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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B3 1 f424b3 _090325.htm 表格424B3

根据规则424(b)(3)提交

注册号:333-275229

 

前景补充

(至2023年11月7日的招股章程)

 


阿尔法顿资本公司

 

481,581股普通股标的权证

 

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现正提交,以更新及补充日期为2023年11月7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载的资料,该招股章程构成我们于F-1表格(注册号333-275229)上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该注册声明最近经于2024年8月23日提交的生效后修订修订,并附有我们于2025年9月3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表格6-K的当前报告(“2025年9月3日表格6-K”)所载的资料。据此,我们已将2025年9月3日表格6-K附于本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内。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更新和补充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不完整,除结合招股说明书外,不得交付或使用,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或补充。本招股说明书补充说明应与《招股说明书》一并阅读,如《招股说明书》与本招股说明书补充说明中的信息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招股说明书补充说明中的信息为准。

 

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上市,代码为“PRTG”。2025年9月2日,我们在纳斯达克报告的普通股的收盘价为6.96美元。

 

 


投资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证券涉及高度风险。在对这些证券进行任何投资之前,您应仔细考虑从招股说明书第9页开始的标题为“风险因素”的部分以及通过引用并入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文件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州或非美国监管机构均未批准或不批准招股说明书中所提供的证券,或通过招股说明书或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的准确性或充分性。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日期为2025年9月3日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提交的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5年9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40086
 
阿尔法顿资本公司
(注册人姓名翻译成英文)
 
Clarence Thomas Building,P.O. Box 4649,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VG1110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 [ x ] 表格40-F [ ]

 

 

 

 

 

 

 

参照成立

 

这份关于表格6-K的报告(包括随附的任何证物)应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AlphaTON Capital Corp经修订的表格S-8(档案编号333-275842和333-289199)和表格F-3(档案编号333-286961)上的登记声明中(包括构成每一份此类登记声明一部分的任何招股说明书),并在不被随后提交或提供的文件或报告所取代的范围内,自本报告提交之日起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名称更改

 

2025年8月11日,AlphaTON Capital Corp(“公司”、“我们”或“我们”)修订并重申其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A & R章程”),将公司名称从“Portage Biotech Inc.”变更为“AlphaTON Capital Corp”。公司普通股(“普通股”)的CUSIP编号未因更名而发生变化,仍为G7185A136。

 

自2025年9月4日起,普通股的纳斯达克交易代码将从“PRTG”更改为“ATON”。上述每一项变更均已送达纳斯达克 Stock Market LLC。

 

上述对《A & R宪章》的描述并不完整,通过参考《A & R宪章》全文对其进行整体限定,其作为附件 3.1附于本文件之后。

 

业务说明

 

我们有两条主要业务线。2025年9月2日,我们与约3820万美元的发售(定义见下文)和3500万美元的贷款(定义见下文)签订了相关协议,以便能够进入数字资产行业,重点是开放网络(TON)代币。自2019年起,我们一直致力于研发免疫肿瘤治疗。

 

数字资产业务

 

该公司进军数字资产行业寻求利用当前与数字资产相关的监管变化,以及投资者和消费者对数字资产的需求不断增长;特别是开放网络(TON)代币。我们认为,以直接收购和长期持有作为核心财资资产的方式投资TON代币,目前存在独特的机会。这一机会建立在越来越多地采用去中心化网络、TON背后的技术进步以及基于区块链的资产不断扩大的用例之上。

 

TON代币是一种特别引人注目的数字资产,因为它目前是Telegram应用程序的独家区块链合作伙伴,Telegram应用程序是全球最受欢迎的10大应用程序之一,每月活跃用户超过10亿。这种伙伴关系将TON定位于庞大且活跃的用户群的中心,为生态系统的增长、采用和实用提供了巨大的潜力。TON的可扩展架构,结合其活跃的开发者社区以及与Telegram等主要全球平台的集成,增强了其被广泛采用和长期价值创造的前景。

 

我们通过持有TON代币的目标是为股东提供TON代币潜在升值的敞口,并参与TON生态系统的发展。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部署营运资金的一般策略是立即将此次发行的净现金收益的99%用于购买TON代币(不包括分配给我们传统业务的400万美元),剩余的1%用于运营费用和流动性需求。我们将通过在数字资产交易所的交易和通过场外交易(OTC)安排获得TON代币,并酌情从合格的卖家直接购买。我们的初始资金将在可用时立即部署,确保及时接触TON代币。尽管我们的目标是,我们收购TON代币可能会受到市场流动性、监管考虑或运营因素的影响。我们还可能将一小部分资本保持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中,以管理持续的运营费用。

 

 

 

 

除了我们最初的部署,我们计划继续通过私人投资于公共股权(PIPE)交易、市场上(ATM)发行、公开发行和其他融资来筹集资金以增加我们的资金。这些正在进行的筹资努力将支持TON代币的持续积累,作为我们承担收益的国库战略的一部分。

 

对于我们收购的TON代币,我们将为我们的加密货币持有量设计和使用流动性管理策略,包括质押协议和收益率优化(如适用)。我们打算设计和实施多样化的数字资产组合配置模型,作为与我们TON持股相关的审慎做法,以便我们能够管理风险并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条件。我们将定期审查新兴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协议和具有制度保障的TON产生收益的机会,以便在保持适当风险控制和遵守适用法规的同时提高回报。

 

免疫肿瘤治疗研发

 

在我们的免疫肿瘤学活动中,我们一直在寻求推进我们认为将是一流疗法的治疗,这些疗法针对已知的检查点耐药途径,以改善浸润性癌症患者的长期治疗反应和生活质量。

 

我们试图通过资助、实施可行的、具有成本效益的产品开发战略、临床咨询/试验设计、共享服务、财务和项目管理来寻找和开发我们认为将是针对多种癌症的一流疗法的早期到中期治疗方法,以便能够高效、交钥匙地执行商业知情的开发计划。我们的药物开发侧重于基于生物学的候选产品或技术,以既定的科学原理解决当前检查点抑制剂的已知耐药途径/机制。

 

目前,我们的资本有限,无法为我们的免疫肿瘤业务活动提供资金。我们一直在探索不同的融资替代方案。我们预计将把此次发行的净收益中的约400万美元用于我们的传统业务。然而,无法保证将有足够的资本可用于我们的免疫肿瘤学活动,或以令人满意的条件提供,以使我们能够继续我们的免疫肿瘤学业务。

 

我们还在探索免疫肿瘤业务活动的战略替代方案,这可能包括为我们的一项或多项资产寻找合作伙伴、出售我们的全部或部分免疫肿瘤资产、出售我们的一些研究子公司、为我们的全部或部分研究子公司进行庭内和庭外公司重组、进一步为专门针对免疫肿瘤业务的融资努力或其他战略行动。

 

定向增发

 

于2025年9月2日,公司与若干机构及认可投资者(“现金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现金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同意向现金投资者出售及发行私募发行(“现金发行”)普通股(“现金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以购买普通股(“现金预融资认股权证”)。在现金发售中,现金投资者向公司投标美元,作为现金股份和现金预融资认股权证的对价。

 

公司亦与若干机构及认可投资者(“加密投资者”,连同现金投资者、“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加密购买协议”,连同现金购买协议、“购买协议”),据此,公司同意在私募发售(“加密发售”,连同现金发售、“发售”)中向加密投资者出售和发行普通股(“加密股份”,并与现金股份、“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以购买普通股(“加密预融资认股权证,与现金预缴认股权证合称“预缴认股权证”)。在加密货币发行中,加密投资者投标了各种形式的加密货币,作为加密股票和加密预融资认股权证的对价。

 

 

 

 

根据购买协议,公司同意在发售中发售及出售合共约670万股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与该等可根据预融资认股权证发行的普通股,“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购买价格为每股普通股5.73美元(减去每股预融资认股权证0.00 1美元)。每份预融资认股权证将可就一股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行使,行使价为每股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0.00 1美元,将可立即行使,并将于悉数行使后到期。

 

就此次发行而言,公司与提供TON或其他形式加密货币作为对价的某些投资者订立了附函(每份均为“附函”)。附函授予若干投资者不可撤销的权利和选择权,要求公司回购投资者收到的所有普通股,以换取投资者最初提供的对价。期权一年后到期。

 

Chardan Capital Market LLC(“Chardan”)担任此次发行的配售代理。公司已同意向Chardan支付相当于此次发行总收益的7.0%的现金配售费。此外,公司已同意向Chardan支付相当于此次发行总收益3.0%的费用。公司已同意以其作为发售配售代理的身份向配售代理偿还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惯常配售费用。Chardan还有权获得与某些未来融资相关的某些尾费,并有权在特定时期内担任公司在未来融资中的唯一账簿管理人。配售代理协议表格全文将于稍后日期作为证物存档。

 

在扣除Chardan的配售代理费用和估计费用之前,此次发行给公司的净收益预计约为3820万美元。本次发行预计将于2025年9月5日(“交割日”)或前后截止(“交割日”),但须满足惯例成交条件。公司拟将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中的400万美元用于为公司的遗留业务运营以及与业务运营相关的营运资金和一般公司用途提供资金,所得款项净额余额的99%将用于为收购加密货币和建立公司的加密货币金库业务提供资金。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将不会用于:(a)赎回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或(b)违反FCPA或OFAC规定。

 

就发售而言,公司亦与投资者订立注册权协议。根据登记权利协议的条款,公司将于登记声明(“转售登记声明”)上登记转售股份。公司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不迟于截止日期后十五(15)天(“提交截止日期”),编制并向SEC提交转售登记声明;但前提是公司将在截止日期后十(10)天内通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进行此类提交。公司将尽其合理努力,使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最早但不迟于以下较早日期宣布转售登记声明生效:(a)首次提交转售登记声明日期后的第三十(30)个日历日(或在SEC“全面审查”的情况下,第六十(60)申报日期后的日历日)和(b)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知公司不会“审查”回售登记声明或不会接受进一步审查之日后的第五(5)个工作日。公司未能满足登记权利协议中规定的提交截止日期和其他要求将使公司受到一定的损害。

 

根据购买协议的条款,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公司将不会在转售登记声明生效后30天(“限制期”)之前,(i)发行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ii)实施反向股票分割、资本重组、股份合并、重新分类或影响已发行普通股的类似交易,或(iii)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向SEC提交与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有关的登记声明,除非根据注册权协议的条款以及与发售有关的其他协议中的任何其他注册权,但此类例外情况包括就ATM协议(定义见下文)提交相关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注册声明,以及在表格S-8上提交注册声明,以在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股票购买计划中登记证券的发售和出售。

 

每份预先注资认股权证可于原定发行日期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及不时行使。预先注资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将无权行使其预先注资认股权证的任何部分,前提是该持有人连同其联属公司将在紧接该等行使生效后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数量超过4.99%或9.99%(由持有人初步选择)(“实益所有权限制”);但条件是持有人可通过提前61天通知公司而增加或减少该等实益所有权限制,最高可达或不高于19.99%。正如预先出资认股权证中更全面描述的那样,如果发生基本交易(如预先出资认股权证中所定义),则继承实体将继承并取代公司,并可行使公司可能行使的每一项权利和权力,并将承担公司在预先出资认股权证下的所有义务,其效力与该继承实体已在预先出资认股权证本身中被点名的效力相同。如果普通股持有人被赋予在此类基本交易中将收到的证券、现金或财产的选择权,则持有人应被赋予与在此类基本交易后行使任何预融资认股权证时将收到的对价相同的选择权。

 

根据《证券法》第4(a)(2)节规定的豁免,作为不涉及公开发行的交易,以及根据《证券法》颁布的规则506作为向认可投资者的销售,正在根据《证券法》出售和发行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而无需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

 

上述关于现金购买协议、加密货币购买协议、注册权协议、预融资认股权证和附函的描述不完整,通过参考现金购买协议全文、加密货币购买协议表格、注册权协议表格、预融资认股权证表格和附函表格对其整体进行限定,分别作为附件 10.1、10.2、10.3、10.4和10.5所附。

 

 

 

 

主贷款协议

 

于2025年8月28日,公司与BitGo Prime,LLC(“BitGo”)订立总贷款协议(“总贷款协议”)。根据主贷款协议,公司将在发售结束时收到一笔35,000,000美元的贷款,年利率为15.75%,并预先支付2.00%的发起费(“贷款”)。该公司已将在BitGo持有的28,000,000 TON作为抵押。贷款将仅用于购买将交付给BitGo的液态TON,并且此类购买的液态TON也将被质押为贷款的抵押品。除非另有规定或修改,贷款必须在贷款开始后六个月内偿还。贷款的初始保证金要求为250%,如果抵押品价值跌至200%将触发追加保证金通知,如果抵押品价值跌至150%则允许清算,除非公司以流动性TON或美元提供额外抵押品。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BitGo有权指示抵押品托管人加速锁定在BitGo持有的TON,使BitGo能够在市场上清算抵押品,以全额收回贷款的本金和应计利息。

 

主贷款协议可在发生主贷款协议中规定的某些终止事件时终止,例如截至任何日历月底,公司的资产减去负债低于4000万美元。一旦接到终止事件通知,任何剩余余额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到期应付。

 

主贷款协议包含此类融资惯常的陈述和保证以及肯定和否定契约,以及惯常的违约事件。

 

上述对贷款总协议的描述并不完整,通过参考贷款总协议全文对其整体进行了限定,该协议作为附件 10.6附于本协议之后。

 

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

 

2025年8月3日,Justin Stebbing、Jean-Christophe Renondin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职务。Stebbing博士和Renondin博士的辞职并不是由于与公司在与公司运营、政策或实践有关的任何事项上存在任何分歧。

 

2025年8月3日,董事会任命Brittany Kaiser为董事会成员。

 

于2025年9月3日,Gregory Bailey及James Mellon提供董事会辞职通知,自发售结束时起生效。Bailey博士和Mellon先生的辞职不是由于与公司在与公司运营、政策或实践有关的任何事项上存在任何分歧。

 

2025年8月3日,董事会任命Michael Terpin和Fiorenzo Villani先生为董事会成员,但须在此次发行结束后生效。此外,维拉尼先生将担任董事会执行主席。

 

如下文所披露,公司将于交割当日及当日与Alpha Sigma Capital Advisors,LLC(“Alpha”)订立资产管理协议。Villani先生是Alpha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投资官。根据资产管理协议的条款,Alpha将有权就所管理的资产收取每年1%的基于资产的费用。如下文所披露,Villani先生有权根据首席信息官协议(定义见下文)获得补偿。此外,公司将在交割之日及当日与Alpha AI(一家与Alpha有关联的公司)(“SAFE”)就未来股权达成一项简单协议,据此,公司将投资(25万美元现金和25万美元TON代币),并有权获得Alpha AI的未来股权。此外,根据该协议,Alpha AI将收到(为Villani先生的利益)与截止收盘时25万美元现金、价值25万美元的TON代币和普通股有关的款项,这些款项相当于公司截至收盘后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生效后2.5%的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维拉尼先生是Alpha AI的大股东。

 

前述对外管局的描述并不完整,通过参考外管局全文对其进行整体限定,其作为附件 10.7附于本文。

 

行政总裁辞任及委任行政总裁

 

2025年8月3日,Alexander Pickett先生辞去公司临时行政总裁职务。Pickett先生继续在董事会任职。

 

2025年8月3日,董事会任命Brittany Kaiser女士为公司首席执行官。37岁的凯泽女士是一位连续创业者,也是全球公认的技术和立法改革专家,她职业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为政府和公司提供政策和战略方面的建议。作为一名前举报人,她专注于技术和道德的融合。Kaiser女士曾在怀俄明州多个关于区块链、金融科技和数字创新的美国国会小组委员会任职,并作为Own Your Data Foundation的联合创始人和董事,共同撰写了关于数据、数字资产和人工智能伦理的州和联邦法案。Kaiser女士以董事长的身份带领她的两家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其中包括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币矿业公司之一Gryphon Digital Mining,Inc.(纳斯达克:GRYP)。凯泽女士是哈珀·柯林斯(Harper Collins)在全球出版的《目标》(Targeted)的畅销书作者,她是Netflix原创纪录片《The Great Hack》的主要拍摄对象,曾获得艾美奖、英国电影学院奖(BAFTA)提名,并入围奥斯卡。作为以CAA为代表的著名思想领袖和公众演说家,她是全球财富1000强董事会和私营政府的定期主题演讲者和培训师。Kaiser女士此前担任董事长,自2020年2月4日起继续担任Gryphon Digital Mining,Inc.的董事会成员。Kaiser女士还担任Own Your Data Foundation的总裁兼董事,该基金会是一家自2019年8月起实施数字智能教育计划的非营利基金会;自2018年2月起担任分布式账本技术倡导组织Digital Asset Trade Association的联合创始人。在此之前,Kaiser女士曾于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担任消费者研究、定向广告和其他数据相关服务提供商SCL USA的业务发展总监,并于2015年2月至2017年3月担任SCL Group Ltd.(英国)的业务发展总监。Kaiser女士于2015年毕业于米德尔塞克斯大学法学院。

 

 

 

 

关于Kaiser女士被任命为首席执行官,公司于2024年8月4日与Own Your Own Data,LLC(“Own Your Own Data”)签订了经2025年8月19日修订的独立承包商协议,公司将通过该协议聘请Brittany Kaiser担任首席执行官(“Kaiser承包商协议”),任期五(5)年。根据Kaiser Contractor协议,Own Your Own Data(为Kaiser女士的利益)有权获得500,000美元现金和500,000美元TON代币支付的年基本工资。根据绩效指标,Own Your Own Data(为了Kaiser女士的利益)还将有资格获得年度绩效奖金目标,即基本薪酬的200%(包括现金和TON),具有阈值(50%)和最大超额绩效(400%)支付功能。根据绩效指标,凯泽女士个人将有资格获得每年1,500,000美元至6,000,000美元的股权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Kaiser女士还将获得价值1,500,000美元的公司普通股限制性股票单位(“RSU”)的个人年度股权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将在五年内归属20%。Own Your Own Data(为了Kaiser女士的利益)还将参与一项有待建立的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目标价值为每年2,000,000美元,基于衡量股东总回报、收入增长和EBITDA利润率的5年周期。此外,拥有自己的数据应对自己的福利、保险和纳税义务负责,但前提是公司将为某些福利贡献津贴。此外,就某些符合条件的股权融资而言,Own Your Data(为Kaiser女士的利益)将获得以普通股形式支付的红利,相当于截至收盘后公司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数量生效后公司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的1.25-1.5 %,250,000美元现金和价值250,000美元的TON代币。此外,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Kaiser女士个人将获得500,000美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等于发行结束前一天普通股的最后收盘价,25%立即归属,75%在随后的6个月期间按月等额分期归属。Own your own data也有权获得Kaiser Contractor Agreement中更全面描述的某些额外利益。如果Own Your Own Data(为Kaiser女士的利益)被无故终止或Own Your Own Data(为Kaiser女士的利益)因正当理由(如Kaiser Contractor Agreement中所定义)而终止其服务,Own Your Own Data(为Kaiser女士的利益)将有权:(i)相当于24个月顾问当时的基本费用的金额,(ii)两倍Own Your Own Data的目标奖金,(iii)根据实际绩效按比例分配的当年奖金部分,(iv)延续24个月的健康和福利津贴,(v)加速归属本应在终止后24个月归属的所有股权奖励,以及(vi)价值高达50,000美元的高管新职介绍服务。

 

于2025年8月20日,公司与Ralph Matthew McKibbin订立独立承建商协议(「 McKibbin协议」),据此,McKibbin先生将向公司提供发展顾问服务。McKibbin先生有权在紧接收市后生效的公司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数目后,以相当于授出日期公平市场价值的行使价在期权中授予0.25%的权益。50%的期权将立即归属,剩余的50%将在12个月期间内等额分期归属。由于Kaiser女士与McKibbin先生之间的关系,McKibbin协议对Kaiser女士而言属于关联交易。

 

上述对《Kaiser承包人协议》、《Kaiser承包人协议》修正案、《McKibbin协议》的描述不完整,通过参考《Kaiser承包人协议》全文、《Kaiser承包人协议》修正案和《McKibbin协议》全文进行整体限定,其分别作为附件 10.8、10.9和10.10附于本文件后。

 

行政主任的委任

 

董事会任命Yuri Mitin先生担任公司首席业务发展官,但须在此次发行结束后生效。

 

关于Mitin先生被任命为首席业务发展官,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与Mitin先生单独拥有的实体Red Shark Ventures,LLC(“RSV”)签订了独立承包商协议,公司将通过该协议聘用Mitin先生担任公司首席业务发展官(“CBDO协议”),任期五(5)年。根据CBDO协议,RSV(为Mitin先生的利益)有权获得每年30万美元的现金基本工资和30万美元的TON代币支付。RSV(为Mitin先生的利益)还将有资格获得基于绩效指标的年度绩效奖金目标,即基本薪酬的200%(包括现金和TON),具有阈值(50%)和最大超额绩效(400%)支付功能。根据绩效指标,RSV还将有资格获得从30万美元到120万美元不等的年度股权绩效奖金。RSV(为Mitin先生的利益)还将根据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获得价值30万美元的公司普通股RSU的年度股权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将在五年内归属20%。RSV(为Mitin先生的利益)还将参与一项有待建立的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目标价值为每年1,200,000美元,基于衡量股东总回报、收入增长和EBITDA利润率的5年周期。此外,RSV应对其自身的福利、保险和税收义务负责,但前提是公司将为某些福利提供津贴。此外,就某些符合条件的股权融资而言,RSV(为Mitin先生的利益)将获得以普通股支付的红利,相当于截至收盘后公司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0.75-1.0 %,250,000美元现金,价值250,000美元的TON代币,500,000美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下的股票期权,行权价等于发行结束前一天普通股的最后收盘价,其中25%立即归属,75%在随后的6个月期间内按月等额分期归属。RSV还有权获得CBDO协议中更全面描述的某些额外福利。如果RSV(为Mitin先生的利益)被无故终止或RSV(为Mitin先生的利益)因正当理由(如CBDO协议中所定义)终止服务,RSV(为Mitin先生的利益)将有权:(i)相当于24个月顾问当时基本费用的金额,(ii)RSV目标奖金的两倍,(iii)根据实际业绩按比例分配的当年奖金部分,(iv)延续24个月的健康和福利津贴,(v)加速归属本应在终止后24个月内归属的所有股权奖励,以及(vi)价值高达50,000美元的高管新职介绍服务。

 

 

 

 

此外,董事会任命维拉尼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投资官,但须在发行结束后生效。

 

就Villani先生的委任而言,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订立经2025年8月20日修订的独立承建商协议,透过该协议,公司将委任Villani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投资官(“首席信息官协议”),任期五(5)年,自截止日期起生效。根据首席信息官协议,Alpha(为Villani先生的利益)有权获得每年30万美元的现金基本工资和30万美元的TON代币支付。Alpha(为Villani先生的利益)还将有资格获得基于绩效指标的年度绩效奖金目标,即基本薪酬的200%(包括现金和TON),具有阈值(50%)和最大超额绩效(400%)支付特征。根据绩效指标,RSV还将有资格获得从30万美元到120万美元不等的年度股权绩效奖金。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Villani先生个人将获得价值30万美元的公司普通股RSU的年度股权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将在五年内归属20%。Alpha(为Villani先生的利益)还将参与一项有待建立的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目标价值为每年1,200,000美元,基于衡量股东总回报、收入增长和EBITDA利润率的5年周期。此外,顾问应对自己的福利、保险和税收义务负责,但前提是公司将为某些福利提供津贴。Villani先生个人将获得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支付的500,000美元的股票期权奖金,行权价等于发行结束前一天的最后收盘价,25%立即归属,75%在随后的6个月期间按月等额分期归属。Alpha还有权获得CIO协议中更全面描述的某些额外福利。如果顾问(为Villani先生的利益)被无故解雇或Alpha(为Villani先生的利益)因正当理由(如CIO协议中所定义)终止服务,Alpha(为Villani先生的利益)将有权:(i)相当于顾问当时基本费用24个月的金额,(ii)Alpha目标奖金的两倍,(iii)根据实际业绩按比例分配的当年奖金部分,(iv)延续24个月的健康和福利津贴,(v)加速归属本应在终止后24个月内归属的所有股权奖励,以及(vi)价值高达50,000美元的高管新职介绍服务。

 

此外,Alpha(为Villani先生的利益)将在收盘时收到以普通股形式支付的红利,相当于截至收盘后公司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生效后公司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2.5%,250,000美元现金,价值250,000美元的TON代币。如果Alpha(为Villani先生的利益)被无故终止或顾问(为Villani先生的利益)因正当理由(定义见CIO协议)终止服务,顾问(为Villani先生的利益)将有权:(i)相当于顾问当时基本费用24个月的金额,(ii)Alpha目标奖金的两倍,(iii)根据实际业绩按比例分配的当年奖金部分,(iv)延续24个月的健康和福利津贴,(v)加速归属本应在终止后24个月内归属的所有股权奖励,以及(vi)价值高达50,000美元的高管新职介绍服务。

 

 

 

 

上述关于CBDO协议、CIO协议和修订CIO协议的描述不完整,通过参考CBDO协议、CIO协议和修订CIO协议全文对其进行整体限定,分别作为附件 10.11、10.12、10.13附于本文。

 

资产管理协议

 

此外,公司将于交割之日(“AMA生效日期”)与Alpha Sigma Capital,LLC(“资产管理人”)订立资产管理协议(“资产管理协议”)。根据资产管理协议,资产管理人须根据资产管理协议的条款,就(其中包括)公司若干发售所得款项净额(“账户资产”)提供全权投资管理服务,其中包括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若干其后筹集的资金)。

 

根据资产管理协议,公司须向资产管理人支付相当于所管理资产每年1.0%的资产基础费用(“资产基础费用”)。

 

除非根据其条款提前终止,否则资产管理协议将一直有效至AMA生效日期的第一(1)周年,并应在此后连续一年的续约期内持续。在AMA生效日期一周年后,资产管理协议可在董事会或资产管理人以任何理由作出决定后,经公司至少九十(90)天通知后终止。此外,资产管理协议可因由(i)由公司于至少三十(30)天前向资产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或(ii)由资产管理人于至少六十(60)天前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

 

如资产管理协议经董事会认定后由公司终止,公司将向资产管理人支付提前终止费,金额等于(1)当前期限剩余时间乘以(2)终止时前一年期限的资产基础费用的金额的现值。

 

Enzo Villani先生是Asset Manager的首席执行官兼首席投资官。

 

此外,作为此次发行的一部分,公司与DWF MaaS Limited(“DWF”)签订了资金管理协议(“DWF AMA”),据此,公司将任命DWF管理2500万美元并为公司实施TON资金战略。在两个月内,公司将向DWF转移额外的5000万美元,每月转移不少于2500万美元。DWF有权保留所赚取的全部利润的100%,直到与DWF的余额达到1.5亿美元,届时10%的利润将与公司分享。作为所提供服务的对价,公司将在收盘时向DWF发行160,000股普通股,该股份将在自发行之日起向DWF发行的三(3)年内线性归属。

 

上述对《资产管理协议》和DWF AMA的描述并不完整,而是通过参考《资产管理协议》全文和DWF AMA全文对其进行整体限定,后者分别作为附件 10.14和10.15附于本协议之后。

 

终止先前的ATM协议

 

如先前所披露,于2025年6月27日,公司与作为销售代理的Rodman & Renshaw LLC(“Rodman”)订立At the Market Offering Agreement(“Rodman ATM Agreement”)。

 

2025年8月1日,公司与罗德曼相互同意立即终止罗德曼ATM协议。公司不受任何与罗德曼ATM协议有关的终止处罚。公司将不会根据罗德曼ATM协议要约或出售任何额外普通股,亦不会根据于2025年6月27日提交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作出额外要约或出售。

 

签订新的ATM协议

 

于2025年7月31日,公司与将担任销售代理(“代理”)的Chardan订立At the Market Offering Agreement(“ATM协议”),据此,公司可不时透过或向代理(作为销售代理和/或委托人)要约及出售公司普通股(“ATM股份”)。

 

 

 

 

ATM股份的要约及出售(如有的话)将根据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生效的F-3表格上的货架登记声明和相关的基本招股说明书(文件编号333-286961)以及公司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相关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ATM招股说明书”)或根据为市场发售目的提交的另一份登记声明进行。

 

在遵守F-3表格上的有效登记声明(据此将根据ATM协议进行要约和销售)的情况下,ATM股份可以(A)在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以私下协商交易的方式进行要约和销售,(b)作为大宗交易;或(c)通过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式进行要约和销售,该方式被视为《证券法》第415(a)(4)条所定义的“市场发售”,包括直接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进行的销售,向美国任何其他现有交易市场进行的普通股销售,以及向或通过交易所以外的做市商进行的销售。代理无须出售任何数量或美元金额的ATM股份,但将作为销售代理,并根据其正常交易和销售惯例以及适用法律法规使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代表公司出售公司要求出售的所有ATM股份。根据ATM协议及ATM招股章程进行的ATM股份发售将于ATM协议于其中所允许的情况下终止时终止。

 

公司将向代理人支付相当于根据ATM协议出售的任何ATM股份的总销售价格的3.0%的固定现金佣金率,并已同意向代理人提供惯常的赔偿和分摊权。公司亦会就订立ATM协议方面的若干特定开支向代理人作出补偿。

 

ATM协议还载有根据该协议出售ATM股份的惯常陈述、保证和条件。

 

上述对ATM协议的描述并不完整,通过参考ATM协议全文对其整体进行了限定,该协议作为附件 1.1附于本协议之后。

 

修订股份认购协议

 

于2025年8月29日,公司与Compedica Holdings Limited(“Compedica”)订立日期为2025年6月5日的认购协议的修订(“修订”)。根据修订条款,除其他事项外,规定删除认购协议中要求公司认购Compedica股份的某些部分,并在某些情况下向Compedica提供董事会观察员的权利。公司还同意将Compedica持有的某些股份登记在将就此次发行提交的转售登记声明上。公司同意向Compedica偿还与认购协议及修订有关的若干开支。

 

上述对修正案的描述并不完整,通过参考修正案全文对其进行了整体限定,修正案全文作为附件 10.15附后。

 

风险因素

 

作为公司进入新业务领域的一部分,公司正在补充20-F表格年度报告第3项“关键信息-风险因素”中规定的风险因素。

 

与我们提议的TON投资相关的风险

 

我们打算将此次发行的几乎所有净收益用于购买TON代币,其价格一直且很可能将继续高度波动。

 

我们打算将此次发行的几乎所有净收益用于购买TON代币,这是开放网络(TON)区块链的原生数字资产。据《福布斯》报道,TON代币是一种高度波动的资产,在截至2025年7月31日的12个月中,其交易价格在每吨2.74美元至6.90美元之间。最近,在2025年7月期间,TON的交易价格在每吨代币2.78美元至3.59美元之间。这种波动性在未来可能会持续或增加,无法保证TON代币的市场将变得更加稳定或流动性更强。此外,TON代币不支付利息,但可以在TON上赚取质押奖励。能否从此次发行的净收益中产生投资回报将取决于我们购买后TON代币的价值是否存在升值。

 

 

 

 

我们持有的TON代币流动性将低于我们现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可能无法像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那样为我们提供流动性来源。

 

从历史上看,包括TON代币市场在内的加密市场的特点是价格大幅波动、与主权货币市场相比流动性和交易量有限、相对匿名性、发展中的监管环境、可能容易受到市场滥用和操纵、交易所的合规和内部控制失灵,以及其完全电子化、虚拟形式和去中心化网络所固有的各种其他风险。在市场不稳定时期,我们可能无法以优惠价格出售我们的TON代币。此外,我们与我们的托管人持有并与我们的交易执行伙伴进行交易的任何TON代币不享有与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或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监管的机构存放或交易的现金或证券相同的保护。此外,我们可能无法进行定期贷款或以我们未设押的TON代币作抵押的其他筹资交易,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我们的TON持股产生资金,特别是在市场不稳定时期或TON代币价格大幅下降时。如果我们无法使用TON代币作为抵押品进行额外的筹资交易,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我们的TON持股产生资金,或者如果我们曾经被迫以重大亏损出售我们的TON代币,以满足我们的营运资金要求,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质押TON存在独特的风险。

 

我们计划参与TON Staking过程,以赚取Staking奖励。Staking TON通常需要锁定代币一段特定的时间,在TON的情况下,大约为18-36小时,在此期间它们可能不容易获得或流动。这一锁定期可能会限制我们使用TON持股来满足流动性需求或应对市场机会或不利事件的能力。

 

与质押相关的一个独特风险是“削减”的可能性,即质押的TON的一部分可能会被没收,作为对验证者不当行为、网络错误或其他协议违规行为的惩罚。如果我们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验证者质押TON,我们可能会面临削减风险,这可能会导致质押TON的部分或全部损失。尽管我们的业务由我们的机构托管人为这些损失投保,但削减处罚的规则和执行可能会受到TON网络的更改,并且可能无法预测。

 

此外,质押的技术复杂性,包括需要维护安全的验证者基础设施或依赖第三方质押服务,会带来运营和网络安全风险。质押过程中的任何失败,无论是由于技术错误、恶意攻击或第三方质押提供商管理不善,都可能导致奖励损失、大幅削减处罚或本金损失。

 

TON生态系统面临来自需求波动和网络特有技术问题的风险。

 

TON代币的价值和效用与开放网络(TON)生态系统的持续发展和采用密切相关。对TON生态系统的普遍兴趣丧失、优势竞争区块链平台的出现或开发者或用户活动的下降可能会显着降低对TON代币的需求并对其价格产生负面影响。技术问题,例如网络中断、错误或TON协议中的安全漏洞,也可能破坏对网络的信心和TON令牌的价值。TON生态系统仍在发展中,其长期生存能力取决于持续的创新、用户的采用以及吸引和留住开发者和用户的能力。TON网络开发或采用过程中的任何挫折,或有关其安全性或治理的负面宣传,都可能对TON代币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能够获得的TON资产数量可能会受到限制,这可能会限制我们的运营和收入。

 

Telegram为以TON为重点的上市公司交易结构发布了新的指导方针,因为它们寻求控制锁定的TON资产的流动,并最终可以批准TON锁定资产转入或转出托管。Telegram已要求所有以TON为重点的上市公司交易大约为75%的现金和25%的TON筹资。他们认为,Telegram正在寻求这一限制,以限制TON车辆经历投资者抛售压力事件或从事其他TON策略,这些策略可能会导致其锁定资产的套现或从事对TON生态系统的其他破坏性做法。TON表示,它更愿意让TON持有者持有他们的TON资产,以进行更长期的投资策略。Telegram实施的指导方针可能会限制我们产生增长和收入的能力,我们认为这是持有TON资产的机会,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与市场上其他加密货币交易相当的回报。因此,投资者可能会寻求投资于其他以加密货币为重点的公司,其结果是我们股票的流动性和价格将受到不利影响。

 

 

 

 

由于对Telegram应用程序或平台的兴趣可能发生变化,TON的价值和采用面临风险。

 

TON的价值和采用与Telegram消息平台的持续流行和增长密切相关,Telegram消息平台是TON用户参与和生态系统开发的主要门户。如果Telegram的用户群不再因为Telegram不再提供与TON的独家区块链合作关系而产生对TON代币的需求,或者Telegram停止使用或与TON集成,那么其生态系统的活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Telegram对TON使用的减少可能会直接影响TON代币的效用和感知价值,导致价格下跌和流动性减少。这可能会对我们公司的一项投资造成价值损失。

 

TON区块链存在被黑客入侵或利用的风险。

 

TON区块链与所有去中心化网络一样,存在技术漏洞、bug或恶意攻击的风险。对TON区块链的成功黑客攻击或利用可能会导致TON代币被盗或丢失、网络运营中断或对网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失去信心。这类事件可能会对TON代币的价值、用户和开发者参与生态系统的意愿以及TON代币作为财资资产的整体可行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区块链技术的演进性质意味着可能会发现新的漏洞,无法保证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作为TON的公共财资公司存在相关风险。

 

作为一家主要资产为TON代币的上市公司,我们将面临资产集中于单一数字资产的相关风险。投资者、分析师和其他市场参与者可能不熟悉我们的业务模式,这可能导致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成本增加,或者未来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条款获得此类保险。对于持有大量数字资产金库的上市公司而言,缺乏先例也可能导致监管机构、审计师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加强审查。

 

我们可能会受到与加密资产和加密资产市场相关的监管发展的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TON代币和其他数字资产较为新颖,且州和联邦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数字资产的适用在某些方面不明确,美国或外国的监管机构可能会以对TON代币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方式解释或适用现有法律法规。美国联邦政府、各州、监管机构和外国也可能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采取监管、立法、执法或司法行动,这可能会对TON代币的价格或我们等个人或机构拥有或转让TON代币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如果TON代币被确定为构成联邦证券法目的的证券,这种确定施加的额外监管限制可能会对TON代币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由于第三方缺乏与从事此类战略的公司的经验,我们参与TON财资战略的风险可能会产生复杂性,例如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成本增加,或者未来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条款获得此类保险。

 

 

 

 

将TON代币重新归类为证券的监管变化可能会导致我们落入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或1940年法案下的“投资公司”定义,并可能对TON的市场价格和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1940年法案第3(a)(1)(a)(a)和(c)条,如果公司(1)主要从事或提议主要从事证券投资、再投资或交易业务,或(2)从事或提议从事投资、再投资、拥有业务,则通常将被视为1940年法案所指的“投资公司”,持有或买卖证券,且其拥有或拟收购的投资证券的价值超过其总资产价值(不包括美国政府证券和现金项目)未合并基础上的40%。

 

虽然SEC尚未就TON代币是否属于联邦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发表看法,但SEC或主管司法管辖法院认定TON代币属于证券可能会导致我们满足1940年法案中“投资公司”的定义,如果我们的资产中包含TON代币投资的部分超过1940年法案规定的40%限制,这将使我们受到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额外监管要求,也可能要求我们改变开展业务的方式。

 

我们打算监控我们的资产和收入,以便以这样的方式开展我们的业务活动,即我们不属于1940年法案下的“投资公司”定义,或者符合1940年法案和相应SEC规则规定的豁免或排除之一的资格。如果TON代币被确定为联邦证券法目的的证券,我们将采取措施减少TON代币持有量占我们总资产的百分比。这些步骤可能包括,除其他外,出售我们可能长期持有的TON代币,并将我们的现金部署在根据1940年法案不被视为投资证券的资产中,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被迫以不具吸引力的价格出售我们的TON代币。我们还可能寻求收购根据1940年法案不被视为投资证券的额外资产,我们可能需要承担债务、发行额外股权或达成其他对我们的业务没有吸引力的融资安排。任何这些行动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将能够成功地采取必要步骤,以避免满足1940年法案对“投资公司”的定义,并成为其要求的受制于人。如果TON代币被确定构成联邦证券法目的的证券,如果我们无法根据1940年法案获得可用的豁免或排除,那么我们将不得不注册为一家投资公司,并要求我们改变我们开展业务的方式。此外,这样的决定可能会对TON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认为,我们不受适用于共同基金和交易所交易基金等投资公司的法律和监管义务的约束,也不受适用于投资顾问的义务的约束。

 

根据美国联邦和州法律,共同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及其董事和管理层作为“投资公司”和“投资顾问”受到广泛监管;这项监管旨在造福和保护投资者。我们目前没有遵守,也不打算自愿遵守这些法律法规。这意味着,除其他外,我们TON战略的执行或变更、我们对杠杆的使用、我们TON代币的托管方式、我们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能力以及我们的经营和投资活动通常不受适用于投资公司和投资顾问的广泛法律和监管要求和禁令的约束。因此,我们的董事会对其授权的投资、杠杆和现金管理政策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无论是关于我们的TON持股还是我们可能追求的其他活动,并且有权改变我们目前的政策,包括我们收购和持有TON代币的战略。

 

 

如果我们或我们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遇到安全漏洞或网络攻击,并且未经授权的各方获得对我们TON代币的访问权限,或者如果我们的私钥丢失或销毁,或发生其他类似情况或事件,我们可能会失去部分或全部TON代币,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预计,我们收购的几乎所有TON代币都将存放在机构级数字资产托管人的托管账户中。安全漏洞和网络攻击对于包括TON代币在内的数字资产尤其令人关注。TON代币和其他基于区块链的加密货币,以及向TON生态系统参与者提供服务的实体,过去和将来都可能受到安全漏洞、网络攻击或其他恶意活动的影响。成功的安全漏洞或网络攻击可能导致:

 

  我们的TON代币的部分或全部损失,其方式可能不包括在保险或与持有我们TON代币的托管人的托管协议的责任条款中;
  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品牌;
  不当披露数据,违反适用的数据隐私和其他法律;或者
  重大监管审查、调查、罚款、处罚以及其他法律、监管、合同和财务风险。

 

此外,任何针对拥有数字资产的其他公司或运营数字资产网络的公司的实际或感知的数据安全漏洞或网络安全攻击,无论我们是否受到直接影响,都可能导致对更广泛的TON生态系统或使用TON网络进行金融交易的普遍信心丧失,这可能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

 

对包括与TON相关行业在内的多个行业的系统发起的攻击在频率、持久性和复杂性方面都在增加,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攻击是由包括国家行为者在内的复杂、资金充足和有组织的团体和个人进行的。用于获取未经授权、不正当或非法访问系统和信息(包括个人数据和数字资产)、禁用或降级服务或破坏系统的技术在不断发展,可能难以快速发现,并且通常在针对目标发起攻击后才被识别或检测到。这些攻击可能发生在我们的系统或我们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或合作伙伴的系统上。由于人为错误、渎职、内部威胁、系统错误或漏洞或其他违规行为,我们可能会遇到违反我们的安全措施的情况。特别是,我们预计,未经授权的各方将试图通过各种手段,例如黑客攻击、社会工程、网络钓鱼和欺诈,访问我们的系统和设施,以及我们的合作伙伴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系统和设施。威胁可能来自多种来源,包括犯罪黑客、黑客活动分子、国家支持的入侵、工业间谍活动和内部人员。此外,即使我们的系统不受干扰,某些类型的攻击也可能伤害我们。例如,某些威胁被设计为保持休眠状态或无法被发现,有时会持续很长时间,或者直到对目标发动,而我们可能无法实施足够的预防措施。此外,由于在家工作安排的增加,这类活动有所增加。与正在进行的俄罗斯-乌克兰和以色列-哈马斯冲突或其他未来冲突相关的网络战也可能增加网络攻击的风险,包括恶意软件可能扩散到与此类冲突无关的系统中。任何未来违反我们的运营或TON行业其他公司的运营,包括我们所依赖的第三方服务,都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将承担35,000,000美元的债务义务,并可能在未来产生大量额外或替代债务,我们的管理文件对我们可能产生的债务金额没有限制。

 

视乎市场情况及供应情况,我们可能会不时订立债务融资。2025年8月30日,我们与BitGo Prime LLC(“BitGo”)签订了一项信贷安排,该公司也隶属于我们的加密货币托管人。BitGo信贷额度为3500万美元,自支付起六个月到期,年利率为15.75%,按月支付,每日累计。在发行结束时,我们将从信贷额度中提取全部3500万美元。贷款发放时需支付2%的发起费。该信贷额度将由我们存放在BitGo Trust的2800万TON担保。该信贷融资的收益用途为收购TON。

 

BitGo信贷工具代表了我们资产的一个重要杠杆,未来借款可能代表类似甚至更大的杠杆数量,这取决于我们可用的投资机会、我们可用的资本、我们获得和获得融资安排的能力以及我们对资产组合稳定性和现金流的估计。我们的管理文件对我们可能产生的债务金额没有限制,我们可能会在任何时候大幅增加我们使用的杠杆数量,而无需我们的股东批准。个别资产的杠杆率可能会有所不同,一些资产的杠杆率要比其他资产高得多。杠杆可以提高我们的潜在回报,但也会加剧我们的损失。

 

产生大量债务,就像我们对BitGo信贷工具所做的那样,可能会使我们面临许多风险,如果实现这些风险,将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包括以下风险:

 

  我们的经营现金流可能不足以支付债务的本金和利息,或者我们可能未能遵守债务工具中包含的契约,这可能会导致(1)未偿债务加速(以及任何其他包含交叉违约或交叉加速条款的债务安排),我们可能无法从内部资金偿还或以优惠条款再融资,或者根本无法,(2)我们无法借入额外资金,即使我们目前正在支付借款和/或(3)我们的部分或全部资产因丧失抵押品赎回权或被迫出售而损失;
  如果我们在被抵押的债务工具下发生违约,我们很可能会失去我们的抵押品,这将因资产损失而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债务可能会增加我们在不利的经济、市场和行业条件下的脆弱性,无法保证我们的投资收益率将增加以匹配我们较高的融资成本;

 

  我们可能需要将运营现金流的很大一部分用于支付债务,从而减少可用于运营、未来商业机会、分配给股东或其他目的的资金;和

 

  我们可能无法为到期债务再融资。

 

我们不能确定我们的杠杆策略会成功。

 

未能遵守我们融资安排中的限制性契约将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来的任何融资都可能要求我们提供额外的抵押品或偿还债务。

 

我们受制于我们与BitGo的信贷安排中包含的各种限制性契约,并且我们可能会受到与未来融资安排相关的额外契约的约束。我们的BitGo设施要求我们遵守各种财务契约,包括特定的财务比率。我们未来可能达成的融资安排可能包含类似或更广泛的限制性契约,也可能需要抵押。这些契约可能会限制我们追求我们的某些投资和运营策略、某些投资或产生额外债务的灵活性。如果我们未能满足或满足这些契约中的任何一项,我们可能会在适用安排的协议下违约,我们的贷方可以选择加快我们回购某些资产的义务,宣布到期应付的未偿金额,终止他们的承诺,要求提供额外的抵押品或针对现有抵押品强制执行他们的权利。我们还可能受到交叉违约和加速权的约束,就抵押债务而言,我们可能会在违约时发布额外的抵押品或止赎。

 

此次发行的若干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返还以TON数量购买的所有普通股以及作为普通股对价转让的任何数字货币。资产损失可能会对我们遵守主贷款协议契约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影响我们的价值和我们产生收入的能力。

 

在此次发行中,公司授予多名投资者一项选择权,以返还其TON和其他转让的数字资产,作为购买公司普通股的对价。看跌期权在收盘后最多可使用十二个月。看跌期权为投资者对其贡献的数字资产的价值提供保护,同时公司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风险。因看跌期权导致的任何数字资产损失可能会对公司履行其在主贷款协议项下的契诺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看跌期权的行使和投资的损失可能会对公司的资产和产生收益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新闻稿

 

2025年9月3日,公司发布新闻稿。该新闻稿副本附后,作为附件 99.1。

 

投资者介绍

 

2025年9月3日,公司提供了投资者介绍。投资者演示文稿副本作为附件 99.2附后。

 

 

 

 

 

展览

 

附件编号 说明
   
1.1* 公司与Chardan Capital Market,LLC于2025年7月30日签署的上市发售协议。
3.1* 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
10.1*+ 现金证券购买协议的形式。
10.2*+ 加密货币证券购买协议的形式。
10.3*+ 登记权协议的形式。
10.4* 预融资认股权证的形式。
10.5* 附信的形式。
10.6*+ 公司与BitGo Prime,LLC于2025年8月28日签署的主贷款协议。
10.7* 公司与Alpha AI之间的未来股权简单协议表格。
10.8*+ 公司与Own Your Own Data,LLC于2025年8月3日签署的独立承包商协议。
10.9*+ 公司与Own Your Own Data,LLC于2025年8月20日修订独立承包商协议。
10.10*+ 独立承包商协议,日期为2025年8月20日,由公司与Ralph Matthew McKibbin签署。
10.11*+ 公司与Red Shark Ventures,LLC于2025年8月20日签署的独立承包商协议。
10.12*+ 公司与Alpha Sigma Capital Advisors,LLC于2025年8月20日签署的独立承包商协议。
10.13*+ 公司与Alpha Sigma Capital Advisors,LLC于2025年8月20日对独立承包商协议的修订。
10.14*+ 公司与Alpha Sigma Capital Advisors,LLC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表格。
10.15*+ 公司与DWF MaaS Limited于2025年8月29日订立的库务管理协议
10.16* 公司与Compedica Holdings Limited于2025年8月26日修订认购协议。
99.1* 新闻稿,日期为2025年9月3日。
99.2* 投资者介绍,日期为2025年9月3日。
   
_______  

*随此提交

+根据条例S-K第601(a)(5)项,该展览的某些展品和时间表已被省略。注册人同意应SEC的要求向SEC补充提供所有遗漏的证物和附表的副本。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日期:2025年9月3日

 

ALPHATON CAPITAL CORP

 

签名: /s/Andrea Park
  安德里亚公园
  首席财务官
   

 

 

46

 

 

附件 1.1

 

在市场发售协议

 

2025年7月31日

 

Chardan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宾州广场1号,套房4800

纽约,NY 10119

 

女士们先生们:

 

Portage Biotech Inc,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公司”),确认其与Chardan Capital Markets LLC及其继任者和许可受让人(“管理人”)的协议(本“协议”)如下:

 

1.定义。以下术语,在本协议和任何条款协议中使用时,应具有所示含义。

 

“会计师”应具有第4(m)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法案”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以及根据该法案颁布的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

 

“行动”应具有第3(p)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Affiliate”应具有第3(o)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适用时间”是指,就任何股份而言,根据本协议或任何相关条款协议出售该等股份的时间。

 

“基招股说明书”是指执行时登记说明所载的基招股说明书。

 

“BHCA”应具有第3(qq)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董事会”应具有第2(b)(iii)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经纪人费用”应具有第2(b)(v)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营业日”是指除周六、周日或法律授权或要求纽约市商业银行继续关闭的其他任何一天;但为明确起见,商业银行不应被视为因“待在家中”、“就地避难”而被法律授权或要求继续关闭,“非必要雇员”或任何其他类似命令或限制或在任何政府当局的指示下关闭任何实体分支机构,只要纽约市商业银行的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包括电汇)一般在该日开放供客户使用。

 

1

 

 

“佣金”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BVI公司法律顾问”应具有第4(l)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公司法律顾问”应具有第4(l)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DTC”应具有第2(b)(vii)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分配”应具有第2(b)(ix)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生效日期”是指注册声明及其任何生效后修订或生效的每个日期和时间。

 

“环境法”应具有第3(s)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评估日期”应具有第3(y)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以及据此颁布的委员会规则和条例。

 

“执行时间”是指本协议由双方签署并交付的日期和时间。

 

“美联储”应具有第3节(qq)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FINRA”应具有第3(e)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是指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定义见第405条。

 

“危险材料”应具有第3(s)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具有第3(m)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已纳入文件”系指在生效日期或之前向委员会提交的以引用方式并入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的文件或其部分,以及在生效日期之后向委员会提交的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的任何文件或其部分。

 

“负债”应具有第3(ee)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知识产权”应具有第3(v)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是指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定义见第433条。

 

“IT系统和数据”应具有第3节(mm)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留置权”应具有第3(a)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损失”应具有第7(d)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重大不利影响”应具有第3(b)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材料许可”应具有第3(t)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最大金额”应具有第2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洗钱法”应具有第3(rr)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净收益”应具有第2(b)(v)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普通股”是指公司的普通股,每股无面值,以及该等证券以后可能被重新分类或变更为的任何其他类别的证券。

 

3

 

 

“普通股等价物”应具有第3(g)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允许的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应具有第4(g)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人”应具有第3(e)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安置”应具有第2(c)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进行中”应具有第3(b)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招股说明书”是指基本招股说明书,并由最近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如有)补充。

 

「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指不时根据第424(b)条编制及提交的与股份有关的每份招股章程补充文件。

 

“记录日期”应具有第2(b)(ix)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注册声明”系指F-3表格上的货架注册声明(文件编号333-286961),包括根据规则424(b)向委员会提交并根据规则430B被视为该注册声明一部分的与该股份有关的证物和财务报表以及根据规则430B提交并经在每个生效日期修订的与该注册声明相关的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如果其任何生效后修订生效,也系指经如此修订的该注册声明。

 

“陈述日期”应具有第4(k)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必要的批准”应具有第3(e)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第158条规则”、“第164条规则”、“第172条规则”、“第173条规则”、“第405条规则”、“第415条规则”、“第424条规则”、“第430B条规则”和“第433条规则”是指该法下的此类规则。

 

“销售通知”应具有第2(b)(i)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SEC报告”应具有第3(m)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4

 

 

“结算日”应具有第2(b)(vii)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股份”应具有第2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附属”应具有第3(a)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条款协议”应具有第2(a)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交货时间”应具有第2(c)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交易日”是指交易市场开放交易的一天。

 

“交易市场”是指普通股于有关日期上市或报价交易的以下任何市场或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分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纽约证券交易所(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继承者)。

 

本协议中所有提及财务报表和附表以及“包含”的其他信息,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以及同类进口的所有其他提述)中所述的“包括”或“应视为并包括所有此类财务报表和附表以及截至任何指定日期通过引用并入或以其他方式根据该法案被视为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视情况而定)的一部分或包括在内的其他信息,而本协议中所有对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的修订或补充的提述应视为并包括,但不限于,于任何指明日期提交任何法团文件,以作为注册说明书或招股章程(视属何情况而定)的一部分或包括在其中。

 

2.出售及交付股份。公司建议在本协议期限内不时透过或向管理人(作为销售代理及/或委托人)发行及出售最多不超过(a)在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上登记的普通股数目或美元金额,据此进行发售,(b)获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数目(减去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数目,转换或交换公司任何已发行证券或以其他方式从公司授权股份中保留的证券),或(c)将导致公司或股份发售不满足使用F-3表格的资格和交易要求的普通股数量或美元金额,包括(如适用)F-3表格注册声明的一般说明I.B.5((((a)、(b)和(c)中较低者,“最高金额”)。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双方同意,遵守本条第2款对根据本协议发行和出售的股份的数量和总销售价格所规定的限制应由公司全权负责,并且管理人不承担与此种遵守有关的义务。

 

5

 

 

(a)委任经理为销售代理;条款协议。就透过管理人出售股份而言,本公司特此委任管理人为本公司的独家代理,以根据本协议出售本公司的股份,而管理人同意使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按本协议所述条款及条件出售股份。本公司同意,每当其决定将股份直接出售给作为委托人的管理人时,其将根据本协议第2节就该出售订立一份基本上采用本协议附件I形式的单独协议(每份协议,“条款协议”)。

 

(b)代理销售。在符合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并依据本协议所载的陈述及保证,公司将不时透过经办人(作为销售代理)发行及同意出售股份,而经办人同意以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作为公司的销售代理)按以下条款出售:

 

(i)该等股份须按日出售,或在(a)为交易日、(b)公司已透过电话指示管理人(迅速以电子邮件确认)作出该等出售(“出售通知”)及(c)公司已履行其根据本协议第6条所承担的义务的任何一天按公司及管理人同意的其他方式出售。公司将指定管理人每日出售股份的最高金额(受第2(d)节规定的限制)以及可出售该等股份的每股最低价格。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管理人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特定日期出售公司在该日期指定出售的所有股份。根据第2(b)条出售的股份的销售毛价,须为管理人根据第2(b)条在出售该等股份时在交易市场上出售的普通股的市价。

 

(ii)公司承认并同意(a)无法保证经理人将成功出售股份,(b)如果经理人没有出于除经理人未能使用其符合其正常交易和销售惯例以及适用法律法规的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出售本协议规定的股份以外的任何原因而不出售股份,则经理人将不会对公司或任何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及(c)除非经理人与公司根据条款协议另有具体约定,否则经理人无须根据本协议按主要基准购买股份。

 

6

 

 

(iii)公司不得授权以低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或其正式授权的委员会或公司正式授权的高级人员不时指定并以书面通知经理的最低价格发行和出售任何股份,而经理亦无义务使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出售任何股份。公司或管理人在接到以电话(通过电子邮件迅速确认)方式向协议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后,可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暂停发行股份;但该暂停或终止不影响或损害各方在发出该通知之前就根据协议出售的股份所承担的各自义务。

 

(iv)管理人可以根据该法第415条规则被视为“市场发售”的法律允许的任何方法出售股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在交易市场、在任何其他普通股现有交易市场或向或通过做市商进行的销售。管理人还可以(i)经公司同意以私下协商交易方式出售股份或(ii)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股份。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视为要求任何一方同意本条第2(b)(iv)款所指明的要约及出售方法,而(除前一句第(i)及(ii)条所指明的情况外)管理人配售任何股份的方法应由管理人酌情决定。

 

(v)就根据本条第2(b)条出售股份而向经理作出的补偿,须为最多为根据本条第2(b)条出售的股份销售毛价3.0%的配售费(“经纪费”)。当管理人作为委托人行事时,上述补偿率不适用,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条款协议在相关适用时间约定的价格向作为委托人的管理人出售股份。经扣除经纪费及扣除任何结算公司、执行经纪商或政府或自律组织就该等销售征收的任何交易费用后,余下所得款项将构成公司就该等股份的所得款项净额(“所得款项净额”)。

 

(vi)根据本条第2(b)款出售股份的每一天,经理须在交易市场交易结束后向公司提供书面确认书(可透过电子邮件),列明在该日出售的股份数目、销售所得款项总额及公司所得款项净额,以及公司就该等出售而须向经理人支付的补偿。

 

7

 

 

(vii)除非公司与管理人另有约定,出售股份的结算将于作出该等出售之日后的第一个(第1个)交易日上午10时(纽约市时间)或根据《交易法》第15c6-1条规则不时生效的任何其他结算周期(每个“结算日”)进行。在每个结算日之前的交易日或之前,本公司将或将促使其过户代理人,以电子方式将出售的股份通过记入管理人或其指定人账户(但管理人应已在结算日前至少一个交易日向公司发出该等指定人的书面通知)在存托信托公司(“DTC”)通过其在托管系统的出入金或通过双方可能共同约定的其他交割方式进行转让,其中股份在所有情况下均为可自由流通、可转让、记名的、具有良好可交割形式的股份。在每个结算日,管理人将相关的当日资金净收益交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公司同意,如果公司或其转让代理人(如适用)不履行其在结算日交付正式授权股份的义务,除了且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协议第7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公司将(i)使管理人免受因公司此种违约而招致、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索赔、损坏或合理的、有文件证明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和有文件证明的法律费用和开支)的损害,以及(ii)向管理人支付任何佣金,若无此类违约,管理人本应有权获得的折扣或其他补偿。

 

(viii)在每个适用时间、结算日及陈述日,公司须当作已确认本协议所载的每项陈述书及保证,犹如该等陈述书及保证是在该日期作出,并经必要修改,以与自该日期起经修订的注册声明及招股章程有关。管理人使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代表公司出售股份的任何义务应取决于公司在此的陈述和保证的持续准确性、公司履行其在此项下的义务以及本协议第6节规定的附加条件的持续满足。

 

(ix)如公司须以返还资本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息、分拆、重新分类、公司重组、安排计划或其他类似交易的方式分配现金、股票或其他证券、财产或期权)向普通股股东宣派或作出其资产的任何股息或其他分配(或收购其资产的权利)(“分配”和确定有权获得分配的股东的记录日期,“记录日期”),公司在此承诺,就根据记录日期的销售通知进行的任何股份出售而言,公司须于记录日期向管理人发行及交付该等股份,而记录日期为结算日,公司须支付管理人于记录日期与股份交付有关的任何额外费用。

 

8

 

 

(c)定期销售。如公司希望根据本协议以非本协议第2(b)节所规定的方式出售股份(每一种,“配售”),公司将通知管理人该等配售的拟议条款。如果作为委托人的管理人希望接受该等建议条款(其可全权酌情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或在与公司讨论后希望接受经修订的条款,管理人与公司将订立条款协议,载列该等配售的条款。条款协议所载条款将对公司或管理人不具约束力,除非及直至公司及管理人各自签立该等条款协议并接受该等条款协议的所有条款。如果本协议的条款与条款协议的条款发生冲突,则由此类条款协议的条款控制。条款协议还可能规定与管理人重新发售此类股份有关的某些条款。管理人根据任何条款协议购买股份的承诺应被视为已根据本协议所载公司的陈述和保证作出,并应受本协议所载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每份条款协议均须指明管理人将根据协议购买的股份数目、就该等股份向公司支付的价格、与与管理人一起在股份重新发售中行事的承销商的权利和违约有关的任何规定,以及该等股份的时间和日期(每一该等时间和日期在此称为“交付时间”)以及交付和支付该等股份的地点。此类条款协议还应规定根据本协议第6节对律师意见、会计师信函和高级职员证书的任何要求,以及管理人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或文件。

 

(d)股份的最大数目。在任何情况下,如在出售任何股份生效后,根据本协议出售的股份总额将超过(a)连同根据本协议出售的所有股份的最高金额、(b)根据现行有效的登记声明可供发售和出售的金额及(c)董事会不时授权根据本协议发行和出售的金额中的较低者,则公司不得安排或要求要约或出售任何股份,的正式授权委员会或正式授权的执行委员会,并以书面通知经理。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不得安排或要求依据本协议以低于董事会、其正式授权委员会或正式授权执行人员不时授权并以书面通知管理人的最低价格的价格要约或出售任何股份。此外,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导致或允许根据本协议出售的股份的总发售金额超过最高金额。

 

9

 

 

(e)条例m通告。除非《交易法》第M条规则第101(c)(1)条就股份作出的例外规定得到满足,否则公司应至少提前一(1)个营业日通知管理人其出售任何股份的意向,以便让管理人有时间遵守第M条。

 

3.申述及保证。本公司于执行时及每次执行时向管理人声明及保证,并同意以下陈述及保证根据本协议重复或当作作出,如下文所述,但注册声明、招股章程或法团文件中所述的除外。

 

(a)子公司。公司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子公司(单独称为“子公司”)载于公司最近一次提交给委员会的20-F表格年度报告的附件 8.1。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各附属公司的全部股本或其他股权,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就本协议而言,指留置权、押记、担保权益、产权负担、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或其他限制),且各附属公司的所有已发行及已发行在外的股本股份及其他股权均为有效发行且已缴足、不可评估且不存在优先认购或购买证券的类似权利。

 

(b)组织和资格。本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为根据其成立或组织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成立或以其他方式组织、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实体,拥有必要的权力和权力来拥有和使用其财产和资产,并按目前的方式开展其业务。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违反或违反其各自的证书或公司章程、章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的任何规定。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具备开展业务的适当资格,并作为外国公司或其他实体在其所开展的业务或拥有的财产的性质使该资格成为必要的每个司法管辖区内具有良好的信誉,除非未能具有如此资格或信誉良好(视情况而定)无法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i)对本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对经营、资产、业务的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附属公司的前景或条件(财务或其他方面),作为一个整体,源自注册声明、基本招股章程、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招股章程或已纳入法团的文件所载的前景或条件,或(iii)对公司在任何重大方面及时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i)或(iii)中的任何一项,“重大不利影响”),而不是“进行中”(就本协议而言,这是指任何诉讼、索赔、诉讼、调查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非正式调查或部分程序,如证词),无论是否已开始或威胁)已在任何此类司法管辖区提起撤销、限制或限制或寻求撤销、限制或限制此类权力和权限或资格。

 

10

 

 

(c)授权和强制执行。公司拥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以订立和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并以其他方式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公司执行和交付本协议以及由其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已获得公司方面所有必要行动的正式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无需就本协议采取进一步行动,但与所要求的批准有关的行动除外。本协议已由公司正式签署和交付,一旦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交付,将构成公司根据其条款可对公司强制执行的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但(i)受一般衡平法原则和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执行和其他普遍适用的法律的限制,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强制执行,(ii)受与特定履行、禁令救济或其他衡平法补救办法的可用性有关的法律的限制,以及(iii)赔偿和分担条款可能受适用法律的限制。

 

(d)没有冲突。公司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发行和出售股份以及由其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不会也不会(i)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证书或公司章程、章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的任何规定相冲突或违反,或(ii)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证书或章程、章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相冲突或构成违约(或随着通知或时间的推移或两者都将成为违约的事件),导致对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产生任何留置权,或给予他人任何终止、修正、反稀释或类似调整、加速或取消(无论是否通知、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作为一方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或影响的任何协议、信贷融资、债务或其他文书(证明公司或附属公司债务或其他)或其他谅解的权利,或(iii)在所需批准的情况下,与公司或子公司所受的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包括联邦和州证券法律法规)或公司或子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或影响的任何法律、规则、法规、命令、判决、禁令、法令或其他限制相冲突或导致违反;除第(ii)和(iii)条中的每一条的情况外,例如不能单独或合计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

 

11

 

 

(e)备案、同意和批准。本公司无须取得任何法院或其他联邦、州、地方或其他政府当局或其他“个人”(定义为个人或公司、合伙企业、信托、成立或未成立的协会、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或其机构或细分机构)或任何种类的其他实体,包括交易市场)的任何同意、放弃、授权或命令、向其发出任何通知或作出任何备案或登记,与本公司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有关,除(i)本协议要求的备案、(ii)向委员会提交招股章程补充文件、(iii)向交易市场提交申请并获得其批准,以便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其上交易的股份上市,以及(iv)根据适用的州证券法和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规则和条例(统称为“所需批准”)要求提交的备案外。

 

(f)发行股份。股份获正式授权,并于根据本协议发行及支付时,将获正式及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及不可评估、免受公司施加的所有留置权。公司已从其正式授权的股份中预留根据本协议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最大数量。公司发行股份已根据该法案进行登记,所有股份均可由其购买者自由转让和交易,不受限制(仅因此类购买者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任何限制除外)。股份正根据登记声明发行,而股份发行已由公司根据该法案登记。注册声明中的“分配计划”部分允许发行和出售本协议所设想的股份。于收到该等股份后,该等股份的买方将对该等股份拥有良好及可上市销售的所有权,而该等股份将可在交易市场上自由买卖。

 

12

 

 

(g)资本化。该公司的资本化情况如SEC报告中所述。除SEC报告中所述情况外,公司自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定期报告以来,除根据公司股权奖励计划行使员工股权奖励、根据公司股权奖励计划向员工发行普通股以及根据根据《交易法》最近提交的定期报告日期转换和/或行使可行使、可交换或可转换为普通股(“普通股等价物”)的证券外,未发行任何股本。任何人对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均不享有任何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参与权或任何类似的参与权。除SEC报告中所述外,没有任何未行使的期权、认股权证、以股代息的权利可认购、催缴或任何性质的承诺,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的证券、权利或义务,或赋予任何人任何权利认购或收购任何普通股或任何子公司的股本,或公司或任何子公司有义务或可能有义务发行额外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或任何子公司的股本的合同、承诺、谅解或安排。发行和出售股份将不会使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有义务向任何人发行普通股或其他证券。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并无任何未偿还的证券或票据附有任何条文,可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发行证券时调整该等证券或票据的行使、转换、交换或重置价格。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并无任何载有任何赎回或类似规定的未偿还证券或工具,亦无任何合约、承诺、谅解或安排可供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受约束或可能成为受约束以赎回本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证券。除SEC报告中规定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任何股票增值权或“虚拟股票”计划或协议或任何类似计划或协议。公司股本中的所有已发行股份均获得正式授权、有效发行、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已按照所有联邦和州证券法发行,且这些已发行股份均未违反任何优先认购权或类似的认购或购买证券的权利。股份的发行及出售无须任何股东、董事会或其他人进一步批准或授权。除SEC报告中规定的情况外,公司作为一方的公司股本没有任何股东协议、投票协议、注册权或其他类似协议,或据公司所知,公司的任何股东之间或之间没有任何股东协议、投票权协议、注册权或其他类似协议。

 

(h)登记声明。该公司符合根据该法案使用F-3表格的要求,并已编制并向委员会提交了注册声明,包括基本招股说明书,以根据该发行和出售股份的法案进行注册。该登记声明自本协议日期起生效并可供股份发售及出售。经提交,基本招股说明书包含该法案及其下规则要求的所有信息,并且,除非管理人应书面同意修改,否则在所有实质性方面,应采用在执行时间之前或在重复或被视为作出此陈述的任何此类时间之前提供给管理人的表格。登记声明,在执行时,每次此类陈述被重复或被视为作出,以及在该法案要求就任何股份要约或出售交付招股说明书(无论是实际交付还是通过遵守规则172、173或任何类似规则)的所有时间,均符合规则415(a)(1)(x)中规定的要求。登记声明的初始生效日期不早于执行时间前三年的日期。公司满足F-3表格一般说明I.B.1中规定的交易要求,或(如适用)F-3表格一般说明I.B.5中规定的关于根据本次发行出售的证券的总市值以及在本次发行之前的十二(12)个月内的交易要求。

 

13

 

 

(i)纳入文件的准确性。法团文件在向委员会提交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交易法》及其相关规则的要求,而法团文件在向委员会提交时,均未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不具有误导性的情况,未遗漏陈述作出其中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以及如此提交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注册声明、基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或招股说明书的任何进一步文件,当这些文件提交给委员会时,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交易法》的要求及其下的规则(如适用),并且不会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不会遗漏陈述在其中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

 

(j)不符合资格的发行人。(i)在登记声明提交后的最早时间,公司或其他发售参与人就股份提出善意要约(规则164(h)(2)所指的),以及(ii)于执行时间及在每一次该等陈述被重复或当作作出时(就本条第(ii)款而言,该日期被用作确定日期),公司过去不是、现在也不是不合资格发行人(定义见规则405),未考虑到委员会根据第405条确定公司没有必要被视为不合格发行人的任何决定。

 

(k)免费编写招股说明书。公司有资格使用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书。每份发行人自由撰写的招股说明书不包含与注册声明中所载信息有实质冲突的任何信息,包括任何已纳入的文件和任何被视为其未被取代或修改的部分的招股说明书补充;且每份发行人自由撰写的招股说明书不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任何必要的重大事实,以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而不是误导。前述句子不适用于任何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中的陈述或遗漏,这些陈述或遗漏是基于并符合管理人向公司提供的专门用于其中的书面信息。公司根据第433(d)条规则被要求提交的任何发行人自由书面招股说明书已经或将根据该法案的要求及其下的规则向委员会提交。公司已根据第433(d)条提交或被要求提交的每一份发行人免费编写的招股说明书,或由公司或代表公司编制或使用的招股说明书,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守或将遵守该法案及其下规则的要求。未经管理人事先同意,本公司不会拟备、使用或参考任何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章程。

 

14

 

 

(l)与注册声明有关的程序。登记声明不是该法案第8(d)或8(e)条规定的待决程序或审查的对象,公司也不是该法案第8A条规定的与发行股份有关的待决程序的对象。公司并无接获任何通知,表示监察委员会已就注册声明发出或拟发出停止令,或监察委员会已以其他方式暂时或永久暂停或撤回注册声明的有效性,或有意或已以书面威胁这样做。

 

(m)SEC报告。公司已在本协议日期之前的两年(或法律或法规要求公司提交此类材料的较短期限)提交了根据该法案和《交易法》要求公司提交的所有报告、附表、表格、报表和其他文件,包括根据其中第13(a)或15(d)条提交的文件(上述材料,包括其证物和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连同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在此统称为“SEC报告”)及时或已收到此类提交时间的有效延期,并在任何此类延期到期之前提交了任何此类SEC报告。截至各自日期,SEC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适用的《法案》和《交易法》的要求。SEC报告在提交时均未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未遗漏陈述其中要求陈述或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要事实,而不是误导。SEC报告中包含的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适用的会计要求以及提交时有效的委员会与此相关的规则和条例。注册声明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纳入的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中的交互式数据公平地呈现了所有重大方面所要求的信息,并且是根据委员会适用的规则和准则编制的。注册说明书、基本招募说明书、任何招募说明书补充或招募说明书中均不要求包含其他财务报表或配套附表。该等财务报表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在所涉期间内以一致的基础加以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除非该等财务报表或其附注另有规定,且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未包含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的所有脚注,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列报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截至该日及该日终了期间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主题,在未经审计的报表情况下,对正常、不重要的年终审计进行调整。

 

15

 

 

(n)统计和市场相关数据。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所载的所有统计、人口统计及市场相关数据均基于或源自公司经合理查询后认为可靠及准确的来源。在要求的范围内,公司已从此类来源获得使用此类数据的书面同意。

 

(o)重大变化;未披露的事件、负债或事态发展。自SEC报告中包含的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之日起,除在作出此项陈述之日之前提交的随后的SEC报告中具体披露的情况外,(i)没有发生已经或可以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或发展,(ii)公司并无招致任何负债(或有负债或其他负债),但(a)根据以往惯例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招致的贸易应付款项及应计开支,及(b)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无须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反映或在向监察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披露的负债,(iii)公司并无更改其会计方法,(iv)公司并无向其股东宣派或作出任何股息或派发现金或其他财产或购买,赎回或订立任何协议以购买或赎回其股本中的任何股份,(v)除非根据公司与Compedica Holdings Limited于2025年6月6日订立的认购协议(“Compedica协议”)的条款已作出并可能于日后作出,否则公司并无向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关联公司”(定义为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控制或由某人控制或与某人共同控制的任何人,由于这些术语在该法案的规则144中使用并根据其解释),除非根据现有的公司股权奖励计划,以及(vi)公司现任执行官或董事会成员均未辞去公司的任何职务。该公司没有任何关于对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请求在委员会面前悬而未决。除本协议拟发行的股份外,概无就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业务、前景、物业、营运、资产或财务状况发生或存在或合理预期将发生或存在根据适用证券法规定由本公司在作出或被视为作出本陈述时须予披露的事件、责任、事实、情况、发生或发展,而该等事件、责任、情况、发生或发展在作出本陈述之日前至少一(1)个交易日并无公开披露。

 

16

 

 

(p)诉讼。除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没有任何诉讼、诉讼、调查、违规通知、程序或调查待决,或据公司所知,在任何法院、仲裁员、政府或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联邦、州、县、地方或外国)面前或由任何法院、仲裁员、政府或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统称“诉讼”)威胁或影响公司、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统称“诉讼”)。任何诉讼(i)均不会对本协议或股份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不利影响或提出质疑,或(ii)如有不利的决定,均不会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或一直是涉及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的索赔或责任或违反信托义务的索赔的任何诉讼的对象。委员会并无任何涉及公司或公司任何现任或前任董事或高级人员的调查,且据公司所知,并无任何待决或拟进行的调查。欧盟委员会没有发布任何停止令或其他命令,暂停公司或任何子公司根据《交易法》或该法案提交的任何注册声明的有效性。

 

(q)劳动关系。除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公司的任何员工均不存在或据公司所知是迫在眉睫的劳资纠纷,可以合理地预期这将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雇员均不是与该雇员与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关系有关的工会成员,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是集体谈判协议的一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认为其与其雇员的关系良好。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现任行政人员目前或现在预计将违反任何雇佣合同、保密、披露或专有信息协议或不竞争协议的任何重要条款,或任何其他有利于任何第三方的合同或协议或任何限制性契约,而每名该等行政人员的继续受雇不会使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就上述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遵守与雇佣和雇佣惯例、雇佣条款和条件以及工资和工时相关的所有适用的美国联邦、州、地方和外国法律法规,除非未能遵守无法单独或总体合理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r)遵守情况。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i)根据或违反(且并无发生任何未获豁免的事件,而该事件经通知或时间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将导致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亦无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收到有关其根据或违反任何契约而违约的申索通知,贷款或信贷协议或它作为一方当事人或它或它的任何财产受其约束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无论此种违约或违规行为是否已被免除),(ii)违反任何法院、仲裁员或其他政府当局的任何判决、法令或命令,或(iii)违反或已经违反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法规、规则、条例或条例,包括但不限于与税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所有外国、联邦、州和地方法律,产品质量和安全以及就业和劳动事项,除非在每种情况下不能产生或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

 

17

 

 

(s)环境法。公司及其子公司(i)遵守与污染或保护人类健康或环境(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地表或地下地层)有关的所有联邦、州、地方和外国法律,包括与向环境排放、排放、释放或威胁释放化学品、污染物、污染物或有毒或危险物质或废物(统称“危险材料”)有关的法律,或与危险材料的制造、加工、分销、使用、处理、储存、处置、运输或处理有关的其他法律,以及所有授权、守则、法令、要求或要求信函、禁令、判决、许可,通知或通知信函、命令、许可、图则或规例,根据其发出、输入、颁布或批准(“环境法”);(ii)已收到根据适用环境法开展其各自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许可许可或其他批准;(iii)符合任何该等许可、许可或批准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而在每一条款(i)、(ii)和(iii)中,可以合理地预期未能遵守这些规定将单独或总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t)监管许可。公司和子公司拥有SEC报告中所述开展各自业务所需的适当联邦、州、地方或外国监管机构颁发的所有证书、授权和许可,除非无法合理预期未能拥有此类许可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重大许可”),并且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均未收到任何与撤销或修改任何重大许可有关的程序通知。

 

(u)资产所有权。公司及附属公司对其拥有的所有不动产拥有收费简单的良好和可销售的所有权,并对其拥有的所有对公司及附属公司的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的个人财产拥有良好和可销售的所有权,在每种情况下均免于所有留置权,但(i)留置权不会对该等财产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对公司及附属公司对该等财产作出和拟作出的使用产生重大干扰,以及(ii)留置权用于支付联邦,州或其他税种,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其计提了适当准备金,其支付既不拖欠也不受处罚。公司及附属公司根据租赁而持有的任何不动产及设施均由其根据公司及附属公司所遵守的有效、存续及可执行的租赁而持有。

 

18

 

 

(五)知识产权。公司及附属公司拥有或有权使用所有专利、专利申请、商标、商标申请、服务标记、商号、商业秘密、发明、版权、许可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SEC报告中所述的与其各自业务相关的使用所必需或要求的类似权利,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统称为“知识产权”)。据公司所知,概无、亦概无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于本协议日期起计两(2)年内接获任何通知(书面或其他方式),显示知识产权已届满、终止或放弃,或预期将届满或终止或放弃,但特定地区的若干专利因公司认定其不再具有战略价值而被放弃。自SEC报告中包含的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之日起,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均未收到书面索赔通知或以其他方式知悉知识产权侵犯或侵犯了任何人的权利,除非可能不会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据公司所知,所有该等知识产权均可强制执行,且不存在另一人现有侵犯任何知识产权的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已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来保护其所有知识产权的保密性、机密性和价值,除非未能这样做无法单独或总体上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会妨碍其对知识产权拥有有效许可权或明确所有权的事实。公司并不知悉其缺乏或将无法取得任何权利或许可,以使用开展业务所需的所有知识产权。

 

(w)保险。公司及附属公司由承担公认财务责任的保险人就公司及附属公司所从事业务中审慎及惯常的损失及风险投保,包括但不限于董事及高级人员的保险范围。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无任何理由相信其将无法在该等保险范围届满时续保其现有保险范围或在成本不显著增加的情况下从同类承保人处获得继续开展业务可能所需的类似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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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关联交易。除SEC报告(其中包括Compedica协议的披露)中规定的情况外,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以及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雇员目前均不是与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交易(作为雇员、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服务除外)的一方,包括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安排,规定向或通过提供服务,规定向或从出租不动产或个人财产,就向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该雇员或据公司所知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任何该等雇员拥有重大权益或为高级人员、董事、受托人、股东、成员或合伙人的任何实体借款或出借款项或以其他方式要求向其付款作出规定,在每种情况下均超过120,000美元,但(i)支付所提供服务的工资或咨询费,(ii)偿还代表公司发生的费用和(iii)其他雇员福利,包括公司任何股权奖励计划下的股权奖励协议。

 

(y)Sarbanes Oxley遵守情况。除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公司和子公司均遵守经修订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自本协议之日起生效的任何和所有适用要求,以及委员会根据该法案颁布的自本协议之日起生效的任何和所有适用规则和条例。除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公司和子公司维持的内部会计控制系统足以提供合理保证:(i)交易按照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执行,(ii)交易记录为必要,以允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保持资产问责制,(iii)仅根据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允许访问资产,以及(iv)以合理的间隔将记录的资产问责制与现有资产进行比较,并就任何差异采取适当行动。除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公司和子公司为公司和子公司建立了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交易法规则》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并设计了此类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公司在其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在委员会规则和表格规定的时间段内得到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公司的核证人评估了截至根据《交易法》最近提交的定期报告所涵盖期间(该日期,“评估日期”)结束时公司和子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除SEC报告中讨论的情况外,披露控制和程序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有效,以履行其设立的职能。该公司在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的定期报告中提出了核证人根据截至评估日期的评估得出的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自评价日以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缺陷(无论是否已补救),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生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自评价日以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该术语在《交易法》中定义)未发生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20

 

 

(z)某些费用。除须向管理人支付的款项外,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无须或将须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向任何经纪、财务顾问或顾问、发现者、配售代理、投资银行家、银行或其他人士支付经纪或发现者的费用或佣金。经理对与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可能到期的任何费用或由其他人或代表其他人就本条所设想的某一类费用提出的任何索赔不承担任何义务。

 

(aa)无其他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并无与任何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代表就股份在市场发售订立任何其他销售代理协议或其他类似安排。

 

(BB)投资公司。本公司不是、也不是附属公司,且在收到股份付款后立即将不是或将是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所指的“投资公司”。公司开展业务的方式应使其不会成为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进行登记的“投资公司”。

 

(CC)列名及维修要求。普通股在交易市场上市,本协议拟发行的股份不违反交易市场的规则和规定。普通股是根据《交易法》第12(b)或12(g)条进行登记的,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旨在或据其所知可能具有终止《交易法》下普通股登记效力的行动,公司也没有收到任何有关委员会正在考虑终止此类登记的通知。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中所述情况外,公司在本协议日期之前的12个月内没有收到普通股正在或已经上市或报价的任何交易市场的通知,大意是公司不符合该交易市场的上市或维护要求。除SEC报告中所述的情况外,公司目前且没有理由相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继续遵守所有此类上市和维护要求。普通股目前有资格通过存托信托公司或其他已成立的结算公司进行电子转让,而公司目前正在就此类电子转让向存托信托公司(或此类其他已成立的结算公司)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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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偿债能力。基于本公司截至本协议日期的综合财务状况,(i)公司资产的公平可售货值超过公司现有债务及其他负债(包括已知或有负债)到期时将需要支付或就其将需要支付的金额,(ii)公司资产不构成按现时进行及建议进行的业务所需的不合理的小额资本,包括考虑到公司所进行业务的特定资本需求的资本需求,综合和预计的资本需求及其资本可用性,以及(iii)公司当前的现金流量,连同公司将获得的收益,如果公司在考虑到现金的所有预期用途后清算其所有资产,将足以在需要支付这些金额时支付其负债的所有金额或与其相关的所有金额。公司不打算在本协议日期起计一年内发生超出其支付能力的债务到期(考虑到就其债务或就其债务应付的现金的时间和金额)。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事实或情况,导致本公司认为其将在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根据任何司法管辖区的破产或重整法提出重整或清算申请。SEC报告载列了截至本协议日期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所有未偿有担保和无担保债务,或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对其有承诺的债务。就本协议而言,“负债”是指(x)借款或所欠金额超过50,000美元的任何负债(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贸易应付账款除外),(y)与他人负债有关的所有担保、背书和其他或有债务,无论这些是否反映在或应反映在公司的综合资产负债表(或其附注)中,但以可转让票据背书作担保以进行存款或收款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类似交易的担保除外;及(z)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资本化的租赁项下任何超过50,000美元的租赁付款的现值。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存在任何债务违约情况。

 

(ee)税务状况。除个别或总体上不会产生或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各自(i)已作出或提交其所受任何司法管辖区要求的所有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收入以及所有外国收入和特许经营纳税申报表、报告和申报,(ii)已支付所有金额重大、显示或确定在此类申报表上到期的税款和其他政府评估和收费,报告和申报,以及(iii)已在其账簿上预留合理充足的条款,用于支付此类申报、报告或申报适用期间之后的期间的所有重大税款。没有任何司法管辖区的税务机关声称应缴纳的任何重大金额的未缴税款,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知道任何此类索赔没有任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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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外国腐败行为。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据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任何代理人或代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行事的其他人士所知,均没有(i)直接或间接地将任何资金用于与外国或国内政治活动有关的非法捐款、馈赠、娱乐或其他非法开支,(ii)从公司资金中向外国或国内政府官员或雇员或向任何外国或国内政党或竞选活动进行任何非法付款,(iii)未能充分披露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知悉的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作出的任何违反法律的出资,或(iv)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经修订的1977年《反海外腐败法》的任何规定。

 

(gg)会计师。SEC报告中列出了该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据本公司所知及所信,该会计师事务所(i)为《交易法》规定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且(ii)应就将纳入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hh)条例m遵守情况。公司没有,而且据其所知,没有任何代表公司行事的人(i)直接或间接采取任何旨在导致或导致公司任何证券的价格稳定或操纵的行动,以促进任何股份的出售或转售,(ii)出售、投标、购买或支付任何股份的任何补偿,或(iii)支付或同意向任何人支付因招揽他人购买公司任何其他证券的任何补偿,但,就第(ii)及(iii)条而言,就股份向经理人支付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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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FDA。至于由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制造、包装、标签、测试、分销、销售和/或营销的每一项产品(每项该等产品,“医药产品研究所”)均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经修订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及其下的法规(“FDCA”)管辖,该等医药产品研究所正由公司按照FDCA和与注册、研究使用、上市前许可、许可或申请批准相关的类似法律、规则和法规下的所有适用要求进行制造、包装、标签、测试、分销、销售和/或营销,良好生产规范、良好实验室规范、良好临床规范、产品上市、配额、标签、广告宣传、记录保存和报告归档,除非不符合规定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针对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未决、已完成或据公司所知的威胁、行动(包括任何诉讼、仲裁或法律或行政或监管程序、指控、投诉或调查),且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均未收到FDA或任何其他政府实体的任何通知、警告信或其他通信,这些通知、警告信或其他通信(i)对上市前许可、许可、注册或批准、使用、分销、制造或包装、测试、销售、或任何医药产品研究所的标签及推广,(ii)撤回其对任何丨药产品的批准、要求召回、暂停或扣押,或撤回或命令撤回与任何丨药产品有关的广告或销售宣传材料,(iii)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临床调查施加临床暂停,(iv)禁止在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设施生产,(v)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或建议订立永久禁令的同意法令,或(vi)以其他方式指称任何违反任何法律,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规则或条例,而这些规则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或条例公司的财产、业务和运营一直并正在按照FDA的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和条例在所有重大方面进行。公司未获FDA告知,FDA将禁止公司拟开发、生产或销售的任何产品在美国的营销、销售、许可或使用,FDA也未对批准或批准公司正在开发或拟开发的任何产品的营销表示任何担忧。

 

(jj)ERISA合规。除SEC报告中另有披露外,注册声明和招股说明书、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子公司或其“ERISA关联公司”(定义见下文)建立或维护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定义见经修订的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以及根据该法案制定或维护的法规和已发布的解释(统称“ERISA”))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ERISA。“ERISA附属公司”就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而言,指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第414(b)、(c)、(m)或(o)条所述的任何组织集团的任何成员,以及公司或该附属公司为其成员的条例和根据其发布的解释(“守则”)。就公司、其子公司或其任何ERISA关联公司建立或维持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而言,没有发生或合理预期将发生“可报告事件”(定义见ERISA)。公司、其子公司或其任何ERISA关联公司建立或维持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如果该“员工福利计划”被终止,将不会有任何“未准备好的福利负债金额”(定义见ERISA)。公司、其子公司或其任何ERISA关联公司均未因终止或退出任何“员工福利计划”或(ii)《守则》第412、4971、4975或4980B条而招致或合理预期将根据ERISA(i)Title IV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其子公司或其任何ERISA关联公司设立或维持的拟根据《守则》第401(a)条获得资格的每一项“员工福利计划”都是如此合格,并且没有发生任何事情,无论是采取行动还是不采取行动,这将导致该资格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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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股权奖励计划。公司根据公司股权奖励计划授予的每项股权奖励(i)根据公司股权奖励计划的条款授予,以及(ii)行使价至少等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适用法律将被视为授予该股权奖励之日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根据公司股权奖励计划授出的股权奖励并无追溯日期。公司并无明知故授,亦无亦无公司政策或惯例在有关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财务业绩或前景的重大信息发布或以其他方式明知故犯地在授予股权奖励之前或以其他方式明知故犯地协调授予股权奖励。

 

(ll)网络安全。(i)(x)据公司所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信息技术及计算机系统、网络、硬件、软件、数据(包括其各自的客户、雇员、供应商、供应商的数据以及由其维护或代表其维护的任何第三方数据)、设备或技术(统称“IT系统和数据”)以及(y)公司及附属公司没有被告知任何安全漏洞或其他损害,并且不知道任何合理预期会导致的事件或条件、任何安全漏洞或对其IT系统和数据的其他损害;(ii)公司和子公司目前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或法规以及任何法院或仲裁员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判决、命令、规则和条例、内部政策和与IT系统和数据的隐私和安全以及保护此类IT系统和数据免受未经授权的使用、访问、盗用或修改有关的合同义务,除非不会,个别或整体而言,具有重大不利影响;(iii)公司及附属公司已实施及维持商业上合理的保障措施,以维持及保护其重大机密资料及所有IT系统及数据的完整性、持续运作、冗余及安全性;及(iv)公司及附属公司已实施符合行业标准及惯例的备份及灾后恢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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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遵守数据隐私法。(i)据公司所知,公司及附属公司目前并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一直遵守所有适用的数据隐私和安全法律法规,包括(如适用)《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EU 2016/679)(统称“隐私法”);(ii)公司及附属公司已制定、遵守并采取合理设计的适当步骤,以确保遵守其有关数据隐私和安全以及收集、存储、使用、披露的政策和程序,个人数据(“政策”)的处理和分析;(iii)公司根据隐私法的要求向其客户、员工、第三方供应商和代表提供其适用政策的准确通知;(iv)适用的政策就公司当时与其标的相关的隐私惯例提供准确和充分的通知,并且不包含根据隐私法的要求公司当时的隐私惯例的任何重大遗漏。“个人数据”是指(i)自然人的姓名、街道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照片、社会安全号码、银行信息或客户或账号;(ii)根据经修订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符合“个人身份信息”条件的任何信息;(iii)GDPR定义的“个人数据”;(iv)允许识别该自然人或其家人的任何其他信息,或允许收集或分析与被识别者的健康或性取向有关的任何可识别数据。(i)任何政策中作出或包含的此类披露均不存在违反任何隐私法的不准确、误导性或欺骗性,以及(ii)本协议的执行、交付和履行不会导致违反任何隐私法或政策。公司或附属公司均未,(i)据公司所知,未收到有关公司或附属公司根据任何隐私法承担任何实际或潜在责任,或公司或附属公司实际或潜在违反任何隐私法的书面通知;(ii)目前正根据任何根据任何隐私法的监管请求或要求进行或支付全部或部分任何调查、补救或其他纠正行动;或(iii)是任何命令、法令的一方,根据任何隐私法规定任何义务或责任的任何法院或仲裁员或政府或监管机构达成或与之达成的协议。

 

(nn)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人员或雇员,均不是由以下个人或实体拥有或控制的个人或实体:(i)受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欧盟、英国财政部或其他相关制裁机构(统称“制裁”)管理或执行的任何制裁的对象,也不是(ii)位于,在受制裁的国家或领土内有组织或居住。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本公司拟进行的交易所得款项,或将该等所得款项出借、出资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予任何附属公司、合营伙伴或其他人士:(i)资助或协助任何人或与任何人在任何国家或地区进行的任何活动或业务,而该等活动或业务在该等资助或协助进行时是受制裁的对象,或(ii)以任何其他方式将导致任何人(包括参与本公司拟进行的交易的任何人,无论是作为承销商、顾问、投资者还是其他)。过去五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未明知故犯,现时亦未明知故犯与任何人,或在任何国家或地区进行任何交易或交易,而在交易或交易发生时是或曾经是制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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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公司不是、也从未是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897条所指的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公司应根据管理人的请求进行证明。

 

(pp)《银行控股公司法》。公司及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受经修订的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BHCA”)和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美联储”)监管的约束。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任何类别的有投票权证券的百分之五(5%)或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受BHCA和美联储监管的银行或任何实体的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十五(25%)或以上。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对银行或受BHCA和美联储监管的任何实体的管理或政策行使控制性影响。

 

(qq)洗钱。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运营一直且一直在遵守经修订的1970年《货币和外国交易报告法》的适用财务记录和报告要求、适用的洗钱法规及其下的适用规则和条例(统称为“洗钱法”),并且没有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当局或机构或任何仲裁员涉及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洗钱法律的诉讼或程序待决或据公司或任何子公司所知受到威胁。

 

(rr)FINRA成员股东。公司的高级职员、董事或据公司所知,公司的任何百分之五(5%)或更大的股东中不存在与任何FINRA成员公司的从属关系,但注册声明、基本招股说明书、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或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除外。

 

(ss)前瞻性陈述。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i)中包含的每项财务或运营预测或其他“前瞻性陈述”(由法案第27A条或《交易法》第21E条定义)均由公司在适当考虑基本假设、估计和其他适用事实和情况以及(ii)按要求后,本着诚意并在合理基础上如此包含,并附有有意义的警示性陈述,指明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此类前瞻性陈述中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的因素。在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明知其为虚假或具误导性的情况下,并无作出该等虚假或具误导性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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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议。公司同意管理人:

 

(a)对注册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的修订和补充进行审查的权利。在要求交付与股份有关的招股章程(包括在根据规则172、173或任何类似规则可能满足此种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该法案交付与股份发售或出售有关的任何期间内,除非公司在提交前已向管理人提供一份副本以供其复核,且不会提交任何经管理人合理反对的该等建议修订或补充,否则公司将不会就注册说明书或基本招股章程的补充(包括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提交任何修订。公司已按经理人批准的格式妥善完成招股章程,并于执行时间前根据第424(b)条规则的适用段落向监察委员会提交经执行时间修订的招股章程,并将促使招股章程的任何补充文件以经理人批准的格式妥善完成,并将根据第424(b)条规则的适用段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监察委员会提交该补充文件,并将就该等及时提交提供令管理人合理满意的证据。公司将立即通知管理人(i)当招股说明书及其任何补充文件应根据规则424(b)向委员会提交(如有要求)时,(ii)在根据该法案要求交付招股说明书(无论是实际或通过遵守规则172、173或任何类似规则)与股份发售或出售有关的任何期间,对注册声明的任何修订应已提交或生效(公司根据《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提交的任何年度报告除外),(iii)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提出的任何修订注册声明的请求,或对招股说明书的任何补充或任何额外信息的请求,(iv)监察委员会发出任何停止令以暂停注册声明的有效性或任何反对使用该声明或该机构或威胁为此目的进行任何法律程序的通知,以及(v)公司收到任何有关暂停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或该机构出售股份的资格或威胁为此目的进行任何法律程序的通知。公司将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防止发出任何该等停止令或发生任何该等暂停或反对使用注册声明的情况,并于发出该等停止令、发生或反对通知后,尽快取得该等停止令的撤回或对该等发生或反对的救济,包括(如有必要)通过提交对注册声明的修订或新的注册声明并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使该等修订或新的注册声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宣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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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后续事件。如在适用时间当日或之后但在相关结算日之前的任何时间发生任何事件,导致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将包括任何有关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或当时普遍存在的情况而忽略陈述作出该等陈述所需的任何重大事实,而该等情况并无误导,公司将(i)及时通知管理人,以便在对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进行修订或补充之前,可以停止对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的任何使用;(ii)修订或补充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以更正此类声明或遗漏,包括提交SEC报告,该报告将通过引用并入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iii)以管理人合理要求的数量向管理人提供任何此类修订或补充或SEC报告。

 

(c)后续备案的通知。在要求根据该法交付与股份有关的招股章程的任何期间(包括在根据规则172、173或任何类似规则可能满足此种要求的情况下),发生任何事件,由此导致当时补充的招股章程将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不具有误导性的情况,或如果有必要修改登记声明,则未说明在其中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任何重大事实,提交新的注册声明或补充招股说明书,以遵守该法案或《交易法》或相关规则,包括在使用或交付招股说明书方面,公司将立即(i)将任何此类事件通知管理人,(ii)根据第4(a)节,编制并向委员会提交修订或补充或新的注册声明,该修订或补充或新的注册声明将更正此类声明或遗漏或影响此类合规,(iii)尽其合理最大努力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宣布对注册说明书或新注册说明书的任何修订生效,以避免招股章程的使用受到干扰,及(iv)按经理合理要求的数量向经理提供任何经补充的招股章程。

 

(d)收益表。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公司将尽快向其证券持有人和管理人普遍提供一份或多份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收益报表,这些报表将满足该法案第11(a)节和规则158的规定。为免生疑问,公司遵守《交易法》的报告要求应被视为满足本第4(d)节的要求。

 

29

 

 

(e)交付登记声明。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公司将免费向管理人和管理人的大律师提供经签署的注册声明副本(包括其证物),并且,只要该法案可能要求管理人或交易商交付招股说明书(包括在根据规则172、173或任何类似规则可能满足此种要求的情况下),管理人可能合理要求的尽可能多的招股说明书副本和每个发行人免费编写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任何补充文件。公司将支付印刷或以其他方式制作与发行有关的所有文件的费用。

 

(f)股份的资格。如有需要,公司将根据管理人可能指定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安排出售股份的资格,并将保持股份分配所需的资格;但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无义务有资格在其现在不具备此种资格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或采取任何将使其在诉讼中须经程序送达的行动,但因发售或出售股份而产生的行动除外,在它现在不是这样主体的任何司法管辖区。

 

(g)免费编写招股说明书。本公司同意,除非其已或将已取得经理人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经理人同意本公司,除非其已或将已取得(视属何情况而定)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否则本公司并无作出或将不会作出任何与股份有关的要约,而该要约将构成发行人免费书面招股章程或否则将构成公司须向监察委员会提交或根据第433条由公司保留的“免费书面招股章程”(定义见第405条)。管理人或公司同意的任何此类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允许的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公司同意(i)其已将每份获准自由书写招股章程(视属何情况而定)视为发行人自由书写招股章程,及(ii)其已遵守并将(视属何情况而定)遵守适用于任何获准自由书写招股章程的规则164及433的规定,包括有关及时向监察委员会备案、传说及记录保存方面的规定。

 

(h)随后的股票发行。在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直接或间接要约、出售、发行、合约出售、合约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普通股或任何普通股等价物(股份除外)的任何日期之前的至少三(3)个营业日内,公司不得根据本协议交付任何销售通知(且先前交付的任何销售通知不得在该三(3)个营业日内适用),但管理人有权放弃该义务,前提是,在不遵守上述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在执行时间生效的任何员工股权计划、持股计划或股息再投资计划发行和出售普通股,公司可以在执行时间转换或行使已发行普通股等价物时发行可发行的普通股。

 

30

 

 

(一)市场操纵。在本协议终止前,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采取任何旨在或将构成或可能合理预期根据《交易法》或其他方式导致或导致稳定或操纵公司任何证券的价格的行动,以违反该法案、《交易法》或其下的规则和条例,以便利出售或转售股份或以其他方式违反《交易法》第M条的任何规定。

 

(j)通知不正确的证书。本公司将在本协议期限内的任何时间,经不时补充,在其收到通知或获得知悉后,立即将会改变或影响根据本协议第6条向经理提供的任何意见、证书、信函和其他文件的任何信息或事实通知经理。

 

(k)披露准确性认证。在开始根据本协议发售股份时(以及在本协议项下持续超过三十(30)个交易日的暂停销售终止后重新开始根据本协议发售股份时),以及每次(i)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应予修订或补充,但以法团文件的方式除外,(ii)公司根据《交易法》以表格20-F提交年度报告,(iii)公司根据《交易法》以表格6-K提交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报告,其中载有截至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止三个月、六个月和九个月的财务信息,(iv)公司以表格6-K提交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报告,其中载有经修订的财务信息(已提供和未提交的信息除外),如果管理人合理地确定该表格6-K中的信息是重要的,或(v)该等股份在根据条款协议交付时作为委托人交付予经理人(该等开始或重新开始日期及上述(i)、(ii)、(iii)、(iv)及(v)所提述的每一该等日期,为“陈述日期”),除非经理人放弃,否则公司须随即向经理人提供或安排提供一份日期为陈述日期并于陈述日期交付的证明书,以经理合理满意的形式,大意为最后一次向经理提交的本协议第6条所提述的证书所载的陈述在陈述日期是真实和正确的,犹如在该日期和截至该日期作出的一样(但该等陈述须被视为与经修订和补充至该日期的注册声明和招股章程有关),或代替该证书的是与该第6条所提述的证书具有相同期限的证书,必要时作出修改,以与经修订和补充至该证书交付日期的注册说明书和招股章程有关。

 

31

 

 

(l)调降意见;消极保证。在每个陈述日期,除非经理人放弃,否则公司须立即向经理人及经理人的大律师提供或安排向经理人及经理人的大律师提供(i)公司大律师(“公司大律师”)及(ii)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大律师(“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大律师”)致经理人的书面意见,其形式及实质均令经理人合理满意,但条件是,在本协议项下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首次交付后,公司有义务根据第4(k)条第(iii)款交付证明的每个随后的陈述日期,以代替此类意见和否定保证陈述,公司大律师可向经理提供一封信函(“信赖函”),大意是经理可依赖根据本条第4(l)款交付的事先意见,其程度犹如该事先意见的日期是在该信函的日期一样(但该事先意见中的陈述须被视为与登记声明和截至信赖函日期经修订或补充的招股章程有关)。

 

(m)审计员放下“安慰”信。在每个陈述日期,除非经理人放弃,否则公司须促使(1)公司的核数师(“会计师”)或其他经理人信纳的独立会计师随即向经理人提供函件,及(2)公司的首席财务官随即向经理人提供一份证明书,在每一情况下,该证明书的日期均为该陈述日期,格式为经理人满意,其期限与本协议第6条所提述的函件及证明书相同,但经修订后为与注册说明书及招股章程有关,经修订及补充至该等函件及证明书的日期。

 

(n)尽职调查会议。在开始根据本协议发售股份时(以及在本协议项下持续超过三十(30)个交易日的暂停销售终止后重新开始根据本协议发售股份时),以及在每个陈述日期,公司将在形式和实质上进行一次令管理人合理满意的尽职调查会议,其中应包括管理层和会计师的代表。公司应及时配合管理人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不时提出的任何合理的尽职调查要求或进行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信息和可用文件,并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与适当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代理人接触,以及及时提供或促使提供管理人合理要求的公司、其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代理人的证明、信函和意见。公司应在每次此类尽职调查更新会议上向经理偿还经理律师的费用,每次更新最高不超过5000美元和2500美元,公司有义务根据第4(k)节第(ii)款和第4(k)节第(iii)款分别提供证明,对此不适用豁免,外加经理与此相关的任何附带费用。

 

32

 

 

(o)交易确认。公司同意管理人在根据本协议或根据条款协议出售股份的同时,为管理人自己的账户和客户的账户交易普通股。

 

(p)披露出售的股份。公司将在表格20-F的年度报告和表格6-K的半年度或(如适用)季度报告(如适用)中披露根据本协议通过管理人出售的股份数量、公司所得款项净额以及公司在相关期间就根据本协议出售股份支付的补偿;以及,如果佣金政策或要求的任何后续变化需要,更频繁地通过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表格6-K报告或进一步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

 

(q)撤销权。如据公司所知,截至适用的结算日,第6条所载的条件未获满足,公司将向因经理人征求的购买要约而同意向公司购买股份的任何人提供拒绝购买和支付该等股份的权利。

 

(r)撤销申述及保证。公司每接受一项根据本协议购买股份的要约,以及公司每签署和交付一份条款协议,均应被视为对管理人的确认,即本协议所载或根据本协议作出的公司的陈述和保证在该接受或该条款协议的日期是真实和正确的,犹如在该日期和截至该日期作出的一样,及承诺该等陈述及保证在与该等接受有关的股份的结算日或在与该等出售有关的交付时间(视属何情况而定)将是真实及正确的,犹如在该日期及截至该日期作出(但该等陈述及保证须被视为与经修订及补充的与该等股份有关的注册说明书及招股章程有关)。

 

(s)股份保留。公司应确保在任何时候都有足够的普通股,以规定从其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或库存持有的普通股中发行不附带任何优先购买权的董事会根据本协议条款授权发行的最大股份总数。公司将以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股份在交易市场上市交易,并维持该上市。

 

(t)《交易法》规定的义务。在需要根据该法案交付与股份有关的招股说明书的任何期间(包括在根据规则172、173或任何类似规则可能满足此类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将在《交易法》及其规定要求的时间段内根据《交易法》向委员会提交所有要求提交的文件。

 

33

 

 

(u)DTC设施。公司应与管理人合作,并尽其合理努力,允许股份通过DTC的设施进行清算交收。

 

(五)收益的使用。公司将按招股章程所载方式运用出售股份所得款项净额。

 

(w)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备案。如果根据本协议进行的任何销售并非在第415条规则所定义的“在市场上”发售中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条款协议进行的任何配售,公司应在第424条规则要求的时间内提交一份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说明该交易的条款、出售的股份数量、价格、管理人的补偿以及根据第424条和第430B条规则(如适用)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

 

(x)附加登记声明。在本协议所设想的股份出售无法获得登记声明的情况下,公司应就完成股份出售所需的任何额外普通股提交新的登记声明,并应促使该登记声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生效。在任何此类注册声明生效后,本协议中所有对“注册声明”的提及均应被视为包含此类新的注册声明,包括根据F-3表格第6项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所有文件,本协议中所有对“基本招股说明书”的提及均应被视为包含招股说明书的最终形式,包括通过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所有文件,包括在该注册声明生效时包含在任何此类注册声明中的所有文件。

 

5.支付费用。本公司同意支付与履行本协议义务有关的成本和费用,无论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是否完成,包括但不限于:(i)编制、印刷或复制并向委员会提交注册说明书(包括财务报表及其附件)、招股说明书和每个发行人自由书写的招股说明书,以及对其中任何一份的每项修订或补充;(ii)印刷(或复制)和交付(包括邮资、空运费用和清点和包装的费用)该等副本,及每名发行人免费撰写招股章程,以及对其中任何一份的所有修订或补充(在每种情况下均可合理要求),以供与股份发售及销售有关使用;(iii)为股份编制、印刷、认证、发行及交付证书,包括与股份原始发行及销售有关的任何印花或转让税;(iv)本协议的印刷(或复制)及交付,与股份发售有关而印刷(或复制)及交付的任何蓝天备忘录及所有其他协议或文件;(v)根据《交易法》登记股份(如适用),及股份在交易市场上市;(vi)根据若干州的证券或蓝天法律进行的任何股份注册或发售资格(包括备案费用以及管理人的律师与此类注册和资格有关的合理费用和开支);(vii)公司代表或代表公司代表就向股份的潜在购买者进行介绍而产生的运输和其他费用;(viii)公司会计师的费用和开支以及大律师的费用和开支(包括当地和特别律师)为公司;(ix)FINRA规则5110项下的备案费;(x)管理人律师的合理费用和开支,不超过50,000美元(不包括根据第4(n)节规定的任何定期尽职调查费用),应在执行时间支付;(xi)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所有其他费用和开支。

 

34

 

 

6.条件对管理人的义务。管理人在本协议和任何条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以(i)本协议所载公司方面截至执行时间、每个陈述日期以及截至每个适用时间、结算日期和交付时间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为准,(ii)本公司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以及(iii)以下附加条件:

 

(a)提交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第424条规则要求向委员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任何补充材料已按照第424(b)条规则要求的方式和时间期限提交,涉及任何股份出售;每份招股说明书补充材料应已按照第424(b)条规则要求的时间期限和该法案要求的时间期限提交;公司根据该法案第433(d)条规则要求提交的任何其他材料,应已在第433条规则为此类提交规定的适用期限内向委员会提交;不得发布暂停注册声明或任何反对使用该声明的通知的有效性的停止令,也不得为此目的提起或威胁进行任何程序。

 

(b)提出意见。公司应已促使(i)公司大律师向经理提供其意见和否定保证声明,以及(ii)公司BVI大律师向经理提供其日期为该日期并以经理可接受的形式和实质内容发给经理的意见。

 

(c)交付人员证明书。公司须已向经理提供或安排向经理提供一份由行政总裁或总裁及公司首席财务或会计人员签署的公司证明书,日期为该日期,大意为该证明书的签字人已仔细研究注册说明书、招股章程、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及任何以提述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及其任何补充或修订及本协议,并认为:

 

35

 

 

(i)公司在本协议中的陈述及保证在该日期及截至该日期均属真实及正确,其效力犹如在该日期作出一样,且公司已遵从所有协议,并已满足其在该日期或之前须予履行或达成的所有条件;

 

(ii)并无发出暂停注册声明或任何反对使用该声明的通知的有效性的停止令,亦无为此目的提起法律程序,或据公司所知,威胁;及

 

(iii)自注册报表、招股章程及法团文件所载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日期起,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整体状况(财务或其他方面)、收益、业务或财产并无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不论是否产生于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交易,但注册报表及招股章程所载或预期的情况除外。

 

(d)交付会计师“慰问信”。公司应已要求并促使会计师向管理人提供日期为该日期的、形式和实质均令管理人满意的函件(可能指先前交付给管理人的函件),确认他们是该法案和《交易法》以及委员会根据该法案通过的相应适用规则和条例所指的独立会计师,并确认他们已对注册声明和招股说明书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纳入的公司任何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就该审查在形式和实质上提供了经理人满意的惯常“安慰”。

 

(e)无重大不利事件。自注册说明书、招股章程及法团文件披露资料的各自日期起,除其中另有说明外,不得有(i)本第6条(d)段所提述的一封或多封信函所指明的先前报告的业绩的任何变动或减少,或(ii)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整体状况(财务或其他方面)、收益、业务或财产的任何变动或涉及预期变动的任何发展,不论是否产生于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交易,但注册说明书、招股章程及法团文件(不包括其任何修订或补充)所载明或预期的情况除外,而在上述第(i)或(ii)条所提述的任何情况下,其影响经经理独自判断为重大及不利,以致按注册说明书(不包括其任何修订)的预期进行股份的发售或交付是不切实际或不可取的,法团文件及招股章程(不包括任何修订或补充)。

 

36

 

 

(f)支付所有费用。公司应已在该法案第456(b)(1)(i)条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与股份有关的所需佣金备案费用,而不考虑其中的但书以及根据该法案第456(b)条和第457(r)条的其他规定,并应(如适用)已根据第456(b)(1)(ii)条在对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订中或在根据规则424(b)条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封面上更新了“注册费计算”表。

 

(g)没有FINRA的异议。FINRA不应就本协议项下条款和安排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提出任何异议。

 

(h)在交易市场上市的股份。股份应已在交易市场上市并获准交易,并已向管理人提供该等行为的令人满意的证据。

 

(i)其他保证。在适用的每个结算日期和交货时间之前,公司应已向管理人提供管理人合理要求的进一步资料、证明和文件。

 

如果本第6条规定的任何条件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时间未得到满足,或者如果上述或本协议其他地方的任何意见和证明在形式和实质上不能令管理人和管理人的大律师合理满意,则本协议和管理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可在任何结算日期或交付时间(如适用)之前的任何时间由管理人取消。该等取消通知须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公司发出,并以电子邮件书面确认。

 

本第6节要求交付的文件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每个日期送达管理人的律师Lucosky Brookman LLP的办公室,地址为101 Wood Avenue South,Woodbridge,New Jersey 08830,电子邮件:jlucosky@lucbro.com。

  

37

 

 

 

7.赔偿和贡献。

 

(a)公司赔偿。公司同意就根据该法、《交易法》或其他联邦或州成文法或法规、在普通法或其他情况下,他们或他们中的任何人可能成为受其约束的任何和所有损失、索赔、损害或连带责任,对管理人、管理人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以及根据该法或《交易法》所指的控制管理人的每一个人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损害赔偿或法律责任(或与此有关的诉讼)产生于或基于任何不实陈述或指称不实陈述所载的股份登记登记声明中所载的重要事实作为最初提交的或在其任何修订中,或在基本招股章程、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招股章程、任何发行人自由撰写的招股章程中,或在其任何修订或补充文件中,或产生于或基于该遗漏或指称的遗漏而在其中陈述须在其中陈述的重大事实或使其中的陈述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或产生于或基于任何进行、开始或威胁(不论经理人是否为该等进行的目标或一方),或产生于或与任何违反公司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契诺或协议的行为有关,并同意补偿每名该等获弥偿方就调查或抗辩任何该等损失、索赔、损害、责任或诉讼而合理招致的任何法律或其他费用;但条件是,在任何该等情况下,只要任何该等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产生于或基于任何该等不真实陈述或指称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或指称的遗漏而作出的该等陈述或遗漏或指称的遗漏,则公司将不承担责任,而该等陈述或遗漏或指称的遗漏是依赖于并符合管理人向公司提供的专门列入其中的书面信息而作出的。本赔偿协议将是公司在其他情况下可能承担的任何责任的补充。

 

(b)经理的赔偿。管理人同意对公司、其每一位董事、签署登记声明的每一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该法案或《交易法》含义内控制公司的每一个人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其程度与公司对管理人的上述赔偿相同,但仅限于参照管理人向公司提供的与管理人有关的书面资料,专门用于列入上述赔偿中提及的文件;但是,前提是,在任何情况下,管理人均不得对超出适用于股份并根据本协议支付的经纪费的任何金额负责。本赔偿协议将不包括管理人可能以其他方式承担的任何责任。

 

38

 

 

(c)赔偿程序。在根据本条第7条获弥偿的一方收到任何诉讼开始的通知后,如根据本条第7条向弥偿的一方提出有关的申索,则该获弥偿的一方将迅速,以书面通知赔偿方其启动;但未如此通知赔偿方(i)将不会解除其根据上文(a)或(b)段承担的责任,除非且在其未获悉该等行动的情况下,且该等未获知会导致赔偿方丧失实质权利和抗辩,且(ii)无论如何不会解除赔偿方对除上文(a)或(b)段规定的赔偿义务以外的任何受赔偿方的任何义务。赔偿一方有权指定一名由赔偿一方选择的律师,由赔偿一方负担费用,在寻求赔偿的任何诉讼中代表被赔偿一方(在此情况下,赔偿一方此后不应负责赔偿一方或多方聘请的任何单独的律师的费用和开支,但下述情况除外);但前提是,该律师应令被赔偿一方合理满意。尽管赔偿方选任律师在诉讼中代表获赔方,但获赔方应有权聘请单独的律师(包括本地律师),如果(i)使用由赔偿方选任的律师代表受赔方会使该律师产生利益冲突,(ii)实际或潜在的被告或目标,则赔偿方应承担该单独律师的合理费用、成本和开支,任何该等诉讼包括获弥偿方和获弥偿方,而获弥偿方应已合理断定其和/或其他获弥偿方可能有不同于获弥偿方可用的法律抗辩或额外的法律抗辩,(iii)获弥偿方在提起该等诉讼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不得聘请获弥偿方合理满意的律师代表获弥偿方,或(iv)获弥偿方应授权获弥偿方聘请单独的律师,费用由弥偿方承担。除非该和解、妥协或同意包括无条件免除每一受偿方因该索赔、诉讼、诉讼或程序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否则赔偿方不得在未经受偿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可能根据本协议寻求赔偿或分担的任何未决或威胁索赔、诉讼、诉讼或程序达成和解或妥协或同意进入任何判决(无论受偿方是否为该索赔或诉讼的实际或潜在当事人)。

 

39

 

 

(d)贡献。如本第7条(a)、(b)或(c)款所规定的赔偿因任何理由而不能提供给或不足以使受赔偿的一方免受损害,则公司和管理人同意对合计损失、索赔、公司和管理人可能按适当比例承担的损害赔偿和责任(包括与调查或抗辩相关的合理产生的法律或其他费用)(统称为“损失”),以反映公司一方面从发售股份中获得的相对利益,另一方面由管理人从发售股份中获得的相对利益;但在任何情况下,管理人均不得对超出适用于股份并根据本协议支付的经纪人费用的任何金额负责。如因任何原因无法获得前一句所提供的分配,则公司及管理人应分别按适当比例作出贡献,以反映不仅该等相对利益,而且一方面是公司的相对过失,另一方面是管理人在导致该等损失的陈述或遗漏方面的相对过失以及任何其他相关衡平法考虑。公司收到的利益应被视为等于其收到的发售所得款项净额总额(扣除费用前),而管理人收到的利益应被视为等于本协议确定的适用于股份并根据本协议支付的经纪人费用。相对过错应参照(其中包括)任何不真实或任何被指称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或对重大事实的遗漏或被指称的遗漏陈述是否涉及公司一方或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各方的意图及其相对知情情况、获取信息的途径以及纠正或防止此类不真实陈述或遗漏的机会来确定。本公司与管理人同意,若按比例分配或任何其他未考虑上述公平考虑的分配方法确定供款,将不是公正和公平的。尽管有本款(d)项的规定,任何犯有欺诈性虚假陈述罪的人(在该法第11(f)节的含义内)均无权从任何未犯有此类欺诈性虚假陈述罪的人那里获得贡献。就本第7条而言,在法案或《交易法》的含义内控制管理人的每一个人以及管理人的每一位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应享有与管理人相同的出资权利,在法案或《交易法》的含义内控制公司的每一个人、应已签署登记声明的公司的每一位高级职员以及公司的每一位董事应享有与公司相同的出资权利,在每种情况下均须遵守本款(d)的适用条款和条件。

 

8.终止。

 

(a)公司有权在提前十(10)个营业日的书面通知后的任何时间,通过发出下文指明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中有关征求购买股份的要约的条款。任何该等终止均无须任何一方对任何其他一方承担法律责任,但(i)就任何待决出售而言,透过经理人代表公司,公司的义务,包括就经理人的补偿而言,即使终止,仍须保持完全有效及有效;及(ii)本协议第5、6、7、8、9、10、12、14及15条的规定,即使终止,仍须保持完全有效及有效。

 

(b)管理人有权通过发出下文指明的书面通知,在任何时候自行酌情终止本协议有关征求购买股份的要约的规定。任何此种终止均无须任何一方对任何其他一方承担责任,但本协议第5、6、7、8、9、10、12、14和15条的规定应保持完全有效,尽管有此种终止。

 

40

 

 

(c)本协议应保持完全有效,直至本协议根据上述第8(a)或(b)条终止或经双方共同协议以其他方式终止之日止,但任何通过共同协议终止的此类协议在所有情况下均应被视为规定第5、6、7、8、9、10、12、14和15条应保持完全有效。

 

(d)本协议的任何终止均应在该终止通知中指明的日期生效,但该终止直至经理或公司(视情况而定)收到该通知之日的营业时间结束时才生效。如果终止发生在任何出售股份的结算日或交付时间之前,则该出售股份应根据本协议第2节(b)的规定进行结算。

 

(e)如管理人依据条款协议购买任何股份,则管理人根据该等条款协议承担的义务须经管理人绝对酌情决定,在有关该等股份的交付时间(如有的话)之前通过迅速口头通知公司而终止,并通过电子邮件迅速予以确认,如果自条款协议执行之时起且在该等交付和付款之前,(i)普通股的交易应已被委员会或交易市场暂停,或交易市场上一般的证券交易应已被暂停或限制或已在该交易所确定最低价格,(ii)联邦或纽约州当局应已宣布暂停银行业务,或(iii)应已发生任何爆发或升级的敌对行动,美国宣布国家紧急状态或战争,或其他灾难或危机,其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是如此之大,根据管理人的唯一判断,进行招股章程所设想的股份发售或交付(不包括任何修订或补充)是不切实际或不可取的。

 

9.求生的申述和赔偿。本协议所载或依据本协议作出的公司或其高级人员及经理各自的协议、陈述、保证、赔偿及其他声明将保持完全有效,无论经理或公司或第7条所指的任何高级人员、董事、雇员、代理人或控制人作出任何调查,并将在股份交付及付款后继续有效。

 

10.通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信将以书面形式进行,仅在收到时生效,并将分别邮寄、交付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本协议签字页所载的公司和管理人的地址。

 

41

 

 

11.继任者。本协议将对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任者以及第7条所指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代理人和控制人有利并具有约束力,任何其他人将不享有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2.没有受托责任。本公司在此确认,(a)根据本协议买卖股份是公司与管理人及其可能通过其行事的任何关联公司之间的公平商业交易,另一方面,(b)管理人仅作为与买卖公司证券有关的销售代理和/或委托人行事,而不是作为公司的受托人;(c)公司就发售和导致发售的过程聘用管理人是作为独立承包人而不是以任何其他身份行事。此外,公司同意其全权负责就发售作出自己的判断(无论管理人是否已就相关或其他事项向公司提供意见或目前正在就相关或其他事项向公司提供意见)。公司同意,不会声称管理人就该交易或导致该交易的过程提供了任何性质或尊重的咨询服务,或对公司负有代理、受托或类似责任。

 

13.整合。本协议和任何条款协议取代公司与管理人之间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先前协议和谅解(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14.修正;豁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放弃、修改、补充或修改,除非在修改的情况下由公司和管理人签署书面文书。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条件或要求的任何违约的放弃不得视为未来的持续放弃或对任何后续违约的放弃或对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条件或要求的放弃,任何一方以任何方式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的任何延迟或不作为均不得损害任何该等权利的行使。

 

15.适用法律。本协议和任何条款协议将受适用于在纽约州内订立和将要履行的合同的纽约州法律管辖和解释。公司及管理人各自:(i)同意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法律诉讼、诉讼或程序应仅在纽约州最高法院或纽约南区美国地区法院提起,(ii)放弃其可能或以后对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的地点提出的任何异议,以及(iii)不可撤销地同意纽约州最高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和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在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中。本公司及管理人各自进一步同意接受及认可送达任何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中可能送达的纽约最高法院、纽约州郡或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的任何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中的任何及所有程序,并同意以挂号信邮寄至本公司地址的方式向本公司送达的程序,在任何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中均被视为在各方面向本公司送达有效的程序,在任何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中,以挂号邮件邮寄至管理人地址的向管理人送达法律程序,在各方面均须视为向管理人送达有效法律程序。如果任何一方应启动一项诉讼或程序以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则该诉讼或程序的胜诉方应由另一方偿还其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因调查、准备和起诉该诉讼或程序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和开支。

 

42

 

 

16.放弃陪审团审判。本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充分范围内,在因本协议、任何条款协议或由此设想的交易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法律程序中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17.同行。本协议和任何条款协议可在一个或多个对应方签署,每一份协议应为原件,其效力如同其签署和本协议是在同一份协议上。对应件可通过电子邮件(包括《2000年美国联邦ESIGN法案》、《统一电子交易法》、《电子签名和记录法》或其他适用法律,例如www.docusign.com)或其他传输方式交付,而如此交付的任何对应件应被视为已妥为有效交付,并对所有目的均有效有效。

 

***************************

 

 

 

 

 

 

 

 

 

 

 

 

 

43

 

 

18.标题。本协议及任何条款协议中使用的章节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影响本协议的施工。

 

如前述内容符合贵方对我们协议的理解,请签署并将随附的副本交还给我们,据此本函及贵方的接受将代表公司与管理人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非常真正属于你,

 

PORTAGE生物技术公司

 

作者:/s/Alexander Pickett

姓名:Alexander Pickett

职称: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通知地址:

 

克拉伦斯·托马斯大厦

邮政信箱4649

托尔托拉州罗德镇

英属维尔京群岛,VG1110

 

 

Portage Biotech Inc.

关注:首席财务官

C/O Portage Development Services Limited

1111B S Governors Ave,Ste 25907

特拉华州德夫,19904年

 

特此确认并接受上述协议,自上述首次写入之日起生效。

 

乍得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s/George Kaufman

姓名:George Kaufman

职称:合伙人兼投资主管

 

通知地址:

Chardan资本市场

宾州广场1号,套房4800

纽约,NY 10119

 

 

 

44

 

 

条款协议的形式

 

附件一

 

PORTAGE生物技术公司

 

条款协议

尊敬的先生们:

 

Portage Biotech Inc.(“公司”)提议,在符合本协议及公司与Chardan Capital Markets,LLC及其继任者和许可受让人(“管理人”)于2025年8月[ ]日签订的上市发售协议(“上市发售协议”)中所述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向管理人发行和出售本协议附表I中指定的证券(“购买的股份”)。

 

At the Market Offering Agreement中与管理人(作为公司的代理人)招揽购买证券的要约没有具体关系的每一项条款均以引用方式整体并入本文,并应被视为本条款协议的一部分,其程度与本条款协议已在此处全文阐述的相同。其中所载的每项陈述及保证均须当作已于本条款协议日期及交付时间作出,惟《场内发售协议》第3节中的每项陈述及保证中提及招股章程(如其中所定义)的,均须当作截至场内发售协议日期就招股章程作出的陈述及保证,以及截至本条款协议日期及与经修订及补充的招股章程有关的交付时间有关的与所购股份有关的陈述及保证。

 

现建议以此前交付予管理人的格式,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有关所购股份的注册声明(定义见《于市场发售协议》)的修订,或招股章程的补充(视属何情况而定)。

 

在符合本协议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协议的市场发售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下,公司同意向管理人发行及出售,而管理人同意按本协议附表一所列的时间及地点及购买价格向公司购买所购买股份的股份数目。

 

45

 

 

如前述内容与贵方理解一致,请签署并交还给我们一份对应的协议,据此本条款协议,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At the Market Offering Agreement》的那些条款,将构成管理人与公司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朴泰奇生物科技INC。
 
 
签名:    
  姓名:
  职位: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自上述首次写入之日起被接受。

 

乍得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签名:    
  姓名:
  职称:合伙人、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

 

 

 

 

 

 

 

 

 

 

 

46

 

附件 3.1

 

 

 

 

 

 

1973年4月9日在加拿大安大略省注册成立,名为Kamlo Gold Mines Limited

并于2013年7月5日继续作为BVI业务公司

于2017年7月25日修订及重述

于2022年6月20日修订及重述

于2022年9月20日修订及重述

于2025年8月11日修订及重订

 

FH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领土

 

BVI商业公司法,2004年

 

结社备忘录

 

 

阿尔法顿资本公司

 

(“公司”)

 

 

姓名

 

  1. 公司在申请继续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经营之日的名称为Bontan Corporation Inc.。公司在继续作为BVI业务公司时的名称为AlphaTON Capital Corp.。

 

继续

 

  2. 该公司于1973年4月9日根据加拿大安大略省法律注册成立,并于2012年5月15日与其全资子公司合并。该公司于2013年7月5日继续作为BVI业务公司。

 

更名

 

  3. 公司可根据该法案第21条以经批准的表格向公司事务注册处处长提出更改其名称的申请,而更改名称自公司事务注册处处长发出更改名称证明书之日起生效。

 

公司类型

 

  4. 本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事处及注册代理人

 

  5. 公司于延续日期的首个注册办事处将位于FH Chambers,P.O. Box 4649,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其后,注册办事处可设于董事或成员不时决定的其他地点。

 

  6. 公司于延续日期的首个注册代理人将为FH Corporate Services Ltd,FH Chambers,P.O. Box 4649,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7. 公司可藉股东决议或董事决议,更改其注册办事处的地点或更改其注册代理人,而任何该等更改须于公司事务注册处处长登记由现有注册代理人或一名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从业人员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变更通知时生效。

 

对公司业务的限制

 

  8. 公司的业务和活动仅限于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现行任何法律不禁止其从事的业务和活动。

 

  9. 根据该法案、任何其他成文法则及本备忘录(包括但不限于紧接本备忘录上方的第7段)及章程细则的规定,本公司已:

 

  (a) 完全有能力开展或开展任何业务或活动、作出任何行为或进行任何交易;和

 

  (b) 就上文第(a)款而言,充分的权利、权力和特权。

 

股份数目、类别及面值

 

  10. 公司获授权发行无限数量的无面值普通股。

 

股份的权利、特权、限制及条件

 

  11. 全体股东应:

 

  (a) 有权对股东的任何决议投一票;

 

  (b) 在分红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和

 

  (c) 对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享有同等权利。

 

零碎股份

 

  12. 公司可发行零碎股份。零碎股份享有同一类别的整股股份相应的零碎权利、义务和负债。向同一股东发行或由同一股东取得的同一类别股份的零头以上的,应当累计该零头。

 

 

 

 

类权利和特权的变化

 

  13. 如在任何时间,有不同类别或系列的股份已发行,除非该类别或系列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任何该等类别或系列股份所附带的权利及特权,可不论公司是否正在清盘,经该类别或系列已发行股份不少于四分之三的持有人及任何其他类别或系列股份的已发行股份不少于四分之三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而作出更改,而该等更改可能会受到该等更改的不利影响。

 

不因发行股份而改变的权利和特权PARI PASSU

 

  14. 以优先股或其他权利和特权发行的任何类别股份的股东所获授予的权利和特权,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明文规定,否则不得被视为因设立或发行进一步的股份排名而被更改pari passu随之。

 

无熊股

 

  15. 公司无权发行无记名股票,所有股票均以记名股票发行。

 

无熊股交易所

 

  16. 股份不得交换或转换为不记名股票。

 

股份转让

 

  17. 在符合本备忘录及章程规定的情况下,可转让公司股份。

 

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修订

 

  18. 公司可以股东决议或董事决议修订其备忘录或章程细则,但董事无权修订备忘录或章程细则:

 

  (a) 限制股东修订备忘录或章程细则的权利或权力;

 

  (b) 更改通过决议修订备忘录或章程细则所需的股东百分比;

 

  (c) 股东无法修改备忘录或章程细则的情形;或者

 

  (d) 更改备忘录第10、11、13、14或18段的规定。

 

 

 

 

定义

 

  19. 本备忘录中使用且未在此定义的词语应具有条款中规定的含义。

 

股东负债

 

  20. 股东作为股东对公司的责任限于:

 

  (a) 股东所持股份的任何未付款项;

 

  (b) (如适用)本备忘录或章程细则明文规定的任何法律责任;及

 

  (c) 根据该法第58(1)条偿还分配的任何责任。

 

  21. 股东作为会员对公司的负债不承担任何责任。

 

独立的法律实体和永久存在

 

  22. 根据该法第27条,公司本身是一个独立于其股东的法律实体,并在其解散之前继续存在。

 

备忘录和协会条款的效力

 

  23. 根据该法第11(1)条,本备忘录和条款在以下方面具有约束力:

 

  (a) 本公司及本公司各股东;及

 

  (b) 本公司的每名股东。

 

  24. 根据该法案第11(2)条,公司、董事会、公司每位董事和每位股东拥有该法案规定的权利、权力、义务和义务,除非这些权利、权力、义务和义务在该法案、本备忘录或条款允许的情况下被否定或修改。

 

  25. 根据该法第11(3)条,本备忘录和条款在违反或不符合该法的范围内没有效力。

 

 

 

 

我们,FH Chambers,P.O. Box 4649,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的FH Chambers,FH Corporate Services Ltd,为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继续作为BVI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目的,特此于2013年7月5日代表公司股东和董事签署本组织章程大纲:

 

获授权签署人

 

(SGD.)何塞·桑托斯

 

 

 

 

作者:何塞·桑托斯

获授权签署人

FH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领土

 

BVI商业公司法,2004年

 

协会条款

 

 

阿尔法顿资本公司

 

 

以下应包括AlphaTON Capital Corp(“公司”)的公司章程。

 

 

口译

 

  1. 在这些条款中,以下定义的术语将具有赋予它们的含义,如果不是与主题或上下文不一致的话:

 

“法案”是指《2004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包括其任何修改、修正、延期、重新制定或更新以及根据该法案制定的任何法规;

 

「章程细则」指经不时修订及/或重述的本公司章程细则;

 

「类别」或「类别」指公司不时发行的任何类别或股份;

 

“指定证券交易所”是指公司的公众股份可能在美国上市交易的任何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包括NASDAQ Stock Market LLC、NYSE MKT LLC或New York Stock Exchange LLC;

 

「董事」指公司当时的董事,或视情况而定,作为董事会或其委员会组成的董事,而「董事」指其中任何一人;

 

「分派」指,就公司向股东作出的分派而言:

 

  (a) 股份以外的资产直接或间接转让予股东或为股东的利益;或

 

  (b) 对股东或为股东的利益而产生债务,

 

有关股东所持股份,以及是否透过购买资产、购买、赎回或以其他方式取得股份、转移债务或其他方式,并包括股息;

 

 

 

“电子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地址和电话会议系统、虚拟会议和任何提供出席或参加(或两者兼而有之)股东大会电子手段的设备、系统、程序、方法或任何其他设施;

 

“零碎股份”是指零碎股份;

 

“混合会议”是指由成员和/或代理人在特定地点实际出席以及成员和/或代理人也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出席和参加而无需在该地点实际出席的股东大会。

 

「备忘录」指经不时修订及/或重述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

 

「高级人员」指任何获董事委任为公司高级人员的自然人或法团,可包括一名董事会主席、一名董事会副主席、一名总裁、一名或多于一名副总裁、秘书及司库及其他不时认为适当但不包括公司委任的核数师的高级人员;

 

“人”是指任何自然人、商号、公司、合营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协会或其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单独的法人资格)或其中任何一方,视文意而定;

 

“实体会议”是指由成员和/或代理人在特定地点以实际出席方式召开和进行的股东大会;

 

「董事名册」指根据法案规定须备存的公司董事名册;

 

「会员名册」指根据法案规定须备存的公司会员名册;

 

“注册代理人”是指该法案规定的公司不时注册的代理人;

 

“注册办事处”是指该法案规定的公司不时注册的办事处;

 

“注册官”指根据该法第229条任命的公司事务注册官;

 

“相关制度”是指基于计算机的相关制度和程序,使股份所有权无需书面转让文书即可举证转让;

 

“董事决议”是指决议:

 

 

 

 

  (a) 在妥为召开并组成的董事会议或董事委员会会议上,以出席该会议并有表决权但未弃权的董事的简单多数投赞成票批准;或

 

  (b) 经一名或多于一名董事各自签署的一份或多于一份文书(视属何情况而定)以书面或电传、电报、电报、传真或其他书面电子通讯方式同意,而如此通过的决议的生效日期,即为该文书或该等文书中最后一份(如多于一份)签立的日期。

 

“股东决议”是指决议:

 

  (a) 以过半数通过,或在备忘录或本章程细则中可能指明的较大多数通过,或有权亲自投票的股东,或在允许代理人的情况下,在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代理人投票,且如以投票方式表决,则在计算出每一股东有权获得的票数的多数时,须有权;或

 

  (b) 经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以一份或多于一份各由一名或多于一名股东签署的文书投票的该等股东的过半数或备忘录或本章程细则可能指明的较大多数书面批准,并以如此通过的决议生效日期为该文书或该等文书中最后一份(如多于一份)的签立日期;

 

“印章”是指公司的法定章;

 

「秘书」指由董事委任的任何自然人或法团,以履行公司秘书的任何职责;

 

「系列」指公司不时发出的类别划分;

 

“股份”是指根据该法案、备忘录和本条款的规定发行的公司股份。本文中对“股份”的所有提及均应被视为上下文可能要求的任何或所有类别或系列的股份。为避免本条款中的疑问,“股份”的表述应包括任何零碎股份;

 

「股东」指在会员名册上登记为一股或多于一股股份持有人的人士;

 

“签字”是指带有签字或以机械方式加贴签字的表示;

 

“偿付能力测试”是指该法第56条规定、载于第124条的偿付能力测试;

 

 

 

 

“库存股”是指先前已发行但被公司购买、赎回或以其他方式收购且未注销的股份。

 

“虚拟会议”是指由有权出席的人员同时出席和参加,以电子方式在通知所列的一个或多个会议地点、一个或多个卫星会议地点或世界任何地方以电子方式召开并被视为在会议主席实际出席的地点召开的股东大会。

 

  2. 在这些文章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a) 输入单数的词语应包含复数,反之亦然;

 

  (b) 仅输入男性性别的词语应包括女性性别和上下文可能要求的任何人;

 

  (c) “可”字解释为允许性,“应”字解释为势在必行;

 

  (d) 提述成文法则,须包括提述当时有效的任何修订或重新制定成文法则;

 

  (e) 提及董事作出的任何决定,须解释为董事以其唯一及绝对酌情权作出的决定,并须适用于一般情况或任何特定情况;及

 

  (f) 提及“书面形式”应被解释为书面形式或以任何可书面复制的方式表示,包括任何形式的印刷品、石版画、电子邮件、传真、照片或电传,或以任何其他替代或格式表示存储或传输以供书写或部分相互和部分相互。

 

  3. 在不违反前两条的情况下,法案中定义的任何词语,如果不与主题或上下文不一致,则在本条款中具有相同的含义。

 

初步

 

  4. 公司的业务可于成立为法团后的任何时间展开。

 

  5. 注册办事处应位于股东或董事不时决定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地址。此外,公司可在董事不时决定的地方设立及维持其他办事处及营业场所及代理机构。

 

 

 

 

  6. 公司组建过程中以及与要约认购和发行股份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支付。

 

  7. 董事须在董事不时决定的地点备存或安排备存会员名册正本,如无任何该等决定,则会员名册正本须备存于注册代理人的办事处。

 

股份

 

  8. 受该法案和本条款的约束,所有当时未发行的股份应处于董事的控制之下,董事可以:

 

  (a) 按他们不时决定的条款、拥有权利及受限制的方式,向该等人士发行、配发及处置该等股份;及

 

  (b) 就该等股份授出期权,并就该等股份发行认股权证或类似文书;

 

而为此目的,董事可为当时未发行的股份预留适当数目。

 

  9. 留下空白。

 

  10. 该法第46条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不适用于公司。

 

  11. 公司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支付佣金,作为其认购或同意绝对或有条件认购任何股份的代价。公司亦可就任何股份发行支付可能合法的经纪费用。

 

  12. 董事可拒绝接纳任何股份申请,并可因任何理由或无理由而全部或部分接纳任何申请。

 

  13. 公司可将股东名册上所指名的股份持有人视为唯一有权:

 

  (a) 行使股份所附的任何表决权;

 

  (b) 接收通知;

 

  (c) 收到分配;和

 

  (d) 行使股份所附带的其他权利及权力。

 

 

 

 

  14. 公司可根据该法案、备忘录及本章程的条款,发行红股及缴足股款股份,但不得发行部分缴足股款股份及零缴足股款股份。

 

  15. 根据该法案和这些条款的规定,可以以任何形式发行股票以供考虑,包括金钱、本票或其他书面义务,以贡献金钱或财产、不动产、个人财产(包括商誉和专有技术)、所提供的服务或未来服务的合同。

 

  16. 当有关股份的代价已获支付时,该股份就所有用途而言均已全数支付。

 

  17. 可按董事不时藉董事决议厘定的代价金额发行股份。

 

  18. 在以金钱以外的全部或部分代价发行股份前,董事应以董事决议声明:

 

  (a) 发行股份的贷记额;及

 

 

  (b) 彼等认为,非金钱代价及金钱代价(如有的话)的现值现金,不少于发行股份的贷记额。

 

  19. 公司在转换或交换另一股股份或公司的债务责任或其他证券时发行的股份,就所有目的而言,须视为已发行的款项等于公司就另一股股份、债务责任或证券已收取或视为已收取的代价。

 

证书

 

  20. 经董事批准,公司的股份或其他证券可由实物股份证明或任何形式的股份未经证明的证据代表。凡公司有一类证券在指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应规定如此上市的证券可由持有人选择以未经证明的证据为代表。证书所代表的股份,在将该证书交还公司之前,不得作为该股份的未经证明的证据而发行。本公司无权以不记名形式出具证书。如果法案和指定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另有许可,本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要求公司的任何股份或其他证券的所有权必须有证书证明。

 

 

 

 

  21. 股份证书须由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级人员或由公司的过户登记处、过户代理人、分支过户代理人或其他认证代理人或其代表手工签署。

 

  22. 如股份证明书载有某人的印刷或机械复制的签名,则公司可发行该股份证明书,即使该人已不再是董事或高级人员,而该股份证明书的有效期犹如其在发出日期为董事或高级人员一样。

 

  23. 任何收到股票换股凭证的股东应赔偿并使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免受其或他们因发行该股票而可能招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股份凭证如磨损或遗失,可在出示磨损凭证或就其损失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明时连同董事决议所要求的弥偿予以续期或更换。

 

没收股份

 

  24. 发行股份未足额缴款或已发行股份可予没收的,适用下列规定。

 

  25. 书面催缴通知,指明就某股份作出付款的日期,须送达拖欠就该股份作出付款的股东。

 

  26. 前一条所称书面通知,应当:

 

  (a) 指明不早于通知书送达日期起计十四天届满之日或之前须作出通知书所规定的付款的另一日期;及

 

  (b) 载有一项声明,如在通知所列时间或之前发生未付款的情况,则未就其付款的股份或其中任何股份将被没收的法律责任。

 

  27. 凡已根据本条款发出书面通知,而有关规定未获遵守,董事可在付款投标前的任何时间没收及注销该通知所关乎的股份。

 

  28. 公司没有义务向根据本条款被没收和注销股份的股东退还任何款项。于股份被没收及注销后,股东即获解除就股份被没收及注销而对公司承担的任何进一步责任。

 

股份转让

 

  29. 在不违反本条款的情况下,股份以书面转让文书转让。

 

 

 

 

  30. 公司股份应通过发送给公司的书面转让文书进行转让(该文书符合SEC的适用规则以及美国联邦和州证券法),并由转让方签署并载有受让方的名称和地址。转让文书应采用通常或通用形式或指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形式或董事认可的任何其他形式的书面形式,并应由转让人签署,如果登记为股份持有人对公司施加了对受让人的责任,并且可能在手,或者,如果转让人或受让人是结算所或其代名人,则也应由受让人签署,以人手或机器印痕签字或董事不时批准的其他执行方式。记名股份的转让自受让方名称记入会员名册时生效。尽管备忘录及章程细则另有规定,公司的股份可藉有关制度转让,而有关制度的营运者(及确保有关制度有效转让股份所必需的任何其他人)须就藉有关制度转让的任何股份的转让而担任成员的代理人。如有关股份是与权利、期权或认股权证一并发行,且条款规定不能在没有另一项的情况下转让,则董事须拒绝登记任何该等股份的转让,而无无其信纳该等期权或认股权证的相同转让的证据。

 

  31. 转让登记可在董事不时决定的时间及期间暂停。

 

  32. 所有进行已登记的转让的转让文书须由公司保留,但任何与董事拒绝登记的转让有关的转让文书(任何欺诈情况除外)须退回存放该转让的人。

 

股份转让

 

  33. 已故股份唯一持有人的法定遗产代理人须为公司承认对该股份拥有任何所有权的唯一人士。股份登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持有人名下的,遗属或遗属,或已故遗属的法定遗产代理人,为公司承认对该股份拥有任何所有权的唯一人士。

 

  34. 任何人士因股东死亡或破产而成为有权获得股份的人,在出示董事不时要求的证据后,有权就该股份登记为股东,或有权作出死者或破产人本可作出的股份转让,而不是自己登记;但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董事均须,有相同的权利拒绝或暂停登记,就像他们在死亡或破产前死者或破产人转让股份的情况下本应拥有的权利一样。

 

  35. 因股东死亡或破产而有权获得股份的人,有权享有与其作为登记股东时有权享有的相同股息和其他好处,但在就该股份登记为股东之前,他无权就该股份行使会籍所授予的与公司会议有关的任何权利。

 

 

 

 

授权股份数目的变动

 

  36. 公司可修订备忘录,以增加或减少公司获授权发行的股份数目。

 

  37. 公司可:

 

  (a) 将某一类别或系列的股份(包括已发行股份)划分为同一类别或系列的更多股份;或

 

  (b) 将某一类别或系列的股份(包括已发行股份)合并为同一类别或系列的较小数量的股份;

 

但条件是,根据本条(a)或(b)的规定,如果有面值的股份被分割或合并,则新股份的总面值必须等于原始股份的总面值。

 

赎回及购买股份

 

  38. 公司可按董事与相关股东议定的方式及其他条款购买、赎回或以其他方式收购及持有其本身的股份,但公司不得在未经其股份将被购买、赎回或以其他方式收购的股东同意的情况下购买、赎回或以其他方式收购其本身的股份,除非该法案或备忘录或章程中的任何其他条款允许公司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购买、赎回或以其他方式收购股份。

 

  39. 公司可通过持有该等股份或股份的股东向公司交出该等股份或股份的方式无偿取得其本身已缴足股款的股份或股份。本条规定的任何退股或退股,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股东签署。

 

财政部股票

 

  40. 公司根据本条款购买、赎回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股份应立即注销或根据该法案和第41条作为库存股持有。

 

  41. 只有在与公司已作为库存股持有的同一类别的股份数量合计时,库存股总数不超过公司先前发行的该类别股份的50%(不包括已注销的股份)的情况下,才可购买、赎回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并作为库存股持有的股份。

 

 

 

 

  42. 凡且只要股份由公司作为库存股持有,该等股份所附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即告中止,且不得由公司行使或针对公司行使。

 

  43. 库存股可由公司根据董事决议确定的条款和条件(不违反本条款)处置。

 

股东大会

 

  44. 董事可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在董事认为必要或可取的时间、方式和地点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内外召开股东大会。

 

  45. 股东大会亦须应任何股东或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在会上投票的股东的书面要求而召开,该股东大会须就正被要求召开会议的事项而在注册办事处存放至少百分之十有权在公司投票的已发行股份,指明会议的对象,日期为不早于申购人签署的请求书交存之日起二十一天,及如董事在不迟于该等交存日期后四十五天的某一日期未召开该等会议,则申购人本人可按董事可能召集股东大会的方式,尽可能以接近的方式召集股东大会,而申购人因董事未能召开股东大会而招致的一切合理开支,由公司向其偿付。

 

  46. 如在任何时间没有董事,任何两名股东(或如只有一名股东,则该股东)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可尽可能以与董事可能召集股东大会的方式相同的方式召集股东大会。

 

  47. 董事可就任何股东大会(包括延期或续会)决定股东大会是作为实体会议、混合会议还是虚拟会议举行,为免生疑问,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均无义务将会议作为混合会议或虚拟会议召开。

 

  48. 根据该法案的要求,董事可以就通过电子手段参加混合会议或虚拟会议的设施作出他们可能决定的安排。在混合会议或虚拟会议的情况下,本条款的规定应视为经过修改,以允许任何此类安排,特别是:

 

 

 

 

  (a) 本条款中提及出席和出席会议,包括涉及会议的法定人数和在会议上的投票权,应视为包括以电子方式参加会议;

 

  (b) 如果会议主席信纳已提供足够的便利,以便所有人(有权这样做)以电子方式出席混合会议或虚拟会议,则会议应正式组成,其议事程序有效,可以:

 

  (一) 参加已召开会议的业务;
  (二) 无论是通过使用麦克风、扩音器、视听通讯设备、虚拟会议还是其他方式,听取所有在会上发言的人的发言;以及
  (三) 由出席会议的所有其他人员发表意见,

 

但在任何情况下,一名或多名成员或代理人在公司提供足够设施的情况下仍无法进入或继续进入参加会议的设施,均不得影响会议的有效性或在会议上进行的任何业务,但会议须符合法定人数;

 

  (c) 在混合会议或虚拟会议上提交给成员的所有决议,包括与程序事项有关的决议,应以投票方式决定;

 

  (d) 董事可酌情授权有关混合会议或虚拟会议的电子平台的任何投票应用程序、系统或设施;及

 

  (e) 如果会议主席认为混合会议或虚拟会议的电子设施已不适于举行会议,则会议主席可在会议同意或未经会议同意的情况下(在会议开始之前或之后)中断或休会。在混合会议或虚拟会议上进行的所有业务直至休会时均有效。

 

  49. 关于以电子方式参加会议,成员以电子方式参加的权利应包括但不限于发言、投票、由代理人代表并有权查阅(包括以电子方式查阅)法律或本条款要求在会议上提供的所有文件的权利。

 

  50. 如在混合会议或虚拟会议的通知发出后但在会议召开前(或在混合会议或虚拟会议休会后但在续会召开前),董事认为使用会议通知中所述或在会议召开前提供的电子方式在会议通知中指明的时间召开会议不切实可行或不合理,则可将会议更改为不同类型的会议,即为实体会议,虚拟会议或混合会议,更改电子手段(并以会议通知中说明的方式提供新的电子手段的详细信息),和/或推迟召开会议的时间。

 

 

 

 

  51. 延期会议或延期会议可作为实体会议、混合会议或虚拟会议举行,而不论延期或延期的会议形式如何。

 

  52. 在虚拟会议的情况下,会议应被视为在主席实际出席的地点(主要会议地点)举行,主席的权力应平等地适用于每个卫星会议地点。

 

  53. 董事或会议主席可作出任何安排并施加其认为适当的任何要求或限制,以确保混合会议或虚拟会议(如适用)的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的要求,即:

 

  (a) 有必要确保参加人员的身份和电子通讯的安全;和

 

  (b) 与这些目标相称。

 

股东大会通知

 

  54. 须按以下规定的方式,向根据本条款有权收取公司该等通知的人士发出至少十天且不超过六十天的事先书面通知,通知会议地点、会议日期及时间,以及会议将予考虑的事务的一般性质。

 

  55. 董事可将发出会议通知的日期定为确定有权在会议上投票的股东的记录日期,也可提前确定日期作为确定有权在会议上投票的股份的记录日期,但记录日期不得少于会议召开日期的10天。

 

  56. 违反上述通知规定召开的股东大会,持股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股东符合下列情形的,方为有效:

 

  (a) 有权就会议将审议的所有事项投票的股份总数;或

 

 

 

 

  (b) 股东有权就其作为一个类别投票的每一类股份的投票,连同不少于剩余投票的绝对多数,

 

已放弃会议通知,为此目的出席会议应被视为构成放弃。

 

  57. 意外遗漏向任何股东发出会议通知或任何股东未收到会议通知,不得使任何会议的程序无效。

 

股东大会的程序

 

  58. 任何股东大会上不得办理任何事务,除非会议进行营业时股东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除章程另有规定外,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有权参加表决的股东应构成法定人数。

 

  59. 自指定开会时间起半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的,经股东要求召开的会议解散。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其应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延期至下一周的同一天举行,如在续会上自指定的会议时间起半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则出席并有权投票的一名或多名股东应构成法定人数。

 

  60. 每届股东大会由董事中的董事长(如有的话)作为董事长主持。

 

  61. 没有该董事长的,或者在指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后十五分钟内未出席股东大会或者不愿代行董事长职务的,由任何董事或者董事提名的人担任董事长,否则由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推选任何出席的人担任该次会议的董事长。

 

  62. 董事长经出席达到法定人数的任何股东大会同意(如会议有此指示),可不时并在各地休会,但除休会开始时的会议上未完成的事务外,不得在任何续会上处理任何事务。会议或续会延期十四天或以上时,应按原会议的情况发出续会通知。除上述情况外,无须在续会上发出任何休会通知或将处理的事务的通知。

 

  63. 董事经向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后,可在该会议召开前的任何时间取消或推迟任何已妥为召开的股东大会,但股东根据本章程以任何理由或无故要求召开的股东大会除外。延期可以是董事可能决定的任何长度或无限期的规定期限。

 

 

 

 

  64. 在任何股东大会上,提交大会表决的决议,须以举手表决方式决定,除非主席或一名或多于一名亲自出席或委托有权投票的股东要求(在宣布举手表决结果前或在宣布举手表决结果时)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而除非以投票表决方式要求,否则主席须宣布某项决议经举手表决已获通过或一致通过,或以特定多数通过,或已败选,而在公司的议事记录中出现的与此大意相关的记项,即为该事实的确凿证据,而无需证明所记录的赞成或反对该决议的票数或比例。

 

  65. 如有人妥为要求进行投票,则须按主席指示的方式进行,而投票结果须当作为要求进行投票的会议的决议。

 

  66. 在票数平等的情况下,无论是举手表决还是投票表决,进行举手表决或要求投票表决的会议的主席有权进行第二次或决定性投票。

 

  67. 就选举会议主席或休会问题要求进行的投票,应立即进行。要求就任何其他问题进行投票表决,应在会议主席指示的时间进行。

 

股东投票情况

 

  68. 除任何股份当时附带的任何权利及限制外,在举手表决时,每名亲自出席的股东及每名以代理人代表股东的人士,在股东大会上,各自拥有一票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每名股东及每名以代理人代表股东的人士,对其或以代理人代表的人士为持有人的每一股份,均拥有一票表决权。

 

  69. 对于股份的共同所有权,适用以下规定:

 

  (a) 二人以上共同持股的,各自可以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股东身份发言;

 

  (b) 如果只有一名共同所有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他可以代表所有共同所有人投票;和

 

  (c)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同所有人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出席,他们必须作为一个人投票。

 

  70. 心智不健全的股东,或任何具有精神错乱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已就其作出命令的股东,可就其所持有的载有投票权的股份,由该法院委任的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士以举手或以投票方式投票表决,而任何该等人士或多于一名人士可藉代理人投票。

 

 

 

 

  71. 任何股东均无权在任何股东大会上投票,除非其所持有的带有投票权的股份的所有催缴款项(如有)或其目前应付的其他款项均已支付。

 

  72. 股东可以由代理人代表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可以代表股东发言和投票。

 

  73. 委任代理人的文书应符合所有适用的证券法,并应由委任人或其获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书面文件,如委任人是法团,则须盖章或由获正式授权的高级人员或代理人签署。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74. 委任代理人的文书可采用任何通常或共同形式或董事批准的其他形式。

 

  75. 委任代理人的文书,须不迟于举行会议的时间,或如会议延期,则须于举行该延期会议的时间,存放于注册办事处或在召开该会议的通知中为此目的指明的其他地点。

 

  76. 委任代理人的文书,应视为授予要求或加入要求投票的权力。

 

  77. 股东在会议上可能采取的行动,也可以通过书面同意的股东决议或通过电传、电报、电报、传真或其他书面电子通讯采取,无需任何通知,但如任何该等决议非经过半数股东书面同意而获通过,则应立即将该决议的副本发送给所有不同意该决议的股东。同意书可以是由一个或多个股东签署的相同形式的对应方。

 

  78. 如公司只有一名股东,则此处所载的股东大会的规定不适用,并应以书面记录并签署所有需要股东决议的事项的说明或备忘录,以代替会议记录。就所有目的而言,此种说明或备忘录应构成该决议的充分证据。

 

代表出席会议的公司

 

  79. 任何身为法团或其他实体的股东或董事,可藉其董事或其他理事机构的决议,授权其认为合适的自然人在公司的任何会议或任何类别或系列的持有人会议或董事或董事委员会的任何会议上担任其代表,而获如此授权的人有权代表其所代表的法团或其他实体行使与该法团或实体在其为个人股东或董事时可行使的相同权力。

 

 

 

 

董事

 

  80. 董事应通过股东决议或董事决议选举产生。

 

  81. 任何人除非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董事,否则不得获委任为公司董事。

 

  82. 公司可不时藉董事决议订定将选出或委任的董事人数,但除非上述人数订定,否则最低人数或董事人数为一名,最高人数为十五名。

 

  83. 在符合本条款的规定下,公司可委任任何自然人或法团为董事。以下人士被取消获委任为董事的资格:

 

  (a) 未满十八岁的个人;

 

(b)《破产法》第260(4)条(或任何继承条款)所指的不合格人士;

 

(c)属《破产法》第409条(或任何继承条文)所指的受限制人士的人;

 

  (d) 未解除责任的破产人;及

 

  (e) 被备忘录和本条款取消资格的任何其他人。

 

  84. 每名董事的任期至其去世、辞职或被罢免或通过股东决议或董事决议选举继任董事为止。

 

  85. 董事破产或委任公司董事的清盘人、管理人或接管人,则该董事的任期终止。

 

  86. 董事可通过在为罢免董事或包括为罢免董事在内的目的召开的股东大会上通过的股东决议或通过书面股东决议被免职,无论是否有因由。该法案第114条不适用于公司。

 

  87. 董事可向公司发出书面辞职通知而辞去其职务,而该辞职自公司收到该通知之日起或自该通知所指明的较后日期起生效。

 

 

 

 

  88. 董事的薪酬可由董事决议厘定1或通过股东决议。

 

  89. 董事不设持股资格。

 

  90. 公司应保存一份董事名册,其中载有该法第118(a)(1)(b)条就公司董事规定的详情,以及个别董事情况下的以下详情(或法令可能规定的其他详情):

 

  (a) 他的全名;
  (b) 任何以前的名称(如有的话),除非以前的名称以契据投票或其他法律手段更改或在十年内作废;
  (c) 获委任为董事或获提名为后备董事的日期;
  (d) 董事或后备董事停止任职的日期;
  (e) 文件送达地址;
  (f) 通常的居住地址,除非该地址与个人的服务地址相同

文件;

  (g) 出生日期和地点;以及
  (h) 国籍。

 

  91. 董事名册的副本须备存于注册代理人的办事处,并向注册处处长存档,而公司须在任何更改发生后30天内,透过安排将载有更改的董事名册副本存档,确保董事名册的任何更改向注册处处长存档。

 

  92. 凡在注册代理人的办事处备存董事名册副本,公司须于董事名册发生任何变更后十五天内,将变更情况以书面通知注册代理人,并向注册代理人提供董事名册原件备存地点的实际地址的书面记录。

 

候补董事

 

  93. 任何董事均无权委任另一人为其候补人。

 

董事的权力

 

  94. 公司的业务及事务须由董事管理,或受其指导或监督,董事可支付公司成立及注册所初步招致及与之有关的一切费用,并可行使公司的一切并非根据法案或备忘录或本章程规定须由股东行使的权力,但须受本章程授权的权力的任何转授及股东决议所订明的规定规限,但股东决议提出的任何要求,如果与本条款不一致,则不应以此为准,也不应使董事的任何先前行为无效,而如果没有提出该要求,则该行为本应是有效的。

 

 

 

 

  95. 尽管有该法案第175条的规定,董事有权出售、转让、租赁、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的资产,不受限制且不遵守第175条的规定,这不适用于公司。

 

  96. 董事可藉董事决议委任任何人(包括身为董事的人)为公司的高级人员或代理人。董事委任代理人的决议,可授权该代理人委任一名或多名替代人或委任人行使公司授予该代理人的部分或全部权力。

 

  97. 公司的每名高级人员或代理人均拥有本章程或委任该高级人员或代理人的董事决议所规定的董事的权力和权限,包括加盖印章的权力和权限,但没有任何高级人员或代理人对根据该法案或本条款需要董事决议的事项拥有任何权力或权限,或根据该法案不允许以其他方式被授予授权。

 

  98. 所有支票、本票、汇票、汇票及其他流通票据,以及所有已支付予公司款项的收据,均须按董事决议不时厘定的方式(视属何情况而定)签署、提取、承兑、背书或以其他方式签立。

 

  99. 董事可通过董事决议指定一个或多个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组成。

 

  100. 各董事委员会拥有董事成立委员会的决议所载的权力及董事的授权,包括加盖印章的权力及授权,但任何委员会均无任何权力或授权:

 

  (a) 修订备忘录或本章程细则;

 

  (b) 指定董事委员会;

 

  (c) 向董事委员会转授权力;

 

  (d) 委任董事;

 

  (e) 委任代理人;

 

  (f) 批准合并、合并或安排的计划;或

 

 

 

 

  (g) 申报清偿能力或者批准清算方案。

 

  101. 董事可不时及在任何时间藉授权书(不论是否盖章或手头或其他方式)委任任何公司、商号或个人或获委任团体(不论是否由董事直接或间接提名)为受权人或受权人或获授权签字人(任何该等人为“律师”或“获授权签署人",分别)为公司的该等目的及拥有该等权力、权力及酌情权(不超过根据本章程赋予或可由董事行使的权力、权力及酌情权)及该等期间及受其认为合适的条件规限,而任何该等授权书或其他委任可载有董事认为合适的保护及方便与任何该等受权人或获授权签字人打交道的人士的条文,亦可授权任何该等受权人或获授权签字人转授其所获授予的全部或任何权力、权力及酌情权。

 

董事的借款权力

 

  102. 董事可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以借入款项及抵押或押记其承诺、财产及未赎回资本或其任何部分,每当借入款项时发行债权证、债权证股票及其他证券,或作为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债务、责任或义务的担保。

 

董事的职责

 

  103. 在符合以下条款的情况下,董事在行使职权或履行职责时,应诚实和诚实地行事,并在董事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情况下行事。

 

  104. 尽管有上述情况:

 

  (a) 凡公司为全资附属公司,董事在行使其权力或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时,可按其认为符合公司控股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即使可能不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b) 凡公司为附属公司,但并非全资附属公司,董事在行使其权力或履行其职责时,并经控股公司以外的股东事先同意,可按其认为符合公司控股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即使可能不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及

 

  (c) 如股东进行合营,董事在行使其权力或就进行合营而履行其职责时,可按其认为符合一名或多于一名股东的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即使这可能不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董事的诉讼程序

 

  105. 董事可共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境内或境外)举行会议,以发送业务、休会,或以他们认为合适的其他方式规范他们的会议和程序。在任何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应以过半数票决定。在票数相等的情况下,主席不得进行第二次或决定性投票。董事可随时召集董事会议,而秘书或助理秘书应董事的要求,须随时召集董事会议。

 

  106. 任何董事可透过电话或其他电子方式,参加任何董事会议或由该董事为其成员的董事委任的任何委员会的会议,但参加该会议的所有人均可听取彼此的意见,而该等参加须视为构成亲自出席该会议。

 

  107. 董事应获得不少于两天的董事会议通知,但未向全体董事发出两天通知而召开的董事会议,如所有有权在会议上投票的董事均未出席,则放弃会议通知,为此目的,一名董事出席会议应被视为构成其本人的放弃。不慎未向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或董事未收到通知,并不使会议无效。

 

  108. 董事的业务交易所需的法定人数应为董事总数的过半数。

 

  109. 如公司只有一名董事,则本条例所载的董事会议规定不适用,但该唯一董事应全权代表公司并代表公司处理该法案或备忘录或本条款规定须由股东行使的所有事项,并代替会议记录,应以书面记录并签署需要董事决议的所有事项的说明或备忘录。就所有目的而言,此种说明或备忘录应构成该决议的充分证据。

 

  110. 董事可与其董事办公室一起在公司下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或盈利场所(核数师办公室除外),任期及条款(薪酬及其他方面)由董事藉董事决议厘定。任何董事可由他本人或他的事务所以公司的专业身份行事,而他或他的事务所有权获得专业服务的报酬,犹如他并非董事一样;但本文件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授权董事或他的事务所担任公司的核数师。

 

 

 

 

  111. 董事应安排保存以下法人记录:

 

  (a) 董事、股东、董事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会及股东委员会的所有会议记录;及

 

  (b) 董事、股东、股东类别、董事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会和股东委员会同意的所有决议的副本。

 

  112. 上述公司纪录须在注册代理人的办事处、公司的主要营业地点或董事决定的其他地点备存,但凡纪录备存于公司注册代理人的办事处以外的地方,公司须向注册代理人提供一份书面记录,说明备存纪录的一个或多于一个地方的实际地址及该地方的更改,公司应在变更所在地十四日内向注册代理人提供备案新所在地的实际地址。

 

  113. 当董事会议的主席签署该会议的会议记录时,即使所有董事实际上并未聚集在一起或程序中可能存在技术缺陷,该记录仍应被视为已妥为举行。

 

  114. 董事或董事委员会在会议上可能采取的行动,也可由董事或董事委员会以书面同意的决议或电传、电报、电报、传真或其他书面电子通讯(视属何情况而定)由董事的简单多数或委员会成员的简单多数同意而采取,而无须发出任何通知。同意书可以采取对应方的形式,每一对应方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签署。

 

  115. 持续董事可在其机构中尽管有任何空缺但仍可采取行动,但如果且只要其人数低于本章程或根据本章程作为必要法定人数所确定的人数,持续董事可采取行动,以增加董事人数或召集股东大会为目的,但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116. 董事可选举其会议的主席一名,并决定其任期,但如没有选举该主席,或如在任何会议上,主席在指定举行会议的时间后十五分钟内未出席,则出席的董事可选择其人数之一担任会议主席。

 

  117. 在符合董事对其施加的任何规例的规定下,由董事委任的委员会可选举其会议的主席。未选举产生主席的,或者在任何一次会议上,在指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后十五分钟内,主席未出席的,出席的委员可以从人数中选择一人担任会议主席。

 

 

 

 

  118. 由董事委任的委员会可按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举行会议及休会。除董事施加的任何规例另有规定外,任何会议上出现的问题,须由出席的委员会成员以过半数票决定,如票数相等,主席有第二票或决定票。

 

  119. 任何董事会议或任何董事委员会或任何以董事身份行事的人所作的一切作为,即使事后发现任何该等董事或按上述方式行事的人的委任有任何欠妥之处,或他们或其中任何一人被取消资格,其效力犹如每一该等人已获妥为委任并有资格成为董事一样。

 

官员

 

  120. 公司可在认为有需要或合宜的时间藉董事决议委任高级人员。任何数目的高级职员可由同一人担任。

 

  121. 高级职员须履行其委任时订明的职责,但须在其后经董事决议或股东决议订明的职责作出任何修改后,但在没有任何具体职责分配的情况下,由董事长主持董事和股东会议,副董事长在董事长不在时行事,总裁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副总裁在总裁缺席时按年资顺序行事,但以其他方式履行总裁可能授予他们的职责,秘书维护公司的会员名册、会议记录和记录(财务记录除外)并确保遵守适用法律对公司施加的所有程序要求,以及财务主管负责公司的财务事务。

 

  122. 所有高级职员的薪酬由董事决议厘定。

 

  123. 高级职员须任职至其继任人妥为选出并符合资格为止,但任何由董事选出或委任的高级职员可随时藉董事决议(不论是否有因由)罢免。本公司任何职位出现任何空缺,均可藉董事决议予以填补。

 

利益冲突

 

  124. 董事在知悉其于公司订立或将订立的交易中拥有权益后,须随即向董事会披露有关权益。凡在交易订立前未按照本条披露董事在交易中的权益,除非根据下文第125条无需披露,则该交易可由公司作废。

 

 

 

 

  125. 尽管有前一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公司订立的交易不可由公司作废:

 

  (a) 董事在该交易中的利益的重大事实由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东知悉,且该交易已获股东决议批准或认可;或

 

  (b) 公司就该交易获得公允价值,而该公允价值的确定是根据公司和权益总监在订立该交易时所了解的信息作出的。

 

  126. 如果交易是公司与董事之间的交易,并且交易或拟议交易正在或将在公司的正常业务过程中并按照通常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则董事无需遵守上述第124条。

 

  127. 董事如对公司订立或将订立的交易有兴趣,可:

 

  (a) 就与交易有关的事项进行表决;

 

  (b) 出席与该交易有关的事项产生的董事会议,并列入出席会议的董事之列,以达到法定人数;和

 

  (c) 代表公司签署文件,或以董事身份做与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事情。

 

收费登记册

 

  128. 公司应在注册办事处或注册代理人的办事处保存一份公司创建的所有费用登记册,其中显示:

 

  (a) 如押记是公司创设的押记,则为其创设日期,如押记是公司所取得财产的现有押记,则为取得该财产的日期;

 

  (b) 押记担保的负债的简短说明;

 

  (c) 对所指控的财产的简短描述;

 

 

 

 

  (d) 证券受托人的名称及地址,或如无该受托人,则为押记人的名称及地址;

 

  (e) 除非押记是不记名证券,否则押记持有人的姓名及地址;及

 

  (f) 创建电荷的文书中包含的任何禁止或限制(如有)的详细信息,以公司的权力创建任何未来优先于电荷或与电荷同等的电荷排名。

 

海豹

 

  129. 董事应就印章的安全保管作出规定。印章的印迹应当保存在登记代理人的办公场所。

 

  130. 除董事决议的授权外,不得将印章贴在任何文书上,但前提是该授权可在加盖印章之前或之后给予,并且如果在加盖印章之后给予,则可采用一般形式确认印章的若干附加。印章须在一名董事或一名秘书(或一名助理秘书)在场或任何一名或多于一名董事为此目的委任的人在场的情况下予以加盖,而上述每一人须在如此加盖印章的每一份文书在场的情况下签署。

 

  131. 公司可在董事委任的国家或地方保存该印章的传真,而该传真印章不得贴在任何文书上,除非获得董事决议的授权,但须始终在该传真印章加盖之前或之后给予该授权,且如果之后给予该授权,则可采用一般形式确认该传真印章的若干加盖。传真印章须在董事为此目的所委任的一名或多于一名的人在场的情况下予以加盖,而上述一名或多于一名的人须在其在场的情况下签署如此加盖传真印章的每一份文书,而加盖传真印章及按上述方式签署的涵义及效力与如印章是在由董事或秘书(或助理秘书)签署的文书在场或在董事为此目的委任的任何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士在场的情况下加盖的。

 

  132. 尽管有上述规定,秘书或任何助理秘书有权在任何文书上加盖印章或传真印章,以证明其中所载事项的真实性,但不会对公司产生任何有约束力的义务。

 

分布

 

  133. 公司可不时藉董事决议授权公司在其认为合适的时间及金额向任何股东作出分派,前提是他们基于合理理由信纳紧随分派后,公司满足以下偿付能力测试:

 

 

 

 

  (a) 公司资产价值将超过负债;和

 

  (b) 公司将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134. 分配可能以金钱、股份或其他财产支付。

 

  135. 董事可在作出任何分派前,从公司利润中拨出其认为适当的款项作为储备基金,并可将如此拨出的款项作为储备基金投资于其可能选择的证券。

 

  136. 有关可能已获授权的任何分派的通知,须按以下所述方式给予每名股东,而所有经宣布后三年内无人认领的分派,为公司的利益,可藉董事决议予以没收。

 

  137. 任何分配不得对公司产生利息,且不得授权或就库存股进行分配。

 

  138. 董事可全权酌情决定不时发行红股。

 

  139. 将某一类别或一系列股份的已发行和流通股份分割为相同类别或一系列的较大数量且面值按比例较小的股份并不构成红股发行。

 

  140. 如若干人登记为任何股份的共同持有人,则任何一名该等人可就该等股份作出的任何分派提供收据。

 

会计和审计

 

  141. 公司应保存以下账目、记录和相关文件:

 

  (a) 足以显示和解释公司的交易;和

 

  (b) 将在任何时候,使公司的财务状况能够合理准确地确定。

 

  142. 账簿、记录和相关文件应备存于注册代理人的办公室或董事认为合适的其他地点,并应始终开放供董事查阅。

 

 

 

 

  143. 凡帐目、纪录及基础文件存放于公司注册代理人办事处以外的地方,公司须向注册代理人提供纪录存放地点的实际地址的书面纪录,并记录维持及控制公司帐目、纪录及基础文件的人的姓名。

 

  144. 凡公司的帐目、纪录及基础文件的所在地,或维持及控制公司的帐目、纪录及基础文件的人的姓名发生变动,公司须在任何变动的十四天内,向注册代理人提供新的纪录所在地的实际地址或维持及控制公司的帐目、纪录及基础文件的新的人的姓名(如适用)。

 

  145. 公司应自以下日期起至少保留五年的记录和基础文件:

 

  (a) 记录和基础文件所涉及的交易的完成;或者

 

  (b) 公司终止与记录和基础文件相关的业务关系。

 

  146. 公司应毫不迟延地向注册代理人提供注册代理人根据该法案要求的与公司有关的任何记录和基础文件。

 

  147. 董事可不时决定,公司或其中任何一方的帐目及簿册是否及在何种程度、在何种时间、地点及在何种条件或规定下,须开放予非董事股东查阅,而任何股东(非董事)均无权查阅公司的任何帐目或文件,除非法律赋予或获董事决议或股东决议授权。

 

  148. 与公司事务有关的帐目只有在董事如此决定的情况下才进行审计,在这种情况下,财政年度结束和会计原则将由董事决定。

 

  149. 本公司的核数师不得视为高级人员。

 

通知

 

  150. 任何文件通知可由公司或有权亲自向任何股东发出通知的人送达,或以寄往该股东于其于会员名册内的地址的预付信件邮寄航空邮件或航空快递服务,或以电子邮件寄往该股东为送达该通知而可能以书面指明的任何电子邮件地址,或在董事认为适当时以传真送达。就股份的联名持有人而言,就联名持有而言,所有通知均须予其中一名联名持有人,其名称在成员名册中居于首位,而如此发出的通知即为对所有联名持有人的充分通知。

 

 

 

 

  151. 任何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任何股东大会,就所有目的而言,均应被视为已收到该次会议的适当通知,并在必要时被视为已收到召开该次会议的目的的适当通知。

 

  152. 任何通知或其他文件,如由以下人员送达:

 

  (a) 邮寄,自寄出含有该内容的信函之日起五日后,视为已送达;

 

  (b) 传真,经发送传真机出示确认将传真完整发送至收件人传真号码的报告,即视为已送达;

 

  (c) 认可的快递服务,应视为已在载有该项内容的信件送达快递服务之日起48小时后送达;或

 

  (d) 电子邮件,应视为已于发出之当日送达,收到电子邮件不必由收件人确认

 

  (e) 以邮递或快递服务证明送达,应当足以证明载有通知或文件的信件已妥善寄信并妥为张贴或交付快递服务。

 

  153. 按照本条款以邮递方式送达或留在任何股东的注册地址的任何通知或文件,即使该股东当时已死亡或破产,且不论公司是否有关于其死亡或破产的通知,均须当作已就以该股东作为唯一或共同持有人的名义注册的任何股份妥为送达,但在送达该通知或文件时其姓名,已从会员名册除名为该股份的持有人,而就所有目的而言,该送达须被视为就该股份的所有权益(不论是与其共同或作为通过或根据其主张)的所有人送达该通知或文件的足够送达。

 

  154. 每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通知:

 

  (a) 所有有权收到通知且已向公司提供向其发出通知地址的持股股东;及

 

 

 

 

  (b) 因股东死亡或破产而有权获得股份的每一个人,如果没有他的死亡或破产,他们将有权收到会议通知。

 

任何其他人均无权收到股东大会通知。

 

无偿性

 

  155. 在以下规定的限制下,公司可就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以及在和解中已支付并在法律、行政或调查程序方面合理招致的所有判决、罚款和金额向任何人作出赔偿(“应受偿人”)谁:

 

  (a) 由于该人是或曾经是公司的董事、高级人员、代理人或清盘人,是或曾经是任何受威胁、待决或已完成的法律程序(不论是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程序)的一方或被威胁成为一方;或

 

  (b) 是或曾经应公司要求担任另一法人团体或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代理人或清盘人,或以任何其他身份是或曾经是或曾经是另一法人团体或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代理人。

 

  156. 公司只有在应受弥偿人诚实和善意行事且应受弥偿人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情况下,才能对该人作出赔偿,而且在刑事诉讼的情况下,应受弥偿人没有合理理由相信其行为是非法的。

 

  157. 董事关于可获弥偿人是否诚实和善意行事以及可获弥偿人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行为的决定,以及在刑事诉讼的情况下,关于该人是否没有合理理由相信其行为是非法的,在不存在欺诈的情况下,就本条款的目的而言已足够,除非涉及法律问题。

 

  158. 以任何判决、命令、和解、定罪或订立nolle prosequi其本身并不会造成一项推定,即应受赔偿的人没有诚实和善意地行事,并且为了公司的最佳利益,或该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他的行为是非法的。

 

  159. 如最终确定应受弥偿人无权根据本条款获得公司赔偿,则公司可在收到应受弥偿人或其代表作出的偿还该金额的承诺后,在为任何法律、行政或调查程序进行辩护时,提前支付应受弥偿人所招致的费用,包括律师费。

 

 

 

 

  160. 前任董事、高级人员或代理人为任何法律、行政或调查程序辩护而招致的开支,包括律师费,可由公司在收到前任董事、高级人员或代理人(视属何情况而定)或其代表作出的承诺后,在该等程序的最终处置之前支付,以偿还该等款项,但最终须确定该前任董事、高级人员或代理人无权根据本条款及任何其他条款及条件(如有的话)获得公司赔偿,在公司认为适当的情况下。

 

  161. 由本条提供或依据本条批给的弥偿及垫付开支,并不排除寻求弥偿或垫付开支的人根据协议、成员决议、无利害关系董事决议或其他方式可能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包括以该人的官方身份行事以及以担任董事的其他身份(如适用)行事。

 

  162. 如获弥偿的人已在上述任何法律程序的辩护中胜诉,则该人有权获弥偿所有开支,包括律师费,以及所有判决、罚款及在和解中支付并由该人就该法律程序合理招致的款项。

 

保险

 

  163. 公司可就任何现任或曾任董事的人,或应公司要求现任或曾经担任董事的人,或以任何其他身份正在或曾经为另一法人团体或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行事的人,购买和维持保险,以对抗对该人主张并由该人以该身份招致的任何赔偿责任,而不论公司是否有权或本来有权就前一条的赔偿责任向该人作出赔偿。

 

不承认信托

 

  164. 除本协议的但书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均不得获公司承认以任何信托方式持有任何股份,而除非法律规定,否则公司不得受任何股份的任何衡平法、或有、未来或部分权益的约束或以任何方式被迫承认(即使已获通知),或(除非本条款另有规定或法律规定)任何股份的任何其他权利,但在成员名册上登记的每名股东中的全部绝对权利除外,条件是,尽管有上述规定,公司有权承认任何由董事厘定的权益。

 

 

 

 

清盘

 

  165. 如公司须清盘,则清盘人可在股东之间以实物或实物分割公司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不论其是否由同类财产组成),并可为此目的按他认为公平的价值设定任何上述拟分割的财产,并可决定如何在不同类别或系列的股东之间进行该等分割。清盘人可为清盘人认为合适的股东的利益,将该等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归属受托人于该等信托,但不得强迫任何股东接受任何据此而有任何法律责任的资产。

 

修订联营章程条款

 

  166. 本条款可以按照备忘录规定的方式修改。

 

成员的关闭登记册或固定记录日期

 

  167. 为确定有权在任何股东大会或其任何休会期间收到通知、出席或投票的股东,或有权收到任何分派的付款的股东,或为确定谁是任何其他目的的股东,董事可规定,会员名册应在一段规定的期间内关闭以进行转让,无论如何不得超过四十天。如为决定有权收到股东大会通知、出席或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东,股东名册须如此关闭,则股东名册须在紧接该会议召开前至少十天如此关闭,而有关决定的记录日期为股东名册的关闭日期。

 

  168. 代替或除关闭会员名册外,董事可预先订定一个日期,作为有权收取股东大会通知、出席股东大会或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东作出任何该等决定的记录日期,为确定有权收取任何分派付款的股东,董事可在该等分派宣布日期前九十天或之内订定一个其后的日期,作为作出该等决定的记录日期。

 

  169. 如会员名册并未如此截止,且没有为确定有权收取股东大会通知、出席或在会上投票的股东或有权收取分派付款的股东确定记录日期,则张贴会议通知的日期或宣布该分派的董事决议获通过的日期(视情况而定),即为股东作出该等确定的记录日期。有权收到股东大会通知、出席股东大会或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东的决定已按本条规定作出时,该决定应适用于该决定的任何延期。

 

 

 

 

 

披露

 

  170. 董事或获董事特别授权的任何服务供应商(包括高级职员、秘书及公司注册代理人),有权向任何监管或司法机构披露有关公司事务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载于公司会员名册及簿册内的资料。

 

 

 

 

 

 

 

 

 

 

 

 

 

 

 

 

 

 

 

 

 

 

 

 

 

 

 

 

 

我们,FH Chambers,P.O. Box 4649,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FH Chambers,FH Corporate Services Ltd,为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继续作为BVI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目的,特此于2013年7月5日代表公司股东和董事签署本公司章程:

 

获授权签署人

 

(SGD.)何塞·桑托斯

 

作者:何塞·桑托斯

获授权签署人

FH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 10.1

 

证券购买协议

 

 

本证券购买协议(本“协议”)的日期为2025年8月[ • ]日,由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AlphaTON Capital Corp(“公司”)与本协议签字页上确定的每一位购买者(每一位,包括其继任者和受让人,一名“购买者”,统称为“购买者”)签署。

 

然而,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并根据《证券法》第4(a)(2)节和据此颁布的条例D第506(b)条,公司希望向每一买方发行和出售,而每一买方分别而非共同希望向公司购买本协议中更全面描述的公司证券;

 

然而,公司希望向买方出售,而每名买方希望根据本协议所述条款和条件,分别而非共同向公司购买公司普通股的股份(“股份”),每股无面值,和/或购买普通股的预先融资认股权证,其形式基本上与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B相同;

 

然而,在出售证券的同时,协议各方将签署并交付一份登记权协议,该协议的形式基本上与作为附件 C所附的形式相同,根据该协议,公司将同意根据《证券法》和适用的州证券法就股份提供某些登记权。

 

现据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契诺,并就其他良好而有价值的代价,兹确认其收悉及充分性,公司与各买方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定义。除本协定其他地方定义的术语外,就本协定的所有目的而言,以下术语具有本节1.1中规定的含义:

 

“收购人”应具有第4.5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行动”应具有第3.1(j)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关联”是指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由某人控制或与某人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人,因为这些术语在《证券法》第405条规则中使用和解释。

 

“资产管理协议”指公司与资产管理人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将于交割日或之前执行。

 

“资产管理人”指Alpha Sigma Capital Advisors,LLC,注册地址为c/o 1713 Manatee Avenue,Bradenton,FL 32405,或其指定人员或指定的子管理人。

 

就任何人而言,“福利计划”是指每个重要的“员工福利计划”(在ERISA第3(3)节的含义内),以及所有股票购买、股票期权、遣散、雇佣、控制权变更、附加福利、集体谈判、奖金、奖励、递延补偿、员工贷款和所有其他员工福利计划、协议、计划、政策或其他安排,无论是否受ERISA(包括因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或其他方式而现已生效或未来需要的任何筹资机制)的约束,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无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该人士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拥有任何现时或未来的福利权利,或由该人士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贡献、赞助或维持的福利权利。

 

“董事会”是指公司的董事会。

 

 

 

 

“英属维尔京群岛律师”是指Forbes Hare LLP。

 

“营业日”是指除周六、周日或法律授权或要求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商业银行保持关闭的其他日子以外的任何一天;但为澄清起见,商业银行不应被视为因“待在家中”、“就地避难”而被法律授权或要求保持关闭,“非必要雇员”或任何其他类似命令或限制,或在任何政府当局的指示下关闭任何实体分支机构,只要纽约市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商业银行的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包括电汇)在该日一般开放供客户使用。

 

“平仓”是指根据第2.1节的规定完成证券的买卖。

 

“交割日”是指所有交易文件已由相关适用方签署并交付的交易日,以及(i)买方支付认购金额的义务和(ii)公司交付股份和/或预融资认股权证的义务(在每种情况下)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或豁免。

 

“佣金”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公司法律顾问”是指Hogan Lovells US LLP。

 

“披露日程表”是指在此同时交付的公司披露日程表。

 

“披露时间”是指,(i)如果本协议是在非交易日当天或任何交易日的上午9:00(纽约市时间)之后和午夜(纽约市时间)之前签署的,则在紧接本协议日期之后的交易日的上午9:01(纽约市时间),除非配售代理另有指示,以及(ii)如果本协议是在任何交易日的午夜(纽约市时间)至上午9:00(纽约市时间)之间签署的,不迟于本协议日期的上午9:01(纽约市时间),除非配售代理另有指示更早的时间。

 

「生效日期」指(a)登记转售所有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初步登记声明已获监察委员会宣布生效,(b)所有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已根据规则144出售或可根据规则144出售,而无须要求公司遵守规则144的现行公开资料规定,且无数量或销售方式限制的最早日期,(c)在截止日期一周年后,条件是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持有人不是公司的关联公司,或(d)所有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可根据《证券法》第4(a)(1)条规定的登记豁免出售,不受数量或销售方式限制。

 

“托管代理”意为InBank。

「托管协议」指公司、托管代理、托管管理人及配售代理于本协议日期前订立的托管协议,据此,买方须向托管代理存入认购金额,以适用于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Escrow Manager”是指Corporate Escrow Management Inc。

 

“评估日期”应具有第3.1节(s)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豁免发行”指根据为该目的而妥为采纳的任何股票或期权计划,由董事会的非雇员成员的多数或为向公司提供服务而成立的非雇员董事委员会的多数成员向公司的雇员、高级职员或董事发行(a)普通股或期权,(b)在根据本协议发行的任何证券和/或证券(包括期权,权利或认股权证)可行使或可交换或可转换为在本协议日期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但自本协议日期起该等证券未被修订以增加该等证券的数量或降低该等证券的行使价、兑换价或兑换价(与股票分割或合并有关的除外)或延长该等证券的期限,(c)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在转换或清偿未偿债务时的普通股,金额不超过25,000美元;(d)在与基础或技术机构投资者进行的私募或其他交易中,以高于每股购买价格或每笔预先融资认股权证购买价格(如适用)的每股价格发行的普通股或预融资认股权证;(e)根据公司大多数无利害关系董事批准的收购或战略交易发行的证券,前提是此类证券作为“限制性证券”(定义见第144条)发行,不附带要求或允许在本文第4.12(a)条的禁止期内提交与此相关的任何登记声明的登记权,并且前提是任何此类发行应仅针对个人(或个人的股权持有人),而该个人或通过其子公司,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作用的业务中的运营公司或资产所有者,除投资资金外,应向公司提供额外利益,但不包括公司主要为筹集资金或向主要业务为投资证券的实体发行证券的交易;(f)根据公司订立的市场销售协议发行的任何普通股,配售代理和公司指定的任何销售代理,前提是任何此类销售的每股价格高于每股购买价格;以及(g)根据公司与配售代理或其关联公司订立的股权融资或股权信贷额度发行的任何普通股。

 

“反海外腐败法”是指经修订的1977年《反海外腐败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的解释。

 

“负债”应具有第3.1节(bb)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知识产权”应具有第3.1节(p)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Legend Removal Date”应具有第4.1(c)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留置权”是指留置权、押记、质押、担保权益、产权负担、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或其他限制。

 

“重大不利影响”应具有第3.1(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材料许可”应具有第3.1(n)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普通股”是指公司的普通股,每股无面值,以及该等证券以后可能被重新分类或变更为的任何其他类别的证券。

“普通股等价物”是指公司或子公司的任何证券,其持有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获得普通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债务、优先股、权利、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可随时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的工具,或以其他方式使其持有人有权获得普通股。

 

“每股购买价格”等于5.73美元,可根据本协议日期之后和收盘日期之前发生的反向和远期股票分割、股票股息、股票组合和其他类似的普通股交易进行调整,但前提是每份预融资认股权证的购买价格应为每股购买价格减去预融资认股权证行使价0.00 1美元(“每份预融资认股权证购买价格”)。

 

“人”是指个人或公司、合伙企业、信托、法人或非法人协会、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或其机构或细分机构)或其他任何种类的实体。

 

 

 

“配售代理”是指Chardan Capital Markets,LLC。

 

“预融资认股权证”是指根据本协议第2.2(a)节在收盘时交付给买方的预融资普通股购买认股权证的统称,该预融资认股权证应立即可行使,并在全额行使时到期,形式为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B。

 

“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是指预融资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

 

“诉讼程序”是指诉讼、索赔、诉讼、调查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非正式调查或部分程序,如证词),无论是否已开始或威胁。

 

“公共信息失败”应具有第4.2(b)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公共信息失败付款”应具有第4.2(b)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买方”应具有第4.8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注册权协议”应具有独奏会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登记声明”是指符合《登记权利协议》要求、涵盖买方对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转售的转售登记声明。

 

“必要的批准”应具有第3.1(e)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第144条”是指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144条规则,因为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解释,或委员会此后通过的任何类似规则或条例,其目的和效力与该规则基本相同。

 

“第424条规则”是指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424条规则,因为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解释,或委员会此后通过的任何类似规则或条例,其目的和效力与该规则基本相同。

 

“SEC报告”应具有第3.1(h)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证券”是指股票和预融资认股权证。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股份”指根据本协议向各买方发行或可发行的普通股。

 

“卖空”是指《交易法》下SHO条例第200条所定义的所有“卖空”(但不应被视为包括定位和/或借入普通股)。

 

“认购金额”是指,就每一买方而言,根据本协议签署页上该买方的名称下方和标题“认购金额”旁边指定的根据本协议购买的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代替股份)需支付的总金额,以美元和即时可用资金(如适用,减去买方对预融资认股权证的总行使价,该金额应在该等预融资认股权证以现金行使时支付)计算。

 

“附属公司”指SEC报告中所述的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在适用的情况下,还应包括在本协议日期之后成立或收购的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

 

“交易日”是指主要交易市场开放交易的一天。

 

 

 

“交易市场”是指普通股在有关日期上市或报价交易的以下任何市场或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分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OTCQB或OTCQX(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继承者)。

 

“交易文件”是指本协议、注册权协议、预融资认股权证及其所有证物和附表以及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协议。

 

“转让代理”指TSX信托公司,其邮寄地址为100 Adelaide St W,Suite 301,Toronto,on M5H 4H1 Canada,以及公司的任何继任转让代理。

 

“VWAP”是指,在任何日期,由以下适用条款中的第一条确定的价格:(a)如果普通股随后在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则该普通股随后在该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的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前一个日期)的普通股每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由Bloomberg L.P.报告(基于上午9:30(纽约市时间)至下午4:02(纽约市时间)的交易日),(b)如果OTCQB或OTCQX不是交易市场,普通股于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先前日期)在OTCQB或OTCQX(如适用)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c)如果普通股随后未在OTCQB或OTCQX上市或报价交易,并且如果普通股的价格随后在粉红公开市场(或继承其报告价格职能的类似组织或机构)报告,则如此报告的普通股的最近每股投标价格,或(d)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由当时已发行证券权益多数且公司合理接受的买方善意选择的独立评估师确定的普通股份额的公允市场价值,其费用和开支应由公司支付。

 

 

第二条。
买卖

 

2.1收盘。在交割日,根据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在本协议各方执行和交付本协议的基本同时,公司同意出售,而买方(单独而非共同)同意购买,总购买价格的证券数量和类型,载于附件 A上买方名称对面。每股价格为5.73美元,每份预融资认股权证的价格为5.7 29美元。如果买方全权酌情确定该买方的认购金额(连同该买方的关联公司和与该买方或该买方的任何关联公司一起作为一个集团行事的任何人)将导致该买方对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超过实益所有权限制,或者该买方可能另有选择,则该买方可以选择购买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以代替根据第2.2(a)节确定的股份。“实益所有权限制”应为紧接于截止日证券发行生效后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的4.99%(或,根据收盘时买方的选择,为9.99%)。在任何情况下,实益所有权限制不得超过买方持有的预融资认股权证行使后立即生效发行普通股后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的9.99%。在每种情况下,接收预先出资认股权证的选择完全由买方选择。各买方应通过电汇方式向托管代理交付与该买方签署的本协议签字页上规定的买方认购金额相等的即时可用资金,公司应向各买方交付其各自的股份和根据第2.2(a)节确定的预融资认股权证,公司和各买方应交付第2.2节中规定的可在收盘时交付的其他物品。在满足第2.2和2.3节中规定的契诺和条件后,交割应在配售代理的办公室或双方相互同意的其他地点进行,包括通过电子转让交割文件的方式远程进行。

 

2.2交付。

 

(a)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公司须向每名买方交付或安排交付以下物品:

 

 

 

(i)公司妥为签立的本协议;

 

(ii)(a)British Virgins Islands大律师的法律意见;及(b)公司大律师的法律意见,以配售代理合理接受的形式;

 

(iii)向转让代理发出的不可撤销指示的副本,指示转让代理以记账形式(除非买方另有要求)迅速交付以该买方名义登记的相当于该买方认购金额除以每股购买价格的若干股份;

 

(iv)托管代理的电汇指示;

 

(v)就每名根据第2.1节购买预融资认股权证的买方而言,以该买方的名义登记的预融资认股权证,可购买最多相当于该买方适用于预融资认股权证的认购金额部分除以每份预融资认股权证购买价格的普通股数量,行使价等于0.00 1美元,但可按其中所述进行调整;和

 

(vi)公司妥为签立的注册权协议。

 

(b)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每名买方须交付或安排交付予公司或适用的代管代理人以下各项:

 

(i)该买方妥为签立的本协议;

 

(ii)该买方妥为签立的注册权协议;及

 

(iii)以电汇方式向托管代理支付该买方的认购金额至公司指明的账户。

 

2.3关闭条件。

 

(a)本公司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与交割有关的义务,须符合或获本公司豁免的以下条件:

 

(i)作出时在所有重要方面(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受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的准确性,以及在本文件所载买方的申述和保证的截止日期(除非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该情况下,自该日期起,这些申述和保证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应是准确的(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受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

 

(ii)公司须已通知公司的主要交易市场,并无收到其反对意见;

 

(iii)每名买方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履行的所有义务、契诺及协议均已履行;及

 

(iv)每一买方交付本协议第2.2(b)节所列物品。

 

(b)买方在本协议项下与交割相关的各自义务须满足以下条件,或由各买方分别而非共同放弃:

 

(i)所有重要方面的准确性(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有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在作出时及在本文件所载公司的申述和保证的截止日期(除非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该情况下,自该日期起,该等申述和保证在所有重要方面均须准确(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有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

 

 

 

(ii)公司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履行的所有义务、契诺及协议均已履行;

 

(iii)公司交付本协议第2.2(a)条所列物品;

 

(iv)资产管理协议须已由公司与资产管理人签立;

 

(v)公司须已与配售代理签立At the Market Agreement,金额允许销售额等于或超过$ 100,000,000;

 

(vi)自本协议日期起,公司并无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及

 

(vii)自本协议日期起至收市日期,普通股的交易不得被证监会或公司的主要交易市场暂停,而在收市日期前的任何时间,一般由Bloomberg L.P.报告的证券的交易不得被暂停或限制,或不得对其交易由该服务报告的证券或任何交易市场确定最低价格,美国或纽约州当局也不应宣布暂停银行业务,也不应在本协定日期之后发生任何实质性爆发或敌对行动升级或对任何金融市场产生如此严重影响的其他国家或国际灾难或任何重大不利变化,而在每种情况下,根据该买方的合理判断,使在收盘时购买证券变得不切实际或不可取。

 

第三条。
代表和授权书

 

3.1公司的陈述和保证。除披露附表中规定的情况外,哪些披露附表应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并应在披露附表的相应部分或SEC报告中所载披露的范围内限定任何陈述或以其他方式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公司特此向各买方作出以下陈述和保证:

 

(a)子公司。公司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子公司均在SEC报告中列出或已由公司以其他方式向买方披露。除附表3.1(a)所述外,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其于各附属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其他股本权益,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而各附属公司的所有已发行及流通股本或普通股(如适用)均为有效发行且已缴足、不可评估且不存在认购或购买证券的优先认购权和类似权利。如公司没有附属公司,则交易文件中对附属公司或其中任何一项的所有其他提述均不予考虑。

 

(b)组织和资格。本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为根据其成立或组织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成立或以其他方式组织、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实体,拥有必要的权力和权力来拥有和使用其财产和资产,并按目前的方式开展其业务。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违反或违反其各自的证书或公司章程、章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的任何规定。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具备开展业务的适当资格,并作为外国公司或其他实体在其所开展的业务或所拥有的财产的性质使该资格成为必要的每个司法管辖区内具有良好的信誉,除非未能具备此种资格或信誉良好(视情况而定)无法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i)对任何交易文件或资产管理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对公司及附属公司整体的营运、资产、业务、前景或状况(财务或其他方面)的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iii)对公司在任何重大方面及时履行其在任何交易文件或资产管理协议下的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i)或(iii)中的任何一项,“重大不利影响”);但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的变化本身不应被视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没有在任何此类司法管辖区提起撤销、限制或限制或寻求撤销、限制或限制此类权力和权威或资格的诉讼程序。

 

 

 

(c)授权;强制执行。本公司拥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以订立和完成本协议及其他每一份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并以其他方式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及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本公司签立及交付本协议及每一份其他交易文件或资产管理协议,以及由本公司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因此已获本公司方面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的正式授权,除与所需批准有关外,本公司、董事会或本公司股东无须就本协议或有关事项采取进一步行动。本协议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相互交易文件或资产管理协议已(或在交付时将已)由公司正式签立,且在按照本协议及其条款交付时,将构成公司根据其条款可对公司强制执行的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但(i)受一般衡平法原则和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执行和其他一般适用的影响债权人权利强制执行的法律的限制,(ii)受与特定履行、禁令救济或其他衡平法补救办法的可获得性有关的法律的限制,以及(iii)赔偿和分担条款可能受适用法律的限制。

 

(d)没有冲突。本公司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及其作为一方的其他交易文件或资产管理协议、发行和出售证券以及由本公司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并因此不会也不会(i)与或违反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证书或公司章程、章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的任何规定相冲突或违反,或(ii)与,或构成违约(或随着通知或时间推移或两者都将成为违约的事件),导致对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产生任何留置权,或给予他人任何终止、修改、反稀释或类似调整、加速或取消(无论是否通知、时间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权利,任何协议、信贷融资,债务或其他文书(证明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债务或其他)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作为一方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或影响的其他谅解,或(iii)在所需批准的情况下,与公司或附属公司所受的任何法院或政府当局的任何法律、规则、条例、命令、判决、禁令、法令或其他限制(包括联邦和州证券法律法规)相冲突或导致违反,或公司或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或影响;除第(ii)及(iii)条各自的情况外,例如不可能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

 

(e)备案、同意和批准。与公司执行、交付和履行交易文件有关的任何法院或其他联邦、州、地方或其他政府当局或其他人,公司无需获得任何同意、放弃、授权或命令,向其发出任何通知,或向其进行任何备案或登记,但以下情况除外:(i)根据本协议第4.4节要求的备案,(ii)向各适用交易市场发出通知及/或额外上市申请,以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将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上市交易;(iii)登记权协议规定须提交的登记声明;及(iv)向证监会提交表格D及根据适用的州证券法规定须提交的文件(统称“所需批准”)。为获得更大的确定性,据公司所知,公司无须就要约及出售证券或执行资产管理协议及影响公司TON财资策略向其交易市场提交原始上市申请。

 

(f)证券的发行。股份获正式授权,当根据适用的交易文件发行和支付时,将获得正式和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免于和免除公司施加的除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转让限制之外的所有留置权。预融资认股权证获得正式授权,并且在根据本协议发行时,将获得正式和有效的发行,并构成公司的法律、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强制执行,不受公司施加的除适用法律或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转让限制之外的所有留置权的限制。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于根据预融资认股权证的条款发行时,将有效发行、缴足款项且不可评估、免于及清除公司施加的除适用法律或交易文件规定的转让限制外的所有留置权。公司已从其正式授权的股份中预留根据本协议和预融资认股权证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最大数量。在第3.2节中买方作出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的前提下,向买方提供和出售证券符合并将符合(i)《证券法》的注册和招股说明书交付要求以及(ii)美国各州适用证券法的注册和资格要求的适用豁免。

 

 

 

(g)资本化。截至本协议日期公司的资本总额如附表3.1(g)所述,其中附表3.1(g)还应包括截至本协议日期公司关联公司实益拥有并记录在案的普通股数量。除附表3.1(g)规定和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公司自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定期报告以来没有发行任何普通股,除了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下的员工股票期权的行使、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股票购买计划向员工、顾问和董事发行普通股以及根据转换和/或行使截至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的定期报告之日已发行的普通股等价物。任何人对交易文件拟进行的交易均不享有任何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参与权或任何类似的参与权。除附表3.1(g)所列或由于买卖证券而导致的情况外,并无任何尚未行使的期权、认股权证、可认购的以股代息权利、与任何性质有关的要求或承诺,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的证券、权利或义务,或赋予任何人任何权利认购或取得任何普通股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股本或股份,或合约、承诺,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有义务或可能有义务发行额外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或股本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股份的谅解或安排。证券的发行和出售将不会使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有义务向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以外的任何人(买方除外)发行普通股或其他证券。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并无任何未偿还的证券或工具,其任何条文可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发行证券时调整该等证券或工具的行使、转换、交换或重置价格。除附表3.1(g)所述外,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并无任何载有任何赎回或类似条文的未偿还证券或票据,亦无任何合约、承诺、谅解或安排可供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受约束或可能成为受约束以赎回本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证券。公司不存在任何股票增值权或“幻影股”计划或协议或任何类似计划或协议。公司所有已发行普通股均获得正式授权、有效发行、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已按照所有联邦和州证券法发行,且这些已发行普通股均未违反任何优先认购权或类似的认购或购买证券的权利。证券的发行和出售无需任何股东、董事会或其他人的进一步批准或授权。本公司并无任何股东协议、投票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有关本公司作为订约方的本公司普通股,或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的任何股东之间或之间并无任何股东协议、投票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

 

(h)SEC报告;财务报表。公司已提交公司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附表、表格、报表和其他文件,包括根据其中第13(a)或15(d)条,在本协议日期之前的一年内(或法律或法规要求公司提交此类材料的较短期限内)(上述材料,包括其证物和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在此统称为“SEC报告”)及时或已收到此类提交时间的有效延期,并已在任何此类延期到期之前提交了任何此类SEC报告。截至各自日期,SEC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证券法》和《交易法》(如适用)的要求,且SEC报告在提交时均未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未遗漏陈述其中要求陈述或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公司从未成为受《证券法》第144(i)条约束的发行人。SEC报告中包含的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适用的会计要求以及提交时有效的委员会与此相关的规则和条例。该等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除非该等财务报表或其附注另有规定,且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未包含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的所有脚注,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截至该报表日期和该报表日期的财务状况以及该日终了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但就未经审计的报表而言,须经正常、不重要的年终审计调整。

 

 

 

(i)重大变化;未披露的事件、负债或事态发展。自SEC报告中包含的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之日起,除SEC报告或附表3.1(i)中规定的情况外,(i)没有发生已经或可以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或发展,(ii)公司并无招致任何负债(或有或其他),但(a)按以往惯例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招致的贸易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及(b)无须在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反映或在向监察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披露的负债,(iii)公司并无改变其会计方法,(iv)公司并无向其股东宣派或作出任何股息或派发现金或其他财产或购买,赎回或订立任何协议以购买或赎回任何普通股及(v),但附表3.1(i)规定的除外。公司并无向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联属公司发行任何股本证券,但根据现有公司股票期权计划除外。公司在委员会面前没有任何关于对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请求。除本协议所设想的证券发行和订立资产管理协议或披露附表另有披露外,没有发生或存在或合理预期将发生或存在与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业务、前景、财产、经营有关的任何事件、责任、事实、情况、发生或发展,公司在作出或被视为作出本陈述时根据适用证券法要求披露但在作出本陈述之日前至少1个交易日尚未公开披露的资产或财务状况。

 

(j)诉讼。除附表3.1(j)所列情况外,并无任何诉讼、诉讼、研讯、违规通知、程序或调查待决,或据公司所知,在任何法院、仲裁员、政府或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联邦、州、县、地方或外国)或由任何法院、仲裁员、政府或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统称为“诉讼”)之前或由任何法院、仲裁员、政府或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统称“诉讼”)威胁或影响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附表3.1(j)所列的任何行动,(i)均不会对任何交易文件或证券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不利影响或提出质疑,或(ii)如有不利的决定,均不会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或一直是涉及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或根据联邦或州证券法承担责任的索赔或违反信托义务的索赔的任何诉讼的对象。委员会并无任何涉及公司或公司任何现任或前任董事或高级人员的调查,且据公司所知,并无任何待决或拟进行的调查。证监会未发出任何停止令或其他命令,暂停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交易法》或《证券法》提交的任何注册声明的有效性。

 

(k)劳动关系。公司的任何雇员不存在或据公司所知是迫在眉睫的劳资纠纷,可以合理地预期这将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雇员均不是与该雇员与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关系有关的工会成员,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是集体谈判协议的一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认为其与其雇员的关系良好。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执行人员均未违反或现在预期将违反任何雇佣合同、保密、披露或专有信息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的任何重要条款,或任何其他有利于任何第三方的合同或协议或任何限制性契诺,而每名该等执行人员的继续受雇不会使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就上述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遵守与雇佣和雇佣惯例、雇佣条款和条件以及工资和工时相关的所有适用的美国联邦、州、地方和外国法律法规,除非未能遵守无法单独或总体合理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l)遵守情况。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i)根据或违反(且没有发生任何未获豁免的事件,而该事件会因通知或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而导致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亦未有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收到有关其根据或其违反任何契约的索赔的通知,贷款或信贷协议或它作为一方当事人或它或它的任何财产受其约束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无论此种违约或违规行为是否已被免除),(ii)违反任何法院、仲裁员或其他政府当局的任何判决、法令或命令,或(iii)违反或已经违反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法规、规则、条例或条例,包括但不限于与税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所有外国、联邦、州和地方法律,产品质量和安全以及就业和劳动事项,除非在每种情况下不能产生或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

 

 

 

(m)环境法。公司及其子公司(i)遵守与污染或保护人类健康或环境(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地表或地下地层)有关的所有联邦、州、地方和外国法律,包括与向环境排放、排放、释放或威胁释放化学品、污染物、污染物或有毒或危险物质或废物(统称“危险材料”)有关的法律,或与危险材料的制造、加工、分销、使用、处理、储存、处置、运输或处理有关的其他法律,以及所有授权、守则、法令、要求或要求信函、禁令、判决、许可,通知或通知信函、命令、许可、图则或规例,根据其发出、输入、颁布或批准(“环境法”);(ii)已收到根据适用的环境法开展其各自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许可许可或其他批准;(iii)符合任何该等许可、许可或批准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而在每项条款(i)、(ii)和(iii)中,可以合理地预期未能遵守这些规定将单独或总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n)监管许可。公司及附属公司拥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所述开展各自业务所需的适当联邦、州、地方或外国监管机构颁发的所有证书、授权和许可,除非无法合理预期未能拥有此类许可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重大许可”),并且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收到任何与撤销或修改任何重大许可有关的程序通知。

 

(o)资产所有权。除附表3.1(o)所列情况外,公司及附属公司对其拥有的所有不动产拥有收费简单的良好和可销售的所有权,以及对公司及附属公司的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的对其拥有的所有个人财产的良好和可销售的所有权,在每种情况下均免于所有留置权,除(i)不会实质影响该等财产价值的留置权,且不会实质干扰公司及附属公司对该等财产作出及拟作出的使用外,以及(ii)支付联邦、州或其他税款的留置权,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此作出适当储备,且支付既不拖欠也不受处罚。公司及附属公司根据租赁而持有的任何不动产及设施均由其根据公司及附属公司合规的有效、存续及可执行的租赁而持有,除非未能合规会合理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p)知识产权。公司及附属公司拥有或有权使用所有专利、专利申请、商标、商标申请、服务标记、商号、商业秘密、发明、版权、许可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与SEC报告中所述的各自业务相关的使用所必需或要求的类似权利,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统称为“知识产权”)。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收到任何通知(书面或其他方式),表明知识产权已于本协议日期起计两(2)年内届满、终止或被放弃,或预期将届满或终止或被放弃,除非未能合规会合理地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自SEC报告中包含的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之日起,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均未收到关于索赔的书面通知或以其他方式知悉知识产权侵犯或侵犯了任何人的权利,除非可能不会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据公司所知,所有该等知识产权均可强制执行,且不存在另一人侵犯任何该等知识产权的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已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以保护其所有知识产权的保密性、机密性和价值,除非未能这样做无法单独或总体上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q)保险。公司及附属公司由承担公认财务责任的保险人就公司及附属公司所从事业务中审慎及惯常的损失及风险投保,包括但不限于董事及高级人员按公司认为审慎的金额投保。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无任何理由相信其将无法在该等保障到期时续保其现有的保险范围或在不显着增加成本的情况下获得继续其现有业务可能需要的类似保险人的类似保障。

 

 

 

(r)与附属公司和雇员的交易。除SEC报告或附表3.1(r)所述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以及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目前均不是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交易(作为雇员、高级职员和董事的服务除外)的一方,包括规定向或通过提供服务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安排,规定向或通过出租不动产或个人财产,就向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该等雇员或据公司所知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任何该等雇员拥有重大权益或为高级人员、董事、受托人、股东、成员或合伙人的任何实体借款或出借款项或以其他方式要求向其付款作出规定,在每种情况下均超过120,000美元,但(i)支付所提供服务的工资或咨询费,(ii)偿还代表公司发生的费用和(iii)其他雇员福利除外,包括公司任何股票期权计划下的股票期权协议。

 

(s)Sarbanes-Oxley;内部会计控制。公司和子公司遵守自本协议之日起生效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任何和所有适用要求,以及委员会根据该法案颁布的自本协议之日起生效的任何和所有适用规则和条例。公司和子公司维持的内部会计控制系统足以提供合理保证:(i)交易按照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执行,(ii)交易记录为必要,以允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保持资产问责制,(iii)仅根据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允许获取资产,以及(iv)以合理的时间间隔将记录的资产问责制与现有资产进行比较,并就任何差异采取适当行动。公司和子公司为公司和子公司建立了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交易法规则》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并设计了此类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公司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在委员会规则和表格规定的时间段内得到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公司的认证人员评估了截至根据《交易法》最近提交的定期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时(该日期,“评估日期”)公司和子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该公司在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的定期报告中提出了核证人根据截至评估日期的评估得出的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自评价日以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该术语在《交易法》中定义)未发生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t)某些费用。除配售代理的费用及开支外,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概不就交易文件所拟进行的交易向任何经纪商、财务顾问或顾问、发现者、配售代理、投资银行家、银行或其他人士支付或将支付经纪商或发现者的费用或佣金。买方对与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任何费用或由其他人或代表其他人就本条所设想的某类费用提出的任何索赔不承担任何义务。

 

(u)私募。假设第3.2节中规定的买方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公司向买方提供和出售证券不需要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正如特此设想的那样。本协议项下证券的发行和出售不违反交易市场的规则和规定。

 

(v)投资公司。公司不是、也不是关联公司,并且在收到根据第4.7节规定的证券付款和收益申请后立即,将不是或将是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含义内的“投资公司”的关联公司。公司开展业务的方式应使其不会成为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进行登记的“投资公司”。

 

 

 

(w)登记权。除根据登记权协议向每名买方提供的资料外,除附表3.1(w)所载明的情况外,任何人均无权促使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证券法》对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未获放弃、变得无实际意义或并不重要的证券进行登记。

 

(x)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根据《交易法》第12(b)条进行登记,并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交易,代码为“PRTG”。公司符合适用于公司的所有纳斯达克上市要求。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诉讼、程序或调查,或据公司所知,不存在由纳斯达克或SEC分别对公司发出的根据《交易法》禁止或终止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或注销普通股登记的威胁。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未采取任何旨在根据《交易法》终止普通股登记的行动。

  

(y)接管保护的适用。公司及董事会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如有),以使任何控制权股份收购、业务合并、毒丸(包括权利协议项下的任何分配)或公司注册证书(或类似章程文件)项下的其他类似反收购条款或其注册成立状态的法律不适用于或可能因买方及公司履行其在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或行使其权利而变得适用于买方,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公司发行证券和买方对证券的所有权。

 

(z)披露。除交易文件和资产管理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重大条款和条件以及第3.1节(i)中作出的陈述外,公司确认,公司或代表公司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均未向任何买方或其代理人或律师提供其认为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任何信息。本公司理解并确认,买方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时将依赖上述陈述。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向买方提供的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其各自业务及在此拟进行的交易的所有披露,包括本协议的披露附表,均为真实和正确的,并不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遗漏陈述任何必要的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前十二个月内整体传播的新闻稿不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和作出这些陈述时的情况,未遗漏陈述其中要求陈述或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不具有误导性。本公司承认并同意,除本协议第3.2节具体规定的交易外,没有买方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作出或已经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

 

(aa)无综合发售。假定第3.2节中规定的买方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公司、其任何关联公司或代表其或其行事的任何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提出任何证券的要约或出售或征求任何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在这种情况下,将导致本次证券发行与公司为(i)《证券法》的目的而要求根据《证券法》登记任何此类证券的先前发行相结合,或(ii)公司任何证券上市或指定的任何交易市场的任何适用股东批准条文。

 

(BB)负债。附表3.1(bb)载列截至本协议日期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所有未偿有担保和无担保债务,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对其有承诺的债务。就本协议而言,“负债”是指(x)借款或所欠金额超过50,000美元的任何负债(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贸易应付账款或应计工资负债除外),(y)与他人负债有关的所有担保、背书和其他或有债务,无论这些是否反映在或应反映在公司的综合资产负债表(或其附注)中,但以可转让票据背书作担保以进行存款或收款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类似交易的担保除外;及(z)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资本化的租赁项下到期的超过50,000美元的任何租赁付款的现值。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存在任何债务违约情况。

 

 

 

(CC)税务状况。除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或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各自(i)已作出或提交其所受任何司法管辖区要求的所有重大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收入以及所有外国收入和特许经营纳税申报表、报告和申报,(ii)已支付所有重大税款和其他政府评估和费用,这些税款和费用的金额是重大的,显示或确定应在此类申报表上支付,报告和申报,以及(iii)已在其账簿上预留合理充足的条款,用于支付此类申报、报告或申报适用期间之后的期间的所有重大税款。任何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当局均不存在声称应支付的任何重大金额的未缴税款,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知道任何此类索赔的依据。就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重大税项而言,目前并无任何审计、审查或其他程序正在进行中,或已以书面主张或建议,而其后并无支付、结算或撤回。本公司的任何资产均不存在留置权。

 

(dd)不进行一般性征求意见。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行事的任何人士均未以任何形式的“一般招揽”或“一般广告”(因为这些术语在《证券法》条例D中定义)要约或出售任何证券。假设买方在本协议下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公司仅向买方和《证券法》所指的某些其他“合格买方”提供证券以供出售。

 

(ee)外国腐败行为。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据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任何代理人或代表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行事的其他人士所知,均没有(i)直接或间接地将任何资金用于与外国或国内政治活动有关的非法捐款、馈赠、娱乐或其他非法开支,(ii)从公司资金中向外国或国内政府官员或雇员或向任何外国或国内政党或竞选活动进行任何非法付款,(iii)未能充分披露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知悉的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作出的任何违反法律的贡献,或(iv)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FCPA的任何规定。

 

(ff)会计师。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为CBIZ会计师事务所P.C.据公司所知及所信,该会计师事务所(i)为《交易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及(ii)就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提交的SEC表格20-F年度报告所载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gg)与会计师及律师无意见分歧。公司与公司以前或现在聘用的会计师和律师之间不存在任何目前存在的或公司合理预期将产生的任何类型的分歧。公司目前正在处理拖欠其会计师和律师的任何费用,这些费用可能会影响公司履行其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任何义务的能力。

 

(hh)关于买方购买证券的致谢。公司承认并同意,据其所知,每一买方仅以公平买方的身份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行事。公司进一步承认,据其所知,没有买方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担任公司的财务顾问或受托人(或以任何类似身份),任何买方或其各自的任何代表或代理人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提供的任何建议仅是买方购买证券的附带情况。公司进一步向每名买方声明,公司订立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的决定完全基于公司及其代表在此拟进行的交易的独立评估。

 

(二)关于买方交易活动的致谢。尽管本协议或本协议其他条款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协议第3.2(g)和4.14条除外),但公司理解并承认:(i)公司未要求买方同意,也未要求任何买方同意停止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的多头和/或空头,或基于公司发行的证券的“衍生”证券或在任何特定期限内持有该证券,(ii)任何买方过去或未来的公开市场或其他交易,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卖空或“衍生”交易,在本次或未来定向增发交易结束之前或之后,可能会对公司公开交易证券的市场价格产生负面影响,(iii)任何买方以及任何该等买方为一方的“衍生”交易的对手方目前可能直接或间接持有普通股的“空头”头寸,以及(iv)各买方不得被视为与任何“衍生”交易中的任何公平交易对手方有任何关联或控制。公司进一步理解并承认,(y)一名或多名买方可能在证券未偿还期间的不同时间(根据适用法律)从事对冲活动,而(z)此类对冲活动(如有)可能会在进行对冲活动时及之后降低现有股东在公司的股权价值。公司承认,上述对冲活动不构成违反任何交易文件。

 

 

 

(jj)条例m遵守情况。公司并无(i)直接或间接采取任何旨在导致或导致公司任何证券的价格稳定或操纵的行动,以便利出售或转售任何证券,(ii)出售、投标、购买或支付因招揽购买任何证券而产生的任何补偿,或(iii)支付或同意向任何人支付因招揽他人购买公司任何其他证券而产生的任何补偿,但据其所知,就第(ii)及(iii)条而言,就证券配售向公司配售代理支付的补偿。

 

(kk)员工福利。除不会合理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外,每项福利计划都是根据其条款并遵守ERISA、《守则》、经修订的2010年《患者保护和平价医疗法案》和其他适用法律、规则和条例的适用条款制定和管理的。

 

(ll)保留。

 

(mm)股票期权计划。除附表3.1(mm)规定外,公司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i)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及(ii)行使价至少等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适用法律将被视为授予该股票期权之日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未发生回溯。公司并无明知故授出,亦无亦无公司政策或惯例在明知故授出股票期权之前,或以其他方式明知故犯地协调授出股票期权与有关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财务业绩或前景的重大信息的发布或其他公开公告。

 

(nn)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代理人、雇员或关联公司目前均不受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实施的任何美国制裁。

 

(oo)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公司不是、也从未是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897条所指的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公司应根据买方的请求进行证明。

 

(pp)《银行控股公司法》。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受经修订的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BHCA”)和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美联储”)监管的约束。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任何类别的有投票权证券的百分之五(5%)或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受BHCA和美联储监管的银行或任何实体的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十五或以上。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对银行或受BHCA和美联储监管的任何实体的管理或政策行使控制性影响。

 

 

 

(qq)反贿赂和反洗钱法。本公司、其附属公司以及据本公司所知,其各自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或雇员目前和过去一直遵守并参与此次发行不会违反:(a)反贿赂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适用的法律、规则或任何地方的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为执行1997年12月17日签署的《经合组织打击在国际商业交易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而颁布的任何法律、规则或条例,包括经修订的1977年美国《反海外腐败法》、2010年英国《反贿赂法》或任何其他类似目的和范围的法律、规则或条例或(b)反洗钱法,包括但不限于适用的联邦、州、国际、外国或其他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或政府指南,包括但不限于Title 18 US。法典第1956和1957条、《爱国者法案》、《银行保密法》以及政府间团体或组织的国际反洗钱原则或程序,例如洗钱问题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美国是其成员,美国驻该团体或组织的代表继续同意其指定,所有这些均经修订,以及根据上述任何一项授权发布的任何行政命令、指令或条例,或根据其发布的任何命令或许可。

 

(rr)没有取消资格的事件。关于依据《证券法》条例D规则第506(b)条根据本协议拟发售和出售的证券,公司、其任何前任、任何关联发行人、任何董事、执行官、参与本协议项下发售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投票权计算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本证券20%或以上的任何实益拥有人,或在出售时以任何身份与公司有关联的任何发起人(该术语在《证券法》第405条规则中定义)(每个,根据《证券法》,“发行人覆盖人员”和“发行人覆盖人员”)须遵守规则506(d)(1)(i)至(viii)中所述的任何“不良行为者”取消资格(“取消资格事件”),但规则506(d)(2)或(d)(3)涵盖的取消资格事件除外。公司已行使合理谨慎以确定是否有任何发行人覆盖的人受到取消资格事件的影响。公司已在适用范围内遵守规则506(e)项下的披露义务,并已向买方提供根据规则提供的任何披露的副本。

 

(ss)其他受保人员。除配售代理外,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人士(任何发行人涵盖人士除外)已就任何证券的出售而获得或将获得(直接或间接)招揽买方的报酬。

 

(TT)取消资格赛事通告。公司将在(i)与任何发行人涵盖的人有关的任何取消资格事件和(ii)将随着时间的推移成为与任何发行人涵盖的人有关的取消资格事件的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通知买方和配售代理。

 

(uu)没有额外协议。除附表3.1(uu)所载明外,公司与任何买方之间并无就交易协议所拟进行的交易订立任何协议或谅解,但交易协议中指明的(i)及(ii)与任何买方订立的任何附函协议除外,而公司已与所有买方共享该附函。

 

(vv)网络安全。(i)据公司所知,在本协议日期前三(3)年内,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信息技术及计算机系统、网络、硬件、软件、数据(包括其各自的客户、雇员、供应商、供应商的数据以及由其维护或代表其维护的任何第三方数据)、设备或技术(统称“IT系统和数据”)以及公司和附属公司均未收到任何安全漏洞或其他损害,并且不知道任何合理预期会导致的事件或条件、任何安全漏洞或对其IT系统和数据的其他损害,在每种情况下,除非无法合理预期单独或总体上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公司和子公司目前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或法规以及任何法院或仲裁员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判决、命令、规则和条例,有关IT系统和数据的隐私和安全以及保护此类IT系统和数据免受未经授权的使用、访问、盗用或修改的内部政策和合同义务,除非不会单独或总体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i)公司和子公司已实施并保持商业上合理的保障措施,以维护和保护其重大机密信息及其完整性、持续运营,所有IT系统和数据的冗余和安全性;及(iv)公司及附属公司已实施符合行业标准和惯例的备份和灾难恢复技术。

 

 

 

(ww)遵守数据隐私法。据公司所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实质上遵守所有适用的州、联邦和外国数据隐私和安全法律法规,涉及个人数据的收集、使用、存储、保留、披露、转移、处置或任何其他处理(统称为“过程”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HIPAA、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Regulation(EU)No. 2016/679)、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的监管相关的所有其他适用的地方、州、联邦、国家、超国家和外国法律,以及根据此类法规和任何州或非美国对应法规颁布的法规(统称“隐私法”)。为确保实质上遵守隐私法,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已制定、遵守并采取合理必要的适当步骤,以确保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其有关数据隐私和安全以及处理个人数据和机密数据(“隐私声明”)的政策和程序。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已向其客户、雇员、第三方供应商和代表提供其当时有效的隐私声明的准确通知,除非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合计导致重大不利影响。任何隐私声明中作出或包含的此类披露均不存在重大不准确、误导性、不完整或严重违反任何隐私法的情况。

 

3.2买方的陈述和保证。每名买方为其本身而非任何其他买方,特此向本公司声明并保证截至本协议日期和截止截止日期的如下情况(除非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应在该日期是准确的):

 

(a)组织;权威。此类买方要么是个人,要么是根据其成立或组建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成立或组建、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实体,拥有完全权利、公司、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或类似的权力和授权,以订立和完成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并以其他方式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交易文件的签署和交付以及该买方履行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已获得该买方所有必要的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的类似行动的正式授权。其作为当事方的每份交易文件均已由该买方正式签署,且当该买方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交付时,将构成该买方的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但(i)受一般衡平法原则和适用的破产、破产、重组、暂停执行和其他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强制执行的普遍适用法律的限制,(ii)受与特定履行的可获得性相关的法律的限制,强制性救济或其他衡平法补救办法以及(三)赔偿和分担条款可能受到适用法律的限制。

 

(b)谅解或安排。该买方是为自己的账户作为委托人购买证券,并且与任何其他人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安排或谅解来分发或关于分发该证券(此陈述和保证不限制该买方根据注册声明或以其他方式遵守适用的联邦和州证券法出售证券的权利)。该买方了解到,该证券为“受限证券”,未根据《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进行注册,并且是为自己的账户作为委托人而收购该证券,而不是为了或为了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分发或转售该证券或其任何部分,目前无意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分发任何此类证券,并且与任何其他人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安排或谅解,以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分发或有关分发此类证券(此陈述和保证不限制该买方根据注册声明或以其他方式遵守适用的联邦和州证券法出售证券的权利)。该买方是在其正常业务过程中收购本协议项下的证券。

 

(c)投资申述和担保。买方在此声明并保证,(i)截至本协议日期,如果是实体,则为“合格机构买方”(定义见《证券法》第144A条)或根据《证券法》颁布的条例D下规则501(a)条定义的机构“认可投资者”;或(ii)如果是个人,是《证券法》条例D第501(a)条所定义的“认可投资者”,并在财务和业务事项方面具有知识和经验,能够保护与证券投资相关的自身利益。买方进一步声明并保证(x)其有能力评估此类投资的优点和风险,以及(y)其组织目的不是为了获得证券,而是FINRA规则4512(c)所定义的“机构账户”。买方理解并同意,证券的发行和出售未根据《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进行登记,并且是根据联邦和州豁免进行的交易,这些交易不涉及公开发行,其中除其他外,取决于投资意图的善意性质和买方在此所表达的陈述的准确性。

 

 

 

(d)意向。买方购买证券,完全是为买方自己的账户而不是为他人的账户,不是为了违反《证券法》转售或分配证券的任何部分,买方目前无意在不损害买方在任何时候根据适用的联邦和州证券法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此类证券的权利的情况下违反《证券法》出售、允许任何参与或以其他方式分配证券。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买方是作为一个或多个投资者账户的受托人或代理人购买证券,买方对每个此类账户拥有充分的投资酌处权,并有充分的权力和授权代表每个此类账户的每个所有者在此作出确认、陈述和协议。买方目前没有向或通过任何个人或实体出售证券的安排。买方理解,除非根据《证券法》转售此类证券或获得注册豁免,否则必须无限期持有该证券。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买方在任何时期内持有证券的陈述或保证。

 

(e)这种买方的经验。该等买方,或单独或与其代表一起,在业务和财务事项方面具有知识、复杂程度和经验,以便能够评估证券预期投资的优点和风险,并已如此评估该投资的优点和风险。此类买方有能力承担证券投资的经济风险,目前有能力承担此类投资的全部损失。

 

(f)投资经验;保护自身利益和承担经济风险的Ability。买方承认,其能够承担其在证券中的投资的经济风险和完全损失,并在金融、证券、税收、投资和其他业务事项方面具有知识和经验,能够评估本协议所述和在此设想的投资种类的优点和风险,并且买方已有机会寻求并已寻求买方认为作出知情投资决定所必需的会计、法律、业务和税务建议。买方承认,买方(i)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投资者,在投资股本证券私募方面经验丰富,能够独立评估投资风险,无论是在一般情况下还是在涉及证券或证券的所有交易和投资策略方面,以及(ii)在评估其参与购买证券方面行使了独立判断。买方承认,买方知道证券的购买和所有权存在重大风险,包括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所述的风险。买方单独或与任何专业顾问一起,对证券投资的风险进行了充分分析和充分考虑,并确定证券是买方的合适投资。买方在此时和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承担买方对证券的全部投资的损失,买方明确承认存在全损的可能性。

 

(g)独立投资决策。买方理解,交易协议或公司或代表公司向买方提交的与购买证券有关的任何其他材料均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买方已就其购买证券咨询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法律、税务和投资顾问,该买方全权酌情决定。

 

(h)独立咨询意见。买方理解,本协议或公司或代表公司向买方提交的与购买证券有关的任何其他材料均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

 

(i)未登记的证券;传说。买方承认并同意,证券是在不涉及《证券法》所指的任何公开发行的交易中提供的,买方理解,由于公司在豁免《证券法》登记要求的交易中发行证券,证券未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证券必须继续持有,不得提供、转售、转让,由买方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除非其后续处置根据《证券法》登记或豁免此类登记,并且在每种情况下均根据美国任何州的任何适用证券法。买方理解,根据《证券法》颁布的规则144(其所知的条款)提供的注册豁免取决于各种条件的满足,包括但不限于出售的时间和方式、持有期以及与公司有关的不在买方控制范围内且公司可能无法满足的要求,并且在适用的情况下,规则144可能仅提供有限金额的销售基础。买方承认并同意,其已被建议在对任何证券提出任何要约、转售、转让、质押或处置之前咨询法律顾问。买方承认,没有任何联邦或州机构传递或认可发行证券的优点,或就此投资的公平性作出任何调查结果或决定。

 

 

 

买方理解,任何证明该证券的凭证或簿册记项可能带有一个或多个大致如下形式和实质的图例:

 

“此处所代表的证券没有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国家的证券法进行登记。证券是为投资而取得的,不得出售、转让或转让,除非(i)该等证券已根据《证券法》登记出售,(ii)该等证券可根据第144条规则出售,(iii)公司已收到律师对其合理满意的意见,即该等转让可合法进行而无需根据该证券进行登记

 

此外,证券可能包含有关买方关联地位的图例(如适用)。

 

(j)不进行一般性征集。买方承认并同意买方直接向公司购买证券。买方仅通过配售代理的直接联系或由于与公司或配售代理、和/或其各自的顾问(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会计师、银行家、顾问和财务顾问)、代理人、控制人、代表、关联公司、董事、高级职员、经理、成员和/或雇员以及/或这些人的代表而直接从公司获悉本次发行证券。证券仅通过买方与公司、配售代理和/或其各自代表之间的直接联系向买方提供。买方并不知悉该证券的本次发售,亦不知悉该证券以任何其他方式向买方发售,且公司、配售代理及/或其各自代表均未向买方担任投资顾问、经纪人或交易商。买方购买证券不是由于任何一般或公开招标或一般广告,或在任何报纸、杂志或类似媒体上或通过电视、广播或互联网广播或在任何研讨会或任何其他一般招标或一般广告上展示的公开传播的有关证券的广告、文章、通知或其他通信,包括《证券法》条例D第502(c)节所述的任何方法。

 

(k)获取信息。买方承认并同意,买方和买方的专业顾问(如有)有机会提出此类问题、收到此类答复并从公司获得有关公司、其业务和发行证券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因为买方和买方的专业顾问(如有)认为有必要就证券作出投资决定,并且买方已独立作出自己的分析和决定以投资于公司。买方进行的此类查询或任何其他尽职调查均不得修改、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买方依赖本协议所载公司陈述和保证的权利。

 

 

 

(l)某些交易活动。除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外,买方在自公司或任何其他人首次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与买方联系并在紧接本协议日期之前结束之时起的期间内,没有直接或间接执行任何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的交易,包括卖空交易,也没有任何代表或根据与买方的任何谅解行事的人。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买方是一个多元管理的投资工具,由单独的投资组合管理人管理该买方资产的不同部分,而投资组合管理人不直接了解管理该买方资产其他部分的投资组合管理人作出的投资决定,则上述表述仅适用于作出购买本协议所涵盖证券的投资决定的投资组合管理人所管理的资产部分。除本协议的其他缔约方及其顾问和代理人需要了解此类信息外,买方一直对就本次交易向其作出的所有披露(包括本次交易的存在和条款)进行保密。尽管有上述规定,为免生疑问,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构成关于确定可供借入的可用股份的可用性或担保以在未来进行卖空或类似交易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或排除任何行动。

 

(m)取消资格事件。如果买方是规则506(d)(1)中确定的涵盖人员之一,则买方声明,除适用于规则506(d)(2)(ii)或(iii)或(d)(3)中适用的取消资格事件外,不适用于买方或其规则506(d)(d)中的任何相关方(定义见下文)。买方在此同意,如发生取消资格事件适用于买方或其第506(d)条规则的任何相关方,则买方应迅速以书面通知公司,但适用于第506(d)(2)(ii)或(iii)或(d)(3)条规则的取消资格事件的情况除外。就本节而言,“规则506(d)关联方”是指为《证券法》规则506(d)的目的而成为买方证券受益所有人的个人或实体。

 

(n)获取信息。该买方承认,其有机会审查交易文件(包括所有证物及其附表)和SEC报告,并已获得(i)有机会向公司代表提出其认为必要的问题,并从他们那里获得有关发行证券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投资证券的优点和风险的答复;(ii)获得有关公司及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财产的信息,管理层和前景足以使其能够评估其投资;(iii)有机会获得公司拥有或可以获得的额外信息,而无需做出与投资有关的知情投资决定所必需的不合理的努力或费用。该买方承认并同意,配售代理或配售代理的任何关联公司均未向该买方提供有关证券的任何信息或建议,也不需要或希望获得此类信息或建议。配售代理或配售代理的任何关联公司均未就公司或证券的质量作出或作出任何陈述,而配售代理和任何关联公司可能已获得该买方同意无需向其提供的有关公司的非公开信息。就向该买方发行证券而言,配售代理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均未担任该买方的财务顾问或受托人。

 

(o)投资公司法承认。买方承认,公司在第3(v)节中的陈述完全基于截至本协议日期存在的公司运营和预期运营,并且公司作为“投资公司”的地位可能会因一个或多个政府当局对有关公司运营的法律或法规的一项或多项变化而发生变化。买方进一步承认,在交割后,没有或将没有就公司作为投资公司的运营提供任何意见。

 

(p)风险因素。买方理解并承认,他或她购买的证券属于投机性投资,涉及高度风险和其整个投资的潜在损失,并已仔细阅读和考虑了SEC报告和附件 D“风险因素”中列出的事项和风险因素。

 

 

 

(q)某些交易和保密。除完成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外,该买方在自该买方首次收到公司或代表公司的任何其他人提供的载有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重要条款并在紧接本协议执行之前结束的条款清单之时起开始的期间内,没有直接或间接执行公司证券的任何购买或销售(包括卖空),也没有任何代表该买方行事或根据与该买方的任何谅解行事的人。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买方是一种多元管理的投资工具,由单独的投资组合管理人管理该买方资产的不同部分,而投资组合管理人不直接了解管理该买方资产其他部分的投资组合管理人作出的投资决定,则上述表述仅适用于作出购买本协议所涵盖证券的投资决定的投资组合管理人所管理的资产部分。除本协议其他缔约方或该买方的代表,包括但不限于其高级职员、董事、合伙人、法律顾问和其他顾问、雇员、代理人和关联公司外,该买方对就本次交易向其作出的所有披露(包括本次交易的存在和条款)进行保密。尽管有上述规定,为免生疑问,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构成关于定位或借入股份以在未来进行卖空或类似交易的陈述或保证,或排除任何行动。

 

(r)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此类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高级职员、董事、经理、管理成员、普通合伙人或以类似身份行事或履行类似职能的任何其他人均不是(i)具有主管管辖权的相关政府当局(包括但不限于由美国政府通过OFAC和美国国务院、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管理的机构)不时施加、管理或执行的经济或金融制裁或贸易禁运的对象或对象,欧盟或任何欧盟成员国,或英国(包括英国国王陛下财政部)(统称“制裁”),(ii)列入OFAC管理的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名单的个人或实体,或美国总统发布并由OFAC管理的任何行政命令中的个人或实体,英国综合名单(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financial-sanctions-consolidated-list-of-targets)或OFAC、商务部或美国国务院、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欧盟维护的任何其他与制裁相关的受制裁人员名单,任何欧盟成员国,或英国(统称“制裁名单”),(iii)古巴、伊朗、朝鲜、叙利亚、乌克兰克里米亚地区、所谓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或乌克兰所谓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地区的组织、成立、设立、所在地、居民或政府,包括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工具,以及扎波罗热州和赫尔松州的非管制地区或受到美国、欧盟或任何个别欧盟成员国禁运或实质性贸易限制的任何其他国家或领土,或英国;(iv)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因为所有权和控制根据适用的制裁加以定义和解释),或代表或按照上述(i)至(iv)任何条款中所述的任何此类人员或个人的指示行事,但制裁法律允许的情况除外;或(v)接受货币存款且在其成立或经营所在的司法管辖区(视情况而定)没有实际存在的非美国机构,与受合并监管的受监管金融集团(“非美国空壳银行”)或间接向非美国空壳银行提供银行服务(统称为(i)至(v),“禁止投资者”)无关联。此类买方同意,如有要求,应向执法机构提供适用法律要求的此类记录;但前提是根据适用法律允许此类买方这样做。此类买方表示,(i)如果它是受2001年《美国爱国者法》修订的《银行保密法》(31 U.S.C.第5311条等)及其实施条例(统称为“BSA/PATRIOT法”)约束的金融机构,则该买方维持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遵守其在《BSA/PATRIOT法》下的义务,以及(ii)在要求的范围内,它维持合理设计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遵守由其他有管辖权的政府当局管理和执行的反腐败和反洗钱相关法律。这种买方还表示,它维持合理设计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遵守制裁。该买方进一步声明并保证,据其所知,(i)该买方持有并用于购买证券的资金均不是或将来自与任何被禁止的投资者直接或间接进行的交易或为任何被禁止的投资者的利益而进行的交易,(ii)此类资金来自合法来源,不构成犯罪行为或犯罪财产的收益,(iii)该等资金并非来自非美国空壳银行的账户,也没有通过该账户进行转账;(iv)其维持合理设计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该买方持有并用于购买证券的资金是合法获得的,而不是直接或间接从被禁止的投资者或从或通过非美国空壳银行获得的。

 

 

 

(s)无外国人。任何外国人士(定义见31 C.F.R.第800.224部分)在其中拥有重大权益的单一外国国家或国家以下各级政府(定义见31 C.F.R.第800.24 4部分)将不会因根据本协议购买和出售证券而获得公司的重大权益,也不会有任何外国人士(定义见31 C.F.R.第800.208部分)自收盘后因根据本协议购买和出售证券而对公司拥有控制权(定义见31 C.F.R.第800.208部分)。

 

(t)ERISA。如果此类购买者是受经修订的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标题I约束的雇员福利计划(“ERISA”)、受《守则》第4975节约束的计划、个人退休账户或其他安排或属于政府计划的雇员福利计划(定义见ERISA第3(32)节)、教会计划(定义见ERISA第3(33)节),非美国计划(如ERISA第4(b)(4)节所述)或不受上述规定约束但可能受任何其他联邦、州、地方、非美国或其他类似于ERISA或《守则》此类规定的法律或法规的规定约束的其他计划,或其基础资产被视为包括任何此类计划、账户或安排的“计划资产”的实体(每一项,“计划”),但受ERISA的信托或禁止交易规定或《守则》第4975节的约束,该买方声明并保证(i)就其收购和持有证券的决定而言,其并未依赖公司、配售代理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交易方”)提供投资建议或作为计划的受托人,且任何交易方均不得在任何时候就任何收购决定被依赖为计划的受托人,继续持有或转让证券,且(ii)收购和持有证券不会导致ERISA或《守则》第4975节规定的非豁免禁止交易。

 

(u)税收。买方承认(a)公司不就交易对买方的任何税务影响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b)买方应全权负责支付因交易而向买方支付的任何和所有税款;(c)买方已支付与订立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费用;(d)买方不是任何具有约束力的承诺的当事方,目前没有出售根据本协议购买的公司股票的计划或意图。

 

公司承认并同意,本第3.2节所载的陈述不得修改、修订或影响该买方依赖本协议所载公司的陈述和保证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所载的任何陈述和保证,或与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有关而签立和/或交付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文书的权利。尽管有上述规定,为免生疑问,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关于定位或借入股份以在未来进行卖空或类似交易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或排除任何行动。

 

第四条。
缔约方的其他协议

 

4.1转让限制。

 

(a)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只能在符合州和联邦证券法的情况下处置。预先注资认股权证须受该等预先注资认股权证所载的转让限制所规限。就除根据有效登记声明或第144条规则以外的任何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转让给公司或买方的关联公司或与第4.1(b)节所设想的质押有关的任何转让而言,公司可要求其转让方向公司提供由转让方选定并为公司合理接受的律师意见,其意见的形式和实质应为公司合理满意,大意是此类转让不需要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作为转让的条件(依据有效的登记声明除外),任何此类受让人应书面同意受本协议和登记权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应在本协议和登记权协议下拥有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b)买方同意以本条第3.2(h)条所列的格式,在本条第4.1款所规定的范围内,对图例进行压印。

 

 

 

公司承认并同意,买方可以根据与注册经纪自营商的善意保证金协议不时质押或将部分或全部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担保权益授予属于《证券法》条例D规则501(a)中定义的“认可投资者”的金融机构,如果该安排的条款要求,该买方可以将质押或担保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转让给质权人或担保方。该等质押或转让无须经本公司批准,亦无须就该等事项要求质权人、被担保方或出质人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此外,该等质押无须发出通知。公司将在适当的买方费用下签署和交付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质权人或担保方就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质押或转让可能合理要求的合理文件,包括,如果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须根据本协议第4.4节或登记权协议进行登记,根据《证券法》第424(b)(3)条规则或《证券法》其他适用条款编制和提交任何必要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以适当修改根据该规则的出售股东名单。

 

(c)证明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证明书(或簿记)不得载有任何图例(包括第3.2(h)条所载的图例,(i)而涵盖转售该等证券的登记声明(包括登记声明)根据《证券法》有效,(ii)在根据第144条出售该等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后,而公司当时符合根据第144条规定的现行公开资料,(iii)如该等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可根据第144条出售,没有要求公司遵守规则144所要求的有关该等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当前公开信息,也没有数量或销售方式限制,或(iv)如果根据《证券法》的适用要求(包括委员会工作人员发布的司法解释和声明)不需要此类传说。公司应促使其律师在生效日期后立即向转让代理人或买方出具法律意见书,如果转让代理人要求执行本协议项下的删除图例,或如果买方分别提出要求。如转让代理人要求执行本协议项下的图例移除或买方合理要求,公司应促使其律师在生效日期后立即向转让代理人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同意,在生效日期后或根据本条第4.1(c)款不再需要该等图例的时间,公司将不迟于(i)两(2)个交易日及(ii)在买方向公司或转让代理人交付代表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视情况而定)的证书(或在记账方式持有的股份的情况下的要求)后组成标准结算期(定义见下文)的交易日数目(以较早者为准)发出限制性图例(该日期,“图例移除日期”),向该买方交付或促使向该买方交付一份代表该等股份的不受任何限制性及其他图例限制的簿记地位的证明或证据。本公司不得在其记录上作出任何增加本第4.1节规定的转让限制的记号或向转让代理人发出指示。根据本协议受图例移除的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或记账式头寸的证据)的凭证,应由转让代理人按照买方的指示,通过将买方主经纪商的账户记入存托信托公司的方式传送给买方。如本文所用,“标准结算期”是指在公司一级交易市场上就代表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视情况而定)的记账式头寸证书或证据交付之日生效的普通股(以若干交易日表示)的标准结算期,并附有限制性图例。买方应在传说中的股票证书交付前至少两(2)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供移除请求的书面通知(“请求通知”)。

 

(d)除该买方的其他可用补救措施外,公司应以现金向买方支付(i)作为部分违约金而非罚款,就为解除限制性图例而交付的每1,000美元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基于该等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提交给转让代理人之日的普通股的VWAP),并在符合第4.1(c)节的规定下,Legend Removal Date之后的每个交易日(或者,如果更晚,要求通知日期后四天)直至该等证书(或簿记地位的证据)在没有图例的情况下交付,及(ii)如公司未能(a)在图例移除日期前向买方发出及交付(或促使交付)代表该买方如此交付予公司的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证书(或簿记标记),且不受所有限制性及其他图例及(b)如果在图例删除日期之后,该买方购买(在公开市场交易或其他情况下)普通股以交付满足该买方出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普通股数量,或出售数量等于该买方预期从公司收到的普通股数量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而没有任何限制性图例,则,金额等于该买方购买总价款(包括经纪佣金和其他自付费用)的超额部分,如有)为如此购买的普通股(包括经纪佣金和其他自付费用,如有的话)(“买入价”)超过(a)公司须于传奇移除日期交付予该买方的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数量乘以(b)自该买方向公司交付适用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之日起至根据本条(ii)款交付及付款之日止期间内任何交易日的普通股最低收市价的乘积。

 

 

 

(e)每名买方(而非与其他买方共同)同意公司的意见,即该买方将根据《证券法》的登记要求(包括任何适用的招股说明书交付要求)或豁免出售任何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如果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根据登记声明出售,则将按照其中规定的分配计划出售,并承认如本第4.1节所述,从代表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证书中删除限制性图例是基于公司对这一理解的依赖。

 

4.2提供信息;公开信息。

 

(a)在截止日期后至少两年内,公司承诺根据《交易法》第12(b)或12(g)条保持普通股的登记,并及时提交(或获得有关延期并在适用的宽限期内提交)公司根据《交易法》在本协议日期之后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即使公司当时不受《交易法》报告要求的约束。

 

(b)在自本协议日期的六(6)个月周年日起至买方的所有证券可在不要求公司遵守规则144(c)(1)或根据规则144不受限制或限制的情况下出售的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如公司(i)因任何理由未能满足规则144(c)项下的当前公开信息要求,或(ii)曾是规则144(i)(1)(i)所述的发行人或日后成为此类发行人,及公司须未能满足第144(i)(2)条所载的任何条件(“公开信息失败”),则除该买方的其他可用补救措施外,公司须以现金向该买方支付部分违约金而非罚款,理由是其出售证券的能力出现任何该等延迟或减少,现金数额相当于每日1,000美元的公开信息失败,直至(a)此类公开信息失败得到纠正的日期和(b)该买方根据规则144转让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不再需要此类公开信息的时间中较早者为止。买方根据本条第4.2(b)款有权获得的付款在此称为“公共信息失败付款”。公共信息故障付款应在(i)发生此类公共信息故障付款的日历月的最后一天和(ii)第三天(3rd)营业日后事项或故障引起的公示信息故障赔付治愈。如公司未能及时作出公开信息故障付款,则在任何有关所指称的公开信息故障是否已发生的善意争议待决期间除外,该等公开信息故障付款须按每月1.5%的利率(部分月份按比例分配)计息,直至全额支付为止。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限制该买方就公开信息失败寻求实际损害赔偿的权利,该买方应有权在法律上或公平上寻求其可利用的所有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履行的法令和/或禁令救济。

 

4.3一体化。公司不得销售,出售要约或征求购买要约或以其他方式谈判的任何证券(定义见《证券法》第2节),其方式将要求根据《证券法》对出售证券进行登记,或为任何交易市场的规则和条例的目的将与证券的要约或出售相结合,例如除非在此类后续交易完成之前获得股东批准,否则将需要在此类其他交易完成之前获得股东批准。

 

 

 

4.4证券法披露;公示。公司应(a)在披露时间之前发布新闻稿,披露在此设想的交易的重要条款(包括资产管理协议的订立和重要条款),以及(b)在《交易法》要求的时间内向委员会提交表格6-K的当前报告,包括作为其证据的交易文件(以及作为其证据的资产管理协议,或其重要条款的摘要)。自该新闻稿发布之日起及之后,公司向买方声明,其应已公开披露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雇员或代理人就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向任何买方交付的所有重大、非公开信息。此外,自发布该新闻稿时起生效,公司承认并同意,公司、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雇员或关联公司与任何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之间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保密或类似义务,应予终止。本公司及各买方在就本公司拟进行的交易发出任何其他新闻稿时,须互相谘询,而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本公司或任何买方均不得就任何买方的任何新闻稿发出任何该等新闻稿或以其他方式作出任何该等公开声明,或未经各买方事先同意,就本公司的任何新闻稿作出任何该等公开声明,而该等同意不得无理地被拒绝或延迟,除非法律或任何交易市场的规则要求披露,在这种情况下,披露方应及时向另一方提供此类公开声明或通信的事先通知。尽管有上述规定,未经该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公开披露任何买方的名称,或在向委员会或任何监管机构或交易市场提交的任何文件中包括任何买方的名称,但(a)联邦证券法要求的与(i)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登记声明和(ii)向委员会提交最终交易文件有关的规定以及(b)在法律或交易市场法规要求披露的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向买方提供根据本(b)条允许的此类披露的事先通知。

 

4.5股东权利计划。本公司或经本公司同意任何其他人不会提出或强制执行任何买方根据本公司有效或以后通过的任何控制权股份收购、业务合并、毒丸(包括权利协议下的任何分配)或类似反收购计划或安排为“收购人”的主张,或任何买方可因根据交易文件或本公司与买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收取证券而被视为触发任何该等计划或安排的规定。

 

4.6非公开信息。除交易文件和资产管理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重要条款和条件(应根据第4.4节披露)外,公司承诺并同意,其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均不会向任何买方或其代理人或法律顾问提供构成或公司合理地认为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任何信息,除非在此之前该买方应已同意接收该信息并同意公司对该信息保密。本公司理解并确认,各买方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时须依赖上述契诺。如果公司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向买方交付任何重大、非公开信息,则公司在此承诺并同意,该买方对公司、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雇员或关联公司不承担任何保密义务,或对公司、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雇员或关联公司不根据此类重大、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义务,但前提是买方仍应遵守适用法律。凡根据任何交易文件提供的任何通知构成或载有有关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公司应同时根据表格6-K的当前报告向委员会提交该通知。公司理解并确认,各买方在进行公司证券交易时应依赖上述契诺。

 

4.7收益的使用。公司应将出售本协议项下证券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以下用途:4,000,000美元将分配给截至截止日期收盘前已存在的现有公司业务运营,并用于与截至截止日期收盘前已存在的现有公司业务运营相关的营运资金和一般公司用途,筹集的现金净额余额的99%将在收盘时交付给资产管理人,以分配给收购加密货币的资金以及根据资产管理协议的规定建立公司的加密货币金库业务。公司不得将此类收益用于:(a)赎回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或(b)违反FCPA或OFAC规定。

 

 

 

4.8对购买者的赔偿。在符合本第4.8节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将赔偿并持有每位买方及其董事、高级职员、股东、成员、合伙人、雇员和代理人(以及任何其他具有与持有此类头衔的人在功能上同等作用的人,尽管没有此类头衔或任何其他头衔)、控制此类买方的每个人(在《证券法》第15条和《交易法》第20条的含义内),以及董事、高级职员、股东、代理人、成员,此类控制人(各自为“买方一方”)的合伙人或雇员(以及在功能上与持有此类所有权的人具有同等作用的任何其他人,尽管缺乏此类所有权或任何其他所有权)不受任何和所有损失、责任、义务、索赔、或有事项、损害赔偿、成本和开支的损害,包括所有判决、和解中支付的金额、法庭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任何此类买方一方可能因(a)任何违反任何陈述、保证而遭受或招致的调查费用,公司在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中订立的契诺或协议,或(b)非该买方一方的公司任何股东以任何身份对买方一方或其中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关联方提起的针对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任何交易的任何诉讼(除非该诉讼仅基于对该买方一方的陈述的重大违反,交易文件项下的保证或契诺或该买方方可能与任何该等股东订立的任何协议或谅解,或该买方方违反州或联邦证券法的任何行为,或该买方方最终被司法认定构成欺诈、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的任何行为)。如根据本协议对可能要求赔偿的任何买方方提起任何诉讼,该买方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公司,公司有权与买方方合理接受的其自己选择的律师承担抗辩。任何买方一方均有权在任何该等诉讼中聘请单独的律师并参与其辩护,但该等律师的费用和开支须由该买方承担,除非(i)该等律师的聘用已获公司书面特别授权,(ii)公司在一段合理时间后未能承担该等辩护和聘请律师,或(iii)在该等诉讼中,大律师合理地认为,公司的立场与该买方的立场在任何重大问题上发生重大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负责支付不超过一名该等独立律师的合理费用和开支。本公司将不对本协议(y)项下的任何买方方承担责任,因买方方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而进行的任何结算,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或(z)在一定程度上,但仅限于因任何买方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中由该买方方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契诺或协议而导致的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本条第4.8款要求的赔偿,应在调查或辩护过程中,在收到或发生账单时,通过定期支付其金额的方式进行。本协议所载的赔偿协议应是任何买方一方针对公司或其他人的任何诉因或类似权利以及公司可能依法承担的任何责任的补充。

 

4.9普通股的保留。截至本协议日期,本公司已预留及本公司须继续预留及随时备存足够数量的普通股,以使本公司能够根据本协议发行股份及根据任何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而可发行的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

 

4.10普通股上市。公司特此同意尽最大努力维持其目前上市的交易市场的普通股上市或报价,公司应于收盘前申请将全部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在该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并于收盘前及时确保全部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在该交易市场上市。公司进一步同意,如公司申请让普通股于任何其他交易市场买卖,则将在该申请中包括所有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并将采取必要的其他行动,以促使所有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尽快于该等其他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然后,公司将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行动,以维持其普通股在交易市场的上市和交易,并将在所有方面遵守公司在交易市场章程或规则下的报告、备案和其他义务。本公司同意维持普通股通过存托信托公司或其他已成立结算公司进行电子转让的资格,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及时向存托信托公司或此类其他已成立结算公司支付与此类电子转让有关的费用。

 

 

 

4.11保留。

 

4.12后续股权出售。

 

(a)未经配售代理同意,自本协议日期起至生效日期后三十(30)天,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得(a)发行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b)实施影响已发行普通股的反向股票分割、资本重组、股份合并、重新分类或类似交易,或(c)根据《证券法》向SEC提交与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有关的登记声明,但根据登记权协议的条款除外。尽管有上述规定,本第4.12条的规定不适用于(i)根据本协议发行的证券,(ii)在本协议日期已发行或根据下文第(iii)款已发行的公司任何证券转换、行使或归属时发行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iii)根据任何公司基于股票的补偿计划或根据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5635(c)(4)发行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iv)根据《证券法》在表格S-8上提交登记声明,以便就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购股计划登记证券的发售和销售;(v)公司与配售代理及公司可能指定的其他销售代理订立销售协议(“销售协议”),规定在一项或多项“场内”发售、大宗交易或类似的主要发售交易中出售普通股,并就此向委员会提交任何此类相关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或注册声明;(vi)根据股权信贷额度可发行的普通股,据此配售代理应担任此类股权额度(“ELOC”)的配售代理;(vii)完成SEC报告中披露的与Immunova LLC的预期交易;或(viii)豁免发行。

  

自本协议日期起至生效日期后三十(30)天,禁止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为实现任何涉及可变利率交易的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或其单位组合)的发行而订立或订立协议。“可变利率交易”是指公司(i)发行或出售任何可转换为、可交换或可行使的债务或股本证券,或包括收取额外普通股的权利的交易(a)以转换价、行使价或兑换率或其他价格为基础和/或随首次发行此类债务或股本证券后任何时间的普通股交易价格或报价变化,或(b)以转换,可能在首次发行此类债务或股权证券后的某个未来日期或在发生与公司业务或普通股市场直接或间接相关的特定或或有事件时重置的行使或交换价格,或(ii)订立或根据任何协议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股权信贷额度或“市场发售”,据此公司可按未来确定的价格发行证券,无论是否已根据该协议实际发行股份,也无论该协议随后是否被取消。任何买方均有权获得针对公司的禁令救济,以阻止任何此类发行,该补救措施应是在收取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之外。尽管有上述规定,公司将获准于生效日期后三十天期间的任何时间订立销售协议。

  

4.13平等对待购买者。任何代价(包括任何交易文件的任何修改)不得向任何人提出或支付以修订或同意豁免或修改交易文件的任何条文,除非同样的代价亦向交易文件的所有各方提出。为澄清目的,本条文构成公司授予各买方并由各买方分别协商的单独权利,旨在公司将买方视为一个类别,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买方在购买、处置或投票证券或其他方面的一致行动或作为一个集团。

 

4.14某些交易和保密。每一买方(单独而非与其他买方共同)承诺,在本协议执行开始至本协议预期的交易根据第4.4节所述的初始新闻稿首次公开宣布之时,其或代表其行事或根据与其达成的任何谅解行事的任何关联公司均不会执行公司任何证券的任何购买或销售,包括卖空销售。每一买方(单独而非与其他买方共同)承诺,在公司根据第4.4节所述的初始新闻稿公开披露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之前,该买方将对本次交易的存在和条款以及披露附表中包含的信息保持保密。尽管有上述规定,且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公司明确承认并同意(i)任何买方在此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契诺,表示其将不会在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根据第4.4节所述的初步新闻稿首次公开宣布之后从事公司任何证券的交易,(ii)自根据第4.4节所述的首次新闻稿首次公开宣布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之时起及之后,任何买方均不得根据适用的证券法限制或禁止对公司的任何证券进行任何交易;及(iii)任何买方均无任何保密义务或义务在第4.4节所述的首次新闻稿发布后不向公司或其子公司交易公司的证券。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买方是一个多元管理的投资工具,由单独的投资组合管理人管理该买方资产的不同部分,而投资组合管理人不直接了解管理该买方资产其他部分的投资组合管理人作出的投资决定,则上述约定仅适用于作出购买本协议所涵盖证券的投资决定的投资组合管理人所管理的资产部分。

 

 

 

4.15表格D;蓝天备案。公司同意根据条例D的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证券的表格D,并应任何买方的要求迅速提供其副本。公司应采取公司合理确定的必要行动,以便根据美国各州适用的证券或“蓝天”法律在收盘时获得向买方出售证券的豁免或使证券有资格出售,并应在任何买方的要求下迅速提供此类行动的证据。各买方承认并同意迅速向公司或其代表提供合理要求的任何此类信息,以便公司遵守本第4.15条的规定。

 

4.16承认稀释。公司承认,发行证券可能会导致已发行普通股的稀释,在某些市场条件下,这种稀释可能是巨大的。公司进一步承认,其在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交易文件发行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义务,是无条件和绝对的,且不受任何抵销、反诉、延迟或减少的权利的约束,无论任何该等稀释或公司可能对任何买方产生的任何索赔的影响,也无论该等发行可能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所有权产生稀释影响。

 

4.17行使程序。预融资认股权证中包含的行权通知表格列出了买方为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所需的全部程序。不得要求买方行使预资权证另有法律意见、其他信息或指示。在不限制前几句的情况下,不得要求任何墨迹原始的行权通知,也不得要求任何行权通知形式的任何纪念章担保(或其他类型的担保或公证),以便行使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公司应兑现预融资认股权证的行权,并应按照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条款、条件和时间段交付预融资认股权证份额。

 

4.18保留。

 

第五条。
杂项

 

5.1终止。本协议可由任何买方以书面通知其他各方的方式终止,如果在第五次或之前尚未完成交割,则该买方仅就该买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而对公司与其他买方之间的义务没有任何影响(5)本协议日期后的交易日;但前提是此类终止不会影响任何一方就任何其他方(或多方)的任何违约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5.2费用及开支。除交易文件中明确规定相反的情况外,各方应支付其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和其他专家(如有)的费用和开支,以及因该方事件而对本协议的谈判、准备、执行、交付和履行产生的所有其他费用。公司应支付所有转让代理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交付的任何指示信函和买方交付的任何行权通知的当日处理所需的任何费用)、印花税和与向买方交付任何证券有关的其他税费,以及资产管理人在资产管理协议预期范围内的费用和开支(包括其代表的开支)。

 

 

 

5.3全部协议。交易文件连同其证物和附表,包含各方对本协议及其标的事项的全部理解,并取代各方承认已并入此类文件、证物和附表的所有先前关于此类事项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和谅解。

 

5.4通知。根据本协议要求或允许提供的任何和所有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视为在以下最早时间发出和生效:(a)传送时间,如果该通知或通信是在交易日下午5:30(纽约市时间)或之前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在所附签名页上所载的电子邮件地址送达的,(b)传送时间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如该等通知或通讯是在非交易日的一天或晚于任何交易日下午5时30分(纽约市时间)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在本协议所附签字页所载的电子邮件地址送达的,(c)第二个(2nd)邮寄之日后的交易日,如果是由美国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服务发送或(d)在被要求发出此类通知的当事人实际收到时发送。此种通知和通信的地址应按本协议所附签字页所列。如根据任何交易文件提供的任何通知构成或包含有关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公司应同时根据表格6-K的当前报告向委员会提交该通知。

 

5.5修正;豁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修改、补充或修正,除非在修订的情况下,由公司和买方(或在截止日期之前,由公司和每一买方)根据本协议项下的初始认购金额购买至少50.1%的股份权益,或在豁免的情况下,由寻求强制执行任何此类放弃条款的一方签署书面文书,但前提是,如果任何修改、修改或放弃不成比例地对买方(或买方集团)产生不利影响,还应要求这类受到不成比例影响的买方(或一组买方)的至少50.1%的利益的同意。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条件或要求的任何违约的放弃不应被视为未来的持续放弃或对任何后续违约的放弃或对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条件或要求的放弃,任何一方以任何方式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的任何延迟或不作为也不应损害任何此类权利的行使。与其他买方的可比权利和义务相比,任何对任何买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成比例、实质性和不利影响的任何拟议修订或放弃应要求该受不利影响的买方事先书面同意。根据本条第5.5条实施的任何修订对证券的每一买方和持有人以及公司均具有约束力。

 

5.6标题。此处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应被视为限制或影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5.7继任者和受让人。本协议对当事人及其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未经各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并方式除外),本公司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任何买方可将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或全部权利转让给该买方转让或转让任何证券的任何人,但该受让人书面同意就所转让的证券受适用于“买方”的交易文件条款的约束(根据有效登记声明进行的转让除外)。

 

5.8第三方受益人。配售代理应是第3.1节中公司的陈述和保证以及第3.2节中买方的陈述和保证的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旨在为合同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转让人的利益服务,不为任何其他人的利益服务,也不得由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规定,除非第4.8节和本5.8节另有规定。

 

 

 

5.9管辖法律。有关交易单证的构造、有效性、强制执行和解释的所有问题均应受纽约州国内法管辖并根据其解释和强制执行,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每一方同意,有关本协议和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解释、执行和抗辩的所有法律程序(无论是针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职员、股东、合伙人、成员、雇员或代理人),应仅在设在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启动。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设在曼哈顿自治市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以裁决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与在此设想或在此讨论的任何交易(包括与执行任何交易文件有关的),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同意不在任何诉讼或程序中主张其个人不受任何此类法院管辖的任何主张,该等行动或程序不当或不方便进行该等程序的场所。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亲自送达程序,并同意通过将其副本通过挂号或挂号邮件或隔夜交付(附交付证据)邮寄给该方在本协议项下向其发出通知的有效地址来处理在任何该等诉讼或程序中被送达的程序,并同意该送达应构成良好和充分的送达程序及其通知。本文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以任何方式限制以法律许可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过程的任何权利。如果任何一方应启动一项诉讼或程序以强制执行交易文件的任何规定,那么,除了公司根据第4.8条承担的义务外,该诉讼或程序的胜诉方应由非胜诉方偿还其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因调查、准备和起诉该诉讼或程序而产生的其他成本和费用。

 

5.10生存。此处包含的陈述和保证应在证券交割和交割后继续有效。

 

5.11执行。本协议可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中执行,所有这些合并起来应被视为同一份协议,并应在对应方已由各方签署并交付给对方时生效,据了解,各方不必签署同一份对应方。如果任何签字是通过传真传送或通过电子邮件传送“.pdf”格式的数据文件或DocuSign,则该签字应产生执行(或代表其执行该签字)的一方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其效力和效力与该传真或“.pdf”或DocuSign签字页是其原件的效力和效力相同。

 

5.12可分割性。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契诺或限制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无效、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所载的其余条款、规定、契诺和限制应保持完全有效,且绝不应受到影响、损害或无效,且本协议各方应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寻找并采用替代手段,以实现与该条款、规定、契诺或限制所设想的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结果。特此规定并声明为双方的意图,即他们本应执行剩余的条款、规定、契诺和限制,而不包括任何可能在此后被宣布为无效、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条款、契诺和限制。

 

5.13撤销和撤回权。尽管任何其他交易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且不限制其任何类似规定),但每当任何买方根据交易文件行使权利、选择、要求或选择权而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间内及时履行其相关义务时,该买方可在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不时全权酌情撤销或撤回任何相关通知、要求或选择的全部或部分,但不损害其未来的行动和权利;但前提是,在撤销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的情况下,适用的买方须在向该买方返还就该等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向公司支付的总行使价及恢复该买方根据该买方的预融资认股权证取得该等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权利(包括签发证明该已恢复权利的替代认股权证证书)的同时,在任何该等已撤销的行使通知的规限下退回任何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

 

5.14更换证券。如任何证明任何证券的证书或文书被毁损、遗失、被盗或毁损,公司须发出或安排发出新的证书或文书,以作为交换和替代,并在注销时(在毁损的情况下),或代替和替代,但须在收到公司合理信纳该等遗失、失窃或毁损的证据后,方可发出或安排发出新的证书或文书。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新的证书或票据的人还应支付与发行此类替代证券相关的任何合理的第三方费用(包括惯常赔偿)。

 

 

 

5.15补救办法。除了有权行使本协议规定或法律授予的所有权利,包括赔偿损失外,买方和公司各自将有权根据交易文件具体履行。双方当事人同意,金钱损失可能不是对因违反交易文件所载义务而招致的任何损失的充分赔偿,并在此同意放弃且不在任何针对具体履行任何此类义务的诉讼中主张在法律上的补救措施将是充分的抗辩。

 

5.16暂不付款。凡公司根据任何交易文件向任何买方作出一项或多于一项付款,或买方强制执行或行使其在该等交易文件项下的权利,而该等付款或付款或该等强制执行或行使的收益或其任何部分其后被作废、宣布为欺诈或优惠、作废、从公司、受托人、接管人或根据任何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破产法、州或联邦法律,普通法或衡平法诉讼因由),则在任何此类恢复的范围内,原打算履行的义务或其部分应恢复并继续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如同未支付此类款项或未发生此类强制执行或抵销一样。

 

5.17买方义务和权利的独立性质。每个买方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是若干项,不与任何其他买方的义务共同承担,任何买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任何其他买方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的履行或不履行负责。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所载的任何内容,以及任何买方根据本协议或本协议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得被视为构成买方作为合伙企业、协会、合资企业或任何其他种类的实体,或产生假设,即买方在此类义务或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方面以任何方式一致行动或作为一个集团。每一买方应有权独立保护和执行其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而产生的权利,任何其他买方无需为此目的在任何程序中作为额外的一方加入。各买方均由其各自独立的法律顾问代理其对交易文件的审查和谈判。仅出于行政便利的原因,各买方及其各自的法律顾问已选择通过向配售代理提供的法律顾问与公司进行沟通。配售代理的法律顾问不代表任何买方,仅代表配售代理。公司选择向所有买方提供相同的条款和交易文件是为了方便公司,而不是因为任何买方要求或要求这样做。经明确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及彼此交易文件所载的每项条款均为公司与买方之间的单独交易,而非公司与买方之间的集体交易,亦非买方之间的交易。

 

5.18违约金。公司根据交易文件支付任何部分违约金或其他欠款的义务是公司的一项持续性义务,在所有未支付的部分违约金和其他款项均已支付之前不得终止,尽管该部分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所依据的票据或担保已被取消。

 

5.19周六、周日、节假日等如果采取任何行动的最后一天或指定的日期或本协议要求或授予的任何权利的到期日不应是营业日,则可在下一个营业日采取该行动或行使该权利。

 

5.20建设。各方同意,他们各自和/或其各自的律师已审查并有机会修订交易文件,因此,在对交易文件的解释或对其的任何修订中不得采用大意为解决任何不明确之处的正常解释规则。此外,任何交易文件中对股价和普通股的每一处提及,均应根据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的反向和正向股票分割、股票股息、股票组合和普通股的其他类似交易进行调整。

 

 

 

5.21放弃陪审团审判。在任何一方针对任何其他一方提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或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进行的诉讼中,各方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各自明知和有意地、在此绝对、无条件、不可撤销和明示地放弃永远由陪审团审判。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促使本证券购买协议由其各自的授权签字人在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正式签署。

 

ALPHATON CAPITAL CORP

 

 

通知地址:

 

阿尔法顿资本公司

Clarence Thomas Building,P.O. Box 4649

托尔托拉州罗德镇

英属维尔京群岛,VG1110

关注:Brittany Kaiser,首席执行官

邮箱:Brittany@alphatoncapital.com

     
签名:      
  姓名:Brittany Kaiser    
  职称:首席执行官    
       

 

附一份送达(不构成通知):

 

Hogan Lovells US LLP

市场街1735号,23楼

宾夕法尼亚州费城19103

关注:Stephen M. Nicolai

邮箱:stephen.nicolai@hoganlovells.com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购买者的签名页面如下]

 

 

 

 

 

 

 

 

 

 

展品A

 

ALPHATON CAPITAL CORP证券购买协议的买方签名页

 

 

 

 

 

 

 

 

 

 

 

 

 

 

 

 

 

 

 

 

 

 

 

 

 

 

 

 

 

 

 

 

  

展品b

 

预筹资金认股权证的形式

 

 

 

 

 

 

 

 

 

 

 

 

 

 

 

展品c

 

登记权协议的形式

 

 

 

 

 

 

 

 

 

 

 

 

 

 

 

 

 

展品d

 

风险因素

 

 

 

 

 

 

 

 

 

 

 

 

 

 

 

 

 

 

 

 

 

 

 

 

披露时间表

 

 

证券购买协议

 

 

 

截至2025年8月[ • ]日

 

 

 

 

 

 

 

 

 

 

 

 

附件 10.2

 

证券购买协议

 

 

本证券购买协议(本“协议”)的日期为2025年8月[ ● ]日,由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AlphaTON Capital Corp(“公司”)与本协议签字页上确定的每一位购买者(每一位,包括其继任者和受让人,一个“购买者”,统称为“购买者”)签署。

 

然而,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并根据《证券法》第4(a)(2)节和据此颁布的条例D第506(b)条,公司希望向每一买方发行和出售,而每一买方分别而非共同希望向公司购买本协议中更全面描述的公司证券;

 

然而,公司希望向买方出售,而每名买方希望根据本协议所述条款和条件,分别而非共同向公司购买公司普通股的股份(“股份”),每股无面值,和/或购买普通股的预先融资认股权证,其形式基本上与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B相同;

 

然而,在出售证券的同时,协议各方将签署并交付一份登记权协议,该协议的形式基本上与作为附件 C所附的形式相同,根据该协议,公司将同意根据《证券法》和适用的州证券法就股份提供某些登记权。

 

现据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契诺,并就其他良好而有价值的代价,兹确认其收悉及充分性,公司与各买方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定义。除本协定其他地方定义的术语外,就本协定的所有目的而言,以下术语具有本节1.1中规定的含义:

 

“收购人”应具有第4.5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行动”应具有第3.1(j)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关联”是指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由某人控制或与某人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人,因为这些术语在《证券法》第405条规则中使用和解释。

 

“适用汇率”是指,就任何数字货币而言,由Coinmarketcap.com报告并调整为最接近的美分计算的截至2025年8月22日以美元计算的此类数字货币的30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VWAP)。如果无法从主要来源获得此类VWAP数据,公司将拥有从位于美国的信誉良好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获得数据的唯一酌处权。

 

“资产管理协议”指公司与资产管理人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将于交割日或之前执行。

 

“资产管理人”指Alpha Sigma Capital Advisors,LLC,注册地址为c/o 1713 Manatee Avenue,Bradenton,FL 32405,或其指定人员或指定的子管理人。

 

就任何人而言,“福利计划”是指每个重要的“员工福利计划”(在ERISA第3(3)节的含义内),以及所有股票购买、股票期权、遣散、雇佣、控制权变更、附加福利、集体谈判、奖金、奖励、递延补偿、员工贷款和所有其他员工福利计划、协议、计划、政策或其他安排,无论是否受ERISA(包括因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或其他方式而现已生效或未来需要的任何筹资机制)的约束,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无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该人士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拥有任何现时或未来的福利权利,或由该人士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贡献、赞助或维持的福利权利。

 

 

 

 

 

“董事会”是指公司的董事会。

 

“英属维尔京群岛律师”是指Forbes Hare LLP。

 

“营业日”是指除周六、周日或法律授权或要求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商业银行保持关闭的其他日子以外的任何一天;但为澄清起见,商业银行不应被视为因“待在家中”、“就地避难”而被法律授权或要求保持关闭,“非必要雇员”或任何其他类似命令或限制,或在任何政府当局的指示下关闭任何实体分支机构,只要纽约市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商业银行的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包括电汇)在该日一般开放供客户使用。

 

“平仓”是指根据第2.1节的规定完成证券的买卖。

 

“交割日”是指所有交易文件已由相关适用方签署并交付的交易日,以及(i)买方支付认购金额的义务和(ii)公司交付股份和/或预融资认股权证的义务(在每种情况下)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或豁免。

 

“佣金”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公司法律顾问”是指Hogan Lovells US LLP。

 

“公司钱包地址”是指公司为接收购买者提供的特定数字货币而书面指定的钱包地址。

 

“数字货币”是指比特币(BTC)、ETH、TON、USD1(ERC-20或BEP-20稳定币)、USDC(ERC-20或SPL稳定币)或USDT(ERC-20或SPL稳定币)。

 

“披露日程表”是指在此同时交付的公司披露日程表。

 

“披露时间”是指,(i)如果本协议是在非交易日当天或任何交易日的上午9:00(纽约市时间)之后和午夜(纽约市时间)之前签署的,则在紧接本协议日期之后的交易日的上午9:01(纽约市时间),除非配售代理另有指示,以及(ii)如果本协议是在任何交易日的午夜(纽约市时间)至上午9:00(纽约市时间)之间签署的,不迟于本协议日期的上午9:01(纽约市时间),除非配售代理另有指示更早的时间。

 

「生效日期」指(a)登记转售所有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初步登记声明已获监察委员会宣布生效,(b)所有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已根据规则144出售或可根据规则144出售,而无须要求公司遵守规则144的现行公开资料规定,且无数量或销售方式限制的最早日期,(c)在截止日期一周年后,条件是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持有人不是公司的关联公司,或(d)所有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可根据《证券法》第4(a)(1)条规定的登记豁免出售,不受数量或销售方式限制。

 

“托管代理”意为InBank。

 

 

 

 

「托管协议」指公司、托管代理及配售代理于本协议日期前订立的托管协议,据此,买方须向托管代理存入认购金额,以适用于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评估日期”应具有第3.1节(s)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豁免发行”指根据为该目的而妥为采纳的任何股票或期权计划,由董事会的非雇员成员的多数或为向公司提供服务而成立的非雇员董事委员会的多数成员向公司的雇员、高级职员或董事发行(a)普通股或期权,(b)在根据本协议发行的任何证券和/或证券(包括期权,权利或认股权证)可行使或可交换或可转换为在本协议日期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但自本协议日期起该等证券未被修订以增加该等证券的数量或降低该等证券的行使价、兑换价或兑换价(与股票分割或合并有关的除外)或延长该等证券的期限,(c)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在转换或清偿未偿债务时的普通股,金额不超过25,000美元;(d)在与基础或技术机构投资者进行的私募或其他交易中,以高于每股购买价格或每笔预先融资认股权证购买价格(如适用)的每股价格发行的普通股或预融资认股权证;(e)根据公司大多数无利害关系董事批准的收购或战略交易发行的证券,前提是此类证券作为“限制性证券”(定义见第144条)发行,不附带要求或允许在本文第4.12(a)条的禁止期内提交与此相关的任何登记声明的登记权,并且前提是任何此类发行应仅针对个人(或个人的股权持有人),而该个人或通过其子公司,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作用的业务中的运营公司或资产所有者,除投资资金外,应向公司提供额外利益,但不包括公司主要为筹集资金或向主要业务为投资证券的实体发行证券的交易;(f)根据公司订立的市场销售协议发行的任何普通股,配售代理和公司指定的任何销售代理,前提是任何此类销售的每股价格高于每股购买价格;以及(g)根据公司与配售代理或其关联公司订立的股权融资或股权信贷额度发行的任何普通股。

 

“反海外腐败法”是指经修订的1977年《反海外腐败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的解释。

 

“负债”应具有第3.1节(bb)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知识产权”应具有第3.1节(p)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Legend Removal Date”应具有第4.1(c)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留置权”是指留置权、押记、质押、担保权益、产权负担、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或其他限制。

 

“重大不利影响”应具有第3.1(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材料许可”应具有第3.1(n)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普通股”是指公司的普通股,每股无面值,以及该等证券以后可能被重新分类或变更为的任何其他类别的证券。

 

 

 

 

 

“普通股等价物”是指公司或子公司的任何证券,其持有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获得普通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债务、优先股、权利、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可随时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的工具,或以其他方式使其持有人有权获得普通股。

 

“每股购买价格”等于5.73美元,可根据本协议日期之后和收盘日期之前发生的反向和远期股票分割、股票股息、股票组合和其他类似的普通股交易进行调整,但前提是每份预融资认股权证的购买价格应为每股购买价格减去预融资认股权证行使价0.00 1美元(“每份预融资认股权证购买价格”)。

 

“人”是指个人或公司、合伙企业、信托、法人或非法人协会、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或其机构或细分机构)或其他任何种类的实体。

 

“配售代理”是指Chardan Capital Markets,LLC。

 

“预融资认股权证”是指根据本协议第2.2(a)节在收盘时交付给买方的预融资普通股购买认股权证的统称,该预融资认股权证应立即可行使,并在全额行使时到期,形式为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B。

 

“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是指预融资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

 

“诉讼程序”是指诉讼、索赔、诉讼、调查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非正式调查或部分程序,如证词),无论是否已开始或威胁。

 

“公共信息失败”应具有第4.2(b)节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公共信息失败付款”应具有第4.2(b)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买方”应具有第4.8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注册权协议”应具有独奏会中该术语所赋予的含义。

 

“登记声明”是指符合《登记权利协议》要求、涵盖买方对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转售的转售登记声明。

 

“必要的批准”应具有第3.1(e)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第144条”是指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144条规则,因为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解释,或委员会此后通过的任何类似规则或条例,其目的和效力与该规则基本相同。

 

“第424条规则”是指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424条规则,因为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解释,或委员会此后通过的任何类似规则或条例,其目的和效力与该规则基本相同。

 

“SEC报告”应具有第3.1(h)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证券”是指股票和预融资认股权证。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股份”指根据本协议向各买方发行或可发行的普通股。

 

 

 

 

 

“卖空”是指《交易法》下SHO条例第200条所定义的所有“卖空”(但不应被视为包括定位和/或借入普通股)。

 

“认购金额”是指,就每一买方而言,根据本协议签署页上该买方的名称下方和标题“认购金额”旁边指定的根据本协议购买的股份(或代替股份的预融资认股权证)将支付的总金额,以数字货币(如适用,减去买方对预融资认股权证的总行使价,该金额应在该等预融资认股权证以现金行使时支付)。就本协议而言,认购金额的价值应以美元计量。以数字货币收到的付款将按相应数字货币的适用汇率进行估值。

 

“附属公司”指SEC报告中所述的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在适用的情况下,还应包括在本协议日期之后成立或收购的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

 

“交易日”是指主要交易市场开放交易的一天。

 

“交易市场”是指普通股在有关日期上市或报价交易的以下任何市场或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分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OTCQB或OTCQX(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继承者)。

 

“交易文件”是指本协议、注册权协议、预融资认股权证及其所有证物和附表以及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协议。

 

“转让代理”指TSX信托公司,其邮寄地址为100 Adelaide St W,Suite 301,Toronto,on M5H 4H1 Canada,以及公司的任何继任转让代理。

 

“VWAP”是指,在任何日期,由以下适用条款中的第一条确定的价格:(a)如果普通股随后在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则该普通股随后在该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的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前一个日期)的普通股每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由Bloomberg L.P.报告(基于上午9:30(纽约市时间)至下午4:02(纽约市时间)的交易日),(b)如果OTCQB或OTCQX不是交易市场,普通股于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先前日期)在OTCQB或OTCQX(如适用)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c)如果普通股随后未在OTCQB或OTCQX上市或报价交易,并且如果普通股的价格随后在粉红公开市场(或继承其报告价格职能的类似组织或机构)报告,则如此报告的普通股的最近每股投标价格,或(d)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由当时已发行证券权益多数且公司合理接受的买方善意选择的独立评估师确定的普通股份额的公允市场价值,其费用和开支应由公司支付。

 

 

第二条。
买卖

 

2.1收盘。在交割日,根据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在本协议各方执行和交付本协议的基本同时,公司同意出售,而买方(单独而非共同)同意购买,总购买价格的证券数量和类型,载于附件 A上买方名称对面。每股价格为5.73美元,每份预融资认股权证的价格为5.7 29美元。如果买方全权酌情确定该买方的认购金额(连同该买方的关联公司和与该买方或该买方的任何关联公司一起作为一个集团行事的任何人)将导致该买方对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超过实益所有权限制,或者该买方可能另有选择,则该买方可以选择购买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以代替根据第2.2(a)节确定的股份。“实益所有权限制”应为紧接于截止日证券发行生效后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的4.99%(或,根据收盘时买方的选择,为9.99%)。在任何情况下,实益所有权限制不得超过买方持有的预融资认股权证行使后立即生效发行普通股后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的9.99%。在每种情况下,接收预先出资认股权证的选择完全由买方选择。各买方应通过电汇方式向托管代理交付与该买方签署的本协议签字页上规定的买方认购金额相等的即时可用资金,公司应向各买方交付其各自的股份和根据第2.2(a)节确定的预融资认股权证,公司和各买方应交付第2.2节中规定的可在收盘时交付的其他物品。在满足第2.2和2.3节中规定的契诺和条件后,交割应在配售代理的办公室或双方相互同意的其他地点进行,包括通过电子转让交割文件的方式远程进行。

 

 

 

 

 

2.2交付。

 

(a)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公司须向每名买方交付或安排交付以下物品:

 

(i)公司妥为签立的本协议;

 

(ii)(a)British Virgins Islands大律师的法律意见;及(b)公司大律师的法律意见,以配售代理合理接受的形式;

 

(iii)向转让代理发出的不可撤销指示的副本,指示转让代理以记账形式(除非买方另有要求)迅速交付以该买方名义登记的相当于该买方认购金额除以每股购买价格的若干股份;

 

(iv)公司钱包地址;

 

(v)就每名根据第2.1节购买预融资认股权证的买方而言,以该买方的名义登记的预融资认股权证,可购买最多相当于该买方适用于预融资认股权证的认购金额部分除以每份预融资认股权证购买价格的普通股数量,行使价等于0.00 1美元,但可按其中所述进行调整;和

 

(vi)公司妥为签立的注册权协议。

 

(b)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每名买方须交付或安排交付予公司或适用的代管代理人以下各项:

 

(i)该买方妥为签立的本协议;

 

(ii)该买方妥为签立的注册权协议;及

 

(iii)至公司钱包地址,该买方的认购金额(不包括任何燃气费)连同(x)交易截图或(y)区块浏览器URL。在汇出每笔交易的全额认购金额或最高金额之前,买方应将小额测试交易发送至公司钱包地址,并获得公司关于收到该测试交易的书面确认。除非公司另有书面批准,否则买方不得在任何单笔交易中发送价值超过10,000,000美元的数字货币。买方承认并同意,公司未收到的任何金额的所有损失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到错误钱包地址的金额或由于网络错误、用户错误或恶意活动而损失的金额,应由买方单独承担。

 

2.3关闭条件。

 

(a)本公司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与交割有关的义务,须符合或获本公司豁免的以下条件:

 

 

 

 

 

(i)作出时在所有重要方面(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受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的准确性,以及在本文件所载买方的申述和保证的截止日期(除非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该情况下,自该日期起,这些申述和保证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应是准确的(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受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

 

(ii)公司须已通知公司的主要交易市场,并无收到其反对意见;

 

(iii)每名买方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履行的所有义务、契诺及协议均已履行;及

 

(iv)每一买方交付本协议第2.2(b)节所列物品。

 

(b)买方在本协议项下与交割相关的各自义务须满足以下条件,或由各买方分别而非共同放弃:

 

(i)所有重要方面的准确性(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有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在作出时及在本文件所载公司的申述和保证的截止日期(除非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该情况下,自该日期起,该等申述和保证在所有重要方面均须准确(或,在申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有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

 

(ii)公司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履行的所有义务、契诺及协议均已履行;

 

(iii)公司交付本协议第2.2(a)条所列物品;

 

(iv)资产管理协议须已由公司与资产管理人签立;

 

(v)公司须已与配售代理签立市场协议,金额允许销售额等于或超过$ 100,000,000;

 

(vi)自本协议日期起,公司并无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及

 

(vii)自本协议日期起至收市日期,普通股的交易不得被证监会或公司的主要交易市场暂停,而在收市日期前的任何时间,一般由Bloomberg L.P.报告的证券的交易不得被暂停或限制,或不得对其交易由该服务报告的证券或任何交易市场确定最低价格,美国或纽约州当局也不应宣布暂停银行业务,也不应在本协定日期之后发生任何实质性爆发或敌对行动升级或对任何金融市场产生如此严重影响的其他国家或国际灾难或任何重大不利变化,而在每种情况下,根据该买方的合理判断,使在收盘时购买证券变得不切实际或不可取。

 

(c)如交割未能在本协议日期的十五(15)天内发生,公司须按买方向公司提供的金额和表格退还认购金额,不计利息或从中扣除,并退还至买方向公司支付认购金额总价款的钱包地址,不包括任何交易费用。

 

第三条。
代表和授权书

 

3.1公司的陈述和保证。除披露附表中规定的情况外,哪些披露附表应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并应在披露附表的相应部分或SEC报告中所载披露的范围内限定任何陈述或以其他方式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公司特此向各买方作出以下陈述和保证:

 

 

 

 

 

(a)子公司。公司的所有直接和间接子公司均在SEC报告中列出或已由公司以其他方式向买方披露。除附表3.1(a)所述外,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其于各附属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其他股本权益,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而各附属公司的所有已发行及流通股本或普通股(如适用)均为有效发行且已缴足、不可评估且不存在认购或购买证券的优先认购权和类似权利。如公司没有附属公司,则交易文件中对附属公司或其中任何一项的所有其他提述均不予考虑。

 

(b)组织和资格。本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为根据其成立或组织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成立或以其他方式组织、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实体,拥有必要的权力和权力来拥有和使用其财产和资产,并按目前的方式开展其业务。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违反或违反其各自的证书或公司章程、章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的任何规定。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具备开展业务的适当资格,并作为外国公司或其他实体在其所开展的业务或所拥有的财产的性质使该资格成为必要的每个司法管辖区内具有良好的信誉,除非未能具备此种资格或信誉良好(视情况而定)无法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i)对任何交易文件或资产管理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对公司及附属公司整体的营运、资产、业务、前景或状况(财务或其他方面)的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iii)对公司在任何重大方面及时履行其在任何交易文件或资产管理协议下的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i)或(iii)中的任何一项,“重大不利影响”);但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的变化本身不应被视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没有在任何此类司法管辖区提起撤销、限制或限制或寻求撤销、限制或限制此类权力和权威或资格的诉讼程序。

 

(c)授权;强制执行。本公司拥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以订立和完成本协议及其他每一份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并以其他方式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及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本公司签立及交付本协议及每一份其他交易文件或资产管理协议,以及由本公司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因此已获本公司方面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的正式授权,除与所需批准有关外,本公司、董事会或本公司股东无须就本协议或有关事项采取进一步行动。本协议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相互交易文件或资产管理协议已(或在交付时将已)由公司正式签立,且在按照本协议及其条款交付时,将构成公司根据其条款可对公司强制执行的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但(i)受一般衡平法原则和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执行和其他一般适用的影响债权人权利强制执行的法律的限制,(ii)受与特定履行、禁令救济或其他衡平法补救办法的可获得性有关的法律的限制,以及(iii)赔偿和分担条款可能受适用法律的限制。

 

(d)没有冲突。本公司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及其作为一方的其他交易文件或资产管理协议、发行和出售证券以及由本公司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并因此不会也不会(i)与或违反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证书或公司章程、章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的任何规定相冲突或违反,或(ii)与,或构成违约(或随着通知或时间推移或两者都将成为违约的事件),导致对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产生任何留置权,或给予他人任何终止、修改、反稀释或类似调整、加速或取消(无论是否通知、时间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权利,任何协议、信贷融资,债务或其他文书(证明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债务或其他)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作为一方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或影响的其他谅解,或(iii)在所需批准的情况下,与公司或附属公司所受的任何法院或政府当局的任何法律、规则、条例、命令、判决、禁令、法令或其他限制(包括联邦和州证券法律法规)相冲突或导致违反,或公司或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或影响;除第(ii)及(iii)条各自的情况外,例如不可能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

 

 

 

 

 

(e)备案、同意和批准。与公司执行、交付和履行交易文件有关的任何法院或其他联邦、州、地方或其他政府当局或其他人,公司无需获得任何同意、放弃、授权或命令,向其发出任何通知,或向其进行任何备案或登记,但以下情况除外:(i)根据本协议第4.4节要求的备案,(ii)向各适用交易市场发出通知及/或额外上市申请,以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将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上市交易;(iii)登记权协议规定须提交的登记声明;及(iv)向证监会提交表格D及根据适用的州证券法规定须提交的文件(统称“所需批准”)。为获得更大的确定性,据公司所知,公司无须就要约及出售证券或执行资产管理协议及影响公司TON财资策略向其交易市场提交原始上市申请。

 

(f)证券的发行。股份获正式授权,当根据适用的交易文件发行和支付时,将获得正式和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免于和免除公司施加的除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转让限制之外的所有留置权。预融资认股权证获得正式授权,并且在根据本协议发行时,将获得正式和有效的发行,并构成公司的法律、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强制执行,不受公司施加的除适用法律或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转让限制之外的所有留置权的限制。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于根据预融资认股权证的条款发行时,将有效发行、缴足款项且不可评估、免于及清除公司施加的除适用法律或交易文件规定的转让限制外的所有留置权。公司已从其正式授权的股份中预留根据本协议和预融资认股权证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最大数量。在第3.2节中买方作出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的前提下,向买方提供和出售证券符合并将符合(i)《证券法》的注册和招股说明书交付要求以及(ii)美国各州适用证券法的注册和资格要求的适用豁免。

 

(g)资本化。截至本协议日期公司的资本总额如附表3.1(g)所述,其中附表3.1(g)还应包括截至本协议日期公司关联公司实益拥有并记录在案的普通股数量。除附表3.1(g)规定和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公司自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定期报告以来没有发行任何普通股,除了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下的员工股票期权的行使、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股票购买计划向员工、顾问和董事发行普通股以及根据转换和/或行使截至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的定期报告之日已发行的普通股等价物。任何人对交易文件拟进行的交易均不享有任何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参与权或任何类似的参与权。除附表3.1(g)所列或由于买卖证券而导致的情况外,并无任何尚未行使的期权、认股权证、可认购的以股代息权利、与任何性质有关的要求或承诺,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的证券、权利或义务,或赋予任何人任何权利认购或取得任何普通股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股本或股份,或合约、承诺,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有义务或可能有义务发行额外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或股本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股份的谅解或安排。证券的发行和出售将不会使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有义务向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以外的任何人(买方除外)发行普通股或其他证券。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并无任何未偿还的证券或工具,其任何条文可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发行证券时调整该等证券或工具的行使、转换、交换或重置价格。除附表3.1(g)所述外,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并无任何载有任何赎回或类似条文的未偿还证券或票据,亦无任何合约、承诺、谅解或安排可供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受约束或可能成为受约束以赎回本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证券。公司不存在任何股票增值权或“幻影股”计划或协议或任何类似计划或协议。公司所有已发行普通股均获得正式授权、有效发行、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已按照所有联邦和州证券法发行,且这些已发行普通股均未违反任何优先认购权或类似的认购或购买证券的权利。证券的发行和出售无需任何股东、董事会或其他人的进一步批准或授权。本公司并无任何股东协议、投票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有关本公司作为订约方的本公司普通股,或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的任何股东之间或之间并无任何股东协议、投票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

 

 

 

 

 

(h)SEC报告;财务报表。公司已提交公司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附表、表格、报表和其他文件,包括根据其中第13(a)或15(d)条,在本协议日期之前的一年内(或法律或法规要求公司提交此类材料的较短期限内)(上述材料,包括其证物和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在此统称为“SEC报告”)及时或已收到此类提交时间的有效延期,并已在任何此类延期到期之前提交了任何此类SEC报告。截至各自日期,SEC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证券法》和《交易法》(如适用)的要求,且SEC报告在提交时均未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未遗漏陈述其中要求陈述或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公司从未成为受《证券法》第144(i)条约束的发行人。SEC报告中包含的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适用的会计要求以及提交时有效的委员会与此相关的规则和条例。该等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除非该等财务报表或其附注另有规定,且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未包含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的所有脚注,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截至该报表日期和该报表日期的财务状况以及该日终了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但就未经审计的报表而言,须经正常、不重要的年终审计调整。

 

(i)重大变化;未披露的事件、负债或事态发展。自SEC报告中包含的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之日起,除SEC报告或附表3.1(i)中规定的情况外,(i)没有发生任何已经或可以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或发展,(ii)除(a)根据以往惯例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贸易应付款项和应计费用及(b)无须在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财务报表中反映或在提交证监会的文件中披露的负债外,公司并无招致任何负债(或有或其他),(iii)公司并无改变其会计方法,(iv)公司并无向其股东宣派或作出任何股息或派发现金或其他财产或购买,赎回或订立任何协议以购买或赎回任何普通股及(v),但附表3.1(i)规定的除外。公司并无向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联属公司发行任何股本证券,除非根据现有的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公司在委员会面前没有任何关于对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请求。除本协议所设想的证券发行和订立资产管理协议以及披露附表另有披露外,没有发生或存在或合理预期将发生或存在与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业务、前景、财产、经营有关的事件、责任、事实、情况、发生或发展,公司在作出或被视为作出本陈述时根据适用证券法要求披露的、在作出本陈述之日前至少1个交易日尚未公开披露的资产或财务状况。

 

(j)诉讼。除附表3.1(j)所列情况外,并无任何诉讼、诉讼、研讯、违规通知、程序或调查待决,或据公司所知,在任何法院、仲裁员、政府或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联邦、州、县、地方或外国)或由任何法院、仲裁员、政府或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统称为“诉讼”)之前或由任何法院、仲裁员、政府或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统称“诉讼”)威胁或影响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附表3.1(j)所列的任何行动,(i)均不会对任何交易文件或证券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不利影响或提出质疑,或(ii)如有不利的决定,均不会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或一直是涉及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或根据联邦或州证券法承担责任的索赔或违反信托义务的索赔的任何诉讼的对象。委员会并无任何涉及公司或公司任何现任或前任董事或高级人员的调查,且据公司所知,并无任何待决或拟进行的调查。证监会未发出任何停止令或其他命令,暂停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交易法》或《证券法》提交的任何注册声明的有效性。

 

 

 

 

 

(k)劳动关系。公司的任何雇员不存在或据公司所知是迫在眉睫的劳资纠纷,可以合理地预期这将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雇员均不是与该雇员与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关系有关的工会成员,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是集体谈判协议的一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认为其与其雇员的关系良好。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执行人员均未违反或现在预期将违反任何雇佣合同、保密、披露或专有信息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的任何重要条款,或任何其他有利于任何第三方的合同或协议或任何限制性契诺,而每名该等执行人员的继续受雇不会使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就上述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遵守与雇佣和雇佣惯例、雇佣条款和条件以及工资和工时相关的所有适用的美国联邦、州、地方和外国法律法规,除非未能遵守无法单独或总体合理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l)遵守情况。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i)根据或违反(且没有发生任何未获豁免的事件,而该事件会因通知或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而导致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亦未有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收到有关其根据或其违反任何契约的索赔的通知,贷款或信贷协议或它作为一方当事人或它或它的任何财产受其约束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无论此种违约或违规行为是否已被免除),(ii)违反任何法院、仲裁员或其他政府当局的任何判决、法令或命令,或(iii)违反或已经违反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法规、规则、条例或条例,包括但不限于与税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所有外国、联邦、州和地方法律,产品质量和安全以及就业和劳动事项,除非在每种情况下不能产生或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

 

(m)环境法。公司及其子公司(i)遵守与污染或保护人类健康或环境(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地表或地下地层)有关的所有联邦、州、地方和外国法律,包括与向环境排放、排放、释放或威胁释放化学品、污染物、污染物或有毒或危险物质或废物(统称“危险材料”)有关的法律,或与危险材料的制造、加工、分销、使用、处理、储存、处置、运输或处理有关的其他法律,以及所有授权、守则、法令、要求或要求信函、禁令、判决、许可,通知或通知信函、命令、许可、图则或规例,根据其发出、输入、颁布或批准(“环境法”);(ii)已收到根据适用的环境法开展其各自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许可许可或其他批准;(iii)符合任何该等许可、许可或批准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而在每项条款(i)、(ii)和(iii)中,可以合理地预期未能遵守这些规定将单独或总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n)监管许可。公司及附属公司拥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所述开展各自业务所需的适当联邦、州、地方或外国监管机构颁发的所有证书、授权和许可,除非无法合理预期未能拥有此类许可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重大许可”),并且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收到任何与撤销或修改任何重大许可有关的程序通知。

 

(o)资产所有权。除附表3.1(o)所列情况外,公司及附属公司对其拥有的所有不动产拥有收费简单的良好和可销售的所有权,以及对公司及附属公司的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的对其拥有的所有个人财产的良好和可销售的所有权,在每种情况下均免于所有留置权,除(i)不会实质影响该等财产价值的留置权,且不会实质干扰公司及附属公司对该等财产作出及拟作出的使用外,以及(ii)支付联邦、州或其他税款的留置权,已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此作出适当储备,且支付既不拖欠也不受处罚。公司及附属公司根据租赁而持有的任何不动产及设施均由其根据公司及附属公司合规的有效、存续及可执行的租赁而持有,除非未能合规会合理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p)知识产权。公司及附属公司拥有或有权使用所有专利、专利申请、商标、商标申请、服务标记、商号、商业秘密、发明、版权、许可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与SEC报告中所述的各自业务相关的使用所必需或要求的类似权利,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统称为“知识产权”)。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收到任何通知(书面或其他方式),表明知识产权已于本协议日期起计两(2)年内届满、终止或被放弃,或预期将届满或终止或被放弃,除非未能合规会合理地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自SEC报告中包含的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之日起,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均未收到关于索赔的书面通知或以其他方式知悉知识产权侵犯或侵犯了任何人的权利,除非可能不会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据公司所知,所有该等知识产权均可强制执行,且不存在另一人侵犯任何该等知识产权的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已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以保护其所有知识产权的保密性、机密性和价值,除非未能这样做无法单独或总体上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q)保险。公司及附属公司由承担公认财务责任的保险人就公司及附属公司所从事业务中审慎及惯常的损失及风险投保,包括但不限于董事及高级人员按公司认为审慎的金额投保。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无任何理由相信其将无法在该等保障到期时续保其现有的保险范围或在不显着增加成本的情况下获得继续其现有业务可能需要的类似保险人的类似保障。

 

(r)与附属公司和雇员的交易。除SEC报告或附表3.1(r)所述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以及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目前均不是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交易(作为雇员、高级职员和董事的服务除外)的一方,包括规定向或通过提供服务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安排,规定向或通过出租不动产或个人财产,就向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该等雇员或据公司所知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任何该等雇员拥有重大权益或为高级人员、董事、受托人、股东、成员或合伙人的任何实体借款或出借款项或以其他方式要求向其付款作出规定,在每种情况下均超过120,000美元,但(i)支付所提供服务的工资或咨询费,(ii)偿还代表公司发生的费用和(iii)其他雇员福利除外,包括公司任何股票期权计划下的股票期权协议。

 

(s)Sarbanes-Oxley;内部会计控制。公司和子公司遵守自本协议之日起生效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任何和所有适用要求,以及委员会根据该法案颁布的自本协议之日起生效的任何和所有适用规则和条例。公司和子公司维持的内部会计控制系统足以提供合理保证:(i)交易按照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执行,(ii)交易记录为必要,以允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保持资产问责制,(iii)仅根据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允许获取资产,以及(iv)以合理的时间间隔将记录的资产问责制与现有资产进行比较,并就任何差异采取适当行动。公司和子公司为公司和子公司建立了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交易法规则》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并设计了此类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公司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在委员会规则和表格规定的时间段内得到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公司的认证人员评估了截至根据《交易法》最近提交的定期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时(该日期,“评估日期”)公司和子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该公司在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的定期报告中提出了核证人根据截至评估日期的评估得出的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自评价日以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该术语在《交易法》中定义)未发生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t)某些费用。除配售代理的费用及开支外,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概不就交易文件所拟进行的交易向任何经纪商、财务顾问或顾问、发现者、配售代理、投资银行家、银行或其他人士支付或将支付经纪商或发现者的费用或佣金。买方对与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任何费用或由其他人或代表其他人就本条所设想的某类费用提出的任何索赔不承担任何义务。

 

(u)私募。假设第3.2节中规定的买方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公司向买方提供和出售证券不需要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正如特此设想的那样。本协议项下证券的发行和出售不违反交易市场的规则和规定。

 

(v)投资公司。公司不是、也不是关联公司,并且在收到根据第4.7节规定的证券付款和收益申请后立即,将不是或将是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含义内的“投资公司”的关联公司。公司开展业务的方式应使其不会成为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进行登记的“投资公司”。

 

(w)登记权。除根据登记权协议向每名买方提供的资料外,除附表3.1(w)所载明的情况外,任何人均无权促使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证券法》对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未获放弃、变得无实际意义或并不重要的证券进行登记。

(x)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根据《交易法》第12(b)条进行登记,并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交易,代码为“PRTG”。公司符合适用于公司的所有纳斯达克上市要求。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诉讼、程序或调查,或据公司所知,不存在由纳斯达克或SEC分别对公司发出的根据《交易法》禁止或终止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或注销普通股登记的威胁。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未采取任何旨在根据《交易法》终止普通股登记的行动。

 

 

(y)接管保护的适用。公司及董事会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如有),以使任何控制权股份收购、业务合并、毒丸(包括权利协议项下的任何分配)或公司注册证书(或类似章程文件)项下的其他类似反收购条款或其注册成立状态的法律不适用于或可能因买方及公司履行其在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或行使其权利而变得适用于买方,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公司发行证券和买方对证券的所有权。

 

(z)披露。除交易文件和资产管理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重大条款和条件以及第3.1节(i)中作出的陈述外,公司确认,公司或代表公司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均未向任何买方或其代理人或律师提供其认为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任何信息。本公司理解并确认,买方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时将依赖上述陈述。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向买方提供的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其各自业务及在此拟进行的交易的所有披露,包括本协议的披露附表,均为真实和正确的,并不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遗漏陈述任何必要的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前十二个月内整体传播的新闻稿不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和作出这些陈述时的情况,未遗漏陈述其中要求陈述或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不具有误导性。本公司承认并同意,除本协议第3.2节具体规定的交易外,没有买方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作出或已经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

 

 

 

 

 

(aa)无综合发售。假定第3.2节中规定的买方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公司、其任何关联公司或代表其或其行事的任何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提出任何证券的要约或出售或征求任何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在这种情况下,将导致本次证券发行与公司为(i)《证券法》的目的而要求根据《证券法》登记任何此类证券的先前发行相结合,或(ii)公司任何证券上市或指定的任何交易市场的任何适用股东批准条文。

 

(BB)负债。附表3.1(bb)载列截至本协议日期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所有未偿有担保和无担保债务,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对其有承诺的债务。就本协议而言,“负债”是指(x)借款或所欠金额超过50,000美元的任何负债(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贸易应付账款或应计工资负债除外),(y)与他人负债有关的所有担保、背书和其他或有债务,无论这些是否反映在或应反映在公司的综合资产负债表(或其附注)中,但以可转让票据背书作担保以进行存款或收款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类似交易的担保除外;及(z)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资本化的租赁项下到期的超过50,000美元的任何租赁付款的现值。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存在任何债务违约情况。

 

(CC)税务状况。除不会单独或合计产生或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各自(i)已作出或提交其所受任何司法管辖区要求的所有重大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收入以及所有外国收入和特许经营纳税申报表、报告和申报,(ii)已支付所有重大税款和其他政府评估和费用,这些税款和费用的金额是重大的,显示或确定应在此类申报表上支付,报告和申报,以及(iii)已在其账簿上预留合理充足的条款,用于支付此类申报、报告或申报适用期间之后的期间的所有重大税款。任何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当局均不存在声称应支付的任何重大金额的未缴税款,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知道任何此类索赔的依据。就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重大税项而言,目前并无任何审计、审查或其他程序正在进行中,或已以书面主张或建议,而其后并无支付、结算或撤回。本公司的任何资产均不存在留置权。

 

(dd)不进行一般性征求意见。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行事的任何人士均未以任何形式的“一般招揽”或“一般广告”(因为这些术语在《证券法》条例D中定义)要约或出售任何证券。假设买方在本协议下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公司仅向买方和《证券法》所指的某些其他“合格买方”提供证券以供出售。

 

(ee)外国腐败行为。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据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任何代理人或代表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行事的其他人士所知,均没有(i)直接或间接地将任何资金用于与外国或国内政治活动有关的非法捐款、馈赠、娱乐或其他非法开支,(ii)从公司资金中向外国或国内政府官员或雇员或向任何外国或国内政党或竞选活动进行任何非法付款,(iii)未能充分披露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知悉的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作出的任何违反法律的贡献,或(iv)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FCPA的任何规定。

 

(ff)会计师。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为CBIZ会计师事务所P.C.据公司所知及所信,该会计师事务所(i)为《交易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及(ii)就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提交的SEC表格20-F年度报告所载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gg)与会计师及律师无意见分歧。公司与公司以前或现在聘用的会计师和律师之间不存在任何目前存在的或公司合理预期将产生的任何类型的分歧。公司目前正在处理拖欠其会计师和律师的任何费用,这些费用可能会影响公司履行其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任何义务的能力。

 

(hh)关于买方购买证券的致谢。公司承认并同意,据其所知,每一买方仅以公平买方的身份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行事。公司进一步承认,据其所知,没有买方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担任公司的财务顾问或受托人(或以任何类似身份),任何买方或其各自的任何代表或代理人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提供的任何建议仅是买方购买证券的附带情况。公司进一步向每名买方声明,公司订立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的决定完全基于公司及其代表在此拟进行的交易的独立评估。

 

(二)关于买方交易活动的致谢。尽管本协议或本协议其他条款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协议第3.2(g)和4.14条除外),但公司理解并承认:(i)公司未要求买方同意,也未要求任何买方同意停止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的多头和/或空头,或基于公司发行的证券的“衍生”证券或在任何特定期限内持有该证券,(ii)任何买方过去或未来的公开市场或其他交易,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卖空或“衍生”交易,在本次或未来定向增发交易结束之前或之后,可能会对公司公开交易证券的市场价格产生负面影响,(iii)任何买方以及任何该等买方为一方的“衍生”交易的对手方目前可能直接或间接持有普通股的“空头”头寸,以及(iv)各买方不得被视为与任何“衍生”交易中的任何公平交易对手方有任何关联或控制。公司进一步理解并承认,(y)一名或多名买方可能在证券未偿还期间的不同时间(根据适用法律)从事对冲活动,而(z)此类对冲活动(如有)可能会在进行对冲活动时及之后降低现有股东在公司的股权价值。公司承认,上述对冲活动不构成违反任何交易文件。

 

(jj)条例m遵守情况。公司并无(i)直接或间接采取任何旨在导致或导致公司任何证券的价格稳定或操纵的行动,以便利出售或转售任何证券,(ii)出售、投标、购买或支付因招揽购买任何证券而产生的任何补偿,或(iii)支付或同意向任何人支付因招揽他人购买公司任何其他证券而产生的任何补偿,但据其所知,就第(ii)及(iii)条而言,就证券配售向公司配售代理支付的补偿。

 

(kk)员工福利。除不会合理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外,每项福利计划都是根据其条款并遵守ERISA、《守则》、经修订的2010年《患者保护和平价医疗法案》和其他适用法律、规则和条例的适用条款制定和管理的。

 

 

(ll)保留。

 

(mm)股票期权计划。除附表3.1(mm)规定外,公司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i)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及(ii)行使价至少等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适用法律将被视为授予该股票期权之日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未发生回溯。公司并无明知故授出,亦无亦无公司政策或惯例在明知故授出股票期权之前,或以其他方式明知故犯地协调授出股票期权与有关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财务业绩或前景的重大信息的发布或其他公开公告。

 

 

 

 

 

(nn)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代理人、雇员或关联公司目前均不受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实施的任何美国制裁。

 

(oo)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公司不是、也从未是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897条所指的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公司应根据买方的请求进行证明。

 

(pp)《银行控股公司法》。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受经修订的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BHCA”)和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美联储”)监管的约束。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任何类别的有投票权证券的百分之五(5%)或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受BHCA和美联储监管的银行或任何实体的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十五或以上。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对银行或受BHCA和美联储监管的任何实体的管理或政策行使控制性影响。

 

(qq)反贿赂和反洗钱法。本公司、其附属公司以及据本公司所知,其各自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或雇员目前和过去一直遵守并参与此次发行不会违反:(a)反贿赂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适用的法律、规则或任何地方的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为执行1997年12月17日签署的《经合组织打击在国际商业交易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而颁布的任何法律、规则或条例,包括经修订的1977年美国《反海外腐败法》、2010年英国《反贿赂法》或任何其他类似目的和范围的法律、规则或条例或(b)反洗钱法,包括但不限于适用的联邦、州、国际、外国或其他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或政府指南,包括但不限于Title 18 US。法典第1956和1957条、《爱国者法案》、《银行保密法》以及政府间团体或组织的国际反洗钱原则或程序,例如洗钱问题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美国是其成员,美国驻该团体或组织的代表继续同意其指定,所有这些均经修订,以及根据上述任何一项授权发布的任何行政命令、指令或条例,或根据其发布的任何命令或许可。

 

(rr)没有取消资格的事件。关于依据《证券法》条例D规则第506(b)条根据本协议拟发售和出售的证券,公司、其任何前任、任何关联发行人、任何董事、执行官、参与本协议项下发售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投票权计算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本证券20%或以上的任何实益拥有人,或在出售时以任何身份与公司有关联的任何发起人(该术语在《证券法》第405条规则中定义)(每个,根据《证券法》,“发行人覆盖人员”和“发行人覆盖人员”)须遵守规则506(d)(1)(i)至(viii)中所述的任何“不良行为者”取消资格(“取消资格事件”),但规则506(d)(2)或(d)(3)涵盖的取消资格事件除外。公司已行使合理谨慎以确定是否有任何发行人覆盖的人受到取消资格事件的影响。公司已在适用范围内遵守规则506(e)项下的披露义务,并已向买方提供根据规则提供的任何披露的副本。

 

(ss)其他受保人员。除配售代理外,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人士(任何发行人涵盖人士除外)已就任何证券的出售而获得或将获得(直接或间接)招揽买方的报酬。

 

 

 

 

 

(TT)取消资格赛事通告。公司将在(i)与任何发行人涵盖的人有关的任何取消资格事件和(ii)将随着时间的推移成为与任何发行人涵盖的人有关的取消资格事件的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通知买方和配售代理。

 

(uu)没有额外协议。除附表3.1(uu)所载明外,公司与任何买方之间并无就交易协议所拟进行的交易订立任何协议或谅解,但交易协议中指明的(i)及(ii)与任何买方订立的任何附函协议除外,而公司已与所有买方共享该附函。

 

(vv)网络安全。(i)据公司所知,在本协议日期前三(3)年内,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信息技术及计算机系统、网络、硬件、软件、数据(包括其各自的客户、雇员、供应商、供应商的数据以及由其维护或代表其维护的任何第三方数据)、设备或技术(统称“IT系统和数据”)以及公司和附属公司均未收到任何安全漏洞或其他损害,并且不知道任何合理预期会导致的事件或条件、任何安全漏洞或对其IT系统和数据的其他损害,在每种情况下,除非无法合理预期单独或总体上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公司和子公司目前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或法规以及任何法院或仲裁员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判决、命令、规则和条例,有关IT系统和数据的隐私和安全以及保护此类IT系统和数据免受未经授权的使用、访问、盗用或修改的内部政策和合同义务,除非不会单独或总体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i)公司和子公司已实施并保持商业上合理的保障措施,以维护和保护其重大机密信息及其完整性、持续运营,所有IT系统和数据的冗余和安全性;及(iv)公司及附属公司已实施符合行业标准和惯例的备份和灾难恢复技术。

 

(ww)遵守数据隐私法。据公司所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实质上遵守所有适用的州、联邦和外国数据隐私和安全法律法规,涉及个人数据的收集、使用、存储、保留、披露、转移、处置或任何其他处理(统称为“过程”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HIPAA、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Regulation(EU)No. 2016/679)、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的监管相关的所有其他适用的地方、州、联邦、国家、超国家和外国法律,以及根据此类法规和任何州或非美国对应法规颁布的法规(统称“隐私法”)。为确保实质上遵守隐私法,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已制定、遵守并采取合理必要的适当步骤,以确保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其有关数据隐私和安全以及处理个人数据和机密数据(“隐私声明”)的政策和程序。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已向其客户、雇员、第三方供应商和代表提供其当时有效的隐私声明的准确通知,除非合理预期不会单独或合计导致重大不利影响。任何隐私声明中作出或包含的此类披露均不存在重大不准确、误导性、不完整或严重违反任何隐私法的情况。

 

3.2买方的陈述和保证。每名买方为其本身而非任何其他买方,特此向本公司声明并保证截至本协议日期和截止截止日期的如下情况(除非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应在该日期是准确的):

 

(a)组织;权威。此类买方要么是个人,要么是根据其成立或组建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成立或组建、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实体,拥有完全权利、公司、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或类似的权力和授权,以订立和完成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并以其他方式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交易文件的签署和交付以及该买方履行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已获得该买方所有必要的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的类似行动的正式授权。其作为当事方的每份交易文件均已由该买方正式签署,且当该买方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交付时,将构成该买方的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但(i)受一般衡平法原则和适用的破产、破产、重组、暂停执行和其他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强制执行的普遍适用法律的限制,(ii)受与特定履行的可获得性相关的法律的限制,强制性救济或其他衡平法补救办法以及(三)赔偿和分担条款可能受到适用法律的限制。

 

 

 

 

 

(b)谅解或安排。该买方是为自己的账户作为委托人购买证券,并且与任何其他人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安排或谅解来分发或关于分发该证券(此陈述和保证不限制该买方根据注册声明或以其他方式遵守适用的联邦和州证券法出售证券的权利)。该买方了解到,该证券为“受限证券”,未根据《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进行注册,并且是为自己的账户作为委托人而收购该证券,而不是为了或为了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分发或转售该证券或其任何部分,目前无意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分发任何此类证券,并且与任何其他人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安排或谅解,以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分发或有关分发此类证券(此陈述和保证不限制该买方根据注册声明或以其他方式遵守适用的联邦和州证券法出售证券的权利)。该买方是在其正常业务过程中收购本协议项下的证券。

 

(c)投资申述和担保。买方在此声明并保证,(i)截至本协议日期,如果是实体,则为“合格机构买方”(定义见《证券法》第144A条)或根据《证券法》颁布的条例D下规则501(a)条定义的机构“认可投资者”;或(ii)如果是个人,是《证券法》条例D第501(a)条所定义的“认可投资者”,并在财务和业务事项方面具有知识和经验,能够保护与证券投资相关的自身利益。买方进一步声明并保证(x)其有能力评估此类投资的优点和风险,以及(y)其组织目的不是为了获得证券,而是FINRA规则4512(c)所定义的“机构账户”。买方理解并同意,证券的发行和出售未根据《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进行登记,并且是根据联邦和州豁免进行的交易,这些交易不涉及公开发行,其中除其他外,取决于投资意图的善意性质和买方在此所表达的陈述的准确性。

 

(d)意向。买方购买证券,完全是为买方自己的账户而不是为他人的账户,不是为了违反《证券法》转售或分配证券的任何部分,买方目前无意在不损害买方在任何时候根据适用的联邦和州证券法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此类证券的权利的情况下违反《证券法》出售、允许任何参与或以其他方式分配证券。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买方是作为一个或多个投资者账户的受托人或代理人购买证券,买方对每个此类账户拥有充分的投资酌处权,并有充分的权力和授权代表每个此类账户的每个所有者在此作出确认、陈述和协议。买方目前没有向或通过任何个人或实体出售证券的安排。买方理解,除非根据《证券法》转售此类证券或获得注册豁免,否则必须无限期持有该证券。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买方在任何时期内持有证券的陈述或保证。

 

(e)这种买方的经验。该等买方,或单独或与其代表一起,在业务和财务事项方面具有知识、复杂程度和经验,以便能够评估证券预期投资的优点和风险,并已如此评估该投资的优点和风险。此类买方有能力承担证券投资的经济风险,目前有能力承担此类投资的全部损失。

 

 

 

 

 

(f)投资经验;保护自身利益和承担经济风险的Ability。买方承认,其能够承担其在证券中的投资的经济风险和完全损失,并在金融、证券、税收、投资和其他业务事项方面具有知识和经验,能够评估本协议所述和在此设想的投资种类的优点和风险,并且买方已有机会寻求并已寻求买方认为作出知情投资决定所必需的会计、法律、业务和税务建议。买方承认,买方(i)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投资者,在投资股本证券私募方面经验丰富,能够独立评估投资风险,无论是在一般情况下还是在涉及证券或证券的所有交易和投资策略方面,以及(ii)在评估其参与购买证券方面行使了独立判断。买方承认,买方知道证券的购买和所有权存在重大风险,包括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所述的风险。买方单独或与任何专业顾问一起,对证券投资的风险进行了充分分析和充分考虑,并确定证券是买方的合适投资。买方在此时和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承担买方对证券的全部投资的损失,买方明确承认存在全损的可能性。

 

(g)独立投资决策。买方理解,交易协议或公司或代表公司向买方提交的与购买证券有关的任何其他材料均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买方已就其购买证券咨询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法律、税务和投资顾问,该买方全权酌情决定。

 

(h)独立咨询意见。买方理解,本协议或公司或代表公司向买方提交的与购买证券有关的任何其他材料均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

 

(i)未登记的证券;传说。买方承认并同意,证券是在不涉及《证券法》所指的任何公开发行的交易中提供的,买方理解,由于公司在豁免《证券法》登记要求的交易中发行证券,证券未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证券必须继续持有,不得提供、转售、转让,由买方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除非其后续处置根据《证券法》登记或豁免此类登记,并且在每种情况下均根据美国任何州的任何适用证券法。买方理解,根据《证券法》颁布的规则144(其所知的条款)提供的注册豁免取决于各种条件的满足,包括但不限于出售的时间和方式、持有期以及与公司有关的不在买方控制范围内且公司可能无法满足的要求,并且在适用的情况下,规则144可能仅提供有限金额的销售基础。买方承认并同意,其已被建议在对任何证券提出任何要约、转售、转让、质押或处置之前咨询法律顾问。买方承认,没有任何联邦或州机构传递或认可发行证券的优点,或就此投资的公平性作出任何调查结果或决定。

 

买方理解,任何证明该证券的凭证或簿册记项可能带有一个或多个大致如下形式和实质的图例:

 

“此处所代表的证券没有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国家的证券法进行登记。证券是为投资而取得的,不得出售、转让或转让,除非(i)该等证券已根据《证券法》登记出售,(ii)该等证券可根据第144条规则出售,(iii)公司已收到律师对其合理满意的意见,即该等转让可合法进行而无需根据该证券进行登记

 

 

 

 

 

此外,证券可能包含有关买方关联地位的图例(如适用)。

 

(j)不进行一般性征集。买方承认并同意买方直接向公司购买证券。买方仅通过配售代理的直接联系或由于与公司或配售代理、和/或其各自的顾问(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会计师、银行家、顾问和财务顾问)、代理人、控制人、代表、关联公司、董事、高级职员、经理、成员和/或雇员以及/或这些人的代表而直接从公司获悉本次发行证券。证券仅通过买方与公司、配售代理和/或其各自代表之间的直接联系向买方提供。买方并不知悉该证券的本次发售,亦不知悉该证券以任何其他方式向买方发售,且公司、配售代理及/或其各自代表均未向买方担任投资顾问、经纪人或交易商。买方购买证券不是由于任何一般或公开招标或一般广告,或在任何报纸、杂志或类似媒体上或通过电视、广播或互联网广播或在任何研讨会或任何其他一般招标或一般广告上展示的公开传播的有关证券的广告、文章、通知或其他通信,包括《证券法》条例D第502(c)节所述的任何方法。

 

(k)获取信息。买方承认并同意,买方和买方的专业顾问(如有)有机会提出此类问题、收到此类答复并从公司获得有关公司、其业务和发行证券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因为买方和买方的专业顾问(如有)认为有必要就证券作出投资决定,并且买方已独立作出自己的分析和决定以投资于公司。买方进行的此类查询或任何其他尽职调查均不得修改、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买方依赖本协议所载公司陈述和保证的权利。

 

(l)某些交易活动。除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外,买方在自公司或任何其他人首次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与买方联系并在紧接本协议日期之前结束之时起的期间内,没有直接或间接执行任何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的交易,包括卖空交易,也没有任何代表或根据与买方的任何谅解行事的人。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买方是一个多元管理的投资工具,由单独的投资组合管理人管理该买方资产的不同部分,而投资组合管理人不直接了解管理该买方资产其他部分的投资组合管理人作出的投资决定,则上述表述仅适用于作出购买本协议所涵盖证券的投资决定的投资组合管理人所管理的资产部分。除本协议的其他缔约方及其顾问和代理人需要了解此类信息外,买方一直对就本次交易向其作出的所有披露(包括本次交易的存在和条款)进行保密。尽管有上述规定,为免生疑问,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构成关于确定可供借入的可用股份的可用性或担保以在未来进行卖空或类似交易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或排除任何行动。

 

(m)取消资格事件。如果买方是规则506(d)(1)中确定的涵盖人员之一,则买方声明,除适用于规则506(d)(2)(ii)或(iii)或(d)(3)中适用的取消资格事件外,不适用于买方或其规则506(d)(d)中的任何相关方(定义见下文)。买方在此同意,如发生取消资格事件适用于买方或其第506(d)条规则的任何相关方,则买方应迅速以书面通知公司,但适用于第506(d)(2)(ii)或(iii)或(d)(3)条规则的取消资格事件的情况除外。就本节而言,“规则506(d)关联方”是指为《证券法》规则506(d)的目的而成为买方证券受益所有人的个人或实体。

 

 

 

 

 

 

(n)获取信息。该买方承认,其有机会审查交易文件(包括所有证物及其附表)和SEC报告,并已获得(i)有机会向公司代表提出其认为必要的问题,并从他们那里获得有关发行证券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投资证券的优点和风险的答复;(ii)获得有关公司及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财产的信息,管理层和前景足以使其能够评估其投资;(iii)有机会获得公司拥有或可以获得的额外信息,而无需做出与投资有关的知情投资决定所必需的不合理的努力或费用。该买方承认并同意,配售代理或配售代理的任何关联公司均未向该买方提供有关证券的任何信息或建议,也不需要或希望获得此类信息或建议。配售代理或配售代理的任何关联公司均未就公司或证券的质量作出或作出任何陈述,而配售代理和任何关联公司可能已获得该买方同意无需向其提供的有关公司的非公开信息。就向该买方发行证券而言,配售代理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均未担任该买方的财务顾问或受托人。

 

(o)投资公司法承认。买方承认,公司在第3(v)节中的陈述完全基于截至本协议日期存在的公司运营和预期运营,并且公司作为“投资公司”的地位可能会因一个或多个政府当局对有关公司运营的法律或法规的一项或多项变化而发生变化。买方进一步承认,在交割后,没有或将没有就公司作为投资公司的运营提供任何意见。

 

(p)风险因素。买方理解并承认,他或她购买的证券属于投机性投资,涉及高度风险和其整个投资的潜在损失,并已仔细阅读和考虑了SEC报告和附件 D“风险因素”中列出的事项和风险因素。

 

(q)某些交易和保密。除完成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外,该买方在自该买方首次收到公司或代表公司的任何其他人提供的载有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重要条款并在紧接本协议执行之前结束的条款清单之时起开始的期间内,没有直接或间接执行公司证券的任何购买或销售(包括卖空),也没有任何代表该买方行事或根据与该买方的任何谅解行事的人。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买方是一种多元管理的投资工具,由单独的投资组合管理人管理该买方资产的不同部分,而投资组合管理人不直接了解管理该买方资产其他部分的投资组合管理人作出的投资决定,则上述表述仅适用于作出购买本协议所涵盖证券的投资决定的投资组合管理人所管理的资产部分。除本协议其他缔约方或该买方的代表,包括但不限于其高级职员、董事、合伙人、法律顾问和其他顾问、雇员、代理人和关联公司外,该买方对就本次交易向其作出的所有披露(包括本次交易的存在和条款)进行保密。尽管有上述规定,为免生疑问,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构成关于定位或借入股份以在未来进行卖空或类似交易的陈述或保证,或排除任何行动。

 

 

 

 

 

(r)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此类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高级职员、董事、经理、管理成员、普通合伙人或以类似身份行事或履行类似职能的任何其他人均不是(i)具有主管管辖权的相关政府当局(包括但不限于由美国政府通过OFAC和美国国务院、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管理的机构)不时施加、管理或执行的经济或金融制裁或贸易禁运的对象或对象,欧盟或任何欧盟成员国,或英国(包括英国国王陛下财政部)(统称“制裁”),(ii)列入OFAC管理的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名单的个人或实体,或美国总统发布并由OFAC管理的任何行政命令中的个人或实体,英国综合名单(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financial-sanctions-consolidated-list-of-targets)或OFAC、商务部或美国国务院、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欧盟维护的任何其他与制裁相关的受制裁人员名单,任何欧盟成员国,或英国(统称“制裁名单”),(iii)古巴、伊朗、朝鲜、叙利亚、乌克兰克里米亚地区、所谓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或乌克兰所谓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地区的组织、成立、设立、所在地、居民或政府,包括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工具,以及扎波罗热州和赫尔松州的非管制地区或受到美国、欧盟或任何个别欧盟成员国禁运或实质性贸易限制的任何其他国家或领土,或英国;(iv)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因为所有权和控制根据适用的制裁加以定义和解释),或代表或按照上述(i)至(iv)任何条款中所述的任何此类人员或个人的指示行事,但制裁法律允许的情况除外;或(v)接受货币存款且在其成立或经营所在的司法管辖区(视情况而定)没有实际存在的非美国机构,与受合并监管的受监管金融集团(“非美国空壳银行”)或间接向非美国空壳银行提供银行服务(统称为(i)至(v),“禁止投资者”)无关联。此类买方同意,如有要求,应向执法机构提供适用法律要求的此类记录;但前提是根据适用法律允许此类买方这样做。此类买方表示,(i)如果它是受2001年《美国爱国者法》修订的《银行保密法》(31 U.S.C.第5311条等)及其实施条例(统称为“BSA/PATRIOT法”)约束的金融机构,则该买方维持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遵守其在《BSA/PATRIOT法》下的义务,以及(ii)在要求的范围内,它维持合理设计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遵守由其他有管辖权的政府当局管理和执行的反腐败和反洗钱相关法律。这种买方还表示,它维持合理设计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遵守制裁。该买方进一步声明并保证,据其所知,(i)该买方持有并用于购买证券的资金均不是或将来自与任何被禁止的投资者直接或间接进行的交易或为任何被禁止的投资者的利益而进行的交易,(ii)此类资金来自合法来源,不构成犯罪行为或犯罪财产的收益,(iii)该等资金并非来自非美国空壳银行的账户,也没有通过该账户进行转账;(iv)其维持合理设计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该买方持有并用于购买证券的资金是合法获得的,而不是直接或间接从被禁止的投资者或从或通过非美国空壳银行获得的。

 

(s)无外国人。任何外国人士(定义见31 C.F.R.第800.224部分)在其中拥有重大权益的单一外国国家或国家以下各级政府(定义见31 C.F.R.第800.24 4部分)将不会因根据本协议购买和出售证券而获得公司的重大权益,也不会有任何外国人士(定义见31 C.F.R.第800.208部分)自收盘后因根据本协议购买和出售证券而对公司拥有控制权(定义见31 C.F.R.第800.208部分)。

 

(t)ERISA。如果此类购买者是受经修订的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标题I约束的雇员福利计划(“ERISA”)、受《守则》第4975节约束的计划、个人退休账户或其他安排或属于政府计划的雇员福利计划(定义见ERISA第3(32)节)、教会计划(定义见ERISA第3(33)节),非美国计划(如ERISA第4(b)(4)节所述)或不受上述规定约束但可能受任何其他联邦、州、地方、非美国或其他类似于ERISA或《守则》此类规定的法律或法规的规定约束的其他计划,或其基础资产被视为包括任何此类计划、账户或安排的“计划资产”的实体(每一项,“计划”),但受ERISA的信托或禁止交易规定或《守则》第4975节的约束,该买方声明并保证(i)就其收购和持有证券的决定而言,其并未依赖公司、配售代理或其各自的任何关联公司(“交易方”)提供投资建议或作为计划的受托人,且任何交易方均不得在任何时候就任何收购决定被依赖为计划的受托人,继续持有或转让证券,且(ii)收购和持有证券不会导致ERISA或《守则》第4975节规定的非豁免禁止交易。

 

(u)税收。买方承认(a)公司不就交易对买方的任何税务影响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b)买方应全权负责支付因交易而向买方支付的任何和所有税款;(c)买方已支付与订立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费用;(d)买方不是任何具有约束力的承诺的一方,并且目前没有出售根据本协议购买的公司股票的计划或意图。买方表示(i)买方将不保留买方转让给公司的数字货币的任何权利,(ii)买方转让给公司的数字货币均不受公司承担的负债的约束,以及(iii)贡献给公司的数字货币的公平市场价值至少等于或高于买方在数字货币中的计税基础。

 

 

 

 

 

(v)加密货币订阅。(i)买方拥有其根据本协议向公司贡献的数字货币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ii)数字货币存放在由买方或代表买方在适当监管的托管人处或由适当监管的托管人持有或运营的数字钱包中,以及/或根据行业标准安全惯例(“买方数字钱包”),数字货币或该买方数字钱包均不受任何留置权、产权负担或其他限制,(iii)买方已采取商业上合理的步骤来保护其买方数字钱包和数字货币,以及(iv)买方拥有控制此类买方数字钱包的专属能力,包括通过使用“私钥”或其他同等手段或通过托管安排或其他同等手段。

 

公司承认并同意,本第3.2节所载的陈述不得修改、修订或影响该买方依赖本协议所载公司的陈述和保证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所载的任何陈述和保证,或与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有关而签立和/或交付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文书的权利。尽管有上述规定,为免生疑问,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关于定位或借入股份以在未来进行卖空或类似交易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或排除任何行动。

 

第四条。
缔约方的其他协议

 

4.1转让限制。

 

(a)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只能在符合州和联邦证券法的情况下处置。预先注资认股权证须受该等预先注资认股权证所载的转让限制所规限。就除根据有效登记声明或第144条规则以外的任何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转让给公司或买方的关联公司或与第4.1(b)节所设想的质押有关的任何转让而言,公司可要求其转让方向公司提供由转让方选定并为公司合理接受的律师意见,其意见的形式和实质应为公司合理满意,大意是此类转让不需要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作为转让的条件(依据有效的登记声明除外),任何此类受让人应书面同意受本协议和登记权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应在本协议和登记权协议下拥有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b)买方同意以本条第3.2(h)条所列的格式,在本条第4.1款所规定的范围内,对图例进行压印。

 

公司承认并同意,买方可以根据与注册经纪自营商的善意保证金协议不时质押或将部分或全部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担保权益授予属于《证券法》条例D规则501(a)中定义的“认可投资者”的金融机构,如果该安排的条款要求,该买方可以将质押或担保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转让给质权人或担保方。该等质押或转让无须经本公司批准,亦无须就该等事项要求质权人、被担保方或出质人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此外,该等质押无须发出通知。公司将在适当的买方费用下签署和交付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质权人或担保方就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质押或转让可能合理要求的合理文件,包括,如果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须根据本协议第4.4节或登记权协议进行登记,根据《证券法》第424(b)(3)条规则或《证券法》其他适用条款编制和提交任何必要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以适当修改根据该规则的出售股东名单。

 

 

 

 

 

(c)证明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证明书(或簿记)不得载有任何图例(包括第3.2(h)条所载的图例,(i)而涵盖转售该等证券的登记声明(包括登记声明)根据《证券法》有效,(ii)在根据第144条出售该等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后,而公司当时符合根据第144条规定的现行公开资料,(iii)如该等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可根据第144条出售,没有要求公司遵守规则144所要求的有关该等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当前公开信息,也没有数量或销售方式限制,或(iv)如果根据《证券法》的适用要求(包括委员会工作人员发布的司法解释和声明)不需要此类传说。公司应促使其律师在生效日期后立即向转让代理人或买方出具法律意见书,如果转让代理人要求执行本协议项下的删除图例,或如果买方分别提出要求。倘预先注资认股权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在有有效登记声明涵盖预先注资认股权证股份的转售时行使,或倘股份或预先注资认股权证股份可根据规则144出售,而公司当时符合规则144要求的现行公开资料,或者,如果根据规则144出售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而不要求公司遵守规则144要求的有关该等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当前公开信息,或者如果该传说根据《证券法》的适用要求(包括司法解释和委员会工作人员发布的声明)没有其他要求,则该等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发行应没有任何传说。如转让代理人要求执行本协议项下的图例移除或买方合理要求,公司应促使其律师在生效日期后立即向转让代理人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同意,在生效日期后或在本第4.1(c)条不再要求该等图例的时间,公司将不迟于(i)两(2)个交易日及(ii)由买方向公司或转让代理人交付代表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视情况而定)的证书(或在记账方式持有的股份的情况下的要求)后组成标准结算期(定义见下文)的交易日数目(以较早者为准)发出限制性图例(该日期,“图例移除日期”),向该买方交付或促使向该买方交付一份代表该等股份的不受任何限制性及其他图例限制的簿记地位的证明或证据。本公司不得在其记录上作出任何增加本第4.1节规定的转让限制的记号或向转让代理发出指示。根据本协议受图例移除的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或记账式头寸的证据)的凭证,应由转让代理人按照买方的指示,通过将买方主经纪商的账户记入存托信托公司的方式传送给买方。如本文所用,“标准结算期”是指在公司一级交易市场上就代表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视情况而定)的记账式头寸证书或证据交付之日起生效的普通股(以若干交易日表示)的标准结算期,并附有限制性图例。买方应在传说中的股份证书交付前至少两(2)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供移除请求的书面通知(“请求通知”)。

 

(d)除该买方的其他可用补救措施外,公司应以现金向买方支付(i)作为部分违约金而非罚款,就为解除限制性图例而交付的每1,000美元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基于该等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提交给转让代理人之日的普通股的VWAP),并在符合第4.1(c)节的规定下,Legend Removal Date之后的每个交易日(或者,如果更晚,要求通知日期后四天)直至该等证书(或簿记地位的证据)在没有图例的情况下交付,及(ii)如公司未能(a)在图例移除日期前向买方发出及交付(或促使交付)代表该买方如此交付予公司的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证书(或簿记标记),且不受所有限制性及其他图例及(b)如果在图例删除日期之后,该买方购买(在公开市场交易或其他情况下)普通股以交付满足该买方出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普通股数量,或出售数量等于该买方预期从公司收到的普通股数量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而没有任何限制性图例,则,金额等于该买方购买总价款(包括经纪佣金和其他自付费用)的超额部分,如有)为如此购买的普通股(包括经纪佣金和其他自付费用,如有的话)(“买入价”)超过(a)公司须于传奇移除日期交付予该买方的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数量乘以(b)自该买方向公司交付适用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之日起至根据本条(ii)款交付及付款之日止期间内任何交易日的普通股最低收市价的乘积。

 

 

 

 

 

(e)每名买方(而非与其他买方共同)同意公司的意见,即该买方将根据《证券法》的登记要求(包括任何适用的招股说明书交付要求)或豁免出售任何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如果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根据登记声明出售,则将按照其中规定的分配计划出售,并承认如本第4.1节所述,从代表股份和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证书中删除限制性图例是基于公司对这一理解的依赖。

 

4.2提供信息;公开信息。

 

(a)在截止日期后至少两年内,公司承诺根据《交易法》第12(b)或12(g)条保持普通股的登记,并及时提交(或获得有关延期并在适用的宽限期内提交)公司根据《交易法》在本协议日期之后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即使公司当时不受《交易法》报告要求的约束。

 

(b)在自本协议日期的六(6)个月周年日起至买方的所有证券可在不要求公司遵守规则144(c)(1)或根据规则144不受限制或限制的情况下出售的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如公司(i)因任何理由未能满足规则144(c)项下的当前公开信息要求,或(ii)曾是规则144(i)(1)(i)所述的发行人或日后成为此类发行人,及公司须未能满足第144(i)(2)条所载的任何条件(“公开信息失败”),则除该买方的其他可用补救措施外,公司须以现金向该买方支付部分违约金而非罚款,理由是其出售证券的能力出现任何该等延迟或减少,现金数额相当于每日1,000美元的公开信息失败,直至(a)此类公开信息失败得到纠正的日期和(b)该买方根据规则144转让股份或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不再需要此类公开信息的时间中较早者为止。买方根据本条第4.2(b)款有权获得的付款在此称为“公共信息失败付款”。公共信息故障付款应在(i)发生此类公共信息故障付款的日历月的最后一天和(ii)第三天(3rd)营业日后事项或故障引起的公示信息故障赔付治愈。如公司未能及时作出公开信息故障付款,则在任何有关所指称的公开信息故障是否已发生的善意争议待决期间除外,该等公开信息故障付款须按每月1.5%的利率(部分月份按比例分配)计息,直至全额支付为止。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限制该买方就公开信息失败寻求实际损害赔偿的权利,该买方应有权在法律上或公平上寻求其可利用的所有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履行的法令和/或禁令救济。

 

4.3一体化。公司不得销售,出售要约或征求购买要约或以其他方式谈判的任何证券(定义见《证券法》第2节),其方式将要求根据《证券法》对出售证券进行登记,或为任何交易市场的规则和条例的目的将与证券的要约或出售相结合,例如除非在此类后续交易完成之前获得股东批准,否则将需要在此类其他交易完成之前获得股东批准。

 

4.4证券法披露;公示。公司应(a)在披露时间之前发布新闻稿,披露在此设想的交易的重要条款(包括资产管理协议的订立和重要条款),以及(b)在《交易法》要求的时间内向委员会提交表格6-K的当前报告,包括作为其证据的交易文件(以及作为其证据的资产管理协议,或其重要条款的摘要)。自该新闻稿发布之日起及之后,公司向买方声明,其应已公开披露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雇员或代理人就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向任何买方交付的所有重大、非公开信息。此外,自发布该新闻稿时起生效,公司承认并同意,公司、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雇员或关联公司与任何买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之间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保密或类似义务,应予终止。本公司及各买方在就本公司拟进行的交易发出任何其他新闻稿时,须互相谘询,而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本公司或任何买方均不得就任何买方的任何新闻稿发出任何该等新闻稿或以其他方式作出任何该等公开声明,或未经各买方事先同意,就本公司的任何新闻稿作出任何该等公开声明,而该等同意不得无理地被拒绝或延迟,除非法律或任何交易市场的规则要求披露,在这种情况下,披露方应及时向另一方提供此类公开声明或通信的事先通知。尽管有上述规定,未经该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公开披露任何买方的名称,或在向委员会或任何监管机构或交易市场提交的任何文件中包括任何买方的名称,但(a)联邦证券法要求的与(i)本协议所设想的任何登记声明和(ii)向委员会提交最终交易文件有关的规定以及(b)在法律或交易市场法规要求披露的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向买方提供根据本(b)条允许的此类披露的事先通知。

 

 

 

 

 

4.5股东权利计划。本公司或经本公司同意任何其他人不会提出或强制执行任何买方根据本公司有效或以后通过的任何控制权股份收购、业务合并、毒丸(包括权利协议下的任何分配)或类似反收购计划或安排为“收购人”的主张,或任何买方可因根据交易文件或本公司与买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收取证券而被视为触发任何该等计划或安排的规定。

 

4.6非公开信息。除交易文件和资产管理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重要条款和条件(应根据第4.4节披露)外,公司承诺并同意,其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均不会向任何买方或其代理人或法律顾问提供构成或公司合理地认为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任何信息,除非在此之前该买方应已同意接收该信息并同意公司对该信息保密。本公司理解并确认,各买方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时须依赖上述契诺。如果公司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向买方交付任何重大、非公开信息,则公司在此承诺并同意,该买方对公司、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雇员或关联公司不承担任何保密义务,或对公司、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雇员或关联公司不根据此类重大、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义务,但前提是买方仍应遵守适用法律。凡根据任何交易文件提供的任何通知构成或载有有关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公司应同时根据表格6-K的当前报告向委员会提交该通知。公司理解并确认,各买方在进行公司证券交易时应依赖上述契诺。

 

4.7收益的使用。公司应将出售本协议项下证券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以下用途:4,000,000美元将分配给截至截止日期收盘前已存在的现有公司业务运营,并用于与截至截止日期收盘前已存在的现有公司业务运营相关的营运资金和一般公司用途,筹集的现金净额余额的99%将在收盘时交付给资产管理人,以分配给收购加密货币的资金以及根据资产管理协议的规定建立公司的加密货币金库业务。公司不得将此类收益用于:(a)赎回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或(b)违反FCPA或OFAC规定。

 

4.8对购买者的赔偿。在符合本第4.8节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将赔偿并持有每位买方及其董事、高级职员、股东、成员、合伙人、雇员和代理人(以及任何其他具有与持有此类头衔的人在功能上同等作用的人,尽管没有此类头衔或任何其他头衔)、控制此类买方的每个人(在《证券法》第15条和《交易法》第20条的含义内),以及董事、高级职员、股东、代理人、成员,此类控制人(各自为“买方一方”)的合伙人或雇员(以及在功能上与持有此类所有权的人具有同等作用的任何其他人,尽管缺乏此类所有权或任何其他所有权)不受任何和所有损失、责任、义务、索赔、或有事项、损害赔偿、成本和开支的损害,包括所有判决、和解中支付的金额、法庭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任何此类买方一方可能因(a)任何违反任何陈述、保证而遭受或招致的调查费用,公司在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中订立的契诺或协议,或(b)非该买方一方的公司任何股东以任何身份对买方一方或其中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关联方提起的针对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任何交易的任何诉讼(除非该诉讼仅基于对该买方一方的陈述的重大违反,交易文件项下的保证或契诺或该买方方可能与任何该等股东订立的任何协议或谅解,或该买方方违反州或联邦证券法的任何行为,或该买方方最终被司法认定构成欺诈、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的任何行为)。如根据本协议对可能要求赔偿的任何买方方提起任何诉讼,该买方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公司,公司有权与买方方合理接受的其自己选择的律师承担抗辩。任何买方一方均有权在任何该等诉讼中聘请单独的律师并参与其辩护,但该等律师的费用和开支须由该买方承担,除非(i)该等律师的聘用已获公司书面特别授权,(ii)公司在一段合理时间后未能承担该等辩护和聘请律师,或(iii)在该等诉讼中,大律师合理地认为,公司的立场与该买方的立场在任何重大问题上发生重大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负责支付不超过一名该等独立律师的合理费用和开支。本公司将不对本协议(y)项下的任何买方方承担责任,因买方方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而进行的任何结算,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或(z)在一定程度上,但仅限于因任何买方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中由该买方方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契诺或协议而导致的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本条第4.8款要求的赔偿,应在调查或辩护过程中,在收到或发生账单时,通过定期支付其金额的方式进行。本协议所载的赔偿协议应是任何买方一方针对公司或其他人的任何诉因或类似权利以及公司可能依法承担的任何责任的补充。

 

 

 

 

 

4.9普通股的保留。截至本协议日期,本公司已预留及本公司须继续预留及随时备存足够数量的普通股,以使本公司能够根据本协议发行股份及根据任何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而可发行的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

 

4.10普通股上市。公司特此同意尽最大努力维持其目前上市的交易市场的普通股上市或报价,公司应于收盘前申请将全部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在该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并于收盘前及时确保全部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在该交易市场上市。公司进一步同意,如公司申请让普通股于任何其他交易市场买卖,则将在该申请中包括所有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并将采取必要的其他行动,以促使所有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尽快于该等其他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然后,公司将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行动,以维持其普通股在交易市场的上市和交易,并将在所有方面遵守公司在交易市场章程或规则下的报告、备案和其他义务。本公司同意维持普通股通过存托信托公司或其他已成立结算公司进行电子转让的资格,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及时向存托信托公司或此类其他已成立结算公司支付与此类电子转让有关的费用。

 

4.11保留。

 

4.12后续股权出售。

 

(a)未经配售代理同意,自本协议日期起至生效日期后三十(30)天,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得(a)发行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b)实施影响已发行普通股的反向股票分割、资本重组、股份合并、重新分类或类似交易,或(c)根据《证券法》向SEC提交与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有关的登记声明,但根据登记权协议的条款除外。尽管有上述规定,本第4.12条的规定不适用于(i)根据本协议发行的证券,(ii)在本协议日期已发行或根据下文第(iii)款已发行的公司任何证券转换、行使或归属时发行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iii)根据任何公司基于股票的补偿计划或根据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5635(c)(4)发行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iv)根据《证券法》在表格S-8上提交登记声明,以便就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购股计划登记证券的发售和销售;(v)公司与配售代理及公司可能指定的其他销售代理订立销售协议(“销售协议”),规定在一项或多项“场内”发售、大宗交易或类似的主要发售交易中出售普通股,并就此向委员会提交任何此类相关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或注册声明;(vi)根据股权信贷额度可发行的普通股,据此配售代理应担任此类股权额度(“ELOC”)的配售代理;(vii)完成SEC报告中披露的与Immunova LLC的预期交易;或(viii)豁免发行。

 

 

 

 

 

自本协议日期起至生效日期后三十(30)天,禁止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为实现任何涉及可变利率交易的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或其单位组合)的发行而订立或订立协议。“可变利率交易”是指公司(i)发行或出售任何可转换为、可交换或可行使的债务或股本证券,或包括收取额外普通股的权利的交易(a)以转换价、行使价或兑换率或其他价格为基础和/或随首次发行此类债务或股本证券后任何时间的普通股交易价格或报价变化,或(b)以转换,可能在首次发行此类债务或股权证券后的某个未来日期或在发生与公司业务或普通股市场直接或间接相关的特定或或有事件时重置的行使或交换价格,或(ii)订立或根据任何协议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股权信贷额度或“市场发售”,据此公司可按未来确定的价格发行证券,无论是否已根据该协议实际发行股份,也无论该协议随后是否被取消。任何买方均有权获得针对公司的禁令救济,以阻止任何此类发行,该补救措施应是在收取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之外。尽管有上述规定,公司将获准于生效日期后三十天期间的任何时间订立销售协议。

 

 

4.13平等对待购买者。任何代价(包括任何交易文件的任何修改)不得向任何人提出或支付以修订或同意豁免或修改交易文件的任何条文,除非同样的代价亦向交易文件的所有各方提出。为澄清目的,本条文构成公司授予各买方并由各买方分别协商的单独权利,旨在公司将买方视为一个类别,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买方在购买、处置或投票证券或其他方面的一致行动或作为一个集团。

 

4.14某些交易和保密。每一买方(单独而非与其他买方共同)承诺,在本协议执行开始至本协议预期的交易根据第4.4节所述的初始新闻稿首次公开宣布之时,其或代表其行事或根据与其达成的任何谅解行事的任何关联公司均不会执行公司任何证券的任何购买或销售,包括卖空销售。每一买方(单独而非与其他买方共同)承诺,在公司根据第4.4节所述的初始新闻稿公开披露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之前,该买方将对本次交易的存在和条款以及披露附表中包含的信息保持保密。尽管有上述规定,且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公司明确承认并同意(i)任何买方在此作出任何陈述、保证或契诺,表示其将不会在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根据第4.4节所述的初步新闻稿首次公开宣布之后从事公司任何证券的交易,(ii)自根据第4.4节所述的首次新闻稿首次公开宣布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之时起及之后,任何买方均不得根据适用的证券法限制或禁止对公司的任何证券进行任何交易;及(iii)任何买方均无任何保密义务或义务在第4.4节所述的首次新闻稿发布后不向公司或其子公司交易公司的证券。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买方是一个多元管理的投资工具,由单独的投资组合管理人管理该买方资产的不同部分,而投资组合管理人不直接了解管理该买方资产其他部分的投资组合管理人作出的投资决定,则上述约定仅适用于作出购买本协议所涵盖证券的投资决定的投资组合管理人所管理的资产部分。

 

 

 

 

 

4.15表格D;蓝天备案。公司同意根据条例D的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证券的表格D,并应任何买方的要求迅速提供其副本。公司应采取公司合理确定的必要行动,以便根据美国各州适用的证券或“蓝天”法律在收盘时获得向买方出售证券的豁免或使证券有资格出售,并应在任何买方的要求下迅速提供此类行动的证据。各买方承认并同意迅速向公司或其代表提供合理要求的任何此类信息,以便公司遵守本第4.15条的规定。

 

4.16承认稀释。公司承认,发行证券可能会导致已发行普通股的稀释,在某些市场条件下,这种稀释可能是巨大的。公司进一步承认,其在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交易文件发行股份及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义务,是无条件和绝对的,且不受任何抵销、反诉、延迟或减少的权利的约束,无论任何该等稀释或公司可能对任何买方产生的任何索赔的影响,也无论该等发行可能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所有权产生稀释影响。

 

4.17行使程序。预融资认股权证中包含的行权通知表格列出了买方为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所需的全部程序。不得要求买方行使预资权证另有法律意见、其他信息或指示。在不限制前几句的情况下,不得要求任何墨迹原始的行权通知,也不得要求任何行权通知形式的任何纪念章担保(或其他类型的担保或公证),以便行使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公司应兑现预融资认股权证的行权,并应按照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条款、条件和时间段交付预融资认股权证份额。

 

4.18保留。

 

第五条。
杂项

 

5.1终止。本协议可由任何买方以书面通知其他各方的方式终止,如果在第五次或之前尚未完成交割,则该买方仅就该买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而对公司与其他买方之间的义务没有任何影响(5)本协议日期后的交易日;但前提是此类终止不会影响任何一方就任何其他方(或多方)的任何违约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5.2费用及开支。除交易文件中明确规定相反的情况外,各方应支付其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和其他专家(如有)的费用和开支,以及因该方事件而对本协议的谈判、准备、执行、交付和履行产生的所有其他费用。公司应支付所有转让代理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交付的任何指示信函和买方交付的任何行权通知的当日处理所需的任何费用)、印花税和与向买方交付任何证券有关的其他税费,以及资产管理人在资产管理协议预期范围内的费用和开支(包括其代表的开支)。

 

 

 

 

 

5.3全部协议。交易文件连同其证物和附表,包含各方对本协议及其标的事项的全部理解,并取代各方承认已并入此类文件、证物和附表的所有先前关于此类事项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和谅解。

 

5.4通知。根据本协议要求或允许提供的任何和所有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视为在以下最早时间发出和生效:(a)传送时间,如果该通知或通信是在交易日下午5:30(纽约市时间)或之前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在所附签名页上所载的电子邮件地址送达的,(b)传送时间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如该等通知或通讯是在非交易日的一天或晚于任何交易日下午5时30分(纽约市时间)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在本协议所附签字页所载的电子邮件地址送达的,(c)第二个(2nd)邮寄之日后的交易日,如果是由美国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服务发送或(d)在被要求发出此类通知的当事人实际收到时发送。此种通知和通信的地址应按本协议所附签字页所列。如根据任何交易文件提供的任何通知构成或包含有关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公司应同时根据表格6-K的当前报告向委员会提交该通知。

 

5.5修正;豁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修改、补充或修正,除非在修订的情况下,由公司和买方(或在截止日期之前,由公司和每一买方)根据本协议项下的初始认购金额购买至少50.1%的股份权益,或在豁免的情况下,由寻求强制执行任何此类放弃条款的一方签署书面文书,但前提是,如果任何修改、修改或放弃不成比例地对买方(或买方集团)产生不利影响,还应要求这类受到不成比例影响的买方(或一组买方)的至少50.1%的利益的同意。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条件或要求的任何违约的放弃不应被视为未来的持续放弃或对任何后续违约的放弃或对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条件或要求的放弃,任何一方以任何方式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的任何延迟或不作为也不应损害任何此类权利的行使。与其他买方的可比权利和义务相比,任何对任何买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成比例、实质性和不利影响的任何拟议修订或放弃应要求该受不利影响的买方事先书面同意。根据本条第5.5条实施的任何修订对证券的每一买方和持有人以及公司均具有约束力。

 

5.6标题。此处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应被视为限制或影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5.7继任者和受让人。本协议对当事人及其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未经各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并方式除外),本公司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任何买方可将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或全部权利转让给该买方转让或转让任何证券的任何人,但该受让人书面同意就所转让的证券受适用于“买方”的交易文件条款的约束(根据有效登记声明进行的转让除外)。

 

5.8第三方受益人。配售代理应是第3.1节中公司的陈述和保证以及第3.2节中买方的陈述和保证的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旨在为合同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转让人的利益服务,不为任何其他人的利益服务,也不得由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规定,除非第4.8节和本5.8节另有规定。

 

5.9管辖法律。有关交易单证的构造、有效性、强制执行和解释的所有问题均应受纽约州国内法管辖并根据其解释和强制执行,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每一方同意,有关本协议和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解释、执行和抗辩的所有法律程序(无论是针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职员、股东、合伙人、成员、雇员或代理人),应仅在设在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启动。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设在曼哈顿自治市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以裁决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与在此设想或在此讨论的任何交易(包括与执行任何交易文件有关的),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同意不在任何诉讼或程序中主张其个人不受任何此类法院管辖的任何主张,该等行动或程序不当或不方便进行该等程序的场所。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亲自送达程序,并同意通过将其副本通过挂号或挂号邮件或隔夜交付(附交付证据)邮寄给该方在本协议项下向其发出通知的有效地址来处理在任何该等诉讼或程序中被送达的程序,并同意该送达应构成良好和充分的送达程序及其通知。本文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以任何方式限制以法律许可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过程的任何权利。如果任何一方应启动一项诉讼或程序以强制执行交易文件的任何规定,那么,除了公司根据第4.8条承担的义务外,该诉讼或程序的胜诉方应由非胜诉方偿还其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因调查、准备和起诉该诉讼或程序而产生的其他成本和费用。

 

 

 

 

 

5.10生存。此处包含的陈述和保证应在证券交割和交割后继续有效。

 

5.11执行。本协议可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中执行,所有这些合并起来应被视为同一份协议,并应在对应方已由各方签署并交付给对方时生效,据了解,各方不必签署同一份对应方。如果任何签字是通过传真传送或通过电子邮件传送“.pdf”格式的数据文件或DocuSign,则该签字应产生执行(或代表其执行该签字)的一方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其效力和效力与该传真或“.pdf”或DocuSign签字页是其原件的效力和效力相同。

 

5.12可分割性。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契诺或限制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无效、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所载的其余条款、规定、契诺和限制应保持完全有效,且绝不应受到影响、损害或无效,且本协议各方应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寻找并采用替代手段,以实现与该条款、规定、契诺或限制所设想的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结果。特此规定并声明为双方的意图,即他们本应执行剩余的条款、规定、契诺和限制,而不包括任何可能在此后被宣布为无效、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条款、契诺和限制。

 

5.13撤销和撤回权。尽管任何其他交易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且不限制其任何类似规定),但每当任何买方根据交易文件行使权利、选择、要求或选择权而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间内及时履行其相关义务时,该买方可在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不时全权酌情撤销或撤回任何相关通知、要求或选择的全部或部分,但不损害其未来的行动和权利;但前提是,在撤销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的情况下,适用的买方须在向该买方返还就该等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向公司支付的总行使价及恢复该买方根据该买方的预融资认股权证取得该等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的权利(包括签发证明该已恢复权利的替代认股权证证书)的同时,在任何该等已撤销的行使通知的规限下退回任何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

 

5.14更换证券。如任何证明任何证券的证书或文书被毁损、遗失、被盗或毁损,公司须发出或安排发出新的证书或文书,以作为交换和替代,并在注销时(在毁损的情况下),或代替和替代,但须在收到公司合理信纳该等遗失、失窃或毁损的证据后,方可发出或安排发出新的证书或文书。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新的证书或票据的人还应支付与发行此类替代证券相关的任何合理的第三方费用(包括惯常赔偿)。

 

 

 

 

 

5.15补救办法。除了有权行使本协议规定或法律授予的所有权利,包括赔偿损失外,买方和公司各自将有权根据交易文件具体履行。双方当事人同意,金钱损失可能不是对因违反交易文件所载义务而招致的任何损失的充分赔偿,并在此同意放弃且不在任何针对具体履行任何此类义务的诉讼中主张在法律上的补救措施将是充分的抗辩。

 

5.16暂不付款。凡公司根据任何交易文件向任何买方作出一项或多于一项付款,或买方强制执行或行使其在该等交易文件项下的权利,而该等付款或付款或该等强制执行或行使的收益或其任何部分其后被作废、宣布为欺诈或优惠、作废、从公司、受托人、接管人或根据任何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破产法、州或联邦法律,普通法或衡平法诉讼因由),则在任何此类恢复的范围内,原打算履行的义务或其部分应恢复并继续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如同未支付此类款项或未发生此类强制执行或抵销一样。

 

5.17买方义务和权利的独立性质。每个买方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是若干项,不与任何其他买方的义务共同承担,任何买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任何其他买方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的履行或不履行负责。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所载的任何内容,以及任何买方根据本协议或本协议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得被视为构成买方作为合伙企业、协会、合资企业或任何其他种类的实体,或产生假设,即买方在此类义务或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方面以任何方式一致行动或作为一个集团。每一买方应有权独立保护和执行其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而产生的权利,任何其他买方无需为此目的在任何程序中作为额外的一方加入。各买方均由其各自独立的法律顾问代理其对交易文件的审查和谈判。仅出于行政便利的原因,各买方及其各自的法律顾问已选择通过向配售代理提供的法律顾问与公司进行沟通。配售代理的法律顾问不代表任何买方,仅代表配售代理。公司选择向所有买方提供相同的条款和交易文件是为了方便公司,而不是因为任何买方要求或要求这样做。经明确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及彼此交易文件所载的每项条款均为公司与买方之间的单独交易,而非公司与买方之间的集体交易,亦非买方之间的交易。

 

5.18违约金。公司根据交易文件支付任何部分违约金或其他欠款的义务是公司的一项持续性义务,在所有未支付的部分违约金和其他款项均已支付之前不得终止,尽管该部分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所依据的票据或担保已被取消。

 

5.19周六、周日、节假日等如果采取任何行动的最后一天或指定的日期或本协议要求或授予的任何权利的到期日不应是营业日,则可在下一个营业日采取该行动或行使该权利。

 

5.20建设。各方同意,他们各自和/或其各自的律师已审查并有机会修订交易文件,因此,在对交易文件的解释或对其的任何修订中不得采用大意为解决任何不明确之处的正常解释规则。此外,任何交易文件中对股价和普通股的每一处提及,均应根据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的反向和正向股票分割、股票股息、股票组合和普通股的其他类似交易进行调整。

 

5.21放弃陪审团审判。在任何一方针对任何其他一方提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或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进行的诉讼中,各方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各自明知和有意地、在此绝对、无条件、不可撤销和明示地放弃永远由陪审团审判。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促使本证券购买协议由其各自的授权签字人在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正式签署。

 

ALPHATON CAPITAL CORP

 

 

 

通知地址:

 

阿尔法顿资本公司

Clarence Thomas Building,P.O. Box 4649

托尔托拉州罗德镇

英属维尔京群岛,VG1110

关注:Brittany Kaiser,首席执行官

邮箱:Brittany@alphatoncapital.com

     
签名:      
  姓名:Brittany Kaiser    
  职称:首席执行官    
       

 

附一份送达(不构成通知):

 

Hogan Lovells US LLP

市场街1735号,23楼

宾夕法尼亚州费城19103

关注:Stephen M. Nicolai

邮箱:stephen.nicolai@hoganlovells.com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购买者的签名页面如下]

 

 

 

 

 

 

展品A

 

ALPHATON CAPITAL CORP证券购买协议的买方签名页

 

 

以下签署人已促使本证券购买协议由其各自的授权签署人于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正式签立,以作为证明。

 

采购人名称:  
   
买方授权签字人签字:  
   
授权签字人姓名:  
   
授权签字人名称:  
   
获授权签字人电邮地址:  
   

致买方通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向买方交付证券的地址(如与通知地址不相同):  
   
   
   
认购金额:$(以数字货币计)  

 

 

 

 

 

数字货币(请复选框):

↓比特币(BTC)

 

ES ETH

 

↓ TON*

 

↓ USD1(ERC-20或BEP-20稳定币)

 

ES USDC(ERC-20或SPL稳定币)

 

ES USDT(ERC-20或SPL稳定币)。

 

 

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融资认股权证股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益所有权截止者:ES 4.99% ES 9.99% ES 19.99%

 

EIN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TON估值如下:1锁定TON = 2.50美元;1液体TON = 3.72美元。

 

[签名页继续]

 

 

 

 

 

 

展品b

 

预筹资金认股权证的形式

 

 

 

 

 

 

 

 

 

 

 

 

 

 

 

 

 

 

 

 

 

 

 

展品c

 

登记权协议的形式

 

 

 

 

 

 

 

 

 

 

 

 

 

 

 

 

 

 

 

 

 

 

 

 

展品d

 

风险因素

 

 

 

 

 

 

 

 

 

 

 

 

 

 

 

 

 

 

 

 

 

 

 

 

 

 

 

 

 

 

 

 

 

披露时间表

 

 

 

证券购买协议

 

 

 

截至2025年8月[ ● ]日

 

 

 

 

 

 

 

 

 

 

 

 

 

 

 

 

 

 

 

 

附件 10.3

 

注册权协议

 

本登记权利协议(本“协议”),日期为2025年[ ● ],由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AlphaTON Capital Corp(“公司”)与几名签署本协议的投资者(单独作为“投资者”,并与其各自的允许受让人合称“投资者”)订立。此处使用且未另有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截至本协议日期(经不时修订、重述、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购买协议”)由本协议各方以及各方之间在证券购买协议中规定的各自含义。

 

然而,根据购买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已同意向投资者发行,而投资者已同意以个别而非共同方式购买合计最多[ ● ]美元的(x)股(“股份”)公司普通股、每股无面值(“普通股”)和/或(y)预融资认股权证以购买普通股(“预融资认股权证”).。为促使投资者订立购买协议,公司已同意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或任何类似的后续法规(统称“证券法”),以及适用的州证券法提供某些注册权。

 

现据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承诺和共同约定及其他良好的、有价值的对价,特此确认收到并充分性,公司与投资者特此约定如下:

 

  1. 定义。

 

就本协定而言,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人”是指任何个人、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商业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非法人协会、合资企业或任何其他实体或组织。

 

(b)“注册”、“注册”和“注册”是指根据《证券法》编制和提交公司的一份或多份注册声明并就持续发行证券作出规定而进行的注册,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此类注册声明的有效性声明或排序。

 

(c)“可注册证券”指(i)因任何股份分割或拆细、股份股息、资本重组、交换或类似事件而就预融资认股权证发行或可发行的股份及任何普通股,及(ii)本协议附表A所列公司的普通股或可转换及其他证券的基础普通股或普通股。可登记证券自投资者转售登记声明涵盖的全部可登记证券之日起,即不再为可登记证券。

 

(d)“注册费用”是指公司在根据本协议进行任何注册时发生的所有注册和备案费支出,包括(i)所有注册、资格和备案费、印刷费用,以及与需要向SEC、FINRA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提交的文件相关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ii)与遵守或根据任何证券或“蓝天”法律清算可出售的可注册证券有关的所有费用和开支,(iii)所有印刷、复制、文字处理、信使、电话、传真和递送费用,及(iv)公司法律顾问及公司所有独立注册会计师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该等表现所要求或发生的任何特别审计及冷安慰函的开支)。

 

 

 

 

 

(e)“登记声明”指公司根据《证券法》向SEC提交或将向SEC提交的任何登记声明,其中登记可登记证券,包括相关的招股说明书、对此类登记声明的修订和补充,包括生效前和生效后的修订,以及为遵守适用证券法可能必要的所有证据和通过引用并入此类登记声明的所有材料。“注册声明”还应包括一份新的注册声明,并在每一份声明生效时进行修订,包括作为其中一部分提交或通过引用并入其中的所有文件,并包括随后向SEC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任何信息。

 

(f)“销售费用”指适用于出售可注册证券的所有承销折扣和销售佣金以及与投资者处置可注册证券有关的所有类似费用和佣金。

 

 

  2. 注册。

 

(a)强制登记。公司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不迟于截止日期后十五(15)天(“提交截止日期”),编制并向SEC提交初始注册声明(“初始注册声明”),涵盖所有可注册证券的转售;但前提是公司应在截止日期后十(10)天内通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进行此类提交。登记声明备案前,公司应向投资者提供登记声明副本。投资者及其律师应在注册声明的预期提交日期之前至少有三个工作日的时间,在向SEC提交之前,对此类注册声明以及对此类注册声明和任何相关招股说明书的任何修订或补充进行审查和评论,前提是,对于仅与公司以表格6-K提交其定期当前报告或表格20-F提交年度报告相关的任何补充或修订,不需要投资者及其律师的此类通知和事先审查。但须遵守SEC的任何评论,此类注册声明应包括基本上以本协议所附表格作为附件 A的分配计划。公司应(a)在向SEC如此提交之前,通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每份此类文件中处理投资者或其律师合理提出的评论,以及(b)不提交任何注册声明或相关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包含投资者合理反对的有关投资者信息的修订或补充,除非此类信息被要求符合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投资者应及时提供公司合理要求的以及与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注册相关的合理要求的所有信息。

 

(b)有效性。公司应尽合理努力,尽早但不迟于以下较早日期(a)初始注册声明首次提交日期之后的第三十(30)个日历日(或在委员会进行“全面审查”的情况下,第六十(60)提交日期后的日历日)和(b)SEC通知公司(口头或书面通知,以较早者为准)初始注册声明将不会被“审查”或将不会受到进一步审查(“生效截止日期”)之日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公司应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以电子邮件通知投资者,无论如何,应在登记声明宣布生效或补充后的24小时内通知投资者,并应向投资者提供任何相关招股说明书的副本,以用于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所涵盖的证券。公司应尽合理努力保持初始登记声明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415条规则持续有效,并在任何时候可供投资者转售由此涵盖的所有可登记证券,直至最早发生以下事件:(i)投资者应已转售由此涵盖的所有可登记证券的日期;(ii)投资者可在未经登记且不考虑因第144条规则而对任何数量或方式限制的情况下转售可登记证券的日期,没有要求公司遵守《证券法》第144条或任何其他类似效力的规则下的当前公开信息要求(“注册期”)。初始注册声明(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或补充以及其中所载的招股章程)不得载有任何有关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而略去陈述其中所需陈述的或作出该等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不得误导。

 

  2  

 

 

 

(c)登记的股份数目充足。如在任何时间根据初始登记声明提供的股份数目不足以涵盖可注册证券,公司须在必要及容许的范围内修订初始登记声明或提交新的登记声明(连同根据该声明提供的任何招股章程或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称为“新的登记声明”),以便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涵盖所有该等可注册证券,但无论如何不迟于出现必要性后的十个营业日(“新的登记提交截止日期”)。公司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使该等修订和/或新注册声明在提交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生效,但不迟于(a)新注册声明首次提交日期后第三十(30)个日历日(或在委员会进行“全面审查”的情况下,第六十(60)提交日期后的日历日)和(b)SEC通知公司(口头或书面通知,以较早者为准)新注册声明将不会被“审查”或将不会被进一步审查之日后的第五个工作日(该等日期中较早者为“新注册生效截止日期”)。第2(a)和(b)节的规定应适用于新的注册声明,但特此修改的除外。

 

(d)违约金。如果(i)初始注册声明未在提交截止日期前提交,(ii)初始注册声明未在生效截止日期前宣布生效,(iii)新注册声明未在新注册提交截止日期前提交,(iv)新注册声明未在新注册生效截止日期前宣布生效,或(v)在SEC宣布任何注册声明生效后,由于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令,或公司未能更新此类注册声明),但不包括任何允许的延迟(定义见下文),或者,如果注册声明在表格S-1或表格F-1上,在公司提交生效后修订以纳入公司在表格20-F上的年度报告之日后的20天内(“维护失败”),则公司将按比例向当时持有可注册证券的每个投资者支付违约金而不是罚款,金额相当于该投资者根据购买协议为该投资者当时在每30天期间持有的该等可登记证券支付的总金额的1.0%,或在维护失败持续期间的任何部分按比例支付(“停电期”)。此类付款应构成投资者对此类事件的专属金钱补救,但不影响投资者寻求禁令救济的权利。根据本款作为违约金应支付的金额,应不迟于停电期开始后的每个该等30天期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付,直至停电期结束(“停电期支付日”)。在全额支付该金额之前,不得在停电期支付日之前支付的任何此类违约金付款,应按每月1.0%的利率计息。尽管有上述规定,在任何情况下,根据本协议向任何投资者支付的违约金(或利息)总额不得超过该投资者根据购买协议购买的股份的总购买价格的合计5.0%。尽管本条第2(d)款另有相反规定,在任何期间,由于任何投资者未能在公司提出要求后的三个营业日内提供根据第2(a)条或第4(a)条要求提供的信息,公司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与注册证券有关的义务,否则将仅产生于该投资者的任何违约金将被收取,直至该信息被交付给公司。

 

  3  

 

 

 

(e)允许的延误。在不超过两次且连续不超过30日或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合计不超过60日的情况下,公司可延迟初始注册声明或任何其他注册声明的有效性,或暂停使用任何注册声明中包含的任何招股说明书,如果公司善意地确定此类延迟或暂停是必要的,以(a)延迟披露有关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而当时披露的信息不是,公司善意地认为,为了公司的最佳利益或(b)修订或补充受影响的注册声明或相关招股章程,以使该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不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其中要求陈述或作出该等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在招股章程的情况下,鉴于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而不是误导(“允许的延迟”);但,公司应迅速(a)将允许延迟的开始以书面通知每位投资者,但不得(未经投资者事先书面同意)向该投资者披露导致允许延迟的任何重大非公开信息,(b)以书面告知投资者在允许延迟结束之前停止根据注册声明进行的所有销售,以及(c)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终止允许的延迟。

 

(f)第415条规则;削减。如果SEC在任何时候采取立场,即根据《证券法》第415条规则的规定,任何注册声明中的部分或全部可注册证券的发行不符合延迟或连续进行的条件(但公司有义务尽合理努力向SEC宣传所有可注册证券的注册)或要求任何投资者被指定为“承销商”,公司应(i)及时通知可注册证券的每个持有人,并(ii)做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以说服SEC相信此类注册声明所设想的发行是有效的二次发行,而不是规则415中定义的“由发行人或代表发行人”的发行,并且投资者都不是“承销商”。投资者应有权选择一名法律顾问,费用由该投资者承担,以审查和监督根据本第2(g)节进行的任何注册或事项,包括参加与SEC就SEC立场举行的任何会议或讨论,并对就此向SEC提交的任何书面意见发表评论。不得向任何投资者的律师合理反对的SEC提交与该事项有关的此类书面意见。如果尽管公司做出了合理努力并遵守了本第2(g)节的条款,但SEC拒绝改变其立场,公司应(i)从该登记声明中删除可登记证券的该部分(“削减股份”)和/或(ii)同意SEC可能要求的对可登记证券的登记和转售的限制和限制,以确保公司遵守规则415的要求(统称“SEC限制”);但是,前提是,未经该投资者的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在该登记声明中将任何投资者命名为“承销商”(前提是,如果投资者拒绝此类同意,公司没有义务根据本协议将该投资者的任何可注册证券包括在涵盖其转售的任何登记声明中,直到SEC不再要求该投资者在该登记声明中被命名为“承销商”或该投资者以其他方式书面同意被如此命名)。根据本第2(g)节对投资者施加的任何削减应在投资者之间按比例分配,并应首先适用于该投资者应指定的该投资者的任何可注册证券,除非SEC限制另有要求或规定或投资者另有约定。在公司能够根据适用于此类削减股份的任何SEC限制对此类削减股份进行登记之前(该日期,“限制终止日”),不得就任何削减股份产生违约金。自适用于任何削减股份的限制终止日期起及之后,本条第2款的所有规定(包括公司有关提交注册声明的义务及其通过合理努力使该注册声明在本条款所述时间段内宣布生效的义务以及与此相关的违约金规定)应再次适用于该等削减股份;但前提是,要求公司就该等削减股份提交登记声明的日期为限制终止日期后的第10天,而要求公司就该等削减股份取得登记声明生效的日期为紧接限制终止日期后的第五十五(55)天。

 

  4  

 

 

 

  3. 相关公司义务。

 

就注册声明而言,每当任何可注册证券根据第2条进行注册,包括在初始注册声明或任何新的注册声明上,公司应尽其合理努力按照预期的处置方式对该可注册证券进行注册,并据此,公司应承担以下义务:

 

(a)通知。当初始注册声明或任何新注册声明的任何后续修订(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除外)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和/或已生效,或已为此出具收据或已提交招股说明书的任何后续补充文件,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注册声明、任何新注册声明或任何招股说明书的任何修订或补充或额外信息提出的任何请求时,公司将立即通知投资者。

 

(b)修正。公司将准备并向SEC提交对初始注册声明、任何新的注册声明或任何相关招股说明书(如适用)的任何修订、生效后的修订或补充,(a)为使该注册声明在注册期内保持有效并遵守经修订的《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有关分销其所涵盖的所有可注册证券的规定而可能需要的,或(b)投资者和公司合理认为,就投资者收购或出售可注册证券而言可能是必要或可取的。

 

(c)投资者审查。公司将不会就注册声明、任何新注册声明或任何招股章程(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除外)提交与投资者、可注册证券或在此拟进行的交易有关的任何修订或补充,除非(a)投资者及其律师应在向SEC提交文件前至少三(3)个工作日已获告知并有机会对此进行审查和评论,以及(b)公司应已合理适当考虑从投资者或其律师收到的任何有关评论,前提是公司至少在向SEC提交此类文件的截止日期前一(1)个工作日收到此类评论。

 

(d)现有副本。公司将向其注册证券包含在任何注册声明中的任何投资者及其律师提供初始注册声明的副本、根据该声明发布的任何招股说明书(包括通过引用并入其中的所有文件)、根据该声明发布的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任何新的注册声明以及在注册期内向SEC提交的对初始注册声明或任何新注册声明的所有修订(包括在该期间向SEC提交或提供的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其中的所有文件),公司或代表公司写给SEC或SEC工作人员的每封信函,以及SEC或SEC工作人员的每一项通信,在每种情况下,与此类注册声明(其中包含公司已寻求保密处理的信息的任何部分除外)和投资者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有关,以便便利处置此类注册声明所涵盖的投资者拥有的可注册证券,在每种情况下,应该投资者的要求并以该投资者不时合理要求的数量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完成;但前提是,只要该文件可在EDGAR上获得,公司无须向该投资者提供任何文件。

 

  5  

 

 

 

(e)停止令通知;重大变更。公司须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以(i)阻止发出任何停止令或其他暂停效力,及(ii)如发出该等命令,则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取得任何该等命令的撤回。公司应及时(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晚于24小时)告知投资者,并应以书面形式确认该告知,在每种情况下:(i)公司收到SEC或任何其他联邦或州政府当局关于修订或补充注册声明或任何招股说明书或任何额外信息的任何请求的通知;(ii)公司收到SEC或任何其他联邦或州政府当局发出的任何停止令暂停初始注册声明的有效性或禁止或暂停使用任何招股说明书或招股说明书补充,或任何新的注册声明的通知,或公司收到任何通知,暂停注册证券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发售或出售的资格,或为此目的启动或预期启动任何程序;及(iii)公司知悉任何事件的发生,使在任何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重大事实的任何陈述不真实,或要求对当时在任何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陈述作出任何补充或更改,以陈述《证券法》要求在其中陈述的重大事实,或为使当时在其中作出的陈述(在任何招股章程的情况下,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不具有误导性而必要的重大事实,或有必要修订任何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以符合《证券法》或任何其他法律。不得要求公司向投资者披露前一句第(i)至(iii)款所述任何事件的具体原因的实质内容(每一项均称为“停牌事件”),而应只要求披露该事件已发生。如果SEC或任何其他联邦或州政府当局在任何时候发布任何停止令,暂停任何注册声明的有效性或禁止或暂停使用任何招股说明书或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公司应尽其合理努力在切实可行的最早时间获得该命令的撤回。公司应免费向投资者提供SEC或SEC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联邦或州政府当局向公司或其代表提供的与初始注册声明、任何新的注册声明或任何招股说明书或招股说明书补充(视情况而定)有关的任何通信的副本。如发生本条第3(e)款第一句第(iii)款所述的中止事件,公司将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公开披露该事件,或以其他方式解决该事项,以便恢复根据注册声明进行的销售;但如公司有不公开该等信息的善意商业目的,公司可暂停使用所有注册声明,最多连续60个日历日;此外,在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公司不得在每种情况下暂停使用所有注册声明超过两次,或超过90个总日历日。

 

  6  

 

 

 

(f)确认效力。如投资者在任何时间就任何登记声明提出合理要求,公司须向该投资者交付公司大律师的书面确认(电邮即足够),以了解该登记声明的效力是否已在任何时间因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发出停止令)而失效,以及该登记声明目前是否有效并可供公司出售登记证券。

 

(g)上市。公司应尽最大努力促使注册声明涵盖的所有可注册证券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或普通股随后上市的此类国家交易所上市。

 

(h)遵守情况。否则,公司应尽最大努力遵守SEC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的所有适用规则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法》第172条,根据《证券法》第424条向SEC提交任何最终招股说明书,包括其任何补充或修订,如果在注册期内的任何时间,公司未满足《规则》第172条规定的条件,并因此,立即书面通知投资者,投资者须就可登记证券的任何处置交付招股章程,并采取合理必要的其他行动,以便利根据本协议登记可登记证券,并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但不迟于可供使用日期(定义见下文)向其证券持有人提供一份涵盖至少12个月期间的收益表,该收益表应满足《证券法》第11(a)节的规定,包括根据该条例颁布的第158条(就本第3(h)款而言,“可供查阅日期”指第45包含此类注册声明生效日期的第四财季结束后的第二天,但如果该第四财季是公司财年的最后一个季度,则“可用日期”是指90该第四财季结束后的一天);但前提是,只要公司仍然是外国私人发行人,可用日期应是指根据适用的证券法要求公司提交财务报表的日期。

 

(一)蓝天。根据投资者合理要求的该等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或蓝天法律,公司应就该等可注册证券的注册或资格进行要约和销售,与投资者及其大律师进行注册或资格认证或合作;但条件是,公司不得就此或作为条件被要求(i)有资格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而如果不是根据本条第3款(i)项,它本来不会被要求有资格,(ii)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须受一般税务规限,而该司法管辖区若非因本条第3(i)条而不会如此受规限,或(iii)在任何该等司法管辖区内提交一般送达法律程序同意书。

 

(j)细则144。为了向投资者提供第144条规则(或其后续规则)和SEC任何其他可能允许投资者在不进行登记的情况下向公众出售普通股的规则或条例的好处,公司承诺并同意通过合理努力:(i)提供并保持充分的当前公开信息,这些术语在第144条中得到理解和定义,直至(a)根据规则144或任何其他类似效力的规则,所有可注册证券的持有人可以不受限制地出售该日期后六个月或(b)不再有可注册证券的日期后,以较早者为准;(ii)及时向SEC提交公司根据《交易法》要求的所有报告和其他文件;(iii)应要求以电子方式向每位投资者提供,只要该投资者拥有任何可注册证券,(a)公司已遵守《交易法》的报告要求的书面声明,(b)公司最近的20-F表格年度报告的副本或电子存取(如果公司已提交20-F表格年度报告),以及(c)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信息,以便向该投资者提供SEC允许在未经注册的情况下出售任何此类可注册证券的任何规则或条例。

 

  7  

 

 

 

(k)合作。公司应与登记证券持有人合作,以便利及时准备和交付代表根据该登记声明或规则144将出售的登记证券的证书或无证明股份,不附带任何限制性传说,并代表该数量的普通股并以登记证券持有人在该登记声明或规则144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要求的名称登记,以实现可登记证券的出售;为免生疑问,公司可以通过存托信托公司直接登记系统,在不发行实物股票的情况下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4. 投资者的义务。

 

(a)投资者信息。每位投资者应提供一份填妥的投资者问卷,并按随附的表格作为与可注册证券注册相关的附件 B。如公司未收到投资者在三个月内提交的该等填妥问卷
营业日的公司要求,公司可以在不包括该投资者可登记证券的情况下提交登记声明。

 

(b)暂停销售。每名投资者(单独而非与任何其他投资者共同)同意,一旦收到公司关于存在第3(e)节所述允许延迟暂停事件的任何通知,投资者将立即根据涵盖该可注册证券的任何登记声明终止对可注册证券的处置,直至投资者收到公司的通知,确认该允许延迟或暂停事件的解决,并可再次作出该等处置。

 

(c)投资者合作。各投资者(个别而非与任何其他投资者共同)同意按公司合理要求与公司合作,以编制和提交本协议项下任何注册声明或新注册声明的任何修订和补充,除非该投资者已书面通知公司其选择将其所有可注册证券排除在该注册声明之外。

 

  5. 注册费用。

 

根据本协议进行注册所产生的所有注册费用由公司承担。与代投资者登记的证券有关的所有销售费用,由投资者按如此登记的可登记证券数量按比例承担。

 

  6. 赔偿。

 

(a)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将并在此对投资者、控制投资者的每一人(如有)、成员、董事、高级职员、合伙人、雇员、成员、经理、代理人、投资者的代表和顾问以及《证券法》或《交易法》所指控制投资者的每一人(如有)进行赔偿、使其免受损害和保护(每一人,“受赔人”),以应对任何损失、义务、索赔、损害、责任、或有事项、判决、罚款、处罚、指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费用和准备费用)、合理且有文件证明的律师费,任何法院或政府、行政或其他监管机构或机构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调查、准备或抗辩任何诉讼、索赔、诉讼、调查、程序、调查或上诉中合理招致的和解支付的金额或合理和记录在案的费用(统称“索赔”),无论是否是受赔方或可能是其一方(“受赔方损害赔偿”),只要此类索赔(或诉讼或程序,无论是否已启动或受到威胁,就其而言)产生于或基于:(i)任何不实陈述或指称不实陈述或遗漏或指称遗漏任何注册声明、任何初步招股章程或最终招股章程或其任何修订或补充文件所载的任何重大事实,或(i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违反或指称违反《证券法》,《交易法》或任何其他州证券或任何提供可注册证券的司法管辖区的其他“蓝天”法律或根据该法律颁布的适用于公司或其代理人的任何规则或条例,以及与公司就此类注册可注册证券所要求的作为或不作为有关的规则或条例(上述第(i)和(ii)条中的事项统称为“违规”)。公司应在这些费用发生和到期应付时及时偿还每一位受赔人,以补偿他们因调查或抗辩任何此类索赔而产生的任何合理且有文件证明的自付律师费或其他合理且有文件证明的费用。尽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条所载的弥偿协议6.a):(a)不适用于受弥偿人因依赖及符合投资者或该等获弥偿人以书面向公司提供的专门用于该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的资料而发生的违反行为而产生或基于该违反行为而提出的索偿,并经该等投资者或该等获弥偿人以书面审查及批准,明确用于编制任何注册声明,任何招股章程或其任何该等修订或补充,如在每种情况下均如此,且前述内容已由公司及时提供;(b)就任何已被取代的招股章程而言,如经修订或补充的经修订招股章程中更正了已被取代的招股章程所载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重大事实,则主张任何该等申索的人向其购买作为其标的的可注册证券的任何该等人(或任何其他获弥偿人士的利益),则不应对其有利,并及时以书面建议获弥偿人在使用已过时、有缺陷或不正确的招股章程前,不要使用会引起违规的招股章程;(c)如在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该等和解,则不得适用于为解决任何索偿而支付的款项,而该等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无论由受弥偿人或代表受弥偿人进行任何调查,该弥偿均应保持完全有效,并应在投资者根据第6条转让可注册证券后继续有效。

 

  8  

 

 

 

(b)就初始注册声明、任何新注册声明或任何招股章程而言,投资者个别而非共同同意赔偿、保持无害及抗辩,公司、其每名董事、签署初始注册声明或签署任何新注册声明的每名高级人员、《证券法》或《交易法》所指的控制公司的每名人士(如有的话)(各自称为“受偿方”),针对因任何违规行为而产生的任何索赔,在每种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且仅在一定程度上,该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依赖于并符合该投资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供的有关该投资者的信息,并由该投资者或该受弥偿人以书面审查和批准,明确用于编制注册声明、任何新的注册声明、任何招股说明书或其任何此类修订或补充。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在金额上均不得高于该投资者在出售该登记声明中包含的可注册证券时收到的导致此类赔偿义务的收益的美元金额(扣除该投资者就与本条第6款有关的任何索赔所支付的所有费用以及该投资者因此类不真实陈述或遗漏而被要求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的金额)。无论由该受弥偿方或代表该受弥偿方进行任何调查,该弥偿均应保持完全有效,并应在任何投资者根据第8条转让可注册证券后继续有效。

 

(c)在任何获弥偿人或获弥偿方根据本条第6条接获涉及申索的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包括任何政府诉讼或法律程序)的启动通知后,该获弥偿人或获弥偿方如根据本条第6条就该等诉讼或法律程序向任何弥偿方提出申索,须迅速向该弥偿方交付该等诉讼或法律程序启动的书面通知,而该弥偿方有权参与,并在弥偿方希望的范围内,与任何其他同样获通知的弥偿方共同参与,与获弥偿方及获弥偿人或获弥偿方(视属何情况而定)互相满意的大律师(视属何情况而定)就其辩护承担控制权,而获该通知后,获弥偿方无须就该获弥偿人或获弥偿方其后就其辩护而招致的任何法律或其他费用向获弥偿方承担法律责任;但条件是,一名获弥偿人或获弥偿方(连同所有其他获弥偿人及可由一名大律师代表而无冲突的获弥偿方)有权以弥偿方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及开支聘请自己的大律师,但如获弥偿方聘请的大律师合理认为,由于该受弥偿人或受弥偿方与该律师在该程序中所代表的任何其他方之间实际或潜在的不同利益,由该受弥偿人或受弥偿方的该等律师作出的代理将是不适当的。获弥偿方或获弥偿人须配合弥偿方就任何该等诉讼或申索进行的任何谈判或抗辩,并须向弥偿方提供获弥偿方或获弥偿人合理可得的与该等诉讼或申索有关的所有资料。赔偿一方应随时向受赔方或受赔人充分告知抗辩状态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和解谈判。任何赔偿方不得对未经其书面同意而实施的任何诉讼、索赔或程序的任何和解承担责任,但条件是赔偿方不得无理拒绝、拖延或以其同意为条件。任何获弥偿方未经获弥偿方或获弥偿人同意,不得同意作出任何判决或订立任何和解或其他妥协,除非该等判决或和解(i)不对以下事项施加任何责任或义务,(ii)作为无条件条款包括给予被弥偿方或获弥偿人就该等申索或诉讼而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的一方完整、明确及无条件的豁免,及(iii)不包括承认任何过失、罪责、不法行为,或由或代表获弥偿方或获弥偿人作出的不法行为或渎职行为。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赔偿后,赔偿方应代位行使被赔偿方或被赔偿人就与已作出赔偿的事项有关的所有第三方、商号或法团的所有权利。未在任何该等诉讼开始后的合理时间内向赔偿方交付书面通知,不得解除该赔偿方根据本条第6款对受弥偿人或受弥偿方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除非赔偿方因其抗辩该等诉讼的能力受到损害。

 

  9  

 

 

 

(d)本条第6条所规定的赔偿,须在调查或答辩过程中,在收到账单或招致弥偿损害时,以定期支付其款额的方式作出。任何依据本条接受付款的人,其后被确定无权获得该付款的人,应将该付款(包括费用报销)退还给作出该付款的人。

 

(e)本协议所载的弥偿协议,除(i)获弥偿方或获弥偿人针对弥偿方或其他人的任何诉讼因由或类似权利外,以及(ii)该弥偿方可能依据法律须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

 

  7. 贡献。

 

在法律禁止或限制赔偿一方的任何赔偿的范围内,赔偿一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就其根据第6条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任何金额作出最大限度的分担;但是,前提是,即:(i)任何犯有欺诈性虚假陈述(《证券法》第11(f)条含义内)的可注册证券卖方均无权从任何未犯有欺诈性虚假陈述的可注册证券卖方获得出资;(ii)任何可注册证券卖方的出资金额应以所得款项净额(扣除该持有人就与本条第7款有关的任何索赔所支付的所有费用)为限以及该持有人因该等不真实或指称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或指称遗漏而被要求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的金额)由该卖方因出售该等可注册证券而收到并引起该等出资义务。

 

  8. 登记权的转让。

 

未经持有当时已发行的可登记证券多数的投资者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无论是通过法律操作还是其他方式)(被确定为当时已发行的所有认股权证均已被行使,而不考虑对行使该等认股权证的任何限制);但条件是,在任何交易中,无论是通过合并、重组、重组、合并、融资或其他方式,公司是其中的一方且可登记证券转换为另一人的股本证券,自该等交易生效之日起及之后,该人凭藉该等交易须被视为已承担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公司」一词须被视为指该人,而「可注册证券」一词须被视为包括投资者就该等交易而收到的证券,除非该等证券在该等交易生效后由投资者以其他方式自由交易,而该等交易无须取得持有当时尚未行使的大多数可登记证券的投资者的事先书面同意(确定为当时尚未行使的所有认股权证均已行使,而不考虑对行使该等认股权证的任何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全部或不时部分地由该投资者转让或转让给一名或多名人士,条件是该投资者遵守与之相关的所有适用法律和购买协议的规定,并在该转让完成后立即向公司提供书面转让通知,且该人士书面同意受本协议所载的所有条款的约束。

 

本协议的规定对投资者及其继任者和允许的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

 

  9. 修正和豁免。

 

本协议的规定,包括本句的规定,只能通过(i)公司和(ii)当时已发行的可注册证券的多数持有人(确定为当时所有尚未发行的认股权证均已被行使而不考虑对行使该等认股权证的任何限制)签立的书面文书予以修订、修改或补充或放弃,但任何一方可对其本身给予放弃,并进一步规定任何修订、修改,与其他投资者的可比权利和义务相比,对任何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成比例的不利影响的补充或放弃,应要求该受不利影响的投资者或每一投资者(如适用)事先书面同意。尽管有上述规定,对于仅涉及一名或多名投资者权利且不会直接或间接对其他投资者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事项,可由持有该放弃或同意所涉及的可登记证券的多数的投资者作出放弃或同意背离本条款的规定。

 

  10  

 

 

 

  10. 杂项。

 

(a)通知。根据本协议要求或允许发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被视为(a)在送达时,如果亲自交付给预定的一方,(b)在送达时,如果在收件人的正常营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发送,如果不是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发送,则在收件人的下一个营业日,(c)在已通过挂号信或挂号信发送、要求回执并预付邮资的三天后,或(d)在存放于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后一个营业日,预付运费,注明下个工作日发货,附书面签收证明:

 

i.If to the Company,地址如下:

 

阿尔法顿资本公司

Clarence Thomas Building,P.O. Box 4649

托尔托拉州罗德镇

英属维尔京群岛,VG1110

关注:布列塔尼-凯泽

邮箱:Brittany@alphatoncapital.com

 

附一份(不构成通知):

 

Hogan Lovells US LLP

市场街1735号,23号rd楼层

宾夕法尼亚州费城19103

关注:Stephen M. Nicolai

邮箱:stephen.nicolai@hoganlovells.com

 

ii.如对任何投资者,则在其签署页上所列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地址购买协议或该电子邮件地址,或随后根据本条第10款发出的书面通知修改的地址。

 

任何人可根据本条例的规定,更改向其发出的通知及通讯的地址。

 

(b)同意电子通知。每名投资者同意根据经修订或不时取代的《BVI商业公司法》(RE2020)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任何股东通知送达签字页上投资者姓名下方的电子邮件地址或通过不时向公司发出通知更新的附件 A。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任何通知因任何原因被退回或无法送达的,在提供新的或更正的电子邮件地址之前,前述同意应被视为已被撤销,而这种试图发出的电子通知应无效并被视为未发出。每一方同意将其电子邮件地址的任何变更及时通知其他方,不这样做不影响前述。

 

  11  

 

 

 

(c)放弃。在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下,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规定或条件的放弃,无论是通过行为或其他方式,均不得被视为或被解释为对任何此类条款、规定或条件的进一步或持续放弃,或被视为对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规定或条件的放弃。

 

(d)管辖法律。采购协议第5.9节的规定经比照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e)标题。本协议中的标题、字幕和标题为便于参考,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f)对应方。本协议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对应方中执行,所有这些都应被视为同一协议,并应在对应方已由每一方签署并交付给另一方时生效;但包括符合2000年美国联邦ESIGN法案的任何电子签名(例如www.docusign.com)的传真或pdf签名应被视为适当执行,并应对其签字人具有与签名为原件相同的效力和效力,对其具有约束力,不是传真或pdf(或其他电子复制)签名。

 

(g)进一步保证。每一方均应作出和履行或促使作出和履行所有这些进一步的行为和事情,并应执行和交付另一方合理要求的所有其他协议、证书、文书和文件,以实现本协议的意图和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以及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

 

(h)合同解释。本协议是各投资者和公司的共同产物,本协议的每一项条款均经过该等各方的共同协商、谈判和同意,不得解释为支持或反对本协议的任何一方。

 

(i)无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中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内容,均无意向本协议各方以外的任何人授予本协议项下或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权利、补救措施、索赔、利益、义务或责任,以及不属于本协议一方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任何合伙人、成员、股东、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其他实益拥有人,以自己的身份或代表本协议一方提起派生诉讼)应具有与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第三方受益人的任何地位。

 

(j)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或条款被认定为不可执行或与任何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相冲突,则无效或不可执行的部分或条款应被替换为在可能的范围内以有效和可执行的方式实现该部分或条款的原始业务目的的条款,本协议的其余部分对本协议各方仍具有约束力。

 

(k)无追索权。尽管本协议中可能明示或暗示任何内容,公司承诺、同意并承认,根据本协议或就本协议交付的任何文件或文书,不得对任何现任或未来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股东、普通或有限合伙人或投资者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受让人的成员进行追索,无论是通过强制执行任何评估或通过任何法律或衡平法程序,或凭借任何法规、法规或其他适用法律,明确同意并承认,任何现任或未来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股东、普通或有限合伙人或投资者的成员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受让人不应因投资者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文书就基于、关于或由于此类义务或其设定的任何索赔而交付的任何索赔而附加、施加或以其他方式承担任何个人责任。

 

  12  

 

 

 

(l)具体业绩。除了在发生任何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时法律上可能提供的任何和所有其他补救措施外,每个投资者都有权具体履行公司在本协议下的协议和义务,并有权获得有管辖权的法院可能授予的其他强制令或其他衡平法上的救济。

 

(m)累积补救办法。此处提供的补救措施是累积性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补救措施。

 

(n)不限制买卖。本协议不得解释为限制投资者或其关联公司在任何登记声明生效之前或之后从事公司证券的任何合法交易、套期保值、卖空或其他交易,除非本协议或证券购买协议中明确规定。

 

[签名页关注]

 

 

 

 

 

 

 

 

 

 

 

 

  13  

 

  

作为证明,各方已促使本登记权协议在上述首次写入的日期正式签署。

 

 

  公司:
     
  阿尔法顿资本公司
     
     
  签名:    
    姓名:Brittany Kaiser
    职称:首席执行官
     

 

 

 

 

 

 

 

 

 

 

【注册权协议签署页】

 

 

作为证明,各方已促使本登记权协议在上述首次写入的日期正式签署。

 

 

  投资者:
     
  [名称]
     
     
  签名:    
     
  姓名:    
     
  职位:    

 

 

 

 

 

 

 

【注册权协议签署页】

 

 

附表a

 

根据登记权协议将予登记的普通股及普通股基础证券

 

 

 

 

 

 

 

 

 

 

 

 

 

 

 

 

 

 

 

 

  1  

 

 

附件 A

 

分配计划

 

 

 

 

 

 

 

 

 

 

 

 

 

 

 

 

  2  

 

  

附件 b

 

投资者调查问卷

 

 

 

 

 

 

 

 

 

 

 

 

 

 

 

 

 

 

 

 

 

 

 

3

 

 

附件 10.4

 

该证券或可行使该证券的证券均未依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豁免而在任何国家的证券交易委员会或证券委员会进行注册,因此,除根据有效的注册本证券和在行使本证券时发行的证券可与注册经纪交易商的BONA FIDE保证金账户或根据《证券法》第501(a)条规定属于“认可投资者”的金融机构的其他贷款或此类证券担保的其他贷款相关质押

 

 

 

预筹普通股购买权证

 

阿尔法顿资本公司

 

 

认股权证股份:_________ 发行日:2025年___日

 

 

本预筹普通股认购权证(“认股权证”)证明,就所收到的价值而言,__________或其受让人(“持有人”)有权在本协议日期(“首次行权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直至本认股权证全额行使(“终止日”)(但不是其后),根据本协议所载的行使限制和条件,在本协议日期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向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ALPHATON CAPITAL CORP(“公司”)认购和购买不超过_____股股份(根据本协议的调整,“认股权证股份”)的公司普通股(“普通股”)。根据本认股权证购买一股普通股的价格应等于第2(b)节中定义的行权价。

 

第1节。定义。此处使用且未另有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公司与持有人及其中指定的其他买方于2025年____日签署的证券购买协议(经不时修订、重述、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购买协议”)中规定的各自含义。

 

第2节。运动。

 

a)行使认股权证。行使本认股权证所代表的购买权,可在初始行权日期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或时间,以及在终止日期或之前的任何时间或时间,通过以电子邮件(或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向公司交付一份正式签署的PDF副本,将行权通知以本协议所附表格(“行权通知”)提交。在(i)一(1)个交易日和(ii)上述行使日期后的标准结算期(定义见本条例第2(d)(i)条)组成的交易日数目(以较早者为准)内,持有人须以电汇或在美国银行开出的本票方式交付适用的行使通知中指明的认股权证股份的合计行使价,除非适用的行使通知中指明了下文第2(c)条规定的无现金行使程序。不得要求任何行使通知的油墨原件,也不得要求任何行使通知的任何纪念章担保(或其他类型的担保或公证)。尽管本协议另有相反规定,在持有人购买了本协议项下所有可用的认股权证股份且认股权证已全部行使之前,持有人无需向公司实际交出本认股权证。在此情况下,持有人应在最终行权通知送达公司之日起三(3)个交易日内将本认股权证交给公司注销。本认股权证的部分行使导致购买本协议项下可用的认股权证股份总数的一部分,将具有降低本协议项下可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未偿还数量的效果,其金额等于所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的适用数量。持有人和公司应保持记录,显示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和购买日期。公司应在收到任何行权通知的一(1)个交易日内交付对该通知的任何异议。持有人和任何受让人通过接受本权证,承认并同意,由于本款的规定,在购买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权证股份后,在任何特定时间本协议项下可供购买的权证股份的数量可能少于本协议表面所述的数量。为免生疑问,不存在需要公司以现金净额结算认股权证的情况。

 

 

 

 

b)行权价格。除每份认股权证股份0.00 1美元的名义行使价外,本认股权证的总行使价已于初始行使日或之前预先拨付予公司,因此,持有人无须向任何人支付额外代价(每份认股权证股份0.00 1美元的名义行使价除外)以行使本认股权证。持有人在任何情况下或出于任何理由,均无权要求返还或退还该等预付总行权价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根据本认股权证,每股普通股剩余未付行权价为0.00 1美元,可根据本协议进行调整(“行权价”)。

 

c)无现金活动。本认股权证也可全部或部分行使,此时可通过“无现金行使”的方式行使,其中持有人有权获得相当于[(A-B)(X)]除以(A)所得的商的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其中:

 

(a)=(如适用):(i)在紧接适用的行权通知日期之前的交易日的VWAP,如果该行权通知(1)在非交易日根据本协议第2(a)条同时签立和交付,或(2)在该交易日“正常交易时间”(定义见根据联邦证券法颁布的NMS条例第600(b)条)开始之前的交易日同时根据本协议第2(a)条签立和交付,(ii)由持有人选择,(y)紧接适用的行权通知日期前一个交易日的VWAP或(z)Bloomberg L.P.(“Bloomberg”)报告的截至持有人签署和交付适用的行权通知时的主要交易市场普通股的买入价如该等行权通知在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交付,或根据本条例第2(a)条在其后两(2)小时内(包括直至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收市后两(2)小时)交付,或(iii)在适用的行权通知日期的VWAP,如果该行权通知的日期为交易日,且该行权通知均在该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收市后两(2)小时后根据本条例第2(a)条签立和交付;

 

 

 

 

(b)=本权证的行权价格,按本协议调整;及

 

(x)=根据本认股权证的条款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数目,如果该等行使是以现金行使而非无现金行使的方式。

 

如果认股权证股份是在这种无现金行使中发行的,各方承认并同意,根据《证券法》第3(a)(9)条,认股权证股份应具有被行使的认股权证的特征,并且所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的任何持有期可附加到本认股权证的持有期。为免生疑问,在没有登记认股权证股份发行的有效登记声明的情况下,公司应根据本条第2(c)款在无现金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发行且持有人同意接收未登记的认股权证股份。本公司同意不采取任何违反本第2(c)条的立场。

 

“买入价”是指,在任何日期,由以下适用条款中的第一项确定的价格:(a)如果普通股随后在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则有关时间(或最接近的前一个日期)的普通股在随后由彭博报道的普通股上市或报价的交易市场上的买入价(基于上午9:30(纽约市时间)至下午4:02(纽约市时间)的交易日),(b)如果OTCQB或OTCQX不是交易市场,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前一个日期)在OTCQB或OTCQX(视情况而定)的普通股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c)如果普通股随后未在OTCQB或OTCQX上市或报价交易,并且如果普通股的价格随后在粉红公开市场(或继承其报告价格职能的类似组织或机构)报告,则如此报告的每股普通股的最近投标价格,或(d)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由当时已发行且公司合理接受的认股权证权益多数的买方善意选择的独立评估师确定的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其费用和开支应由公司支付。

 

“VWAP”是指,在任何日期,由适用的以下条款中的第一条确定的价格:(a)如果普通股随后在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则该普通股随后在该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的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前一个日期)的普通股每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如彭博报道的那样(基于上午9:30(纽约市时间)至下午4:02(纽约市时间)的交易日),(b)如果OTCQB Venture Market(“OTCQB”)或OTCQX Best Market(“OTCQX”)不是交易市场,则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前一个日期)在OTCQB或OTCQX(如适用)的普通股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c)如果普通股随后未在OTCQB或OTCQX上市或报价交易,并且如果普通股的价格随后在OTC Markets,Inc.(或继承其报告价格职能的类似组织或机构)运营的Pink Open Market(“Pink Market”)上报告,如此报告的每股普通股的最近投标价格,或(d)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由当时已发行且公司合理接受的认股权证权益多数的买方善意选择的独立评估师确定的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其费用和开支应由公司支付。

 

  d) 运动力学.

 

 

 

 

i.于行使时交付认股权证股份。公司应促使转让代理人将根据本协议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通过其在托管系统的存取款项记入持有人或其指定人在存托信托公司的余额账户(“DWAC”)的方式传送给持有人如果公司当时是该系统的参与者,并且(a)存在允许向持有人发行认股权证股份或由持有人转售认股权证股份的有效登记声明,或(b)根据规则144(假设认股权证的无现金行使),认股权证股份有资格由持有人在没有数量或销售方式限制的情况下进行转售,则本认股权证正在通过无现金行使方式行使,否则通过记账式信用方式行使,以持有人或其指定人的名义登记在公司的股份登记册中,就持有人根据该等行使而有权获得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数目,在向公司交付行使通知后(i)两(2)个交易日中最早的日期,(ii)向公司交付总行使价后的一(1)个交易日,及(iii)在向公司交付行使通知后的标准结算期(该日期,“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日”);但,在公司于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日或之前收到合计行权价格(无现金行权情况除外)之前,公司无义务交付本协议项下的认股权证股份。于行权通知送达后,持有人就所有公司目的而言,须被视为已成为本认股权证已获行使的认股权证股份的记录持有人,而不论该认股权证股份的交付日期为何,但须在(i)两(2)个交易日及(ii)在交付行权通知后的标准结算期所组成的交易日数目中较早者内收到总行权价(无现金行使情况除外)的付款。如公司因任何理由未能在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日之前向持有人交付受行使通知规限的认股权证股份,公司须就每1,000美元受行使规限的认股权证股份(基于适用的行使通知日期的普通股的VWAP)以现金方式向持有人支付,作为违约金而非罚款,该等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日后的每个交易日的每个交易日10美元(增加至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的每个交易日20美元),直至该等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或持有人撤销该行权。只要本认股权证仍未到期且可行使,公司同意维持作为FAST计划参与者的转让代理。如本文所用,“标准结算期”是指在公司的一级交易市场上,就行使通知交付之日起生效的普通股而言,以若干交易日表示的标准结算期。尽管有上述规定,就首次行使日下午12时正(纽约市时间)或之前交付的任何行使通知而言,公司同意在首次行使日下午4时正(纽约市时间)之前交付受该等通知规限的认股权证股份,而首次行使日为本协议项下的认股权证股份交付日,但须于该等认股权证股份交付日收到总行使价(无现金行使情况除外)的付款。

 

 

 

 

ii.行使时交付新认股权证。如本认股权证应已部分行使,公司须应持有人的要求,并在交出本认股权证证书后,在交付认股权证股份时,向持有人交付一份新的认股权证,以证明持有人有权购买本认股权证要求的未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该新认股权证在所有其他方面应与本认股权证相同。

 

iii.撤销权。倘公司未能促使转让代理人在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日之前根据第2(d)(i)条向持有人传送认股权证股份,则持有人将有权撤销该等行使。

 

iv.行使时未能及时交付认股权证股份的买入补偿。除持有人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外,如公司未能促使转让代理人根据上文第2(d)(i)条的规定,依据在认股权证股份交割日或之前进行的行使而向持有人传送认股权证股份(任何该等未能完全是由于持有人就该等行使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的除外),且如在该日期后,持有人被其经纪人要求购买(在公开市场交易或其他情况下)或持有人的经纪公司以其他方式购买,普通股交付以满足持有人预期在该行使时收到的认股权证股份持有人的出售(“买入”),则公司应(a)以现金向持有人支付(如有)持有人购买总价款(包括经纪佣金,(如有)就如此购买的普通股而言,超过(y)通过乘以(1)公司就发行时间的行使而须交付予持有人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2)导致该购买义务的卖单的执行价格而获得的金额,及(b)根据持有人的选择,要么恢复该等行使未获兑现的部分认股权证及同等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在此情况下,该等行使应被视为已撤销),要么向持有人交付如果公司及时遵守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行使和交付义务本应发行的普通股数量;但为明确起见,根据本条(b)款,持有人无权同时要求(i)恢复该部分认股权证及该等行使未获兑现的同等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ii)收到如果公司及时遵守本协议项下的交割要求本应发行的普通股数量。例如,如果持有人购买总购买价格为11,000美元的普通股,以支付与试图行使普通股相关的买入,而总销售价格导致此类购买义务为10,000美元,则根据紧接前一句的(a)条,公司应被要求向持有人支付1,000美元。持有人应向公司提供书面通知,说明就买入应向持有人支付的金额,并应公司的要求提供此类损失金额的证据。本条款不得限制持有人根据本条款在行使认股权证时未能及时交付普通股而根据本条款在法律上或权益上寻求其可利用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公司未能及时交付普通股的具体履行和/或禁令救济的法令。

 

 

 

 

v.没有零碎股份或以股代息。本认股权证行使时,不得发行零碎股份或代表零碎股份的以股代息。至于持有人在该等行使时原本有权购买的任何零碎股份,公司须经其选择,就该等最终零碎股份支付现金调整,金额相等于该零碎股份乘以行使价,或四舍五入至下一整股。

 

vi.收费、税收和开支。认股权证股份的发行,须向持有人免费收取与发行该等认股权证股份有关的任何发行或转让税或其他附带费用,所有该等税项及开支均须由公司支付,而该等认股权证股份须以持有人的名义或以持有人可能指示的一个或多个名称发行;但如认股权证股份将以持有人名称以外的名称发行,本认股权证在交还行使时,须附有持有人妥为签立的随附转让表格,而公司可要求支付一笔足以偿付其附带的任何转让税款的款项,作为条件。公司须向存托信托公司(或履行类似职能的另一已成立清算公司)支付任何行权通知的当日处理所需的所有转让代理费用,以及权证股份的当日电子交付所需的所有费用。

 

vii.结账。根据本协议条款,本公司将不会以任何妨碍及时行使本权证的方式关闭其股东账簿或记录。

 

  e) 持有人的行使限制.公司不得实施任何行使本权证,而持有人亦无权依据第2条或其他规定行使本权证的任何部分,但在适用的行使通知书所载的经行使后的发行生效后,持有人(连同持有人的联属公司,以及与持有人或任何持有人的联属公司一起作为集团行事的任何其他人(该等人,归属方")),将实益拥有超过实益所有权限制(定义见下文)。就前述句子而言,持有人及其关联公司和归属方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数量应包括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数量,而正在就其作出此类确定,但应不包括在(i)行使剩余部分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数量,由持有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归属方实益拥有的本认股权证的未行使部分,以及(ii)行使或转换公司任何其他证券(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其他普通股等价物)的未行使或未转换部分,但须遵守与持有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归属方实益拥有的本协议所载限制类似的转换或行使限制。除前一句规定的情况外,就本第2(e)节而言,受益所有权应根据《交易法》第13(d)节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进行计算,但持有人承认,公司并不向持有人声明此类计算符合《交易法》第13(d)节,并且持有人对根据该节要求提交的任何时间表承担全部责任。在本条第2(e)款所载的限制适用的范围内,确定本权证是否可行使(就持有人连同任何关联公司和归属方拥有的其他证券而言)以及本权证的哪一部分可行使,应由持有人全权酌情决定,而提交行使通知应被视为持有人确定本权证是否可行使(就持有人连同任何关联公司和归属方拥有的其他证券而言)以及本权证的哪一部分可行使,在每种情况下均受受益权所有权限制的约束。为确保遵守这一限制,每一持有人在每次交付行权通知时,均应被视为向公司陈述该行权通知未违反本款规定的限制,公司没有义务核实或确认该认定的准确性,对不符合受益权限制的本权证行权不承担任何责任,前提是,如果持有人对公司或转让代理提供的已发行股票信息产生不利依赖,则不适用此责任限制。此外,应根据《交易法》第13(d)节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确定上述任何集团地位的确定。就本第2(e)节而言,在确定已发行普通股的数量时,持有人可以依赖(a)公司最近向委员会提交的定期或年度报告(视情况而定)中所反映的已发行普通股的数量,(b)公司最近的公开公告或(c)公司或转让代理人最近的书面通知,其中载明已发行普通股的数量。根据持有人的书面或口头请求,公司应在一个交易日内向持有人口头和书面确认当时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在任何情况下,已发行普通股的数量应在持有人或其关联公司或归属方自该已发行普通股数量报告之日起转换或行使公司证券(包括本认股权证)后确定。“实益所有权限制”应为紧接本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发行生效后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的4.99%(或在任何认股权证发行前经持有人选择后为9.99%)。持有人在向公司发出通知后,可增加或减少本条第2(e)款的实益所有权限制规定,但在任何情况下,实益所有权限制均不得超过持有人在行使本权证时所持有的普通股发行生效后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的9.99%,并继续适用本条第2(e)款的规定。实益所有权限制的任何增加将在61St该等通知送达公司的翌日。本款规定的解释和实施方式应不严格符合本条第2(e)款的规定,以更正本款(或本条款的任何部分)可能有缺陷或与本条款所载的预期受益所有权限制不一致,或作出必要或可取的变更或补充,以适当实施该限制。本款所载的限制适用于本权证的继承持有人。

 

 

 

 

第3节。某些调整。

 

a)股票股息和分割。如果公司在本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期间的任何时间:(i)支付股票股息或以其他方式对其普通股或任何其他以普通股支付的股本或股本等值证券进行分配或分派(为免生疑问,该等证券不包括公司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ii)将已发行普通股细分为更大数量的股份,(iii)将(包括通过反向股票分割的方式)已发行普通股合并为更小数量的股份,或(iv)以普通股重新分类发行公司股本的任何股份,则在每宗个案中,行使价均须乘以其中分子为紧接该事件前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包括库存股,如有的话)的零头,而其中分母为紧接该事件后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目,而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股份数目须按比例调整,使本认股权证的总行使价保持不变。依据本条第3(a)款作出的任何调整,须在确定有权收取该股息或分派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后立即生效,并须在细分、合并或重新分类的情况下于生效日期后立即生效。

 

 

 

 

 

 

 

 

 

 

 

 

 

 

 

 

 

 

 

 

 

b)后续供股。除根据上述第3(a)节进行的任何调整外,如果公司在任何时候按比例向任何类别普通股的所有记录持有人授予、发行或出售任何普通股等价物或购买股票、认股权证、证券或其他财产的权利(“购买权”),则持有人将有权根据适用于此类购买权的条款获得,如果持有人在紧接授出、发行或出售该购买权的记录之日之前持有在完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获得的普通股数量(不考虑对行使本协议的任何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实益所有权限制),持有人本可获得的合计购买权,或者,如果未取得该记录,则在为授予、发行或出售该购买权而确定普通股记录持有人之日(但前提是,如果持有人参与任何此类购买权的权利会导致持有人超过受益所有权限制,则持有人无权参与此类购买权的程度(或由于此类购买权而导致此类普通股的受益所有权达到该程度),并且此类购买权的程度应为持有人暂时搁置,直到其对该购买权的权利不会导致持有人超过受益所有权限制(如果有的话)为止。

 

c)按比例分配。在本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期间,如公司须在本认股权证发行后的任何时间,以返还资本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息、分拆、重新分类、公司重组、安排计划或其他类似交易的方式分配现金、股票或其他证券、财产或期权)(“分配”)的方式向所有普通股股东宣派或作出其资产的任何股息或其他分配(或收购其资产的权利),则在每一该等情况下,持有人有权参与此类分配,其程度与持有人在紧接为此类分配作出记录的日期之前持有在完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获得的普通股数量(不考虑对行使本认股权证的任何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实益所有权限制)相同,或者,如果没有作出此类记录,则在将确定普通股记录持有人参与此类分配的日期(但前提是,如果持有人参与任何此类分配的权利将导致持有人超过受益所有权限制,则持有人无权参与此类分配(或由于此类分配而导致的任何普通股的受益所有权),并且此类分配的部分应为持有人的利益而暂时搁置,直至其对此的权利不会导致持有人超过受益所有权限制(如果有的话)。如本权证在分配时尚未部分或全部行使,则为持有人的利益而暂时搁置该部分的分配,直至持有人行使本权证为止。

 

 

 

 

d)基本交易。如在本认股权证尚未行使期间的任何时间,(i)公司在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与另一人或与另一人合并或合并,(ii)公司(及其所有附属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直接或间接影响在一项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对其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进行任何出售、租赁、许可、转让、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iii)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购买要约,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不论是由公司或其他人士)完成,据此,普通股持有人被允许出售、投标或交换其股份以换取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并已被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50%以上或公司普通股股权的投票权的50%以上的持有人接受,(iv)公司在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影响任何重新分类,普通股的重组或资本重组或任何强制股份交换,据此普通股有效转换为或交换为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或(v)公司直接或间接在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中完成股票或股份购买协议或其他业务合并(包括但不限于重组、资本重组、分拆,合并或安排计划)与另一人或一群人合并,而该另一人或一群人据此获得超过50%的已发行普通股或超过50%的公司普通股的投票权(每一项“基本交易”),则在随后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持有人有权就紧接该基本交易发生前在该行使时本可发行的每份认股权证股份收取,由持有人选择(不考虑第2(e)条对行使本认股权证的任何限制),承继人或收购法团或公司(如果是存续法团)的普通股数量,以及紧接在该基本交易之前可行使本认股权证的普通股数量的持有人因该基本交易而应收的任何额外对价(“替代对价”)(不考虑第2(e)条对行使本认股权证的任何限制)。就任何该等行使而言,行使价的厘定须作出适当调整,以适用于该等基本交易中可就一股普通股发行的替代对价金额,而公司须以反映替代对价任何不同组成部分的相对价值的合理方式在替代对价中分摊行使价。如果普通股持有人被给予在基本交易中将收到的证券、现金或财产的任何选择,则持有人应被给予与其在该基本交易后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收到的替代对价相同的选择。公司须促使公司并非存续人的基本交易中的任何继承实体(“继承实体”)根据本条第3(e)款的规定,依据持有人合理满意并在该基本交易前经持有人批准(无理拖延)的形式和实质书面协议,以书面方式承担公司在本权证及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所有义务,并须根据持有人的选择,向持有人交付一份由形式和实质与本认股权证基本相似的书面文书证明的继承实体的担保,以换取本认股权证,该书面文书可对该继承实体(或其母实体)的相应数量的股本股份行使相当于在该基本交易之前行使本认股权证时(不考虑对行使本认股权证的任何限制)可获得和应收的普通股,并附有将本协议项下的行使价适用于该等股本股份的行使价(但考虑到根据该等基本交易的普通股的相对价值及该等股本股份的价值,该股本股份的股份数目及该行使价的目的是在紧接该等基本交易完成前保护本认股权证的经济价值),且在形式和实质上令持有人合理满意的行使价。一旦发生任何此类基本交易, 本认股权证项下的“公司”一词应加上继承实体(以便自该基本交易发生或完成之日起及之后,本认股权证及其他交易文件中提及“公司”的每一项条款均应代之以公司与各继承实体或继承实体的共同和个别),以及与公司共同和个别的继承实体或继承实体,可行使公司在此之前的每一项权利和权力,而继承实体或继承实体应根据本认股权证和其他交易文件承担公司在此之前的所有义务,其效力与公司和该等继承实体或继承实体在本协议中共同和个别地被命名为公司的效力相同。为免生疑问,无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授权普通股用于发行认股权证股份,持有人均有权享有本条第3(e)款规定的利益。

 

 

 

 

e)计算。根据本条第3款作出的所有计算,须按最接近的一分或最接近的股份的1/100(视属何情况而定)进行。就本第3条而言,截至某一特定日期被视为已发行和尚未发行的普通股的数量,应为已发行和尚未发行的普通股(如有的话,不包括库存股)数量之和。

 

f)通知持有人。

 

一、行权价格调整。每当行使价依据本第3条的任何条文作出调整时,公司须迅速以电子邮件向持有人送达一份通知,列明经该调整后的行使价及由此产生的对认股权证股份数目的任何调整,并就需要作出该调整的事实作出简短陈述。

 

ii.允许持有人行使的通知。如(a)公司须就普通股宣派股息(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分派),(b)公司须就普通股宣派特别非经常性现金股息或赎回,(c)公司须授权授予普通股权利或认股权证的所有持有人认购或购买任何类别或任何权利的股本股份,(d)就普通股的任何重新分类须获得公司任何股东的批准,公司(及其所有附属公司,作为一个整体)作为一方参与的任何合并或合并,公司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的任何出售或转让,或普通股转换为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的任何强制性股份交换,或(e)公司应授权自愿或非自愿解散、清算或清盘公司事务,然后,在每种情况下,公司须安排在以下指明的适用记录或生效日期前至少20个历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持有人送达其于公司认股权证登记册上出现的最后一个电子邮件地址,通知述明(x)将为该等股息、分派、赎回、权利或认股权证的目的作出记录的日期,或如不作出记录,则记录的普通股持有人有权获得该等股息、分派、赎回的日期,权利或认股权证将被确定或(y)该等重新分类、合并、合并、出售、转让或股份交换预期生效或结束的日期,以及预期记录在案的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将其普通股交换为该等重新分类、合并、合并、出售时可交付的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的日期,转让或股份交换;但未能交付该通知或其中的任何缺陷或其交付中的任何缺陷不应影响该通知中要求指明的公司行动的有效性。凡本认股权证所提供的任何通知构成或载有有关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公司须同时根据表格6-K的当前报告向监察委员会提交该通知。持有人仍有权在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至触发该通知的事件生效日期的期间内行使本认股权证,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

 

 

 

 

第4节。转让认股权证。

 

a)可转移性。在遵守任何适用的证券法和本权证所载的条件以及购买协议中的适用条款的情况下,本权证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登记权利)可在本公司或其指定代理人的主要办事处交出本权证时全部或部分转让,连同由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或律师正式签立的大体上采用本协议所附形式的本权证的书面转让,以及足以支付作出该转让时应支付的任何转让税款的资金。在该等交回及(如有需要)该等付款后,公司须以受让人或受让人的名义(如适用)及以该等转让文书指明的面额或面额签立及交付新的认股权证或认股权证,并须向转让人发出新的认股权证,以证明本认股权证中未如此转让的部分,本认股权证应立即注销。尽管本文另有相反规定,除非持有人已全数转让本认股权证,否则无须要求持有人将本认股权证实际交还公司,在此情况下,持有人须在持有人向全数转让本认股权证的公司交付转让表格之日起三(3)个交易日内将本认股权证交还公司。认股权证,如按照本协议适当转让,可由新持有人行使以购买认股权证股份,而无需发行新的认股权证。

 

b)新认股权证。在遵守适用的证券法的前提下,本认股权证可在本公司上述办事处出示本认股权证后与其他认股权证分割或合并,并连同一份书面通知,指明将发行新认股权证的名称和面值,由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或律师签署。在符合第4(a)条的规定下,就该等分立或合并可能涉及的任何转让而言,公司须签立及交付一份或多于一份新的认股权证,以换取该等认股权证或认股权证按照该通知进行分立或合并。所有在转让或交易所发行的认股权证的日期应为本认股权证的首次发行日期,并应与本认股权证相同,但依据此认股权证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除外。

 

c)认股权证登记册。本公司须根据本公司为此目的而备存的记录(“认股权证登记册”),不时将本认股权证登记在本协议记录持有人的名下。公司可将本认股权证的注册持有人视为并视为本认股权证的绝对拥有人,以进行本协议的任何行使或向持有人的任何分配,以及为所有其他目的,在没有相反的实际通知的情况下。

 

d)转让限制。如果在交出本权证时与本权证的任何转让有关,本权证的转让既不应(i)根据《证券法》和适用的国家证券或蓝天法律下的有效登记声明进行登记,也不应(ii)根据规则144有资格在没有数量或销售方式限制或当前公共信息要求的情况下进行转售,公司可要求,作为允许此类转让的条件,本权证的持有人或受让人(视情况而定),遵守采购协议第5.7节的规定。

 

e)持有人的代表。持有人通过接受本协议,声明并保证其正在获得本认股权证,并在任何行使本协议时,将为自己的账户而不是为了或为了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分发或转售该认股权证股份或其任何部分而获得在该行使时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除非根据《证券法》登记或豁免的销售。

 

 

 

 

第5节。杂项。

 

a)在行使前不享有作为股东的权利;不以现金结算。除第3条明文规定的情况外,本认股权证不赋予持有人在行使第2(d)(i)条规定的作为公司股东的任何表决权、股息或其他权利。在不限制持有人根据本条例第2(c)条就“无现金行使”收取认股权证股份或根据本条例第2(d)(i)条及第2(d)(iv)条收取现金付款的任何权利的情况下,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无须以现金净额结算行使本认股权证。

 

b)权证遗失、失窃、毁损或毁损。本公司承诺,一旦公司收到其合理信纳的证据,证明本权证或与权证股份有关的任何股票证书的遗失、失窃、毁坏或毁损,以及在遗失、失窃或毁损的情况下,其合理信纳的弥偿或担保(就权证而言,该等担保不包括邮寄任何债券),以及在交出及注销该权证或股票证书时,如毁损,公司将作出并交付一份新的权证或相同期限的股票证书,日期为注销之日,以代替该权证或股票证书。

 

c)周六、周日、节假日等。如果采取任何行动的最后一天或指定的一天或本协议要求或授予的任何权利的有效期届满不是交易日,则可以在下一个交易日采取该行动或行使该权利。

 

d)授权股份。

 

公司承诺,在认股权证未行使期间,将从其授权及未发行普通股中预留足够数量的股份,以在行使本认股权证项下的任何购买权时提供认股权证股份的发行。公司进一步承诺,其发行本认股权证将构成对其负责在行使本认股权证项下购买权时发行必要认股权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全权授权。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行动,以确保该等认股权证股份可在不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或普通股可能上市的交易市场的任何要求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的规定发行。本公司承诺,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所代表的购买权时可能发行的所有认股权证股份,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所代表的购买权并根据本协议支付该等认股权证股份后,将获得正式授权、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并且免于公司就发行该认股权证而产生的所有税款、留置权和费用(与该发行同时发生的任何转让的税款除外)。

 

除持有人放弃或同意的情况外,公司不得通过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其公司注册证书或通过任何重组、资产转让、合并、合并、解散、发行或出售证券或任何其他自愿行动,避免或寻求避免遵守或履行本认股权证的任何条款,但将在任何时候以诚意协助执行所有该等条款及采取所有可能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保护本认股权证所载的持有人权利不受减值影响。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公司将(i)不会将任何认股权证股份的面值增加至高于紧接该等面值增加前的该等行使时应付的金额,(ii)采取一切可能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便公司可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有效且合法地发行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的认股权证股份,以及(iii)运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从任何具有该等管辖权的公共监管机构(视情况而定)获得所有该等授权、豁免或同意,使公司能够履行本认股权证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

 

 

 

 

在采取任何将导致本认股权证可行使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或行使价调整的行动前,公司应从任何具有管辖权的公共监管机构或机构获得所有必要的授权或豁免,或同意。

 

e)管辖权。有关本认股权证的构造、有效性、强制执行和解释的所有问题,均按照采购协议的规定确定。

 

f)限制。持有人承认,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获得的认股权证股份,如果没有登记,且持有人没有使用无现金行使,将受到州和联邦证券法对转售施加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接受本协议,声明并保证持有人将为自己的账户而不是为了或为了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而分配或转售认股权证股份或其任何部分而获得在此类行使时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

 

g)不豁免和费用。持有人的任何交易过程或任何延迟或未能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作为放弃该权利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持有人的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在不限制本认股权证或购买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故意和明知而不遵守本认股权证的任何规定,从而导致持有人受到任何实质性损害,公司应向持有人支付足以支付任何费用和开支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在收取依据本协议应支付的任何款项或在以其他方式执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时所招致的合理律师费,包括上诉程序的费用和开支。

 

h)通知。公司要求或允许向持有人发出或交付的任何通知、请求或其他文件,应按照采购协议的通知条款交付。

 

i)责任限制。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在持有人没有采取任何肯定行动以行使本认股权证以购买认股权证股份的情况下,且本协议中没有列举持有人的权利或特权,均不应导致持有人对任何普通股的购买价格或作为公司的股东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责任是由公司主张的还是由公司的债权人主张的。

 

j)补救办法。持有人除了有权行使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利,包括赔偿损失,还将有权具体履行其在本权证项下的权利。公司同意,金钱损失将不足以补偿因其违反本权证条款而招致的任何损失,并在此同意放弃且不在任何针对具体履行的诉讼中主张抗辩,即法律上的补救措施将是充分的。

 

 

 

 

k)继任者和受让人。在不违反适用的证券法的情况下,本权证及据此证明的权利和义务应对公司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以及持有人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有利,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本认股权证的条文旨在为本认股权证的任何持有人的利益而不时作出,并可由认股权证股份的持有人或持有人强制执行。

 

l)修正。经公司和持有人书面同意,本认股权证可以修改或修改或放弃本协议的规定。

 

m)可分割性。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有效和有效方式解释本权证的每一项规定,但如果本权证的任何规定应被适用法律禁止或无效,则该规定应在该禁止或无效的范围内无效,而不会使该等规定的其余部分或本权证的其余规定无效。

 

n)标题。本认股权证中使用的标题仅供参考,不得出于任何目的被视为本认股权证的一部分。

 

 

********************

 

(签名页如下)

 

 

 

 

 

 

 

 

作为证明,本公司已安排本授权书由其获正式授权的高级人员于上述第一个日期签署。

 

 

ALPHATON CAPITAL CORP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Brittany Kaiser

职称:首席执行官

 

 

 

 

 

 

 

 

 

 

 

 

 

 

 

 

 

 

 

 

 

 

 

 

 

 

 

行使通知

 

  至: 阿尔法顿资本公司

 

(1)下列签署人特此选择根据所附认股权证的条款(仅在全额行使的情况下)购买公司的________认股权证股份,并在此提交全额支付行权价,连同所有适用的转让税(如有)。

 

(2)付款应采取以下形式(勾选适用方框):

 

[ ]以美国合法货币支付;或

 

[ ]如获准根据第2(c)款所列公式注销所需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则可根据第2(c)款所列无现金行使程序就可购买的最大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行使本认股权证。

 

(3)请以下列签署人的名义或以下列明的其他名义发行上述认股权证股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股权证份额应交付至以下DWAC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人签署】

 

投资主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实体授权签字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名称: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配表格

 

 

(要转让上述认股权证,请执行此表格并提供所需信息。请勿使用此表格购买股份。)

 

收到的价值,兹将前述认股权证及其所证明的一切权利转让给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打印)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邮箱地址:

 

(请打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0.5

附信协议
(至该若干证券购买协议,日期为2025年8月__)

本附函协议(本“附函”)由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公司”)与本协议签字页上指明的以下签名购买者(“投资者”)自2025年【●】日(“生效日期”)起订立。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公司与投资者于2025年8月__签署的某些证券购买协议(“SPA”)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简历

 

鉴于根据SPA,投资者认购并购买公司[ ● ]股普通股,无面值(“股份”),以换取支付[ ● ]单位的TON数字货币(“投资者TON”)(此类购买,“原始交易”);和

然而,各方希望授予投资者一项有限权利,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间内,撤销原始交易,并要求公司向投资者回购在原始交易中支付的TON,以换取股份的返还和注销,所有这些条款和条件如下。

现据此,考虑到本协议中的相互契诺和约定,以及其他良好的、有价值的对价,现对其收受及充分性予以确认,双方约定如下:

1.看跌期权

 

1.1授予看跌期权。在遵守本附函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公司现不可撤销地授予投资者要求公司向投资者回购的权利及选择权(“看跌期权”),而公司现同意回购投资者在原交易中投标的全部投资者TON,以换取股份返还公司注销。

1.2行权期。投资者可在截止日(定义见SPA)开始至下午5时正(纽约市时间)[ ● ](“看跌期权期”)的期间内,随时不时行使看跌期权。认沽期权应自动终止,且对于公司在认沽期权期届满或之前未收到有效行权通知(定义见下文)标的的任何股份或投资者TON而言,不再具有任何效力或效力。

2.运动力学

 

2.1行权通知。为行使认沽期权,投资者应向公司交付一份书面通知(“行使通知”),其格式大致为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A,并由投资者签署,具体说明(i)投资者选择行使认沽期权,(ii)将返还的股份数量(应等于在原始交易中获得的所有股份),(iii)公司被授权从中返还投资者TON的区块链钱包地址,以及(iv)公司为进行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行权通知必须按照买卖协议中规定的通知程序送达公司。

 

 

2.2归还股份。迅速,且无论如何在投资者送达有效行权通知后的两(2)个营业日内,投资者应(i)指示转让代理人,或以其他方式采取合理要求的一切行动,将股份无偿且无任何留置权转让并交付给公司(或其指定人),以及(ii)如转让代理人提出要求,提供惯常的纪念章担保或股票权力。

2.3投资者TON回归。

(a)交付。在(x)公司收到有效的行权通知和(y)公司收到转让代理确认股份已转入公司账户进行注销的较晚日期后的两(2)个营业日内,公司应向投资者交付与投资者最初就原始交易支付的TON相等的金额。此类投资者TON应使用SPA第2.2(b)(iii)节中规定的数字货币交付程序交付至投资者在行使通知中指定的钱包地址。

(b)不对价值进行调整。行使看跌期权时交付的投资者TON数量应为投资者在原始交易中贡献的投资者TON的确切数量,不考虑TON价值的任何增减或截止日期后的股份。

2.4转移代理指令;图例删除。公司应向转让代理人交付不可撤销的书面指示,指示其(i)在收到退回的股份后予以注销,以及(ii)更新公司的股份分类账以反映该注销。投资者应配合公司及过户代理人促成该等注销。

2.5运动的效果。在完成本第2条规定的步骤后,(i)股份将被注销并停止流通,以及(ii)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对这些股份没有进一步的权利,除了本条款规定的接收投资者TON的权利。各方同意,本附函所设想的撤销应被视为仅就受认沽期权约束的股份和投资者TON从一开始就使原始交易无效。

3.申述;盟约

 

3.1 SPA表示。每一方在此重申,自每份行使通知之日起,其各自载于SPA(经其任何披露附表修订)中的陈述、保证和契诺,犹如在该日期和截至该日期作出一样,但该等陈述和保证明确涉及较早日期的情况除外。

3.2生存期;以引用方式并入。SPA第4.1节(转让限制)、第4.4节(证券法披露;公示)、第4.6节(非公开信息)、第4.8节(买方赔偿)、第5.4节(通知)、第5.9节(准据法)、第5.11节(执行)和第5.21节(放弃陪审团审判)经比照纳入本附函,如同在此全文阐述一样;但其中对“交易文件”的任何提及均应包括本附函。

 

 

4.杂项

 

4.1无其他修订。除本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SPA与彼此的交易文件应保持完全有效且不作修改。

4.2全部协议。本附函连同SPA及其他交易文件,构成各方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

4.3任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本附函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除非该转让包含在该方几乎所有资产的出售中。

4.4对口单位;电子签字。本附函可由任意数目的对应方签署,每一方应视为正本,所有这些合并在一起构成一份同一文书。以传真、PDF或其他电子方式交付本附函的已执行对应方,应具有人工执行对应方的交付效力。

4.5无第三方受益人。本附函旨在为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转让人的利益服务,而本协议中的任何明示或暗示均不得根据本附函或就本附函给予任何其他人任何法律或衡平法上的权利、补救或索赔。

PORTAGE生物技术公司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位:

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投资者姓名)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位:

TON最初由投资者支付:[ ● ] TON
原向投资者发行的股份:[ ● ]股

 

 

展品A

行使通知书的格式

致:Portage Biotech Inc.

兹提述Portage Biotech Inc.(“公司”)与以下签署人(“投资者”)于2025年[ ● ]签署的某些附函协议(“附函”)。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附函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本行使通知须按照买卖协议所载的通知程序送达本公司。

根据附函第2.1节,以下签署人投资者特此就在原始交易中获得的全部股份行使看跌期权,具体如下:

  投资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权通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ON退货钱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与公司接收TON的原始钱包地址不同,请按公司要求注明并提供KYC/AML验证所需的全部信息。)
  联系邮箱/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列签署人投资者特此证明、声明、保证:

  1. 投资者是将归还的股份的唯一合法和实益拥有人,该等股份由投资者拥有,没有任何留置权、产权负担、担保权益、质押、限制和任何形式的不利债权,并将根据附函交付给公司(或其指定人)。
  2. 以下为TON的返回提供的钱包地址要么是(a)公司最初在原始交易中收到TON的钱包地址相同,要么是(b)如果提供了不同的钱包地址,投资者承认并同意公司可以要求投资者(和/或该钱包的持有者)在TON返回该钱包地址之前完成新一轮的KYC/AML程序,以使公司满意。

请按以上联系方式与下列签署人联系,协调股份的退回注销及TON的交付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者签名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题(如适用):____________

 

 

 

 

 

附件 10.6

 

主贷款协议

 

本主贷款协议(“协议”)的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由根据特拉华州法律组建和存在的有限责任公司BitGo Prime,LLC(“BitGo”、“BitGo Prime”或“贷款人”)与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AlphaTON Capital Corp(“借款人”)(各自为“一方”,合称“双方”)签署。

 

然而,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借款人可能会不时寻求发起一项交易,据此,贷款人将向借款人出借数字货币或美元,借款人将支付贷款费用,并在贷款终止时将此类数字货币或美元返还给贷款人(以与原始借款相同的数字货币或美元形式偿还)。

 

现据此,考虑到前述及其他良好、有价值的对价,现确认收到并充分性,双方同意如下:

 

一、定义。

 

“额外终止事件”是指(i)法律变更,(ii)不可抗力事件;或(iii)信用事件。

 

“空投”是指分发一个或多个新代币,这些代币是由于拥有一个已存在的代币而产生的。就第V节而言,“适用空投”是指可以根据其分配方法确定计算新代币分配的空投,例如基于特定时间持有的相关数字货币数量的按比例分配。“不适用空投”是指无法明确计算新代币分布的空投,例如随机分布、向相关数字货币的每个钱包的分布,或依赖于相关数字货币的钱包满足阈值要求的分布。

 

“适用法律”是指(无论管辖权如何)任何适用的(i)联邦、国家、州和地方法律(包括普通法)、法令、条例、命令、法定文书、规则、条约、业务守则、法令、禁令或判决,以及(ii)任何政府当局发布的裁决、声明、条例、要求或解释,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适用于或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或其任何财产或资产具有约束力,或该实体或个人或其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

 

“授权代理人”具有附件 A中规定的含义。

 

“借款人电子邮件”是指在下面签名块中注明的借款人通知电子邮件。

 

“借款人净权益”是指所有借款人资产的总和减去所有借款人负债的总和。

 

 

 

 

 

BitGo主贷款协议

(BitGo-Lender)

 

 

 

“营业日”是指美国纽约市商业银行营业的周六或周日以外的任何一天。

 

“营业时间”是指美国东部时间上午9点到美国东部时间下午5点之间的工作日。

 

“看涨期权”是指贷款人在任何时候要求立即支付部分或全部贷款余额的权利,但以本协议为准。

 

“法律变更”是指任何或所有出借资产由贷款人自行决定承担以下风险:(1)被任何监管机构(无论是否为政府、行业自律监管或其他监管机构)或任何法院或争议解决组织、仲裁员或调解人视为证券、掉期、衍生工具或其他类似监管的金融工具或资产;或(2)受制于对本协议、贷款或贷款人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未来监管。

 

“停业”是指美国东部时间晚上8点。

 

“信用事件”是指净权益事件。

 

“数字货币”是指借贷双方约定的任何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地址”是指字母数字字符的标识符,表示数字身份或数字货币转移的目的地。

 

“数字货币即期汇率”是指,对于任何特定的数字货币,在贷款人选择的流动性交易所报价的数字货币与美元之间的即期汇率,除非贷款确认书对数字货币规定了不同的汇率,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的汇率应适用于该特定贷款,同样,在贷款人选择的流动性交易所报价。

 

“ET”是指美国东部时间(东部夏令时间或东部标准时间,如适用)。

 

“不征税”是指,就贷款人或任何其他收款人而言,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任何义务将支付或因此而支付的任何款项,根据该收款人组织所在的法律、其为税务目的而居住在其中或其主要办事处所在的法律,由适用的司法管辖区(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对其征收或以其总体净收入、总体总收入或总体总收入(无论如何计价)以及对其征收的特许经营税(代替净所得税)或资本税来衡量的税款。

 

“定期贷款”是指具有预定到期日的贷款,其中借款人没有提前还款选择权,而贷款人没有看涨期权。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由于不在我们合理控制范围内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导致贷款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出现任何故障、中断或延迟,这些行为、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货币的功能或特征或管理其操作的软件协议发生变化;对管理数字货币的协议或网络进行破坏或欺诈性操纵;网络安全攻击、黑客攻击或其他入侵,数字货币随时丢失或被盗;电线不可用或故障,通信或其他技术系统;交易市场或交易所暂停或中断;公用事业服务故障;全球或当地流行病;火灾;洪水;恶劣的天气条件或自然事件;爆炸;天灾、内乱、罢工或任何形式的工业行动;骚乱、叛乱、恐怖行为;战争(无论已宣布或未宣布);或政府或政府机构(美国或外国)的行为;或因上述任何事件或情况的发生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托管人、交易市场或交易所的违约。

 

 

 

 

“政府当局”是指任何国家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的政府,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以及行使政府的行政、立法、司法、税收、监管或行政权力或职能或与政府有关的任何机构、当局、工具、监管机构、法院或其他实体。

 

“硬分叉”意味着区块链中的永久分歧(例如,当非升级节点无法验证由遵循更新的共识规则的升级节点创建的区块,或空投或任何其他导致创建新令牌的事件时)。

 

“负债”是指,就截至任何确定日期的任何人而言,在没有重复的情况下,以下所有该人的所有义务,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或有的或其他,作为委托人或担保人或其他方面,(a)就所借款项或以债券、债权证、票据、贷款协议或其他类似工具为证明的;(b)根据任何衍生工具、期货、回购、逆回购或证券借贷合约或其他类似合约;(c)就该人或任何其他人的任何股权购买、赎回、退休或以其他方式支付任何款项,及(d)该人就上述任何一项作出的所有保证。

 

“负债门槛金额”是指10,000,000美元。

 

“抵补税”是指排除税种以外的税种。

 

“贷方电子邮件”是指bitgoprime@bitgo.com或贷方可能不时以书面形式指定的其他地址。

 

“出借请求”应具有第II(b)节中规定的含义。

 

“清算级”具有贷款确认书中规定的含义。

 

“流动性交易所”是指在coinmarketcap.com上显示的报告适用数字货币价格(以适用数字货币在任何确定日期的30天平均每日交易量衡量)的三个交易量最高的数字货币交易所,或者如果coinmarketcap.com已不存在,或者如果相关市场数据不在coinmarketcap.com上,则由贷方合理选择的替代市场数据提供商。

 

 

 

 

“贷款”是指根据并根据本协议和任何贷款确认书进行的数字货币或美元贷款。

 

“贷款余额”是指,对于特定贷款,未偿还的贷款资产、任何应计和未支付的贷款费用、未偿还的滞纳金、任何需要交付的新代币以及任何未偿还的提前终止费。

 

“贷款确认书”是指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就单项贷款的特定条款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应在附件 B中规定的确认书中记述,或以贷款人批准的与之类似的表格记述。

 

「贷款文件」指本贷款总协议及贷款人与借款人订立的任何及所有贷款确认书。

 

“贷款费用”具有第三(a)节中规定的含义。

 

“贷款手续费比例”具有贷款确认书中规定的含义。

 

“借出资产”是指在本协议项下的贷款中转让的任何数字货币或美元,直至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将其转回给贷方。

 

“追加保证金门槛金额”是指,就截至任何日期的任何贷款而言,通过将保证金要求百分比乘以截至该日期该贷款的贷款余额而获得的金额。

 

“保证金释放门槛金额”是指,就截至任何日期的任何贷款而言,通过将保证金释放百分比乘以截至该日期该贷款的贷款余额而获得的金额。

 

“保证金释放比例”具有贷款确认书中规定的含义。

 

“保证金要求百分比”具有贷款确认书中规定的含义。

 

“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对(a)借款人的业务、资产、负债、前景或财务状况,(b)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的能力,或(c)贷款人对抵押品的留置权或此类留置权的优先权(包括任何适用的证券中介的辞职或辞职通知)的重大不利影响。

 

“到期日”是指贷款全额到期的预定未来日期。

 

“最低转账金额”是指10万美元。

 

“净权益事件”是指,截至任何日历月份末,借款人的净权益低于40,000,000美元。

 

 

 

 

“义务”是指根据本协议或其他贷款文件产生的所有债务、负债、义务、契诺、赔偿、利息和费用,包括总贷款余额,无论是在任何破产或破产程序启动之前或之后产生的。

 

“发起费”是指贷款人在贷款发放时向借款人收取的费用,并在贷款发放时支付,考虑到贷款人在评估、组织结构、记录和处理贷款方面的服务。

 

“发起费百分比”具有贷款确认书中规定的含义。

 

“开放式贷款”是指没有到期日的贷款,借款人有提前还款选择权,贷款人有看涨期权。

 

“提前还款选择权”是指借款人有权在到期日之前偿还或归还出借资产。

 

“所需抵押金额”是指,就截至任何日期的任何贷款而言,通过将初始抵押百分比乘以截至该日期的此类贷款的贷款余额(或拟议的贷款资产)而获得的金额。

 

“税”是指所有当前或未来的税收、征税、关税、扣除、预扣、评估、费用,包括印花税、登记费、文件或其他消费税或财产税,或类似的税,或任何政府当局征收的其他费用,包括任何利息、附加税或适用的罚款。

 

“带看涨期权的定期贷款”是指贷款人拥有看涨期权的、具有预定到期日的贷款。

 

“有提前还款选择权的定期贷款”是指借款人有提前还款选择权的提前确定到期日的贷款。

 

“终止日期”是指贷款终止的日期。

 

“总贷款余额”是指在任何时候,贷款资产总额、任何应计和未支付的贷款费用、未偿还的滞纳金、任何需要交付的新代币以及任何未偿还的提前终止费。

 

“贷款资产总额”是指在任何时候,所有贷款的未偿还贷款资产总额。

 

“UCC”系指在纽约州不时生效的统一商法典。

 

“美元”是指美元。

 

 

 

 

(i)数字货币在任何确定时间的“价值”应由贷款人通过转换为美元或双方可能书面同意的其他资产,使用数字货币即期汇率确定;(ii)美元应为其面值。

 

ii.一般贷款条款。

 

(a)数字货币或美元贷款。在符合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借款人可全权和绝对酌情权要求贷款人提供特定数量的数字货币或美元贷款,而贷款人可全权和绝对酌情权延长此类贷款或拒绝按照贷款人可接受的条款并在相应的贷款确认书中规定延长此类贷款。

 

(b)贷款程序。借款人的授权代理人可不时在营业日(“请求日”)的营业时间内,通过发送至贷款人电子邮件的电子邮件,请求特定金额的数字货币或美元的贷款(“贷款请求”)。

 

作为其贷款请求的一部分,借款人应至少提供以下拟议条款:

 

(i)数字货币的种类(如适用);

 

(ii)数字货币或美元的金额;

 

(iii)贷款是否为定期贷款、有提前还款选择权的定期贷款、有看涨期权的定期贷款或开放式贷款;

 

(iv)贷款费用百分比;

 

(v)到期日(如有的话);

 

(vi)建议质押的抵押品的种类及金额(如适用);及

 

(vii)建议的初始抵押品百分比、保证金要求百分比和保证金释放百分比。

 

贷款人同意按照贷款请求书中规定的条件或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另有约定的条件进行贷款的,贷款人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贷款确认书。贷款的具体和最终条款,应当在贷款确认书中载明。在交付此类贷款确认书后,如果借款人未在相关贷款确认书交付后两(2)小时内向贷款人提供拒绝相关贷款的通知(邮件足够),则借款人和贷款人应被视为已同意贷款确认书中的条款(没有明显错误)。在该时间之后,以及在借款人交付足够抵押品(如适用)之后或同时,贷款人应立即开始向(x)借款人的数字货币地址传输数字货币的金额,或(y)借款人的银行账户通过银行电汇传输贷款确认书中规定的美元金额(如适用)。

 

 

 

 

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同意(或被视为同意)贷款确认书中的条款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就该特定贷款对另一方承担任何义务。如本协议与贷款确认书发生条款冲突,以贷款确认书中的条款为准。

 

出借人将出借资产转让给借款人且借款人未转让所需抵押物金额的,出借人对出借资产享有返还的绝对权利。

 

(c)偿还贷款程序。

 

(i)偿还贷款。除非下文第(ii)及(iii)款另有规定,在贷款的到期日、召回交割日(定义见下文)或重新减储日(定义见下文)中较早的日期,借款人须在该日营业结束前向贷款人偿还全部贷款余额。数字货币出借资产应直接偿还至出借人指定的钱包地址,美元出借资产应直接偿还至出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看涨期权。对于贷款人拥有看涨期权的贷款,贷款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借款人的电子邮件或通过双方在营业时间(该通知的时间,“召回请求时间”)使用的其他消息服务,要求偿还贷款余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召回金额”)。然后,借款人将有权在召回请求时间之后的紧接营业结束前交付召回金额(此类交付的当天,“召回交付日”)。如果(x)召回请求时间在某个工作日的美国东部时间上午11:00之后,则召回请求时间应被视为发生在紧接下一个工作日的美国东部时间上午9:00,而(y)召回请求时间在某个工作日的美国东部时间上午11:00或之前,则召回请求时间应被视为发生在该工作日的美国东部时间上午11:00。

 

如果出现贷款人仅要求偿还贷款余额的一部分的看涨期权,借款人应在召回交割日偿还贷款余额的所述部分,并在到期日或随后的任何召回交割日或重新交付日(如适用)中以较早者偿还贷款余额的剩余部分。

 

(三)预付款选择权。对于借款人有提前还款选择权的贷款,借款人可以在营业时间(该通知的时间,“提前还款请求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贷款人的电子邮件,表明其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余额(“重新还本金额”)的意图。借款人应在紧接预付款请求时间后的营业日(该交付当日,即“重新还款日”)营业结束前归还或偿还重新还款款金额。如果(x)提前还款请求时间在一个营业日的美国东部时间上午11:00之后,则提前还款请求时间应被视为发生在紧接下一个营业日的美国东部时间上午9:00,并且(y)提前还款请求时间在该营业日的美国东部时间上午11:00之前,则提前还款请求时间应被视为发生在该营业日的美国东部时间上午11:00。

 

如果只提前偿还贷款余额的一部分,借款人应在重新还款日偿还贷款余额的上述部分,并在到期日或随后的任何召回交割日或重新还款日(如适用)中的较早者偿还贷款余额的剩余部分。

 

 

 

 

(d)终止贷款。贷款将在以下较早者终止:

 

(i)到期日;

 

(ii)借款人在到期日之前偿还全部贷款余额;

 

(iii)在违约事件发生后行使补救时;或

 

(iv)于额外终止事项发生时。

 

终止贷款不得终止、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协议的期限,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在贷款终止的情况下,任何出借资产应被重新交付,任何未付或欠付的费用应立即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贷款人。

 

(e)额外终止事件。在发生任何额外的终止事件后,贷款人可通过向借款人提供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借款人,其正在要求与此相关的预付款。在发出该通知后,借款人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余额总额以及随后到期应付或将因该等付款而到期应付的所有其他债务。

 

(f)非流动性市场的再融资。如果(i)自贷款确认之日起至到期日、召回交割日、重订日或因额外终止事件(以适用者为准)需要提前还款之日,每个流动性交易所的七日日均交易量减少50%,或(ii)贷款资产停止在任何流动性交易所上市(此处指定的任一事件的持续时间,即“非流动性期间”),借款人可按贷款人合理酌情所确定的等值美元金额偿还贷款。

 

iii.费用。

 

(a)贷款费用。借款人同意就每笔贷款向贷款人支付融资费用(“贷款费用”),该费用应自出借资产转让给借款人之日(含)起至该出借资产全部偿还给贷款人之日(不包括该出借资产之日)按贷款费用百分比(按360日年化,逐日计算)累计。贷款人应按日计算任何应计贷款费用,并应要求向借款人提供计算结果。贷款费用将从所有未偿还的贷款资产中计算。

 

(b)滞纳金。如果任何金额在到期时未由借款人支付或交付,无论是在到期日、根据第III(d)节的重新交付日、召回交付日,还是其他日期,该金额应产生年化12%的额外费用(“滞纳金”)(如果更低,则为适用法律允许的最高费率),从该金额到期之日起逐日计算,但不包括全额支付或交付该金额之日。

 

 

 

 

(c)提前终止费。对于定期贷款和有看涨期权的定期贷款,如果借款人在到期日之前偿还所借资产,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自还款之日起至贷款到期日应计贷款费用的百分之二十(20%)的费用(“提前终止费”)。提前终止费随借出资产的偿还而到期。提前终止费不适用于(i)在发生硬分叉时归还给贷方的出借资产,(ii)任何召回金额或(iii)任何重新交付金额。

 

(d)费用的支付。除非另有约定,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任何贷款费用、滞纳金或提前终止费(统称“费用”)应由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人的发票后的(i)五(5)个工作日内支付,或(ii)适用的贷款终止,以较早者为准。费用发票(“发票金额”)将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发出,其中将包括上个月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任何未付费用;但贷款人在发送发票方面的任何延迟不应解除借款人在交付发票时支付发票金额的义务;此外,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所有应计和未付费用应在到期日或根据第II(d)节提前终止时支付。除非借款人和贷款人在贷款确认书中另有约定,否则费用应在所借的同一笔贷款资产中支付,无论是在同一区块链上的美元或数字货币,也是贷款人在贷款期间贷款的同一类型。

 

iv.税。

 

(a)免税支付。借款人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任何义务所支付的任何和所有款项,均应免交、清缴和不减免或扣缴任何税款;但如适用法律要求借款人从这些款项中扣除任何已获赔偿的税款,然后(i)应付款项须视需要增加,以便在作出所有规定的补偿税款扣除(包括根据本条适用于额外应付款项的补偿税款扣除)后,贷款人应收到相当于如果没有作出此种补偿税款扣除本应收到的款项的数额;(ii)借款人应作出此种扣除,以及(iii)借款人应根据适用法律及时向有关政府当局支付扣除的全部款项。

 

(b)借款人缴纳税款。在不限制上述(a)款规定的情况下,借款人应在必要时并按照适用法律及时向有关政府当局支付因其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其他有关的任何付款而产生的任何税款。

 

(c)借款人的赔偿。借款人应向贷款人赔偿根据本协议归属于借款人并由贷款人支付的任何补偿税款(包括根据本条第四款(c)项下的应付款项征收或主张的或可归属于其的补偿税款)的全部金额,无论有关政府当局是否正确或合法地对贷款人征收或主张此类补偿税款。贷款人向借款人交付的关于贷款人向有关政府当局实际支付的此类付款或赔偿责任的金额的证明,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应是结论性的和具有约束力的。

 

 

 

 

(d)税务报告。借款人应提交所有申报表和税务报告,如果和/或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

 

五、抵押品要求。

 

(a)抵押品。在贷款确认书要求的范围内,借款人应质押美元或数字货币作为抵押品,以担保贷款(“抵押品”,其中应包括任何额外的抵押品)。所需抵押品的初始金额将是出借资产价值的初始抵押品百分比倍。

 

(b)借款人向贷款人转让的担保物,经本协议调整,应为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担保。借款人特此质押、转让并授予贷款人抵押品上的持续的第一优先权担保权益和留置权以及抵押品的任何收益(定义见UCC),该留置权应在贷款人向借款人转移出借资产时附加。本款设定的质押、转让和担保权益应构成持续协议,并应持续有效,直至债务(未主张或应计任何债权的或有赔偿义务除外)全部得到偿付和清偿,此时担保物应自动解除根据本协议设定的留置权,并应归还给借款人。除本协议项下赋予出借人的权利和补救措施外,出借人还应拥有适用法律(包括UCC)项下担保方的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

 

(c)追加保证金。

 

(i)如果在任何时候,受所有贷款约束的抵押品的价值低于所有贷款的总追加保证金门槛金额,则贷款人有权在最低转账金额的限制下,要求借款人质押和交付美元或额外的数字货币(贷款人可酌情接受的情况下,“额外抵押品”)(或者如果借款人提出请求且贷款人同意,偿还或重新交付贷款资产),以便所有贷款(包括额外抵押品)的抵押品的价值随之等于或超过所有贷款的总所需抵押品金额。

 

(二)如果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额外抵押品,应向借款人的电子邮件或通过双方使用的另一种消息服务发送通知(“保证金通知”),其中载明所需额外抵押品的数量和类型。借款人应在收到保证金通知之后的二十四(24)小时内[ BitGo注意事项:与条款清单一致]根据下文(f)小节向贷款人交付额外抵押品,或按照各方另有约定;但条件是,借款人应在收到保证金通知后四(4)小时内提供自己计算的抵押品价值(在保证金通知时),但须符合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贷款,以支持确定需要交付较少(或不需要)额外抵押品。如果(x)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根据先前但书进行的计算,则相关保证金通知应被视为撤回,或根据借款人的计算进行修改;如果(y)贷款人书面不同意借款人根据先前但书进行的计算或在收到借款人的计算后两(2)小时内未作出回应,则原始保证金通知应继续有效。

 

 

 

 

(d)保证金发放

 

(i)如果在任何时候,所有贷款的担保物的价值超过所有贷款合计的保证金解除门槛总额,借款人有权在最低转让金额的限制下,要求贷款人返还一定数额的担保物,以便所有贷款的担保物的价值(扣除如此返还的任何此类担保物后,该担保物,即“已解除担保物”)不会因此超过所有贷款合计的所需担保物总额。

 

(ii)如果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归还任何已解除的抵押品,则应在营业时间内向贷款人的电子邮件发送电子邮件通知(“解除通知”),其中载明(a)所要求的解除抵押品金额和(b)借款人的计算和定价来源,以证明其确定所有贷款所涉及的抵押品的价值超过保证金解除阈值总额。如果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的计算,则贷款人应根据下文(g)款在紧接收到解除通知之日的翌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将解除担保物退还借款人,如果贷款人在该日纽约市时间上午10:00之前收到,或在紧接其后的第二个营业日营业时间结束时以其他方式将解除担保物退还,或经双方另行约定。

 

(e)抵押品清算。借款人同意,如果贷款人确定特定贷款的抵押品价值低于贷款资产乘以清算水平,则贷款人可以自动清算抵押品,而无需事先通知。

 

借款人承认,无论贷款人是否要求追加担保物,以及借款人是否接受或拒绝同样的担保物,其在本第V节下的义务仍在继续。借款人同意,监督其抵押品并确保遵守本协议是其责任。

 

(f)支付额外抵押品。额外抵押品的支付应通过银行电汇到账户,或在适用的情况下通过贷款确认书中指定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借款人的数字货币地址,或者,如果贷款人已同意,则通过返还或偿还一定数量的贷款资产,以便所有贷款的抵押品的价值将等于或超过所需抵押品总额。

 

(g)归还已解除的抵押品。已解除担保物应通过银行电汇方式退回账户,或在适用情况下退回贷款确认书中指定的数字货币地址或借款人另行通知的数字货币地址。为免生疑问,第II(f)节应适用于抵押品的返还。

 

(h)归还抵押品。在所有债务(未主张或应计索赔的或有赔偿义务除外)全部付清并得到清偿后,贷款人应将抵押品(i)在美元或替代货币的情况下,通过银行电汇退回借款人指定的账户,(ii)在数字货币的情况下,退回借款人指定的数字货币地址。

 

 

 

 

 

 

vi.硬叉。

 

(a)通知。如果针对任何出借资产公开宣布未来的硬分叉或区块链中的空投,贷方可以但不应被要求向借款人提供电子邮件通知。

 

(b)没有因硬分叉而立即终止贷款。如果发生区块链对任何借出资产的硬分叉或空投,任何未偿还的贷款将不会自动终止。借款人和贷款人可以同意,无论贷款类型如何,在约定的日期终止贷款而不受任何处罚。本协议不得解除、免除或以其他方式满足借款人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贷款终止时归还贷款资产和支付应计贷款费用(包括借款人根据本条将数字货币转让给贷方和贷方将所述数字货币转让给借款人的天数)以及任何未偿还的滞纳金和提前终止费。

 

(c)获得新代币的权利。贷方将获得在出借资产上产生的任何增量代币的利益和所有权,而借款人将获得由于数字货币协议中的硬分叉或适用的空投(“新代币”)而在抵押品上产生的任何增量代币的利益和所有权,前提是(i)条中的任何条件得到满足并且(ii)条中的条件得到满足:

 

(一)

 

(a)Hash Power:在硬分叉或适用空投发生后的第30天(以该日期的30天平均值计算)挖掘新代币(用于使用工作证明协议的新代币)的平均哈希功率至少为硬分叉或适用空投前一天挖掘出借资产的哈希功率的5%(以硬分叉前3天的3天平均值计算)。

 

(b)市值:硬分叉或适用空投发生后的第30天,新代币(定义为所有新代币的宇宙总价值)的平均市值(以该日期的30天平均值计算)至少为出借资产平均市值的5%(定义为出借资产的总价值减去所有新代币的总价值)(以该日期的30天平均值计算)。

 

(c)24小时交易量:硬分叉或适用空投发生后的第30天,新代币的平均24小时交易量(按该日期的30天平均数计算)至少为出借资产的平均24小时交易量的1%减去新代币的24小时交易量(按该日期的30天平均数计算)。

 

 

 

 

(ii)钱包兼容性:新代币可在硬分叉或适用空投后30天内由BitGo钱包转让和支持。

 

对于上述计算,数字货币哈希算力、市值、24小时交易量的相关数据来源将为blockchain.info(或者,如果blockchain.info未提供所需信息,则为bitinfocharts.com,如果均未提供所需信息,则各方应相互约定另一数据源),新代币哈希算力的来源将为bitinfocharts.com(或者,如果bitinfocharts.com未提供所需信息,则各方应在新代币创建的30天标记之前相互约定另一数据源)。

 

如果硬分叉或适用空投符合上述标准,有义务交付新代币的一方将有长达60天的时间从硬分叉或适用空投开始将新代币转移给另一方。如果新代币的交付在商业上不合理,经书面协议,新代币的价值可以通过以反映所欠新代币金额的借出资产或抵押品的相同货币的一次性付款代替交付,使用双方在上述偿还时商定的即期汇率。借款人将全权负责支付除归还新代币之外的任何转让方式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成本、第三方费用和交易的税收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毛额支付。一方对本节规定的新代币的权利应在相关贷款终止、出借资产归还和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vii.申述、保证及契诺。

 

(a)每一方在此声明并保证(这些声明和保证应在本协议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贷款期限内继续):

 

(i)它是根据其组织或成立公司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适当组织和有效存在的,并且在与这些法律相关的情况下,具有良好的信誉。

 

(ii)(a)它有权执行和交付本协议、订立本协议所设想的贷款并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b)它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授权此类执行、交付和履行,以及(c)本协议构成根据其条款可对其强制执行的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受适用的破产、重组、无力偿债、暂停执行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一般的类似法律的约束,并在可执行性方面受一般适用的衡平法原则的约束(无论在股权程序中还是在法律上寻求强制执行)。

 

(iii)本协议的执行、交付和履行不违反(a)其组成文件,(b)任何适用法律,(c)对其或其财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判决、裁决、强制令或类似的法律限制,或(d)该方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重要协议。

 

 

 

 

(iv)任何政府当局的许可、同意、授权或批准或其他行动、通知或向其备案或登记(包括任何外汇批准),以及任何其他第三方同意或批准,对于该方适当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是不必要的。

 

(v)它是为自己的账户行事,没有依赖对方提供有关本协议的任何税务或会计建议,并且它已就根据本协议收到或提供的任何贷款、任何数字货币、抵押品或资金的税务和会计处理作出自己的决定。

 

(vi)为老练的一方,并充分熟悉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所涉及的固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新的金融监管要求的风险、潜在的金钱损失和因出借资产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并自愿对任何与此相关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vii)它不是资不抵债,也不受任何适用法律规定的任何破产或破产程序的约束。

 

(viii)没有任何程序待决或据其所知受到威胁,可以合理地预期这些程序会对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或本协议项下或本协议项下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b)借款人特此声明并保证(这些声明和保证应在本协议期限内以及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任何贷款期间继续):

 

(i)它已经或将在归还任何出借资产时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转让这些出借资产。

 

(ii)在任何担保物转让时,它已有或将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授予该担保物的第一优先担保权益。借款人不会进一步设押抵押品。

 

(iii)它是“合格的合同参与人”,该术语在《商品交易法》第1a(18)条及其下的适用条例中定义。

 

(四)已向贷款人交付(一)经独立注册会计师适当审计的最近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副本,以及(二)最近月度未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副本,且每份所述报表及其相关附注均完整、正确、公允地反映了借款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所有这些均符合一贯适用的公认会计原则。

 

(v)它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董事、高级人员、雇员、代理人或附属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是由以下人员拥有或控制的个人或实体:(i)受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美国国务院、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欧洲联盟、英国财政部或其他相关制裁机构(统称“制裁”)管理或执行的任何制裁的对象,或(ii)位于、组织或居住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或者是谁的政府,制裁对象(包括克里米亚、古巴、伊朗、朝鲜和叙利亚)(“被制裁国家”)。

 

 

 

 

(vi)它及其子公司及其各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以及据它所知,它的代理人及其子公司遵守所有适用的制裁措施和经修订的1977年《反海外腐败法》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以及任何其他适用的反腐败法律。

 

viii.盟约。

 

(a)遵守法律。借款人将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对其或其财产具有约束力的所有适用法律和命令。

 

(b)同意。借款人将保持其就本协议所需获得的或其业务运营所需的任何政府当局或其他方面的所有同意和批准、以及向其登记和备案的充分效力和效力。

 

(c)交付财务报表等。借款人将(i)尽快向贷款人提供一份经独立注册会计师适当审计的借款人及其合并附属公司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副本,包括按照一贯适用的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截至该财政年度终了时的资产负债表,(ii)尽快提供每个月的借款人及其合并附属公司该期间终了时的合并财务报表副本,包括截至该期间终了时的资产负债表,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其基础与上文第(i)款所述财务报表编制时使用的基础一致,并由借款人的适当管理人员核证,(iii)在15个日历日内,由借款人的适当管理人员出具证明借款人净权益的合规证明。

 

(d)某些行动的通知。借款人在获悉有关情况后,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向贷款人提供(i)任何违约事件或事件的通知,而该事件或事件随着通知的发出或时间的推移或两者均会构成违约事件,(ii)任何额外的终止事件,(iii)已导致或将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iv)政府当局的任何调查或在该调查或诉讼中具体指名借款人而对借款人提起或威胁提起的任何诉讼,(v)针对任何抵押品作出或主张的任何留置权或“逆向债权”(在UCC第8-502条的含义内),或(vi)可能导致借款人不再符合“合格合同参与者”资格的任何变更或事件。

 

(e)融资报表。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任何时间不时归档、传送或传达(如适用)描述抵押品的融资报表及其修订,其中包含UCC要求或必要的任何信息,或不同司法管辖区下为其充分性或备案办公室接受而适用的任何其他备案制度。借款人还特此批准贷款人先前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就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贷款提交的任何和所有融资报表或修订。

 

 

 

 

(f)进一步行动。借款人将不时作出和执行贷款人要求或合理要求的任何和所有行为以及执行任何和所有进一步的文书,以实现本协议的宗旨和本协议项下担保物的质押,包括但不限于根据《UCC》适用条款的规定执行和备案与担保物有关的融资报表和延续报表。TERM0。

 

(g)没有留置权。借款人不得在担保物上设定、招致、承担或承受任何留置权,但根据本协议设定的留置权除外。

 

(h)更改名称。借款人在未向贷款人提前十(10)个历日的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不得以对贷款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方式更改(i)其法定名称、(ii)其组织的司法管辖权,或(如不是已注册组织)就UCC而言的地点、(iii)其组织类型、(iv)其主要营业地点或首席执行官办公室的地点或(v)其组成文件。

 

(i)制裁。借款人不得要求任何贷款,借款人不得将任何贷款的收益(i)违反任何反腐败法律,(ii)用于资助、资助或便利任何受制裁人或与任何受制裁人的任何活动、业务或交易,或在任何受制裁国或(iii)违反任何适用的制裁。

 

ix.默认。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违约事件,在此称为“违约事件”或“违约事件”:

 

(a)借款人未能归还任何及所有出借资产,而该等资产须到期应付,不论是在到期日期、为提前偿付而订定的日期、加速或其他情况下;

 

(b)借款人未能按照第VI条支付任何及所有贷款费用、滞纳金、提前终止费或汇出任何新的代币或支付任何费用,在每种情况下,该等代币将于何时到期并应予支付;但借款人须有两(2)个营业日以纠正该等未能支付;

 

(c)借款人未能按第V条规定的时间和/或方式转让抵押品或附加抵押品;

 

(d)借款人在履行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方面的重大违约,如该违约能够纠正,则该违约在五(5)个工作日内仍未得到纠正;

 

(e)任何由借款人提起或针对借款人提起的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或清算程序或其他债务人救济程序或解散程序,且(仅在针对借款人的程序的情况下)不在上述程序启动后三十(30)天内被驳回;

 

 

 

 

(f)与本金总额超过债务门槛金额的任何债务有关的一项或多项协议或文书项下的借款人的任何违约、违约事件或其他类似条件或事件(无论描述如何),导致该债务在其所述到期之前或在该债务本应到期时成为或能够在该时间被宣布为到期和应付;

 

(g)任何协议的任何重要条文因任何理由而根据其条款不再有效、具约束力及可强制执行(或借款人须以书面质疑本协议的可执行性,或须以书面断言,或基于任何该等断言而从事任何行动或不作为,即任何该等协议的任何条文已不再有效或以其他方式根据其条款不再有效、具约束力及可强制执行);

 

(h)借款人通知贷款人其无法或不打算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以其他方式否认、拒绝或否定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i)发生重大不利影响;或

 

(j)借款人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作出或当作作出该等陈述或保证的日期,证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正确或不真实的。

 

十、补救办法。

 

(a)一旦发生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可自行选择:(1)宣布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总额立即到期应付,据此,该等款项应成为并立即到期应付,而无须出示、要求、抗议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均由借款人特此明确放弃;但一旦发生上述第IX(e)节所述的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余额总额应自动成为并立即到期应付,而无须出示、要求、抗议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均由借款人特此明确放弃,(2)经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贷款,以及借款人与贷款人或贷款人的任何关联机构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交易。

 

(b)除且不是代替上文(a)款所列权利外,一旦发生违约事件,贷款人可在其后任何时间行使和/或强制执行下列任何权利和补救办法,而无须发出任何种类的通知(根据适用法律不得放弃的通知除外),由贷款人选择:(i)在贷款人认为最佳的地点和时间,出售、出租、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担保物,以现金或信贷或未来交付、公开或私下出售的方式,根据其认为可取的条款和条件,并以贷款人确定的方式,将收益用于履行借款人对贷款人或贷款人关联公司的任何义务,以及(ii)抵消、净额和/或补偿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义务,以抵消借款人对贷款人或贷款人的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义务。各方同意并承认,作为抵押品质押的相关数字货币是在“公认市场”上交易的,因为该术语在UCC中使用,而相关数字货币在相关流动性交易所交易的价格可能是贷款人根据本协议项下行使补救措施为自己购买或出售以供未来交付的价格。本文所述的所有权利都是累积的,除了法律规定的所有其他权利外,都是公平的。除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外,贷款人应拥有根据适用法律或在股权方面以其他方式可予其享有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UCC。

 

 

 

 

XI。不放弃;修改。任何一方当事人在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时的任何延误或疏忽,均不得作为对未来行使该权利或补救措施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在一种情况下放弃特定义务不会妨碍该缔约方随后要求遵守该义务或在未来行使权利或补救。除非以书面作出并经双方签署,否则本协议的任何放弃、修改或修正均无效。

 

十二。权利和补救措施的生存。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补救措施和与任何贷款有关的所有义务应在相关贷款终止、归还所借资产或抵押品以及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三。管辖法律;争议解决。本协议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应根据纽约州法律加以解释和执行,而不考虑任何法律规则的选择或冲突。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或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如该争议不能通过谈判解决,则最终应由美国仲裁协会(“AAA”)根据其《商事仲裁规则》或法律或法规要求的其他适用仲裁机构在纽约州进行的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解决,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对仲裁员作出的裁决作出判决。如果为执行本协议而提起任何诉讼,则胜诉一方或胜诉一方有权追回在该诉讼中产生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其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其他救济。

 

十四。通知。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亲自送达或通过电子邮件或邮件(预付邮资、要求回执)发送至以下签字页所列的相应地址。任何一方可以通过向另一方书面通知其新地址来更改其地址。

 

十五。单一协议。借款人和贷款人承认,并已依据以下事实订立本协议: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贷款构成单一的业务和合同关系,并已相互考虑订立。据此,借款人和贷款人在此同意,他们中的任何一方就任何贷款所作的付款、交付和其他转让应被视为已就本协议项下任何其他贷款所作的付款、交付和其他转让的对价作出,并且作出任何此类付款、交付和其他转让的义务可以相互适用并净额结算。此外,借款人和贷款人承认,根据本协议张贴和质押的任何抵押品应为所有债务提供担保。贷款人应以其选择的任何方式监督和运用担保物,并且没有义务封存任何此类担保物。

 

十六。全部协议。本协议、此处提及的每一项证据以及所有贷款确认构成各方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之前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进行的任何谈判、谅解和协议。本条第十六款不得解释为与上述第十五款相抵触或否定。

 

 

 

 

十七。继任者和分配人。本协议对各方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但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经通知,贷款人可将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借款人。为免生疑问,以任何方式退出本协议而产生的针对BitGo Prime的任何和所有索赔和责任仅为BitGo Prime的义务,而不是其任何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BitGo Holdings,Inc.和BitGo,Inc.。双方同意,BitGo Prime的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该等相关实体也不保证BitGo Prime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十八。规定的可分割性。本协议的每项条款应被视为独立和不同的,如果任何条款被仲裁员或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是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仲裁员或法院认为此类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应修改或改革本协议,以尽可能使该条款具有效力。任何无法如此修改或改革的条款应予删除,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应继续充分生效。

 

十九。对应执行。本协议可由任意数目的对应方和不同的对应方在不同的对应方上签署,每一份协议在签署和交付时均应视为正本,所有这些协议合并在一起构成的只是一份相同的协议。以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传输方式交付本协议的已执行对应方,与交付本协议的原已执行对应方具有同等效力。

 

XX。当事人关系。本协议所载的任何规定不得被各方或任何第三方视为或解释为在本协议各方之间建立合伙或合资关系,经理解并同意,本协议所载的任何规定不得被视为在本协议各方之间建立除借款人和贷款人关系之外的任何关系。

 

二十三。赔偿。借款人应就BitGo可能因本协议所设想的活动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或所有性质的任何和所有第三方索赔、要求、损失、费用和责任(包括BitGo的律师选择就任何此类索赔、要求、损失、费用和责任进行抗辩的律师费)对BitGo Prime及其任何母公司或关联公司进行赔偿、抗辩并使其免受损害,但任何和所有索赔、要求、损失、因BitGo Prime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时的恶意、重大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费用和责任。

 

XXII。收藏成本。在借款人未支付任何到期款项或未归还任何出借资产的情况下或发生任何违约事件时,借款人应根据要求向贷款人支付所有合理的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法庭费用、交换或交易费、清算费用以及贷款人因强制执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而产生的任何其他相关费用。

 

 

 

 

二十三。任期和终止。本协议的期限应自本协议之日起开始,为期一年,并应每年自动续签连续一年的期限,除非任何一方在该一年期限结束前不少于十(10)天提供希望终止合同的通知。尽管有上述情况,本协议仍可按照第II(d)节的规定终止,或在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三十(30)天通知后终止;但条件是,如果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发出终止通知时有任何未偿还的贷款,则本协议的终止将在所有贷款根据本协议终止而不提及本条XXIII之前不生效。

 

XXIV。杂项。在此使用时,单数应包括复数,复数应包括单数,在必要和适当的情况下,使用男性、女性或中性性别应包括所有性别。章节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或构建。双方承认,协议和任何贷款确认是由资深律师代理的双方谈判的结果,因此协议的任何条款都不会被解释为对起草人不利。

 

二十五。保密。每一方同意对从另一方收到的与该另一方或其根据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开展的业务有关的所有信息,包括本协议的存在和条款(“信息”)进行保密,但可能向其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包括会计师、法律顾问和其他顾问(据了解,将向接受此类披露的人员通报此类信息的保密性质,并指示对此类信息保密),(b)在对该方具有管辖权的任何监管当局要求的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披露方同意将此种披露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适用法律禁止此类通知,并且与作为监管审查一部分的任何请求有关的除外),(c)在适用法律或条例或任何传票或类似法律程序所要求的范围内(在此情况下,披露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除与对会计师进行的审计或审查的监管审查有关外,迅速将此种披露通知另一方),(d)与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贷款文件行使任何补救办法有关,(e)在载有与本条条款基本相同的条款的协议的规定下,向任何受让人或参与人,或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的任何潜在受让人或参与者,(f)经另一方同意,或(g)在此类信息(i)成为可公开获得的范围内,而不是由于该方违反第XXV节,或(ii)在非保密的基础上从另一方或其关联公司以外的来源提供给该方,或(iii)由该方独立开发而不使用该信息。任何被要求按照本节规定对本协议和信息的存在进行保密的人,如果该人对此类信息的保密性采取了与该人对其自己的机密信息所给予的同等程度的谨慎态度,则应被视为已遵守其这样做的义务。本节的规定是当事人、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的持续性义务,并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作为证明,双方已促使本协议在以下日期签署和交付:

 

BITGO PRIME LLC

 

 

 

By:/s/陈枫

 

打印名称:陈枫

 

标题:CRO

 

日期:2025年8月30日

 

通知地址:   BitGo Prime LLC
    [省略]
    电子邮件:[省略]
    (附一份至[略])

 

借款人

 

 

 

作者:/s/Brittany Kaiser

 

打印名称:Brittany Kaiser

 

职称:首席执行官

 

日期:2025年8月29日

 

 

通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展览A-授权代理商

 

 

 

 

 

 

 

 

 

 

 

 

 

 

展品B-贷款确认

 

以下内容构成BitGo Prime,LLC和AlphaTON Capital Corp MENA于2025年8月28日签订的主贷款协议的一部分,并包含其中的所有条款,并取代双方之间就贷款达成的任何和所有先前商定的贷款确认:

 

发起日期: 2025年9月5日
借款人: AlphaTON Capital Corp MENA
贷款人: BitGo Prime,LLC
数字货币或美元: 美元
数字货币/美元金额: 35,000,000.00美元
贷款费用百分比: 每安15.75%。
贷款类型: 定期贷款
到期日: 发起后六个月
初始抵押品百分比: 250%
抵押品类型: Toncoin(TON)代币
抵押品规格: 28,000,000 TON,锁定TON和液体TON之间的分配将由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和商定。
保证金要求百分比: 200%
保证金释放百分比: 不适用
清算水平: 150%
发起费百分比: 协议执行时支付2%。

 

 

贷款费用和发起费用应以形成出借资产的实物支付,但本贷款确认书或双方签署的其他书面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贷款费用或发起费用是以构成贷款资产的数字货币或美元以外的资产支付的,则贷款费用或发起费用(如适用)应使用适用的数字货币即期汇率进行转换。

 

 

贷款适用以下附加条款:

 

 

  1. 某些定义.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术语应具有协议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下文列出的附加术语有以下定义:

 

 

 

 

 

“托管人”是指BitGo托管MENA FZE。

 

“借款人担保物”具有本贷款确认书第二节规定的含义。

 

“借款人托管账户”是指根据《借款人托管服务协议》创建并受其管辖的为借款人的利益在Custodian持有的数字资产的账户。

 

“借款人托管服务协议”是指借款人与托管人之间日期为2025年8月16日的某些托管服务协议(经不时修订、重述、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借款人义务”借款人根据贷款文件设定的所有义务和契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根据贷款协议向贷款人返还贷款资产的义务,无论在任何破产或破产程序启动之前或之后产生。

 

“Liquid TON”是指TON代币,而不是“Locked TON”,在本协议下作为借款人抵押品质押。

 

“锁定TON”是指代币发行方锁定的TON代币。

 

“净债务”是指(i)借款人债务减去(ii)贷款协议项下贷款余额的等值美元,在每种情况下,由贷款人合理酌情决定。

 

“TON”是指开放网络区块链协议的原生代币。

 

“锁定开始日期”是指各方书面约定的,托管人应在该日期开始对液体TON进行锁定的日期。

 

 

 

  1. 借款人抵押品的担保权益
    1. 授予担保权益.为保证借款人义务的支付和履行,借款人特此质押、转让和授予贷款人以下所有的第一优先担保权益,无论是现在存在的还是以后获得的(统称为“借款人担保物”):(i)借款人托管账户,以及可能不时存入的任何现金、现金等价物、证券、一般无形资产(包括数字资产)、投资财产、金融资产(包括数字资产)和其他财产,根据本协议或借款人托管服务协议在借款人托管账户中持有、携带或记入贷方的,或交付给托管人或托管人的代理人或由其管有或控制的;与上述任何一项相关的所有担保权利(定义见UCC第8-102(a)(17)节)以及与上述任何一项相关的所有收入和利润;与上述任何一项相关的所有其他权利和特权,包括任何表决权和任何赎回权;以及对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替代;及(ii)上述任何一项的所有收益(定义见《UCC》第9-102(a)(64)节),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现在存在的还是以后产生的。

 

 

 

 

 

    1. 授权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构成并委任贷款人及其任何具有完全替代权力的高级人员或代理人,作为其以借款人名义或以其本人名义具有完全不可撤销权力和授权的真实合法的事实上的代理人,在借款人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和在其持续期间超过适用的宽限期后,并在其后不时采取,任何和所有行动,并执行贷款人在任何时间和不时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任何和所有文件和文书,以实现贷款文件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本文所述方式代表贷款人作为事实上的借款人代理人或代理人出售任何借款人抵押品,并运用贷款人酌情决定收到的收益;但是,前提是,本款不得解释为规定贷款人有义务根据本协议采取任何行动,也不得因未根据本协议采取任何行动而对借款人承担责任。经请求,贷款人应立即向借款人提供本协议项下所有销售的书面摘要。这一任命应被视为与利益相结合的权力,是不可撤销的,并应持续到借款人义务得到全额偿付和履行或借款人违约事件得到纠正或放弃,以先到者为准。

 

 

    1. 托管人预约;授权;控制.出借人和借款人在此各自授权托管人为出借人的利益在借款人托管账户中持有借款人担保物,作为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方。托管人特此接受此项任命,并同意建立和维护借款人托管账户以及识别借款人托管账户中的借款人担保物为借款人质押给贷款人的适当记录。借款人和贷款人在此打算,这一规定确立了贷款人作为担保方对借款人担保物的“控制”,以完善贷款人根据UCC第8-106条和第9-106条对借款人担保物的担保权益。此外,凡任何借款人担保物由《UCC》第十二条含义内的“可控电子记录”组成,贷款人作为担保方,兹指定托管人,而借款人作为出质人,兹同意该等指定,即代表其对借款人托管账户中持有或记入其名下的任何可控电子记录拥有“控制权”(在UCC2-105(e)项含义内),且托管人特此确认贷款人的此类指定。托管人承认,借款人已授予贷款人在所有借款人抵押品上的持续担保权益和留置权。托管人同意,在收到贷款人的书面通知,证明发生了与借款人有关的违约事件后,托管人应遵守贷款人就借款人抵押品发出的所有指示,而无需经借款人进一步同意。托管人还同意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行动,以(i)解除对借款人抵押品自由转让的任何限制,以及(ii)按照贷款人的指示迅速交付或转让借款人抵押品。

 

    1. 融资报表.借款人特此授权贷款人在任何时间不时归档、传送或传达(如适用)描述借款人抵押品的融资报表及其修订,其中包含由UCC要求或必要的任何信息,或不同司法管辖区下的任何其他适用的备案制度,以确保其充分性或备案办公室接受。

 

  1. 借款人违约时的补救措施
    1. 在借款人的任何违约事件发生时和在超过适用的宽限期的持续期间,贷款人应有权,尽管有任何合同限制、锁定、转让限制、归属时间表或借款人或贷款人可能以其他方式受制于或当事人的类似安排,而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促使托管人或任何其他适用方按照贷款人的指示立即解除或使借款人抵押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自由转让。

 

    1. 贷款人可在其后的任何时候,根据贷款人的选择,行使和强制执行下列任何权利和补救措施:(i)在贷款人认为最佳的地点和时间出售、租赁、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借款人抵押品的任何部分,并以现金或信贷或未来交付、公开或私下出售的方式,根据其认为可取和适用的条款和条件,以贷款人自行决定的方式,满足任何借款人对贷款人的义务的收益和(ii)抵销、净额和/或补偿贷款人根据贷款协议对借款人的义务与任何借款人对贷款人的义务。各方同意并承认,质押为借款人抵押品的相关数字货币是在“公认市场”上交易的,因为该术语在UCC中使用,而相关数字货币在相关流动性交易所交易的价格可能是贷款人根据其根据本协议行使补救措施为自己购买或出售以供未来交付的价格。
    1. 本文所述的所有权利都是累积的,并且是法律或股权规定的所有其他权利之外的权利。除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外,贷款人应根据贷款协议、根据适用法律或在股权方面拥有其在其他方面可享有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UCC。

 

 

 

 

 

    1. 对于由Locked TON组成的借款人抵押品,借款人应在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和持续期间,迅速采取一切行动并执行合理必要的所有文件,以促使并实现将此类Locked TON释放和转让给贷款人。如果借款人因任何原因(包括签发人或协议未能或拒绝)无法在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导致解除或转移锁定的TON,借款人应就因无法交付锁定的TON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和所有损失、损害、索赔、费用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向贷款人进行赔偿、抗辩并使其免受损害。本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4. 抵押品锁定时间表

 

 

贷款人承认,借款人已提出要求,且托管人已同意,由Liquid TON组成的借款人抵押品部分由托管人根据从锁定开始日期开始的四(4)年时间表通过智能合约技术持有和锁定,并设置一(1)年悬崖,这样在锁定开始日期的一周年之前不得解除借款人抵押品,届时应解除全部Liquid TON的25%(25%),剩余的75%(75%)应在随后的三十六(36)个月内按月等额分期解除,导致Liquid TON在锁定开始日期四周年时完全释放。尽管有上述规定,借款人同意,托管人应根据本协议第3节,在不考虑借款人和托管人之间商定的任何转让限制或锁定时间表条款的情况下,在贷款人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措施所需的范围内解锁和交付此类液体TON。

 

 

 

 

 

 

 

 

 

 

 

借款人 出借人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姓名:
职位: 职位:
日期: 日期:

 

 

 

CUSTODIAN,仅针对第2(c)、3和4条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位:
日期:

 

 

 

 

 

 

附件 10.7

 

本文书和根据本文书发行的任何证券均未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或某些国家和外国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进行登记。本文书及其可能转换成的任何证券,不得要约、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质押或假借,除非本保险箱允许,并根据该法案和适用的国家证券法和外国证券法,根据有效的登记声明或其豁免。本文所述文书和股份未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或任何国家或外国证券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也未有该委员会或任何国家或外国证券委员会根据本协议的准确性或充分性或其随附的销售证书通过。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阿尔法AI

怀俄明州一家公司

 

安全

(未来股权简单协议)

 

这证明,作为交换条件,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AlphaTON Capital Corp.(“投资者”)于2025年8月[ ● ]日或前后支付购买对价(定义见下文),怀俄明州公司Alpha AI(“公司”)向投资者发行公司股本中某些股份的权利,但须遵守下文所述条款。本外管局和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发行义务,以及投资者的出资或交付义务,购买对价的任何组成部分均明确以投资者在一项或多项私人交易中成功完成总收益不低于5000万美元(50,000,000美元)的股本证券销售为条件,并应与此同时发生(“管道交易”)。就本外管局而言,“管道交易结束”应在配售代理有效停止管道交易发售时发生。如果管道交易在本外管局执行之日(“外盘日”)后六(6)个月之日的东部时间晚上11:59或之前仍未不可撤销地结束,则本外管局自动终止,不再具有效力或影响,且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

 

“估值上限”为100,000,000美元。有关某些附加定义的术语,请参见第2节。

 

1.活动

 

(a)股权融资。如本外管局终止前有股权融资,在该股权融资初始收盘时,本外管局将自动转换为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1)标准优先股的股份数量等于购买对价除以标准优先股的最低每股价格;或(2)外管局优先股的股份数量等于购买对价除以外管局价格。

 

就本次外管局自动转换为标准优先股或外管局优先股的股份而言,投资者将签署并向公司交付与股权融资相关的所有交易文件;前提是,此类文件(i)与标准优先股的购买者将签订的文件相同,如适用,对外管局优先股有适当的变通,以及(ii)对适用于投资者的任何拖累有习惯性例外,包括(但不限于)对投资者的有限陈述、保证、责任和赔偿义务。

 

(b)流动性事件。如果在本外管局终止前发生了流动性事件,投资者将自动有权(以下文第1(d)节规定的清算优先权为准)收取在紧接该流动性事件完成之前或同时到期并应支付给投资者的部分收益,金额等于(i)购买对价(“套现金额”)或(ii)等于购买对价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上应支付的金额除以流动性价格(“转换金额”)中的较高者。如果公司的任何证券持有人在流动性事件中被给予关于将收到的收益的形式和金额的选择,投资者将被给予相同的选择,前提是投资者不得选择收取由于投资者未能满足普遍适用于公司证券持有人的任何要求或限制,或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投资者将没有资格获得的对价形式。

 

 

 

 

 

尽管有上述规定,就意图符合免税重组资格的控制权变更而言,公司可将应付给投资者的收益的现金部分减少其董事会善意地为该控制权变更确定的符合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免税重组资格的金额,前提是此类减少(a)不会减少应付给该投资者的总收益,并且(b)以相同方式按比例适用于根据第1(d)节与该投资者具有同等优先权的所有证券持有人。

 

(c)解散事件。如果在本外管局终止前发生了解散事件,投资者将自动有权(以下文第1(d)节规定的清算优先权为准)获得在紧接解散事件完成前到期并应支付给投资者的与套现金额相等的部分收益。

 

(d)清算优先权。在流动性事件或解散事件中,这个外管局意在像标准的非参与优先股那样运作。投资者收取其套现金额的权利为:

 

(i)低于未偿债务和债权人债权的偿付,包括关于偿付的合同债权和可转换本票(在此种可转换本票未实际或名义上转换为股本的情况下);

 

(ii)与支付其他SAFE和/或优先股的款项相等,如果适用的收益不足以允许向投资者和此类其他SAFE和/或优先股全额付款,则适用的收益将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和此类其他SAFE和/或优先股,与否则应支付的全部款项成比例;和

 

(iii)优先于支付普通股。

 

投资者获得其转换金额的权利是(a)与普通股和其他SAFE和/或优先股的付款相等,后者也在类似于转换为普通股的基础上获得转换金额或收益,以及(b)低于上文第(i)和(ii)条所述的付款(在后一种情况下,只要此类付款是套现金额或类似的清算优先权)。

 

(e)终止。本外管局将在以下情况最早发生后立即自动终止:(i)投资者未能在外部日期前完成管道交易;(ii)根据本外管局根据第1(a)节自动转换向投资者发行股本;或(iii)根据第1(b)节或第1(c)节支付或预留支付投资者应付款项。

 

2.定义

 

“股本”是指公司的股本,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和“优先股”。

 

“现金部分”是指立即可用的资金中的二十五万美元(25万美元)。应在管道工程交易结束后五(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方式将款项支付至公司书面指定的账户。

 

“控制权变更”是指(i)任何“个人”或“集团”(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和14(d)条的含义)直接或间接成为公司5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证券的“实益拥有人”(定义见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3条),有权投票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交易或一系列关联交易,(ii)公司的任何重组、合并或合并,紧接该等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前公司已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证券的持有人在紧接该等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后保留至少公司或该等其他存续或由此产生的实体的已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证券所代表的总投票权的多数或(iii)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的交易或系列相关交易除外。

 

 

 

 

 

 

“公司资本化”是在紧接股权融资之前计算的,并且(没有重复计算,在每种情况下都是按转换为普通股的基础计算):

 

•包括已发行和已发行股本的所有股份;

•包括所有转换证券;

•包括所有(i)已发行和未行使的期权和(ii)承诺的期权;和

•包括未发行的期权池,但与股权融资有关的未发行期权池的任何增加将仅在承诺的期权数量超过增加前未发行的期权池的情况下才包括在内。

 

“可转换证券”包括本外管局及本公司发行的其他可转换证券,包括但不限于:(i)其他外管局;(ii)可转换承兑票据及其他可转换债务工具;及(iii)有权转换为股本股份的可转换证券。

 

“权益部分”是指如果PIPE交易的总收益低于400,000,000美元,则投资者的若干普通股的价值等于(i)在紧接交易结束后公司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数量生效后公司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2.5%,或(ii)如总所得款项总额等于或大于400,000,000美元,则在紧接交易结束后生效的公司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数目后,占公司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的2.0%。构成权益部分的普通股应在PIPE交易结束时直接向公司发行,并须遵守(a)六个月的禁售期,禁止在该交易结束后进行任何出售、转让或其他处置,以及(b)登记权要求投资者在禁售期届满后30天内以表格F-3(或其他适当表格)提交登记声明,涵盖该等普通股的转售,并通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该登记声明在其后尽快宣布生效。普通股自发行之日起享有充分的表决权。

 

“直接上市”是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通过公司向SEC提交的表格S-1上的有效登记声明,将其普通股(根据《证券法》第144条不符合转售条件的普通股股份除外)在国家证券交易所首次上市,该登记声明将公司现有股本的股份进行转售登记。为免生疑问,直接上市将不会被视为包销发售,亦不会涉及任何包销服务。

 

“解散事件”是指(i)自愿终止经营,(ii)为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一般转让或(iii)公司的任何其他清算、解散或清盘(不包括流动性事件),无论是自愿或非自愿的。

 

“股息金额”是指,就公司就其已发行普通股支付股息的任何日期而言,每股普通股支付的股息金额乘以(x)购买对价除以(y)流动性价格(仅为计算此类流动性价格的目的将股息日期视为流动性事件)。

 

 

 

 

 

“股权融资”是指以筹集资金为主要目的的善意交易或系列交易,据此,公司以固定估值发行和出售优先股,包括但不限于投前或投后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是指根据《证券法》提交的登记声明,公司首次坚定承诺承销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的交易结束。

 

“流动性资本化”计算截至和(不重复计算,在每种情况下按转换为普通股的基础计算):

 

•包括已发行和已发行股本的所有股份;

•包括所有(i)已发行和未行使的期权和(ii)在收到收益的范围内,承诺的期权;

•包括所有可转换证券,但任何SAFE和其他可转换证券(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股的股份)除外,如果此类证券的持有人正在收到套现金额或类似的清算优先付款,以代替转换金额或类似的“转换后”付款;和

•不包括未发行的期权池。

 

“流动性事件”是指控制权变更、直接上市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流动性价格”是指每股价格等于投后估值上限除以。

 

“期权”包括期权、限制性股票奖励或购买、RSU、SAR、认股权证或类似证券,已归属或未归属。

 

“所得款项”是指现金和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对价),它们是流动性事件或解散事件的收益(如适用),可合法分配。

 

“购买对价”应由(i)现金部分、(ii)股权部分和(iii)代币部分组成。

 

“承诺期权”是指承诺但未授予

 

“SAFE”是指投资者为资助公司业务运营而购买的包含未来股本股份权利的工具,其形式和内容与该工具类似。提到“这个安全”,就是指这个特定的工具。

 

“外管局优先股”是指在股权融资中向投资者发行的系列优先股的股份,与标准优先股的股份具有相同的权利、特权、优先权、资历、清算倍数和限制,但任何基于价格的优先权(如每股清算金额、初始转股价格和每股股息金额)将基于外管局价格。

 

“安全价格”是指每股价格等于除

 

 

 

 

 

“标准优先股”是指向投资者发行的系列优先股的股份,这些投资者在股权融资的初始收盘时向公司投资了新资金。

 

“代币组件”是指开放网络(“TON”)的数字代币,其美元总价值为25万美元(25万美元),使用TON在紧接PIPE交易结束前三十(30)个日历日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VWAP”)计算得出。代币组件应从投资者以PIPE交易收益购买的TON代币的质押产生的奖励中交付,并应在PIPE交易结束后三(3)个月内转移至公司书面指定的区块链钱包地址。

 

“未发行期权池”是指

 

3.公司陈述

 

(a)公司是一间按其成立国家的法律妥为组织、有效存在及具有良好信誉的法团,并有权力及权力拥有、租赁及经营其财产,并按现时所进行的业务。

 

(b)公司执行、交付及履行本外管局属公司权力范围内,并已获公司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妥为授权(在符合第3(d)条的规定下)。本外管局构成公司的一项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强制执行,但受破产、无力偿债或其他与一般债权人权利强制执行有关或影响其强制执行的一般适用法律和一般权益原则限制的除外。据其所知,公司并未违反(i)其现行的公司注册证书或章程,(ii)适用于公司的任何重大法规、规则或条例,或(iii)公司作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重大债务或合同,而在每种情况下,可合理地预期此类违规或违约单独或连同所有此类违规或违约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c)本外管局拟进行的交易的履行和完成没有也不会:(i)违反适用于公司的任何重大判决、法规、规则或条例;(ii)导致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或受其约束的任何重大债务或合同的加速履行;或(iii)导致对公司的任何财产、资产或收入产生或施加任何留置权,或导致适用于公司、其业务或运营的任何重大许可、许可或授权被暂停、没收或不再续期。

 

(d)履行本外管局无须取得同意或批准,但以下情况除外:(i)公司的法人批准;(ii)适用证券法下的任何资格或备案;及(iii)根据第1条授权发行股本的必要法人批准。

 

(e)据其所知,公司拥有或拥有(或能够以商业上合理的条款获得)对其业务所需的所有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商号、版权、商业秘密、许可、信息、工艺和其他知识产权的充分法律权利,如现在进行和目前提议进行的那样,而不与他人发生任何冲突或侵犯他人的权利。

 

(f)公司承认代币组件的美元价值可能在定价日期和转让日期之间波动。各方同意,TON代币可交付数量应在PIPE交易结束时计算,不得因收盘后价格变动而调整。

 

 

 

 

 

4.投资者陈述

 

(a)投资人在其成立司法管辖范围内的法律下有适当的组织和有效的存续,具有执行和交付本外管局以及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完全法律行为能力、权力和授权。本外管局构成投资人的一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但受破产、无力偿债或其他普遍适用的法律有关或影响债权人权利强制执行的一般法律和一般权益原则限制的除外。

 

(b)投资者是经认可的投资者,因为该术语在《证券法》条例D规则501中定义,并承认并同意,如果在股权融资时不是经认可的投资者,公司可将本外管局作废并退回购买对价。投资者已被告知,该保险箱和基础证券未根据《证券法》或任何州证券法进行注册,因此,除非根据《证券法》和适用的州证券法进行注册,或者除非获得此类注册要求的豁免,否则不得转售。投资者是为自己的账户购买这个保险箱和投资者根据本协议将获得的证券,而不是作为代名人或代理人,也不是为了分配该保险箱或与其有关的转售,投资者目前没有出售、授予任何参与或以其他方式分配该保险箱的意图。投资者在财务和商业事项方面具有这样的知识和经验,投资者能够评估这种投资的优点和风险,能够在不损害投资者财务状况的情况下承担这种投资的完全损失,并且能够无限期地承担这种投资的经济风险。

 

(c)投资者声明并保证(a)构成股权部分的普通股已获得正式授权,以及(b)在根据本协议条款发行时,该等股份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免于且没有任何留置权(适用证券法或本外管局施加的限制除外)。

 

(d)投资者声明并保证,为满足代币组成部分而交付的代币(a)将不受投资者设定的任何留置权或产权负担的影响,(b)不会从任何违反任何适用法律(包括任何制裁、反洗钱或反恐怖主义融资法律)的交易中获得或参与任何交易,以及(c)可根据适用的美国联邦和州法律以及任何相关的非美国法律合法转让给公司。投资者承诺在完全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交付代币,包括适用于数字资产转让的任何了解你的客户(“KYC”)或反洗钱(“AML”)要求。

 

5.杂项

 

(a)本外管局的任何条文,可经公司及(i)投资者的书面同意而予以修订、放弃或修改。

 

(b)本外管局要求或允许的任何通知,在亲自送达或通过隔夜快递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签字页所列的相关地址时,或在作为预付邮资的已核证或挂号邮件存入美国邮件后48小时后,经书面通知修改后寄给将在签字页所列该当事人的地址通知的该当事人时,将被视为足够。

 

(c)投资者作为本外管局的持有人,无权为税务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投票或被视为股本持有人,本外管局的任何规定也不会被解释为授予投资者,因此,公司股东的任何权利或为选举董事或就提交给公司股东的任何事项投票的权利,或给予或拒绝同意任何公司行动或接收会议通知的权利,直至股份已按第1节所述条款发行。然而,如果公司在本外管局未偿还期间支付已发行普通股的股息(即不以普通股股份支付),公司将同时向投资者支付股息金额,但前提是(i)公司可以,在大律师告知为遵守适用法律严格必要而扣留此类款项的情况下,扣留此类款项的一部分以汇给任何适用的政府当局,以及(ii)在公司确实扣留任何此类部分的情况下,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协助投资者获得任何适用的退款,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任何此类资金承担责任,只要汇给适用的政府当局。

 

 

 

 

 

(d)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外管局和本外管局中的权利均不可由任何一方通过法律操作或其他方式转让或转让;但前提是本外管局和/或其权利可在未经投资者同意的情况下转让给直接或间接控制、受投资者控制或与投资者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的任何普通合伙人、管理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或由投资者的一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或管理成员控制或与其共享同一管理公司的任何现有或以后存在的风险投资基金,前提是该受让人符合第4节中的投资者代表;此外,前提是公司可以在与重新组建公司以改变公司住所有关的情况下,在未经投资者同意的情况下整体转让本文书。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情况,投资者或其任何直接或间接继承人或受让人均不得将本外管局转让给自然人。

 

(e)如本外管局的任何一项或多项规定因任何理由被认为全部或部分或在任何方面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或本外管局的任何一项或多项规定运作或可能运作使本外管局失效,则在任何此种情况下,仅此类规定将被视为无效,不影响本外管局的任何其他规定,本外管局的其余规定将继续有效并充分生效,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损害或干扰。

 

(f)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将受特拉华州法律管辖,而不考虑此类管辖权的法律冲突条款。

 

(g)在完成PIPE交易的同时:(i)投资者应交付(a)现金部分,(b)股权部分,以及(c)书面确认组成代币部分的TON代币数量和预期转让日期(该日期应不迟于该交易结束后三(3)个月);(ii)公司应交付投资者合理要求的代币部分转让的任何钱包地址或其他交付指示;(iii)各方应签署并交付为完成此处设想的交易而合理必要的任何额外文件或文书。

 

(h)当事各方承认并同意,就美国联邦和州所得税而言,本保险柜在任何时候都打算被定性为股票,更具体地说,为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304、305、306、354、368、1036和1202条的目的而被定性为普通股。因此,双方同意在所有美国联邦和州所得税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各自的纳税申报表或其他信息报表上)上,按照上述意图对待本SAFE。

 

下列签署人已促使本保险柜自上述第一个日期起正式签立和交付,以作为证明。

 

 

    阿尔法AI
       
    签名:  
      菲奥伦佐·维拉尼
      总裁
    地址:[略]
    电子邮件:[省略]

 

 

 

 

 

 

    投资者:ALPHATON CAPITAL CORP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克拉伦斯·托马斯大厦

路德镇邮政信箱4649

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VG1110

C/O Portage Development Services Inc。

Andrea Park,302,219-556

Attn.:Andrew Hudder

邮箱:ahudders @ golenbock.co

 

 

 

 

 

 

附件 10.8

 

独立承包人协议

 

本独立承包商协议(本“协议”)自2025年8月4日(“生效日期”)起,由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Portage Biotech Inc.与Own Your Data Technologies,LLC(“顾问”)订立。

 

简历

 

然而,公司希望聘请Consultant的雇员Brittany Kaiser担任执行官,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

 

然而,公司希望根据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保留Consultant作为独立承包商的服务;并且,

 

然而,顾问希望以独立承建商的身份向公司提供服务;

 

现据此,为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现确认其收到并充分性,双方同意如下:

 

协议

 

  1. 敬业度和职责

 

  1.1. 订婚.顾问特此同意亲自聘请Brittany Kaiser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服务(“行政人员”).公司特此聘请执行人员担任首席执行官(CEO),直接向董事会报告。执行官应履行通常与首席执行官职位相关的职责和责任。于2025年8月3日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订婚日期”).

 

  1.2. 职责.在任期内(定义见下文),行政人员的职责应包括附表1所附工作说明中所述的条款,以及公司董事会可能合理分配的其他职责。

 

  1.3. 董事会服务.Executive shall serve as a member of the company board of directors throughout the five term of this agreement,and shall be nominated for re-election at the annu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2030 at the conclusion of this contract,subject to shareholder approval。

 

  1.4. 时间.执行机构应当投入足够的时间,以专业、及时的方式完成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和职责。虽然行政部门一般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提供服务,但行政部门应有酌处权决定自己的日程安排和提供服务的方式。执行人员应遵守与独立承包商相关的所有适用的公司政策、程序和行为准则。

 

  1.5. 履行地点.执行人员应将其工作时间用于在公司和执行人员共同同意的地点从事活动。

 

  2. 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应自生效日期开始,并持续五(5)年,除非根据本协议第5节提前终止(“期限”)。协议应自动续签连续一年(1)期,除非任何一方提供180天不续签通知。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如果交易未在生效日期的十(10)个工作日内发生,任何一方均可在交易确实发生之日或之前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存在持续的限制性契约。

 

  1  

 

 

  3. 薪酬和福利

 

  3.1. 基本费用.

 

3.1.1.菲亚特。公司应向顾问公司支付每年50万美元(500,000美元)的基本费用和下文所述的TON(“基本费用”),根据公司的标准支付惯例支付,但须遵守适用的税务报告。

 

3.1.2.TON代币补偿。作为基本费用的一部分,Consultant还应每年获得价值五十万美元(50万美元)的TON代币(基于30天VWAP)作为额外的基本费用,代币数量根据授予日的公平市场价值(基于30天VWAP)确定。此类代币应受授予协议中描述的以下条款的约束:

 

(a)收到后12个月的转让限制;和

 

(b)须遵守公司的数字资产政策(如有)。

 

  3.2. 绩效奖金.顾问应有资格获得年度绩效奖金,目标为每个薪酬组成部分的200%,详情如下。绩效指标应包括公司财务绩效(60%)、战略目标(25%)和ESG/利益相关者指标(15%)(“性能指标”).

 

3.2.1.现金红利。顾问应有资格获得如下结构的年度现金绩效奖金:

 

(a)目标:100万美元(1,000,000美元)(基本费用的200%)

 

(b)门槛(50%赔付):五十万美元(50万美元)

 

(c)最大超额表现(400%派息):200万美元(2,000,000美元)

 

3.2.2.TON代币奖金。顾问应有资格获得如下结构的年度代币绩效奖金:

 

(a)目标:100万美元(1,000,000美元)(基础代币授予的200%)TON代币(30天VWAP)

 

(b)门槛(50%支付):50万美元(50万美元)的TON代币(30天VWAP)

 

(c)最大超额表现(400%支付):200万美元(2,000,000美元)的TON代币(30天VWAP)

 

3.2.3.股权红利。顾问应有资格获得结构如下的年度股权绩效奖金:

 

(a)目标:300万美元(3,000,000美元)的额外股权(基础股权补偿的200%)

 

(b)门槛(50%支付):一百万五十万美元(1,500,000美元)的股权

 

(c)最大超额表现(400%派息):600万美元(6,000,000美元)的股权

 

 

  2  

 

 

  3.3. 激励薪酬.

 

3.3.1.股权激励薪酬。Consultant将获得每年基础价值为百万五十万美元(1,500,000美元)的年度股权赠款,其中包括:

 

(a)限制性股票单位(RSU);

 

(b)归属时间表:受限制股份单位五年内每年20%;及

 

(c)受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条款及条件所规限。

 

3.3.2.长期激励计划(LTIP)。除了年度股权授予外,Consultant还将参与一项特殊的LTIP,目标价值为每年200万美元(2,000,000美元),基于衡量TSR、收入增长和EBITDA利润率的5年业绩周期。

 

  3.4. 付款时间表.基费应按公司惯例和惯例的频率并至少每半个月等额支付。年度奖金应在适用的履约期结束后的六十(60)天内支付,但须视顾问在支付日期之前的持续服务情况而定,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币补偿应按照归属时间表每月交付,股权授予应每年在顾问开始日期的周年日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日期进行。

 

  3.5. 交易平仓奖金。

 

3.5.1.在成功完成公司以不少于5000万美元(50,000,000美元)股本证券的总额或更多的私人交易出售的交易(“交易”)的前提下,顾问有权获得以下额外的交易奖金补偿:

 

(a)权益部分

 

(1)价值:Consultant将在收盘时获得公司总股本价值的一定百分比,按交易总规模确定如下:

 

  (A) 如果交易低于400,000,000美元,Consultant将在收盘时获得公司总股本价值的1.5%;或者

 

  (b) 如果交易金额在400,000,000美元或以上,Consultant将在交易结束时获得公司总股本价值的1.25%。

 

(2)形式:公司将在私募交易中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单位(RSU)或等值股权(可能包括普通股),并根据公司将在交易结束后六(6)个月内通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宣布生效的登记声明进行登记转售。

 

(3)归属;锁定:100%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应在交易结束时立即归属。尽管有此种归属,受限制股份单位应在交易结束后的六(6)个月内受到转让限制(锁定)。禁售期届满后,不再适用进一步限制

 

(四)表决权:归属时的充分表决权

 

 

  3  

 

 

(b)现金部分:Consultant将获得25万美元现金,由营运资金支付。应在交易结束后五(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方式支付至顾问书面指定的账户。

 

(c)代币组件:Consultant将获得250,000美元的TON代币(按交易完成之日的30天VWAP估值),将由公司用交易收益购买的TON代币(“奖金代币”)的质押产生的奖励提供。奖金代币应在交易结束之日起三(3)个月内支付至Consultant书面指定的钱包。

 

(d)期权部分:Consultant将获得500,000美元的股权期权,授予的执行价格等于公司股权在交易结束前一个交易日的最后收盘价。这些期权的归属条款应反映RSU归属时间表:25%在交易完成后立即归属,其余75%在随后的6个月期间内按月等额分期归属。公司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交易完成后尽快向SEC提交表格S-8的注册声明,以涵盖行使股权期权基础的股份,无论如何,在交易完成后的10天内。在此类登记声明存档之前,执行人员将不会行使在交易结束时立即归属的期权。所有未归属的期权应在(i)随后的控制权变更、(ii)无故终止顾问为公司提供的服务或(iii)顾问因第5条所定义的正当理由而终止时立即归属。非因正当理由自愿终止或因故终止时,未归属的期权将被没收。

 

(e)公司应为非领导顾问建立并维持一个0.75%的股权期权池,与根据本协议授予Consultant的股权和期权分开。

 

  4. 福利

 

  4.1. 顾问公司作为独立承包商,应对自己的利益、保险、纳税义务负责。代替员工福利,顾问应获得以下额外补偿:

 

(a)为高管购买私人健康保险提供每年高达75000美元的付费津贴。如果高管选择现金津贴:

 

(一)按月或按季缴纳

 

(二)顾问须向公司提供健康保险承保证明

 

(3)津贴为顾问应课税所得

 

4.1.2.高管定期人寿和伤残保险的付费津贴等于五倍(5x)基本费用;

 

4.1.3.执行人员短期和长期伤残保险的有偿津贴,价值为100%的基本费用替代);以及

 

4.1.4.最低保额为1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4  

 

 

4.1.5.个人伞式保单1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付费津贴;

 

4.1.6.为行政人员办理国际旅行的绑架和赎金保险;

 

4.1.7.支付给Consultant为其员工支付的Consultant退休账户的25万美元(25万美元)的津贴;

 

4.1.8.非合格递延补偿计划允许递延最高75%的奖金受409A限制;

 

4.1.9.财务规划、税务准备、法律服务的付费津贴(最高十万美元(每年10万美元));

 

4.1.10.俱乐部会员的付费津贴(最高5万美元(5万美元)的入会,最高5万美元(5万美元)的年费);和

 

4.1.11.汽车津贴的付费津贴(每年最高7.5万美元(7.5万美元))。

 

4.1.12.可享受十六(16)周的带薪产假,不减少补偿或福利。

 

  5. 终止服务

 

  5.1. 因故或正当理由而终止.

 

5.1.1.本公司可因故终止本协议项下顾问服务。“原因”应限于以下情况:

 

(a)顾问或行政人员对重罪的定罪;

 

(b)顾问或执行人员故意和实质性违反本协议且在30天书面通知和补救期后仍未得到纠正;或

 

(c)顾问或行政人员涉及公司资金超过1000000美元的欺诈或挪用行为。

 

5.1.2.顾问可能会因正当理由而终止其服务。“正当理由”是指未经顾问同意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行政人员的职责、权限或责任大幅减少;

 

(b)顾问基本费用或目标奖金机会减少;

 

(c)行政长官的主要工作地点迁移超过五十(50)英里;或

 

(d)公司对本协议的任何重大违反。

 

5.1.3.顾问必须在90天内提供良好理由的书面通知,并允许公司有30天的治愈期。

 

  5.2. 终止的效力

 

5.2.1.无故或有正当理由终止

 

 

  5  

 

 

(a)如顾问的服务被公司无故终止或由顾问有正当理由终止,顾问有权获得:

 

(1)相当于顾问当时基本费用二十四(24)个月的金额;

 

(2)两倍(2x)顾问的目标奖金;

 

(3)根据实际业绩,按比例提取顾问公司当年奖金部分;

 

(4)延续终止后二十四(24)个月的所有健康和福利津贴;

 

(5)加速归属所有本应在终止后二十四(24)个月内归属的未归属股权奖励;和

 

(6)为价值高达50,000美元的行政人员提供的行政人员介绍服务。

 

  5.3. 终止诉讼.无论顾问在终止时是否因故、无故或有正当理由而终止,顾问均应并应指示执行:

 

5.3.1.立即及其后永远停止代表自己作为公司高级人员;

 

5.3.2.停止所有直接或间接使用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或任何客户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商标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此后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与该等知识产权相似或混淆的任何名称、标记或外观设计;

 

5.3.3.在公司合理要求的范围内,就顾问为公司服务所产生的事项与公司合作;但公司应作出合理努力,尽量减少对顾问其他活动的干扰。公司应向顾问偿还与此种合作有关的合理费用,并且,在需要顾问在此类事项上花费大量时间的情况下,公司应就此种合作按每小时2,500美元的费率向顾问进行补偿。

 

5.3.4.立即将公司和/或高管或代理人拥有或控制的公司或客户的全部财产退还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钥匙、钥匙卡、门禁卡、身份证、安全设备、雇主信用卡、网络接入设备、计算机、手机、智能手机、PDA、寻呼机、传真机、设备、扬声器、网络摄像头、手册、报告、文件、书籍、汇编、工作产品、电子邮件信息、录音、磁带、磁盘、拇指驱动器或其他可移动信息存储设备、硬盘、底片和数据以及属于公司并以任何方式存储的所有公司文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那些构成或包含任何机密信息、由行政人员拥有或控制的信息,无论这些信息是由公司或其任何业务伙伴提供给行政人员的,还是由行政人员就其受雇于顾问公司而创建的,并将公司或客户的任何无法返回的信息作为机密保存;

 

  5.4. 终止付款.一旦服务终止,公司应向顾问支付截至终止日期的所有应计但未支付的基本费用和额外补偿,以及在终止后三十(30)天内提交的任何未偿还的业务费用。根据第5.2条支付的任何遣散费,须以顾问以公司合理接受的形式执行解除索偿为条件。第5.2条规定的所有付款应在终止后60天内开始,前提是释放已生效。

 

 

  6  

 

 

  5.5. 终止生存.本协议的条款应在任何终止后继续有效,如果本协议有此规定,或为实现其他尚存条款的目的而必要或可取,包括但不限于顾问根据本协议第6、7和8节承担的义务。咨询人承认,除第5.2节明确规定外,咨询人在服务终止后无权获得任何补偿。

 

  6. 费用

 

  6.1. 费用.在任期内,顾问有权获得以下与行政人员为公司提供服务有关的费用和报销:

 

6.1.1.差旅费

 

(a)所有与商务有关的旅行的头等舱或公务舱或合理的私人航空旅行;

 

(b)商务旅行五星级酒店住宿;

 

(c)超过五(5)天的国际商务旅行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旅行费用的承保范围;和

 

(d)合理的陆运费用。

 

6.1.2.娱乐和客户关系

 

(a)企业信用卡用于业务相关费用;

 

(b)年度娱乐预算为25万美元(25万美元)。

 

6.1.3.办公和技术

 

(a)带有私人设施的行政办公套房;

 

(b)专职行政助理和合理必要的额外行政支持;

 

(c)最新技术设备和全套IT支持服务;

 

(d)5万美元(5万美元)的家庭办公津贴,用于设置和维护;

 

(e)如果行政人员的角色需要搬迁,则应设置双重办公室。

 

6.1.4.安全

 

(a)公司认为必要的个人安全评估和服务;

 

(b)家庭安全系统安装和持续监测服务;

 

(c)为所有与业务相关的个人设备提供全面的网络安全保护。

 

  6.2. 偿还.所有费用应按照公司费用报销政策,在提交合理书面文件后予以报销。公司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提供服务的直接付款。

 

  6.3. 税务义务。作为独立承包商,Consultant应全权负责所有联邦、州和地方税收,包括自雇税、社会保障缴款,以及与根据本协议获得的补偿相关的任何其他税收义务。公司将在1099-NEC表格或其他适当的税表上报告顾问的补偿。顾问同意对公司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与主管税务义务相关的任何税务责任、罚款或利息的损害。

 

  7. 机密资料

 

 

  7  

 

 

顾问了解并承认,在任期内,顾问将可以访问和了解机密信息,定义如下。

 

  7.1. 定义的机密信息

 

a)就本协议而言,“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众普遍知晓的所有信息,包括口头、印刷、电子或任何其他形式或媒介,直接或间接涉及:业务流程、实践、方法、政策、计划、出版物、文件、研究、运营、服务、战略、技术、协议、合同、协议条款、交易、潜在交易、谈判、未决谈判、专有技术、商业秘密、计算机程序、计算机软件、应用程序、操作系统、软件设计、网页设计、在制品、数据库、手册、记录、文章、系统、材料、材料来源、供应商信息、供应商信息、财务信息、结果、会计信息、会计记录、法律信息,营销信息、广告信息、定价信息、信用信息、设计信息、工资单信息、人员配置信息、人事信息、执行人员名单、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单、发展、报告、内部控制、安全程序、图形、图纸、草图、市场研究、销售信息、收入、成本、公式、说明、通讯、算法、产品计划、设计、样式、模型、想法、视听节目、发明、未公开的专利申请、作者的原创作品、发现、实验过程、实验结果、规格、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制造信息、工厂名单、经销商名单、公司或其业务的买方名单或任何现有或潜在客户、供应商、投资者或其他关联第三方,或以保密方式将信息委托给公司的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

 

b)咨询人理解,上述清单并非详尽无遗,机密信息还包括被标记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为机密或专有的其他信息,或在已知或使用该信息的背景和情况下,在合理的人看来可能属于机密或专有的其他信息。

 

c)顾问理解并同意,机密信息包括顾问在顾问为公司服务过程中开发的信息,如同公司在一审中向顾问提供了相同的机密信息。

 

d)机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任何信息:(i)在披露时属于公共领域;(ii)在披露后通过顾问方面的任何不法行为而为公众所知;(iii)顾问可通过书面证据表明在其按公司向顾问披露之日之前为顾问合法所知;或(iv)从对此类机密信息不负有对顾问保密义务的来源而为顾问所知,无需承担任何保密义务。

 

  7.2. 公司创建和使用机密信息.Consultant承认,公司可能拥有属于特拉华州法律“商业秘密”定义范围内的财产。Consultant承认特拉华州统一商业秘密法案,6 Del。C. § § 2001 et seq.,禁止任何人(无论是否公司高管)盗用公司的商业秘密,并在发生任何此类盗用时向公司提供某些补救措施。

 

 

  8  

 

 

  7.3. 披露和使用限制。顾问同意并承诺:(i)将所有机密信息视为严格保密;(ii)不直接或间接披露、发布、传达或提供机密信息,或允许其全部或部分披露、发布、传达或提供给任何实体或个人(包括公司的其他高管),而这些实体或个人并不需要知道和授权了解和使用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机密信息,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公司直接雇用以外的任何人提供服务,除非在向公司执行顾问授权服务时有要求(然后,该等披露须仅在该等职责的限度内及范围内作出);及(iii)不得查阅或使用任何机密资料,亦不得复制任何载有任何机密资料的文件、纪录、档案、媒体或其他资源,或将任何该等文件、纪录、档案、媒体或其他资源移出公司的处所或控制范围,除非在执行顾问对公司的授权服务时有要求(然后,此种披露应仅在此种职责的范围内和范围内进行)。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阻止披露适用法律或法规或根据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获授权的政府机构的有效命令可能要求的机密信息,前提是披露不超过此类法律、法规或命令要求的披露范围。执行人员应迅速向公司提供任何此类命令的书面通知。

 

  7.4. 义务早于协议。顾问理解并承认,顾问在本协议下就任何特定机密信息承担的义务应在顾问首次获得此类机密信息时立即开始(无论是在顾问开始由公司提供服务之前还是之后),并应在顾问由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和之后继续进行,直至此类机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晓的时间,而不是由于顾问违反本协议或由与顾问一致行动的人或代表顾问违反而导致的时间。

 

  8. 限制性盟约

 

  8.1. 非邀约高管。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只要公司没有违反本协议,在顾问公司与公司接触期间及其后的二十四个月(24)期间,顾问公司不会通过招揽或鼓励或协助他人为竞争业务招揽公司的任何雇员、代理人或顾问或以其他方式诱导或企图诱导公司的雇员离职而扰乱、损害、损害或干扰公司的业务。

 

  8.2. 不贬低。除与法律程序或命令(包括与本协议有关的程序)有关外,顾问或顾问的代理人不得自本协议之日起及之后,不论本协议是否到期或终止,作出任何:(i)对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任何个人或实体的声明;或(ii)在每种情况下公开发表批评、嘲笑、贬低、不同意、干扰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或以其他方式贬损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执行人员或独立承包商,或公司的任何产品、服务或程序。

 

  8.3. 非竞争.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只要公司没有违反本协议,在顾问因任何理由终止聘用后的12个月期间(“限制期”)内,顾问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在公司经营的TON和/或Telegram生态系统中从事与公司直接竞争的业务,而不是从事普通投资活动。作为该竞业禁止义务的对价,公司应在限制期内按月向顾问公司支付相当于顾问公司月费的款项。

 

  9. 专有权

 

 

  9  

 

 

  9.1. 工作产品。顾问承认并同意,在顾问与公司合作期间,由顾问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创作、编写、制作、创作、编辑、修正、构思或简化为实践的所有著作、作者作品、技术、发明、发现、想法和任何性质的其他工作产品,并以任何方式与公司的业务或预期业务、研究或开发有关(无论在何时或在何处制作工作产品或其设备或其他资源用于制作相同的产品)以及所有印刷、实物和电子副本,与上述相关的所有改进、权利和索赔及其其他有形实施情况(统称,“工作产品“),以及在世界各地任何司法管辖区产生的著作权、商业秘密、商标(及相关商誉)、专利和其中的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和所有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国际公约下的所有相关优先权,包括所有未决和未来的申请和登记,以及延续、分割、部分延续、重新签发、延期和续期(统称,”知识产权”),为公司的唯一专属财产。

 

  9.2. 为雇用而作的工作;分派.顾问承认,由于在相关时间受雇于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有由可受版权保护的标的物组成的工作产品均为17 U.S.C. § 101中定义的“为租用而制作的工作”,因此此类版权归公司所有。在上述情况不适用的情况下,顾问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将顾问对所有工作产品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对其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所有侵权、盗用或稀释行为提起诉讼、反诉和追偿的权利,以及在全世界范围内与之相对应的所有权利,转让给公司,无需额外对价。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减少或限制公司在任何工作产品或知识产权中的权利、所有权或权益,从而在任何方面低于该公司在没有本协议的情况下本应拥有的权利、所有权或权益。

 

  9.3. 进一步保证;授权书。在顾问服务期间及之后,顾问同意与公司合理合作,以(a)在世界任何司法管辖区申请、获得、完善并向公司转让工作产品以及工作产品的知识产权;及(b)维持、保护和强制执行相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向公司交付公司要求的任何和所有申请、宣誓、声明、宣誓书、放弃、转让和其他文件和文书。顾问特此不可撤销地授予公司授权书,以顾问或执行人员的名义代表顾问执行和交付任何此类文件,并在法律允许的充分范围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顾问或执行人员未及时配合公司请求的情况下,进行所有其他合法允许的行为,以将工作产品转让给公司并进一步转让、签发、起诉和维护其中的所有知识产权(不限制公司在此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运作应享有的权利)。授权书附带利益,不受执行人员随后丧失工作能力的影响。

 

  9.4. 没有执照。顾问明白,本协议不会、也不应被解释为就公司向其提供的任何工作产品或知识产权或任何机密信息、材料、软件或其他工具授予顾问任何许可或任何性质的权利。

 

  10. 赔偿

 

 

  10  

 

 

  10.1. 公司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赔偿顾问和执行人员因顾问与公司接洽而产生的任何诉讼而实际和合理地由顾问或执行人员承担的任何和所有费用、责任和损失(包括律师费、判决、罚款、罚款以及已支付或将在和解中支付的金额),但顾问或行政人员(视属何情况而定)须诚实及善意行事,并须在顾问或行政人员认为符合或不违反公司最佳利益的情况下行事,而在刑事诉讼的情况下,顾问或行政人员有合理理由相信他们的行为是非法的。公司同意维持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最低限额为10,000,000美元,以支付此类赔偿义务。即使顾问已停止为公司服务,并在顾问服务终止后的十(10)年期间内,赔偿和垫付费用的权利仍继续对顾问有利。

 

  11. 管治法

 

本协议应在所有方面受适用于在该州内执行和完全履行的协议的特拉华州法律管辖,而不考虑其中的任何法律冲突原则。

 

  12. 仲裁协议

 

除本文另有明文规定外,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和顾问同意通过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解决所有法院将被法律授权以任何方式给予救济的索赔或争议,这些索赔或争议是公司可能对顾问或该顾问可能对公司或该顾问可能对公司或以其身份或其他身份对其高级职员、董事、高管或代理人产生的、与顾问与公司的聘用有关或相关的(“仲裁索赔”)。此类仲裁应由JAMS或纽约市的美国仲裁协会(AAA)管理。涉及1,000,000美元以下索赔的争议,应由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对于涉及1000000美元或以上索赔的争议,仲裁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小组进行。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一方均可就与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协议规定的限制性契约有关的任何索赔在法院寻求初步和永久的禁令救济,而无需过押保证金。为免生疑问,执行人员没有义务减轻与根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仲裁索赔或其他索赔有关的损害赔偿。

 

  13. 通告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被要求或可能希望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批准、请求或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被视为已收到(i)在交付至下述地址时立即收到;(ii)自该日期起三(3)日内通过邮寄、注册或核证、预付邮资至下述地址;或(iii)在确认以任何电子方式发送(无论是否现已知或以后开发),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下述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时:

 

  If to Company:

克拉伦斯·托马斯大厦

 

路德镇邮政信箱4649

 

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VG1110

 

C/O Portage Development Services Inc。

 

Andrea Park,302,219-556

 

Attn.:Andrew Hudders

 

邮箱:ahudders@golenbock.com

 

 

 

  11  

 

 

  附副本至,该副本不构成通知:

Zuber Lawler LLP

 

2029 Century Park E,Suite 400,Los Angeles,加利福尼亚州 90067,USA

 

Attn.:乔希·劳勒

 

邮箱:jlawler@zuberlawler.com

 

  If to Consultant:

拥有你的数据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略]

 

电子邮件:[省略]

 

 

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书面变更通知的方式变更其指定的通知信息。

 

  14. 可转让性

 

公司可将其在本协议中的权益转让给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或与出售公司有关,本协议的规定应有利于公司的继承人和受让人。顾问不得转让或转让本协议。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法定代表人、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

 

  15. 诚信与公平交易

 

双方应以合理的方式善意履行、履行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和义务,并同意按照特拉华州法律规定的善意和公平交易的义务,按照上述管辖法律规定,公平对待对方。

 

  16. 可分割性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有效和有效的方式解释本条款的每一项规定。如果尽管有上述情况,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适用的司法管辖区被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仅在使该条款在该司法管辖区有效、合法和可执行所必需的范围内,才应在该司法管辖区限制或删除该条款,并且该条款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在所有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

 

  17. 律师的意见

 

双方声明并相互保证,在执行本协议之前,他们就本协议的实质内容征求了他们自己选择的独立法律顾问的意见,或者有机会与独立法律顾问协商,并在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不这样做。

 

  18. 整个协议

 

本协议(连同本协议的附件)载有双方就标的事项达成的充分、完整的谅解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之间与之相关的所有其他书面或口头协议,除经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书外,不得修改或修正。对本协议项下违约或违约的放弃不应是对任何其他或随后的违约或违约的放弃。未能或延迟强制执行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不应构成对该条款或条件的放弃,除非该条款或条件以书面形式被明确放弃。

 

 

  12  

 

 

  19. 修订及豁免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或条件的任何补充、修改或修正,除非有顾问签立的书面证明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否则不具有约束力或可执行性。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或条件的放弃不应被视为或应构成对本协议中任何其他条款、规定或条件的放弃,无论是否类似。除非以书面形式并经放弃方签署,否则该放弃不具有约束力。

 

  20. 章节标题

 

本协议的段落、章节及其他细分标题仅供方便参考。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管辖、限制、修改、解释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或规定或以其他方式被赋予任何法律效力。

 

  21. 对口单位/签字交付

 

本协议及本协议的任何证物可在任意数量的对应方中执行,每一对应方应被视为原始文书,但所有这些对应方应共同构成单一协议。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电子邮件附件送达的签字,与当面送达、通过邮件送达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送达的签字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作为证明,公司已促使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而顾问公司已签署,本协议自生效日期起生效。

 

 

 

拥有您的数据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PORTAGE生物技术公司

 

 

作者:/s/Brittany Kaiser

 

姓名:Brittany Kaiser

 

标题:业主

 

 

 

作者:/s/Alexander Pickett
姓名:Alexander Pickett

 

职务:董事

 

 

 

 

  13  

 

 

附表1

 

工作说明

 

 

 

 

 

 

 

 

 

 

 

 

 

 

 

 

 

1

 

附件 10.9

 

修正1至

 

独立承建商协议

 

为自己的数据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自2025年8月19日起,这项修订(“修订”)由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AlphaTON Capital Corp(“公司”)与Own Your Data Technologies,LLC(“顾问”)共同作出。本修订修订公司与顾问于2025年8月4日生效的独立承建商协议(「协议」)。现按本修正案的规定对本协议进行修订。经本修正案修订的协议条款和条件,除在此明确修改外,仍然完全有效。

 

简历

 

然而,各方希望修改协议的股权补偿条款,规定根据协议授予Consultant的所有股权补偿应改为直接以个人身份授予Brittany Kaiser(“执行人员”);

 

然而,此类修改旨在确保所有股权利益直接流向根据协议提供服务的个人;

 

然而,执行人员同意受适用于该等股权授予的所有条款及条件的约束,犹如她是协议项下的原始承授人一样;及

 

然而,当事人希望通过本修正案纪念这一安排;

 

现据此,为良好的、有价值的对价,特此确认其收受及充分性,双方约定如下:

 

修正

 

1.股权授予受赠人的变更

 

1.1一般原则。尽管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根据协议授予、发行或提供给Consultant的所有股权补偿、股权授予、股权奖励、股权红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单位以及任何其他基于股权的补偿或任何种类的利益(统称“股权补偿”)应改为以其个人身份直接授予、发行或提供给执行人员。此项修改适用于所有股权补偿,无论是否在本修订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授予。

 

1.2执行人员的接受和约束效力。执行人员通过执行本修正案,同意受协议和本修正案中规定的适用于股权补偿的所有条款、条件、限制和义务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归属时间表、转让限制、没收条款和业绩条件。Executive承认并同意,她应遵守协议中就此类股权补偿规定的所有限制性契约、保密义务和其他离职后义务。

 

  14  

 

 

1.3公司义务。公司同意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行动,根据经本修正案修改的协议条款,直接向执行人员发放、授予和交付股权补偿。公司应准备并执行所有必要的股权奖励协议、期权协议、限制性股票单位协议以及向高管授予所需的其他文件。

 

2.修改股权授出

 

2.1期权授予。现将《协定》第3.5.1(a)(1)节全文修订和重述如下:

 

价值:Consultant将在收盘时获得公司已发行和流通股的一定百分比,由以下总交易规模确定:

 

(a)如果交易低于400,000,000美元,Consultant将获得公司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1.5%,在使截至紧接交易结束后的公司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数量生效后;或者

 

(b)如果交易金额为400,000,000美元或以上,在给予截至紧接交易结束后的公司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数量后,Consultant将获得公司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1.25%。

 

3.无其他修改

 

除经本修正案明确修改外,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与基本费用、绩效奖金(现金和TON代币成分)、福利、费用、终止条款、保密义务、限制性契约以及与股权补偿无关的所有其他条款,应保持完全有效,并在此确认和批准。

 

4.对应执行

 

本修正案可在任意数目的对应方中执行,每一对应方应被视为一份原始文书,但所有这些对应方应共同构成一份单一的修正案。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电子邮件附件送达的签字,与当面送达、通过邮件送达或通过任何其他方式送达的签字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5.管治法

 

本修正案应在所有方面受适用于在该州内执行和完全履行的协议的特拉华州法律管辖,而不考虑其中的任何法律冲突原则。

 

6.绑定效果

 

在协议规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本修正案对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法定代表人、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

 

[位于以下页面的签名]

 

 

  15  

 

 

作为证明,公司已促使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执行、顾问已执行和执行人员已执行,本修订自上述首次写入之日起生效。

 

 

 

ALPHATON CAPITAL CORP

 

 

 

作者:/s/Alexander Pickett
姓名:Alexander Pickett
职务:董事

 

 

 

拥有您的数据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s/Brittany Kaiser
姓名:Brittany Kaiser
标题:业主

 

 

 

布列塔尼凯泽,个人

 

 

 

作者:/s/Brittany Kaiser

布列塔尼·凯泽

 

 

 

 

 

 

3

 

附件 10.10

 

独立承包人协议

 

本独立承包人协议(本“协议”)由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AlphaTON Capital Corp(“公司”)与Ralph Matthew McKibbin(“顾问”)于2025年8月19日(“生效日期”)订立。

 

简历

 

然而,公司希望聘请Consultant为公司提供战略性业务发展和咨询服务;

 

然而,公司希望根据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保留Consultant作为独立承包商的服务;并且,

 

然而,Consultant希望以这种身份作为独立承包商向公司提供服务。

 

现据此,为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现确认其收到并充分性,双方同意如下:

 

协议

 

1.顾问参与和服务

 

1.1参与;服务。公司特此聘请顾问公司作为战略业务发展顾问,以独立承包商的身份提供咨询服务。顾问应在任期(定义见下文)内提供战略业务发展咨询服务,重点是为公司识别、开发和促进产生收入的商业机会,其中应包括(统称“服务”):

 

1.1.1战略业务发展:识别和开发新的商业机会、合作伙伴关系和收入流;

 

1.1.2客户与合作伙伴关系发展:借力专业人脉,为公司引入潜在客户、合作伙伴、战略机遇;

 

1.1.3市场情报:提供市场洞察、竞争分析、行业专业知识;

 

1.1.4战略规划支持:参与战略规划讨论,为业务增长提供建议;

 

1.1.5交易支持:协助构建和谈判业务发展交易和伙伴关系;以及

 

1.1.6首席执行官或董事会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咨询服务。

 

1.2独立承包者地位;时间。顾问应作为独立承包商而不是雇员。顾问公司不需要最低时间承诺,但顾问公司应投入足够的必要时间,以专业和及时的方式完成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和责任。虽然顾问一般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提供服务,但顾问应有酌情权决定自己的日程安排和提供服务的方式。顾问应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与独立承包商相关的所有适用的公司政策、程序和行为准则。

 

1.3履行地点。顾问可远程或在公司和顾问双方同意的地点提供服务。

 

1

 

 

2.任期。本协议的期限应自生效日期开始,并持续两(2)年,除非根据本协议第5节提前终止(“期限”)。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如果公司未能在生效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成功完成公司在一项或多项私人交易中出售股本证券导致总收益不少于五千万美元(50,000,000美元)的交易(“交易”),则任何一方均可在该交易发生之日或之前的该十天期限之后的任何时间终止本协议,且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不对任何一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且任何限制性契诺均不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3.Compensation

 

3.1股权补偿。作为服务的代价,根据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不时修订,“计划”)的条款及条件,以及按公司订明的格式签立股票期权协议,公司应授予Consultant一项期权,以在紧接交易结束后的公司已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生效后,以等于生效日期公司普通股最后收盘价的每股行使价购买该数量等于公司已发行在外普通股0.25%的公司普通股股份(“期权”)。期权应受计划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以及适用的股票期权协议的约束,除本第3.1节明确规定外,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修改计划。

 

3.1.1归属时间表。视Consultant在每个适用的归属日期继续为公司提供服务而定,(i)百分之五十(50%)的期权应于交易结束之日(“交割日”)归属并可行使,及(ii)余下百分之五十(50%)的期权应于截止日期后的每个完整日历月的最后一天分十二(12)个月等额分期归属,以便所有期权在截止日期的一周年全部归属。

 

3.1.2加速事件;没收。尽管有上述规定,所有当时未归属的期权应在以下情况最早发生时立即归属并成为可行使的:(i)在截止日期后发生控制权变更(定义见计划);(ii)公司无故终止顾问服务(定义见下文);或(iii)顾问因正当理由辞职(定义见下文)。一旦(i)顾问非因良好理由而自愿终止顾问向公司提供的服务,或(ii)公司因故终止顾问服务,所有未归属的期权将立即被没收而不作考虑。

 

3.1.3《登记盟约》。公司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截止日期后尽快并在任何情况下在其后十(10)天内以S-8表格编制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一份登记声明,其中涵盖期权基础的普通股股份的转售。在提交此类S-8表格登记声明之前,Consultant不得行使在截止日期归属的任何部分期权。

 

3.2销售佣金Structure。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Consultant将有资格根据以下递减佣金时间表获得创收业务(定义见第3.3节)的销售佣金:

 

3.2.1.第1年(生效日期后的前十二(12)个月):创收业务的百分之五(5%);

 

3.2.2年(生效日期后十三(13)至二十四(24)个月):创收业务的百分之三(3%);

 

2

 

 

3.2.3年(生效日期后的二十五(25)至三十六(36)个月):创收业务的百分之二(2%);和

 

3.2.4年及之后:创收业务的零百分比(0%)。

 

3.2.5适用的佣金率以公司按照其标准收入确认政策确认基础收入之日为基础确定,在适用的佣金期限届满后不计提佣金。

 

3.3创收业务定义。“创收业务”仅指以下各项,在每一种情况下,均可直接和明显地归因于顾问公司的努力,并在任期内由顾问公司首次介绍给公司:

 

3.3.1向新客户销售公司产品或服务;

 

3.3.2公司订立的许可协议、合资公司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3.3通过顾问在任期内的努力建立的持续客户关系产生的经常性收入;和

 

3.3.4与Consultant最初引入的客户续签或延期的收入仅限于前两(2)个续约期。

 

3.3.5创收业务不包括:(i)在顾问介绍之前与公司已知或已经与公司接触的客户、交易对手或合作伙伴进行的任何交易;(ii)未经顾问协助的追加销售或交叉销售;(iii)顾问终止服务后产生的任何收入,但第3.3.4节明确规定的除外。

 

3.4委员会选举和付款。顾问可通过在该季度结束前至少三十(30)天向公司提供书面通知,选择按日历季度收取现金或公司股权(按适用季度最后一天的公允市场价值估值)的佣金。如果没有及时选择,佣金将以现金支付。佣金应由公司每季度仅根据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且不得退款、回拨或抵消),并在每个日历季度结束后的六十(60)天内支付。对于期限超过一(1)年的合同,佣金应根据公司在适用的佣金期间内确认为收入的合同总价值部分计算,并与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保持一致。在因任何理由终止顾问服务时,不得再产生任何佣金,但(i)根据本条3.4款已赚取和应付的在终止生效日期之前确认的收入的金额,以及(ii)关于根据第3.3.4节明确涵盖的合同续签或延期的金额,应按照本条附表支付的金额除外。

 

3.4.1公司决定的最终性。公司应全权酌情决定任何交易是否符合创收业务的条件,并应计算应支付的佣金金额,并在每个日历季度结束后的三十(30)天内向Consultant发送有关该计算的报表。除非顾问在提供适用的佣金报表之日后三十(30)天内向公司交付书面争议通知,否则所有此类决定均为结论性的,并对顾问具有约束力。

 

3.4.2审计权。在顾问及时提出书面要求后,且在任何十二(12)个月期间内不超过一次,公司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顾问提供为核实佣金计算而合理必要的记录,但须签署双方均可接受的保密协议。任何此类审查均应由Consultant承担全部成本和费用,且仅由非意外聘用的独立会计师进行。

 

3

 

 

3.4.3解决争端。如果任何及时的争议未能在三十(30)天内通过相互协议解决,则应根据下文第12条将该事项提交具有约束力的仲裁。顾问对任何未付款项的唯一和排他性补救措施应是支付被确定为所欠的金额(如果有的话),不计利息、惩罚性损害赔偿或其他后果性损害赔偿。

 

 

4.福利和保险

 

4.1好处。作为独立承包商,顾问公司应对自己的福利、保险和纳税义务负责,并且无权参加公司维护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

 

4.2保险。公司应在其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单中包含顾问,最低保额为10,000,000美元。

 

5.终止

 

5.1为方便而终止。任何一方均可提前六十(60)天书面通知随时终止本协议。

 

5.2因故终止。

 

5.2.1公司可因故立即解除本协议。“原因”应限于以下情况:

 

(a)顾问或顾问的代理人对重罪的定罪;

 

(b)顾问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反在30天书面通知和补救期后仍未得到纠正;或

 

(c)顾问或顾问代理人的故意不当行为或涉及公司资金的欺诈或挪用。

 

5.3终止的效力。本协议终止时:

 

5.3.1公司须在该终止生效日期后六十(60)天内,就终止生效日期前产生的创收业务,向顾问公司支付(i)截至终止日期已根据第3.2条赚取及(ii)仍未支付的任何佣金。为清楚起见,除第3.3.4节(如适用)明文规定外,不得就公司在终止日期后确认的任何收入产生或支付任何佣金;

 

5.3.2所有当时未归属的期权应受第3.1.2节规定的管辖。

 

5.3.3 Consultant在终止日期持有的任何既得期权(包括已根据第3.1.2条加速归属的期权)应保持可行使,直至终止日期后(a)九十(90)天(除非根据计划延长),或(b)适用的授予协议中规定的原始期权期限届满(以较早者为准),在此之后,所有此类期权均应终止,不再具有效力或影响。

 

5.3.4顾问公司承认并同意,本协议项下所有因其性质而旨在在终止后继续存在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保密、不披露、不招揽和不竞争义务)应继续存在,并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间内保持完全有效和效力,尽管服务有任何终止。

 

5.3.5除本条第5.3条明文规定或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顾问公司在终止日期后无权获得任何进一步的补偿、佣金、股权或任何种类的利益。

 

4

 

6.费用

 

6.1在任期内,顾问公司有权获得以下与顾问公司服务有关的费用和报销:

 

6.1.1差旅费。所有商务旅行的旅游舱机票;商务旅行合理的酒店住宿;合理的膳食津贴;合理的地面交通费用。

 

6.1.2娱乐。每年的娱乐预算为2.5万美元(2.5万美元)。

 

6.1.3专业发展。专业发展或会议费用每年高达五万美元(5万美元)。

 

6.2偿还。所有费用应按照公司费用报销政策,在提交合理书面文件后予以报销。公司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提供服务的直接付款。

 

6.3税务义务。作为独立承包商,Consultant应全权负责所有联邦、州和地方税收,包括自雇税、社会保障缴款以及与根据本协议获得的补偿相关的任何其他税收义务。公司将在1099-NEC表格或其他适当的税表上报告顾问的补偿。顾问同意就与顾问的税务义务相关的任何税务责任、罚款或利息对公司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7.机密资料

 

Consultant理解并承认,在任期内,Consultant可能有权访问和了解机密信息,定义如下。

 

7.1定义的机密信息

 

a)就本协议而言,“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印刷、电子或任何其他形式或媒介向顾问披露的非公开、专有和机密信息,直接或间接涉及:业务流程、实践、方法、政策、计划、出版物、文件、研究、运营、服务、战略、技术、协议、合同、协议条款、交易、潜在交易、谈判、未决谈判、专有技术、商业秘密、计算机程序、计算机软件、应用程序、操作系统、软件设计、网页设计、在制品、数据库、手册、记录、文章、系统、材料、材料来源、供应商信息、供应商信息、财务信息、结果、会计信息、会计记录、法律信息,营销信息、广告信息、定价信息、信用信息、设计信息、工资信息、人员配置信息、人事信息、高管名单、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单、发展、报告、内部控制、安全程序、图形、图纸、草图、市场研究、销售信息、收入、成本、公式、笔记、通讯、算法、产品计划、设计、样式、模型、想法、视听节目、发明、未公开的专利申请、作者的原创作品、发现、实验过程、实验结果、规格、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客户名单、制造信息、工厂名单、经销商名单、公司或其业务的买家名单。

 

b)Consultant理解,上述清单并非详尽无遗,机密信息还包括标记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为机密或专有的其他信息,或在已知或使用该信息的背景和情况下,在合理的人看来可能属于机密或专有的其他信息。

 

c)Consultant理解并同意,机密信息包括Consultant在Consultant为公司提供服务过程中开发的信息,如同公司在一审中向Consultant提供了相同的机密信息。

 

5

 

 

d)机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任何信息:(i)在披露时属于公共领域;(ii)在披露后通过顾问方面的任何不法行为而为公众所知;(iii)顾问可通过书面证据表明在其按公司向顾问披露之日之前为顾问合法所知;或(iv)从对此类机密信息不负有对顾问保密义务的来源而为顾问所知,无需承担任何保密义务。

 

7.2公司创建和使用机密信息。Consultant承认,公司可能拥有属于特拉华州法律“商业秘密”定义范围内的财产。Consultant承认,《特拉华州统一商业秘密法》,6 Del。C. § § 2001 et seq.,禁止任何人(无论是否公司高管)盗用公司的商业秘密,并在发生任何此类盗用时向公司提供某些补救措施。

 

7.3披露和使用限制。顾问同意并承诺:(i)将所有机密信息视为严格保密;(ii)不直接或间接披露、发布、传达或提供机密信息,或允许将其全部或部分披露、发布、传达或提供给任何实体或个人,无论其是否需要知道和授权了解和使用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机密信息,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向公司直接雇用以外的任何人提供,除非在向公司提供顾问授权服务时有所要求(然后,此类披露应仅在该职责范围内和范围内进行);(iii)不得访问或使用任何机密信息,也不得复制任何包含任何机密信息的文件、记录、档案、媒体或其他资源,或将任何此类文件、记录、档案、媒体或其他资源从公司的场所或控制中移除,除非在执行顾问向公司提供的授权服务时有要求(然后,此类披露应仅在该职责范围内和范围内进行)。此处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阻止披露适用法律或法规或根据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获授权的政府机构的有效命令可能要求的机密信息,前提是披露不超过该法律、法规或命令要求的披露范围。顾问应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司提供任何此类命令的书面通知。

 

7.4义务早于协议。顾问了解并承认,顾问在本协议下就任何特定机密信息承担的义务应在顾问首次获得此类机密信息时立即开始(无论是在顾问开始由公司提供服务之前还是之后),并应在任期期间和之后持续五(5)年,无论终止或到期的原因为何。

 

8.限制性盟约

 

8.1非邀约。在任期内及其后的二十四个月(24)期间,顾问公司将不会(i)透过招揽或鼓励或协助他人招揽公司的任何雇员或顾问受雇于或保留为竞争业务的顾问或以其他方式诱使或企图诱使公司的雇员离职而扰乱、损害、损害或干扰公司的业务,以及(ii)招揽或企图转移顾问公司在任期内接触的任何公司客户或潜在客户,以结束他们与公司的关系、谈判或讨论。任何非针对公司的向公众的一般性招揽,均不构成违反本第8.1节的行为。

 

8.2不贬低。顾问或顾问的代理人,除与法律程序或命令(包括与本协议有关的程序)有关外,自本协议之日起及之后,不论本协议是否到期或终止,均不得作出任何:(i)对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任何个人或实体的声明;或(ii)在每种情况下公开发表批评、嘲笑、贬低、不同意、干扰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或以其他方式贬损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高管或独立承包商,或公司的任何产品,服务,或程序。

 

6

 

 

8.3不竞争。在任期内及其后的二十四个月(24)期间,顾问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无论是作为所有者、合伙人、股东、顾问、代理人、雇员、合营者或其他方式)从事与公司在公司经营的TON和/或Telegram生态系统中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而不是从事普通投资活动。

 

9.专有权

 

9.1工作产品。Consultant承认并同意,由Consultant在任期内单独或与他人共同为公司创作、准备、制作、创作、编辑、修改、构思或简化为实践的所有著作、作者作品、技术、发明、发现、想法和任何性质的其他工作产品,以及与公司的业务或预期业务、研究或开发有关的所有著作、作品、作品、技术、发明、发现、想法和其他任何性质的工作产品(无论在何时或何地制作工作产品或其设备或其他资源被用于制作相同的作品)以及所有印刷、实物和电子副本、所有改进,与上述相关的权利和权利要求,及其其他有形体现(统称“工作产品”),以及在世界各地任何司法管辖区产生的版权、商业秘密、商标(及相关商誉)、专利和其中的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和所有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国际公约下的所有相关优先权权利,包括所有未决和未来的申请和注册,以及延续、分割、部分延续、重新发行、延期和续期(统称“知识产权”),应为公司的唯一和专有财产。

 

9.2为雇用而作的工作;分派。Consultant承认,由于在相关时间被公司承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有由可受版权保护的标的物组成的工作产品均为17 U.S.C. § 101中定义的“为租用而制作的工作”,因此此类版权归公司所有。在上述情况不适用的情况下,顾问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将顾问公司对所有工作产品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对其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所有侵权、盗用或稀释行为提起诉讼、反诉和追偿的权利,以及在全世界范围内与之相对应的所有权利,无偿转让给公司。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减少或限制公司在任何工作产品或知识产权中的权利、所有权或权益,从而在任何方面低于该公司在没有本协议的情况下本应拥有的权利、所有权或权益。

 

9.3进一步保证;授权委托书。在任期期间及之后,顾问同意与公司合理合作,以(a)在世界任何司法管辖区申请、获得、完善并向公司转让工作产品以及工作产品的知识产权;及(b)维持、保护和强制执行相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向公司交付公司合理要求的任何和所有申请、宣誓、声明、宣誓书、放弃、转让和其他文件和文书。顾问特此不可撤销地授予公司授权书,以顾问特的名义代表顾问特执行和交付任何此类文件,并在法律允许的充分范围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顾问特未及时配合公司请求的情况下(不通过法律运作限制公司在此种情况下应享有的权利),采取一切其他合法许可的行为,将工作产品转让给公司并进一步转让、签发、起诉和维护其中的所有知识产权。授权书附带利益,不受顾问随后丧失工作能力的影响。

 

9.4没有许可证。顾问明白,本协议不会、也不应被解释为就公司提供的任何工作产品或知识产权或任何机密信息、材料、软件或其他工具授予顾问任何许可或任何性质的权利。

 

7

 

10.赔偿

 

10.1公司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就顾问在因顾问与公司接洽而产生的任何诉讼中实际和合理招致的任何和所有费用、责任和损失(包括律师费、判决、罚款、罚款以及已支付或将在和解中支付的金额)向顾问作出赔偿,但前提是顾问的行为诚实和善意,并且在顾问认为符合或不违背公司最佳利益的情况下,并且在刑事诉讼的情况下,顾问有合理理由相信他们的行为并不违法。公司同意维持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最低限额为10,000,000美元,以支付此类赔偿义务。

 

11.管治法

 

本协议应在所有方面受适用于在该州内执行和完全履行的协议的特拉华州法律管辖,而不考虑其中的任何法律冲突原则。

 

12.仲裁协议

 

除本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和顾问同意通过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解决所有由法律授权法院以任何方式授予救济的索赔或争议,这些索赔或争议是由公司可能对顾问或该顾问可能对公司或以其身份或其他身份对其高级职员、董事、高管或代理人产生的、与顾问与公司的聘用或终止该等聘用有关或相关的(“仲裁索赔”)。此类仲裁应由JAMS或纽约市的美国仲裁协会(AAA)管理。对于涉及1000000美元以下索赔的争议,应由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对于涉及1000000美元或以上索赔的争议,仲裁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小组进行。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一方均可就与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协议规定的限制性契约有关的任何索赔在法院寻求初步和永久的禁令救济,而无需过押保证金。

 

13.证券法律合规

 

13.1内幕交易。Consultant承认,在向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Consultant可能会接触到有关公司、其关联公司或其各自证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Consultant同意在任何时候遵守所有适用的联邦、州和外国证券法律、规则和条例,以及公司关于内幕交易、小费和相关事项的所有政策,无论是现在生效还是以后通过。

 

13.2 [保留]

 

13.3第16节遵守情况。如果Consultant受到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条的约束,Consultant应及时遵守所有报告、备案和其他义务,包括短期利润条款,并应与公司充分合作以确保此类合规。

 

14.通告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被要求或可能希望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批准、请求或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被视为已收到(i)在交付至下述地址时立即收到;(ii)自该日期起三(3)日内通过邮寄、注册或核证、预付邮资至下述地址;或(iii)在确认以任何电子方式发送(无论是否现已知或以后开发),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下述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时:

 

8

 

 

If to Company:  

克拉伦斯·托马斯大厦

 

路德镇邮政信箱4649

 

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VG1110

 

C/O Portage Development Services Inc。

 

Andrea Park,302,219-556

 

Attn.:Brittany Kaiser

 

电子邮件:Brittany@portageBiotech.com

 

附副本至,该副本不构成通知:  

Zuber Lawler LLP

 

2029 Century Park E,Suite 400,Los Angeles,加利福尼亚州 90067,USA

 

Attn.:乔希·劳勒

 

邮箱:jlawler@zuberlawler.com

 

If to Consultant:  

拉尔夫·马修·麦基宾

 

地址:[略]

 

电子邮件:[省略]

 

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书面变更通知的方式变更其指定的通知信息。

 

15.可转让性

 

公司可将其在本协议中的权益转让给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或与出售公司有关,本协议的规定应有利于公司的继承人和受让人。顾问不得转让或转让本协议。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法定代表人、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

 

16.诚信与公平交易

 

双方应以合理的方式善意履行、履行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和义务,并同意按照特拉华州法律规定的善意和公平交易的义务,按照上述管辖法律规定,公平对待对方。

 

17.可分割性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有效和有效的方式解释本条款的每一项规定。如果尽管有上述情况,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适用的司法管辖区被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仅在使该条款在该司法管辖区有效、合法和可执行所必需的范围内,才应在该司法管辖区限制或删除该条款,并且该条款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在所有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

 

18.律师的意见

 

双方相互声明并保证,在执行本协议之前,他们就本协议的实质内容征求了他们自己选择的独立法律顾问的意见,或者有机会咨询独立法律顾问,并且在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不这样做。

 

9

 

 

19.整个协议

 

本协议(连同本协议的附件)载有双方就标的事项达成的充分、完整的谅解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之间有关的所有其他书面或口头协议,不得修改或修正,除非双方签署了书面文书。对本协议项下违约或违约的放弃不应是对任何其他或随后的违约或违约的放弃。未能或延迟强制执行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不应构成对该条款或条件的放弃,除非该条款或条件以书面形式被明确放弃。

 

20.修订及豁免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或条件的任何补充、修改或修正,除非有顾问和公司签立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具有约束力或可执行性。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规定或条件的放弃,均不应被视为或应构成对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规定或条件的放弃,无论是否类似。除非以书面形式并经放弃方签署,否则该放弃不具有约束力。

 

21.章节标题

 

本协议的段落、章节及其他细分标题仅供方便参考。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管辖、限制、修改、解释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或规定或以其他方式被赋予任何法律效力。

 

22.对口单位/签字交付

 

本协议及本协议的任何证物可在任意数量的对应方中执行,每一对应方应被视为原始文书,但所有这些对应方应共同构成单一协议。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电子邮件附件送达的签字,与当面送达、通过邮件送达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送达的签字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作为证明,双方已于生效日期签署本协议。

 

 

 

个人

 

 

ALPHATON CAPITAL CORP

 

 

 

作者:/s/Ralph Matthew McKibbbin

 

姓名:Ralph Matthew McKibbin

 

 

 

 

作者:/s/Brittany Kaiser

 

姓名:Brittany Kaiser

 

职称:首席执行官

 

 

 

 

10

 

 

附件 10.11

 

独立承包人协议

 

本独立承包人协议(本“协议”)由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AlphaTON Capital Corp(“公司”)与Red Shark Ventures Inc.(“顾问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生效日期”)订立。

 

简历

 

然而,公司希望聘请Consultant的管理合伙人Yury Mitin担任公司董事兼首席业务发展官(CBDO);

 

然而,公司希望根据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保留Consultant作为独立承包商的服务;并且,

 

然而,顾问希望以独立承建商的身份向公司提供服务;

 

现据此,为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现确认其收到并充分性,双方同意如下:

 

协议

 

1.顾问参与和服务

 

1.1参与。本公司特此聘请顾问作为独立承建商提供本协议附表1所列服务(“服务”)。Consultant应确保其管理合伙人Yury Mitin(“关键个人”)以首席业务发展官(CBDO)的身份提供服务,直接向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报告。行政部门应履行通常与CBDO职位相关的服务和职责。订约将于2025年8月19日(“订约日期”)开始。

 

1.2服务。在任期内(定义见下文),顾问应通过其关键个人履行附表1所附工作说明中所述的服务,以及公司董事会可能合理分配的其他职责。

 

1.3时间。关键个人应当投入必要的充分时间,以专业、及时的方式完成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和职责。而关键个人一般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服务,关键个人应有酌情权决定自己的日程安排和执行服务的方式。关键个人应遵守与独立承包商相关的所有适用的公司政策、程序和行为准则。

 

1.4履行地点。关键个人应当将其工作时间用于公司和关键个人共同同意的地点从事活动。

 

2.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应自生效日期开始,并持续四(4)年,除非根据本协议第5节提前终止(“期限”)。协议应自动续签连续一年(1)期,除非任何一方提供180天不续签通知。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如果交易未在生效日期的十(10)个工作日内发生,任何一方均可在交易确实发生之日或之前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存在持续的限制性契约。

 

 

 

 

3.薪酬和福利

 

3.1基本费用。

 

3.1.1菲亚特。公司应向顾问公司支付每年三十万美元(合30万美元)的基本费用和下文所述的TON(“基本费用”),根据公司的标准支付惯例支付,但须遵守适用的税务报告。

 

3.1.2吨代币补偿。作为基本费用的一部分,Consultant还应每年获得价值30万美元(合30万美元)的TON代币(基于30天VWAP)作为额外的基本费用,代币数量根据授予日的公平市场价值(基于30天VWAP)确定。授予日为生效日及其后的每一周年。此类代币应遵守授予协议中描述的以下条款:

 

(a)收到后12个月的转让限制;和

 

(b)受制于公司的数字资产政策。

 

3.2绩效奖金。顾问应有资格获得年度绩效奖金,目标为每个薪酬组成部分的200%,详情如下。绩效指标应包括公司财务绩效(60%)、战略目标(25%)和ESG/利益相关者指标(15%)(“绩效指标”)。

 

3.2.1现金红利。顾问应有资格获得如下结构的年度现金绩效奖金:

 

(a)目标:六十万美元(60万美元)(基本费用的200%)

 

(b)门槛(50%赔付):三十万美元(30万美元)

 

(c)最大超额表现(400%派息):百万二十万美元(1,200,000美元)

 

3.2.2 TON代币奖金。顾问应有资格获得如下结构的年度代币绩效奖金:

 

(a)目标:60万美元(600000美元)(基础代币授予的200%)TON代币(30天VWAP)

 

(b)门槛(50%支付):三十万美元(30万美元)的TON代币(30天VWAP)

 

(c)最大超额表现(400%派息):一二五十万美元(1,200,000美元)的TON代币(30天VWAP)

 

3.2.3股权红利。顾问应有资格获得结构如下的年度股权绩效奖金:

 

(a)目标:六十万美元(60万美元)的额外股权(基础股权补偿的200%)

 

(b)门槛(50%支付):三十万美元(30万美元)的股权

 

(c)最大超额表现(400%派息):百万二十万美元(1,200,000美元)的股本

 

3.3激励薪酬。

 

 

 

 

3.3.1股权激励薪酬。Consultant将获得每年基础价值为三十万美元(30万美元)的年度股权赠款,其中包括:

 

(a)限制性股票单位(RSU)和/或股票期权;

 

(b)归属时间表:受限制股份单位五年内每年20%;及

 

(c)受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条款及条件所规限。

 

3.3.2长期激励计划(LTIP)。除年度股权授予外,Consultant还将参与一项特殊的LTIP,目标价值为每年100万200美元(1,200,000美元),基于衡量TSR、收入增长和EBITDA利润率的5年业绩周期。

 

3.4付款时间表。应按公司惯例和惯例的频率并至少每半个月等额支付基费。年度奖金应在适用的履约期结束后的六十(60)天内支付,但以顾问在支付日期之前的持续服务为准,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币补偿应按照归属时间表每月交付,股权授予应每年在顾问开始日期的周年日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日期进行。

 

3.5交易平仓奖金。

 

3.5.1在公司成功完成一项或多项私人交易出售其股本证券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50,000,000美元)的交易(“交易”)的前提下,顾问有权获得以下额外交易奖金补偿:

 

(a)权益部分

 

(1)价值:Consultant将在收盘时获得公司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一定百分比,由以下总交易规模确定:

 

(a)如果交易低于400,000,000美元,Consultant将获得截至紧接交易结束后的公司普通股数量生效后公司已发行在外普通股的1%;或者

 

(b)如果交易金额为400,000,000美元或以上,Consultant将获得公司截至紧接交易结束后的公司普通股数量生效后已发行在外普通股的0.75%。

 

(2)形式:公司将在私募交易中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单位(RSU)或等值股权(可能包括普通股),并根据公司将在交易结束后六(6)个月内通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宣布生效的登记声明进行登记转售。

 

(3)归属;锁定:100%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应在交易结束时立即归属。尽管有此种归属,受限制股份单位应在交易结束后的六(6)个月内受到转让限制(锁定)。禁售期届满后,不再适用进一步限制

 

 

 

 

(4)表决权:归属时的充分表决权。

 

(b)现金部分:Consultant将获得25万美元现金,由营运资金支付。应在交易结束后五(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方式支付至顾问书面指定的账户。

 

(c)代币组件:Consultant将获得250,000美元的TON代币(按交易完成之日的30天VWAP估值),将由公司用交易收益购买的TON代币(“奖金代币”)的质押产生的奖励提供。奖金代币应在交易结束之日起三(3)个月内支付至Consultant书面指定的钱包。

 

(d)期权部分:Consultant将获得500,000美元的股权期权,授予的每股行使价等于公司普通股在生效日期的最后收盘价。期权归属:交易完成后立即归属25%,剩余75%在随后的6个月期间内按月等额分期归属。公司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交易完成后尽快向SEC提交S-8表格的注册声明,以涵盖股权期权基础股份的行使,无论如何,在交易完成后的10天内。在此种登记声明存档之前,执行人员将不会行使在交易结束时立即归属的选择权。所有未归属的期权应在(i)随后的控制权变更、(ii)无故终止顾问为公司提供的服务或(iii)顾问因第5条所定义的正当理由而终止时立即归属。非因正当理由自愿终止或因故终止时,未归属的期权将被没收。

 

(e)公司应为非领导顾问建立并维持一个0.75%的股权期权池,与根据本协议授予Consultant的股权和期权分开。

 

4.福利

 

4.1好处。作为独立承包商,顾问公司应对自己的利益、保险、纳税义务负责。代替员工福利,顾问应获得以下额外补偿:

 

(a)每年支付高达75000美元的津贴,供顾问为关键个人购买私人健康保险。如果Consultant选择现金津贴:

 

(一)按月或按季缴纳

 

(二)顾问须向公司提供健康保险承保证明

 

(3)津贴为顾问应课税所得

 

4.1.2向关键个人顾问支付的定期人寿和伤残保险津贴等于五倍(5x)基本费用;

 

4.1.3向关键个人顾问支付短期和长期伤残保险津贴,金额为100%基费替换;以及

 

 

 

4.1.4最低保额为1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

 

4.1.5个人伞式保单1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付费津贴;

 

4.1.6关键个人国际旅行的绑架和赎金保险;

 

4.1.7向Consultant为其员工支付的Consultant退休账户支付25万美元(25万美元)的带薪津贴;

 

4.1.8非合格递延补偿计划允许递延高达75%的奖金受409A限制;

 

4.1.9财务规划、税务准备、法律服务的付费津贴(最高十万美元(每年10万美元));

 

4.1.10俱乐部会员的付费津贴(最高5万美元(5万美元)入会,最高5万美元(5万美元)年费);和

 

4.1.11汽车津贴的付费津贴(每年最高7.5万美元(7.5万美元))。

 

4.1.12可享受十六(16)周的带薪陪产假,不减少补偿或福利。

 

5.终止服务或有充分理由

 

5.1因故终止

 

5.1.1公司可因故终止本协议项下顾问服务。“原因”应限于以下情况:

 

(a)顾问或关键个人对重罪的定罪;

 

(b)顾问或关键个人故意和实质性违反本协议且在30天书面通知和补救期后仍未得到纠正的行为;或

 

(c)顾问或关键个人涉及公司资金超过1,000,000美元的欺诈或挪用。

 

5.1.2顾问可因正当理由终止其服务。“正当理由”是指未经顾问同意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顾问的服务、权限或责任大幅减少;

 

(b)顾问基本费用或目标奖金机会减少;

 

(c)将顾问的主要工作场所搬迁超过五十(50)英里;或

 

(d)公司对本协议的任何重大违反。

 

5.1.3顾问必须在90天内提供良好理由的书面通知,并允许公司有30天的治愈期,

 

5.2终止的效力

 

 

 

 

5.2.1无故或有正当理由终止

 

(a)如顾问的服务被公司无故终止或由顾问有正当理由终止,顾问有权获得:

 

(1)相当于顾问当时基本费用二十四(24)个月的金额;

 

(2)两倍(2x)顾问的目标奖金;

 

(三)根据实际业绩按比例提取顾问公司当年奖金部分

 

(4)在终止后十二(12)个月内延续所有健康和福利津贴;

 

(5)加速归属所有本应在终止后二十四(24)个月内归属的未归属股权奖励;和

 

(6)价值高达50,000美元的顾问及其关键个人的职业介绍服务。

 

5.3交易动作。无论顾问的终止是有因、无因,还是有正当理由,在终止时,顾问都应,并应指示关键个人:

 

5.3.1在紧接及其后永远停止代表自己作为公司高级人员;

 

5.3.2停止直接或间接使用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或任何客户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商标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此后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与该等知识产权相似或混淆的任何名称、标记或外观设计;

 

5.3.3在公司合理要求的范围内,就顾问为公司服务所产生的事项与公司合作;但公司应作出合理努力,尽量减少对顾问其他活动的干扰。公司应向顾问偿还与此种合作有关的合理费用,并且,在需要顾问在此类事项上花费大量时间的情况下,公司应就此种合作按每小时2,500美元的费率向顾问进行补偿。

 

5.3.4立即将公司和/或顾问或代理人拥有或控制的公司或客户的全部财产退还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钥匙、钥匙卡、门卡、身份证、安全装置、信用卡、网络接入装置、计算机、手机、智能手机、PDA、寻呼机、传真机、设备、扬声器、网络摄像头、手册、报告、文件、书籍、汇编、工作产品、电子邮件消息、录音、磁带、磁盘、拇指驱动器或其他可移动信息存储设备、硬盘、底片和数据以及属于公司并以任何方式存储的所有公司文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那些构成或包含任何机密资料、由顾问拥有或控制的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由公司或其任何业务伙伴提供给顾问或由顾问创建,并将公司或客户的任何无法退回的资料作为机密保存;

 

5.4解雇偿金。一旦服务终止,公司应向顾问支付截至终止日期的所有应计但未支付的基本费用和额外补偿,以及在终止后三十(30)天内提交的任何未偿还的业务费用。根据第5.2条支付的任何遣散费,须以顾问以公司合理接受的形式执行解除索偿为条件。第5.2条规定的所有付款应在终止后60天内开始,前提是释放已生效。

 

 

 

5.5终止生存。本协议的条款应在任何终止后继续有效,如果本协议有此规定,或为实现其他尚存条款的目的而必要或可取,包括但不限于顾问根据本协议第7、8和9节承担的义务。顾问承认,除第5.2节明确规定外,顾问在服务终止后无权获得任何补偿。

 

6.费用

 

6.1在任期内,顾问有权获得以下与顾问为公司提供服务有关的费用和报销:

 

6.1.1差旅费

 

(a)所有与商务有关的旅行的头等舱或商务舱或合理的私人航空旅行;

 

(b)商务旅行五星级酒店住宿;

 

(c)超过五(5)天的国际商务旅行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旅行费用的承保范围;和

 

(d)合理的陆运费用。

 

6.1.2娱乐和客户关系

 

(a)企业信用卡用于业务相关费用;

 

(b)年度娱乐预算为25万美元(25万美元)。

 

6.1.3办公与技术

 

(a)带有私人设施的行政办公套房;

 

(b)专职行政助理和合理必要的额外行政支持;

 

(c)最新技术设备和全套IT支持服务;

 

(d)家庭办公设备津贴50000美元;以及

 

(e)如果顾问的角色需要搬迁,则为双重办公室设置。

 

6.1.4安全性

 

(a)公司认为必要的个人安全评估和服务;

 

(b)家庭安全系统安装和持续监测服务;

 

(c)为所有与业务相关的个人设备提供全面的网络安全保护。

 

6.2偿还。所有费用应按照公司费用报销政策,在提交合理书面文件后予以报销。公司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提供服务的直接付款。

 

6.3税务义务。作为独立承包商,Consultant应全权负责所有联邦、州和地方税收,包括自雇税、社会保障缴款以及与根据本协议获得的补偿相关的任何其他税收义务。公司将在1099-NEC表格或其他适当的税表上报告顾问的补偿。顾问同意就与顾问的税务义务相关的任何税务责任、罚款或利息对公司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7.机密资料

 

顾问了解并承认,在任期内,顾问将可以访问和了解机密信息,定义如下。

 

7.1定义的机密信息

 

a)就本协议而言,“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不为公众普遍知晓的信息,形式为口头、印刷、电子或任何其他形式或媒介,直接或间接涉及:业务流程、实践、方法、政策、计划、出版物、文件、研究、运营、服务、战略、技术、协议、合同、协议条款、交易、潜在交易、谈判、待决谈判、专有技术、商业秘密、计算机程序、计算机软件、应用程序、操作系统、软件设计、网页设计、在制品、数据库、手册、记录、文章、系统、材料、材料来源、供应商信息、供应商信息、财务信息、结果、会计信息、会计记录、法律信息,营销信息、广告信息、定价信息、信用信息、设计信息、工资信息、人员配置信息、人事信息、执行人员名单、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单、发展、报告、内部控制、安全程序、图形、图纸、草图、市场研究、销售信息、收入、成本、公式、说明、通信、算法、产品计划、设计、样式、模型、想法、视听节目、发明、未发表的专利申请、作者的原创作品、发现、实验过程、实验结果、规格、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制造信息、工厂名单、经销商名单、公司或其业务或任何现有或潜在客户、供应商、投资者或其他关联第三方的买方名单,或以保密方式将信息委托给公司的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

 

b)咨询人理解,上述清单并非详尽无遗,机密信息还包括被标记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为机密或专有的其他信息,或在已知或使用该信息的背景和情况下,在合理的人看来可能属于机密或专有的其他信息。

 

c)顾问理解并同意,机密信息包括顾问在顾问为公司服务过程中开发的信息,如同公司在一审中向顾问提供了相同的机密信息。

 

d)机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任何信息:(i)在披露时属于公共领域;(ii)在披露后通过顾问方面的任何不法行为而为公众所知;(iii)顾问可通过书面证据表明在其按公司向顾问披露之日之前为顾问合法所知;或(iv)从对此类机密信息不负有对顾问保密义务的来源而为顾问所知,无需承担任何保密义务。

 

7.2公司创建和使用机密信息。Consultant承认,公司可能拥有属于特拉华州法律“商业秘密”定义范围内的财产。Consultant承认,《特拉华州统一商业秘密法》,6 Del。C. § § 2001 et seq.,禁止任何人(无论是否公司高管)盗用公司的商业秘密,并在发生任何此类盗用时向公司提供某些补救措施。

 

7.3披露和使用限制。顾问同意并承诺:(i)将所有机密信息视为严格保密;(ii)不直接或间接披露、发布、传达或提供机密信息,或允许其全部或部分披露、发布、传达或提供给任何实体或个人(包括公司的其他高管),而这些实体或个人并不需要知道和授权了解和使用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机密信息,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公司直接雇用以外的任何人提供服务,除非在向公司执行顾问授权服务时有所规定(然后,该等披露仅应在该等职责的范围内和范围内进行);及(iii)不得查阅或使用任何机密资料,亦不得复制任何载有任何机密资料的文件、纪录、档案、媒体或其他资源,或将任何该等文件、纪录、档案、媒体或其他资源移出公司的处所或控制范围,除非在执行顾问向公司提供的授权服务时有要求(然后,此种披露应仅在此种职责的范围内和范围内进行)。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阻止披露适用法律或法规或根据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获授权的政府机构的有效命令可能要求的机密信息,前提是披露不超过此类法律、法规或命令要求的披露范围。顾问应迅速向公司提供任何此类命令的书面通知。

 

 

 

7.4义务早于协议。顾问理解并承认,顾问根据本协议就任何特定机密信息承担的义务应在顾问首次获得此类机密信息时立即开始(无论是在顾问开始由公司提供服务之前还是之后),并应在顾问由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和之后继续进行,直至此类机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晓的时间,而不是由于顾问违反本协议或由与顾问一致行动的人或代表顾问违反而导致的时间。

 

8.限制性盟约

 

8.1高管非邀约。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只要公司没有违反本协议,在顾问公司与公司的业务合作期间及其后的二十四个月(24)期间,顾问公司不会通过招揽或鼓励或协助他人为竞争业务招揽公司的任何雇员、代理人或顾问或以其他方式诱导或企图诱导公司的雇员离职而扰乱、损害、损害或干扰公司的业务。

 

8.2不贬低。顾问或顾问的代理人如关键个人,除与法律程序或命令(包括与本协议有关的程序)有关外,自本协议之日起及之后,不论本协议是否到期或终止,均不得作出任何:(i)向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作出声明;或(ii)在每种情况下公开发表批评、嘲笑、贬低、不同意、干扰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或以其他方式贬损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高管,或独立承包商,或公司的任何产品、服务或程序。

 

8.3不竞争。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只要公司没有违反本协议,在顾问因任何原因终止聘用后的12个月期间(“限制期”)内,顾问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无论是作为所有者、合伙人、股东、顾问、代理人、雇员、合营者或其他方式)从事与公司在公司经营的TON和/或Telegram生态系统中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而不是从事普通投资活动。作为该竞业禁止义务的对价,公司应在限制期内每月向顾问支付相当于顾问月费的款项。

 

9.专有权

  

 

 

9.1工作产品。咨询人承认并同意,在顾问与公司合作期间,由顾问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创作、编写、制作、创作、编辑、修改、构思或简化为实践的所有著作、作者作品、技术、发明、发现、想法和任何性质的其他工作产品,并以任何方式与公司的业务或预期业务、研究或开发(无论在何时或在何处制作工作产品或其设备或其他资源用于制作相同的)以及所有印刷、实物和电子副本,与上述相关的所有改进、权利和索赔及其其他有形实施(统称“工作产品”),以及在世界各地任何司法管辖区产生的对版权、商业秘密、商标(和相关商誉)、专利和其中的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和所有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国际公约下的所有相关优先权权利,包括所有未决和未来的申请和登记,以及延续、分割、部分延续、重新发行、延期和续期(统称“知识产权”),应为公司的唯一和专有财产。

 

9.2为雇用而作的工作;分派。顾问承认,由于在相关时间由公司承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可受版权保护的标的物组成的所有工作产品均为17 U.S.C. § 101中定义的“为租用而制作的工作”,因此此类版权归公司所有。在上述情况不适用的情况下,顾问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将顾问公司对所有工作产品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对其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所有侵权、盗用或稀释行为提起诉讼、反诉和追偿的权利,以及在全世界范围内与之相对应的所有权利,无偿转让给公司。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减少或限制公司在任何工作产品或知识产权中的权利、所有权或权益,从而在任何方面低于该公司在没有本协议的情况下本应拥有的权利、所有权或权益。

 

9.3进一步保证;授权委托书。在顾问服务期间及之后,顾问同意与公司合理合作,以(a)在世界任何司法管辖区申请、获得、完善并向公司转让工作产品以及工作产品的知识产权;及(b)维护、保护和强制执行相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向公司交付公司要求的任何和所有申请、宣誓、声明、宣誓书、放弃、转让和其他文件和文书。顾问特此不可撤销地授予公司授权书,以顾问或关键个人的名义代表顾问执行和交付任何此类文件,并在法律允许的充分范围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顾问或关键个人未及时配合公司请求的情况下,进行所有其他合法许可的行为,以将工作产品转让给公司并进一步转让、签发、起诉和维护其中的所有知识产权(不限制公司在此种情况下依法应享有的权利)。授权书附带利益,不受关键个人后续丧失行为能力的影响。

 

9.4没有许可证。顾问明白,本协议不会、也不应被解释为就公司向其提供的任何工作产品或知识产权或任何机密信息、材料、软件或其他工具授予顾问任何许可或任何性质的权利。

 

10.赔偿

 

10.1公司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赔偿顾问和关键个人因顾问与公司接洽而产生的任何诉讼实际和合理地由顾问或关键个人承担的任何和所有费用、责任和损失(包括律师费、判决书、罚款、罚款以及已支付或将在和解中支付的金额),前提是顾问或关键个人(视情况而定)诚实和善意地行事,并在顾问或关键个人认为符合或不违背公司最佳利益的情况下行事,并且在刑事诉讼的情况下,顾问或关键个人有合理理由相信他们的行为是非法的。公司同意维持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最低限额为10,000,000美元,以支付此类赔偿义务。即使顾问已停止为公司服务,并在顾问服务终止后的十(10)年期间内,赔偿和垫付费用的权利仍继续作为顾问。

 

 

 

11.管治法

 

本协议应在所有方面受适用于在该州内执行和完全履行的协议的特拉华州法律管辖,而不考虑其中的任何法律冲突原则。

 

12.仲裁协议

 

除本文另有明确规定外,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和顾问同意通过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解决所有法院将被法律授权以任何方式给予救济的索赔或争议,这些索赔或争议是由顾问与公司的聘用或终止该等聘用引起的、与之有关或与之相关的(“仲裁索赔”),公司可能对顾问或该顾问可能对公司或对其高级职员、董事、高管或以其身份或其他身份的代理人产生的或产生的(“仲裁索赔”)。此类仲裁应由JAMS或纽约市的美国仲裁协会(AAA)管理。对于涉及1000000美元以下索赔的争议,应由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对于涉及1000000美元或以上索赔的争议,仲裁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小组进行。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一方均可就与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协议规定的限制性契约有关的任何索赔在法院寻求初步和永久的禁令救济,而无需过押保证金。为免生疑问,顾问没有义务减轻与本协议下产生的任何仲裁索赔或其他索赔有关的损害赔偿。

 

13.通告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被要求或可能希望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批准、请求或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被视为已收到(i)在交付至下述地址时立即收到;(ii)自该日期起三(3)日内通过邮寄、注册或核证、预付邮资至下述地址;或(iii)在确认以任何电子方式发送(无论是否现已知或以后开发),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下述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时:

 

If to Company:  

克拉伦斯·托马斯大厦

 

路德镇邮政信箱4649

 

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VG1110

 

C/O Portage Development Services Inc。

 

Andrea Park,302,219-556

 

Attn.:Andrew Hudder

 

邮箱:ahudders@golenbock.com

 

 

 

 

附副本至,该副本不构成通知:  

Zuber Lawler LLP

 

2029 Century Park E,Suite 400,Los Angeles,加利福尼亚州 90067,USA

 

Attn.:乔希·劳勒

 

邮箱:jlawler@zuberlawler.com

 

If to Consultant:  

Red Shark Ventures Inc。

 

地址:[略]

 

电子邮件:[省略]

 

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书面变更通知的方式变更其指定的通知信息。

 

14.可转让性

 

公司可将其在本协议中的权益转让给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或与出售公司有关,本协议的规定应有利于公司的继承人和受让人。顾问不得转让或转让本协议。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法定代表人、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

 

15.诚信与公平交易

 

双方应以合理的方式善意履行、履行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和义务,并同意按照特拉华州法律规定的善意和公平交易的义务,按照上述管辖法律规定,公平对待对方。

 

16.可分割性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有效和有效的方式解释本条款的每一项规定。如果尽管有上述情况,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适用的司法管辖区被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仅在使该条款在该司法管辖区有效、合法和可执行所必需的范围内,才应在该司法管辖区限制或删除该条款,并且该条款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在所有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

 

17.律师的意见

 

双方相互声明并向对方保证,在执行本协议之前,他们就本协议的实质内容征求了自己选择的独立法律顾问的意见,或者有机会与独立法律顾问协商,并且在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不这样做。

 

18.整个协议

 

本协议(连同本协议的附件)载有双方就标的事项达成的充分、完整的谅解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之间有关的所有其他书面或口头协议,不得修改或修正,除非双方签署了书面文书。对本协议项下违约或违约的放弃不应是对任何其他或随后的违约或违约的放弃。未能或延迟强制执行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不应构成对该条款或条件的放弃,除非该条款或条件以书面形式被明确放弃。

 

 

 

19.修订及豁免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或条件的任何补充、修改或修正,除非有顾问签立的书面证明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否则不具有约束力或可执行性。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或条件的放弃不应被视为或应构成对本协议中任何其他条款、规定或条件的放弃,无论是否类似。除非以书面形式并经放弃方签署,否则该放弃不具有约束力。

 

20.章节标题

 

本协议的段落、章节及其他细分标题仅供方便参考。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管辖、限制、修改、解释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或规定或以其他方式被赋予任何法律效力。

 

21.对口单位/签字交付

 

本协议及本协议的任何证物可在任意数量的对应方中执行,每一对应方应被视为原始文书,但所有这些对应方应共同构成单一协议。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电子邮件附件送达的签字,与当面送达、通过邮件送达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送达的签字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作为证明,公司已促使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而顾问公司已签署,本协议自生效日期起生效。

 

Red Shark Ventures Inc。 ALPHATON CAPITAL CORP

 

 

作者:/s/Yury Mitin

 

姓名:Yury Mitin

 

职务:董事

 

 

 

 

 

作者:/s/Brittany Kaiser
姓名:Brittany Kaiser

 

职称:首席执行官

 

 

 

 

 

 

 

附表1

 

工作说明

 

 

 

 

 

 

 

 

 

 

1

 

 

附件 10.12

 

独立承包人协议

 

本独立承包人协议(本“协议”)由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AlphaTON Capital Corp(“公司”)与Alpha Sigma Capital Advisors,LLC(“顾问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生效日期”)订立。

 

简历

 

然而,公司希望聘请Consultant的员工Fiorenzo A. Villani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和首席投资官;

 

然而,公司希望根据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保留Consultant作为独立承包商的服务;并且,

 

然而,顾问希望以独立承建商的身份向公司提供服务;

 

现据此,为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现确认其收到并充分性,双方同意如下:

 

协议

 

1.参与和职责

 

1.1参与。顾问特此同意亲自聘请Fiorenzo A. Villani执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服务(“执行人员”)。公司特此聘请高管担任首席投资官(CIO),直接向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汇报。执行官应履行通常与首席信息官职位相关的职责。订约将于2025年8月19日(“订约日期”)开始。

 

1.2职责。在任期内(定义如下),高管的职责应包括公司加密金库管理服务,如附表1所附工作说明中所述,以及CEO或公司董事会可能合理分配的其他职责。

 

1.3董事会服务。Executive shall serve as a member of the company board of directors throughout the five term of this agreement,and shall be nominated for re-election at the annu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2030 at the conclusion of this contract,subject to shareholders approval。

 

1.4时间。执行机构应当投入足够的必要时间,以专业、及时的方式完成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和职责。虽然行政人员一般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提供服务,但行政人员应有酌处权决定自己的日程安排和提供服务的方式。执行人员应遵守与独立承包商相关的所有适用的公司政策、程序和行为准则。

 

1.5履行地点。行政人员应将其工作时间用于在公司和行政人员共同同意的地点从事活动。

 

2.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应自生效日期开始,并持续四(4)年,除非根据本协议第5节提前终止(“期限”)。协议应自动续签连续一年(1)期,除非任何一方提供180天不续签通知。尽管有本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如果交易未在生效日期的十(10)个工作日内发生,任何一方均可在交易确实发生之日或之前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存在持续的限制性契约。

 

  1  

 

 

3.薪酬和福利

 

3.1基本费用。

 

3.1.1菲亚特。公司应向顾问公司支付每年三十万美元(合30万美元)的基本费用和下文所述的TON(“基本费用”),根据公司的标准支付惯例支付,但须遵守适用的税务报告。

 

3.1.2吨代币补偿。作为基本费用的一部分,Consultant还应每年获得价值30万美元(合30万美元)的TON代币(基于30天VWAP)作为额外的基本费用,代币数量根据授予日的公平市场价值(基于30天VWAP)确定。授予日为生效日及其后的每一周年。此类代币应遵守授予协议中描述的以下条款:

 

(a)收到后12个月的转让限制;和

 

(b)受制于公司的数字资产政策。

 

3.2绩效奖金。顾问应有资格获得年度绩效奖金,目标为每个薪酬组成部分的200%,详情如下。绩效指标应包括公司财务绩效(60%)、战略目标(25%)和ESG/利益相关者指标(15%)(“绩效指标”)。

 

3.2.1现金红利。顾问应有资格获得如下结构的年度现金绩效奖金:

 

(a)目标:六十万美元(60万美元)(基本费用的200%)

 

(b)门槛(50%赔付):三十万美元(30万美元)

 

(c)最大超额表现(400%派息):百万二十万美元(1,200,000美元)

 

3.2.2 TON代币奖金。顾问应有资格获得如下结构的年度代币绩效奖金:

 

(a)目标:60万美元(600000美元)(基础代币授予的200%)TON代币(30天VWAP)

 

(b)门槛(50%支付):三十万美元(30万美元)的TON代币(30天VWAP)

 

(c)最大超额表现(400%派息):一二五十万美元(1,200,000美元)的TON代币(30天VWAP)

 

3.2.3股权红利。顾问应有资格获得结构如下的年度股权绩效奖金:

 

(a)目标:六十万美元(60万美元)的额外股权(基础股权补偿的200%)

 

(b)门槛(50%支付):三十万美元(30万美元)的股权

 

(c)最大超额表现(400%派息):百万二十万美元(1,200,000美元)的股本

 

3.3激励薪酬。

 

3.3.1股权激励薪酬。Consultant将获得每年基础价值为三十万美元(30万美元)的年度股权赠款,其中包括:

 

 

 

 

(a)限制性股票单位(RSU)和/或股票期权;

 

(b)归属时间表:受限制股份单位五年内每年20%;及

 

(c)受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条款及条件所规限。

 

3.3.2长期激励计划(LTIP)。除年度股权授予外,Consultant还将参与一项特殊的LTIP,目标价值为每年100万200美元(1,200,000美元),基于衡量TSR、收入增长和EBITDA利润率的5年业绩周期。

 

3.4付款时间表。应按公司惯例和惯例的频率并至少每半个月等额支付基费。年度奖金应在适用的履约期结束后的六十(60)天内支付,但以顾问在支付日期之前的持续服务为准,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币补偿应按照归属时间表每月交付,股权授予应每年在顾问开始日期的周年日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日期进行。

 

3.5交易平仓奖金。

 

3.5.1在成功完成公司以不少于5000万美元(50,000,000美元)的股本证券的或更多私人交易出售的交易(“交易”)的前提下,顾问将有权获得以下额外的交易奖金补偿:(a)顾问将获得500,000美元的股权期权,授予的每股行使价等于公司普通股在生效日期的最后收盘价。期权归属:在交易完成后立即归属25%,剩余75%在随后的6个月期间内按月等额分期归属。公司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交易完成后尽快向SEC提交表格S-8的注册声明,以涵盖股权期权基础股份的行使,无论如何,在交易完成后的10天内。在此类登记声明存档之前,执行人员将不会行使在交易结束时立即归属的期权。所有未归属的期权应在(i)随后的控制权变更,(ii)无故终止顾问为公司提供的服务,或(iii)顾问因第5条所定义的正当理由而终止时立即归属。未归属的期权应在非正当理由自愿终止或因故终止时被没收;(b)公司应为非领导顾问建立并维持0.75%的股权期权池,与根据本协议授予Consultant的股权和期权分开。

 

4.福利

 

4.1好处。作为独立承包商,顾问公司应对自己的利益、保险、纳税义务负责。代替员工福利,顾问应获得以下额外补偿:

 

(a)为高管购买私人健康保险提供每年高达75000美元的付费津贴。如果高管选择现金津贴:

 

(一)按月或按季缴纳

 

(二)顾问须向公司提供健康保险承保证明

 

(3)津贴为顾问应课税所得

 

 

 

 

4.1.2行政人员定期人寿和伤残保险的有偿津贴相当于五倍(5x)基本费用;

 

4.1.3按100%基本费用替代价值为执行人员提供的短期和长期伤残保险的有偿津贴;以及

 

4.1.4最低保额为1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

 

4.1.5个人伞式保单1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付费津贴;

 

4.1.6行政人员国际旅行的绑架和赎金保险;

 

4.1.7向Consultant为其员工支付的Consultant退休账户支付25万美元(25万美元)的带薪津贴;

 

4.1.8非合格递延补偿计划允许递延高达75%的奖金受409A限制;

 

4.1.9财务规划、税务准备、法律服务的付费津贴(最高十万美元(每年10万美元));

 

4.1.10俱乐部会员的付费津贴(最高5万美元(5万美元)入会,最高5万美元(5万美元)年费);和

 

4.1.11汽车津贴的付费津贴(每年最高7.5万美元(7.5万美元))。

 

4.1.12可享受十六(16)周的带薪陪产假,不减少补偿或福利。

 

5.终止服务或有充分理由

 

5.1因故终止

 

5.1.1公司可因故终止本协议项下顾问服务。“原因”应限于以下情况:

 

(a)顾问或行政人员对重罪的定罪;

 

(b)顾问或执行人员故意和实质性违反本协议且在30天书面通知和补救期后仍未得到纠正;或

 

(c)顾问或行政人员涉及公司资金超过1000000美元的欺诈或挪用行为。

 

5.1.2顾问可因正当理由终止其服务。“正当理由”是指未经顾问同意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行政人员的职责、权限或责任大幅减少;

 

(b)顾问基本费用或目标奖金机会减少;

 

(c)行政长官的主要工作地点迁移超过五十(50)英里;或

 

 

 

 

(d)公司对本协议的任何重大违反。

 

5.1.3顾问必须在90天内提供良好理由的书面通知,并允许公司有30天的治愈期。

 

5.2终止的效力

 

5.2.1无故或有正当理由终止

 

(a)如顾问的服务被公司无故终止或由顾问有正当理由终止,顾问有权获得:

 

(1)相当于顾问当时基本费用二十四(24)个月的金额;

 

(2)两倍(2x)顾问的目标奖金;

 

(三)根据实际业绩按比例提取顾问公司当年奖金部分

 

(4)在终止后十二(12)个月内延续所有健康和福利津贴;

 

(5)加速归属所有本应在终止后二十四(24)个月内归属的未归属股权奖励;和

 

(6)为价值高达50,000美元的行政人员提供的行政人员介绍服务。

 

5.3交易动作。无论顾问的终止是有因、无因或有正当理由,在终止时,顾问均应并应指示执行:

 

5.3.1在紧接及其后永远停止代表自己作为公司高级人员;

 

5.3.2停止直接或间接使用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或任何客户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商标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此后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与该等知识产权相似或混淆的任何名称、标记或外观设计;

 

5.3.3在公司合理要求的范围内,就顾问为公司服务所产生的事项与公司合作;但公司应作出合理努力,尽量减少对顾问其他活动的干扰。公司应向顾问偿还与此种合作有关的合理费用,并且,在需要顾问在此类事项上花费大量时间的情况下,公司应就此种合作按每小时2,500美元的费率向顾问进行补偿。

 

5.3.4立即将公司和/或高管或代理人拥有或控制的公司或客户的全部财产归还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钥匙、钥匙卡、门禁卡、身份证、安全设备、雇主信用卡、网络接入设备、计算机、手机、智能手机、PDA、寻呼机、传真机、设备、扬声器、网络摄像头、手册、报告、文件、书籍、汇编、工作产品、电子邮件消息、录音、磁带、磁盘、拇指驱动器或其他可移动信息存储设备、硬盘、底片和数据以及属于公司并以任何方式存储的所有公司文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构成或包含任何机密资料、由行政人员拥有或控制的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由公司或其任何业务伙伴提供予行政人员,或由行政人员就其受雇于顾问公司而创建,并将公司或客户的任何无法退回的资料作为机密资料保存;

 

 

 

 

5.4解雇偿金。一旦服务终止,公司应向顾问支付截至终止日期的所有应计但未支付的基本费用和额外补偿,以及在终止后三十(30)天内提交的任何未偿还的业务费用。根据第5.2条支付的任何遣散费,须以顾问以公司合理接受的形式执行解除索偿为条件。第5.2条规定的所有付款应在终止后60天内开始,前提是释放已生效。

 

5.5终止生存。本协议的条款应在任何终止后继续有效,如果本协议有此规定,或为实现其他尚存条款的目的而必要或可取,包括但不限于顾问根据本协议第7、8和9节承担的义务。顾问承认,除第5.2节明确规定外,顾问在服务终止后无权获得任何补偿。

 

6.费用

 

6.1在任期内,顾问有权获得以下与行政人员为公司提供服务有关的费用和报销:

 

6.1.1差旅费

 

(a)所有与商务有关的旅行的头等舱或商务舱或合理的私人航空旅行;

 

(b)商务旅行五星级酒店住宿;

 

(c)超过五(5)天的国际商务旅行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旅行费用的承保范围;和

 

(d)合理的陆运费用。

 

6.1.2娱乐和客户关系

 

(a)企业信用卡用于业务相关费用;

 

(b)年度娱乐预算为25万美元(25万美元)。

 

6.1.3办公与技术

 

(a)带有私人设施的行政办公套房;

 

(b)专职行政助理和合理必要的额外行政支持;

 

(c)最新技术设备和全套IT支持服务;

 

(d)家庭办公设备津贴50000美元;以及

 

(e)如果行政人员的角色需要搬迁,则应设置双重办公室。

 

6.1.4安全性

 

(a)公司认为必要的个人安全评估和服务;

 

(b)家庭安全系统安装和持续监测服务;

 

(c)为所有与业务相关的个人设备提供全面的网络安全保护。

 

6.2偿还。所有费用应按照公司费用报销政策,在提交合理书面文件后予以报销。公司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提供服务的直接付款。

 

 

 

 

6.3税务义务。作为独立承包商,Consultant应全权负责所有联邦、州和地方税收,包括自雇税、社会保障缴款,以及与根据本协议获得的补偿相关的任何其他税收义务。公司将在1099-NEC表格或其他适当的税表上报告顾问的补偿。顾问同意对公司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与主管税务义务相关的任何税务责任、罚款或利息的损害。

 

7.机密资料

 

顾问了解并承认,在任期内,顾问将可以访问和了解机密信息,定义如下。

 

7.1定义的机密信息

 

a)就本协议而言,“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众普遍知晓的所有信息,包括口头、印刷、电子或任何其他形式或媒介,直接或间接涉及:业务流程、实践、方法、政策、计划、出版物、文件、研究、运营、服务、战略、技术、协议、合同、协议条款、交易、潜在交易、谈判、未决谈判、专有技术、商业秘密、计算机程序、计算机软件、应用程序、操作系统、软件设计、网页设计、在制品、数据库、手册、记录、文章、系统、材料、材料来源、供应商信息、供应商信息、财务信息、结果、会计信息、会计记录、法律信息,营销信息、广告信息、定价信息、信用信息、设计信息、工资单信息、人员配置信息、人事信息、执行人员名单、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单、发展、报告、内部控制、安全程序、图形、图纸、草图、市场研究、销售信息、收入、成本、公式、说明、通讯、算法、产品计划、设计、样式、模型、想法、视听节目、发明、未公开的专利申请、作者的原创作品、发现、实验过程、实验结果、规格、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客户信息、制造信息、工厂名单、经销商名单、公司或其业务的买方名单或任何现有或潜在客户、供应商、投资者或其他关联第三方,或以保密方式将信息委托给公司的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

 

b)咨询人理解,上述清单并非详尽无遗,机密信息还包括被标记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为机密或专有的其他信息,或在已知或使用该信息的背景和情况下,在合理的人看来可能属于机密或专有的其他信息。

 

c)顾问理解并同意,机密信息包括顾问在顾问为公司服务过程中开发的信息,如同公司在一审中向顾问提供了相同的机密信息。

 

d)机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任何信息:(i)在披露时属于公共领域;(ii)在披露后通过顾问方面的任何不法行为而为公众所知;(iii)顾问可通过书面证据表明在其按公司向顾问披露之日之前为顾问合法所知;或(iv)从对此类机密信息不负有对顾问保密义务的来源而为顾问所知,无需承担任何保密义务。

 

7.2公司创建和使用机密信息。Consultant承认,公司可能拥有属于特拉华州法律“商业秘密”定义范围内的财产。Consultant承认,《特拉华州统一商业秘密法》,6 Del。C. § § 2001 et seq.,禁止任何人(无论是否公司高管)盗用公司的商业秘密,并在发生任何此类盗用时向公司提供某些补救措施。

 

 

 

 

7.3披露和使用限制。顾问同意并承诺:(i)将所有机密信息视为严格保密;(ii)不直接或间接披露、发布、传达或提供机密信息,或允许将其全部或部分披露、发布、传达或提供给任何实体或个人(包括公司的其他高管),而无需了解和授权使用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机密信息,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公司直接雇用以外的任何人提供服务,除非在向公司执行顾问授权服务时有要求(然后,该等披露仅应在该等职责的范围内和范围内进行);及(iii)不得查阅或使用任何机密资料,亦不得复制任何载有任何机密资料的文件、纪录、档案、媒体或其他资源,或将任何该等文件、纪录、档案、媒体或其他资源移出公司的处所或控制范围,除非在执行顾问向公司提供的授权服务时有要求(然后,此种披露应仅在此种职责的范围内和范围内进行)。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阻止披露适用法律或法规或根据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经授权的政府机构的有效命令可能要求的机密信息,前提是披露不超过该法律、法规或命令要求的披露范围。执行人员应迅速向公司提供任何此类命令的书面通知。

 

7.4义务早于协议。顾问理解并承认,顾问根据本协议就任何特定机密信息承担的义务应在顾问首次获得此类机密信息时立即开始(无论是在顾问开始由公司提供服务之前还是之后),并应在顾问由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和之后继续进行,直至此类机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晓的时间,而不是由于顾问违反本协议或由与顾问一致行动的人或代表顾问违反而导致的时间。

 

8.限制性盟约

 

8.1高管非邀约。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只要公司没有违反本协议,在顾问公司与公司的业务合作期间及其后的二十四个月(24)期间,顾问公司不会通过招揽或鼓励或协助他人为竞争业务招揽公司的任何雇员、代理人或顾问或以其他方式诱导或企图诱导公司的雇员离职而扰乱、损害、损害或干扰公司的业务。

 

8.2不贬低。除与法律程序或命令(包括与本协议有关的程序)有关外,顾问或顾问的代理人与执行人员一样,均不得自本协议之日起及之后,不论本协议是否到期或终止,作出任何:(i)向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作出声明;或(ii)在每种情况下公开发表批评、嘲笑、贬低、不同意、干扰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或以其他方式贬损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执行人员或独立承包商,或公司的任何产品、服务或程序。

 

8.3不竞争。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只要公司没有违反本协议,在顾问因任何原因终止聘用后的12个月期间(“限制期”)内,顾问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无论是作为所有者、合伙人、股东、顾问、代理人、雇员、合营者或其他方式)从事与公司在公司经营的TON和/或Telegram生态系统中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而不是从事普通投资活动。作为该竞业禁止义务的对价,公司应在限制期内每月向顾问支付相当于顾问月费的款项。

 

 

 

 

9.专有权

 

9.1工作产品。咨询人承认并同意,在顾问与公司合作期间,由顾问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创作、编写、制作、创作、编辑、修改、构思或简化为实践的所有著作、作者作品、技术、发明、发现、想法和任何性质的其他工作产品,并以任何方式与公司的业务或预期业务、研究或开发(无论在何时或在何处制作工作产品或其设备或其他资源用于制作相同的)以及所有印刷、实物和电子副本,与上述相关的所有改进、权利和索赔及其其他有形实施(统称“工作产品”),以及在世界各地任何司法管辖区产生的对版权、商业秘密、商标(和相关商誉)、专利和其中的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和所有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国际公约下的所有相关优先权权利,包括所有未决和未来的申请和登记,以及延续、分割、部分延续、重新发行、延期和续期(统称“知识产权”),应为公司的唯一和专有财产。

 

9.2为雇用而作的工作;分派。顾问承认,由于在相关时间受雇于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有由可受版权保护的标的物组成的工作产品均为17 U.S.C. § 101中定义的“为租用而制作的工作”,因此此类版权归公司所有。在上述情况不适用的情况下,顾问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将顾问公司对所有工作产品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对其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所有侵权、盗用或稀释行为提起诉讼、反诉和追偿的权利,以及在全世界范围内与之相对应的所有权利,转让给公司,无需额外对价。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不得被解释为减少或限制公司在任何工作产品或知识产权中的权利、所有权或权益,从而在任何方面低于该公司在没有本协议的情况下本应拥有的权利、所有权或权益。

 

9.3进一步保证;授权委托书。在顾问服务期间及之后,顾问同意与公司合理合作,以(a)在世界任何司法管辖区申请、取得、完善并向公司转让工作产品以及工作产品的知识产权;及(b)维持、保护及强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及向公司交付公司所要求的任何及所有申请、宣誓、声明、誓章、豁免、转让及其他文件及文书。顾问特此不可撤销地授予公司授权书,以顾问或执行人员的名义代表顾问执行和交付任何此类文件,并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所有其他合法许可的行为,以将工作产品转让给公司,并进一步转让、签发、起诉和维护其中的所有知识产权,如果顾问或执行人员没有及时配合公司的请求(不限制公司在此种情况下依法应享有的权利)。授权书附带利益,不受执行人员随后丧失工作能力的影响。

 

9.4没有许可证。顾问明白,本协议不会、也不应被解释为就公司向其提供的任何工作产品或知识产权或任何机密信息、材料、软件或其他工具授予顾问任何许可或任何性质的权利。

 

10.赔偿

 

10.1公司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赔偿顾问和执行人员因顾问与公司接洽而产生的任何诉讼实际和合理地由顾问或执行人员承担的任何和所有费用、责任和损失(包括律师费、判决、罚款、罚款以及已支付或将在和解中支付的金额),但须顾问或行政人员(视属何情况而定)诚实及善意行事,并在顾问或行政人员认为符合或不违反公司最佳利益的情况下行事,而在刑事诉讼的情况下,顾问或行政人员有合理理由相信他们的行为是非法的。公司同意维持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最低限额为10,000,000美元,以支付此类赔偿义务。即使顾问已停止为公司服务,并在顾问服务终止后的十(10)年期间内,赔偿和垫付费用的权利仍继续对顾问有利。

 

 

 

 

11.管治法

 

本协议应在所有方面受适用于在该州内执行和完全履行的协议的特拉华州法律管辖,而不考虑其中的任何法律冲突原则。

 

12.仲裁协议

 

除本文另有明文规定外,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和顾问同意通过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解决所有法院将被法律授权以任何方式给予救济的索赔或争议,这些索赔或争议是公司可能对顾问或该顾问可能对公司或该顾问可能对公司或以其身份或其他身份对其高级职员、董事、高管或代理人产生的、与顾问与公司的聘用有关或相关的(“仲裁索赔”)。此类仲裁应由JAMS或纽约市的美国仲裁协会(AAA)管理。涉及1,000,000美元以下索赔的争议,应由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对于涉及1000000美元或以上索赔的争议,仲裁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小组进行。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一方均可就与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协议规定的限制性契约有关的任何索赔在法院寻求初步和永久的禁令救济,而无需过押保证金。为免生疑问,执行人员没有义务减轻与根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仲裁索赔或其他索赔有关的损害赔偿。

 

13.通告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被要求或可能希望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批准、请求或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被视为已收到(i)在交付至下述地址时立即收到;(ii)自该日期起三(3)日内通过邮寄、注册或核证、预付邮资至下述地址;或(iii)在确认以任何电子方式发送(无论是否现已知或以后开发),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下述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时:

 

If to Company:

克拉伦斯·托马斯大厦

 

路德镇邮政信箱4649

 

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VG1110

 

C/O Portage Development Services Inc。

 

Andrea Park,302,219-556

 

Attn.:Andrew Hudder

 

邮箱:ahudders@golenbock.com

 

 

 

 

 

附副本至,该副本不构成通知:

Zuber Lawler LLP

 

2029 Century Park E,Suite 400,Los Angeles,加利福尼亚州 90067,USA

 

Attn.:乔希·劳勒

 

邮箱:jlawler@zuberlawler.com

 

 

 

If to Consultant:

Alpha Sigma Capital Advisors,LLC

 

地址:[略]

 

电子邮件:[省略]

 

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书面变更通知的方式变更其指定的通知信息。

 

14.可转让性

 

公司可将其在本协议中的权益转让给公司的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或与出售公司有关,本协议的规定应有利于公司的继承人和受让人。顾问不得转让或转让本协议。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法定代表人、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

 

15.诚信与公平交易

 

双方应以合理的方式善意履行、履行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和义务,并同意按照特拉华州法律规定的善意和公平交易的义务,按照上述管辖法律规定,公平对待对方。

 

16.可分割性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有效和有效的方式解释本条款的每一项规定。如果尽管有上述情况,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适用的司法管辖区被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仅在使该条款在该司法管辖区有效、合法和可执行所必需的范围内,才应在该司法管辖区限制或删除该条款,并且该条款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在所有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

 

17.律师的意见

 

双方声明并相互保证,在执行本协议之前,他们就本协议的实质内容征求了他们自己选择的独立法律顾问的意见,或者有机会与独立法律顾问协商,并在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不这样做。

 

18.整个协议

 

本协议(连同本协议的附件)载有双方就标的事项达成的充分、完整的谅解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之间与之相关的所有其他书面或口头协议,除经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书外,不得修改或修正。对本协议项下违约或违约的放弃不应是对任何其他或随后的违约或违约的放弃。未能或延迟强制执行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不应构成对该条款或条件的放弃,除非该条款或条件以书面形式被明确放弃。

 

 

 

 

19.修订及豁免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或条件的任何补充、修改或修正,除非有顾问签立的书面证明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否则不具有约束力或可执行性。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或条件的放弃不应被视为或应构成对本协议中任何其他条款、规定或条件的放弃,无论是否类似。除非以书面形式并经放弃方签署,否则该放弃不具有约束力。

 

20.章节标题

 

本协议的段落、章节及其他细分标题仅供方便参考。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管辖、限制、修改、解释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或规定或以其他方式被赋予任何法律效力。

 

21.对口单位/签字交付

 

本协议及本协议的任何证物可在任意数量的对应方中执行,每一对应方应被视为原始文书,但所有这些对应方应共同构成单一协议。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电子邮件附件送达的签字,与当面送达、通过邮件送达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送达的签字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作为证明,公司已促使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而顾问公司已签署,本协议自生效日期起生效。

 

Alpha Sigma Capital Advisors,LLC ALPHATON CAPITAL CORP
   
   
签名:/s/Fiorenzo A. Villani 签名:/s/布列塔尼·凯泽
   
姓名:Fiorenzo A. Villani 姓名:Brittany Kaiser
   
职称:执行董事 职称:首席执行官
   

 

 

 

 

 

 

附表1

 

工作说明

 

 

 

 

 

 

 

 

 

 

1

 

 

附件 10.13

 

修正1至

 

独立承建商协议

 

适用于ALPHA Sigma Capital Advisors,LLC 

 

此修订(“修订”)自2025年8月19日起,由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AlphaTON Capital Corp(“公司”)与Alpha Sigma Capital Advisors,LLC(“顾问公司”)共同作出。本修订修订公司与顾问自2025年8月19日起生效的独立承建商协议(「协议」)。现按本修正案的规定对本协议进行修订。经本修正案修订的协议条款和条件,除在此明确修改外,仍然完全有效。

 

简历

 

然而,各方希望修改协议中的股权补偿条款,规定根据协议授予Consultant的所有股权补偿应改为直接以个人身份授予Fiorenzo A. Villani(“执行官”);

 

然而,此类修改旨在确保所有股权利益直接流向根据协议提供服务的个人;

 

然而,执行人员同意受适用于该等股权授予的所有条款及条件的约束,犹如他是协议项下的原始承授人一样;及

 

然而,当事人希望通过本修正案纪念这一安排;

 

现据此,为良好的、有价值的对价,特此确认其收受及充分性,双方约定如下:

 

修正

 

1.股权授予受赠人的变更

 

1.1一般原则。尽管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根据协议授予、发行或提供给顾问的所有股权补偿、股权授予、股权奖励、股权红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单位以及任何其他基于股权的补偿或任何种类的利益(统称“股权补偿”)应改为以个人身份直接授予、发行或提供给执行人员。此项修改适用于所有股权补偿,无论是否在本修订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授予。

 

1.2执行人员的接受和约束效力。执行人员,通过执行本修正案,同意受协议和本修正案中规定的适用于股权补偿的所有条款、条件、限制和义务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归属时间表、转让限制、没收条款和业绩条件。Executive承认并同意,他应遵守协议中就此类股权补偿规定的所有限制性契约、保密义务和其他离职后义务。

 

  1  

 

 

1.3公司义务。公司同意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行动,根据经本修正案修改的协议条款,直接向执行人员发放、授予和交付股权补偿。公司应准备并执行所有必要的股权奖励协议、期权协议、限制性股票单位协议以及向高管授予所需的其他文件。

 

2.无其他修改

 

除经本修正案明确修改外,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与基本费用、绩效奖金(现金和TON代币成分)、福利、费用、终止条款、保密义务、限制性契约以及与股权补偿无关的所有其他条款,应保持完全有效,并在此确认和批准。

 

3.对应执行

 

本修正案可在任意数目的对应方中执行,每一对应方应被视为一份原始文书,但所有这些对应方应共同构成一份单一的修正案。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电子邮件附件送达的签字,与当面送达、通过邮件送达或通过任何其他方式送达的签字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管治法

 

本修正案应在所有方面受适用于在该州内执行和完全履行的协议的特拉华州法律管辖,而不考虑其中的任何法律冲突原则。

 

5.绑定效果

 

在协议规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本修正案对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法定代表人、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

 

[位于以下页面的签名]

 

 

 

 

 

 

 

  2  

 

 

作为证明,公司已促使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执行、顾问已执行和执行人员已执行,本修订自上述首次写入之日起生效。

 

 

ALPHATON CAPITAL CORP

 

 

 

作者:/s/Brittany Kaiser
姓名:Brittany Kaiser
职称:首席执行官

 

 

 

ALPHA SIGMA资本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s/Fiorenzo A. Villani
姓名:Fiorenzo A. Villani
标题:业主

 

 

 

Fiorenzo A. Villani,个人

 

 

 

作者:/s/Fiorenzo A. Villani

菲奥伦佐·维拉尼

 

 

 

 

 

 

3

 

 

附件 10.14

 

资产管理协议

 

本资产管理协议(本“协议”)自2025年8月[ ● ]日(“生效日期”)起生效,由AlphaTON Capital Corp(“客户”)与Alpha Sigma Capital,LLC(“资产管理人”)订立。

 

然而,客户希望委任资产管理人管理客户的某些资产;及

 

然而,资产管理人希望由客户为此目的指定,但须遵守本协议所载的条款和条件。

 

现在,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承诺,并就此确认收到并充分的其他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各方同意受以下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1.资产管理人的任命;授权。客户特此指定资产管理人就不时修订的附表A所列账户或加密货币“钱包”(统称“账户”)中的账户资产(定义见下文)提供全权资产管理服务,由资产管理人可接受的一个或多个托管人或加密货币钱包提供商(统称“托管人”)维护。资产管理人特此接受其委任,并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提供该等资产管理服务。客户同意资产管理人可通过资产管理人的关联机构(“资产管理人关联机构”)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客户和资产管理人理解并同意,附表A可能要等到本协议执行之后才能完成,并且可能会通过各方的共同协议在本协议执行之日之后不时对该附表进行更改。

 

2.账户资产。“账户资产”应包括客户与其签名页上所确定的每个购买者(“证券购买协议”)于2025年8月[ ]日根据该特定证券购买协议第4.7节发售客户证券的部分现金净收益,客户同意其已将其放入或将放入该账户,以及该账户的适用收益、收入、增加或增值,包括已在或曾经在该账户中的所有资产,但根据本协议不时质押的。客户应将客户收到的与额外资本筹集有关的现金收益放入账户,其收益的声明用途是推进TON战略,并可能不时将额外资产放入账户,或指示将额外资产放入账户。如有新增,委托人应及时通知资产管理人。对于客户在本协议期限内的任何提款,可能需要清算账户资产,并应尽快通知资产管理人,无论如何,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资产管理人。客户承认,账户资产可能仅构成客户资产的一部分,资产管理人可以在不考虑或考虑客户可能不时持有的任何其他资产的情况下行事,对任何不属于账户资产的资产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或义务。

 

 

  1  

 

 

出于上述目的,“TON策略”意味着主要在TON中的只做多策略,包括根据客户的指示质押TON以提高收益。

 

3.资产管理人的权限。

 

(a)总体而言。资产管理人(以及,如适用,任何资产管理人关联公司)对账户资产的全权投资管理拥有唯一的责任和权力,并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不时指导账户资产的投资和再投资。在符合投资指引的规定下,资产管理人(以及,如适用,任何资产管理人关联公司)应拥有充分的权力和授权:

 

  (一) 订立资产管理人酌情认为对执行其投资决策必要或可取的所有交易和其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力:(a)就账户资产执行对冲和进行交易所交易或场外衍生品交易,(b)购买、出售、交换、转换、互换、入股、赎回或以其他方式交易数字资产;

 

  (二) 根据投资指引作出有关账户资产及账户的所有投资决策;

 

  (三) 购买、收购、持有、投资、再投资、出售、入股、赎回或处置或以其他方式交易构成或将构成账户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任何资产,并就上述任何一项下单并作出安排;

 

  (四) 选择托管人、经纪商、交易商、加密货币钱包提供商和其他中介机构、交易所和交易对手,这些机构可能与资产管理人有关联,也可能与资产管理人没有关联,这可能是执行上述交易和此处设想的任何其他交易所必需的,并以客户的名义或为客户的利益在这些选定的托管人、经纪商、交易商、加密货币钱包提供商和其他中介机构、交易所和交易对手处开立账户,并支付适用于账户交易的合理费用和收费;

 

  (一) 指示托管人(定义见下文)交付账户出售、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的资产以换取现金,并交付现金以支付交付给托管人的由账户获得的资产;

 

  (二) 指示托管人行使或放弃行使账户持有的任何期权、特权或权利;

 

  (三) 监测托管人对账户资产收益的正确归集情况;

 

  (四) 以客户的名义并代表客户执行所有此类文件,并采取资产管理人认为必要、适当或可取的所有其他行动,以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

 

 

  2  

 

 

  (五) 聘请资产管理人认为对账户资产必要或可取的独立代理人、管理人、次级顾问、律师和会计师,并代表客户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和会计费用和支出、佣金、银行、经纪、登记和私募费用,以及与客户在账户交易中进行投资相关的转让、资本和其他税收、关税和成本);和

 

  (六) 为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而在必要或可取的情况下就账户中的财产采取任何其他行动(资产管理人无权以客户的名义或其他方式从账户中提取任何款项或其他财产,除非在此明确描述)。

 

前述权限在客户向资产管理人书面明示撤销或本协议规定的本协议终止前,保持完全有效。撤销不应影响在此类撤销之前进行的交易。

 

(b)授权书。为促进上述(a)段规定的授权,客户在此不可撤销地指定并指定资产管理人作为其代理人和实际代理人,在没有客户进一步批准的情况下,以客户的名义、地点和代替,(i)谈判、制定、执行、签署、承认、宣誓、交付、记录和归档资产管理人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任何协议、文件或文书,以充分执行本协议的规定,以及(ii)履行本协议所设想或必要的所有其他行为,宜或方便地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但在任何时候均须遵守本协议和投资指南(定义见下文)中规定的每一项和所有限制和规定)。因本有限授权书应被视为附带利益,故不可撤销且存续,不受委托人无力偿债或解散的影响。然而,本有限授权书将在该权益到期时被撤销,因此,本有限授权书将根据本协议第13节在本协议终止时终止。

 

(c)遵守投资准则。客户理解并同意,资产管理人不保证或声明将实现任何投资目标。如发生任何违反投资指引的情况,资产管理人应寻求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使账户恢复至符合投资指引的状态。

 

4.资产的保管。

 

(a)托管人持有的资产。账户所有权和所有账户资产应以客户的名义持有,但为方便买卖和交换资产,此类资产的所有权可以托管人或其代名人的名义持有,或以客户托管人的街道名称持有。资产管理人或其任何关联机构均不得对任何账户资产的任何现金、抵押或信托契约或其他所有权标志进行实物保管或占有或处理。

 

 

  3  

 

 

(b)托管人的费用;无责任。客户应支付托管人和任何分托管人的所有费用、费用和开支。托管人向客户收取的费用不包括,此外还包括此处讨论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5.正确的指示。

 

(a)客户根据本协议向资产管理人发出的所有指示均应以书面作出、签署,并由客户适当授权的人员传送给资产管理人。任何适当表明其反映了客户的行动或指示的此类通信可被资产管理人如此接受,资产管理人没有义务就此进一步查询,并应在依赖并根据如此表明客户的行动或指示的书面行事时受到充分保护。

 

(b)客户应向资产管理人提供一份授权人员名单及其样本签名,资产管理人可从中接受本协议项下已签署的日常书面指示、确认或授权(“适当指示”),资产管理人在依赖该名单时应得到充分保护,直至客户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反的情况。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客户的授权人员名单及其签字样本载于本协议所附附表C。适当的指示可以通过带有Adobe便携式文档格式(“PDF”)的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传输方式发送。

 

6.管理费;账户费用。

 

(a)作为对资产管理人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的补偿,客户应支付本协议所附的附表B中所述的管理费,并经资产管理人与客户的书面协议(“费用表”)不时修订。费用表应被视为已被采纳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同在此被完全改写一样。

 

(b)资产管理人将负责其所有间接费用。客户应向资产管理人支付或偿还与账户运作有关的一切合理的、有文件记载的费用,由客户从账户资产中支付或偿还。此类费用的金额可能会不时变化,应包括但不限于:(i)保管费;(ii)银行服务费;(iii)经纪佣金和所有其他经纪交易费用;(iv)清算和结算费用;(v)与为该账户进行交易有关的利息和代扣代缴或转移税款;以及(vi)由资产管理人善意确定的与该账户的交易和投资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合理和有文件证明的费用和开支。

 

(c)此外,客户可能会产生一项费用,该费用构成与资产管理人或其关联公司为其提供服务的若干其他管理账户或集合投资工具相关的较大总费用的一部分。如发生除客户以外的任何人员的账户的任何此类费用,资产管理人将在客户和该等其他人员之间分配总费用,并将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应向客户偿还的部分(如有)。

 

 

  4  

 

 

7.资产管理人的陈述。资产管理人向客户表示如下:

 

(a)资产管理人已妥为组织,并根据其组织所管辖的法律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的信誉,有权拥有其自有财产并按目前的方式开展其业务;

 

(b)资产管理人已经或将获得与资产管理人执行、交付或履行本协议有关的所有其他政府授权、批准、同意或备案;

 

(c)本协议构成资产管理人的一项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资产管理人强制执行,但此种可执行性可能受到破产、无力偿债、欺诈性转让、重组、暂停执行和其他有关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或一般股权原则的限制,无论此种可执行性是在股权程序中还是在法律中被考虑;和

 

(d)本协议的执行、交付和履行不与资产管理人所受约束的任何义务相冲突,无论是由合同、法律运作或其他方面产生,或任何适用法律,在每种情况下,其方式均会对资产管理人或客户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会严重阻碍客户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

 

上述陈述和保证应在协议期限内继续进行,如果在本协议期限内的任何时间发生了任何事件,导致上述任何陈述和保证在任何重大方面不真实或不准确,资产管理人应将该事件及时通知客户。

 

8.客户的陈述。客户向资产管理人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a)客户已妥为组织,并根据其组织所管辖的法律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的信誉,有权和有权拥有其自己的财产并按目前进行的方式开展其业务;

 

(b)客户有权指定资产管理人管理账户中持有的资产,并已通过适当行动正式授权执行和执行本协议;

 

(c)本协议构成客户的一项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客户强制执行,但此种可执行性可能受到破产、无力偿债、欺诈性转让、重组、暂停执行和其他与债权人权利有关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的限制,或受到一般股权原则的限制,无论此种可执行性是在股权程序中还是在法律中被考虑;

 

 

  5  

 

 

(d)本协议的执行、交付和履行不与客户所受的任何义务相冲突,无论是由合同、法律运作或其他方面产生的,或任何适用的法律,在每种情况下,其方式均会对资产管理人或客户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会严重阻碍客户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

 

(e)除任何一种情况外,在客户已书面通知资产管理人的范围内:(1)账户资产属于客户,没有任何留置权或产权负担,以及(2)客户不会质押或设押任何账户资产;

 

(f)客户不是投资公司(该术语在1940年《投资公司法》(“投资公司法”)中定义);

 

(g)客户一般了解与此类业务相关的风险,并了解与特此设想的投资相关的风险,以及账户可能遭受价值大幅减少,包括完全损失的风险;

 

(h)客户已审阅资产管理人提供的与该账户及在此拟进行的投资有关的所有其他资料及协议,了解该等资料及协议,并有机会就该等资料及协议提出问题;

 

(i)客户是“认可投资者”,因为该术语是或可能在未来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501条定义;

 

(j)账户中持有的账户资产不是资产:属于经修订的1974年《美国雇员退休保障法》(“ERISA”)中定义并受其受托责任条款约束的“雇员福利计划”;属于《守则》第4975节中定义并受其约束的“计划”;属于受类似于《ERISA》或《守则》第4975节的法律约束的政府计划、外国计划或教会计划;或持有《ERISA》第3(42)节中定义的“计划资产”的实体;

 

(k)客户不知道或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其用于为该账户提供资金的款项(a)源自或与任何非法活动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洗钱活动,或(b)源自、为任何国家政府的利益而投资或以任何方式与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实施的美国禁运下的任何国家的政府或境内的人有关;
 

  6  

 

 

(l)客户或其控制、控制或与其共同控制的任何人,或在客户中拥有实益权益的任何人,均不是被禁止的投资者,1账户资产不是代表任何被禁止的投资者进行投资,也不是为了任何被禁止的投资者的利益。客户或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伙人、成员、关联公司,如果客户是非上市公司,客户的任何股东或实益拥有人都不是高级外国政治人物,2外国高级政治人物直系亲属的任何成员3或任何关系密切的联系人4的高级外国政治人物,除非客户已将此事实通知资产管理公司。由于洗钱问题,客户不是美国财政部长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11条指定为需要采取特别措施的司法管辖区的居民,也不是根据其法律组织或特许的。5没有账户资产来自,也没有被路由通过,一个在外国贝壳银行维持的账户,6离岸银行、根据被FATF指定为不与国际反洗钱原则合作的法域法律组建或特许的银行或根据《美国爱国者法》第311条受特别措施约束的金融机构。如客户或任何控制、控制或与客户共同控制的人根据美国以外国家的法律组织从事银行业务,则客户或该人(视属何情况而定)任一:(i)具有实际存在7在客户(或此类人)被授权开展银行活动的国家,其地址为客户(或此类人):(a)全职雇用一名或多名人员,(b)保持与其银行业务有关的经营记录,以及(c)接受其获得银行执照的银行当局的检查;或(ii)与在美国或另一国家有实体存在的金融机构有关联,并受监管此类关联金融机构的银行当局的监管;和

 

 

 

 


1“禁止投资者”包括:(1)其姓名出现在OFAC维护或OFAC国家制裁禁止的特别指定国民和被阻止人员名单上的个人或实体,或政府或监管机构维护的可能适用于受托人或基金的任何被阻止人员名单,(2)任何外国贝壳银行,(定义见下文),以及(3)居住在或其资金从或通过被政府间团体或组织指定为不配合国际反洗钱原则或程序的法域账户转移的个人或实体,例如FATF,美国是该组织的成员,美国驻该组织或组织的代表继续同意该组织的指定。FATF的非合作国家和领土名单见http://www.fatf-gafi.org。

 

 

2“外国高级政治人物”是指非美国政府行政、立法、行政、军事或司法部门的现任或前任高级官员(无论是否当选),非美国主要政党的现任或前任高级官员,或非美国政府拥有的商业企业的现任或前任高级管理人员。此外,高级外国政治人物包括由高级外国政治人物组建或为其利益组建的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实体。高级管理人员是对政策、运营或使用政府拥有的资源具有实质性权威的个人。

 

3外国高级政治人物的“直系亲属”,通常包括该人物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和姻亲。

 

4“亲密伙伴”是指,就外国高级政治人物而言,在国际上广为人知的与外国高级政治人物保持异常密切关系的人,包括有能力代表外国高级政治人物进行大量美国和非美国金融交易的人。

 

5财政部根据第311条指定为主要洗钱问题的司法管辖区的通知在联邦公报和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的网站上发布,网址为https://www.fincen.gov/resources/statutes-and-regulations/311-special-measures。FinCEN还就其认为在反洗钱制度方面存在缺陷的司法管辖区发布咨询意见。此类建议发布在https://www.fincen.gov/resources/advisoriesbulletinsfact-sheets/advisories。

 

6“外国贝壳银行”是指在任何国家没有实体存在(每个定义如下)但不包括受监管关联公司(定义如下)的外国银行。“受监管关联公司”是指外国贝壳银行:(i)是在美国或外国(如适用)维持实体存在的存款机构、信用合作社或外国银行的关联公司;(ii)受该国监管此类关联存款机构、信用合作社或外国银行的银行当局的监管。“外国银行”是指(i)根据美国以外国家的法律组建的组织;(ii)从事银行业务;(iii)被其组织或主要银行业务所在国的银行监管机构或货币当局认定为银行;(iv)在其正常业务过程中实质上接受存款;(v)有权接受活期存款,但不包括外国银行的美国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

 

7“实体存在”是指由外国银行维护的营业场所,位于外国银行被授权开展银行活动的县的固定地址,而不仅仅是邮政信箱或电子地址,外国银行在该地点:(i)全职雇用一名或多名个人;(ii)保持与其银行活动有关的经营记录;(iii)须接受许可外国银行开展银行活动的银行当局的检查。

 

 

  7  

 

 

(m)客户理解、承认、陈述并同意(i)资产管理人的政策是遵守反洗钱、禁运和贸易制裁,或其正在或可能成为受制于的类似法律、法规、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或监管政策(统称为“要求”),并对其进行广义解释以利于披露,(ii)资产管理人可能被要求或被要求从客户获得某些保证,向政府披露与其有关的信息,监管机构或其他当局或向金融中介机构或从事尽职调查或在未来采取其他相关行动,(ii)客户将提供额外信息或采取资产管理人为遵守任何要求、相关法律程序或适当请求(无论正式或非正式)或其他可能必要或可取的其他行动,以及(iv)资产管理人及其代理人可就与之相关的要求或信息请求向相关第三方披露与客户有关的信息。

 

上述陈述和保证应在本协议期限内继续进行,如果在本协议期限内的任何时间发生了任何会使上述任何陈述和保证在任何重大方面不真实或不准确的事件,客户应将该事件及时通知资产管理人。

 

9.客户致谢。

 

(a)合作。客户确认,客户在任何开户表格上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客户的法律或税务身份、地址或其他联系信息和投资指南有关的信息将由资产管理人依赖,并且客户同意,如果任何此类信息在此后发生变化或变得重大不准确,客户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将此类变化或不准确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资产管理人。客户应配合资产管理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并应资产管理人的合理要求,在必要的范围内向资产管理人提供人员、设施、设备、数据和信息的及时访问和使用,以允许资产管理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8  

 

 

(b)利益冲突;非排他性管理。客户特此承认并同意本文所述的利益冲突。资产管理人应将其合理需要的部分时间用于本协议所设想的服务;但前提是本协议不应阻止资产管理人向其他人、信托、公司或其他实体提供类似服务。本协议不得限制或限制资产管理人或其任何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机构或雇员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为自己或他们自己的账户购买、出售或交易任何资产。客户确认,资产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机构和雇员以及资产管理人的其他客户可能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随时拥有、获取、增加、减少或处置同时为账户获取或处置的投资头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资产管理人没有义务为该账户获取资产管理人、其高级职员、关联公司或雇员可能为其或他们自己的账户或为另一客户的账户获取的任何投资的头寸。客户确认资产管理人不是证券投资管理人或理财师。资产管理人不得将此处包含或此处提供的任何内容解释为证券、法律、税务或会计建议。

 

(c)订单汇总和分配。客户承认并同意资产管理人管理其他投资组合,包括一些可能使用与账户基本相似的投资策略的投资组合,并期望代表账户和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购买或出售相同的资产。资产管理人可以但没有义务将代表账户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订单与代表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的订单进行汇总。客户承认,虽然资产管理人将寻求以其认为一段时间内公平的方式在账户和此类其他投资组合之间分配购买或出售此类资产的机会,但不应要求资产管理人确保其所有客户之间的待遇平等。

 

(d)经纪业务。根据上述第三节规定的资产管理人的权限对账户内资产进行投资和再投资,应由资产管理人向经纪商或其他交易商下单以促成根据投资指引允许的资产的出售或购买或其他处置。客户承认并同意,资产管理人应全权酌情选择经纪人或交易商进行资产买卖,并以客户的名义和代表客户与任何此类经纪人或交易商签署和交付经纪和客户协议。资产管理人应指定以资产管理人善意判断符合账户最佳利益的价格和佣金为账户执行交易的经纪人或经纪人。资产管理人有权并可考虑价格、交易成本、经纪人或交易商进行交易的能力、获得证券、可靠性和财务责任、资本承诺、经纪人提供或支付有利于资产管理人或其客户的研究和研究相关服务的成本,以及资产管理人认为在当时情况下适当考虑的其他因素等因素。因此,当资产管理人为该账户下达购买或出售资产的订单时,在选择经纪人或交易商执行此类订单时,客户明确授权资产管理人考虑经纪人或交易商直接或间接为该账户的利益提供统计、研究或其他信息或服务的事实。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况下,资产管理人有权促使该账户支付经纪佣金,该佣金可能超过为该账户执行交易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资产管理人使用的经纪和研究服务的经纪人可获得的最低费率;前提是资产管理人善意地确定根据佣金所涉及的特定交易或资产管理人对资产管理人行使投资酌处权的账户的总体责任来看,支付给经纪商的每笔此类佣金的金额相对于该经纪商提供的经纪和研究服务的价值而言是合理的。

 

 

  9  

 

 

(e)与经纪人的争议。如果与任何经纪人或其他交易商就任何交易发生争议,资产管理人应将此类争议及其情况告知客户,此后资产管理人应在与本协议一致的范围内按照客户的任何书面指示行事。客户应根据他们的约定,确定是否应就该争议提起任何程序或其他行动;但条件是,此处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禁止资产管理人采取其在当时的情况下合理地确定为保护账户利益或以其他方式履行其投资职责和责任所必需或可取的任何行动。

 

(f)法律程序。除非资产管理人另有书面约定,资产管理人没有义务在涉及账户中持有或以前持有的任何证券或此类证券的发行人的任何法律程序中代表客户采取任何行动,包括破产或集体诉讼。应客户的要求,资产管理人将努力协助处理与任何和解或判决有关的行政事项。

 

(g)机构交叉交易。与适用法律一致,客户特此授权资产管理人根据适用法律并在遵守资产管理人适用的冲突政策和程序的前提下,进行由资产管理人关联机构作为账户和交易另一方的经纪人进行的“代理交叉交易”,如一贯适用的那样。客户理解并同意,Asset Manager或此类Asset Manager关联公司可能会从此类代理交叉交易的双方收取佣金,并且在忠诚度和责任划分方面存在潜在冲突。

 

(h)账户提取程序。客户特此同意在账户提款前至少一(1)个工作日通知资产管理人。客户承认并同意,提款将首先通过访问自由现金余额和货币市场工具获得资金;所有其他资产清算所得的资金将在为提款提供资金的交易最终结算时交付。退出不会影响:(a)资产管理人先前采取的任何行动的有效性,或(b)客户对退出前开始的交易的责任或义务。客户理解并同意某些类型的投资可能仅在某些(有时不经常)时间清算。客户从账户中提取资产的能力取决于适用于特定投资的任何流动性限制或提取和解除质押时间,以及遵守适用于该账户的任何内部公司程序和政策。

 

 

  10  

 

 

10.客户端记录和报告。

 

(a)资产管理人应在本协议的整个期限内以及本协议终止当年结束后的五年内保存与客户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有关的账簿和记录。此类账簿和记录应由客户合理要求并在客户自费的情况下,在不少于三(3)个工作日的事先书面通知下,随时提供以供查阅。

 

(b)客户确认,托管人将负责在账户有活动的每个月结束后立即向客户发送账户的报表,包括账户中每项投资的当前市场估值。客户承认并同意,Asset Manager将不负责向客户发送有关账户内投资的报告或为该账户执行的交易的确认,前提是Asset Manager将不时按照与客户的约定发送客户绩效报告。

 

11.责任。

 

(a)除故意不当行为、重大过失、欺诈、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情况外,或就资产管理人而言,资产管理人在为客户账户处理资产或进行交易时的操作错误(每一项均称为“取消资格诉讼”),资产管理人、其关联公司或其各自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和代理人(统称“被覆盖人员”)均不对任何类型的任何索赔、责任、损失、损害、处罚、义务或费用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合同或侵权或其他方面),包括客户(i)因资产管理人就其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的履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蒙受的合理律师费和法庭费用(“损失”),或(ii)仅因(x)市值变化或(y)账户增加或退出或投资组合再平衡而导致的资产管理人与客户之间不时以书面形式另行商定的投资指引或任何投资指引的“被动违反”,在每种情况下,不在资产管理人的控制范围内。客户进一步同意,任何被覆盖的人均不对客户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或托管人、资产管理人或客户为账户指导交易的任何经纪交易商、资产管理人合理谨慎选择的任何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或任何其他非当事人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除非这些作为、不作为或其他行为是由资产管理人指示的,而资产管理人的指示构成取消资格的行动。在不限制本条第11(a)款的任何规定的情况下,在任何情况下,任何被覆盖的人均不得对因托管人、经纪人、经纪自营商、交易所、质押验证者或其他在线平台或服务(无论描述如何)(统称为“平台”)的错误、疏忽或不当行为、涉及平台的破产、无力偿债、接管、行政或类似程序、暂停或暂停从平台提款(无论描述如何和出于何种原因)、平台被黑客入侵或由任何其他不构成被覆盖人取消资格诉讼的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11  

 

 

(b)资产管理人和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应有权善意依赖法律顾问(关于法律事项)和会计师(关于会计或税务事项)的信息、意见、报告或陈述,因此,只要该律师或会计师是合格的,并且是经过适当谨慎选择和咨询的,则该人的这种善意依赖不构成取消资格的诉讼。在任何情况下,资产管理人或任何被覆盖人均不得对任何特殊的、附带的、示范性的、后果性的、惩罚性的、利润损失或间接损害承担责任。

 

(c)客户同意就因(i)客户的经营、业务或事务,或资产管理人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或其未能就本协议采取行动(即使疏忽),(ii)客户的取消资格行动,或(iii)客户违反本协议而蒙受或招致的任何损失,向每名被覆盖的人作出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在每种情况下,除非有管辖权的法院在作出最终判决时确定此类损失可归因于此类被覆盖人的取消资格诉讼。

 

(d)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客户应应任何被覆盖人的请求,预付或迅速偿还该被覆盖人在调查(无论是内部或外部)、诉讼或上诉方面的自付费用,包括律师在回应、诉讼或努力解决任何索赔、诉讼、诉讼、调查或程序方面合理发生的合理和有文件证明的费用和支出,无论是否未决或威胁,以及任何被覆盖人是否是一方,产生于或与业务相关或与业务相关,客户的业务或事务或为促进客户利益而进行的业务或事务(“索赔”);但受影响的被覆盖人应作为该被覆盖人收取此种预付款和补偿的权利的条件,以书面承诺在有管辖权的法院的最终判决确定该被覆盖人届时无权根据本条第11款获得赔偿的情况下,迅速偿还所有此种预付款或补偿的适用资金。如任何受保人从保险范围或任何第三方来源追讨与任何索赔有关的任何金额,则该受保人须在该等追讨具有重复性的范围内,就客户先前就该等索赔向其支付的任何金额向客户作出补偿。

 

(e)在获覆盖的人接获任何申索的通知或涉及申索的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的启动通知后,如就该申索向客户提出赔偿要求,则该受覆盖的人须在接获该申索或该诉讼或法律程序的启动后迅速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但任何获覆盖的人未能按本条例的规定发出通知,并不解除客户在本条例下的义务,除非客户实际上因此类未发出通知而受到损害。

 

(f)每名获覆盖人士均须与客户及其大律师合作,以回应、辩护及努力解决客户可能依据本条第11条须予赔偿的任何法律程序或损失。在不限制紧接前一句话的概括性的情况下,如针对被覆盖人启动任何程序,客户应有权在客户可能希望的范围内参与并承担该程序的辩护,并由该被覆盖人合理满意的律师提供。在客户向该被覆盖人发出客户选择承担其抗辩的通知后,未经客户同意(不得无理扣留),客户不对该被覆盖人随后因抗辩而招致的费用承担责任。未经被覆盖人同意,客户将不会同意在任何该等诉讼或程序中作出任何判决或达成任何和解,而该等诉讼或程序并不包括每名申索人或原告给予该被覆盖人就该等索赔或诉讼免除所有责任作为无条件条款。

 

 

  12  

 

 

(g)本条例所规定的任何被覆盖人获得赔偿的权利,应是该被覆盖人通过合同或作为法律或股权事项可能以其他方式有权享有的任何和所有权利的累积,并应延伸至该被覆盖人的继承人、受让人和法定代表人。

 

(h)联邦法律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对善意行事的人施加责任;因此,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构成对以下签署人根据任何适用的联邦法律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的放弃或限制。

 

12.保密。资产管理人确认客户为上市公司。资产管理人应视为保密,不披露与客户事务有关的所有信息,但应允许客户向资产管理人披露客户共享的公司的某些非公开信息,以(a)真诚需要知悉该等保密信息并同意对该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的被覆盖人士及其各自的服务提供者,(b)第三方关于资产管理人代表客户进行投资管理活动的事实,具体包括资产管理人在资产管理人向潜在投资管理客户分发的书面营销材料中包含对客户的提及,(c)第三方关于与资产管理人建立业绩记录有关的账户持有量和业绩(不参考客户名称)的信息,以及(d)任何监管机构、法律或法规或法律程序另有要求。客户承认,其可能收到或有权访问资产管理人的专有和非公开性质的机密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资产管理人的投资方法、系统和形式、商业秘密等信息(统称为“机密信息”)。客户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或促使其向任何人披露任何机密信息或将任何机密信息用于其自身目的或自己的账户,除非与其对该账户的投资有关,以及任何监管机构、法律或法规或法律程序另有要求;但条件是,客户应向资产管理人提供任何此类披露和围绕此类请求的情况的事先通知,以便资产管理人可以寻求保护令或其他适当的补救措施。如果在披露方没有保护令或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客户根据资产管理人满意的法律顾问的书面意见,仍然被依法强制披露机密信息或因藐视法庭而承担责任或遭受其他责难或处罚,则客户可以不承担本协议规定的责任,仅披露该律师告知接收方法律要求披露的那部分机密信息,但条件是接收方尽最大努力为机密信息保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与资产管理人合作,获得适当的保护令或其他可靠保证,保密处理将被给予保密信息。如果本第12节中描述的任何机密信息也是关于协议或公司与顾问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的机密信息(无论定义如何),则应以提供更大保护以防止披露的条款为准。

 

 

  13  

 

 

13.任期与生存;排他性。

 

(a)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生效,除非根据本条第13款的规定提前终止,否则本协议将继续有效,直至第(1St)生效日期(“规定的终止日期”)的周年日,除非一方选择不按第13(b)节的规定延续本协议的效力,否则此后应延续连续一年的续约期(每一次为“续约期”,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为“期限”)。尽管有任何与此相反的规定,双方在此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在生效日期之前不生效。

 

(b)从第一个开始(1St)生效日期的周年,本协议可在客户董事会决定终止TON策略或资产管理人出于任何原因(2)后,至少提前九十(90)天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1)后终止。此外,本协议可因故(i)由客户至少提前三十(30)天向资产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ii)由资产管理人至少提前六十(60)天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除非下文另有说明)而终止(每份此类通知,“终止通知”)。

 

(c)就本协议而言,“原因”一词是指(i)就资产管理人而言,(a)(i)欺诈,(II)恶意导致违反本协议,或(III)在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时构成重大过失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在(II)或(III)的每一情况下均对客户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资产管理人应在(i)或(II)的发生通知后十五(15)天的补救期,如果该等违反、作为或不作为(如适用)是可治愈的),(b)就资产管理人发生的破产行为;但如果资产管理人将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转让给不受破产行为约束的关联公司,则不得将破产行为视为发生,(c)解散;但如果资产管理人将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转让给不受解散约束的关联公司,则该解散不应被视为发生;以及(ii)就客户而言(a)客户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前提是,客户在任何可能获得补救的违约通知后的三十(30)天的补救期)或(b)根据任何适用法律(由资产管理人全权酌情决定)资产管理人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变得不合法,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管理人可立即暂停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可提前3天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14  

 

 

(d)就本协议而言,“破产行为”是指资产管理人(i)被解散(依据合并、合并或合并除外);(ii)(a)在其公司或组织的司法管辖区或其总部或总部的司法管辖区内,由对其具有主要破产、恢复原状或监管管辖权的监管机构、监管人员或任何类似官员发起或已经对其提起诉讼,根据任何破产法或破产法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寻求对其作出破产或破产判决或任何其他救济的程序,或由其或该监管机构、监管机构或类似官员提出对其清盘或清算的呈请,或(b)已根据任何破产法或破产法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对其提起寻求破产或破产判决或任何其他救济的程序,或提出对其清盘或清算的呈请,而该等程序或呈请是由上文(a)条所述以外的人或实体提起或提出的,且(i)导致破产或破产的判决或进入救济命令或作出其清盘或清算的命令,或(ii)在每宗个案中均未在提出或提出后60天内被驳回、解除、中止或限制;(iii)已就其清盘、正式管理或清算通过决议(根据合并除外,合并或合并);(iv)为其或为其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寻求或成为受其约束的管理人、临时清盘人、保管人、接管人、受托人、保管人或其他类似官员的任命;或(v)有担保方占有其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或有对其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征收、执行、扣押、扣押或起诉的困境、强制执行或其他法律程序,且该担保方保持占有,或任何此类程序均未被驳回、解除、中止或限制,在每种情况下均在60天后。

 

(e)如果资产管理人因故根据第13(b)条终止本协议,资产管理人有权获得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和所有损害赔偿和法律补救,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特殊、后果性、投机性和惩罚性损害赔偿,以及未来的利润和业务损失。

 

(f)如客户根据第13(b)(1)条终止本协议,则客户应向资产管理人支付一笔在终止时到期的一次性提前终止费。此类费用是金额等于(1)当前期限剩余时间乘以(2)终止时前一年期限的资产基础费用(“终止费”)的现值。终止费应不包括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任何其他费用以及截至终止日期应计的费用表。

 

(g)终止不应影响在此种终止之前根据本协议发起的交易所招致或产生的责任或义务,包括有关仲裁的规定,这些规定应在本协议的任何到期或终止后继续有效。终止后,客户有责任监控账户资产,并理解并承认资产管理人将没有进一步的义务就这些账户资产采取行动或提供建议。

 

(h)在本协议期限内,资产管理人(包括适用的任何资产管理人关联公司)应为特此设想的向客户及其子公司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独家提供者,但资产管理人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任何第三方委派根据本协议条款可能不时指定的服务除外。

 

 

  15  

 

 

14.电子交付。客户在此同意并提供其同意,让资产管理人以电子方式交付账户通信。“账户通讯”是指所有当前和未来的账户报表;隐私报表;经审计的财务信息(如适用);本协议(包括本协议的所有补充和修订);资产管理人的隐私通知及其更新;有关账户资产的通知和其他信息、文件、数据和记录。电子通信包括电子邮件传递,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在资产管理人的互联网站上以电子方式向客户账户提供通信。客户签署本协议,即同意前三句所述的电子交付。如果客户的电子邮件地址发生变化,以书面形式通知资产管理人是客户的肯定义务。客户可随时通过书面通知资产管理人客户的意向,撤销或限制其对以电子方式交付账户通信的同意。资产管理人及其关联机构均不对账户通信的任何拦截行为承担责任。客户应注意,不会评估电子交付的额外费用,但客户可能会产生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或其他互联网接入提供商的费用。此外,还有与电子交付相关的风险,例如系统中断。

 

15.总则。

 

(a)转让。本协议对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未经本协议另一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该术语根据《顾问法》定义和解释)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义务或责任。

 

(b)独立承包人。经了解并同意,资产管理人应被视为客户的独立承包人,资产管理人无权以任何方式代表或代表客户,否则不得被视为客户的代理人。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创建或构成资产管理人和客户作为任何合伙企业、合资企业、协会、银团、非法人企业或其他独立实体的成员,也不应被视为授予他们中的任何人代表任何其他此类实体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的任何明示、暗示或明显授权。

 

(c)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无意也不向非本协议当事人的人传递任何权利。

 

(d)全部协议。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所附的附表,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此前双方就该标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和谅解。

 

(e)修正案。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不得修改,除非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f)豁免。每一方当事人均可通过书面同意放弃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实施或效力,可以是前瞻性的,也可以是追溯性的,并且可以是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或无限期的。任何一方未能或迟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作为对该权利的放弃而运作,对任何该等权利的任何放弃亦不构成对本协议项下的该等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任何进一步放弃。任何一方放弃任何权利,不得解释为在任何其他时间放弃相同或任何其他权利。

 

 

  16  

 

 

(g)通知。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每当根据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要求或允许发出任何通知时,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应由发出通知的一方或其代表签署,并应以头等邮件邮寄或以快递或电子邮件(包括附有PDF的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传输方式发送,并在下述地址向另一方或一方根据本协议不时通过该通知向另一方指明的其他地址发送确认。

 

If to the asset manager:

 

Alpha Sigma Capital Advisors,LLC

[省略]

电子邮件:[省略]
阿顿:恩佐·维拉尼

 

If to the client:

 

阿尔法顿资本公司
克拉伦斯·托马斯大厦,

路德镇邮政信箱4649

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VG1110
电子邮件:Brittany@portageBiotech.com
Attn:Brittany Kaiser,首席执行官

 

任何该等通讯、通知、指示或披露,当以上述规定的第一类邮件地址存放时,当以快递送达该地址时,或当以电子邮件(包括附有PDF的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传输(收据已确认)发送时,均应视为已妥为发出。

 

(h)管辖法律。本协定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解释和执行,但不使其法律冲突原则生效。

 

(一)仲裁。尽管本文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包括当事人根据下文第15(j)节向纽约州法院提交管辖权,但因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执行、解释或有效性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索赔或争议,包括本协议仲裁的范围或适用性的确定,应在美国仲裁协会(“AAA”)纽约办事处由三(3)名合格仲裁员(每一方选定一(1)名,双方选定一(1)名)之前通过仲裁确定。仲裁由AAA根据其《商事仲裁规则》和《调解程序》(“《规则》”)按照该《规则》中的加急程序进行管理。对仲裁裁决的判决可在纽约州、纽约州的任何州或联邦法院或任何其他适用法院作出。本条第15款(i)项不排除当事人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寻求协助仲裁的临时补救办法。如果本协议根据本条第15(i)款被终止,资产管理人有权获得因此类违约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和所有损害赔偿和法律补救,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特殊、后果性、投机性和惩罚性损害赔偿,以及未来的利润和业务损失。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仲裁,应按照本协议生效之日已存在的《规则》规定的快速程序进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仲裁员的裁定和裁决给予最终效力,可以在具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作出有关判决。仲裁员可就此类违约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所有损害赔偿和法律补救措施作出裁决,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特殊、后果性、投机性和惩罚性损害赔偿,以及未来的利润和业务损失。任何一方均可在不违反本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向纽约州纽约市的任何州或联邦法院提出申请,并寻求临时临时、禁令或其他衡平法上的救济,直至作出仲裁裁决或以其他方式解决争议。仲裁将以英文进行。仲裁员应根据纽约州法律对争议作出裁决。本协议所载的仲裁条款是自动执行的,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将保持完全有效和效力。仲裁的费用和开支由申请人出资百分之五十(50%),其余百分之五十(50%)由被申请人平分。仲裁期间各方律师费用自理。非胜诉方应在收到仲裁员裁决通知后十(10)天内,就其几乎所有的索赔向胜诉方偿还所有此类费用和开支。

 

 

  17  

 

 

(j)提交管辖;同意送达程序。在不违反上述第15(i)节的情况下,本协议各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纽约州纽约州纽约州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对双方之间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允许在该法院提起或裁定的争议、索赔、争议、诉讼、诉讼或程序的专属管辖权和同意送达程序和地点。除上述第13(i)条另有规定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各方当事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他们现在或以后可能对在该法院提起的任何此类争议的地点设置提出的任何异议,或为维持此类争议而提出的任何不便的诉讼地抗辩。双方当事人同意,在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中,可以通过预付邮资的挂号信或挂号信(或其等值)邮寄其副本的方式,将该过程送达至本协议第13(g)节规定的当事人的地址或当事人应已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双方当事人同意,在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中,此种送达在各方面均应被视为对该当事人的有效程序送达,并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被视为并被视为对该当事人的有效亲自送达和亲自交付。本条第13(j)条的任何规定均不影响当事人以法律许可的任何方式送达诉讼程序的权利。

 

(k)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控制的原因而产生的延迟或缺陷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且不存在过错方的过失或疏忽。这些原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上帝或公敌的行为、恐怖主义、国家以主权身份的行为、火灾、洪水、地震、电力故障、致残罢工、流行病、流行病、检疫限制和货运禁运。

 

 

  18  

 

 

(l)标题。本协议所载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影响本协议各方的权利。

 

(m)可切除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此种认定不应使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

 

(n)对口单位;电子签字和交付。本协议可在对应方执行,包括通过PDF其他电子传输发送的对应方,每一项合并后应构成一份相同的文书。本协议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包括符合2000年美国联邦ESIGN法案的pdf或任何电子签名)或其他传输方式签署和交付,如此交付的任何对应方应被视为已妥为有效交付,并对所有目的均有效和有效。

 

[签名页如下]

 

 

  19  

 

 

作为证明,每一方均已促使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正式签署。

 

  Alpha Sigma Capital,LLC
   

 

 

 

  签名:  
    姓名:
    职位:
   

 

 

 

  阿尔法顿资本公司
   

 

 

 

  签名:  
    姓名:
    职位:
     

 

 

 

 

 

 

   

 

 

附表a

 

帐目

 

 

 

 

 

 

 

 

 

 

  A-1  

 

 

 

附表b

 

费用表

 

 

 

 

 

 

 

 

 

 

 

  B-1  

 

 

附表C

 

客户获授权人士名单

 

 

 

 

 

 

 

 

 

 

C-1

 

 

附件 10.15

 

金库管理协议

 

本金库管理协议(本“协议”)自2025年8月29日(“生效日期”)起订立,

 

之间:

 

  1. 阿尔法顿资本公司(前身为Portage Biotech Inc.),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组建的公司,其主要办公室位于Clarence Thomas Building,P.O. Box 4649,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VG1110(“公司”);和

  1. DWF MAaS有限公司,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Intershore Chambers,P.O. Box 4342,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管理人”)。

公司与管理人以下分别称为“当事人”,统称为“当事人”。

 

简历:

 

然而,公司已与包括管理人在内的若干买方(“买方”)就出售其普通股订立日期为2025年8月3日的证券购买协议(“证券购买协议”);

 

然而,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管理人已同意认购总额为1,500万美元(15,000,000美元)的公司普通股(“管理人认购”);

 

然而,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第4.7节,公司已同意将出售其证券所得款项净额的很大一部分用于建立由TON(开放网络区块链的原生加密货币)组成的公司金库(“TON金库”),并将在新闻稿中公开宣布管理人被任命为其金库管理人;

 

然而,公司需要专业数字资产管理公司的专门知识来获取和管理TON金库;

 

然而,管理人从事提供数字资产交易、做市服务的业务并具备管理TON金库所需的专业知识、基础设施和经验;

 

然而,公司希望委任管理人管理和实施其TON财务战略,而管理人愿意根据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此类服务。

 

现在,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盟约和协议以及其他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现确认其收到和充足,双方同意如下:

 

第1条:定义

 

定义。在本协议中,此处使用但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证券购买协议中赋予它们的含义。下列用语具有下列涵义:

 

 

 

“收购期”是指自管理人确认收到国库资金之日起的六十(60)个日历日期间。

 

“资产管理”或“AUM”是指管理人根据本协议代表公司持有和管理的TON代币的本金总额。

 

“审计钱包”是指公司书面指定的数字资产钱包地址,该地址由公司单独控制,目的是根据第6.1节验证AUM。

 

“机密信息”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条款、商业秘密、专有策略、财务信息、运营细节等。

 

“生效日期”具有序言中阐述的含义。

 

“参考价格”是指由信誉良好、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数据提供商(例如CoinGecko、CoinMarketCap)报告的TON/USD交易对的每日时间加权平均价格(TWAP)。

 

“许可活动”是指管理人被授权与AUM进行的管理和交易活动范围,仅限于做市、买卖TON代币以及在去中心化或中心化交易所提供流动性。需要明确的是,管理人不能将衍生工具作为其任务的一部分。

 

“本金代币金额”是指代表公司资金的TON代币的最终数量,计算方式为:(i)根据第3.1节作为初始资金的一部分转让给管理人的任何TON代币,以及(ii)管理人在收购期间使用资金的稳定币部分获得的TON代币总数。

 

“证券购买协议”具有陈述中所述的含义。

 

“术语”具有第5.1节中规定的含义。

 

“TON”是指开放网络区块链的原生加密货币。

 

“Treasury Funding”是指3.1节中描述的指定用于TON Treasury的资金,该资金应包括以美元计价的稳定币和/或TON代币的组合。

 

“产量”具有第4.1节中规定的含义。

 

第2条:任命和服务范围

 

2.1.预约。公司特此任命经理为金库经理,负责在任期内收购和管理其TON金库,经理特此接受该任命。

 

2.2.服务范围。管理人应为公司提供以下服务(“服务”):


(a)资产收购:在收到国库资金后,管理人应根据第3条规定的授权,利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公开市场上购买TON。

 

 

 


(b)资金管理:管理人应通过从事许可活动积极管理AUM,目的是为吨代币提供市场流动性并产生回报。


(c)托管和安全保管:管理人应使用机构级托管解决方案持有和保护AUM,其中可能包括合格的第三方托管人、集中式加密货币交易所、多方计算(MPC)钱包以及旨在保护数字资产的其他行业标准安全协议。作为审计的一部分,管理公司将每年提供一份安全策略手册和文件,以验证这些保障措施。


(d)报告:管理人应向公司提供第6.1节详述的定期报告。


(e)审计和验证支持:管理人应配合公司的审计和验证请求,详见第6.1节。

 

第三条:资金和资产收购

 

3.1.国库资金。(a)初始资金和净额结算。在证券购买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完成后,公司应立即安排从结束收益中直接向管理人交付2500万美元(25,000,000美元)的初始国库资金。双方承认,管理人已根据证券购买协议认购1500万美元(15,000,000美元)的公司普通股。因此,直接转让给管理人的平仓收益的实际金额应为1000万美元(10,000,000美元)的美元计价稳定币(例如USDC、USDT),就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目的而言,应视为管理人收到了2500万美元(25,000,000美元)的国库资金。本次转账应按照附件 A中的规定,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指定的数字钱包地址进行。

 

(b)额外资金。公司应在生效日期后的两(2)个月内向管理人转移额外的5000万美元(50,000,000美元)的国库资金(“额外资金”),每个月将转移不少于2500万美元(25,000,000美元)。公司同意,其筹集的所有收益将作为财务资金转移给管理人,直到50,000,000美元的额外资金金额全部满足。额外资金可作为(i)美元计价的稳定币交付,或(ii)此类稳定币和TON代币的组合交付,但前提是:(a)TON代币部分的价值,由转让之日的参考价格确定,不得超过2,500万美元(25,000,000美元);(b)根据本协议交付的所有TON代币应可自由转让,不受任何锁定、归属时间表或其他合同或技术转让限制。

(c)进一步的国库金额。公司同意将其在全额支付额外资金后筹集的任何额外金库金额的一半转让给管理人进行管理,根据本协议转让总额的总余额不超过二亿二千五百万美元(225,000,000美元)。

3.2.收购授权。管理人应负责将国库资金的任何稳定币部分转换为TON。本次收购应在收购期内执行。管理人对收购期内此类购买的时间、规模和地点拥有充分的酌处权。

 

 

 

 

第四条:赔偿和利润

 

4.1.产量。作为提供国库资金的对价,管理人应在公司将总额为一亿五千万美元(150,000,000美元)的余额作为国库资金转移之前向公司支付相当于每年零百分比(0%)的费用(“收益率”)。一旦公司转让了1亿5000万美元(150,000,000美元)的总余额,收益率应等于每年3.00%(与质押收益率一致),根据相关期间AUM的平均值使用参考价格计算。


(a)计算:应按季度计算并支付拖欠的收益率。


(b)付款:收益应以实物支付,管理人在每个日历季度结束后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所需数量的TON代币(或共同商定的稳定币中的等值)转移至公司指定的钱包。

 

4.2.利润留存。双方明确同意,在转移给管理人的国库资金总额达到1亿5000万美元(150,000,000美元)之前,管理人有权保留其通过许可活动管理AUM所产生的所有利润、收益、质押奖励、收益率、费用或任何其他收入(“利润”)的100%(100%)。一旦国库资金总额达到一亿伍仟万美元(150,000,000美元),管理人将被要求向公司支付此后产生的所有利润的百分之十(10%),并有权保留该等利润的剩余百分之九十(90%)。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唯一经济利益包括第4.1节所述的收益率及其第4.2节所述利润的有条件的百分之十(10%)份额。

4.3.咨询股。作为根据本协议提供服务的代价,公司将根据证券购买协议于截止日期向管理人发行十六万(160,000)股公司普通股(“顾问股”)。顾问股份须于发行日期起计三(3)年期间内线性归属予管理人。

 

4.5.管理人的转换期权。管理人有权全权酌情将其根据证券购买协议认购的股份转换为管理下资产的等值TON代币,最高价值为1500万美元(15,000,000美元)。这项权利可在生效日期后十二(12)个月内随时行使。在行使时,将转让给管理人的TON代币数量的计算方法是,将被转换的股份的美元价值除以每TON代币的价格,该价格等于:(i)管理人认购之日的参考价格,或(ii)管理人选择行使此转换选择权之日的参考价格中的较低者。转换后,管理人应交回相应份额,并将相应数量的TON从AUM转入管理人的钱包,成为管理人的唯一财产。

 

第五条:任期和终止

 

5.1.任期。本协议的初始期限应自公司转移给管理人的资金总额达到一亿五千万美元(150,000,000美元)之日开始,并应持续三(3)年,除非根据本第5条(“期限”)提前终止。

 

5.2.由公司终止。公司有权通过提前九十(90)天向管理人提供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这项权利受以下条件限制:


(a)公司无权在任期开始后十八(18)个月的日期之前提供该终止通知。

 

 

 


(b)终止通知只有在公司宣布其已明确停止其将TON作为库存资产持有的战略之前或同时送达时才有效。

 

5.3.因故终止。任何一方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可在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a)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该违约的书面通知送达后三十(30)天内仍未得到纠正;


(b)另一方破产、无力偿债、清算或解散。

 

5.4.终止的效力。本协议终止或到期时:


(a)经办人须计算及协助支付直至终止生效日期为止应付公司的任何最终按比例计息收益率。


(b)在终止日期的十(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结算最终收益率后将本金代币金额全部归还至公司指定的钱包地址。

 

第6条:审计

 

6.1.审计和核查。公司应有权,每季度一次,要求管理人将AUM转移到审计钱包以进行验证。


(a)公司须向经理提供至少十(10)个营业日的有关该要求的事先书面通知。管理人应向公司提供每周做市报告,其中应包含信息,包括吨代币的月度市场交易量和每个周末的吨代币库存。


(b)管理人应在约定日期将AUM转入审计钱包。


(c)公司须有最多三(3)个营业日完成其审核或核实。完成后,公司应立即提供书面指示,要求管理人将AUM退回管理人的托管钱包。

 

第7条:代表和授权

 

7.1.相互表示。每一缔约方均声明并向另一方保证:


(a)根据其成立法团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该组织得到适当组织、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的信誉。


(b)拥有订立本协议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全部公司权力和授权。


(c)本协议构成其法律、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

 

第8条:赔偿和责任限制

 

8.1.赔偿。管理人同意就管理人的重大过失、故意不当行为、欺诈或重大违反本协议直接引起的任何和所有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进行赔偿、抗辩并使其免受损害。

 

 

 

 

8.2.责任限制。公司承认投资和持有TON是投机性的,涉及一定程度的风险。管理人不对公司因市场波动、TON价值下降、协议风险、第三方恶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安全漏洞或资产被盗)或数字资产市场固有的其他风险而招致的AUM的任何损失、损害或价值减少承担责任,前提是此类损失不是由管理人的重大过失、故意不当行为或欺诈引起。公司不对管理人的利润损失、后果性损害等任何特别惩罚性的惩戒性损害或者其他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9条:杂项

 

9.1.保密。每一方同意对所有机密信息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规(包括SEC披露要求)或法院命令要求,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承认,本协议将作为公司向委员会提交的文件的证据公开提交。

 

9.2.管辖法律和管辖权。有关交易单证的构造、有效性、强制执行和解释的所有问题均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解释和强制执行,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

 

9.3.通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和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在通过电子邮件送达以下指定地址时视为已妥为发出:

 

*If to the company:
Portage Biotech Inc.
关注:Andrea Park,CFO,Enzo Villani,CIO
邮箱:Andrea@portageBiotech.com,e @ alphaton.capital
附一份:Hogan Lovells US LLP


*If to the Manager:
DWF MAaS有限公司
关注:安德烈·格拉乔夫
邮箱:ag@dwf-labs.com

附一份至:legal@dwf-labs.com

 

9.4.全部协议。本协议,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之前的所有协议、谅解和谈判。

 

9.5.作业。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委派其职责。

 

9.6.独立承包商。经理人与公司的关系是独立承包商的关系,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创建合伙、合资或雇主-雇员关系。

 

9.7.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对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履约失败或延迟承担责任,只要所述失败或延迟是由超出该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直接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战争、恐怖主义、火灾、洪水或相关区块链的灾难性网络级别中断。

 

9.8.同行。本协议可在一个或多个对应方签署,每一份协议应视为正本,但所有这些协议共同构成一份和同一份文书。

 

[签名页如下]

 

 

 

  

作为证明,双方已促使本财务管理协议由其正式授权的代表自生效之日起签署。

 

 

AlphaTON Capital Corp(原PORTAGE BIOTECH INC.)

 

作者:/s/Brittany Kaiser
姓名:Brittany Kaiser
职称:首席执行官

 

 

DWF MAAS有限公司

 

作者:/s/Andrei Grachev
姓名:安德烈·格拉乔夫
标题:授权签字人

 

 

 

 

 

 

 

展品A

 

经理指定的钱包地址,用于财政资金

 

 

 

 

 

 

 

 

 

 

 

附件 10.16

 

第1号修正案对

 

认购协议

 

认购协议的本修订第1号(本“修订第1号”)由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成立的公司Portage Biotech Inc.(“公司”)与根据马恩岛法律成立的公司Compedica Holdings Limited(“Compedica”)于2025年8月19日作出及订立。

 

简历

 

然而,公司与Compedica为日期为2025年6月5日的若干认购协议(「认购协议」)的订约方;

 

然而,根据认购协议第10(d)条,认购协议只能通过各方签署的书面形式进行修订;

 

然而,公司及Compedica希望修订本修订第1号所载的认购协议;及

 

然而,公司打算根据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提交的与潜在交易有关的登记声明(“即将进行的登记声明”),登记转售其某些证券。

 

现,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契诺及其他有效对价,并确认其充分性,本公司与Compedica特此同意如下:

 

协议

 

1.修订第7(b)条。兹修订《认购协议》第7(b)节,立即生效,删除该节全文,改为:

 

“(b)[保留]”

 

2.修订第8条。兹修订《认购协议》第8条,立即生效,删除该条全文,改为:

 

“第8节。[保留]”

 

3.承认注册。公司特此同意根据即将进行的登记声明将Portage股份(定义见认购协议)登记以进行转售,以完全履行其根据认购协议第7(c)节承担的义务。Compedica特此同意,该注册将完全满足公司根据认购协议第7(c)节承担的任何当前和未来义务。

 

4.费用报销。

 

   

 

 

  (a) 在本第1号修订日期的3个日历日内,公司应向Compedica支付50,000美元现金,相当于认购协议第10(a)节设想的可偿还费用总额;和

 

  (b) 自本第1号修正案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公司应向Compedica支付15,000美元现金,以补偿Compedica因(a)在本第1号修正案的最终确定中发生的法律和专业费用,以及(b)在考虑(i)双方之间的分销协议,以及(ii)公司与Compedica之间的潜在合并而在过去60天内发生的法律和专业费用。

 

本第4条所设想的费用的支付应全额清偿公司根据认购协议应付给Compedica的所有款项。

 

5.终止。本修订第1号(第4条除外)如该特定证券购买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日期为本协议偶数日期)未能在10日或之前完成,则不再具有效力及效力(10)之日起的交易日。

 

6.没有进一步的修正。除本修订第1号明文规定外,认购协议现并将继续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特此在各方面予以批准和重申。除本修订第1号明文规定外,现不再修订、修改、补充或豁免认购协议的其他条款及条件。

 

7.执行。本修正案第1号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执行,所有这些合并起来应视为同一协议,并应在对应方已由各方签署并交付给对方时生效,但有一项谅解,即各方不必在同一对应方签署。

 

(签名页关注)

 

 

  2  

 

 

见证会,截至上述首次写入日期,各方已签署认购协议的本修订第1号。

 

  Portage Biotech公司
   
   
 

 

签名:

亚历山大·皮克特
  姓名:Alexander Pickett
  职称:首席执行官
 

 

 

 

 

 

  Compedica控股有限公司
   
   
  签名: 杰米·吉布森
  姓名:杰米·吉布森
  职务:董事

 

 

 

 

 

 

 

 

附件 99.1

 

 

AlphaTON Capital Corp为Telegram生态系统推出TON数字资产库战略

  

 

  AlphaTON Capital解锁Toncoin(TON)和Telegram的十亿用户生态系统的公开市场准入

 

  Brittany Kaiser,数据保护、数字资产和公共股票市场的先驱,被任命为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成员

 

  前身为Portage Biotech Inc.(纳斯达克:PRTG),更名为AlphaTON Capital Corp,新股票代码为“ATON”,自2025年9月4日开市起生效

 

  初始融资用于收购约1亿美元的TON代币并启动公司财务;预计将于2025年9月5日或前后完成

 

特拉华州多佛市– 2025年9月3日(GLOBE NEWSWIRE)– AlphaTON Capital Corp.(“AlphaTON Capital”或“公司”,前身为Portage Biotech Inc.)(纳斯达克:PRTG,ATON)今天宣布获得一笔融资,用于收购约1亿美元的TON代币,并建立一家专门的数字资产财库公司,致力于建立TON战略储备,并为Telegram迅速扩大的每月活跃用户超过10亿的生态系统提供公共市场准入。

 

AlphaTON Capital正在执行一项财资战略,重点是收购TON、管理网络基础设施以及在Telegram的生态系统中孵化领先的应用程序。

 

这一战略举措代表了公司致力于支持开源、去中心化应用程序和基础设施的增长,同时为股东提供社交媒体和数字资产市场增长最快的细分市场之一的机会。

 

Brittany Kaiser已被任命为AlphaTON Capital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成员。Kaiser女士目前担任Gryphon Digital Mining(纳斯达克:GRYP)的董事,该公司最近宣布与美国比特币公司合并。Kaiser女士是区块链和数字资产领域全球公认的企业家、政策倡导者和思想领袖,是Own Your Data Foundation的联合创始人,也是剑桥分析公司的前高管。她曾就负责任的数字创新、金融包容性和去中心化技术为50多个政府和组织提供建议。作为畅销书作家和广受欢迎的公众演说家,凯泽女士作为数据权利和道德技术采用的主要倡导者建立了声誉。她在全球加密社区的专业知识和影响力为AlphaTON Capital作为一家公开交易的数字资产财资公司加速增长和领导地位提供了独特的地位。

 

Alpha Transform Holdings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纳斯达克全球企业解决方案公司联合创始人Enzo Villani将加入公司担任执行董事长兼首席投资官,他表示:“随着传统金融与数字资产和区块链基础设施的融合,我们正在见证金融市场的自然演变。Telegram等平台与区块链的融合,代表了比特币面世以来最重大的市场机遇之一。通过将传统市场与这一新兴生态系统连接起来,我们将股东定位为参与数字资产采用的下一个主要阶段。”

 

 

 

战略公司概况

 

作为一家TON财资公司,AlphaTON Capital的定位是通过TON验证和质押操作的战略管理潜在地产生可观的回报——核心收益产生活动提供可预测的收入流,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和参与。利用这一基础,该公司将利用Telegram的全球规模和参与度,加速采用基于TON的举措,包括迷你应用程序、去中心化金融(DeFi)协议、游戏平台和企业解决方案。该公司认为,这一组合战略创造了一种差异化的数字资产金库模式,将收益率生成与生态系统扩展相结合,以释放长期、可持续的价值。

 

 

领导力和战略伙伴关系

 

AlphaTON Capital组建了一个领导团队,在加密、社交媒体、数据保护和公共股票市场方面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该公司进一步得到了一群特殊的战略顾问的加强,其中包括SkyBridge的首席执行官Anthony Scaramucci;被广泛认为是“加密货币教父”和比特币超级周期作者的Michael Terpin;以及华尔街赌注的创始人Jaime Rogozinski。

 

作为这一领导网络的补充,AlphaTON Capital与数字资产生态系统中的领先机构和平台建立了战略关系,包括BitGo、Animoca Brands、Kraken、SkyBridge、TwinStakes、Crypto.com、DWF Labs、P2P、DNA和Alpha Sigma Capital Advisors。这些关系共同为AlphaTON Capital提供了获得市场专业知识、机构基础设施和社区参与的机会,以加速其增长和作为首屈一指的数字资产财资公司的地位。

 

“我们正处于数字传播、金融主权、用户赋能交汇的拐点。AlphaTON Capital不仅仅是一个财务战略——它是我们致力于建设为下一代去中心化应用提供动力的基础设施,”AlphaTON首席执行官Brittany Kaiser表示。“凭借Telegram数十亿用户的生态系统和TON强大的区块链架构,我们正在投资于一个未来,即用户拥有他们的数据和数字资产,开发者无障碍创新,金融普惠成为全球现实。这种从传统企业结构向去中心化、以用户为中心的平台的转变,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的股东处于这一转变的最前沿,我很荣幸能带领AlphaTON Capital将今天的金融市场与明天的去中心化经济联系起来。”

 

 

运营策略

 

AlphaTON Capital的运营战略包含三个关键组成部分:

 

  1. 数字资产金库构建:通过批量购买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获得TON代币。

 

  2. 收益率驱动国债增长:通过网络验证、质押操作和其他DeFi工具实施收益率生成有机金库增长战略,这些工具有助于进一步保护TON基础设施网络,同时以非稀释方式推动有机金库增长。

 

  3. 生态系统发展:在Telegram mini app生态系统内识别和开发有前景的项目,包括基于TON的DeFi协议、游戏应用程序和业务工具。

 

 

 

技术平台整合

 

TON区块链与Telegram的全球消息平台的集成为去中心化应用程序开发和大规模用户采用带来了新的机会。通过Telegram熟悉的界面,用户可以无缝访问金融服务、游戏、生产力工具和社交应用程序,而无需单独下载或复杂设置的摩擦。这一模式通过利用现有的十亿用户生态系统,标志着采用区块链的新方法。关于基于TON的收购、资金增长和治理措施的更多更新将在未来几周内分享。

 

“我们强烈看好TON,并看到了巨大的机会,因为它将在2026年发展成为全球前10大区块链。Telegram的十亿用户生态系统与TON的尖端技术相结合,为下一代加密创业者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平台,”RSV Capital管理合伙人Yury Mitin评论道。

 

 

融资概况

 

AlphaTON Capital在私募中订立证券购买协议,以每股5.73美元(减去每份预融资认股权证0.00 1美元)的价格购买和出售约670万股普通股(或预融资认股权证代替),预计总收益约为3820万美元,未扣除配售代理费和其他估计发行费用。私募预计将于2025年9月5日或前后完成,但须满足惯例成交条件。AlphaTON Capital打算将此次私募的净收益主要用于为收购加密货币和建立公司的加密货币金库业务提供资金。

 

该公司还与BitGo Prime,LLC签订了高达3500万美元的贷款协议,未扣除任何发起费用。一笔3500万美元的贷款将在私募结束时发放,将用于从第三方购买TON,并将在六个月内偿还(可能会延期),并将由BitGo或关联实体持有的TON作为公司战略的一部分进行抵押。

 

Chardan担任此次私募的配售代理。Hogan Lovells US LLP担任公司法律顾问。Golenbock Eiseman Assor Bell & Peskoe LLP担任公司法律顾问。Forbes Hare LLP担任该公司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顾问。Lucosky Brookman LLP担任Chardan的法律顾问。

 

AlphaTON Capital的普通股继续在纳斯达克交易,股票代码为“PRTG”,并将以新的股票代码“ATON”交易,自2025年9月4日开市起生效。

 

 

 

风险考虑

 

该公司注意到,数字资产投资和区块链技术开发涉及各种风险,包括市场波动、监管不确定性和技术挑战。AlphaTON Capital战略的成功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TON平台的持续采用、影响数字资产的监管发展以及公司有效实施其投资和运营战略的能力。请参阅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表格6-K中包含的风险因素。

 

私募中上述证券的发售和出售是在不涉及公开发行的交易中进行的,该证券未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或适用的州证券法进行登记。因此,除非根据有效的登记声明或《证券法》和此类适用的州证券法的登记要求的适用豁免,否则不得在美国重新发售或转售这些证券。公司已同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登记声明,登记在私募中购买的普通股(以及任何预融资认股权证的基础普通股)的转售。

 

本新闻稿不构成出售要约或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邀请,也不应在根据该州证券法进行注册或获得资格之前此类要约、邀请或出售将是非法的任何州出售这些证券。根据回售登记声明发售这些证券的任何发售将仅通过招股说明书的方式进行。

 

 

关于阿尔法顿资本

 

AlphaTON Capital是一家专业的数字资产财库公司,专注于建立和管理TON代币战略储备并开发Telegram生态系统。公司实施综合金库战略,将直接代币获取、验证者运营和战略生态系统投资相结合,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回报。通过运营,AlphaTON Capital为公开市场投资者提供TON生态系统和Telegram十亿用户平台的机构级敞口,同时保持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和报告透明度。

 

在首席执行官Brittany Kaiser的领导下,该公司的活动涵盖网络验证和质押操作、开发基于Telegram的应用程序,以及对基于TON的去中心化金融协议、游戏平台和商业应用程序的战略投资。AlphaTON Capital Corp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自2025年9月4日起将在纳斯达克交易,新的股票代码为“ATON”。

 

AlphaTON Capital通过其传统业务,还在推进潜在的一流疗法,这些疗法针对已知的检查点耐药途径,以潜在地实现持久的治疗反应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阿尔法顿资本积极参与药物开发过程,为指导新型免疫疗法资产和资产组合的开发提供战略咨询。

 

 

 

 

 

前瞻性陈述

 

本新闻稿中的所有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公司业务战略、管理层未来运营的计划和目标的陈述,以及前面、后面或以其他方式包含“相信”、“预期”、“预期”、“打算”、“估计”、“将”、“可能”、“计划”、“潜在”、“继续”等词语的陈述,或此类表述的类似表述或变体均为前瞻性陈述。因此,前瞻性陈述受到某些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是否能够满足完成融资所需的条件有关的风险、公司可能无法获得额外融资的风险、公司对TON的投资的不确定性、围绕公司遗留业务的不确定性、公司的运营战略、公司的执行管理团队、Telegram平台和生态系统的风险、市场和其他一般经济条件的潜在影响、公司未能实现融资的预期收益,公司可能无法偿还贷款的风险、与偿债义务相关的风险、公司可能违反可能触发立即偿还的契约的风险、公司可能被要求出售抵押品以偿还贷款余额的风险、与其信贷融资对运营的任何特定限制相关的风险、负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项目3 –关键信息-风险因素”中所述的其他因素,并包含在公司将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6-K表格中。尽管公司认为这些前瞻性陈述中反映的预期是合理的,但不应过分依赖这些预期,因为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存在重大差异。本新闻稿中包含的前瞻性陈述是在本新闻稿发布之日作出的,公司不承担公开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或信息的义务,除非法律要求。

 

 

联系方式

 

投资者关系:AlphaTON Capital Corp

 

AlphaTON@icrinc.com

 

(203) 682-8200

 

媒体查询:AlphaTON Capital Corp

 

理查德·莱尔默

 

RLM公关

 

AlphaTON@rlmpr.com

 

(212)741-5106 X 216

 

 

 

 

 

 

 

附件 99.2

 

1 AlphaTON Capital Presentation 2025年9月战略关系

 

 

22关于前瞻性陈述的注意事项本演示文稿包含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本演示文稿中不属于历史事实陈述的陈述属于前瞻性陈述。“可能”、“将”、“应该”、“预期”、“计划”、“预期”、“寻求”、“可能”、“打算”、“目标”、“目标”、“项目”、“旨在”、“估计”、“相信”、“预测”、“潜在”或“继续”等词语或这些术语的否定或其他类似表达旨在识别前瞻性陈述,但并非所有前瞻性陈述都包含这些识别词语。公司可能无法实际实现其前瞻性陈述中披露的计划、意图或预期,您不应过分依赖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结果与前瞻性陈述中描述或暗示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可能导致公司实际结果与本演示文稿中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暗示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的因素在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的“项目3 –关键信息-风险因素”中列出,并包含在公司将于本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表格6-K中,以及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其他文件中。尽管公司认为这些前瞻性陈述中反映的预期是合理的,但不应过分依赖这些预期,因为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存在重大差异。本演示文稿中包含的前瞻性陈述是在本协议发布之日作出的,公司不承担公开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或信息的义务,除非法律要求。

 

 

33(1)资料来源:https://coinmarketcap.com/academy/article/venture-capital-firms-invest-dollar400-million-in-toncoin-as-telegram-user-base-hits-10亿亮点» Telegram是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社交网络之一背后的公司,Telegram Messenger的月活跃用户在2025年初已超过10亿。»该团队已获得TON首次购买的折扣。»知名风险投资公司,包括红杉资本、Ribbit、Benchmark 1、Kingsway、VY Capital、Draper Associates、Libertus Capital、CoinFund、Hypersphere、SkyBridge和Karatage,已向TON区块链的原生加密货币Toncoin投资超过4亿美元。

 

 

44相对于mNAV的令人信服的切入点(1)不包括来自BitGo的债务便利。(2)以公告时的mNAV为基础。(3)mNAV是根据Bitfinex、Tether、Tether代表软银贡献的BTC、1亿美元的信托现金、3.85亿美元的可转换票据和2亿美元的PIPE计算得出的。包括2900万美元的交易费用和2000万美元的运营费用。(4)基于5000万股私募配售股和1040万股预融资认股权证的4.33亿美元总收益,每股6.15美元,外加140万股相同价格的战略咨询认股权证。包括1900万美元的交易费用。不包括随后的融资。(5)mNAV是根据2.5亿美元的信托现金、5.165亿美元的可转换票据和2.35亿美元的PIPE计算得出的。(6)基于3600万股私募配售股份和790万股预融资认股权证的1亿美元总收益,每股定价为2.28美元。包括配售代理费用、营运资金调整、额外交易费用。AlphaTON(2)(3)(4)(5)ProCap BTC,LLC(6)Project TON团队获得了一个有吸引力的切入点和相对于mNAV的折扣,使该交易的表现优于最近宣布的DAT同行。(1)

 

 

55来源AlphaTON领导团队:预测数字资产库房收入流国库Val(单位:USD Mill数字资产库房收入流支持不断增长的国库价值流动质押收入:5% – 15% DEX交易费用:0.1% – 0.3% MEV奖励:1% – 5%质押收入:3% – 4%初始1亿美元国债基础+ 1亿美元国债注入收入(单位:百万美元)

 

 

66领导团队我们集结了一支信念坚定的领导团队,来领导阿尔法顿。该团队包括经验丰富的资本市场高管、监管专家和加密原生运营商——每个人都带来了机构可信度和与TON长期增长理论的战略一致性。Brittany Kaiser,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成员Brittany Kaiser是一位连续创业者,也是全球公认的技术和立法改革专家,她职业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为政府和公司提供政策和战略方面的建议。作为一名前举报人,她专注于技术和道德的融合。Kaiser女士为怀俄明州的区块链、金融科技和数字创新问题担任多个美国国会小组委员会成员,并与他人共同撰写了关于数据、数字资产和人工智能伦理的州和联邦法案。她是开源AI基金会和Own Your Data基金会的联合创始人和主席。她目前担任Web 3的Chateaushi的联合首席执行官。0 marketplace for tokenized real estate,并已将她的两家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担任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其中包括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币采矿公司之一。凯泽是哈珀·柯林斯全球出版的《Targeted》最畅销的作者,她是Netflix原创纪录片《The Great Hack》的主要拍摄对象,曾获得艾美奖、英国电影学院奖提名和奥斯卡入围。作为以CAA为代表的思想领袖和公众演说家,她是全球财富1000强董事会和私营政府的主旨发言人。Enzo Villani,首席投资官兼董事会成员*Enzo Villani是金融科技、人工智能、媒体和数字资产投资和咨询公司Alpha Transform Holdings(ATH)的创始人、首席执行官和首席投资官。Enzo还创立了ATH的投资部门Alpha Sigma Capital(ASC),这是一家专注于新兴区块链公司的多策略投资基金。在转型加密货币和区块链之前,Enzo是纳斯达克企业解决方案的联合创始人,以及投资者关系、代理征集、公司治理和金融科技领域两项战略并购整合的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战略官。他的公司管理着超过1万家上市公司。Enzo还是Equities.com的首席执行官,Equities.com是一家面向投资者的金融出版物和社交社区。在整个职业生涯中,恩佐作为企业战略家和并购企业家,筹集了超过6亿美元的资金,创造了超过10亿美元的价值。Yury Mitin,首席业务发展官*Yury Mitin是RSV Capital(www.rsv.capital)的管理合伙人,该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加拿大多伦多的全球投资公司,专门从事对高增长技术公司的后期投资。Yury在风险投资和技术创业方面拥有超过17年的经验,专注于识别和支持跨部门的变革性业务,例如FinTech、Web3/Crypto、EdTech、AI和其他创新驱动的垂直领域。在他的整个职业生涯中,他在eToro、Upgrade、Robinhood、Udemy、MasterClass等公司领导了超过2亿美元的风险投资和二次投资。他的背景包括建立企业孵化器、推出加速器,以及担任跨多个风险投资基金的风险合伙人。Yury坚定地致力于与通过技术和创新重塑未来的创始人和投资者合作。*Enzo Villani和Yury Mitin在融资结束时被任命为这些角色

 

 

77 AlphaTON战略顾问Matt McKibbin Hyla基金管理公司普通合伙人Andrew Zubko、Mamoru AI和Mevton Hartej Sawhney Zokyo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Ted Moscovitz Co-DecentraNet创始人和数字资产集团前SEC律师Anthony Scaramucci SkyBridge Capital创始人兼管理合伙人Jaime Rogozinski、Transform Ventures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华尔街赌场Michael Terpin

 

 

88战略关系和主要投资者

 

 

99为什么是TON?鉴于TON最近被指定为Telegram的Mini App生态系统的独家区块链基础设施,该项目的时机被认为是非常合适的,该生态系统为超过10亿的月活跃用户提供服务。这一战略整合为基于TON的服务和应用创造了一个广阔而专属的市场。可寻址市场(TAM)总额估计为8470亿美元,包括全球区块链基础设施和社交商务,即时可寻址市场(IAM)为12美元。40亿,具体在Telegram生态系统和验证者基础设施内。这些数字凸显了这一利基市场的显着规模和增长潜力。为什么是TON,为什么是现在?•关键的增长动力包括TON网络的快速扩张,该网络已从2019年的3.5万个账户增长到2024年的520万个。• TON在Telegram的Mini App生态系统中的排他性是一个关键因素,确保了高采用率。• TON最近的一轮4亿美元融资得到了知名风险投资公司的支持,为生态系统的底层技术和增长潜力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和市场验证。• TON的市值超过80亿美元。•大规模分发:利用Telegram的全球用户群,可以广泛、无摩擦地采用加密货币。•可扩展性:技术上强大的网络,能够高效支持数百万用户

 

 

1010什么是TON?最初由Telegram创始人开发的Open Network Origin,TON已过渡到完全去中心化、社区主导的倡议。它现在由非营利的TON基金会管理。架构亮点:• Layer-1区块链采用动态分片的多层设计,可实现高吞吐量和低延迟。•无限分片范式Shardchains可以基于网络活动自主拆分合并,允许区块链根据交易量无缝扩展。•股权证明(POS)共识采用节能且可扩展的POS模型,为传统的工作量证明(POW)系统提供了可持续的替代方案。

 

 

1111来源:https://pixelplex.io/blog/ton-vs-以太坊-vs-so lana/TON vs其他区块链Solana以太坊TON 1秒12秒5秒Block时间6.4秒10-15分1秒以下。time-to-finality高潜在高简单交易性能非常低低复杂交易性能

 

 

12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