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陈述,并明确否认对因或依赖本公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哔哩哔哩有限公司
(通过不同投票权控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代码:9626)
持续关联交易
董事会宣布,于2024年11月14日,公司与腾讯的联系人订立支付服务协议、云服务协议及协作协议。
上市规则的涵义
腾讯是公司的主要股东之一。据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腾讯及其联系人(包括腾讯计算机、斗鱼、广州虎牙、上海悦庭、天闻角川、TME Tech深圳、TJ体育及广州百漫)为公司的关连人士,而支付服务协议、云服务协议、协作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支付服务协议和云服务协议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就公司根据支付服务协议及云服务协议将产生的服务费的年度上限计算的截至2025年、2026年及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度的最高适用百分比比率超过0.1%但按年度计算低于5%,支付服务协议、云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接受年度审查,报告及公告规定,但豁免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的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协作协议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公司与腾讯的联系人订立的合作协议项下的交易须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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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就(i)公司将产生的交易成本的合计年度上限,及(ii)公司根据合作协议将从关连人士产生的交易收入超过0.1%但按年计算低于5%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就截至2025年、2026年及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合作协议及根据该等协议拟进行的交易须接受年度检讨,报告及公告规定,但豁免《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董事会宣布,于2024年11月14日,公司与腾讯的联系人订立一系列框架协议。框架协议详情载列如下。
| 1. | 支付服务协议 |
| 1.1 | 缔约方 |
| (a) | 公司 |
| (b) | 腾讯计算机(为自己和代表腾讯计算机集团) |
| 1.2 | 主要条款 |
根据支付服务协议,腾讯计算机集团将通过其支付渠道向公司提供支付服务,以使其用户能够进行在线交易,而公司将就该等服务向腾讯计算机集团支付服务费。
支付服务协议的期限由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惟须经订约方共同同意及遵守上市规则后方可续期。
订约方将订立单独的基础协议,这些协议将按支付服务协议规定的方式列出服务的确切范围、佣金率、适用的支付渠道和服务安排的其他细节。服务费将根据下述定价政策,经双方公平协商后确定。
| 1.3 | 订立支付服务协议的理由及利益 |
鉴于腾讯计算机集团是中国数字支付服务行业的领先参与者,且公司的许多用户使用腾讯计算机集团的数字支付服务,此类合作将使公司能够为其用户提供便捷的支付方式,以结算与游戏内购买、高级会员和付费内容、直播以及在公司平台上购买商品和其他服务相关的付款,从而使其用户能够高效进行支付并增强其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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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定价政策 |
在根据支付服务协议订立任何支付服务协议前,公司将评估其业务需求并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i)不同数字支付服务供应商经营的支付渠道的效率;(ii)消费者对不同数字支付服务供应商的偏好;及(iii)腾讯计算机集团建议的支付收费率及可比支付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支付收费率。
| 1.5 | 历史金额 |
公司于2014年开始向腾讯计算机集团购买支付服务。截至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产生的服务费总额分别约为人民币24.8百万元、人民币31.7百万元、人民币47.8百万元及人民币27.5百万元。
| 1.6 | 年度上限 |
就支付服务协议而言,截至2025年、2026年及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年度上限载于下表:
| 年度上限 截至12月31日, |
||||||||||||
| 2025 | 2026 | 2027 | ||||||||||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 公司将产生的服务费 |
83.0 | 107.9 | 140.3 | |||||||||
| 1.7 | 上限基础 |
在估计年度上限时,董事已考虑以下因素,包括:
| (一) | 公司产生的支付服务费历史金额由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480万元大幅增长至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170万元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78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产生的支付服务费历史金额为人民币2,750万元,公司预计支付服务费将随着公司手游收入的持续增长,增值服务和IP衍生品及其他持续增加,是由于公司持续扩大业务和加深与用户的互动,以及更多用户选择通过腾讯计算机集团的支付渠道进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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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公司平台上通过第三方数字支付渠道结算的用户进行的交易量预期增长,主要涉及移动游戏、包括直播在内的增值服务、会员和其他付费内容,预计市场规模增长的领域; |
| (三) | 游戏内虚拟物品(既可以是功能性的,帮助玩家在游戏中升级或前进,也可以是装饰性的,以满足玩家的不同需求)对玩家购买的日益普及,虚拟物品作为收入来源的游戏内销售在手游行业的重要性日益增加,根据艾瑞咨询,预计手游市场规模将从2023年的人民币3,275亿元增长至2030年的人民币5,922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8.8%; |
| (四) |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主要通过观众虚拟礼物变现的直播市场规模预期增长,从2023年的人民币1652亿元增长至2030年的人民币2663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7.1%;以及 |
| (五) | 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会员和付费内容的市场规模预期增长,其中包括用户对视频相关内容的付费,包括会员套餐和点播付费,从2023年的人民币1172亿元增长到2030年的人民币4607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1.6%。 |
| 2. | 云服务协议 |
2.1缔约方
(a)公司
| (b) | 腾讯计算机(为自己和代表腾讯计算机集团) |
| 2.2 | 主要条款 |
根据云服务协议,腾讯计算机集团将向公司提供云服务及其他技术服务,收取服务费。云服务及其他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内容交付网络服务、云服务、云存储、边界网关协议、敏捷产品开发管理平台、性能测试、云安全及与云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持、游戏测试及产品测试服务。
云服务协议的期限由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惟须经订约方共同同意及遵守上市规则后方可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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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订立单独的基础协议,其中将按云服务协议中规定的方式载列服务的确切范围、服务费计算、付款方式及服务安排的其他细节。
| 2.3 | 订立云服务协议的原因及利益 |
腾讯计算机集团是中国领先的广泛云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能够提供高质量、快速、可靠和具有成本效益的服务。考虑到公司运营所需的云服务和技术服务范围广泛,以及中国有限的综合和成熟的云服务提供商,公司认为,从腾讯计算机集团获得此类服务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 2.4 | 定价政策 |
在根据云服务协议订立任何云服务及/或技术服务协议前,公司将评估其业务需求并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i)历史交易金额及/或(ii)腾讯计算机集团及市场上其他可比较的独立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率。只有在(i)条款及条件公平合理及(ii)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最佳利益的情况下,公司才会与腾讯计算机集团订立云服务及技术服务协议。
腾讯计算机集团在其网站上公布其参考费率。腾讯计算机集团将收取的服务费率将以参考费率为基础,并可能根据腾讯计算机集团将提供的服务的范围和规格进行调整。
| 2.5 | 历史金额 |
公司于2017年开始向腾讯计算机集团采购云服务和技术服务。截至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产生的服务费总额分别约为人民币3.459亿元、人民币3.264亿元、人民币1.839亿元及人民币95.0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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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年度上限 |
关于云服务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和2027年12月31日止三年的年度上限如下表所示:
| 年度上限 截至12月31日, |
||||||||||||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 2025 | 2026 | 2027 | ||||||||||
| 公司将产生的服务费 |
348.6 | 453.1 | 589.1 | |||||||||
| 2.7 | 上限基础 |
在估计年度上限时,董事已考虑以下因素,包括:
| (一) | 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产生的服务费历史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459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264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839亿元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95.0百万元; |
| (二) | 考虑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平均日活用户达到8650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9800万、以及2024年上半年的超过1.023亿,以及由于视频内容质量提高导致对带宽的需求增加,导致对云和技术服务的需求增加,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和2027年12月31日止三年公司平台用户数量的预期增长; |
| (三) | 集团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及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估计服务器及带宽成本及云服务协议项下的云服务费相对于估计服务器及带宽成本的估计比例,经考虑集团平台上内容提供的增加,并以集团过去几年的日活用户增加为佐证;及 |
| (四) | 考虑到公司运营所需的广泛的云服务和技术服务,以及腾讯计算机集团是中国领先的广泛云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能够提供高质量、低延迟、可靠和具有成本效益的服务,集团有意增加其在腾讯计算机集团提供的云服务中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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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IP相关合作与许可、产品发行、推广合作、游戏合作、内容生产合作及Offline Exhibitions |
| 3.1 | 缔约方 |
公司就IP相关合作及授权、产品分销、推广合作、游戏合作、内容制作合作及线下展览,与以下每一方(为腾讯的联系人,因此为公司的关连人士)订立合作协议:
| (a) | 腾讯计算机(为自己和代表腾讯计算机集团) |
| (b) | 斗鱼 |
| (c) | 天问角川 |
| (d) | TME Tech深圳(为其本身及代表TME集团) |
| (e) | 上海悦亭(为自己和代表阅文集团) |
| (f) | 广州虎牙(为自己和代表虎牙集团) |
| (g) | TJ体育 |
| (h) | 广州百漫 |
| 3.2 | 主要条款 |
根据合作协议,公司将与上述关连人士进行以下类别的交易:
| 交易类别 |
所涉各方 |
|
| 知识产权相关合作和许可 | ||
| 公司与若干相关方将相互采购及/或许可若干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
(a)与电视剧、动画、漫画、专业用户生成的视频、虚拟角色有关的版权,供在当事人各自的平台和产品上播放或使用; |
公司、腾讯计算机、斗鱼、天闻角川、TME科技深圳、上海悦亭、广州虎牙、天玑体育、广州百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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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拟用于信息网络传输、推广、展示、发行等的与(其中包括)游戏(共同经营或推广)、有声剧、漫画相关的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改编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c)有关若干媒体内容的许可及版权,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技比赛视频、解说视频、电子游戏图像、动作漫画及其他娱乐媒体内容,以供在公司平台上展示、使用及观看;
(d)音乐产品方面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音频、歌词和歌曲、音乐视频、表演者的相关图片、文章和视频以及其他音频产品。
此外,公司将与TJ Sports合作开发来自某些许可版权的衍生产品(例如可在公司平台上使用的icon和emoji定制),并翻译来自天闻角川的许可版权并拥有翻译作品的简体中文的相关权利,天闻角川将在其出版时向公司许可此类翻译作品,并收取许可费。 |
8
| 产品分布 | ||
| 本公司及若干相关人士将:
(a)相互采购,和/或在其平台上分销某些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漫画书、漫画和动画衍生产品;和/或
(b)共同分销某些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联名会员,并分享此类分销所得的收入。 |
公司、腾讯计算机、天闻角川、TME科技深圳 | |
| 推广协作 | ||
| 本公司及若干相关人士将:
(a)透过广告或流媒体服务,在彼此各自平台推广公司或关连人士有权经营或许可的游戏或电子竞技赛事;及/或
(b)互相采购广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和发布网络广告以及邀请指定人员,例如公司平台上的内容创作者,参与音乐制作、在各自频道分享时刻、直播和线下活动。 |
公司、斗鱼、TME Tech深圳、广州虎牙 | |
| 游戏合作 | ||
| 公司与若干相关方将在彼此平台上推广各方授权发行或运营的游戏、共同运营某些游戏或相互授权发行和运营某些游戏。 | 公司、腾讯计算机、上海悦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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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制作协作 | ||
| 公司与有关各方将相互协作,共同投资制作若干类型的娱乐媒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综艺节目、纪录片和有利润分享安排的动画。
公司还将聘请天闻角川从事衍生产品的设计和制造以及公司作品的出版。 |
公司、腾讯计算机、天闻角川、上海悦庭、广州百漫 | |
| 线下展览 | ||
| 天闻角川、上海悦庭、广州百漫各自将参加公司线下展会,并向公司支付参展费。 | 公司、天闻角川、上海悦庭、广州百漫 | |
各合作协议的期限由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但须经订约方共同同意及遵守上市规则后方可续期。
将订立单独的基础协议,这些协议将按照协作协议中规定的方式规定协作安排的确切范围。
| 3.3 | 订立协作协议的理由和好处 |
公司致力于为其用户提供高质量的内容,并寻求从这些内容的成功中实现商业化。2024年上半年,公司平台上的平均DAU达到了1.023亿以上。该公司庞大且参与度高的用户社区和深度且多样化的内容池为吸引寻求引人入胜的娱乐体验和优质内容分发的用户提供了机会。腾讯集团是一家领先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涵盖广泛的服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游戏、通讯和社交,视频、音乐和文学等数字内容,以及金融科技、云和其他商业服务。腾讯集团运营着最大的通信和社交服务之一,微信和微信,合并MAU超过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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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计算机
公司与腾讯计算机集团拥有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与腾讯计算机集团在IP相关的协作和授权、产品分发、联合会员等服务方面的合作预计将是互惠互利的,并将使公司在腾讯计算机集团的广大用户群中获得更多的知名度,从而扩大公司的用户群并促进其业务增长。公司还认为,与腾讯计算机集团在各种媒体和内容类别的合作将使公司能够进一步多样化其内容产品,满足其忠实用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并吸引新用户。
此外,腾讯计算机集团在中国和国际上开发和发行多款跨平台知名游戏。腾讯计算机集团在游戏玩家数量和游戏收入方面在中国游戏行业也处于领先地位,在游戏收入方面则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公司主要专注于面向第三方开发商的热门手游的发行和运营,并持续加强游戏开发能力。手机游戏是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截至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手机游戏收入分别达到人民币50.909亿元、人民币50.213亿元及人民币40.211亿元。
鉴于公司与腾讯计算机集团的历史合作以及市场可能的未来趋势,公司认为,与腾讯计算机集团合作共同运营手游可利用彼此游戏产品和游戏平台的竞争优势,提高游戏的知名度,带动平台的用户数量和付费用户数量,并加强集团的游戏开发能力。
天问角川
天闻角川是一家中日合资发行商,具有在华出版资质,是各类漫画、小说、绘本、美术书籍、动漫及动漫衍生产品版权的所有者和被许可人。公司相信,其可透过其平台以多种方式将天闻角川拥有的版权商业化,包括但不限于在其平台发行产品、流媒体电视剧及播放漫画及小说。除了天闻角川将在出版公司翻译作品时支付给公司的许可费外,公司认为长期的业务合作将扩大公司的收入来源并为其业务增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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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E科技深圳
TME Tech深圳是TME的全资子公司,而TME是中国领先的在线音乐和音频娱乐平台,运营着一系列极受欢迎和创新的音乐应用程序,例如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和WeSing,2024年第二季度的在线音乐MAU分别为5.71亿,社交娱乐的移动端MAU分别为9300万。凭借从在线音乐、音频和卡拉OK到以音乐为中心的直播带货和在线音乐会的广泛服务套件,TME为乐迷提供了围绕音乐发现、收听、演唱、观看、表演和社交的动态融合渠道,并提供了包括授权以及自制和联合制作内容在内的各种迷人形式的综合曲库。2024年上半年,公司平台上的平均DAU达到了1.023亿以上。该公司庞大且参与度高的用户社区和深度且多样化的内容池为吸引寻求引人入胜的娱乐体验和优质内容分发的用户提供了机会。公司与TME Tech深圳在知识产权和联合会员方面的合作有望互惠互利,将使公司能够丰富内容库,为内容创作者赋能受版权保护的音乐资源,满足用户对多样化品质音乐内容不断增长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成长性。
上海悦庭
阅文集团主要从事网络文学及知识产权孵化业务。它从其网络文学平台孵化原创IP,其中头部IP随后被改编成一系列数字娱乐媒体,包括漫画、动画、电影、电视剧、网剧和游戏。阅文主要通过其领先的网络文学平台QQ阅读和起点,以及中国著名的电影和电视剧制作公司New Classics Media创建和推广IP。公司相信,与阅文集团的业务合作将是互惠互利的,并将使公司能够丰富其内容产品并满足其用户对基于优质知识产权的内容不断增长的需求,这反过来将增强其平台的竞争力并扩大其收入来源。
斗鱼、广州虎牙和TJ体育
作为Z +一代和电子竞技爱好者最认可的娱乐媒体社区之一,该公司长期以来一直在利用电子竞技在中国日益普及的趋势。随着公司不断增强其电竞生态系统,包括视频和直播在内的游戏和电竞内容的用户群迅速扩大。
斗鱼和虎牙集团都是中国领先的以游戏为核心的直播平台,涵盖了电子竞技和其他娱乐媒体的多种直播内容。TJ体育运营英雄联盟职业联赛,这是中国最受欢迎的电子竞技竞技赛事联赛之一。
公司与斗鱼、虎牙集团和TJ Sports各自就知识产权授权和推广及/或转播主要优质专业电子竞技赛事的合作预计将是互惠互利的,并将使公司能够降低内容收购方面的资本承诺,有效地将其游戏和电子竞技资源货币化并丰富其内容产品并增加其每个平台的吸引力,特别是鉴于对电子竞技内容的需求不断增加以及电子竞技的日益普及和文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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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百漫
广州百漫主要从事原创IP孵化、IP商业授权、动画制作等业务。开发并拥有不同类型的动漫IP,并通过深度运营,制作了影视、游戏等多领域的漫画IP。同时,广州百漫拥有丰富的动画制作经验,动画制作能力在中国领先。
公司相信,与广州百漫的业务合作将是互惠互利的,并将使公司能够丰富其内容产品并满足其用户对基于知识产权的优质内容不断增长的需求,这反过来将增强其平台的竞争力并扩大其收入来源。
| 3.4 | 定价政策 |
公司及关连人士在厘定合作协议下适用于各类型合作的价格及费用时,将采纳以下三种主要类型中的一种或多种定价政策:
| (一) | 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类似交易的现行市场价格和费用; |
| (二) | 相同或类似产品和/或服务的历史价格和费用;和/或 |
| (三) | 对拟议交易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和预测拟议交易的用户流量和收入的预期增长。 |
适用于每一类合作的定价政策的进一步详情载于下文。
知识产权相关合作和许可
公司将产生的费用
公司须支付的购买价或许可费以及公司与关连人士将分享的利润比例将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并考虑到(i)关连人士与市场上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条款及条件及/或(ii)综合评估建议交易并考虑到各种商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a) | 有关商业利益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MAU和用户群以及用户参与度的增加,这是由集团业务团队定期审查和更新的历史许可和知识产权收购所导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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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相关知识产权的性质、受欢迎程度、商业前景、关连人士的营运及财务能力及分销渠道以及各种其他商业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如可能)类似合作安排中的市场惯例、现行交易价格和/或行业内类似合作安排中分享的收入或利润的平均比例。以收购影视信息网络传播权为例,近期已在电影院播出但尚未在任何网络媒体平台播出的作品的版权收购价格一般高于在线和/或线下媒体平台多次播出的较老的影视作品。 |
可能需要注意的是,购买价格和许可费用可能会有很大差异,这主要取决于知识产权的类型(这是多种多样的,可能难以量化,例如,虚拟角色授权和来自音乐人的新的独特音乐内容等版权)以及各方的议价能力。在厘定知识产权许可的购买价格或许可费用时,经公平磋商,公司将与关连人士同意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市场定价做法:
| • | 以一次性许可费为基础获得权利; |
| • | 根据约定的分成比例,按授权内容收取基本许可费加收入;以及 |
| • | 授权内容收益按约定分成比例分成; |
| (c) | 文学作品的下游制作人、出版合作伙伴、财务投资者和作者等第三方是否参与相关版权或知识产权的许可、出版和改编以及相关版权或知识产权的改编以及与关连人士的合作可能产生的潜在商业价值(如丰富公司平台上的内容、吸引新用户); |
| (d) | 公司与业务合作伙伴之间的共同投资权和/或共同开发权等改编文学作品的附属权利范围; |
公司将向关连人士产生的收入
上述就公司应付的购买价或许可费所载的定价政策适用于公司将向关连人士产生的购买价或许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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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布
公司将产生的费用
| (a) | 对于中间商采购和定制采购,公司应付的产品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以确保拟议价格与可比独立第三方分销或采购的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市场价格相近/一致。具体而言,集团将从不少于两家相同/类似类型服务的供应商处获得报价,并将该等报价与建议价格进行比较; |
| (b) | 就直接向品牌采购而言,公司应付的产品价格将参考(i)历史交易金额及相同/类似类型产品的平均价格;及/或(ii)综合评估建议交易并考虑各种商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市场状况和趋势、历史销量、生产成本和周期以及预计利润率;和 |
| (c) | 厘定产品分销的利润由公司与关连人士分享的比例,公司与关连人士将考虑(i)关连人士/公司与市场上可比较的独立第三方分销商的利润分享比例、其分销渠道、销售能力;及(ii)各种商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受欢迎程度(基于历史交易量)及历史合作的改善程度,确保建议与公司或关连人士的利润分享比例符合公司或关连人士及彼此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集团将在分销任何产品之前进行内部评估。以会员卡发放为例,业务部门将评估潜在的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增加付费用户、用户基础和用户参与度)。如果预期特定平台(集团或关连人士)带来的商业利益将导致会员数量显著增加,那么此类平台将获得更高比例的利润分成比例。 |
公司将向关连人士产生的收入
上述有关公司应付产品价格的定价政策适用于公司将向关连人士产生的产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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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协作
公司将产生的费用
公司将产生的推广及广告费用将参考(i)现行市场价格及独立第三方提供的类似推广及广告服务的市场价格厘定(例如,就音乐推广而言,市场惯例是音乐将在多个平台上分发,因此集团或关连人士将可收集数据以供比较);及/或(ii)综合评估建议交易并考虑到各种商业因素,包括广告资源(例如,广告及推广资源及价格是固定的,可应要求取得,并可视乎集团向独立第三方或关连人士购买或出售的资源(将)的范围及规格、成本及周期、有关各方(例如直播主持人及内容创作者等外部各方及该等各方的知名度)、广告内容及受欢迎程度以及不同网络推广及广告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推广及广告服务的有效性而调整,不同网络促销和广告平台的用户基础的广度及其分销服务。
公司将向关连人士产生的收入
上述有关公司将产生的推广及广告费的定价政策适用于公司将从关连人士产生的推广及广告费。
游戏合作
公司将产生的费用
就推广游戏而言,公司须支付的推广费或授权费以及公司与关连人士将分享的利润比例将视相关游戏及/或游戏合作安排的细节而有所不同,并经公平合理基础上的公平磋商后,参考(i)可比游戏合作的收费结构和条款(如有);及/或(ii)综合评估建议交易并考虑各种商业因素,包括相关游戏的性质、受欢迎程度、质量和商业前景。
就向关连人士采购权利或取得许可而言,公司须支付的购买价格或许可费用,须由订约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不时经公平磋商后,参考(i)市场价格及/或(ii)综合评估建议交易,并考虑各种商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游戏的性质、受欢迎程度、质量及商业前景,以及许可的性质及范围,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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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注意的是,由于电子竞技赛事是相对较新的IP资源,关于购买价格、推广费和授权费及利润分成比例的市场惯例尚未确立。为确保所取得的价格公平合理及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将在内部对拟议交易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和预测新IP带来的用户流量和收入的预期增长。在可能的情况下,集团亦将收集市场数据,以了解类似合作安排中的市场惯例、现行交易价格和/或在行业内类似合作安排中分享的收入或利润的平均比例,例如来自市场参与者举办的电子竞技赛事的收入或利润。
公司将向关连人士产生的收入
上述有关推广游戏的推广费或授权费以及公司将招致的采购权利或获得许可的购买价或授权费的定价政策适用于公司将向关连人士产生的费用。
内容制作协作
将由公司及关连人士分享的投资金额及利润比例,将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并参考(i)现行市场价格及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类似内容制作合作的市场价格;(ii)以往相同或类似性质的内容制作合作的历史交易金额;及/或(iii)综合评估建议交易时考虑到各种商业因素,例如相关内容的商业前景、版权拥有权、与相关动画的开发相关的成本和费用以及制作过程中的可用资源。
在根据相关合作协议对内容制作进行任何共同投资之前,公司将评估其业务需求,并与其他独立内容制作商采用的投资比例结构和利润分享机制进行比较。公司只会在建议的利润分享机制(i)符合或优于其他现有或潜在合作者所采用的可比机制,及(ii)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时,才会与关连人士进行共同投资。一般情况下,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公司的投资回报(即共同投资内容产生利润总额的部分)应参照其投资比例确定。
线下展会
关连人士须向公司支付的参展费将参考展览展位的面积及位置及相同或类似性质的推广及广告服务的现行市场价格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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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历史金额 |
公司及关连人士所产生的成本的历史交易金额如下表所示:
| 历史金额 | ||||||||||||||||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这六个月 截至6月30日, |
|||||||||||||||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 公司发生的成本 |
840.7 | 1,031.9 | 430.8 | 259.8 | ||||||||||||
| 公司自关连人士产生的收益 |
536.9 | 676.6 | 84.2 | 81.3 | ||||||||||||
| 3.6 | 年度上限 |
由于合作协议性质相似,并由公司与腾讯的联系人订立,合作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进行汇总。因此,就每项合作协议下的交易而言,年度上限应予汇总,而该汇总金额在计算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相关百分比比率时使用。
关于协作协议,下表列出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的三年合计年度上限:
| 年度上限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
| 2025 | 2026 |
2027 | ||||||||||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 公司将产生的费用 |
695.5 | 858.0 | 1,056.4 | |||||||||
| 公司将向关连人士产生的收入 |
285.6 | 360.9 | 44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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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 上限基础 |
公司将产生的费用
| (a) | 上述历史金额及公司与各关连人士之间的现有协议,包括但不限于(i)获授权予集团的知识产权(如版权、游戏内容许可、电子竞技赛事权利、音乐产品权利等)的数目;及(ii)该等合作已产生的商业利益; |
| (b)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就IP相关合作及授权、产品分销、推广合作及游戏合作将产生的估计成本金额,经考虑以下各项后: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透过集团旗下平台产生的联合会员项下增值服务的估计GMV及将由公司与关连人士分享的产品分销利润的估计比例; |
| • | 根据腾讯计算机集团于2022年至2024年6月期间所获授权的版权数量及每项版权的平均授权费用,估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腾讯计算机集团将向公司授权的版权数量;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ACG产品的估计采购,基于(i)集团来自IP衍生工具及其他的收益的历史金额(ii)ACG内容市场的扩展预期将带动ACG产品需求的增加及相应产品的采购增加; |
| • | 根据2021年至2024年6月期间TME集团获得音乐产品知识产权许可的历史数量以及每项安排的平均许可费用,估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音乐产品知识产权许可费用; |
| • | 与斗鱼、广州虎牙和TJ体育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电子竞技赛事转播权的估计许可费用,基于2024年现有合作直播权授权金额和未来潜在的新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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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游戏合作有关的估计成本,基于腾讯计算机集团授权的游戏内容的当前金额,将与腾讯计算机集团就移动游戏联合运营分享的利润;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与阅文集团合作的估计成本,主要基于公司将向阅文集团产生的估计授权费用(包括将文学作品改编成游戏、动画、漫画及电视剧等各种不同格式及采购动画)及公司将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共同投资项目向阅文集团产生的投资金额;及 |
| • | 公司与广州百漫合作的估计成本,主要基于公司将产生的漫画授权费用的估计以及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共同投资项目将产生的投资金额 |
| (c) | 2026年和2027年的预期增量/增长,在考虑了以下因素后: |
| • | 公司与腾讯计算机集团在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平均MAU、MPU、支付比率和总运营成本增加等多个运营方面的基于历史增长率的知识产权许可、推广和产品分销等领域开展合作。 |
作为中国年轻一代的首选视频社区,公司处于有利地位,可以利用视频作为信息消费手段的主导地位所创造的机会。据艾瑞咨询,视频已成为通信、娱乐和信息的主导媒介,并融入了日常生活的场景,这正在中国创造一个基于视频的大产业,到2030年营收将超过人民币2.9万亿元;
| • | 集团及关连人士经营的多个市场规模大幅增长,包括中国移动游戏市场、ACG市场、电子竞技行业及在线音乐娱乐市场: |
| • | 手机游戏市场。根据艾瑞咨询,中国移动游戏市场规模录得9.7%的同比增长,于2023年达到人民币3,275亿元。到2030年行业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至人民币5,922亿元,2023-2030年CAGR约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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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ACG市场。根据中见顾问2022年8月发布的白皮书,2021年ACG内容市场(包括与动画、漫画、游戏相关的内容订阅和付费、广告、IP授权收入)达到人民币632亿元,预计2026年将达到人民币1,161亿元,2021-2026年CAGR约为12.9%; |
| • | 电子竞技行业。根据艾瑞咨询电竞产业报告,2022年中国电竞市场规模为1579亿元,预计2025年将达到1975亿元,2022-2025年CAGR为7.7%;而 |
| • | 在线音乐娱乐市场,用户基数大,需求不断增加。根据China Insights Consultancy的数据,2023年中国在线音乐市场规模达到人民币322亿元,预计2025年将达到人民币495亿元。在线音乐产业衍生的社交和娱乐市场规模预计超1100亿元; |
| • | 随着公司进一步扩大漫画、电视剧和小说的内容供应,公司与天闻角川之间的合作; |
| • | 鉴于腾讯集团作为游戏开发商和发行商的领先地位,以及腾讯集团游戏组合的广受欢迎的吸引力,公司从游戏中产生的收入以及通过腾讯集团平台推广公司游戏的需求不断增加; |
| • | 公司与阅文集团在将文学作品改编为游戏、动画、漫画和电视剧等多种不同形式以及采购动画方面的合作; |
| • | 公司根据阅文集团热门知识产权改编的内容产品,包括手游、电视剧、漫画、音频和原创中国文化动画; |
| • | 各关连人士的声誉及能力,进一步详情载于本公告标题为“1.3订立支付服务协议的理由及利益”、“2.3订立云服务协议的理由及利益”及“3.3订立合作协议的理由及利益”的章节;及 |
| • | 集团在现有合作的不同方面向关连人士支付的成本的历史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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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公司认识到需要: |
| • | 与已建立的推广伙伴合作,以推广和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以便在公司不断扩大规模时获得并留住更多用户; |
| • | 与TJ体育、虎牙集团和斗鱼在内容产品方面进行合作,有效变现公司游戏和电竞资源,丰富公司内容产品以利用行业预期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增长 |
| • | 参考中国ACG内容市场市场规模的预期增长,扩大其内容库,以满足用户对漫画、电视剧和小说等热门授权知识产权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中见顾问2022年8月发布的白皮书,2021年ACG内容市场(包括内容订阅和付费、广告以及与动画、漫画、游戏相关的IP授权收入)达到人民币632亿元,预计2026年将达到人民币1,161亿元,2021-2026年CAGR约为12.9%;和 |
| • | 扩大其内容库,以满足付费用户对包括音乐和视频在内的整体和沉浸式娱乐体验日益增长的需求,以及对高质量和多样化的音乐曲目和全球唱片公司的特殊需求。 |
公司将向关连人士产生的收入
| (a) | 公司与关连人士的历史金额及现有协议、关连人士平台产生及将产生的联合会员项下增值服务的GMV(依次基于联合会员的订阅量及订阅费);集团与关连人士就联合会员项下的利润分享比例;基于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平均MAU、MPU、付费比例及总运营成本增加等各运营方面的历史增长率的估计增长率; |
| (b) | 公司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IP相关合作及授权、产品分销、推广合作及游戏合作自关连人士产生的收入估计金额,经考虑以下各项后: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透过关连人士平台产生的联合会员项下增值服务的估计GMV及将由公司与关连人士分享的产品分销利润的估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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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司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拟向腾讯计算机集团授权的版权数量的估计数,基于公司于2022-2024年期间授权的版权数量及每项版权的平均授权费用; |
| • | 斗鱼集团及虎牙集团将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集团支付的电子竞技赛事转播权成本的估计金额,其中考虑到由关连人士以外的其他方向集团许可的电子竞技赛事转播权的许可费范围,连同其2024年的平均数; |
| • | 根据2021年至2024年6月音乐产品知识产权平均许可费和2025年许可安排数量增加计算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音乐产品知识产权许可的估计许可费;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关游戏合作的估计成本,主要基于2021-2024年付费玩家支付的历史金额的增加以及2024年的利润分成比例;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与阅文集团合作的估计成本,主要基于阅文集团将向公司支付的估计投资金额;以及阅文集团与公司就共同投资项目将分享的估计利润;以及 |
| (c) | 2026年和2027年的预期增长/增量,在考虑了以下因素后: |
| • | 公司与腾讯计算机集团在推广和产品分销等领域的合作基于(i)公司与腾讯计算机集团之间稳定的业务关系以及公司持续增长的用户群,因为公司利用其在1985-2009年出生的个人人口群体中的独特地位,这是Z世代的自然延伸,为Z +世代用户的市场赢得知名度及渗透;及(ii)各营运方面的历史增长率,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平均MAU、MPU、付费比率及总营运成本的增长; |
| • | 公司知识产权货币化价值和数量预期提升; |
| • | 公司与关连人士在(其中包括)电子竞技相关内容方面的合作利用了公司在电子竞技资源方面的竞争优势,因为公司已构建了一个可持续的电子竞技生态系统,各项业务涵盖直播、电子竞技赛事运营、电子竞技人才经纪和赛事组织,这也将允许关连人士扩展其内容提供类别并挖掘Z世代+电子竞技用户的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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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联合会员量的预期增长,允许连接人的付费用户访问公司提供的服务,以及公司在音乐版权许可方面,对应预计付费用户数量的增长。 |
| 4. | 上市规则对持续关联交易的影响 |
腾讯为公司主要股东之一。据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腾讯及其联系人(包括腾讯计算机、斗鱼、广州虎牙、上海悦庭、天闻角川、TME Tech深圳、TJ体育及广州百漫)为公司的关连人士,而支付服务协议、云服务协议、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支付服务协议和云服务协议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就公司根据支付服务协议及云服务协议将产生的服务费的年度上限计算的截至2025年、2026年及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度的最高适用百分比比率超过0.1%但按年度计算低于5%,支付服务协议、云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接受年度审查,报告及公告规定,但豁免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的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协作协议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公司与腾讯的联系人订立的合作协议项下的交易须予汇总。
作为就(i)公司将产生的交易成本,及(ii)公司根据合作协议将从关连人士产生的交易收入超过0.1%但按年计算低于5%,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就(i)公司将产生的交易成本的每一项合计年度上限,于截至2025年、2026年及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最高适用百分比比率,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接受年度检讨,报告及公告规定,但豁免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的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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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董事对持续关连交易的意见 |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支付服务协议》、《云服务协议》及《协作协议》各自的条款均属公平合理,其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属集团的日常及通常业务过程,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概无董事于董事会有关《支付服务协议》、《云服务协议》或根据该协议拟进行的合作协议及交易的相关决议中拥有重大权益或对其投弃权票。
| 6. | 内部控制措施 |
为确保持续关连交易的相关框架协议项下的条款公平合理,并根据正常或不低于优惠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集团已采纳以下内部监控程序:
| • | 公司采用并实施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管理层及公司内部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部门和需求部门)、财务、法律部门,在订立该等协议前,共同负责评估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框架条款和最终协议,特别是定价政策的公允性。具体来说: |
| • | 在考虑将向公司提供及由公司提供的定价政策及费用时,业务部门将于订立交易协议前,考虑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类似交易的现行市场条件及惯例及条款(包括定价政策及费用),以确保关连人士提供的定价及条款公平、合理及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定价及条款。 |
| • | 在考虑现行市场价格的情况下,通常业务部门(例如采购部门)将从中国至少两个独立第三方就提供相同或相似的服务和/或产品获取报价,以与公司提供或向公司提供的建议价格/费用进行比较,并且仅在向或由关连人士提供的价格/费用符合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类似性质的交易时,才会批准与关连人士进行的建议交易。业务部门还将结合交易对手的能力和市场惯例对报价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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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如考虑历史交易金额,业务部门(例如采购部门)将参考集团已向或收到的至少两份相同或类似产品及/或服务的报价,其现有独立第三方客户或服务供应商或至少两项历史交易的报价与最相似的产品和/或服务进行比较,以与公司提供或向公司提供的建议价格/费用进行比较,并且只有在向关连人士提供或由关连人士提供的价格/费用符合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类似性质的交易时,才会批准与关连人士进行的建议交易。 |
| • | 除参考现行市场汇率和/或历史交易外,在无法获得可比报价的情况下,或没有可供参考的历史交易,或此类产品/服务的定价未参照可比公司确定的情况下,不同部门(取决于产品或服务的类型)将对拟议交易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和预测拟议交易的预期用户流量和收入增长,以评估潜在的商业利益。最终定价政策和费用将参考集团内具有足够行业经验的专家(即部门负责人)的评估结果和意见分析确定。 |
举例说,对于版权的采购,根据相关采购制度,相关业务部门(即本例中的版权采购部门)将在年底就来年采购的内容与需求部门进行沟通,制定采购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批。版权采购部门随后将寻求机会采购此类版权,需求部门随后将对潜在的采购机会进行评估。版权采购部门收到评估结果后,将决定是否启动谈判程序,进行采购。在谈判过程中,如关连人士提出的商业条款超出需求部门最初批准的条件,版权采购部门将再次寻求与需求部门进一步确认。只有当需求部门确认强烈需要此类附加商业条款并且此类条款与需求部门确认时,谈判过程才会继续。否则,谈判进程将被终止。上述流程须经公司进行年度审核。
| • | 除营业部外,财务、法务部门也会对拟交易及其条款进行审核、分析和审批。随后,业务部门将考虑内部评估和内部各部门的批准,并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建议交易连同其条款亦将由董事会根据上市规则审议及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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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司内部各部门将按季度监测框架协议下的履约情况和交易更新情况。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监测持续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以确保框架协议项下的年度上限得到遵守,相关框架协议项下的任何最终协议仅由公司在完成内部审查程序后订立。若实际交易金额达到年度上限的某一阈值(即一季度25%、二季度50%或三季度75%),或业务及财务部门预计相关业务经营规模扩大并可能在短期内用完年度上限的相当一部分,应及时将该事项上报公司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将评估是否有需要修订任何现有年度上限,如有,公司将根据相关内部程序修订该年度上限,并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 |
| •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核数师将对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年度检讨,并提供年度确认,以确保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5条及第14A.56条,有关交易按照协议条款、一般商业条款及相关定价政策进行;公司审核委员会将检讨公司的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及在考虑框架协议的任何续期或修订时,公司随后将遵守上市规则(如适用)。 |
| 7. | 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订约各方资料 |
本公司及本集团
该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家获豁免公司,其证券为在纳斯达克和证券交易所双重主要上市的公司。集团是中国年轻一代的标志性品牌和领先的视频社区,覆盖广泛的内容类别和多样化的视频消费场景,包括视频、增值服务和移动游戏。
关连人士
腾讯计算机为腾讯的附属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提供增值服务及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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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鱼是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DOYU),是中国领先的以游戏为核心的直播平台,广泛覆盖体育等娱乐媒体的各类直播内容。
天闻角川由腾讯间接持股38.7%,是一家中日合资出版商,具有在中国出版的资质,是各类漫画、小说、绘本、美术书籍、动画及动画衍生产品版权的所有者和许可人。
TME Tech深圳是TME的全资子公司,而TME是中国领先的在线音乐和音频娱乐平台,运营着一系列极受欢迎和创新的音乐应用程序,例如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和WeSing。
上海阅亭为阅文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阅文集团主要从事网络文学及知识产权孵化业务。
广州虎牙是HUYA Inc.的合并关联实体,该公司是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NYSE:HUYA),也是中国领先的游戏直播平台,提供横跨游戏、电子竞技和其他娱乐类型的丰富而动态的内容。
TJ Sports是腾讯的间接子公司,运营着英雄联盟职业联赛,这是中国最受欢迎的电子竞技竞技赛事联赛之一。
广州百漫为腾讯间接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原创IP孵化、IP商业授权、动画制作等业务。
有关腾讯计算机、斗鱼、天闻角川、TME深圳、上海悦亭、广州虎牙、天玑体育及广州百漫的更多信息,包括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与公司的关系,请参阅标题为“4。上市规则的影响”、“1.3订立支付服务协议的理由及利益”、“2.3订立云服务协议的理由及利益”及“3.3订立协作协议的理由及利益”在本公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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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在本公告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下列用语具有以下涵义:
| “ACG” | 动漫、漫画和游戏 | |
| “ADS(s)” | 美国存托股份(每份代表一股Z类普通股) | |
| “associate(s)”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 |
| “董事会” | 董事会 | |
| “复合年增长率” | 年复合增长率 | |
| “中国文学” | 中国文学有限公司(閱文集團)于2013年4月22日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772),为腾讯的附属公司 | |
| “阅文集团” | 阅文连同其附属公司(包括上海悦亭) | |
| “Y类普通股” | 公司股本的Y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给予Y类普通股持有人就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决议案每股10票,但须遵守上市规则第8A.24条规定保留事项须按每股一票的基准进行表决 | |
| “Z类普通股” | 公司股本的Z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授予公司不同投票权,使Z类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就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决议每股一票 | |
| “云服务协议” | 公司与腾讯计算机于2024年11月14日就腾讯计算机集团将向公司提供的云服务及其他技术服务订立的框架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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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协议” | 公司与(i)腾讯计算机、(ii)斗鱼、(iii)广州虎牙、(iv)天闻角川、(v)上海悦庭、(vi)TME Tech深圳、(vii)天玑体育及(viii)广州百漫于2024年11月14日订立的框架协议,内容有关IP相关合作及授权、产品分销、推广合作、游戏合作、内容制作合作及线下展览 | |
| “公司” | 哔哩哔哩有限公司,一家于2013年12月23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并(如文意需要)其附属公司及不时合并的附属实体 | |
| “日活用户” | 每日活跃用户 | |
| “董事” | 本公司董事 | |
| “斗鱼” | 斗鱼 Limited,一家于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DOYU),为腾讯的联营公司 | |
| “GMV” | 商品总值 | |
| “集团” | 本公司、附属公司及合并关联实体不时 | |
| “广州百漫” | 广州百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廣州百漫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为腾讯的间接附属公司 | |
| “广州虎牙” | 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廣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HUYA Inc.(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HUYA)的合并关联实体,也是腾讯的关联公司 | |
| “虎牙集团” | 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HUYA公司(NYSE:HUYA)及其子公司 | |
| “IP” | 知识产权 | |
| “艾瑞咨询” | 上海艾瑞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一家独立的、以中国为基地的市场研究机构,为各行业公司提供消费者洞察和市场数据,包括移动互联、大数据、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广告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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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瑞咨询电子竞技行业报告》 | 中国的电子竞技艾瑞咨询2023年6月发布行业报告 | |
| “上市规则” | 经不时修订或补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
| “MAU” | 月活跃用户 | |
| “MPU” | 每月付费用户 | |
| “纳斯达克” | 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 | |
| “支付服务协议” | 公司与腾讯计算机于2024年11月14日就腾讯计算机集团将透过其付款渠道向公司提供的付款服务订立的框架协议 | |
| “保留事项” | 根据上市规则第8A.24条,每一股份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享有一票表决权的有关事项决议,即:(i)对公司组织章程大纲或组织章程细则的任何修订,包括更改任何类别股份所附带的权利,(ii)委任、选举或罢免任何独立非执行董事,(iii)委任或罢免公司核数师,及(iv)自愿清盘或清盘公司的 | |
| “上海悦亭” | 悦亭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閱霆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为阅文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 |
| “Share(s)” | 公司股本中的Y类普通股和Z类普通股,视文意而定 | |
| “股东” | 股份持有人(如文意需要)ADS | |
| “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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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讯” |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700),为公司主要股东之一 | |
| “腾讯电脑”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腾讯旗下 | |
| “腾讯计算机集团” | 腾讯集团但不包括阅文集团、TME集团、天玑体育、虎牙集团、广州百漫 | |
| “腾讯集团” | 腾讯及其子公司 | |
| “天闻角川” | 广州天闻角川动画漫画有限公司(廣州天聞角川動漫有限公司),由腾讯间接持有38.7% | |
| “TJ Sports” | TJ体育有限公司(騰競體育文化發展(上海)有限公司),为腾讯的间接附属公司 | |
| “TME” |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a非全资腾讯附属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于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TME)及联交所主板(HKEX:1698)上市 | |
| “TME集团” | TME、其子公司和合并可变利益实体及其各自的子公司 | |
| “TME Tech Shenzhen” | 腾讯音乐文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騰訊音樂娛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TME的全资子公司 | |
|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
| 哔哩哔哩有限公司 陈睿 董事长 |
香港,2024年11月14日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董事会由芮晨先生担任主席,倪莉女士及易旭先生担任董事,JP GAN先生、Eric He先生、冯丽先生及郭其鼎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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