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0.11
销售和安装协议
客户:江苏易停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签】
| 供应商: | 签约地点:南京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现订立合同如下:
一、设备清单和价格: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模型 | 品牌 | 数字 | 单位 | 单价(人民币) | 小计 | |||||||||||||||||||||
ii.以上价格全包,即由供方负责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直至计费系统运行平稳,并得到需方认可。这份合同只有在合格后才能完成。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合同标的总额55%的预付款后,应保证设备的到货。
安装现场后7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运行等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7日内完成约定的安装调试任务的,除继续完成安装调试任务外,还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车场费收入损失1000元/日。
iii.技术成本
1.设备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后,运行过程中如有问题,需方需承担300/天的技术指导费、往返差旅费及施工期间食宿。
四、产品质量保证
2.本合同项下供方向需方提供的设备为全新原装设备。
3.硬件系统的免费保修期为自设备提供之日起12个月。在保修期内属于非人为因素损坏
4.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质量问题。
下列情况不在保修和更换范围内:
(一)因经营不正常、他人行为或者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
b.损坏是在拆卸和更换设备的任何部分(如线路和部件等)后造成的。
五.付款
| 1. | 合同生效后,需方应向供方预付合同标的金额的55%。 |
| 2. | 需方应在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要求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1~3日内付清余款。 |
vi.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vii.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viii.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 客户:江苏易停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电话: |
供应商: 授权代表: 电话: 银行名称: 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