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2.2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节,
根据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Plug Power Inc. (该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关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报告” ) ,我,该公司临时首席财务官保罗B.米德尔顿(Paul B.Middleton)仅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Sarbanes-Oxley Act of2002)第906号通过的18U.C.1350,就我所知,证明:
(1)该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如适用)的规定;及
(2)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地列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
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或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 ,为任何其他目的提供和不提交本证明,并不应纳入任何文件。906年要求的书面陈述的签字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公司将予以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美国证交会或其工作人员。
Paul B. Middlet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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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B. Middlet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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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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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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