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2.1
认证依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第906节通过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未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提交
关于Friedman Industries, Incorporated(“公司”)截至本季度报表10-Q的季度报告2025年9月30日,如在本报告发布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报告”),我,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Michael J. Taylor,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经修订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
|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
|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5年11月10日
| 由 |
/s/Michael J. Taylor |
| 姓名: |
Michael J. Taylor |
| 职位: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