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证书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依照第906条通过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
关于Boot Barn Holdings, Inc.(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季度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季度报告(简称“报告”),本人,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James G. Conroy,根据本人所知,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通过的18 U.S.C.第1350条,证明:
| (1) |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15 U.S.C.78m(a)或78o(d))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 (2) | 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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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G. Conr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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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G. Conr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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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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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干事) |
本证明随附与其相关的报告,不被视为已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也不应以引用方式并入公司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无论是在表格10-Q日期之前或之后提交的),无论此种文件中包含任何通用的公司注册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