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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99.2 4 ea171972ex99-2 _ bitbrother.htm 认股权证的形式

附件 99.2

 

A类普通股认购权证

 

比特兄弟有限公司

 

认股权证股份:[ _______ ] 发布日期:2023年1月[ _ ]日

 

本普通股认股权证(“认股权证”)证明,对于收到的认股权证,__________或其受让人(“持有人”)有权在2023年1月[ ___ ]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或在纽约市时间2028年1月[ __]日下午5:00(“终止日期”)或之前,但不得在此之后,根据条款并在以下规定的行使限制和条件下,认购和购买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Bit Brother Limited(原名:Bit Brother Limited)(原名:Urban Tea, Inc. Tea,Inc.)(“公司”),最多可认购[ ______ ]股普通股(可根据本协议进行调整,“认股权证股份”)。根据本认股权证购买一股普通股,每股无面值的公司股份(“普通股”)的价格应等于第2(b)条所界定的行使价。

 

第1节。定义。本文所使用和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本公司及其签署人于2023年1月[ ___日]签订的特定证券购买协议(“购买协议”)中所述的含义。

 

第2节。锻炼。

 

a)认股权证的行使。行使本权证所代表的购买权,可在初始行使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或时间,以及在终止日期或之前的任何时间或时间,通过向公司交付正式签署的传真副本或以电子邮件(或电子邮件附件)方式提交的本权证所附格式的行权通知(“行权通知”)的PDF副本,全部或部分行使。在(i)两(2)个交易日及(ii)上述行使日期后的标准结算期(定义见本条例第2(d)(i)条)所组成的交易日中较早者内,持有人须以电汇方式或在美国银行开出的本票交付适用的行使通知书所指明的认股权证股份的合计行使价,除非适用的行使通知书指明下文第2(c)条所指明的无现金行使程序。任何行使通知均无须墨迹原件,亦无须就任何行使通知作出任何纪念章保证(或其他种类的保证或公证)。尽管本文另有相反规定,但在持有人购买了本协议下所有可用的认股权证股份且认股权证已全部行使之前,持有人无须将本认股权证实际交还公司,在此情况下,持有人须在最后行使通知送达公司之日起三(3)个交易日内将本认股权证交还公司以注销。部分行使本认股权证导致购买本协议下可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总数的一部分,其效果是降低本协议下可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未偿还数目,其数额等于所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的适用数目。持有人及公司须备存纪录,显示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及购买日期。公司须在接获任何行使通知后一(1)个营业日内,将对该通知的反对意见送交公司。持有人和任何受让人接受本权证后,承认并同意,由于本款的规定,在购买本担保书下的部分担保书股份后,在任何特定时间本担保书下可供购买的担保书股份的数目可少于本担保书上所述的数额。

 

b)行使价。根据本认股权证,每股普通股的行使价为4.50美元,但可根据本认股权证进行调整(“行使价”)。

 

 

 

 

c)无现金活动。如果在行使本担保权的任何时候,没有有效的登记声明进行登记,或其中所载的招股说明书不能用于向持有人发行担保权股份,则也可以通过“无现金行使”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行使本担保权,在这种情况下,持有人有权获得相当于[(A-B)(X)]除以(A)所得的商数的若干担保权股份:

 

  (a)= (i)在紧接适用的行权通知日期之前的交易日的VWAP,如果该行权通知(1)是依据本协议第2(a)条在非交易日当日签立和交付的,或(2)是依据本协议第2(a)条在该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定义见根据联邦证券法颁布的NMS条例第600(b)条)开始之前的交易日签立和交付的,(ii)由持有人选择,(y)在紧接适用的行使通知日期之前的交易日的VWAP,或(z)在持有人签立适用的行使通知时彭博有限责任公司报告的主要交易市场上普通股的买入价如该等行使通知是在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签立的,并在其后两(2)小时内(包括至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结束后两(2)小时内)根据本条例第2(a)条送达,或(iii)在适用的行使通知当日的VWAP,则该等行使通知的日期为交易日,而该等行使通知是在该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结束后根据本条例第2(a)条签立和送达的;

 

  (b)= 本认股权证的行使价,根据本协议调整;及

 

  (十)= 根据本认股权证的条款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数目,如果这种行使是通过现金行使而不是无现金行使。

 

如果认股权证股份是以这种无现金方式发行的,各方当事人承认并同意,根据《证券法》第3(a)(9)节,认股权证股份应具有正在行使的认股权证的登记特征。本公司同意不采取任何与本条第2(c)款相反的立场。在不限制本条第2(c)款所列无现金行使条款、第2(d)(i)款所列违约赔偿金条款或第2(d)(iv)款所列买入条款的情况下,本公司无须以现金净额结清本权证。

 

“买入价”是指在任何日期,由下列条款中的第一条所确定的价格:(a)如果普通股随后在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则上述时间(或最近的前一个日期)的普通股在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的买入价由Bloomberg L.P.报告(基于上午9:30(纽约市时间)至下午4:02(纽约市时间)的交易日),(b)如果OTCQB或OTCQX不是交易市场,在适用的OTCQB或OTCQX上的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前一个日期)的普通股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c)如果普通股当时未在OTCQB或OTCQX上市或报价交易,如果普通股的价格随后在粉红公开市场(或类似的组织或机构履行其报告价格的职能)上报告,则为所报告的每股普通股的最近出价,或(d)在所有其他情况下,一股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该公允市场价值由当时已发行证券的多数权益的买方善意选择的独立评估师确定,并为公司合理接受,其费用和开支应由公司支付。

 

“VWAP”是指在任何日期,由下列条款中第一条所确定的价格:(a)如果普通股随后在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则该日期(或最近的上一个日期)普通股在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的每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如Bloomberg L.P.报告的那样(基于上午9:30(纽约市时间)至下午4:02(纽约市时间)的交易日),(b)如果OTCQB或OTCQX不是交易市场,普通股在适用的OTCQB或OTCQX上的该日期(或最近的前一个日期)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c)如果普通股当时未在OTCQB或OTCQX上上市或报价交易,如果普通股的价格随后在粉红公开市场(或类似的组织或机构履行其报告价格的职能)上报告,则为所报告的每股普通股的最近出价,或(d)在所有其他情况下,一股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该公允市场价值由当时已发行证券的多数权益的买方善意选择并为公司合理接受的独立评估师确定,其费用和开支应由公司支付。

 

2

 

 

尽管在此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在终止日期,本权证应根据本条第2(c)款通过无现金行使自动行使。

 

d)运动力学。

 

i.在行使时交付认股权证股份。本公司须安排将根据本协议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由转让代理人透过其存管系统(“DWAC”)记入持有人或其指定人在存管信托公司的结余账户,而该公司当时是该系统的参与者,且(a)有一份有效的登记声明,允许持有人向其发行或转售认股权证股份,或(b)该认股权证是以无现金方式行使的,及在其他情况下,将持有人或其指定人的姓名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作为持有人依据该等行使而有权享有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的持有人,并将有关该等认股权证股份的证明书实物交付至持有人在行使通知中指明的地址,该日期最迟为在向公司交付行使通知后(i)两(2)个交易日内的最早日期,(ii)在向公司交付合计行使价后一(1)个交易日,及(iii)在向公司交付行使权通知书后的标准结算期(该日期为“认股权证股份交付日期”)所组成的交易日数目;在交付行使权通知书后,不论该认股权证股份的交付日期为何,该持有人均须当作已成为就其行使本认股权证股份而作出的认股权证股份的纪录持有人,但在(i)两(2)个交易日和(ii)在递交行权通知后的标准结算期内的较早时间内收到总行权价格(无现金行权除外)的付款。如公司因任何理由未能在认股权证股份交货日之前向持有人交付在行使通知的规限下的认股权证股份,公司须以现金向持有人支付每1,000元认股权证股份的违约金,而非罚款(以适用的行使通知当日普通股的VWAP为基础),在该认股权证股份交付日期后的每个交易日,每个交易日10美元(在该等违约金开始累积后的第三个交易日增加至每个交易日20美元),直至该等认股权证股份交付或持有人撤销该等行使。本公司同意保留一名转让代理人,该代理人是FAST计划的参与者,只要本保证仍未兑现并可行使。如本文所使用的,“标准结算期”是指在公司的主要交易市场上,在行使通知交付之日起生效的普通股的标准结算期,以若干交易日表示。

 

ii.新认股权证在行使时交付。如本权证已部分行使,公司须应持有人的要求,在交出本权证证书后,在交付权证股份时,向持有人交付一份新的权证,证明持有人有权购买本权证所要求的未购买的权证股份,而新的权证在所有其他方面须与本权证相同。

 

iii.撤销权。如公司未能安排转让代理人在权证股份交付日期前,依据第2(d)(i)条将权证股份转交持有人,则持有人有权撤销该项行使。

 

3

 

 

iv.在行使时未能及时交付认股权证股份时买入的补偿。除持有人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外,如公司未能安排转让代理人按照上文第2(d)(i)条的规定,依据在权证股份交付日期当日或之前的一次行使而将权证股份转让给持有人,而在该日期之后,如公司的经纪人要求持有人(在公开市场交易或其他情况下)购买,或持有人的经纪公司以其他方式购买,以普通股股份交付,以抵偿持有人预期在该等行使时收到的认股权证股份的出售(“买入”),则公司须(a)以现金向持有人支付(x)持有人的总购买价(包括经纪佣金)所依据的任何金额(如有的话),(如有的话)就如此购买的普通股而言,超过(y)公司在发行时间须交付予持有人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乘以(2)产生该购买义务的卖单的签立价格而取得的款额,及(b)由持有人选择,要么恢复该部分认股权证和同等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但该部分认股权证的行使未得到履行(在这种情况下,该行使应被视为被撤销),要么向持有人交付如果公司及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行使和交付义务,本应发行的普通股数量。例如,如果持有人购买的普通股的总购买价为11000美元,以支付对试图行使的普通股的买入,而总销售价格导致这种购买义务为10000美元,则根据前一句的(a)款,公司应向持有人支付1000美元。持有人须向公司提供书面通知,指明就买入而须向持有人支付的款额,并应公司的要求,提供有关该等损失的款额的证据。本条款并不限制持有人根据本条款在行使认股权证时未能及时交付普通股而根据本条款在法律上或股本上寻求其可利用的任何其他补救办法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一项具体履行和/或强制性救济的法令。

 

v.无零碎股份或以股代息。在行使本权证时,不得发行零碎股份或代表零碎股份的代金券。至于任何股份的零碎部分,如持有人在行使该等股份时有权购买,则公司须在其选择下,就该等最后零碎部分支付现金调整,金额须等于该零碎部分乘以行使价,或将该零碎部分四舍五入至下一整股。

 

vi.收费,税收和费用。认股权证股份的发行,须向持有人收取与发行该等认股权证股份有关的任何发行或转让税或其他附带费用,而所有该等税项及费用均须由公司缴付,而该等认股权证股份须以持有人的名义或以持有人指示的名称发行;但如认股权证股份须以持有人的名称以外的名称发行,本授权书在交回行使时,须附有由持有人妥为签立的转让表格,而公司可要求支付一笔款项,足以偿付与该授权书有关的任何转让税,作为该授权书的一项条件。本公司须向存托信托公司(或履行类似职能的另一已成立结算公司)支付当日处理任何行使通知所需的所有转让代理费,以及当日以电子方式交付认股权证股份所需的所有费用。

 

vii.结账。本公司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关闭其股东账簿或记录,以阻止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及时行使本认股权证。

 

4

 

 

e)持有人的行使限制。公司不得行使本认股权证,而持有人无权依据第2条或其他规定行使本认股权证的任何部分,但在行使适用的行使通知所规定的行使后的发行生效后,持有人(连同持有人的附属公司,以及与持有人或任何持有人的附属公司一起作为一个集团行事的任何其他人(这些人,“归属各方”))将实益拥有超过受益所有权限制(定义见下文)的股份。就上述一句而言,持有人及其附属机构和归属方实益拥有的普通股的股份数目,应包括在行使本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数目,但不包括在(i)行使剩余部分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数目,由持有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归属方实益拥有的本认股权证的未行使部分,以及(ii)行使或转换公司任何其他证券(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其他普通股等价物)的未行使或未转换部分,但须受转换限制或行使类似于本协议所载由持有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归属方实益拥有的限制的限制。除前一句规定的情况外,为本条第2(e)款的目的,实益所有权应按照《交易法》第13(d)条和根据该条颁布的规则和条例计算,但持有人承认,公司并不向持有人表明此种计算符合《交易法》第13(d)条的规定,持有人应全权负责按照该条提交的任何附表。在本条第2(e)款所载的限制适用的范围内,决定本权证是否可行使(就持有人连同任何附属公司及归属各方所拥有的其他证券而言),以及本权证的哪一部分可行使,须由持有人自行决定,而提交行使通知须当作持有人决定本权证是否可行使(就持有人连同任何附属公司及归属方拥有的其他证券而言),以及本权证的哪一部分可行使,在每一情况下均受受益人所有权限制所规限,而公司并无义务核实或确认该项决定的准确性。此外,上述任何集团地位的确定应根据《交易法》第13(d)节和据此颁布的规则和条例确定。为施行本条第2(e)款,持有人在厘定普通股未偿还数目时,可依赖(a)公司最近提交监察委员会的定期或年度报告(视属何情况而定)所反映的普通股未偿还数目,(b)公司最近的公告,或(c)公司或转让代理人最近的书面通知,列明普通股未偿还数目。如持有人提出书面或口头要求,公司须在一(1)个交易日内,以口头及书面方式向持有人确认当时已发行的普通股数目。在任何情况下,普通股的未发行股数应在公司的证券(包括本认股权证)由持有人或其关联公司或归属方转换或行使后确定,自该已发行普通股的已发行股数报告之日起算。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发行生效后,“实益所有权限制”应为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的4.99%。持有人在向公司发出通知后,可增加或减少本条第2(e)款的实益所有权限制条文,但在任何情况下,实益所有权限制不得超过在紧接持有人行使本权证时发行的普通股的数目的9.99%,而本条第2(e)款的条文继续适用。实益拥有权限制的任何增加将在第61St在该通知送达本公司后的第二天。本款规定的解释和执行方式应不完全符合本条第2(e)款的规定,以更正本款(或本款的任何部分)可能有缺陷或不符合本款所载的预期受益所有权限制,或作出必要或可取的修改或补充,以适当地实施此种限制。本款所载的限制适用于本担保书的继承持有人。

 

5

 

 

第3节。某些调整。

 

a)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如公司在本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时的任何时间:(i)就其普通股或任何其他以普通股支付的股本或股本等值证券(为免生疑问,该等股本或股本等值证券不包括公司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所发行的任何普通股)支付股票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作出分配或分派,(ii)将其未发行普通股细分为较大数目的股份,(iii)将其已发行普通股合并(包括以反向股票分割的方式)为较少数目的股份,或(iv)以将其普通股重新分类的方式发行公司的任何股本股份,则在每宗个案中,行使价须乘以一个分数,其中分子须为紧接该事件前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如有的话,不包括库存股)的股份数目,而分母则须为紧接该事件后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数目,而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股份数目须按比例调整,以使本认股权证的总行使价保持不变。依据第3(a)条作出的任何调整,须在确定有权收取该股息或分派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后立即生效,如属细分、合并或重新分类,则须在生效日期后立即生效。

 

b)故意省略。

 

c)随后的供股。除根据上文第3(a)节作出的任何调整外,如果公司在任何时候按比例向任何类别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授予、发行或出售任何普通股等价物或购买股票、认股权证、证券或其他财产的权利(“购买权”),则持有人将有权根据适用于此类购买权的条款获得,如果持有人在紧接为授予、发行或出售此种购买权而作记录之日之前持有在完全行使本认股权证(不考虑对行使本认股权证的任何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实益所有权限制)时可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数量,则持有人本可获得的合计购买权,如果未作此种记录,则为确定普通股记录持有人授予、发行或出售此种购买权之日之日(但前提是,如果持有人参与任何此类购买权的权利将导致持有人超过受益权限制,则持有人无权参与此类购买权的程度(或由于此类购买权而导致的此类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的程度),并且此类购买权的程度应为持有人暂时搁置,直至其权利不会导致持有人超过受益权限制的时间(如果有的话)为止。在授予、发放或出售购买权时,如本担保权尚未部分或全部行使,则为持有人的利益而暂时搁置该购买权,直至持有人行使本担保权为止;但如公司股东未行使该购买权,则该购买权亦自该日期起对持有人失效。

 

d)按比例分配。在本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期间,如公司须在本认股权证发行后的任何时间,以返还资本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息、分拆、重新分类、公司重组、安排计划或其他类似交易的方式分配现金、股票或其他证券、财产或期权)(“分配”)的方式,向普通股股东宣派或以其他方式分配其资产(或取得其资产的权利),持有人有权参与这种分配,其程度与持有人在紧接为这种分配作记录之日之前持有在完全行使本权证时可获得的普通股份的数目(不考虑对行使本权证的任何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受益权限制)相同,如果没有作记录,则在确定普通股记录持有人参加这种分配的日期之前(但条件是,如果持有人参与任何此类分配的权利将导致持有人超过受益权限制,则持有人无权参与此类分配(或由于此类分配而对任何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并且此类分配的部分应为持有人的利益而暂时搁置,直至其权利不会导致持有人超过受益权限制为止(如果有的话)。如本权证在分配时尚未部分或全部行使,则为持有人的利益而暂时搁置该部分的分配,直至持有人行使本权证为止。

 

6

 

 

e)基本交易。(i)公司在一项或多于一项有关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地将公司与另一人合并或合并为另一人,(ii)公司在一项或多于一项有关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地将公司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出售、租赁、许可证、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iii)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购买要约,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无论是由公司或其他人)完成,根据该要约,普通股持有人被允许出售、投标或交换其股份以换取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并且已被已发行普通股的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的持有人接受,(iv)公司在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影响普通股的任何重新分类、重组或资本重组,或任何强制股份交换,据此普通股可有效转换为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v)公司在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地与另一人或一组人订立股票或股份购买协议或其他业务合并(包括但不限于重组、资本重组、分拆、合并或安排计划),而该另一人或一组人据此取得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已发行普通股(每一项为“基本交易”),则在随后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持有人有权收取,持有人可选择(不考虑第2(e)条对行使本权证所作的任何限制)在紧接该基本交易发生前行使本权证时可发行的每一股权证股份,其普通股的数目为继承公司或收购法团或公司(如该法团为存续法团)的普通股,以及紧接本基本交易之前可行使本权证的普通股份数目的持有人因该基本交易而应收的任何额外对价(“替代对价”)(不考虑第2(e)节中关于行使本权证的任何限制)。就任何该等行使而言,行使价的厘定须作适当调整,以根据就该基本交易中一股普通股可发行的替代对价数额适用于该等替代对价,而公司须以反映替代对价任何不同组成部分的相对价值的合理方式,在替代对价中分摊行使价。如果普通股持有人对基本交易中将收到的证券、现金或财产有任何选择,则持有人在基本交易后行使本权证时应得到与其收到的替代对价相同的选择。尽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发生基本交易,公司或任何继承实体(定义见下文)须由持有人选择,在基本交易完成的同时或之后30天内(如较后,则在公布适用的基本交易的日期)行使,在基本交易完成之日向持有人支付相当于本认股权证剩余未行使部分的Black Scholes价值(定义见下文)的现金,向持有人购买本认股权证;但如果基本交易不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包括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则持有人只能从公司或任何继承实体收取相同类型或形式的对价(且比例相同),本认股权证未行使部分的Black Scholes价值,即就基本交易向公司普通股股东提供和支付的部分,无论该对价是以现金、股票或其任何组合的形式,还是普通股股东可以选择从与基本交易相关的其他形式对价中收取;此外,如果公司普通股股东在基本交易中未被提供或支付任何对价, 这些普通股持有人将被视为在此种基本交易中获得了继承实体(该实体在此种基本交易之后可能是公司)的普通股(或普通股)。“Black Scholes Value”是指基于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的认股权证的价值,该期权定价模型是根据彭博上的“OV”函数确定的,自适用的基本交易完成之日起计算,并反映出(a)与美国国库券利率相对应的无风险利率,其期限等于所适用的预期基本交易的公告日期与终止日期之间的时间,(b)预期波动率等于100%,以及截至紧接适用的拟进行的基本交易公告后的交易日在彭博资讯网上从HVT函数(使用365天年化系数确定)所得的100天波动率,(c)在计算中使用的每股基础价格应为(i)以现金提出的每股价格(如有)加上任何非现金对价(如有)的价值之和中的较高者,在此种基本交易中提供,以及(ii)在紧接宣布适用的预期基本交易之前的交易日(或在此之前完成适用的基本交易)开始至持有人根据本条第3(d)和(d)款提出的请求的交易日结束的期间内的最高VWAP,剩余的期权时间等于宣布适用的预期基本交易的日期与终止日期之间的时间,以及(e)零借款成本。Black Scholes价值的支付将在(i)持有人当选后五个工作日和(ii)基本交易完成之日以电汇方式支付即时可用资金(或此类其他对价),以较晚者为准。本公司须安排本公司并非存续人的基本交易中的任何继承实体(“继承实体”),按照本条第3(e)款的规定,依据持有人合理满意的形式和实质内容的书面协议,以书面方式承担本公司根据本权证及其他交易文件所承担的全部义务,并须在该基本交易前经持有人批准(不得无理拖延),向持有人交付一份继承实体的担保,以换取本权证,该担保以一份形式和实质内容与本权证大致相似的书面文书为凭证,可用于该继承实体(或其母实体)相应数量的股本,相当于在基本交易之前行使本权证时可获得和应收的普通股(不考虑对行使本权证的任何限制),并附有一个行使价,而该行使价适用于该等股本股份(但考虑到依据该基本交易的普通股的相对价值及该等股本股份的价值,该等股本股份的数目及该行使价是为了在紧接该基本交易完成前保护本权证的经济价值),而该行使价在形式及实质上均令持有人合理满意。在发生任何此种基本交易时,继承实体应继承并取代(以便自该基本交易之日起及之后,本权证和其他交易文件中提及“公司”的条款应代之以继承实体),并可行使公司的一切权利和权力,并承担公司在本权证和其他交易文件下的所有义务,其效力与该继承实体在本合同中被指定为公司的效力相同。

 

7

 

 

f)计算。根据第3条作出的所有计算,均须按股份的最接近的一分或最接近的1/100(视属何情况而定)计算。为施行本条第3款,在某一日期当作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普通股份的数目,须为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普通股份(如有的话,不包括库存股)数目的总和。

 

g)通知持有人。

 

一、对行使价的调整。每当行使价依据本条第3条的任何条文作出调整时,公司须迅速以电邮向持有人发出通知,列明在该项调整后的行使价,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认股权证股份数目的任何调整,并就需要作出调整的事实作出简短陈述。

 

ii.允许持有人行使的通知。(a)公司须就普通股宣派股息(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分派),(b)公司须就普通股宣派特别非经常性现金股息或赎回普通股,(c)公司须授权所有普通股权利或认股权证持有人认购或购买任何类别或任何权利的股本,(d)就普通股的任何重新分类,须获得公司任何股东的批准,公司作为一方的任何合并或合并,公司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的任何出售或转让,或将普通股转换为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的任何强制性股份交换,或(e)公司须授权公司自愿或非自愿解散、清算或清盘公司的事务,然后,在每一情况下,公司须安排以电邮方式将其在公司认股权证登记册上的最后电邮地址送达持有人,在下文指明的适用纪录或生效日期前最少二十(20)个历日发出通知,述明(x)为该等股息、分派、赎回、权利或认股权证的目的而作出纪录的日期,或如不作记录,则须确定有记录的普通股持有人有权获得该等股息、分派、赎回、权利或认股权证的日期,或(y)该等重新分类、合并、合并、出售、转让或股份交换预期生效或结束的日期,以及预期有记录的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将其普通股交换为在重新分类、合并、合并、出售、转让或股份交换时可交付的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的日期;但未能交付该通知或该通知中的任何缺陷或交付该通知中的任何缺陷不应影响该通知所规定的公司行动的有效性。如本授权书所提供的任何通知构成或载有关于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重大非公开资料,本公司须同时依据表格8-K的现行报告向监察委员会提交该通知。持有人仍有权在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至触发该通知的事件生效之日止的期间内行使本授权书,但本授权书另有明文规定的除外。

 

8

 

 

第4节。手令的转让。

 

a)可转让性。在本公司或其指定代理人的主要办事处交出本权证后,本权证及其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登记权)均可全部或部分转让,连同由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或代理人妥为签立的本权证所附格式的书面转让,以及足以支付在转让时须缴付的转让税的资金。在移交后,如有需要,公司须以受让人或受让人的名义(视情况而定),并以该转让文书所指明的面额,签立和交付一份或多于一份新的权证,并须向转让人发出一份新的权证,以证明本权证中未如此转让的部分,而本权证须立即注销。尽管本条另有相反规定,并在符合第2(a)及2(d)(ii)条的规定下,除非持有人已将本权证全数转让,否则无须将本权证实际交还公司,在此情况下,持有人须在将转让表格交付公司全数转让本权证的日期起计三(3)个交易日内,将本权证交还公司。认股权证如按照本协议妥善转让,可由新持有人行使,以购买认股权证股份,而无需发行新的认股权证。

 

b)新认股权证。在本公司上述办事处出示本担保书后,本担保书可与其他担保书分开或合并,并附有一份书面通知,指明新担保书的名称和面额,由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或代理人签署。在符合第4(a)条的规定下,公司须签立并交付一份或多于一份新的权证,以换取按照该通知将该等权证分割或合并。所有在转让或交换时发行的认股权证的日期应为原始发行日期,并应与本认股权证相同,但依据本认股权证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除外。

 

c)认股权证登记册。本公司须在本公司为此目的而备存的纪录(“认股权证登记册”)后,不时将本认股权证登记在本纪录持有人的名下。本公司可将本授权书的注册持有人视为本授权书的绝对拥有人,并将其视为本授权书的绝对拥有人,而就本授权书的任何行使或向持有人的任何分配而言,以及就所有其他目的而言,本授权书并将其视为本授权书的绝对拥有人,而无须作出相反的实际通知。

 

第5节。杂项。

 

a)在行使之前不享有作为股东的权利。根据第2(d)(i)条的规定,本担保书并不赋予持有人在行使本担保书之前作为公司股东的任何表决权、股息或其他权利。尽管有上述规定,在行使权证之前,持有人应享有权证持有人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3条规定的权利。

 

b)手令的遗失、失窃、毁损或毁损。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接获其合理信纳的证据,证明本权证或与该等权证股份有关的任何股份证书的遗失、失窃、毁坏或毁损,以及在遗失、失窃或毁损的情况下,该公司合理信纳的弥偿或担保(如属该等权证或股份证书,则不包括张贴任何保证),以及在该等权证或股份证书(如属毁损)交出及注销后,公司将作出并交付一份新的权证或股权证,其日期与注销日期相同,以代替该权证或股权证。

 

c)星期六、星期日、假日等。如采取任何行动的最后或指定日期,或本条例所规定或授予的任何权利的有效期届满,均不是交易日,则可在下一个交易日采取该行动或行使该权利。

 

9

 

 

d)授权股份。

 

本公司承诺,在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期间,本公司将从其授权和未发行的普通股中保留足够数量的股份,以便在行使本认股权证下的任何购买权时发行认股权证股份。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公司发行本认股权证,即构成对负责在行使本认股权证下的购买权时完成必要的认股权证股份发行的高级人员的全权授权。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行动,以确保在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条例或普通股上市的交易市场的任何规定的情况下,本公司可按本条例的规定发行该等认股权证股份。本公司承诺,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所代表的购买权时可发行的所有认股权证股份,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所代表的购买权并按照本协议支付认股权证股份后,将获得正式授权、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免评税,并免除本公司就该认股权证的发行而产生的所有税款、留置权和费用(与该认股权证同时发生的任何转让的税款除外)。

 

除持有人放弃或同意外,公司不得以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其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或以任何重组、资产转让、合并、合并、解散、发行或出售证券或任何其他自愿行动,避免或设法避免遵守或履行本权证的任何条款,但在任何时候,均会真诚地协助执行所有该等条款及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保障持有人在本保证中所列的权利不受损害。在不限制上述内容的概括性的原则下,公司将(i)不会将任何认股权证股份的面值增加至高于在紧接认股权证面值增加前行使认股权证股份时须支付的款额,(ii)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便公司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有效及合法地发行缴足股款及不可评税的认股权证股份,及(iii)运用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取得任何具有该等股份的司法管辖权的公共监管机构的所有授权、豁免或同意,使本公司能够履行本认股权证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

 

在采取任何会导致本权证可行使的权证股份数目或行使价格调整的行动前,公司须取得任何具有该等权证司法管辖权的公共规管机构所需的所有授权或豁免或同意。

 

e)管辖权。有关本担保书的构造、有效性、执行和解释的所有问题均应根据采购协议的规定确定。

 

f)限制。持有人承认,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获得的认股权证股份,如果没有登记,并且持有人没有利用无现金行使,将受到州和联邦证券法对转售的限制。

 

10

 

 

g)不豁免和费用。持有人的任何交易过程或任何迟延或不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作为放弃该权利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持有人的权利、权力或补救办法。在不限制本权证或购买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故意和明知而不遵守本权证的任何规定,从而给持有人造成任何重大损害,公司应向持有人支付足以支付任何费用和开支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包括上诉程序的律师费,这些费用和开支是持有人在收取依据本协议应支付的任何款项或以其他方式执行其根据本协议应享有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办法时所招致的。

 

h)通知。本公司规定或准许向持有人发出或交付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文件,均须按照采购协议的通知条文交付。

 

i)责任限制。在持有人未采取任何肯定行动以行使本权证以购买权证股份的情况下,本条款的任何规定,以及本条款对持有人的权利或特权的任何列举,均不应引起持有人对任何普通股份的购买价格或作为公司股东的任何赔偿责任,不论该赔偿责任是由公司或公司的债权人主张的。

 

j)补救办法。持有人除了有权行使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利,包括赔偿损失外,还将有权具体履行其在本担保书下的权利。本公司同意,金钱损害赔偿不足以补偿因本公司违反本担保书的规定而蒙受的任何损失,本公司在此同意放弃并不主张在任何具体履行的诉讼中提出抗辩,认为法律上的补救办法是适当的。

 

k)继任人和指派人。除适用的证券法另有规定外,本担保书及在此证明的权利和义务对本公司的继承人和准许转让人以及持有人的继承人和准许转让人均有利,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本担保书的条文旨在不时为本担保书的任何持有人的利益服务,并可由担保书的持有人或担保书股份的持有人强制执行。

 

l)修正案。经本公司及持有人书面同意,本授权书可予修改或修订,或放弃本授权书的条文。

 

m)可分割性。在可能的情况下,本担保书的每一项规定应解释为根据适用法律有效和有效,但如果本担保书的任何规定应被适用法律禁止或无效,则该规定在此种禁止或无效的范围内无效,而不使该等规定的其余部分或本担保书的其余规定无效。

 

n)标题。本担保书所使用的标题仅供参考,不应为任何目的而被视为本担保书的一部分。

 

********************

 

(签名页紧随其后)

 

11

 

 

本公司已安排由获正式授权的高级人员自上述日期起签立本权证,以作为证明。

 

  比特兄弟有限公司
     
  签名:  
  姓名: Xianlong Wu
  职位: 首席执行官

 

12

 

 

行使通知

致:Bit Brother Limited

 

(1)下列签署人在此选择依据所附认股权证的条款购买公司的________股认股权证股份(只有在全额行使的情况下),并在此提交全额支付行权价的投标,以及所有适用的转让税(如有的话)。

 

(2)付款方式应为(勾选适用的方框):

 

☐在美国的合法资金;或

 

☐(如许可)可按照第2(c)款所载的公式注销所需数目的认股权证股份,以就根据第2(c)款所载的无现金行使程序可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最大数目行使本认股权证。

 

(3)请以下列签署人的名义或以下列指明的其他名义发行上述认股权证股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股权证股份应交至以下DWAC账户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人签字]

 

投资实体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实体授权签字人的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获授权签字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获授权签字人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转让表格

 

(为转让上述认股权证,请签立此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请勿使用此表格购买股票。)

 

对于收到的价值,兹将上述认股权证及其所证明的所有权利转让给

 

姓名:  
  (请打印)
   
地址:  
  (请打印)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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