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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0.3(g) 4 iart-20251231xexx103g.htm EX-10.3(g) 文件
IART-2025.12.31-EX-10.3(g)
业绩股票协议
    本业绩股票协议(The "授标协议“),日期为[…](the”授标日期“),是由特拉华州公司Integra LifeSciences Holdings Corporation(the”公司”),以及[ ],公司(或其一个或多个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的雇员,以下简称“参与者.”
    Whereas,公司已决定根据经修订的Integra LifeSciences Holdings Corporation第五次修订和重述的2003年股权激励计划(“计划”),其条款特此以引用方式并入,并成为本授予协议的一部分。
现在,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各项约定,并拟在此受法律约束,本协议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下文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计划中规定的含义。男性代词应包括阴性和中性,单数的复数,其中上下文如此表示。

第1.1节调整后EBITDA。“调整后EBITDA”是指GAAP净收入,不包括:(i)折旧和摊销;(ii)其他收入(费用);(iii)利息收入和费用;(iv)所得税费用(收益);(v)减值费用;以及(vi)也不包括在调整后净收入中的那些运营费用。
第1.2节年度调整后EBITDA利润率.“年度调整后EBITDA利润率”是指,就适用的会计年度而言,通过将该适用会计年度的调整后EBITDA除以公司同期的GAAP收入并以百分比表示结果得到的百分比。除委员会另有决定外,所有计算均应根据截至计划年度开始时有效的公司会计原则、政策和惯例进行。每个适用业绩期间的年度调整后EBITDA利润率的确定应由公司全权酌情决定。
第1.3节年度有机收入.“年度有机收入”是指公司在适用财政年度的毛收入,不包括货币汇率、获得的收入、产品停产和资产剥离的影响。
第1.4节追赶绩效目标.“赶超绩效目标”是指委员会确定的具体目标,具体如附件 A.
第1.5节追涨股份.“追涨股份”应具有《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证券日报》、附件 A.
第1.6节控制权变更.“控制权变更”应具有规划中规定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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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首席人力资源官.“首席人力资源官”是指公司的首席人力资源官。
第1.8节盟约协议。“契约协议”是指公司与参与者之间的保密和发明披露及非竞争协议,如附录A本协议,应被视为与本授予协议中提供的利益相关并作为适当考虑而执行。
第1.9节很好的理由.“正当理由”应具有规划中规定的含义。
第1.10款业绩目标.“绩效目标”是指委员会确定的一项或多项具体目标,具体列于附件 A,包括(如适用)追赶绩效目标。
第1.11款履约期.“业绩期”是指业绩目标必须达到的一段或多段时间,具体如附件 A.
第1.12款业绩-马甲.“绩效-马甲”是指,就绩效股票的份额而言,适用的绩效目标已经实现。
第1.13款业绩归属比例.“业绩归属比例”是指按照附件 A随附,这是绩效期间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绩效目标的函数。
第1.14款符合条件的终止.“符合条件的终止”是指公司无故或参与者有正当理由的终止服务。
第1.15款规则16b-3.“第16b-3条规则”是指《交易法》下的某些第16b-3条规则,因为这些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
第1.16款终止服务.“终止服务”是指参与者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辞职、解雇、死亡或残疾)而停止以雇员或联营公司的身份向公司及其相关公司和关联公司提供服务的时间。终止服务不应包括参与者同时被公司和/或其一个或多个相关公司和关联公司或其继承实体重新雇用、或继续受雇于或继续向其提供服务的终止。
第1.17款Vest或Vested.“归属”或“已归属”是指,就业绩股票份额而言,(i)该业绩股票份额具有业绩归属,以及(ii)持续服务条件已满足。

第二条绩效股票的授予
第2.1款业绩股票的股份奖励.自授予日起生效,公司向参与者授予[ ]股业绩股票目标股份(“目标业绩股”).如果业绩期间达到业绩目标且满足本协议规定的归属条件,则每一股业绩股票代表参与者根据本奖励协议获得一股股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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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没收.业绩股票的股份应按下文第3.2节的规定予以没收。
第2.3节股息等价物.就每一股已发行的已归属但未发行的业绩股票而言,参与者有权获得相当于就该等已归属但未发行的业绩股票相关股份支付或作出的定期季度现金股息(以定期季度现金股息支付为限)的等值股息。该等股息等值金额应在向参与者发行业绩股票的既得股份相关股份之日后三十(30)天内汇总并支付给参与者,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迟于向参与者发行业绩股票的既得股份相关股份的当年12月31日。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在支付该等股息等值金额的日期之前发生“控制权变更”,该等股息等值金额应在控制权变更之日支付给参与者;然而,前提是,只有当控制权的变更符合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第409A(a)(2)(a)(v)条的规定时,才会发生此种付款代码”)及其相应规定。为免生疑问,该等股息等值金额仅应在截至适用的股息支付日期已归属的业绩股票的股份范围内支付,而参与者无权就截至该股息支付日期尚未归属的业绩股票的股份收取任何股息等值金额。就《守则》第409A条规定的指定付款时间和付款形式而言,股息等价物和可能就其支付的任何金额应与业绩股票的股份以及与之相关的权利分开处理。
第2.4节投票权.参与者不得就Performance Stock的股份及Performance Stock股份的任何基础股份拥有任何投票权,除非且直至该等股份已由公司发行且参与者成为该等股份的记录持有人(如公司或公司正式授权的转让代理人的账簿上的适当记项所证明)。

第三条限制
第3.1节归属.
(a)除下文(b)段及下文第3.2及3.5条另有规定外,履约股票的股份应按以下方式累计分期归属:
(一)关于会计年度[ ],业绩股票的数量等于目标业绩股票的(x)百分之三十三(33%)乘以(y)根据确定的适用业绩归属百分比的乘积附件 A随附,应于授予日的一周年归属;
(二)关于会计年度[ ],业绩股票的数量等于目标业绩股票的(x)百分之三十三(33%)乘以(y)根据确定的适用业绩归属百分比的乘积附件 A随附,应于授予日的两周年归属;及
(三)关于会计年度[ ],业绩股票的数量等于目标业绩的(x)百分之三十四(34%)的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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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乘以(y)根据以下规定确定的适用业绩归属百分比附件 A随附,应在授标日期的第三个周年纪念日归属。
(b)在符合下文第3.2及3.5条的规定下,如公司就业绩期达成追赶业绩目标,则任何追赶股份须于授出日期第三周年归属。

第3.2节终止服务的效力;没收.
(a)如果参与者在履约期的最后一天之前或当天因参与者残疾或死亡而招致终止服务,则在该终止服务时或之前未按照上文第3.1节归属的任何业绩股票股份应保持未偿付状态,并有资格根据公司在履约期内实现业绩目标的情况,按照上文第3.1节和下文第3.5节归属。

(b)紧接属(i)在控制权变更日期后十二(12)个月内(以及在履约期之前或最后一天)或(ii)因参与者伤残或死亡而终止服务的参与者终止服务后,参与者应自动且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没收在该终止服务时或之前未根据上文第3.1节或下文第3.5节归属的所有业绩股票股份(以及与该等业绩股票股份相关的所有股息等值权利),且参与者对该等业绩股票股份(或该等股息等值)没有进一步的权利或利益。

(c)根据下文第3.5(a)及3.5(b)条就控制权变更而不具有业绩归属的任何业绩股票股份(以及与该等业绩股票股份有关的所有股息等值权利)应随即自动自该控制权变更时被没收,而参与者对该等业绩股票股份(或该等股息等值)或与其有关的任何进一步权利或权益。

(d)截至授予日第三周年未能归属的任何绩效股票股份(以及与该绩效股票相关的所有股息等值权利)应自动且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而被注销和没收,且参与者对该等未归属的绩效股票股份(或该等股息等值)没有进一步的权利或利益。

第3.3节发行股份.
(a)在委员会确定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适用的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根据上文第3.1节或下文第3.5节归属的业绩股票所代表的股份,应在以下五(5)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向参与者或其法定代表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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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文第3.1节或下文第3.5节(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该等业绩股票归属的适用年度的12月31日),该等业绩股票归属的日期。

(b)根据本协议发行的所有股份应以凭证形式发行或在公司的转让代理人处记录。所有该等股份的发行不受任何限制;然而,前提是,该等股份须受根据下文第4.6节所规定的任何限制及条件,以及公司就出售其股份而对其雇员施加的一般限制及条件所规限。尽管有上述规定,公司不应被要求以参与者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发行或记录此类股份,除非参与者或其法定代表人已足额缴纳因本授予协议规定的业绩股票股份归属和发行股份而产生的参与者应税收入所适用的所有联邦、州和地方预扣税或其他就业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第4.3节规定的方式)。

(c)作为授予目标业绩股份的先决条件,参与者特此同意受限于契约协议所载的保密、发明转让、竞业禁止及其他限制性契诺。

第3.4节追回.尽管计划或授予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业绩股票的股份以及任何相关付款应受公司实施的任何追回、偿还或收回政策的规定的约束,包括为遵守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或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以及根据其颁布的任何规则或条例而采取的任何此类政策,但以该政策和/或与计划下的业绩股票股份有关的任何通知或协议中规定的范围为限。
第3.5节控制权变更.在履行期间发生控制权变更的情况下:
(a)业绩股票的若干股份的业绩-归属应等于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会计年度实现“目标水平”的业绩归属百分比中以(i)较高者确定的数量,具体如附件 A随函附上及(二)公司透过控制权变更实际实现该年度业绩目标的情况。在符合下文第3.5(d)及(e)条的规定下,该等绩效股票的业绩归属股份应保持未偿还,并有资格在紧接控制权变更后的授予日的周年日归属,但以参与者的持续服务为前提。
(b)此外,在符合下文第3.5(d)和(e)节的情况下,业绩股票的若干股份的业绩-归属应等于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财政年度(如有的话)之后的业绩期间的每个财政年度根据每个该等年度的“目标水平”业绩归属百分比的实现情况可归属的业绩股票的股份数量,具体如附件 A,并应在第3.1(a)(ii)和/或(iii)节概述的日期保持未偿还并有资格归属(不包括在控制权发生变更时被没收的任何追赶股份),但以参与者的持续服务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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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此外,如果控制权变更发生在履约期的一个财政年度结束后,但在该年度的业绩股票股份根据上文第3.1(a)节归属之日之前,则该等业绩股票股份应在紧接控制权变更前归属,数量应按照上文第3.1(a)节确定。
(d)如果参与者因参与者的残疾或死亡而招致服务终止,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在控制权变更日期之前,则根据上文第3.5(a)和(b)条进行业绩归属的任何业绩股票的股份应在紧接控制权变更之前归属。
(e)尽管有上文第3.5(a)及3.5(b)条的规定,如参与者在控制权变更日期后十二(12)个月内及在履约期的最后一天之前或之前招致(1)合资格终止服务,或(2)由于参与者在控制权变更当日或之后以及在履约期的最后一天之前或之前因其残疾或死亡而招致终止服务,则在任一情况下,任何当时已发行但尚未归属的业绩股票的业绩归属股份均须于该终止服务时全数归属。

第四条杂项
第4.1节没有额外权利.本授标协议或本计划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授予任何人担任公司或其任何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的协理职位或继续受雇的任何权利,或以任何方式影响上述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终止个人服务的权利。
第4.2节反转让.参与人对业绩股票的参与人奖励股份,无权出售、转让、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设押、处分。
第4.3节扣税.为满足联邦、州或地方税法要求就业绩股票股份的归属、分配或支付而预扣的金额的所有适用要求,公司应在此类分配或支付业绩股票的公平市场价值等于要求预扣的金额时预扣可以其他方式发行的股份。在符合以下一句的情况下,为满足参与者就业绩股票股份的归属或发行股份以支付业绩股票股份而承担的联邦、州和地方预扣税款责任而应如此预扣的股份数量,应限于在发行之日具有公平市场价值的股份数量,该数量等于根据适用于联邦、州和地方税收目的的最低法定预扣税率计算的此类债务总额,以及与此种补充应纳税所得额的全部或部分有关的要求。公允市场价值等于要求扣减的总金额的股份数不是整数的,应当将如此扣减的股份数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数份额。
第4.4节通告.根据本授标协议的条款向公司发出的任何通知应在其首席人力资源官的关照下向公司发出,而向参与者发出的任何通知应在其由人力资源部维持的记录地址向参与者发出。根据本条第4.4款发出的通知,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在此后为向其或其发出的通知指定不同的地址。任何须予参与者的通知,如该参与者当时已去世,则须予参与者的遗产代理人,如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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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先前已根据本条第4.4款以书面通知通知公司其地位和地址。任何通知当被装在如上所述的妥善密封的信封或包装纸中,存放在美国邮政服务定期维护的邮局或分支邮局(已预付邮资)时,应被视为已妥为发出。
第4.5节标题.此处提供所有权仅为方便起见,不得作为本授标协议的解释或构建的依据。
第4.6节遵守证券法.本授标协议旨在在必要的范围内符合《证券法》和《交易法》的所有规定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这些规定颁布的任何和所有条例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规则16b-3。尽管在此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授标协议应予管理,并应仅以符合该等法律、规则和条例的方式发行业绩股票的股份。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授标协议和根据本协议发行的业绩股票的股份应被视为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了修改,以符合此类法律、规则和条例。
第4.7节修正.本授标协议只能通过双方签署的书面形式进行修订,其中明确说明其正在修订本授标协议。
第4.8节管治法.无论在法律冲突原则下可能适用的法律如何,特拉华州的法律应管辖本裁决协议条款的解释、有效性、管理、执行和履行。
第4.9节第409a款.本授标协议应根据《守则》第409A节的要求进行解释。尽管本授标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根据《守则》第409A条的要求,某笔付款被视为递延补偿,则只能在发生事件时并以《守则》第409A条允许的方式根据本授标协议支付此类款项。如未能在本授标协议项下的指定付款日期前付款,则应在指定日期发生的日历年度的12月31日前付款。在任何情况下,参与者不得直接或间接指定支付日历年度。就本授标协议的任何条款而言,服务终止不应被视为已发生,该条款规定在服务终止时或之后支付根据《守则》第409A条被视为“不合格递延补偿”的任何金额或利益,除非该终止也是《守则》第409A条含义内的“离职”,并且就本授标协议的任何此类条款而言,提及“终止”、“服务终止”或类似条款应指“离职”。尽管本授标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公司确定在本授标协议中指明的一个或多个时间支付该等金额将是《守则》第409A(a)(2)(b)(i)条规定的禁止分配,则不得在参与者“离职”后的6个月期限届满之前向参与者支付根据本授标协议应支付给参与者的任何金额。如任何该等款项的支付因前一句而延迟,则在该6个月期间结束后的第一天,公司应向参与者支付一笔总付金额,金额等于在该6个月期间本应支付给参与者的累计金额。
第4.10款电子交付和验收.参与者特此同意以电子交付方式接收授标通知和授标协议以及与本次授标或未来授标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并通过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建立和维护的在线或电子系统接受本次或未来的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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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指定。参与者确认,他/她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授予奖励通知、奖励协议和计划的条款。通过点击E上的“接受”按钮*TRADE 摩根士丹利在工作的在线授予协议回复页面上,它将作为参与者对这些文件的电子签名,并将导致Integra LifeSciences Holdings Corporation与参与者之间就奖励签订合同。如果本授标协议或与本授标有关的任何其他合同或文件的条款和条件与计划中规定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发生冲突或不一致,则以计划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签名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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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于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签署本履约股票协议。

Integra Lifesciences Holdings Corporation


参与者
须提供的电子签字
并通过在线赠款记录
www.etrade.com上的验收流程



                    
英特格拉生命科学
控股公司

                       

                    
姓名:
职位:

    




    
展品A
业绩目标和业绩期
大写术语应具有履约股票协议中规定的含义。
履约期”为起[ ]至止[ ]的三年期限。
追赶绩效目标”是指公司在业绩期结束时(但不是由于控制权变更)实现平均3年有机收入增长率至少为[ ]%或平均3年调整后EBITDA利润率至少为[ ]%。
就业绩期内的每个财政年度而言,“业绩目标”是公司在上一财政年度实现年度有机收入的门槛水平或更高水平的增长,并在上一财政年度实现年度调整后EBITDA利润率的门槛水平或更高水平,如下表所示。根据业绩股票协议第3.1节,业绩股票的若干股份将根据上一财政年度的年度有机收入增长百分比和上一财政年度的年度调整后EBITDA利润率进行业绩归属。每个绩效目标应在绩效期间平均加权,这意味着50%应归属于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有机收入,50%应归属于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调整后EBITDA利润率。尽管有上述规定,对于每个业绩期间,公司保留唯一酌情权来确定适用的业绩目标,以及相关的参与者的业绩-马甲是否已经实现。
年度有机收入比上一财年增长%:
业绩年
低于门槛
“门槛水平”
“目标水平”
“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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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归属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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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财年年度调整后EBITDA利润率(%):
业绩年
低于门槛
“门槛水平”
“目标水平”
“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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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归属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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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年度有机收入较上一会计年度的增长介于“门槛水平”和“目标水平”之间,则应通过“门槛水平”和“目标水平”之间的线性插值方式确定业绩归属百分比。如果年度有机收入较上一会计年度的增长介于“目标水平”和“最高水平”之间,则应通过“目标水平”和“最高水平”之间的线性插值方式确定业绩归属百分比。
如果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调整后EBITDA利润率介于“阈值水平”和“目标水平”之间,则应通过“阈值水平”和“目标水平”之间的线性插值方式确定业绩归属百分比。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调整后EBITDA利润率介于“目标水平”和“最高水平”之间,则业绩归属百分比应通过“目标水平”和“最高水平”之间的线性插值方式确定。
尽管如此,如果(i)在执行期内未发生控制权变更,(ii)执行期内某一财政年度的业绩目标未在适用的目标水平或更高水平上实现,以及(iii)实现追赶业绩目标,则相当于(x)在该财政年度的业绩目标已在目标水平上实现的情况下本应归属的业绩股票的股份数量与(y)根据该财政年度适用的业绩归属百分比实际成为归属的业绩股票的股份数量之间的差额的业绩股票的股份数量,应根据业绩股票协议第3.1(b)节(该股份数量、“追涨股份”).在任何情况下,追补股份均不得超过授予的目标股份数量。
A-2

    
附录A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S-K条例第601(a)(5)项,本附录已被省略。注册人同意应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补充提供一份省略附件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