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a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6年2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41568
ERAYAK Power Solution Group Inc。
第四大道528号
滨海工业园
浙江省温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325025
+86-577-86829999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以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解释性说明
ERAYAK Power Solution Group Inc.(“公司”)提交表格6-K/A的第1号修订(以下简称“第1号修订”),以修订其于2026年2月6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表格6-K的原始报告(“原始6-K”)。本次修订的目的是(i)包括出席于2026年2月5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的公司每股面值为0.02 2美元的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和公司每股面值为0.02 2美元的B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的合并投票权的正确百分比,以及(ii)将载有公司第五次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附件更新为正确版本。
除上述情况外,原表格6-K所载信息保持不变,并在本修正案中转载。
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时间2026年2月5日上午11时(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2月4日晚上10时),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滨海工业园区第四大道528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址为325025。86,388股A类普通股和40,910股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占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所附的所有投票的约55.17%,并有权在记录日期2026年1月13日的会议上投票,因此就目前有效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而言,就将在会议上审议和投票的事项而言,构成法定人数。会议表决的事项全部获得通过。提交会议表决的每一事项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 为 | 反对 | 弃权 | ||||||||||
| 提案1: 以普通决议案通过,批准将公司法定股本由220,000,000美元分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2 2美元的普通股,包括(a)9,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2 2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b)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2 2美元的B类普通股,更改为220,000,000美元分为22,00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普通股,包括(a)19,80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b)2,20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即时生效(“股本变动”)。 |
881,157 | 23,361 | 71 | |||||||||
| 提案2: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a)将公司已发行及未发行的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进行一次或多于一次的股份合并,比例为不少于10比1及不多于500比1,最终比例由董事会(“董事会”)在股东批准后随时全权酌情决定(合称“股份合并”及各自为“股份合并”),及授权董事会按董事会在会议一周年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其绝对酌情权决定的确切合并比率及生效时间实施股份合并;及(b)就股份合并所产生的已发行合并股份的任何及所有零碎权益而言,如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董事获授权并在此获授权解决与股份合并有关的任何困难,因为他们认为有利,包括但不损害前述将任何金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暂时资本化的概括性,以计入公司任何储备或基金(包括其股份溢价账及损益账)的贷项,不论该等储备或基金是否可供分派及将该款项用于缴付将向公司股东发行的未发行普通股,以将在股份合并后或由于股份合并后向公司该等股东发行或登记在其名下的任何零碎普通股四舍五入,而董事会获授权并在此获授权作出董事会认为为股份合并所设想的交易或实施及实施股份合并的交易的目的所必需或可取的所有其他作为及事情,包括指示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提供者或转让代理人完成必要的公司记录并进行必要的备案以反映股份合并。 |
881,455 | 23,054 | 79 | |||||||||
| 提案3: 股东以特别决议,在获议案一股东批准的情况下,并完全以股本变动的有效性为条件,批准采纳第五份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第五份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其格式载于本通告附录A,以取代及排除现行有效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其中第五次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须即时生效以反映股本变动,而股东进一步授权董事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其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一切作为及事情,包括出席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的任何必要文件(“采纳第五次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
881,312 | 22,967 | 309 | |||||||||
| 提案4: 股东以特别决议案通过,但须经建议二的股东批准,并完全取决于具有确切合并比率的股份合并的有效性及由董事会厘定的该等股份合并的生效日期,股东批准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新并购」),以取代及排除紧接该等股份合并生效前有效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以仅反映该等股份合并,只要在上会一周年之前的任何时间实施(“在每次股份合并时采用新的并购”)。 |
881,777 | 22,642 | 169 | |||||||||
| 提案5: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就于会议上根据本决议妥为批准的事项,(a)公司任何一名或多于一名董事获授权作出所有该等作为及事情及签立所有该等文件,而该等作为及事情是股本变动、股份合并、采纳第五次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在每次股份合并时采纳新的并购及根据上述决议提出的其他建议所附带的,并属行政性质,代表公司,包括在适用情况下盖章,因为他/她/他们认为有必要,(b)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服务供应商获授权及获指示就上述决议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作出必要的报备;及(c)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及/或过户代理人获授权及获指示更新本公司的股东名册,并在向本公司交出现有股份证书(如有的话)后将其注销及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级人员指示据此代公司拟备、签署、盖章及交付新的股票。 |
881,932 | 22,489 | 166 | |||||||||
| 提案6: 以普通决议方式,为任何目的休会,包括在会议召开时没有足够票数批准上述提案时征集额外代理人(“休会提案”)。 |
881,836 | 19,321 | 3,431 | |||||||||
1
展览指数
| 附件编号 | 说明 | |
| 99.1 | 2026年2月5日第五次经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
2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ERAYAK Power Solution Group Inc。 | ||
| 日期:2026年2月6日 | 签名: | /s/Lingyi Kong |
| 姓名: | Lingyi Kong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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