诉讼相关的其他文件,可以:

访问:[插入规则23(b)(2)类结算网站地址]
写信给:                
电子邮件:                
电话:        免费电话

请不要试图联系柯根法官或法庭书记员有任何问题。



发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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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及不起诉第23(b)(2)条的契约类别
“第23(b)(2)条类别解除当事人”单独和统称为第23(b)(2)条类别原告和第23(b)(2)条类别的每个成员,代表他们自己和他们各自过去、现在或未来的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股东、代理人、雇员、法律代表、合伙人、联营公司、受托人、父母、子公司、分部、关联公司、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遗产、购买者、前任、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论他们是否反对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中规定的和解,以及他们是否行使根据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提供的任何利益,无论是直接的、有代表性的、派生的,还是以任何其他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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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23(b)(2)类释放方”均为以下情形:
(a)Visa U.S.A. Inc.、Visa国际服务协会、Visa International、Visa Inc.、Visa亚太地区、Visa加拿大协会、Visa中欧和东欧、中东和非洲地区、Visa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Visa Europe、Visa Europe Limited、Visa Europe Services,Inc.,以及现在授权或许可、或过去已授权或许可金融机构发行任何Visa品牌卡或获取任何Visa品牌卡交易的任何其他实体。
(b)万事达国际公司、万事达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现在授权或许可,或过去已授权或许可金融机构发行任何万事达品牌卡或收购任何万事达品牌卡交易的任何其他实体。
(c)Bank of America,N.A.;BA Merchant Services LLC(前称National Processing,Inc.);Bank of America Corporation;NB Holdings;MBNA America Bank,N.A.;以及FIA Card Services,N.A。
(d)巴克莱银行 PLC;巴克莱银行 Delaware Holdings,LLC(前称瞻博金融公司);巴克莱银行 Delaware(前称瞻博银行);巴克莱银行 Financial Corp。
(e)Capital One,N.A.(作为Capital One F.S.B.和Capital One Bank(USA),N.A.的继承者);和第一资本金融公司。
(f)摩根大通 & Co.;摩根大通 Bank,N.A.(并作为Chase Bank USA,N.A.和Washington Mutual Bank的权益继承者);以及Paymentech,LLC(并作为Chase Paymentech Solutions,LLC的继承者)。
(g)Citibank,N.A.;Citigroup Inc.;Citicorp LLC;Citicorp Credit Services,Inc.(美国)(作为Citicorp Payment Services,Inc.的继任者)。
(h)五三银行。
(i)奥马哈First National银行。
(j)HSBC Finance Corporation;HSBC Bank USA,N.A.;HSBC North America Holdings Inc.;HSBC Holdings plc;HSBC Bank plc;HSBC U.S.A. Inc。
(k)National City Corporation和肯塔基州国家城市银行。
(l)The PNC金融服务集团(and as acquirer of National City Corporation Corporation)and PNC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m)SunTrust Banks,Inc.(现称Truist Financial Corporation)及SunTrust Bank(现称Truist Bank)。
(n)Texas Independent Bancshares,Inc。
(o)Wachovia Bank,N.A.和Wachovia Corporation。
(p)Washington Mutual,Inc.;Washington Mutual Bank;Providian National Bank(又称Washington Mutual Card Services,Inc.);和Providian Financial Corporation。
(q)富国银行集团公司(并作为美联银行的继任者)和富国银行银行,N.A.(并作为美联银行,N.A.的继任者)。
(r)在诉讼中的任何申诉中被指称为任何被告的同谋的每一个实体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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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isa U.S.A. Inc.、Visa国际服务协会、Visa Inc.、Visa Europe、Visa Europe Limited、Visa Europe Services,Inc.、万事达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或万事达股份有限公司的每个过去、现在或未来成员或客户金融机构。
(t)对于上述(a)-(s)段中的每一个实体或个人,其各自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直接和间接、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和联营公司(均在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颁布的SEC规则12b-2中定义),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任何其他实体。
(u)对于上文(a)-(t)段中的每一个实体或个人,其各自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前任、继承人、购买人和受让人(包括任何被告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股票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收购人,前提是继承人、购买人或收购人的赔偿责任基于上文(a)-(t)段所定义的第23(b)(2)条类别解除当事人)。
(v)对于上述(a)-(u)段中的每个实体或个人,其各自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委托人、受托人、合伙人、高级职员、董事、雇员、代理人、律师、法律代表或其他代表、受托人、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遗产、股东、顾问、前任、继承人、购买者、购买者和受让人(包括上述每个实体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股票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收购人,前提是继承者、购买者或收购者的责任基于上文(a)-(u)段所定义的第23(b)(2)条类别解除当事人。
除规则23(b)(2)项集体和解令的效力和根据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项集体和解协议提交的最终判决的效力外,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既判罪的效力:
(a)第23(b)(2)条规则类别解除当事人特此明确和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完全、最终和永久地解决、解除和解除第23(b)(2)条规则类别解除当事人在寻求任何形式的宣告性、禁令或衡平法救济或律师费、成本、费用或利息的范围内,无论其是否为个人、集体、代表、父母宗族或其他性质的任何和所有形式的索赔、要求、诉讼、诉讼和诉讼因由,只要这些费用、成本、费用或利息与这些索赔、要求、诉讼、诉讼和诉讼因由有关,无论何时发生,无论是否直接、间接,因任何行为、作为、交易、事件、发生、陈述、遗漏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行为、行为、交易、事件、事件、发生、陈述、遗漏,衍生或以其他方式,在法律或权益上,任何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方曾经拥有、现在拥有或以后可以拥有、或可能拥有,以及截至结算批准日期已累积或不迟于结算最终日期后五年或结算批准日期后八年(较长者)累积,或任何第23(b)(2)条规则被指称或以其他方式在诉讼中提出,或可能在诉讼中被指称或提出与其标的有关,或因任何此类行为、作为、交易、事件、发生、陈述、不作为或不作为的持续或持续影响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类别获释放方未采取行动。为免生疑问,这一释放应扩大到但仅限于联邦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
(b)为明确起见,明确同意因以下任何行为、作为、交易、事件、发生、陈述、不作为或不作为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寻求任何形式的宣告性、强制性或衡平法上的救济的任何债权,均为在本诉讼中曾经或可能已经被指称并与其标的有关的债权:
(i)任何交换费、交换费率,或任何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任何规则,有关交换费、交换费率或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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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国境内任何签证品牌卡交易或美国境内任何万事达品牌卡交易有关的交换费或交换费率;
(ii)任何第23(b)(2)条类别获释放方的任何商户费用,有关在美国的任何签证品牌卡交易或在美国的任何万事达品牌卡交易;
(iii)任何实际或指称的“无附加费”规则、“尊重所有发卡机构”规则、“尊重所有设备”规则、要求尊重所有凭据或账户的规则、“无最低购买”规则、“无折扣”规则、“非歧视”规则、“反转向”规则、限制商家偏袒或引导客户使用某些支付系统的规则、“所有网点”规则、“无绕道”规则、“无多发卡机构”规则、“无多bug”规则、路由规则、跨境收单规则、卡片认证或持卡人验证规则、“持卡人选择”规则或要求、PAVD规则、有关移动、电子商务受理技术的路由选项的规则或行为,或线上支付,或制定实施标记化标准;
(iv)任何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任何重组、重组、首次或其他公开发售,或其他公司架构;
(v)任何第23(b)(2)条类别获释放方的雇员或代理人在任何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任何董事会或委员会的任何送达;或
(vi)任何Visa被告与任何万事达被告之间或之间的任何实际或指称的协议(或指称的继续参与协议)(a),(b)任何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与任何其他第23(b)(2)条类别释放方或多方之间或之间,或(c)任何被告或第23(b)(2)条类别释放方或多方之间的任何实际或指称的协议(或指称的继续参与协议),涉及上述(i)-(v)或任何第23(b)(2)条类别释放方的强制执行、遵守或遵守上述(i)-(v)。
(c)为清楚起见,凡提述本款所指的规则,是指在2020年12月18日和直至结算批准日期时已存在或已经存在的规则、可能以取代和经修订的规则23(b)(2)中规定的方式对其进行修改的规则,以及其后已存在的与该等规则基本相似的规则。
各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方进一步明确和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完全、最终和永久地解决和解除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方可能拥有的或可能源自适用法律规定的任何和所有抗辩、权利和利益,而在没有这种放弃的情况下,这些抗辩、权利和利益可能会限制前款所载的解除的范围或效果。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一般性的情况下,每一规则23(b)(2)类释放方明确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和解除规则23(b)(2)类释放方根据《加利福尼亚民法典》第1542条或任何其他州或司法管辖区的类似法律的规定在其他情况下可能拥有的与释放有关的任何和所有抗辩、权利和利益。第1542条规定:“一般释放不适用于声称债权人或释放方在执行释放时不知道或怀疑以有利于他或她的方式存在,并且如果他或她知道,将对他或她与债务人或释放方的和解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虽然各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释放方此后可能会发现与其知道或相信与前款所述任何被解除的债权有关的事实不同、或除此之外的事实,但各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释放方在此明确和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完全、最终和永久地解决、解除和释放任何已知或未知、怀疑或非怀疑、或有或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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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范围内的或有债权,不论是否隐匿、隐匿,且不考虑事后发现或存在的其他、不同的、补充的事实。规则23(b)(2)集体原告承认,并且规则23(b)(2)集体的成员应通过规则23(b)(2)集体和解令的实施和最终判决被视为已承认,上述放弃是单独谈判达成的,并且是本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的关键要素。
上述段落中的发布并不禁止国家、准国家或地方政府实体为维护主权或准主权利益而进行的调查或行动,无论其名称为父辈、执法或监管。
尽管有上述款中的任何相反规定,上述款中的释放不得释放:
(a)第23(b)(2)条规则类别解除方的任何索赔,其依据是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根据合同或商业关系产生的标准商业纠纷,涉及贷款、信贷额度或其他相关银行或信贷关系、个人退款纠纷、产品责任、违反保证、盗用持卡人数据或侵犯隐私、遵守商户接受Visa品牌信用卡或借记卡的技术规范,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或借记卡,以及因违反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一方与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一方之间的任何合同而引起的任何其他争议;但前提是,如果任何此类索赔质疑交换规则、交换费率或交换费的合法性,或任何其他规则、费用、收费或上述段落中的任何解除的索赔所涵盖的其他行为,则应由上述段落而非本段控制。
(b)仅基于作为(i)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支付卡网络竞争对手,或(ii)不由规则23(b)(2)中的一个或多个类别释放方拥有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ATM运营商而遭受的伤害而提出的索赔。
(c)第23(b)(2)条规则类别解除方寻求金钱损害赔偿的任何索赔,而不是就本规则解除的索赔寻求任何形式的宣告性、强制性或衡平法上的救济。
在和解批准日期,第23(b)(2)条规则中的每一方同意并承诺不:(a)根据此处解除的任何索赔起诉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一方;(b)协助任何第三方针对任何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一方提起或维持任何与此处解除的任何索赔有任何关系的私人民事诉讼;或(c)采取任何行动或提出任何索赔,直至和解最终日期后五年或和解批准日期后八年中较长者规则23(b)(2)类被释放方继续参与但未能退出与此处发布的索赔有关的任何被指控的非法共谋或协议,这些共谋或协议据称源于或涉及任何Visa被告的IPO前结构或治理或任何万事达被告的IPO前结构或治理,或任何银行被告参与其中。不过,为免生疑问,本款的任何规定均不妨碍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当事人采取法律或法院命令强制采取的任何行动。
每一规则23(b)(2)类别解除方进一步免除Visa被告、万事达被告、银行被告及其在本次诉讼中的大律师和专家寻求与本次诉讼的辩护和进行有关的任何形式的宣告性、禁令或衡平法救济的任何索赔,包括本取代和经修订的规则23(b)(2)项集体和解协议或本次诉讼中的任何其他和解协议的谈判和条款,但与执行本次取代和经修订的规则23(b)(2)项集体和解有关的任何索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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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每一规则23(b)(2)类别解除方均将规则23(b)(2)类别原告、规则23(b)(2)类别律师及其各自在Barry’s的专家免于与其对Barry’s的机构或起诉有关的任何索赔,包括本取代和经修订的规则23(b)(2)类别和解协议的谈判和条款,但与执行本取代和经修订的规则23(b)(2)类别和解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除外。
为清楚起见,特意为解除和契约不起诉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中的条款,以阻止第23(b)(2)条集体的所有成员就本协议解除的索赔寻求或获得任何形式的宣告性、禁令或衡平法救济,直至2020年12月18日至和解批准日期之间有效的任何Visa被告或任何万事达被告的任何规则的和解最终日期后五年或和解批准日期后八年(以较长者为准),而任何银行被告遵守任何被指称存在的任何该等规则,如现已存在,可按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所规定的方式作出修改,或日后可能以与之相同或实质上相似的形式存在。
如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根据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第136-138款被终止,或任何和解批准日期的条件未获满足,则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解除及不起诉条款的契约即为无效及不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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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书及排期令

美国地区法院
纽约东区

在repayment卡互换费和商家折扣反垄断诉讼

本文件适用于:


第05-MD-1720号(BMC)(JAM)

Barry’s Cut Rate Stores,Inc.,et al. v. Visa,Inc.,et al。,No. 05-md-01720(E.D.N.Y.)(BMC)(JAM),又名DDMB,Inc.,et al. v. Visa,Inc.,et al。,No. 05-md-01720(E.D.N.Y.)(BMC)(JAM)

班级结业通知及排序表

然而,法院已考虑截至2025年11月10日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和被告的取代和修订的集体和解协议,包括其附录(“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其中规定了拟议解决标题所述诉讼的条款和条件Barry’s Cut Rate Stores,Inc.,et al. v. Visa,Inc.,et al。,MDL No. 1720 Docket No. 05-md-01720(E.D.N.Y.)("巴里的”),在MDL 1720中,针对被告的所有诉讼因由的终止和处分巴里的诉讼,以及现在或以前在MDL 1720中合并并列于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附录A的诉讼中针对被告的宣告性、禁令和衡平法救济的某些索赔,但有偏见;和
然而,法院已考虑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关于批准取代及修订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的动议,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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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备忘录和为证明其而提交的证据,以及就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提交的所有其他文件;
现据此,特此命令、裁定如下:
1.法院特此批准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Visa被告、以及万事达被告订立取代及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此外,法院还审议了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是否初步满足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的集体诉讼和解要求。基于其考虑,法院还在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和适用法律含义范围内,并符合正当程序的情况下,为集体诉讼和解目的,初步批准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的集体和解协议。
2.本集体和解通知和调度令通过引用纳入了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中的定义,此处的所有大写术语应具有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中规定的相同含义。
3.法院对规则23(b)(2)类原告、规则23(b)(2)类的所有成员以及被告具有标的和属人管辖权。
4.法院命令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建立和维持取代并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第4-7款规定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托管账户以及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附录B中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托管协议。
E-2


5.基于并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a)和23(b)(2)的集体诉讼标准,2021年9月27日,并经2024年6月25日修改,法院认证了规则23(b)(2)类,不得将其排除在外,由在2020年12月18日至本命令生效之日期间的任何时间在美国接受签证品牌卡和/或万事达品牌卡的所有个人、企业和其他实体组成。
6.现将执行类申诉中拟议类的定义修订为与法院2021年9月27日命令中认证的定义相同,并经法院2024年6月25日命令修改。
7.法院命令被告按照《集体诉讼公平法》(28 U.S.C. § 1715)的规定,促使将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的集体和解协议的通知送达适当的州和联邦官员,并向法院证明该通知已提供。
8.法院委任EPIQ系统,Inc.为集体管理人,以协助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执行和管理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附录C中划定的通知计划。法院裁定,应向规则23(b)(2)类的成员提供通知,但不应向规则23(b)(2)类的成员提供排除权。
9.法院批准向规则23(b)(2)类提供通知的方法,该方法在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以及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附录C所载的通知计划和预算中有所描述,包括使用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附录D所载的网站通知和发布通知。法院认定并得出结论认为,这样的通知:(a)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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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情况下切实可行的通知,并经合理计算,以送达将受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约束的第23(b)(2)条集体成员,并告知他们有关诉讼、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以及对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提出异议的权利;及(b)符合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及正当程序的规定。
10.与通知计划一致,法院指示集体管理人在法院输入本命令后,但在通知开始前,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建立专用案件网站、邮政信箱和免费电话线路,以便向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成员提供通知和信息。
11.在法院输入本规则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调度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集体管理人用于上述通知活动的费用,包括其用于执行其职责所需任务的任何第三方供应商的费用,应从规则第23(b)(2)条的集体和解托管账户中支付。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释放方均不得就类别管理人或通知计划承担任何义务、责任或法律责任。
12.在法院输入本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排期令后30天内,集体管理人应使用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附录D所载的网站通知和发布通知,基本上完成通知计划中描述的向第23(b)(2)条集体成员发出的通知。
13.在法院输入本规则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书及排期令后30天内,任何寻求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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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的批准和律师费用和开支的批准应提交法院。
14.在法院输入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命令后的45天内,集体管理人应编制并向法院提交一份报告,确认通知计划已执行,并且网站通知、发布通知以及向第23(b)(2)条集体成员发出的任何其他通知均按法院指示的方式提供。
15.在法院输入本规则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排期令后90天内——即根据通知计划发出的通知基本完成之日后60天内(“集体异议期”)——任何对取代和修订的规则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异议或寻求批准律师费和开支的动议,应由任何异议者向法院提出。
16.此类异议人必须在集体异议期内向法院提交书面反对陈述,并在集体异议期内以一等邮件和邮戳的方式将其发送给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律师和被告的律师的以下指定人员:
第23(b)(2)条规则的指定人集体法律顾问:Robert G. Eisler,Grant & Eisenhofer P.A.,485 Lexington Ave.,29th Floor,New York,NY 10017
被告指定人:Matthew A. Eisenstein,Arnold & Porter Kaye Scholer LLP,601 Massachusetts Ave.,NW,Washington,DC 20001-3743
17.异议人的陈述必须:(i)包含“在重新交换费用和商家折扣反垄断诉讼中”等字样;(ii)说明异议人的每一项异议及其具体理由;(iii)提供所有法律支持和异议人希望提请法院注意的所有证据,以支持任何异议;(iv)说明异议人的全名、地址和电话;(v)提供足以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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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者是规则23(b)(2)类的成员;(f)说明与反对有关的任何代表反对者的律师的全名、邮件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18.此外,任何反对人或反对人的律师如希望出席最后批准聆讯,必须在集体异议期内向法院提出申请,并以头等邮件方式向第23(b)(2)条规则的指定人集体法律顾问和被告的指定律师发送一份单独的有意出席通知,该通知按姓名、职务、地址和电话号码指明拟代表反对人出席批准聆讯的每个人。
19.在法院输入本规则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附表命令后的120天内,对取代和修订规则第23(b)(2)条的集体和解协议或寻求批准律师费和开支的动议的任何异议作出回应的任何答复和证明文件,应向法院提交。第23(b)(2)条规则集体律师将通过安排所有此类动议和证明文件在其向法院提交文件之前或同时在案件网站的显眼位置张贴,向第23(b)(2)条规则集体律师提供此类动议和任何额外细节的通知。
20.法院将在法院输入本规则第23(b)(2)条集体和解通知和排期令后至少150天,于2026年____________的__点,在纽约东区美国地方法院法院大楼举行最终批准听证会,地址为225 Cadman Plaza East,Brooklyn,NY 11201。在该最终批准听证会上,法院将酌情对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充分性进行调查,处理对其提出的任何异议,并确定是否应最终批准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
E-6


是否应就此作出终审判决,以及是否批准任何律师费及开支的动议。
21.法院留下巴里的以及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附录A所列的所有进一步程序,只要它们寻求针对任何正在根据规则23(b)(2)类解除当事人被释放的被告的宣告性、禁令或衡平法救济,但MDL 1720中与执行和遵守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有关的程序除外,等待法院确定是否应最终批准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或终止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
22.法院命令第23(b)(2)条类别的所有成员,在法院确定是否应最终批准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或终止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之前,不得启动、维持、或参与,或允许另一人代表他们启动、维持或参与针对第23(b)(2)条类别解除当事人的任何索赔,但MDL 1720中与执行和遵守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有关的程序除外。

如此有序。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尊敬的Brian M. COGAN
美国地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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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规则23(b)(2)集体和解令及最终判决

美国地区法院
纽约东区

在repayment卡互换费和商家折扣反垄断诉讼

本文件适用于:


第05-md-01720号(BMC)(JAM)

Barry’s Cut Rate Stores,Inc.,et al. v. Visa,Inc.,et al。,No. 05-md-01720(E.D.N.Y.)(BMC)(JAM),又名DDMB,Inc.,et al. v. Visa,Inc.,et al。,编号05-md-01720(E.D.N.Y.)(BMC)(JAM)。

班级安置令和终审判决
2026年_______日,法院就(1)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和被告的取代和经修订的集体和解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包括其所有附录(“取代和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是否公平、合理和足以解决上述诉讼中的所有索赔举行了最终批准听证会Barry’s Cut Rate Stores,Inc.,et al. v. Visa,Inc.,et al。,MDL No. 1720 Docket No. 05-md-01720(E.D.N.Y.)("巴里的”或“诉讼”),在MDL 1720中,由法院认证的规则23(b)(2)类;以及(2)是否应作出判决,驳回被告从巴里的,以及所有关于宣告性、禁令和衡平法救济的索赔,涉及现在或以前在MDL 1720中合并并列于规则23(b)(2)类别和解协议附录A的诉讼中针对第23(b)(2)条规则解除的任何和所有索赔。
法院考虑了所有提交的有关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的文件,以及在最终提交法院的所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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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听证会和其他情况,特此发现,此处使用的所有大写术语具有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别和解协议中规定和定义的相同含义,即:
a.本法院对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第23(b)(2)条规则的全体成员以及被告具有管辖权,并有权最终批准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
b.向规则23(b)(2)类提供的通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和通知规则23(b)(2)类成员的方法,是公平、充分和充分的,构成在当时情况下最佳可行的通知,并且经过合理计算,可以告知规则23(b)(2)类诉讼的成员、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的条款及其异议权,并完全满足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法院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或规则以及正当程序的要求。
c.《集体诉讼公平法》28 U.S.C. § 1715的通知要求已得到满足。
d.法院已举行最后批准聆讯,以考虑取代及修订规则23(b)(2)项集体和解协议的公平性、合理性及充分性,并已获告知对取代及修订规则23(b)(2)项集体和解协议的所有反对意见,并已适当考虑。
e.取代并修订规则23(b)(2)的集体和解协议,包括其考虑和释放条款:
(1)是善意达成的,是在公平谈判之后达成的,不是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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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平、合理、充分,符合规则23(b)(2)类的最佳利益;
(3)符合联邦法律和所有适用法院规则的要求,包括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和
(4)订立时,记录已充分发展和完整,使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原告和被告能够充分评估和考虑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的所有条款。
因此,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e),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其条款和条件在此以引用方式并入,现由法院完全和最终批准。
因此,现根据由此出现的正当理由,[并如所附意见所述,]兹命令、裁定、裁定:
1.基于并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3(a)和23(b)(2)的集体诉讼标准,2021年9月27日,并经2024年6月25日修改,法院认证了规则23(b)(2)类,不得将其排除在外,由在2020年12月18日至初步和解批准日期期间的任何时间在美国接受Visa品牌卡和/或万事达卡品牌卡的所有个人、企业和其他实体组成,与规则23(b)(2)类相同。
2.第23(b)(2)条规则集体原告应继续担任第23(b)(2)条规则集体的代表。Hilliard & Shadowen LLP、Grant & Eisenhofer P.A.、Freed Kanner London & Millen LLC和Nussbaum Law Group,P.C.的律师事务所应继续担任规则23(b)(2)类的集体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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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法律顾问、Visa被告和万事达被告应维持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托管账户,包括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附录B所载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托管协议和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
4.于2009年10月29日提交并于2009年10月30日获法院批准的第四次经修订的保护令的条款和规定,以及于2015年4月3日就14-md-1720案卷提交并于2015年4月9日获法院批准的保护令的条款和规定,在本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进入期间和之后均应继续有效并继续有效。
5.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或本集体和解令及最终判决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会被视为或应被解释为承认或证明任何被告违反任何法规或法律或任何责任或不法行为,或承认或证明任何声称或指控的真实性或有效性或缺乏真实性或有效性巴里的或MDL 1720中的其他动作。
6.本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中的任何内容均无意或不应修改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的条款。
7.规则23(b)(2)Class的每个成员和规则23(b)(2)Class Releasing Party无条件、完全、最终解除并永久解除被告和其他规则23(b)(2)Class各自解除在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Class和解协议中解除的所有索赔,并放弃对根据加利福尼亚民法典§ 1542和/或任何其他类似、可比或同等法律提供的保护的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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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具体而言,规则23(b)(2)类的成员提供以下释放和不起诉的盟约:
a.“第23(b)(2)条类别解除当事人”单独和统称为第23(b)(2)条类别原告和第23(b)(2)条类别的每个成员,代表他们自己和他们各自过去、现在或未来的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股东、代理人、雇员、法律代表、合伙人、联营公司、受托人、父母、子公司、分部、关联公司、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遗产、购买者、前任、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论他们是否反对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中规定的和解,以及他们是否行使根据取代和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提供的任何利益,无论是直接的、有代表性的、派生的,还是以任何其他身份。
b.“规则23(b)(2)类释放方”均为以下情形:
i.Visa U.S.A. Inc.、Visa国际服务协会、Visa International、Visa Inc.、Visa亚太地区、Visa加拿大协会、Visa中欧和东欧、中东和非洲地区、Visa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Visa Europe、Visa Europe Limited、Visa Europe Services,Inc.,以及现在授权或许可、或过去已授权或许可金融机构发行任何Visa品牌卡或获取任何Visa品牌卡交易的任何其他实体。
ii.万事达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万事达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现在授权或许可,或过去已授权或许可金融机构发行任何万事达品牌卡或收购任何万事达品牌卡交易的任何其他实体。
iii.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N.A.);BA Merchant Services LLC(前身为National Processing,Inc.);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 Corporation);NB Holdings;MBNA America Bank,N.A.;以及FIA Card Services,N.A。
iv.巴克莱银行 PLC;巴克莱银行 Delaware Holdings,LLC(原名瞻博网络金融公司);巴克莱银行 Delaware(原名瞻博网络银行);巴克莱银行 Financial Corp。
v.Capital One,N.A.(作为Capital One F.S.B.和Capital One Bank(USA),N.A.的继承者);和第一资本金融公司。
vi.摩根大通 & Co.;摩根大通 Bank,N.A.(并作为Chase Bank USA,N.A.和Washington Mutual Bank的利益继承者);和Paymentech,LLC(并作为Chase Paymentech Solutions,LLC的继承者)。
vii.Citibank,N.A.;Citigroup Inc.;Citicorp LLC;Citicorp Credit Services,Inc.(USA)(作为Citicorp Payment Services,Inc.的继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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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五三银行。
ix.奥马哈First National银行。
x.汇丰金融公司;HSBC Bank USA,N.A.;HSBC North America Holdings Inc.;HSBC Holdings plc;HSBC Bank plc;和HSBC U.S.A. Inc。
xi。National City Corporation和肯塔基州国家城市银行。
十一。The PNC金融服务集团(and as acquirer of National City Corporation)and PNC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十三。SunTrust Banks,Inc.(现名Truist Financial Corporation)和SunTrust Bank(现名Truist Bank)。
十四。Texas Independent Bancshares,Inc。
十五。Wachovia Bank,N.A.和Wachovia Corporation。
十六。Washington Mutual,Inc.;Washington Mutual Bank;Providian National Bank(又称Washington Mutual Card Services,Inc.);以及Providian Financial Corporation。
二十七。富国银行集团公司(并作为Wachovia Corporation的继任者)和富国银行银行,N.A.(并作为Wachovia Bank,N.A.的继任者)。
二十八。在诉讼中的任何投诉中,每一个被指控为任何被告的同谋的实体或个人。
十九。Visa U.S.A. Inc.、Visa国际服务协会、Visa Inc.、Visa Europe、Visa Europe Limited、Visa Europe Services,Inc.、万事达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或万事达股份有限公司的每个过去、现在或未来的成员或客户金融机构。
XX。对于上述第8b(i)-(xix)段中的每个实体或个人,其各自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直接和间接、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和联营公司(均在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颁布的SEC规则12b-2中定义),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任何其他实体。
xxi。对于上述第8b(i)-(xx)段中的每一个实体或个人,其各自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前任、继承人、购买人和受让人(包括任何被告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股票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收购人,前提是继承人、购买人或收购人的赔偿责任基于上述第8b(i)-(xx)段中定义的第23(b)(2)条类别解除当事人)。
F-6


二十三。对于上述第8b(i)-(xxi)段中的每个实体或个人,其各自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委托人、受托人、合伙人、高级职员、董事、雇员、代理人、律师、法律代表或其他代表、受托人、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遗产、股东、顾问、前任、继承人、购买者、购买者和受让人(包括上述每个实体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股票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收购人,前提是继承人、购买者或收购人的责任基于上述第8b(i)-(xxi)段中定义的第23(b)(2)条类别解除当事人)。
c.除规则23(b)(2)项集体和解令的效力外,根据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项集体和解协议提交的最终判决,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既判力效果:
i.规则23(b)(2)类别解除当事人特此明确和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完全、最终和永久地解决、解除和解除规则23(b)(2)类别解除当事人的任何和所有形式的索赔、要求、诉讼、诉讼和诉讼因由,无论是个人的、集体的、代表的,父国党,或在其他性质上,只要他们寻求任何形式的宣告性、强制性或衡平法救济,或律师费、成本、开支或利息,只要这些费用、成本、开支或利息与这些索赔、要求、诉讼、诉讼和诉讼因由有关,无论何时发生,无论是直接、间接、派生或其他方式,无论是已知或未知、怀疑或非怀疑,在法律上或公平上,任何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方曾经、现在已经或以后可以,应,或可能因任何第23(b)(2)条规则的任何行为、作为、交易、事件、发生、陈述、不作为或不作为而产生或与之有关,或可能已在诉讼中被指称或以其他方式提出,或可能已在诉讼中被指称或提出与其标的有关的任何行为、作为、交易、事件、事件、陈述、不作为或不作为而自和解批准日期起累计或不迟于和解最后日期后五年或和解批准日期后八年累计,或因任何该等行为、作为、交易、事件、发生、陈述、不作为或不作为的持续或持续影响而产生或与之有关。为免生疑问,这一释放应扩大到但仅限于联邦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
ii.为明确起见,明确同意,因以下任何行为、作为、交易、事件、发生、陈述、不作为或不作为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寻求任何形式的宣告性、强制性或衡平法救济的任何索赔,均为本诉讼中曾经或可能已经提出的索赔,并与其标的有关:
i.任何交换费、交换费率,或任何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任何规则,与交换费、交换费率有关,或与任何Visa品牌卡在美国的交易或任何万事达品牌卡在美国的交易有关的交换费或交换费率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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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与美国境内任何Visa品牌卡交易或美国境内任何Mastercard品牌卡交易有关的任何第23(b)(2)条规则类别解除方的任何商户费用;
iii.任何实际或被指称的“无附加费”规则、“所有发卡机构均可兑现”规则、“所有设备均可兑现”规则、要求兑现所有凭据或账户的规则、“无最低购买”规则、“无折扣”规则、“非歧视”规则、“反转向”规则、限制商家偏袒或引导客户使用某些支付系统的规则、“所有网点”规则、“无绕道”规则、“无多发卡机构”规则、“无多bug”规则、路由规则、跨境收单规则、卡片认证或持卡人验证规则、“持卡人选择”规则或要求、PAVD规则、与移动、电子商务或在线支付的受理技术有关的路由选项的规则或行为,或制定和实施标记化标准;
iv.任何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任何重组、重组、首次或其他公开发行,或其他公司架构;
v.任何雇员或任何第23(b)(2)条类别获释放方的代理人在任何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任何董事会或委员会提供的任何服务;或
vi.任何Visa被告与任何万事达被告之间或之间的任何实际或据称继续参与的协议(或据称继续参与的协议)(a),(b)任何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与任何其他第23(b)(2)条规则被解除类别的一方或多方之间或之间的协议,或(c)任何被告或第23(b)(2)条规则被解除类别的一方或多方之间的协议,涉及上述I-V或任何第23(b)(2)条规则被解除类别的一方对上述I-V的强制实施、遵守或遵守。
iii.为清楚起见,凡提述本款所指的规则,均指在2020年12月18日及直至结算批准日期已存在或已存在的规则、可能以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和解协议所规定的方式对其进行修改的规则,以及其后已存在的与该等规则基本相似的规则。
d.每一规则第23(b)(2)条类别解除方进一步明确和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完全、最终和永久地解决和解除规则第23(b)(2)条类别解除方可能拥有的或可能源自适用法律规定的任何和所有抗辩、权利和利益,而在没有这种放弃的情况下,这些抗辩、权利和利益可能会限制前第8a-c款所载的解除的范围或效果。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每一规则第23(b)(2)条类别解除方明确和不可撤销地放弃和解除任何和所有抗辩、权利,以及根据《加利福尼亚民法典》第1542条或任何其他州或司法管辖区的类似法律的规定,规则23(b)(2)类释放方在其他情况下可能拥有的与释放相关的利益。第1542条规定:“A Gen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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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不适用于声称债权人或释放方在执行释放时不知道或怀疑存在有利于他或她的情况,并且如果他或她知道,将对他或她与债务人或释放方的和解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虽然各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当事人此后可能会发现其知悉或相信与前第8a-c款解除的任何债权有关的事实以外的、不同的或除此之外的事实,但各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当事人在此明确和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完全、最终和永久地解决、解除和解除前8a-c款范围内的任何已知或未知、怀疑或未怀疑、或有或非或有债权,无论是否隐瞒或隐藏,且不考虑随后发现或存在此类其他、不同或额外的事实。规则23(b)(2)集体原告承认,并且规则23(b)(2)集体的成员应通过规则23(b)(2)集体和解令的实施和最终判决被视为已承认,上述放弃是单独谈判达成的,并且是取代和修订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的关键要素。
e.上述第8a-d段中的发布并不禁止调查或行动,无论其名称是否为父国党、执法或监管,由国家、准国家或地方政府实体维护主权或准主权利益。
f.尽管上述第8a-e段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上述第8a-e段的释放不应释放:
i.第23(b)(2)条规则类别解除方基于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根据合同或商业关系产生的关于贷款、信用额度或其他相关银行或信用关系的标准商业纠纷、个人退款纠纷、产品责任、违反保证、盗用持卡人数据或侵犯隐私、遵守商户接受Visa品牌信用卡或借记卡、或万事达品牌信用卡或借记卡的技术规范的任何索赔,以及因违反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一方与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一方之间的任何合同而引起的任何其他争议;但前提是,如果任何此类索赔质疑交换规则、交换费率或交换费的合法性,或任何其他规则、费用、收费或上文第8a-e条中解除的任何索赔所涵盖的其他行为,则上述第8a-e款而非本款应予以控制。
ii.仅基于作为(i)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支付卡网络竞争对手,或(ii)不为第23(b)(2)条规则中的一个或多个类别解除当事人所有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ATM运营商而遭受的伤害而提出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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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第23(b)(2)条规则类别解除方的任何索赔,寻求金钱损害赔偿,但不是任何形式的宣告性、禁令或衡平法救济,涉及此处解除的索赔。
g.在结算批准日期,第23(b)(2)条规则中的每一方同意并承诺不:(a)根据此处解除的任何索赔起诉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一方;(b)协助任何第三方启动或维持针对以任何方式与此处解除的任何索赔相关的任何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一方的任何私人民事诉讼;或(c)采取任何行动或提出任何索赔,直至最终解决日期后五年或和解批准日期后八年中较长者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释放方继续参与但未能退出与此处发布的索赔有关的任何被指控的非法共谋或协议,这些共谋或协议据称源于或涉及任何Visa被告的IPO前结构或治理或任何万事达被告的IPO前结构或治理,或任何银行被告参与其中。不过,为免生疑问,本款的任何规定均不妨碍第23(b)(2)条规则的类别解除当事人采取法律或法院命令强制采取的任何行动。
h.每一规则23(b)(2)类别解除方进一步免除每一位Visa被告、万事达被告、银行被告及其在本次诉讼中的大律师和专家寻求与本次诉讼的抗辩和进行有关的任何形式的宣告性、禁令或衡平法救济的任何索赔,包括取代和经修订的规则23(b)(2)的集体和解协议或本次诉讼中的任何其他和解协议的谈判和条款,但与强制执行取代和经修订的规则23(b)(2)的集体和解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除外。每一规则23(b)(2)类别释放方释放规则23(b)(2)类别原告、规则23(b)(2)类别律师及其各自的专家巴里的,从与其机构或检控有关的任何申索巴里的,包括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的谈判及条款,但与强制执行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类别和解协议有关的任何申索除外。
i.为清楚起见,特指解除和契约不起诉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的条款,以阻止规则23(b)(2)类的所有成员就此处解除的索赔寻求或获得任何形式的宣告性、禁令或衡平法救济,直至任何Visa被告或任何万事达被告在2020年12月18日至和解批准日期之间有效的任何规则的和解最终日期后五年或和解批准日期后八年(以较长者为准),而任何银行被告遵守任何被指称存在的、现已存在的该等规则,可按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所规定的方式作出修改,或日后可能以与之相同或实质上相似的形式存在。
歼10


j.倘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根据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第136-138段终止,或任何和解批准日期的条件未获满足,则取代及经修订的第23(b)(2)条规则的集体和解协议中的解除及不起诉条款的契约即为无效及不可执行。
9.规则23(b)(2)类的所有成员,以及受其控制的人,特此禁止并永远禁止启动、维持、参与、协助任何第三方启动或维持任何私人民事诉讼,或允许另一方代表他们启动、维持或参与针对规则23(b)(2)类被释放方的任何索赔。
10.在不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判决的终局性的情况下,并如《取代及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第139-143段进一步规定,本法院特此保留MDL 1720对规则23(b)(2)条集体原告、规则23(b)(2)条集体的成员和被告实施、管理、完善和执行取代及修订的第23(b)(2)条集体和解协议和本集体和解令及最终判决的持续和专属管辖权,包括与或产生于,就任何Visa被告或万事达被告的任何章程、规则、运营条例、惯例、政策或程序而言,解除并承诺不起诉规则23(b)(2)类或任何有关宣告性、禁令或衡平法救济的索赔。法院对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的执行和管理应包括但不限于接收和审查独立审计员向法院提供的信息,如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中所规定。
11.规则23(b)(2)集体原告、规则23(b)(2)集体的成员以及被告不可撤销地服从本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以解决本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所涵盖的任何事项,或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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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代并修订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或本集体和解令及最终判决。就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集体和解协议或本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的任何方面向法院提出的所有申请,应提交给美国地区法院法官Brian M. Cogan并由其决定,作为MDL 1720范围内的事项予以解决,如果他不在场,则应提交给法院指定的任何其他地区法院法官。
12.如果本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的规定由任何被告或第23(b)(2)条类别解除方主张作为对任何索赔或诉讼因由的全部或部分抗辩理由,或以其他方式由第23(b)(2)条类别原告或第23(b)(2)条类别成员在任何其他诉讼、诉讼或程序中作为异议提出,则第23(b)(2)条类别解除方有权立即中止该诉讼、诉讼,或进行法律程序,直至本法院根据该等条文订立裁定与抗辩或反对有关的任何问题的命令或判决后,而不可能对该等命令或判决进行进一步的司法复核。
13.本集体和解令和最终判决终止并驳回针对任何被告和第23(b)(2)条规则中的任何类别解除当事人的任何和所有在此解除的宣告性、禁令和衡平法救济请求巴里的以及现在或以前在MDL 1720中合并并列于取代和修订的规则23(b)(2)类和解协议附录A的所有其他推定的集体和个人诉讼。拖延进入终审判决没有正当理由。法院谨此指示书记员根据本集体和解令及终审判决的条款立即作出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可上诉。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尊敬的Brian M. COGAN
美国地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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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 –第四节终审判决美国诉美国运通公司等。,No. 10-CV-04496(E.D.N.Y.)(NGG)(RER),as modified
i.禁止行为
a.本第IV节的目的是允许商家通过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提供选择和信息,试图影响客户选择的通用卡或支付形式。这一终审判决应该被解读为促进这种努力,而不是限制它们。因此,nN万事达或Visa均不得采用、维持或执行任何规则,或订立或执行任何直接或间接禁止、阻止或限制在美国的任何商家从
1.向客户提供折扣或返利,包括在销售点立即折扣或返利,如果客户使用a的一般用途卡特定品牌, 类型,或发行银行通用卡的,一种特定的付款方式,或一种a的一般用途卡品牌, 类型,或发行银行通用卡的或客户最初出示的通用卡以外的付款方式;
2.提供免费或打折的产品,如果客户使用a的一般用途卡特定品牌, 类型,或发行银行通用卡的,一种特定的付款方式,或一种a的一般用途卡品牌, 类型,或发行银行通用卡的或客户最初出示的通用卡以外的付款方式;
3.提供免费或折扣或增强服务,如果客户使用a的一般用途卡特定品牌, 类型,或发行银行通用卡的,一种特定的付款方式,或一种a的一般用途卡品牌, 类型,或发行银行通用卡的或客户最初出示的通用卡以外的付款方式;
G-1


4.向客户提供激励、鼓励或好处,以使用a的一般用途卡特定品牌, 类型,或发行银行通用卡的,一种特定的付款方式,或一种a的一般用途卡品牌, 类型,或发行银行通用卡的或客户最初出示的通用卡以外的付款方式;
5.表示倾向于使用a的一般用途卡特定品牌, 类型,或发行银行通用卡的或特定的付款方式;
6.促进通用卡的使用特定品牌, 类型,或发行银行通用卡的或通过张贴的信息、通过支付选择的大小、突出程度或顺序,或通过与客户的其他通信进行的一种或多种特定的支付形式;
7.向客户传达当客户使用时商家产生的合理估计或实际成本a的一般用途卡特定品牌, 类型,或发行银行通用卡的或特定的付款形式或使用的相关成本通用卡片不同品牌, 类型,或发行银行通用卡的或不同形式的付款;或
8.从事实质上相当于本终审判决第IV.A.1至IV.A.7节所述做法的任何其他做法。
b.在遵守反垄断法、2010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以及任何其他适用的州或联邦法律的情况下,本终审判决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禁止万事达或Visa
G-2


1.强制执行现有协议或订立协议,据此,商家选择带有被告品牌的通用卡作为商家将接受作为商品和服务付款的唯一通用卡;
2.强制执行现有协议或订立协议,据此商家同意将鼓励客户使用同时带有被告品牌和联合品牌或亲和合作伙伴名称、标识或品牌的联名或亲和通用卡作为商品和服务的付款,并且不鼓励客户使用带有任何其他通用卡网品牌的通用卡;
3.强制执行现有协议或订立协议,据此,商家同意(i)其将通过本终审判决第IV.A.1至IV.A.8节列举的做法鼓励客户使用带有被告品牌的通用卡作为商品和服务的付款,以及(ii)其不会使用本终审判决第IV.A.1至IV.A.8节列举的一种或多种做法鼓励客户使用带有任何其他人品牌的通用卡作为商品和服务的付款;前提是(a)任何该等协议是与商户个别磋商的,并非标准协议或一般由被告向多个商户提供的标准协议的一部分,及(b)商户接受被告的通用卡作为货物和服务的付款与商户订立任何该等协议无关且不以其为条件;
4.采纳、维持和执行禁止商家鼓励客户使用一家特定开证行发行的其通用卡之一而不是使用任何其他开证行发行的另一家通用卡付款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规则,本终审判决第IV.A节规定的除外。
G-3


c.以本终审判决第IV.A节为准,本终审判决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禁止万事达或Visa采用、维护和执行禁止商家贬低其品牌的规则。
d.万事达和Visa均不得采用、维持或执行任何规则,或订立或执行任何协议,该规则禁止、阻止、限制、阻止或阻止收单银行在逐笔交易或其他基础上向商家提供有关商家在接受客户出示的作为该客户交易付款的通用卡(包括特定类型的通用卡)时将产生的成本或费用的信息。
G-4


附录H –允许的转向场景

转向联名Visa或万事达卡

1.商户在POS对持卡人说40或其他地方(或在POS处或其他地方张贴标语称):“我们更喜欢我们的[联名品牌] Visa(或万事达)卡。”
2.一位商户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对持卡人说(或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张贴标语说):“我们更喜欢我们的[联名]卡。”(不参考Visa或万事达网络)
3.商家在显示网络接受标记之前展示其联名品牌卡(沿着结账路径在前一页单独显示)。
a.Merchant参考发行商、商家、关联网络名称提及其联合品牌
b.Merchant refers to its co-brand with reference to the issuer and merchant names only
4.商户在受理面板上结账页面的网络受理标识显示上方展示其联名卡。(1号位)。
a.Merchant参考发行商、商家、关联网络名称提及其联合品牌
b.Merchant refers to its co-brand with reference to the issuer and merchant names only
5.Merchant为其联名卡客户创建了一条特殊的结账通道。
转向特定发行人的Visa或万事达卡
6.某商户在POS机或其他地方(或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张贴标识说)对持卡人说:“我们更喜欢[银行名称] Visa(或万事达)卡。”
7.某商户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对持卡人说(或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张贴标志说):“我们更喜欢[银行名称] Visa(或万事达)卡”“因为它们对我们来说更便宜”或“因为我们的费用更低”(前提是关于该卡相对成本的事实断言是准确的)。
8.某商户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对持卡人说(或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张贴标志说):“我们更喜欢[银行名称] Visa(或万事达)卡”“因为您提供的卡对我们来说更贵”(前提是关于该卡相对成本的事实断言是准确的)。
40就这些场景而言,“POS”指的是销售点或互动点。
H-1


9.一位商户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对持卡人说(或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张贴标语说):“我们更喜欢[银行名称]卡。”
10.一位商户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对持卡人说(或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张贴标语说):“我们更喜欢[银行名称]卡”“因为它们对我们来说更便宜”或“因为我们的费用更低”。
11.商户在POS或其他地方对持卡人说(或在POS或其他地方张贴标语说):“我们更喜欢[银行名称]卡”“因为你提供的卡对我们来说更贵”(前提是关于卡的相对成本的事实断言是准确的)。
12.Visa(或万事达)发卡机构与商户进行交易,据此商户有一条特殊的结账线路,该线路速度更快,但却是为特定发卡机构的卡保留的。
a.商家将结账通道识别为绑定到特定发卡机构+网络的卡
b.商家将结账通道识别为与特定发卡机构的卡绑定(不参考网络)
13.商户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对持卡人说(或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张贴标识说):“如果您使用您的[银行名称] Visa(或万事达)卡,我们提供10%的折扣”,或者“如果您使用您的[银行名称] Visa(或万事达)卡,我们提供[忠诚度计划名称] [奖励或奖励]。”
14.商户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对持卡人说(或在POS机或其他地方张贴标语说):“如果您使用您的[银行名称]卡,我们提供10%的折扣”,或者“如果您使用您的[银行名称]卡,我们提供[忠诚度计划名称] [奖励或奖励]。”
15.商家在受理面板上结账页面的网络受理标记显示的顶部显示特定发卡机构的Visa(或万事达)品牌标记。(1号位)。
16.商家在网络验收标识展示的上方展示特定发行商的品牌标识。
17.商家以比网络受理标识的显示大得合理的字体或高得合理的位置显示特定发行人的Visa(或万事达)品牌标识。
18.商家以相当大的字体显示特定发行者的品牌标记(s),或者比网络验收标记的显示合理地更显着。
19.商家对特定发卡机构或网络的卡不收取配送费,但对其他卡收取配送费。

H-2


附录I –律师姓名和联系方式

第23(b)(2)条规则集体原告的联席首席律师

罗伯特·埃斯勒
乍得B.霍尔茨曼
Grant & Eisenhofer P.A。
列克星敦大街485号,29楼
纽约,NY 10017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inda P. Nussbaum
Susan R. Schwaiger Nussbaum Law Group,P.C。
美洲大道1133号,31楼
纽约州纽约10036-6710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Steve D. Shadowen
理查德·布鲁内尔
Hilliard & Shadowen LLP
1717 W. 6th St.,370套房
德克萨斯州奥斯汀78703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迈克尔·J·弗里德
威廉·H·伦敦
罗伯特·J·沃兹尼亚克
Freed Kanner London & Millen LLC
2201 Waukegan Road,Suite 130
Bannockburn,IL 60015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I-1


签证被告的律师

罗伯特·J·维扎斯
Arnold & Porter Kaye Scholer LLP
三个Embarcadero中心,七楼
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94111-4024
电话:
[电子邮件]

安妮·戴维斯
马修·爱森斯坦
Arnold & Porter Kaye Scholer LLP
西北马萨诸塞大道601号
华盛顿特区20001-3743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迈克尔·S·舒斯特
Demian A. Ordway
布莱尔·E·卡明斯基
Holwell Shuster & Goldberg LLP
列克星敦大道425号
纽约,NY 10017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万事达被告的律师

肯尼斯·A·加洛
唐娜·M·奥弗雷多
Paul,Weiss,Rifkind,Wharton & Garrison LLP
2001年K街,西北。
华盛顿特区20006-1047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威廉·迈克尔
布雷特·坦南鲍姆
尼娜·科瓦连科
Paul,Weiss,Rifkind,Wharton & Garrison LLP
美洲大道1285号
I-2


纽约,纽约10019-6064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I-3



附录J –适用签证的信贷互换率
截至2025年3月
AVisa U.S.A.消费者信贷交换报销费用
卡现费方案
Visa无限消费合格
Visa无限消费不合格
首选签证签名
签证签名
传统奖励
所有其他产品
超市信贷— Tier*0
1.65% + $0.05
1.55% + $0.05
1.65% + $0.05
1.55% + $0.05
1.18% + $0.05
1.18% + $0.05
超市信贷— Tier*i
1.65% + $0.05
1.55% + $0.05
1.65% + $0.05
1.55% + $0.05
1.20% + $0.05
1.20% + $0.05
超市信贷— Tier*二、二
1.65% + $0.05
1.55% + $0.05
1.65% + $0.05
1.55% + $0.05
1.22% + $0.05
1.22% + $0.05
超市信贷— Tier*三、
1.75% + $0.05
1.60% + $0.05
1.75% + $0.05
1.60% + $0.05
1.22% + $0.05
1.22% + $0.05
超市信贷—所有其他
2.00% + $0.07
1.65% + $0.07
2.00% + $0.07
1.65% + $0.07
1.50% + $0.07
1.50% + $0.07
零售信贷-业绩门槛*i
2.30% + $0.10
1.90% + $0.10
2.10% + $0.10
1.65% + $0.10
1.43% + $0.10
1.43% + $0.10
零售信贷-业绩门槛*二、二
2.30% + $0.10
1.90% + $0.10
2.10% + $0.10
1.65% + $0.10
1.47% + $0.10
1.47% + $0.10
零售信贷-业绩门槛*三、
2.30% + $0.10
1.90% + $0.10
2.10% + $0.10
1.65% + $0.10
1.51% + $0.10
1.51% + $0.10
产品2
2.30% + $0.10
1.90% + $0.10
2.10% + $0.10
1.65% + $0.10
1.65% + $0.10
1.51% + $0.10
小票
2.20%
(分钟。$0.04)
2.20%
(分钟。$0.04)
2.20%
(分钟。$0.04)
2.20%
(分钟。$0.04)
1.90%
(分钟。$0.04)
1.90%
(分钟。$0.04)

燃料
1.15% + $ 0.25($ 1.10上限)
1.15% + $ 0.25($ 1.10上限)
1.15% + $ 0.25($ 1.10上限)
1.15% + $ 0.25($ 1.10上限)
1.15% + $ 0.25($ 1.10上限)
1.15% + $ 0.25($ 1.10上限)
服务站及政府小票

na

1.65% + $0.04

na

1.65% + $0.04

1.65% + $0.04

1.65% + $0.04

广告2

2.30% + $0.10

1.75% + $0.10

2.30% + $0.10

1.75% + $0.10

1.70% + $0.10

1.55% + $0.10
保险2
2.25% + $0.10
1.43% + $0.05
2.25% + $0.10
1.43% + $0.05
1.43% + $0.05
1.43% + $0.05
教育2:适用于交易> = 500美元
2.15% + $0.10
1.43% + $0.05
2.15% + $0.10
1.43% + $0.05
1.43% + $0.05
1.43% + $0.05
J-1

    


卡现费方案
Visa无限消费合格
Visa无限消费不合格
首选签证签名
签证签名
传统奖励
所有其他产品
医疗保健2:适用于交易> = 500美元
2.30% + $0.10
1.43% + $0.05
2.30% + $0.10
1.43% + $0.05
1.43% + $0.05
1.43% + $0.05
房地产2:适用于交易> = 500美元
2.15% + $0.10
1.43% + $0.05
2.15% + $0.10
1.43% + $0.05
1.43% + $0.05
1.43% + $0.05
服务2:适用于交易> = $ 100
2.30% + $0.10
1.85% + $0.10
2.30% + $0.10
1.85% + $0.10
1.70% + $0.10
1.55% + $0.10
旅行2
2.55% + $0.10
2.25% + $0.10
2.40% + $0.10
2.25% + $0.10
1.95% + $0.10
1.75% + $0.10

餐厅2
2.60%(最低
$0.04)
2.60%(最低
$0.04)
2.60%(最低
$0.04)
2.60%(最低
$0.04)
2.10%(min。
$0.04)
2.10%(min。
$0.04)

出租车2
2.60%(最低
$0.04)
2.60%(最低
$0.04)
2.60%(最低
$0.04)
2.60%(最低
$0.04)
2.10%(min。
$0.04)
2.10%(min。
$0.04)
慈善2
1.35% + $0.05
1.35% + $0.05
1.35% + $0.05
1.35% + $0.05
1.35% + $0.05
1.35% + $0.05
政府2
1.55% + $0.10
1.55% + $0.10
1.55% + $0.10
1.55% + $0.10
1.55% + $0.10
1.55% + $0.10
消费票据支付服务、消费信贷2
2.60% + $0.10
2.20% + $0.10
2.50% + $0.10
2.05% + $0.10
2.04% + $0.10
1.89% + $0.10
非合格消费信贷
3.15% + $0.10
3.15% + $0.10
3.15% + $0.10
3.15% + $0.10
3.15% + $0.10
3.15% + $0.10













歼-2

    


卡不现费方案
Visa无限消费合格
Visa无限消费不合格
首选签证签名
签证签名
传统奖励
所有其他产品
经常性Tier 1
1.85% + $0.05
1.33% + $0.05
1.85% + $0.05
1.33% + $0.05
1.33% + $0.05
1.33% + $0.05
经常性Tier 2
2.20% + $0.05
1.43% + $0.05
2.20% + $0.05
1.43% + $0.05
1.43% + $0.05
1.43% + $0.05
经常性Tier 3
2.30% + $0.05
1.53% + $0.05
2.30% + $0.05
1.53% + $0.05
1.53% + $0.05
1.53% + $0.05
反复出现
2.30% + $0.05
1.53% + $0.05
2.30% + $0.05
1.53% + $0.05
1.53% + $0.05
1.53% + $0.05
产品1
2.60% + $0.10
2.20% + $0.10
2.50% + $0.10
2.05% + $0.10
2.04% + $0.10
1.89% + $0.10
广告1
2.40% + $0.10
1.85% + $0.10
2.40% + $0.10
1.85% + $0.10
1.80% + $0.10
1.65% + $0.10
保险1
2.35% + $0.10
1.53% + $0.05
2.35% + $0.10
1.53% + $0.05
1.53% + $0.05
1.53% + $0.05
教育1:适用于交易> = 500美元
2.25% + $0.10
1.53% + $0.05
2.25% + $0.10
1.53% + $0.05
1.53% + $0.05
1.53% + $0.05
医疗保健1:适用于交易> = 500美元
2.40% + $0.10
1.53% + $0.05
2.40% + $0.10
1.53% + $0.05
1.53% + $0.05
1.53% + $0.05
房地产1:适用于交易> = $ 500
2.25% + $0.10
1.53% + $0.05
2.25% + $0.10
1.53% + $0.05
1.53% + $0.05
1.53% + $0.05
服务1:适用于交易> = $ 100
2.40% + $0.10
1.95% + $0.10
2.40% + $0.10
1.95% + $0.10
1.80% + $0.10
1.65% + $0.10
旅行1
2.55% + $0.10
2.25% + $0.10
2.40% + $0.10
2.25% + $0.10
1.95% + $0.10
1.75% + $0.10
餐厅1
2.70%(最低
$0.08)
2.70%(最低
$0.08)
2.70%(最低
$0.08)
2.70%(最低
$0.08)
2.20%(min。
$0.08)
2.20%(min。
$0.08)
出租车1
2.70%(最低
$0.08)
2.70%(最低
$0.08)
2.70%(最低
$0.08)
2.70%(最低
$0.08)
2.20%(min。
$0.08)
2.20%(min。
$0.08)
慈善1
1.35% + $0.05
1.35% + $0.05
1.35% + $0.05
1.35% + $0.05
1.35% + $0.05
1.35% + $0.05
政府1
1.55% + $0.10
1.55% + $0.10
1.55% + $0.10
1.55% + $0.10
1.55% + $0.10
1.55% + $0.10
消费账单支付
服务、消费信贷1
2.60% + $0.10
2.20% + $0.10
2.50% + $0.10
2.05% + $0.10
2.04% + $0.10
1.89% + $0.10
CPS/公用事业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非合格消费信贷
3.15% + $0.10
3.15% + $0.10
3.15% + $0.10
3.15% + $0.10
3.15% + $0.10
3.15% + $0.10
卡不现激励类型1
-0.05%
-0.05%
-0.05%
-0.05%
-0.05%
-0.05%
卡不现激励类型2
-0.10%
-0.10%
-0.10%
-0.10%
-0.10%
-0.10%
卡不现激励类型3
-0.15%
-0.15%
-0.15%
-0.15%
-0.15%
-0.15%
卡不出示激励要求CPS资格,可能会发生变化。
EMV代币交易符合Card Not Present Incentive Type 2的条件,但旅行1、慈善1、政府1、消费账单支付服务、消费信贷1和CPS/Utility除外。注:本表费用以美元列示;费用支付给持卡人金融机构。



歼-3

    


小商家收费方案#
Visa无限消费合格
Visa无限消费不合格
首选签证签名
签证签名
传统奖励
所有其他产品
小商家产品2
1.88% + $0.10
1.43% + $0.10
1.88% + $0.10
1.43% + $0.10
1.43% + $0.10
1.29% + $0.10
小商家
产品1
2.18% + $0.10
1.73% + $0.10
2.18% + $0.10
1.73% + $0.10
1.73% + $0.10
1.58% + $0.10
小商家
广告1 & 2
2.30% + $0.10
1.75% + $0.10
2.30% + $0.10
1.75% + $0.10
1.70% + $0.10
1.55% + $0.10
小商家
教育1 & 2
2.15% + $0.10
1.43% + $0.05
2.15% + $0.10
1.43% + $0.05
1.43% + $0.05
1.43% + $0.05
小商家
医疗保健1 & 2
2.30% + $0.10
1.43% + $0.05
2.30% + $0.10
1.43% + $0.05
1.43% + $0.05
1.43% + $0.05
小商家
保险1 & 2
2.25% + $0.10
1.43% + $0.05
2.25% + $0.10
1.43% + $0.05
1.43% + $0.05
1.43% + $0.05
小商家实
产业1 & 2
2.15% + $0.10
1.43% + $0.05
2.15% + $0.10
1.43% + $0.05
1.43% + $0.05
1.43% + $0.05
小商人循环1 & 2
2.20% + $0.05
1.43% + $0.05
2.20% + $0.05
1.43% + $0.05
1.43% + $0.05
1.43% + $0.05
小型商户服务1 & 2
2.30% + $0.10
1.85% + $0.10
2.30% + $0.10
1.85% + $0.10
1.70% + $0.10
1.55% + $0.10
小商户餐厅1 & 2
2.60%(最低
$0.04)
2.60%(最低
$0.04)
2.60%(最低
$0.04)
2.60%(最低
$0.04)
2.10%(min。
$0.04)
2.10%(min。
$0.04)
小商超市1 & 2
2.00% + $0.07
1.65% + $0.07
2.00% + $0.07
1.65% + $0.07
1.50% + $0.07
1.50% + $0.07
小型商户计程车1 & 2
2.60%(最低
$0.04)
2.60%(最低
$0.04)
2.60%(最低
$0.04)
2.60%(最低
$0.04)
2.10%(min。
$0.04)
2.10%(min。
$0.04)
#取消小商户收费计划资格的小商户交易,将按下一次适用费率进行评估。

歼-4

    



BVisa U.S.A.零售、超市和小商户类别的信用绩效门槛标准
零售业绩门槛** 交易最低 最小音量 最大争议财务比率* PCI合规性
门槛I 123.4百万 83.3亿美元 0.020%
门槛II 79.8百万 44.6亿美元 0.020%
门槛III 17.8百万 10.1亿美元 0.020%

经常性的电信和有线业绩门槛
交易最低
最小音量
最大争议财务比率*
PCI
合规
门槛I
50.0百万
100亿美元
0.100%
门槛II
40.0百万
75亿美元
0.100%
门槛III
30.0百万
50亿美元
0.100%

超市绩效等级** 交易最低 最小音量 最大争议财务比率* PCI合规性
第0层 437.3百万 232.6亿美元 0.020%
Tier I 156.5百万 126.4亿美元 0.020%
Tier II 85.6百万 49.9亿美元 0.020%
Tier III 19.5百万 11.3亿美元 0.020%
*争议财务比率计算为商家总交易数量的百分比。

小商类目
最大音量
Visa消费信贷销售总额**
$280,000
**基于截至每年9月30日的12个月Visa系统活动,并适用于Visa的业务增强发布紧随其后的4月

歼-5

    



CVisa U.S.A.公司和采购交换费
收费方案 采购*&企业T & E
商业III级 1.90% + $0.10
Commercial Level II – Fuel 2.20% + $0.10
商业II级 2.50% + $0.10
商业卡赠送 2.50% + $0.10
商业旅行服务 2.65% + $0.10
商业卡不存在 2.70% + $0.10
消费票据支付服务、商业 2.70% + $0.10
不合格 2.95% + $0.10
数据不合格 2.95% + $0.10
商业产品大票 1.45% + $35.00
*包括车队卡
收费方案 仅采购
政府对政府(G2G) 1.65% + $0.10
GSA大票 1.20% + $39.00


歼-6

    



直通处理(STP)收费计划 适用交换率
第1级–低于7,000美元 2.00% + $0.10
Tier 2 – $ 7,000-$ 14,999.99 1.30% + $35.00
Tier 3-$ 15,000-$ 49,999.99 1.10% + $35.00
第4级-50,000美元-99,999.99美元 0.95% + $35.00
Tier 5-$ 100,000及以上 0.80% + $35.00

Visa大额购买优势费计划 适用交换率
卡片赠送:所有门票大小 适用签证购卡费率
卡未出示:1万美元或以下 适用签证购卡费率
卡未出示:$ 10,000.01-$ 25,000 0.70% + $49.50
卡未出示:$ 25,000.01-$ 100,000 0.60% + $52.50
卡未出示:$ 100,000.01-$ 500,000 0.50% + $55.50
卡未出示:大于50万美元 0.40% + $58.50










歼-7

    


DVisa U.S.A.商务互换报销费用
商业信贷费用计划 商业信贷支出Tier I 商业信贷支出Tier II 商业信贷支出Tier III 商业信贷支出Tier IV 商业信贷支出Tier V
业务层面II 1.90% + $0.10 2.05% + $0.10 2.10% + $0.10 2.20% + $0.10 2.25% + $0.10
业务产品2 1.90% + $0.10 2.05% + $0.10 2.10% + $0.10 2.20% + $0.10 2.25% + $0.10
业务产品1 2.65% + $0.10 2.80% + $0.10 2.85% + $0.10 2.95% + $0.10 3.00% + $0.10
消费票据支付服务、商业信贷 2.65% + $0.10 2.80% + $0.10 2.85% + $0.10 2.95% + $0.10 3.00% + $0.10
商务旅行 2.35% + $0.10 2.50% + $0.10 2.55% + $0.10 2.65% + $0.10 2.70% + $0.10
业务不合格 3.15% + $0.20 3.15% + $0.20 3.15% + $0.20 3.15% + $0.20 3.15% + $0.20
商业实用程序 $1.50 $1.50 $1.50 $1.50 $1.50

    























歼-8

    


EVisa U.S.A。其他交易互换报销费用
信用凭证交易类型
客运服务类—信用 2.33%
非客运—消费信贷 1.76%
非客运—企业与名片 2.35%
邮件/电话订单和电子商务商家—消费信贷 2.05%
非客运—非GSA采购$ 0-$ 10,000 2.40%
非客运—非GSA采购$ 10,000.01-$ 25,000 2.30%
非客运—非GSA采购25000.01美元-100万美元 2.20%
非客运—非GSA采购$ 100,000.01-$ 500,000 2.00%
非客运—非GSA采购$ 500,000.01 + 1.80%
非客运— GSA采购$ 0-$ 10,000 2.35%
非客运— GSA采购$ 10,000.01-$ 25,000 2.15%
非客运— GSA采购$ 25,000.01-$ 100,000 2.00%
非客运— GSA采购$ 100,000.01 + 1.80%


歼-9

    


F波多黎各消费信贷国内交易互换报销费用
下表列出了Visa Puerto Rico客户使用Visa Puerto Rico客户发行的Visa卡获得的商户发起的Visa交易在波多黎各境内完成的Visa金融交易所适用的交换报销费用。

收费方案 Visa Classic、Visa Gold Visa Platinum Visa Signature/Visa Infinite Non-Spend Qualified Visa Signature Preferred/Visa Infinite Spend Qualified
加油站 1.00% 1.15% 1.23% 1.30%
超市 1.05% 1.18% 1.33% 1.50%
新兴小票–一般行业 1.10% 1.25% 1.48% 1.55%
新兴和小票–公用事业 1.10% 1.15% 1.38% 1.55%
新兴小票–折扣俱乐部 1.10% 1.15% 1.38% 1.55%
零售集团1 1.35% 2.05% 2.20% 2.40%
零售集团2 1.30% 2.00% 2.15% 2.35%
标准 1.65% 2.05% 2.30% 2.60%




歼-10





附录K –万事达卡适用信用互换率
截至2025年3月
A美国地区万事达消费信贷利率
程序名称 核心
增强价值
世界 世界高价值 世界精英
航空公司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55% + 0.10 2.55% + 0.10
慈善机构 2.00% + 0.10 2.00% + 0.10 2.00% + 0.10 2.00% + 0.10 2.00% + 0.10
便民购买基础 1.65% + 0.04 1.80% + 0.04 1.90% + 0.04 2.30% + 0.04 2.30% + 0.04
便民购Tier I 1.35% + 0.00 1.35% + 0.00 1.45% + 0.00 1.60% + 0.00 1.60% + 0.00
全UCAF 1.95% + 0.10 2.10% + 0.10 2.20% + 0.10 2.60% + 0.10 2.60% + 0.10
键入 1.95% + 0.10 2.10% + 0.10 2.20% + 0.10 2.60% + 0.10 2.60% + 0.10
住宿和汽车租赁 1.65% + 0.10 1.75% + 0.1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商家UCAF 1.95% + 0.10 2.10% + 0.10 2.20% + 0.10 2.60% + 0.10 2.60% + 0.10
功绩一 1.95% + 0.10 2.10% + 0.10 2.20% + 0.10 2.60% + 0.10 2.60% + 0.10
Merit I(保险MCC1)
1.43% + 0.05 1.43% + 0.05 1.43% + 0.05 2.25% + 0.10 2.25% + 0.10
Merit I(房地产MCC2)
1.43% + 0.05 1.43% + 0.05 1.43% + 0.05 2.20% + 0.10 2.20% + 0.10
Merit I(日托MCC3)
1.60% + 0.10 1.60% + 0.10 1.60% + 0.10 不适用 不适用
功绩III基地 1.65% + 0.10 1.80% + 0.10 1.90% + 0.10 2.30% + 0.10 2.30% + 0.10
功绩III Tier 1 1.43% + 0.10 1.43% + 0.10 1.53% + 0.10 2.05% + 0.10 2.05% + 0.10
功绩III Tier 2 1.48% + 0.10 1.48% + 0.10 1.58% + 0.10 2.10% + 0.10 2.10% + 0.10
Merit III Tier 3 1.55% + 0.10 1.55% + 0.10 1.65% + 0.10 2.15% + 0.10 2.15% + 0.10
1 适用于保险MCC(5960和6300)
2 向地产中冶(6513)申请
3 申请儿童日托服务中冶(8351)
K-1

    


客运 1.65% + 0.10 1.75% + 0.1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支付交易(gaming payments MCCs4)
0.00% + 0.10 0.00% + 0.10 0.00% + 0.10 0.00% + 0.10 0.00% + 0.10
支付交易 0.19% + 0.53 0.19% + 0.53 0.19% + 0.53 0.19% + 0.53 0.19% + 0.53
石油基地 1.90% + 0.00(最高0.95) 1.90% + 0.00(最高0.95) 2.00% + 0.00(最高0.95) 2.00% + 0.00(最高0.95) 2.00% + 0.00(最高0.95)
公共部门 1.55% + 0.10 1.55% + 0.10 1.55% + 0.10 1.55% + 0.10 1.55% + 0.10
餐厅 不适用 不适用 1.85% + 0.10 2.00% + 0.10 2.00% + 0.10
服务业 1.15% + 0.05 1.15% + 0.05 1.15% + 0.05 1.15% + 0.05 1.15% + 0.05
小票5
卡片礼物
1.65% + 0.02 1.80% + 0.02 1.90% + 0.02 2.30% + 0.02 2.30% + 0.02
小票5无卡
1.95% + 0.02 2.10% + 0.02 2.20% + 0.02 2.60% + 0.02 2.60% + 0.02
标准 3.15% + 0.10 3.15% + 0.10 3.15% + 0.10 3.15% + 0.10 3.15% + 0.10
超市基地 1.45% + 0.10 1.60% + 0.10 1.70% + 0.10 2.10% + 0.10 2.10% + 0.10
超市Tier 1 1.15% + 0.05 1.15% + 0.05 1.25% + 0.05 1.25% + 0.05 1.25% + 0.05
超市Tier2 1.15% + 0.05 1.15% + 0.05 1.25% + 0.05 1.25% + 0.05 1.25% + 0.05
超市Tier3 1.22% + 0.05 1.22% + 0.05 1.32% + 0.05 1.32% + 0.05 1.32% + 0.05
T & E 不适用 不适用 2.25% + 0.10 2.55% + 0.10 2.55% + 0.10
T & E大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55% + 0.00 2.55% + 0.00
公用事业 0.00% + 0.75 0.00% + 0.75 0.00% + 0.75 0.00% + 0.75 0.00% + 0.75
消费信贷退款集团1 不适用 不适用 2.30% + 0.00 2.30% + 0.00 2.30% + 0.00
消费信贷退款组别2 1.75% + 0.00 1.75% + 0.00 1.75% + 0.00 1.75% + 0.00 1.75% + 0.00
消费信贷退款集团3 1.75% + 0.00 1.75% + 0.00 1.75% + 0.00 1.75% + 0.00 1.75% + 0.00
消费信贷退款组别4 1.75% + 0.00 1.75% + 0.00 1.75% + 0.00 1.75% + 0.00 1.75% + 0.00
消费信贷退款组别5 1.75% + 0.00 1.75% + 0.00 1.75% + 0.00 1.75% + 0.00 1.75% + 0.00
4博彩及彩票MCC(7800、7801、7802、7994、7995)
5新小票生效21.Q2小票费率将适用于5美元及以下的交易。
K-2

    


AB美国地区万事达消费信贷等级合格标准
Tier –最低年度消费信贷核心价值、增强价值、世界、世界高价值、世界精英量6
功绩三
第1层 18.0亿美元
第2层 12.5亿美元
第3层 7.5亿美元
超市
第1层 60.0亿美元
第2层 20.00亿美元
第3层 7.5亿美元
便民购买
第1层7
10.00亿美元




















6如果满足以下所有要求,商家也可能有资格获得便民购分级(1)通过符合便民购交换费率计划的GCMS结算的最低年万事达消费信贷量为7500万美元,(2)60%的万事达消费信贷交易金额为20美元或更低,(3)商家必须提供万事达预付产品(礼品或可重装),(4)在销售点(POS)提供接受信息,以及(5)不是消费信贷资质3的分级商家。
7年度最低消费信贷核心价值、增强价值、世界、世界高价值和世界精英交易量是基于商家通过符合Merit III、Supermarket或便民购交换计划资格且需要经批准并分配商家ID的全球清算管理系统(GCMS)结算的截至上一年9月30日的12个月期间的交易量。只有零售和餐饮MCC才有资格获得Merit III Tier 1、2或3。
K-3

    


AC美国地区万事达商业费率–小企业信贷
程序名称 一级/业务核心 2级/商务词 3级/商界精英 4级 5级
慈善机构 2.00% + 0.10 2.00% + 0.10 2.00% + 0.10 2.00% + 0.10 2.00% + 0.10
数据率I 2.65% + 0.10 2.80% + 0.10 2.85% + 0.10 2.95% + 0.10 3.00% + 0.10
数据率II 1.90% + 0.10 2.05% + 0.10 2.10% + 0.10 2.20% + 0.10 2.25% + 0.10
支付交易 0.19% + 0.53 0.19% + 0.53 0.19% + 0.53 0.19% + 0.53 0.19% + 0.53
返利 0.00% + 0.00 0.00% + 0.00 0.00% + 0.00 0.00% + 0.00 0.00% + 0.00
标准 2.95% + 0.10 3.10% + 0.10 3.15% + 0.10 3.25% + 0.10 3.30% + 0.10
T & E率 2.35% + 0.10 2.50% + 0.10 2.55% + 0.10 2.65% + 0.10 2.70% + 0.10
公用事业 0.00% + 1.50 0.00% + 1.50 0.00% + 1.50 0.00% + 1.50 0.00% + 1.50
商业退款组1 2.37% + 0.00 2.37% + 0.00 2.37% + 0.00 2.37% + 0.00 2.37% + 0.00
商业退款组2 2.30% + 0.00 2.30% + 0.00 2.30% + 0.00 2.30% + 0.00 2.30% + 0.00
商业退款组3 2.21% + 0.00 2.21% + 0.00 2.21% + 0.00 2.21% + 0.00 2.21% + 0.00
商业退款组别4 2.16% + 0.00 2.16% + 0.00 2.16% + 0.00 2.16% + 0.00 2.16% + 0.00

K-4

    


AD美国地区万事达商业费率–大型市场信贷
程序名称 大型市场信贷(美元)
慈善机构 2.00% + 0.10
数据率I 2.70% + 0.10
数据率II 2.50% + 0.10
数据率II(石油MCC) 2.20% + 0.10
数据率III 1.90% + 0.10
大票 1.45% + 35.00
支付交易 0.19% + 0.53
返利 0.00% + 0.00
标准 2.95% + 0.10
T & E率 2.65% + 0.10
公用事业 不适用
商业退款组1 2.37% + 0.00
商业退款组2 2.30% + 0.00
商业退款组3 2.21% + 0.00
商业退款组别4 2.16% + 0.00


K-5

    



AE美国地区万事达商业费率–商业
B付款账户
商业支付账户交易金额 利率(美元)
低于10,000.00美元 适用商业费率
大票1(10,000.00 – 25,000美元) 1.20%
大票2(25,000.01 – 100,000美元) 1.00%
大票3(100,000.01 – 500,000美元) 0.90%
大票4(500,000.01 – 1,000,000美元) 0.80%
大票5(1,000,000美元以上) 0.70%

Bill Pay Commercial(BPC) 利率(美元)
商业汇票支付标准 2.50% + 0.10



K-6

    


F波多黎各国内行万事达信用利率
符合交换程序标准的交易有资格获得联系费率。
IRD和程序名称
利率(美元)
IRD 3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Petroleum – Core Consumer
1.16% + 0.00
IRD 3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Petroleum – Premium
1.85% + 0.00
IRD 3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Petroleum – Super Premium
1.98% + 0.00
IRD 3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Petroleum – Commercial
2.00% + 0.00
IRD 31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Warehouse – Core Consumer
1.00% + 0.00
IRD 31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Warehouse – Premium
1.85% + 0.00
IRD 31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Warehouse – Super Premium
1.98% + 0.00
IRD 31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Warehouse – Commercial
2.00% + 0.00
IRD 40 —波多黎各国内政府–核心消费者
1.65% + 0.00
IRD 40 —波多黎各国内政府– Premium
1.85% + 0.00
IRD 4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Government – Super Premium
1.98% + 0.00
IRD 4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Government – Commercial
2.00% + 0.00
IRD 6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Supermarket – Core Consumer
1.20% + 0.00
IRD 6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Supermarket – Premium
1.85% + 0.00
IRD 6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Supermarket – Super Premium
1.98% + 0.00
IRD 6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Supermarket – Commercial
2.00% + 0.00
IRD 61,62,63,67 —波多黎各国内商业
2.37% + 0.00
IRD 70 —波多黎各国内新兴市场–核心消费者
1.94% + 0.00
IRD 7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Emerging Markets – Premium
2.12% + 0.00
IRD 7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Emerging Markets – Super Premium
2.18% + 0.00
IRD 70 —波多黎各国内新兴市场–商业
2.37% + 0.00
IRD 71 —波多黎各国内公用事业市场–核心消费者
1.15% + 0.00
IRD 71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Utilities Markets – Premium
1.85% + 0.00
IRD 71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Utilities Markets – Super Premium
1.98% + 0.00
IRD 71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Utilities Markets – Commercial
2.00% + 0.00
K-7

    


IRD 72 —波多黎各国内快速支付–核心消费者
1.16% + 0.00
IRD 72 —波多黎各国内快速支付–溢价
2.12% + 0.00
IRD 72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Rapid Payments – Super Premium
2.18% + 0.00
IRD 72 —波多黎各国内快速支付–商业
2.37% + 0.00
IRD 73,83 —波多黎各国内核心消费电子
使用这些卡进行的交易,如果符合本表中其他类别之一的条件,则有资格享受较低的交换费率。
1.73% + 0.00
IRD 75、85、95 —波多黎各国内核心消费者标准
使用这些卡进行的交易,如果符合本表中其他类别之一的条件,则有资格享受较低的交换费率。
1.73% + 0.00
IRD 76 —波多黎各国内慈善机构–核心消费者
0.00% + 0.00
IRD 76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Charities – Core Consumer – Premium
1.85% + 0.00
IRD 76 —波多黎各国内慈善机构–核心消费者–超级溢价
1.98% + 0.00
IRD 76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Charities – Core Consumer – Commercial
2.00% + 0.00
IRD ES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Super Premium
2.18% + 0.00
IRD MS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Consumer 万事达 MoneySend
2.12% + 0.00
IRD PS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Premium
2.12% + 0.00

K-8

    


G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万事达用于数字第一交易的信用利率
符合交换程序标准的交易有资格获得联系费率。
IRD和程序名称
利率(美元)
IRD 3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Petroleum – Core Consumer
1.26% + 0.00
IRD 3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Petroleum – Premium
1.95% + 0.00
IRD 3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Petroleum – Super Premium
2.08% + 0.00
IRD 3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Petroleum – Commercial
2.10% + 0.00
IRD 31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Warehouse – Core Consumer
1.10% + 0.00
IRD 31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Warehouse – Premium
1.95% + 0.00
IRD 31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Warehouse – Super Premium
2.08% + 0.00
IRD 31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Warehouse – Commercial
2.10% + 0.00
IRD 40 —波多黎各国内政府–核心消费者
1.75% + 0.00
IRD 40 —波多黎各国内政府– Premium
1.95% + 0.00
IRD 4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Government – Super Premium
2.08% + 0.00
IRD 4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Government – Commercial
2.10% + 0.00
IRD 6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Supermarket – Core Consumer
1.30% + 0.00
IRD 6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Supermarket – Premium
1.95% + 0.00
IRD 6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Supermarket – Super Premium
2.08% + 0.00
IRD 6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Supermarket – Commercial
2.10% + 0.00
IRD 61,62,63,67 —波多黎各国内商业
2.47% + 0.00
IRD 70 —波多黎各国内新兴市场–核心消费者
2.04% + 0.00
IRD 7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Emerging Markets – Premium
2.22% + 0.00
IRD 70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Emerging Markets – Super Premium
2.28% + 0.00
IRD 70 —波多黎各国内新兴市场–商业
2.47% + 0.00
IRD 71 —波多黎各国内公用事业市场–核心消费者
1.25% + 0.00
IRD 71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Utilities Markets – Premium
1.95% + 0.00
IRD 71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Utilities Markets – Super Premium
2.08% + 0.00
K-9

    


IRD 71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Utilities Markets – Commercial
2.10% + 0.00
IRD 72 —波多黎各国内快速支付–核心消费者
1.26% + 0.00
IRD 72 —波多黎各国内快速支付–溢价
2.22% + 0.00
IRD 72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Rapid Payments – Super Premium
2.28% + 0.00
IRD 72 —波多黎各国内快速支付–商业
2.47% + 0.00
IRD 73,83 —波多黎各国内核心消费电子
使用这些卡进行的交易,如果符合本表中其他类别之一的条件,则有资格享受较低的交换费率。
1.83% + 0.00
IRD 75、85、95 —波多黎各国内核心消费者标准
使用这些卡进行的交易,如果符合本表中其他类别之一的条件,则有资格享受较低的交换费率。
1.83% + 0.00
IRD 76 —波多黎各国内慈善机构–核心消费者
0.00% + 0.00
IRD 76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Charities – Core Consumer – Premium
1.95% + 0.00
IRD 76 —波多黎各国内慈善机构–核心消费者–超级溢价
2.08% + 0.00
IRD 76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Charities – Core Consumer – Commercial
2.10% + 0.00
IRD ES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Super Premium
2.28% + 0.00
IRD MS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Consumer 万事达 MoneySend
2.22% + 0.00
IRD PS — Puerto Rico Intracountry Premium
2.22% + 0.00


K-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