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2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菲利普莫里斯国际公司(“公司”)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首席财务官,集团TERM2,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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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埃马努埃尔·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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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manuel Babeau |
| 集团首席财务官 |
|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