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6年2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40617
脑再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华懋礼顿广场9楼
礼顿路29号
香港铜锣湾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以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董事及雇员的锁定
脑再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今天宣布,之前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所有员工和董事已同意进一步的锁定承诺额外12个月,直至2027年4月20日。根据该延长承诺,于额外12个月禁售期内,每名该等雇员的100%股份及已归属购股权及每名该等董事的82%至92%股份及已归属购股权将继续受禁售承诺所规限。现将锁定承诺延期表格作为附件 99.1附于本文件后。此前,所有此类董事和员工均已签署锁定承诺及相关延期至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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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日期:2026年2月13日
| 脑再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余逸杰 | |
| 姓名: | 区逸杰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和 董事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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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页到表格6-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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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指数
| 附件编号 | 说明 | |
| 99.1 | 锁定承诺书的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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