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权
对于Beasley Broadcast Group, Inc.(“公司”)所发行证券的持有和交易,以下签署人兹构成并指定Chris Ornelas,全权替代和重新替代,担任以下签署人的真实、合法的事实上的代理人,以:
1.
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条及其下的规则,为并代表以下签署人执行表格3、4和5;
2.
为以下签署人或代表其作出和执行任何必要或可取的行为,以完成和执行任何此类表格3、4或5,完成和执行对其的任何修订或修订,并及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证券交易所或类似机构提交此类表格;和
3.
采取任何其他与上述有关的任何类型的行动,而该等事实上的律师认为,该等行动可能对以下签署人有利、符合其最佳利益或符合法律要求,但据了解,该事实上的律师根据本授权书代表以下签署人签立的文件应采用该等形式,并应包含该事实上的律师在该事实上的律师酌情权下可能批准的条款和条件。
下列签署人特此授予事实上的代理人充分的权力和授权,在行使本协议所授予的任何权利和权力时,按照以下签署人在亲自出席时可能或可能做的所有意图和目的,做和执行任何必要的、必要的或适当的任何行为和事情,并具有完全的替代和重新替代或撤销的权力,特此批准和确认该等事实上的代理人或该等事实上的代理人替代或替代的所有行为和事情,应凭借本授权书及本授权书所授予的权利和权力合法地作出或促使作出。
以下签署人承认,上述事实上的律师应以下签署人的请求以这种身份任职,并不是在承担,也不是任何公司在承担以下签署人遵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条的任何责任。
本授权书应一直有效,直至不再要求下列签署人就下列签署人持有和交易公司发行的证券提交表格3、4和5,除非下列签署人以交付给上述事实上的律师的经签署的书面形式提前撤销。
下列签署人作为证人,已促使本授权书自2025年10月22日起执行。
/s/肖恩·格林宁
肖恩·格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