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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0.1

执行版本

证券购买协议
 
本证券购买协议(本“协议”)的日期为2026年4月1日,由根据以色列国法律组建的公司Entera Bio Ltd.(“公司”),以及在本协议签字页上确定的每一位购买者(每一位购买者,包括其继任者和允许的受让人,a“采购人”,并统称为“购买者”).
 
然而,根据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并根据《证券法》(定义见下文)第4(a)(2)节和根据其颁布的规则506,公司希望向每一买方发行和出售,而每一买方(单独而非共同)希望向公司购买本协议中更全面描述的公司证券。
 
现据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契诺,并就其他良好而有价值的代价,兹确认其收悉及充分性,公司与各买方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定义.除本协定其他地方定义的术语外,就本协定的所有目的而言,以下术语具有本节1.1中规定的含义:
 
收购人”应具有第4.5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行动”应具有第3.1(j)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附属公司”是指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由某人控制或与某人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人,这些术语在《证券法》第405条中使用和解释。
 
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
 
营业日”指纽约市或以色列国的商业银行经法律授权或要求保持关闭的除周六、周日或其他日子以外的任何一天;提供了,然而、为澄清起见,只要纽约市商业银行的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包括电汇)一般在该日开放供客户使用,商业银行不得被视为因“居家”、“就地避难”、“非必要员工”或任何其他类似命令或限制或在任何政府当局的指示下关闭任何实体分行地点而被法律授权或要求保持关闭。
 
收盘”指根据第2.1节结束证券的买卖。
 
截止日期”是指收盘发生的日期。
 
佣金”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披露时间表”是指公司在此同时交付的披露时间表。
 
交易法”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FCPA”是指经修订的1977年《反海外腐败法》。
 
公认会计原则”应具有第3.1(h)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知识产权”应具有第3.1(p)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以色列证券法”指1968年《以色列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图例删除日期”应具有第4.1(c)节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留置权”指留置权、押记质押、担保权益、产权负担、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或其他限制。
 
物质不良影响”应具有第3.1(b)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材料许可”应具有第3.1(n)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NIS”意为以色列新谢克尔,是以色列国的法定货币。
 
普通股认股权证”是指购买普通股的认股权证,基本上以本协议所附的形式作为附件 A-2.
 
普通股”指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769新谢克尔。
 
普通股等价物”指公司或子公司的任何证券,其持有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获得普通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债务、优先股、权利、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在任何时候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的工具,或以其他方式使其持有人有权获得普通股。
 
合格以色列投资者”是指以色列证券法第一个增编中列举的类型的投资者。
 
每股购买价格”意味着1.2775美元。
 
”指个人或公司、合伙企业、信托、法人或非法人协会、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或其机构或分支机构)或其他任何种类的实体。
 
2

预筹认股权证“”是指购买普通股的预融资认股权证,基本上以本协议所附的形式作为附件 A-1.
 
进行中”指诉讼、索赔、诉讼、调查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非正式调查或部分程序,如证词),无论是否已开始或受到威胁。
 
注册权协议”指公司与买方之间的登记权利协议,日期为本协议之日或前后,基本上以附件 b随函附上。
 
注册声明”指符合登记权协议规定、涵盖买方转售股份及认股权证股份的登记声明。
 
所需批准”应具有第3.1(e)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必要同意”指截至交割日持有买方所获普通股和预融资认股权证总数多数的买方的书面同意。
 
第144条规则”指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144条规则,因为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解释,或委员会此后通过的任何类似规则或条例,其目的和效力与该规则基本相同。
 
第424条规则”指委员会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424条规则,因为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解释,或委员会此后通过的任何类似规则或条例,其目的和效力与该规则基本相同。
 
SEC报告”应具有第3.1(h)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证券”指股份、认股权证及认股权证股份。
 
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股份”指根据本协议向各买方发行或可发行的普通股。
 
卖空”是指《交易法》下SHO条例第200条所定义的所有“卖空”(但不应被视为包括定位和/或借入普通股)。
 
认购金额"应具有第2.1(a)节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子公司”指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如适用,还应包括在本协议日期之后成立或收购的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公司唯一的子公司为特拉华州公司Entera Bio Inc.。
 
3

交易日”是指主要交易市场开放交易的一天。
 
交易市场”指有关日期普通股上市或报价交易的以下任何市场或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分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纽约证券交易所(或上述任何一项的任何继承者)。
 
交易文件”指本协议、认股权证、登记权协议、其所有证物和附表以及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项下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协议。
 
转让代理”指Equiniti Trust Company,LLC,本公司目前的转让代理人,以及本公司的任何继任转让代理人。
 
认股权证股份”指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普通股。
 
认股权证”是指普通股认股权证和预融资认股权证的合称。
 
第二条
买卖
 
2.1          收盘.
 
(a)          在交割日,根据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同意出售,而买方分别而非共同同意购买证券的数量和类型,总购买价格(“认购金额”),载于本协议之买方签字页。每股价格和随附的普通股认股权证等于每股购买价格。每份预融资认股权证的价格等于每股购买价格减去每份认股权证股份0.0000769新谢克尔的行使价。
 
(b)          在满足第2.2和2.3节中规定的契诺和条件后,交割应在公司和买方同意的时间通过所有交割交割品的电子交换或由各方另行约定的方式远程进行,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本协议日期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在交割时,各买方应通过电汇或核证支票向公司交付与该买方认购金额相等的即时可用资金,公司应向各买方交付其在该买方签署页上规定的各自股份和认股权证,公司和各买方应在交割时交付第2.2节中规定的可交付的其他物品。
 
2.2          交付。
 
(a)          在截止日期或之前,公司应向每一买方交付或安排交付以下物品:
 
(一)          本协议由公司正式签署;
 
4

(二)          一份向转让代理人发出的不可撤销指示的副本,指示转让代理人迅速交付一份证明买方在本协议签字页上所载、以该买方的名义登记的、证明买方将购买的股份数量的证书,或经公司选择,证明转让代理人以DRS簿记表格持有并以该买方的名义登记的根据本协议发行该买方的股份,该证据应是该买方合理满意的证据;
 
(三)          如适用,以该买方的名义登记的预先出资认股权证,以购买该买方在本协议签字页上规定的最多数量的普通股,形式为附件 A-1随函附上;
 
(四)          以该买方的名义登记的普通股认股权证,以购买该买方在本协议签名页上规定的最多数量的普通股,形式为附件 A-2本协议所附(为消除疑问,该数量应等于该买方根据本协议认购的普通股和预融资认股权证数量之和的150%);
 
(五)          公司的书面电汇指示;
 
(六)          由公司妥为签立的注册权协议;及
 
(七)          (i)公司的美国律师和(ii)公司的以色列律师各自的法律意见,在每种情况下均以买方合理接受的习惯形式提出。
 
(b)          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各买方须交付或安排交付予公司,内容如下:
 
(一)          本协议由该买方正式签署;
 
(二)          如果该买方位于以色列国,则书面确认该买方,自任何股份要约之日起,截至截止日期,该买方为合格的以色列投资者,充分了解作为合格的以色列投资者投资于股份的影响,并同意该等影响,该书面确认的形式和实质在所有方面均合理地令公司满意;和
 
(三)          该买方正式签署的注册权协议。
 
2.3          关闭条件。
 
(a)          本公司在本协议项下与各买方个别交割有关的义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此处所载的每一买方的陈述和保证在作出时和截止日期时在所有重大方面(或在陈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的准确性(除非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陈述和保证在该日期应是准确的);但,该成交条件单独适用于每一买方,任何其他买方未能满足该成交条件不应使公司有权放弃本协议所设想的对该其他买方的交易。
 
5

(二)          每名买方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履行的所有义务、契诺及协议,均已履行完毕;及
 
(三)          每一买方交付本协议第2.2(b)节规定的物品。
 
(b)          买方在本协议项下与交割相关的各自义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此处所载的公司的陈述和保证在作出时和截止日期时在所有重大方面(或在陈述或保证因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响而限定的范围内,在所有方面)的准确性(除非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陈述和保证在该日期应是准确的);
 
(二)          公司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履行的所有义务、契诺及协议,均已履行完毕;
 
(三)          本公司交付本协议第2.2(a)节所列物品;
 
(四)          自本协议之日起,不得发生任何已经或将合理预期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及
 
(五)          自本协议日期起至收盘日期,普通股的交易不应被委员会、公司的主要交易市场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就普通股的公开交易暂停,并且在收盘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彭博有限责任公司报告的一般证券的交易不应被暂停或限制,或不应对其交易由该服务报告的证券或任何交易市场确定最低价格,美国或纽约州当局也不应宣布暂停银行业务,也不应发生任何实质性爆发或敌对行动升级或其他国家或国际灾难对任何金融市场的影响或任何重大不利变化,而在每种情况下,根据该买方的合理判断,在收盘时购买证券变得不可行或不可取。
 
(六)          公司应已取得为完成在此设想的证券买卖所必需的同意、许可、批准、登记和豁免,所有这些均应自截止日期起全面生效。
 
(七)          任何法院或法官、法官或裁判官(包括任何破产法院或法官)的任何判决、令状、命令、强制令、裁决或判令,或任何政府实体或任何政府实体的任何命令,均不得已发出,且任何政府实体不得已提起任何诉讼或程序,禁止或阻止在此或其他交易文件中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
 
6

第三条
代表和授权书
 
3.1          公司的陈述及保证.除SEC报告和披露附表中规定的情况外,哪些披露附表应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并应在披露附表所载披露的范围内限定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或以其他方式作出的任何陈述,公司特此向每位买方作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就本陈述及保证而言(除有关该术语的明示"子公司”,“公司”一词应包括任何子公司):
 
(a)          子公司.公司所有直接及间接附属公司均载于本协议所载「附属公司」一词的定义。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各附属公司的全部股本或其他股本权益,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各附属公司的所有已发行及流通股本股份均为有效发行且已缴足股款、不可评估且不存在优先认购或购买证券的类似权利。除附属公司外,公司并无拥有任何股本权益,亦无向任何人士、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作出任何贷款或垫款或债务担保,亦非任何合营企业的订约方。
 
(b)          组织和资格.本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为根据其成立或组织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成立或以其他方式组织、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如果在该司法管辖区存在良好信誉的概念)的实体,拥有必要的权力和权力来拥有和使用其财产和资产,并按目前进行的方式开展其业务。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违反或违反其各自的证书或公司章程、章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的任何规定。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具备开展业务的适当资格,并作为外国公司或其他实体在其所开展的业务或其拥有的财产的性质使该资格成为必要的每个司法管辖区内具有良好的信誉,除非未能具备此种资格或信誉良好(视情况而定)不会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i)对任何交易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对经营业绩、资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附属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业务、前景或状况(财务或其他方面),或(iii)对公司在任何重大方面及时履行其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任何(i)、(ii)或(iii)、a“物质不良影响"),且在任何该等司法管辖区并无提起撤销、限制或限制或寻求撤销、限制或限制该等权力及权力或资格的诉讼程序。
 
(c)          授权;强制执行.公司拥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以订立和完成本协议及其他每一份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并以其他方式履行其在本协议及其项下的义务,包括发行股份、认股权证和认股权证股份。本公司签立和交付本协议及每一份其他交易文件,以及由本公司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因此已获得公司方面所有必要行动的正式授权,除与所要求的批准有关外,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无需就本协议或与此相关的任何进一步行动。本协议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相互交易文件已(或在交付时将已)由公司正式签署,并且在按照本协议及其条款交付时,将构成公司根据其条款可对公司强制执行的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但(i)受一般衡平法原则和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执行和其他普遍适用的法律限制、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强制执行的除外,(ii)受与特定履约的可获得性相关的法律限制,强制性救济或其他衡平法补救办法和(iii)就赔偿和分担条款而言,可受适用法律的限制。
 
7

(d)          无冲突;监管.本公司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交易文件、发行和出售证券以及由其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因此不会也不会(i)与或违反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证书或公司章程、章程或其他组织或章程文件的任何规定相冲突或违反,或(ii)与或构成违约(或随着通知或时间的推移或两者都将成为违约的事件),导致对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产生任何留置权,或给予他人任何终止、修正、反稀释或类似调整、加速或取消(无论是否通知、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为一方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或影响的任何协议、信贷融资、债务或其他文书(证明公司或附属公司债务或其他)或其他谅解的权利,或(iii)在所需批准的情况下,与公司或子公司所受的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包括联邦和州证券法律法规),或公司或子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或影响的任何法律、规则、法规、命令、判决、禁令、法令或其他限制相冲突或导致违反;除第(ii)和(iii)条中的每一条的情况外,例如不可能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目前进行的业务不受美国任何政府官员或机构或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进行或建议进行该等业务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持续监督、监督、监管或审查。本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已取得按目前方式开展其业务所需的所有材料许可、许可及其他政府授权,除非未能这样做不会合理地预期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          备案、同意和批准.假定第3.2节中规定的买方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公司无须就公司执行、交付和履行交易文件而获得任何法院或其他联邦、州、地方、外国或其他政府当局或其他人的任何同意、放弃、授权或命令、向其发出任何通知或作出任何备案或登记,但以下情况除外:(i)根据本协议第4.4节要求的备案,(ii)根据注册权协议向委员会备案,(iii)向各适用交易市场发出通知和/或申请,要求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行和出售证券并将股份和认股权证股份上市交易,(iv)向委员会提交表格D以及根据适用的州证券法要求提交的文件,以及(v)向以色列国家技术创新局提交报告和承诺(the "国际投资协定“),前称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或法律可能要求的向以色列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的通知(如有)(统称为”所需批准”).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收到任何违反或不遵守适用于其业务的任何重大联邦、州、地方或外国法律、条例、条例和命令(包括但不限于与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和健康、证券法、平等就业机会有关的法律、条例和命令)的通知,违反或不遵守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不知道任何事实或一组情况可能导致此类通知。
 
8

(f)          证券的发行.证券获正式授权,并在根据适用的交易文件发行和支付时,将获得正式和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免于和免除公司施加的除交易文件中规定的和根据适用证券法产生的转让限制之外的所有留置权。股份持有人有权享有授予普通股持有人的所有权利。认股权证股份在根据交易文件的条款发行时,将有效发行、缴足款项且不可评估、免于及免除公司施加的除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转让限制以外的所有留置权,认股权证股份持有人有权享有授予普通股持有人的所有权利。公司已从其正式授权股本中预留根据本协议和行使认股权证可发行的普通股的最大数量。
 
(g)          资本化.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公司的资本总额包括140,010,000股普通股。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发行普通股46,622,239股。所有已发行及尚未发行的普通股均已获正式授权及有效发行,并已缴足款项且不可评税。自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定期报告以来,公司没有发行任何股本,除了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下的员工股票期权或其他奖励的行使以及根据截至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的定期报告之日已发行的普通股等价物的转换和/或行使。任何人对交易文件拟进行的交易均不享有任何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参与权或任何类似的参与权。除因买卖证券及证交会报告所披露的情况外,并无任何尚未行使的期权、认股权证、可认购的代息权利、任何性质的认购、赎回或承诺,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的证券、权利或义务,或给予任何人任何权利认购或取得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普通股或股本,或合约、承诺,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有义务或可能有义务发行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额外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或股本的谅解或安排。证券的发行和出售,以及认股权证的全额行使以及认股权证股份的发行和交付,不会迫使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向任何人(买方除外)发行普通股或其他证券。除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均不存在任何在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发行证券时调整该证券或工具的行使、转换、交换或重置价格的条款的未偿还证券或工具。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并无任何载有任何赎回或类似规定的未偿还证券或工具,亦无任何合约、承诺、谅解或安排可供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受约束或可能成为约束以赎回本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证券。公司及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存在任何股票增值权或“幻影股”计划或协议或任何类似计划或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已发行股本股份均获得正式授权、有效发行、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已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所有联邦和州证券法的发行,且这些已发行股份均未违反任何优先认购权或类似的认购或购买证券的权利。证券的发行和出售无需任何股东、董事会或其他人的进一步批准或授权。除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公司或任何子公司作为当事方的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股本不存在股东协议、投票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或据公司所知,公司的任何股东之间或之间不存在股东协议、投票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
 
9

(h)          SEC报告;财务报表.公司已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提交所有报告、附表、表格、报表和其他文件,包括根据其第13(a)或15(d)条,在紧接本协议日期之前的两(2)年(或法律或法规要求公司提交此类材料的较短期限)(上述材料,包括其证物和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在此统称为“SEC报告”)及时或已收到此类提交时间的有效延期,并已在任何此类延期到期之前提交任何此类SEC报告。截至各自日期,SEC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证券法》和《交易法》的要求(如适用),且SEC报告在提交时均未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报告的情况,未说明其中要求陈述或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公司从未成为受《证券法》第144(i)条约束的发行人。SEC报告中包含的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适用的会计要求以及提交时有效的委员会与此相关的规则和条例。这类财务报表是根据在所涉期间一致适用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公认会计原则"),除非在该等财务报表或其附注中另有规定,以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不包含公认会计原则要求的所有脚注,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截至该日期的财务状况以及该日终了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但就未经审计的报表而言,须经正常、不重要的年终审计调整。在聘用公司会计师期间,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之间没有就根据S-K条例第304项要求披露的会计原则或惯例、财务报表披露或审计范围或程序的任何事项产生分歧。公司已制作并保存合理详细且公平准确地反映公司所有重大方面活动的账簿和记录及账目,仅受年终调整的影响。
 
10

(一)          重大变动;未披露事项、负债或事态发展.自SEC报告中包含的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之日起,公司在正常过程中经营其业务,除在本报告日期之前提交或提供的随后的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i)没有发生任何已经或可以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或发展,(ii)公司并无招致任何负债(或有负债或其他负债),但(a)与以往惯例一致的正常业务过程中所招致的贸易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及(b)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无须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反映或在向证监会提交的文件中披露的负债,(iii)公司并无改变其会计方法,(iv)公司并无向其股东宣派或作出任何股息或派发现金或其他财产或购买,赎回或订立任何协议以购买或赎回其股本的任何股份及(v)公司并无向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联属公司发行任何股本证券,但根据现有公司股份激励计划及根据本协议可能发行及出售的情况除外。公司在委员会面前没有任何关于对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请求。除本协议所设想的证券发行外,没有发生或存在或合理预期将发生或存在的与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业务、前景、财产、经营、资产或财务状况有关的事件、责任、事实、情况、发生或发展,而公司在作出本陈述时或被视为作出时根据适用的证券法将被要求披露但在作出本陈述之日前至少一个交易日尚未公开披露的事件、责任、情况、发生或发展。
 
(j)          诉讼.除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没有任何诉讼、诉讼、调查、违规通知、程序或调查待决,或据公司所知,在任何法院、仲裁员、政府或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联邦、州、县、地方或外国)面前或由任何法院、仲裁员、政府或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统称为“行动"),其(i)对任何交易文件或证券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不利影响或提出质疑,或(ii)如果出现不利的决定,可能已经或合理地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或一直是涉及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或责任索赔或违反信托义务索赔的任何诉讼的对象,如果出现不利的决定,这些诉讼将产生或合理地预计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委员会或任何适用的监管机构并无涉及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任何现任或前任董事或高级人员的任何调查,且据公司所知,并无任何待决或拟进行的调查。证监会未发出任何停止令或其他命令,暂停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交易法》或《证券法》提交的任何注册声明的有效性。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受任何法院、监管机构、仲裁小组、行政机构或其他政府机构的任何禁令、判决、法令或命令的约束。
 
11

(k)          劳动关系.就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而言,不存在或据公司所知是迫在眉睫的劳资纠纷,可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雇员均不是与该雇员与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关系有关的工会成员,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是集体谈判协议的一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认为其与其雇员的关系良好。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执行人员目前或现在预计将违反任何雇佣合同、保密、披露或专有信息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的任何重要条款,或任何其他有利于任何第三方的合同或协议或任何限制性契约,而每名该等执行人员的继续受雇不会使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就上述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遵守与雇佣和雇佣惯例、雇佣条款和条件以及工资和工时有关的所有美国联邦、州、地方和外国法律法规,除非未能遵守无法单独或总体合理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l)          合规.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i)根据或违反(且未发生任何未获豁免的事件,而该事件经通知或时间推移或两者兼而有之,将导致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亦未有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收到有关其根据或违反任何契约而违约的申索的通知,贷款或信贷协议或它作为一方或它或它的任何财产受其约束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无论此种违约或违规行为是否已被放弃),(ii)违反任何法院、仲裁员或其他政府当局的任何判决、法令或命令,或(iii)违反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法规、规则、条例或条例,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税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和安全以及就业和劳工事项有关的外国、联邦、州和地方法律,除非在每种情况下不能产生或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拥有该等联邦、州或地方政府或政府机构、部门或机构的所有所需执照、许可证、证书和其他授权,而这些授权目前是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目前进行的业务运营所必需的。
 
(m)          环境法.公司及其子公司(i)遵守与污染或保护人类健康或环境(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地表或地下地层)有关的所有联邦、州、地方和外国法律,包括与化学品、污染物、污染物或有毒或危险物质或废物的排放、排放、释放或威胁释放有关的法律(统称,“危险材料“)进入环境,或以其他方式与制造、加工、分销、使用、处理、储存、处置、运输或处理危险物料有关,以及根据其发出、输入、颁布或批准的所有授权书、守则、法令、要求书或要求书、禁制令、判决、许可、通知或通知函、命令、许可、图则或规例(”环境法");(ii)已收到根据适用的环境法开展其各自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许可或其他批准;(iii)符合任何此类许可、许可或批准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而在每一条(i)、(ii)和(iii)中,可以合理地预期未能遵守这些规定将单独或总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2

(n)          监管许可.公司和子公司拥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中所述开展各自业务所需的适当的联邦、州、地方或外国监管机构颁发的所有证书、授权和许可,除非无法合理预期未能拥有此类许可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材料许可”),而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收到任何有关撤销或修改任何物料许可证的法律程序通知。
 
(o)          资产所有权.公司和子公司在费用方面拥有良好和可销售的所有权,简单地或拥有租赁或以其他方式使用SEC报告中描述的所有不动产的有效权利,并拥有对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的其拥有的所有个人财产的良好和可销售的所有权或租赁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有效权利,在每种情况下均免于所有留置权,除(i)不会实质影响该等财产价值的留置权,且不会实质干扰公司及附属公司对该等财产作出及拟作出的使用,及(ii)支付联邦、州或其他税款的留置权,已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为此作出适当储备,且支付既不拖欠也不受处罚。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根据租赁而持有的任何不动产及设施均由其根据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在实质上合规的有效、存续及可执行的租赁而持有。
 
(p)          知识产权.公司及附属公司拥有或有权使用所有专利、专利申请、商标、商标申请、服务标记、商号、商业秘密、发明、版权、许可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SEC报告中所述的与其各自业务相关的使用所必需或要求的类似权利,如果未能这样做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统称为“知识产权”).在本协议日期起计的两(2)年内,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未收到任何(书面或其他)通知,表明任何知识产权已届满、终止或放弃,或预期将届满或终止或放弃。自SEC报告中包含的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之日起,公司或任何子公司均未收到索赔的书面通知或以其他方式知悉知识产权侵犯或侵犯了任何人的权利,除非可能不会产生或合理地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据公司所知,所有该等知识产权均可强制执行,且不存在任何另一人侵犯任何该等知识产权的现有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已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来保护其所有知识产权的保密性、机密性和价值,除非未能这样做无法单独或总体上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情况,特此澄清,公司已收到国际投资协定的赠款,因此,公司受制于以色列鼓励研究和开发法,1984年,以及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中详细描述的适用规则和条例。
 
(q)          保险.公司及附属公司由承担公认财务责任的保险人就公司及附属公司所从事业务中审慎及惯常的损失及风险投保,包括但不限于董事及高级人员至少相当于总认购金额的保险范围。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无任何理由相信其将无法在该等保险范围届满时续保其现有保险范围或在成本不显著增加的情况下从同类保险人取得继续经营业务可能所需的类似保险范围。
 
13

(r)          与关联公司和员工的交易.除SEC报告所披露外,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以及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目前均不是与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交易(作为雇员、高级职员和董事的服务除外)的一方,包括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安排,规定向或通过提供服务,规定向或通过出租不动产或个人财产,就向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该等雇员或据公司所知,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任何该等雇员拥有重大权益或是高级人员、董事、受托人、股东、成员或合伙人的任何实体借款或借钱或以其他方式要求付款作出规定,在每种情况下均超过120,000美元,但不包括(i)支付所提供服务的工资或咨询费,(ii)偿还代表公司产生的费用和(iii)其他雇员福利,包括公司任何股份激励计划下的奖励协议。
 
(s)          萨班斯-奥克斯利;内部会计控制.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守自本协议之日起生效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所有适用要求,以及委员会根据该法案颁布的自本协议之日起生效且自截止日期起生效的所有适用规则和条例。公司和子公司维持的内部会计控制系统足以提供合理保证:(i)交易按照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执行,(ii)交易记录为必要,以允许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保持资产问责制,(iii)仅根据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允许获取资产,以及(iv)以合理的间隔将记录的资产问责制与现有资产进行比较,并就任何差异采取适当行动。公司和子公司为公司和子公司建立了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交易法规则》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并设计了此类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公司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在委员会规则和表格规定的时间段内得到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公司的核证人评估了截至根据《交易法》最近提交的定期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时公司和子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该日期,“评估日期”).该公司在最近根据《交易法》提交的定期报告中提出了核证人根据截至评估日期的评估得出的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自评价日以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该术语在《交易法》中定义)未发生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14

(t)          定向增发.假设第3.2节中规定的买方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公司向买方提供和出售证券不需要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正如特此设想的那样。公司或代表公司或他们行事的任何人均未采取也不会采取任何与特此设想的证券发售的条件和要求相冲突或将导致无法获得根据《证券法》条例D和/或第4(a)(2)节和适用的州证券法的规则第506(b)条和/或第4(a)(2)节获得的注册豁免的行动,或知道其无法获得任何此类豁免的任何原因。本协议项下证券的发行和出售不违反交易市场的规则和规定。
 
(u)          投资公司.公司无需注册为,并且在收到证券付款后立即将无需注册为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所指的“投资公司”。公司开展业务的方式应使其不会成为须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进行登记的“投资公司”。
 
(五)          注册权.除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除各买方外,任何人均无权促使公司或任何子公司根据《证券法》对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证券进行登记。
 
(w)          清单和维护要求.普通股是根据《交易法》第12(b)或12(g)条进行登记的,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旨在或据其所知可能产生终止《交易法》下普通股登记效果的行动,公司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表明委员会正在调查或考虑终止此类登记。除SEC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在本协议日期之前的12个月内,公司没有收到任何普通股正在或已经上市或报价的交易市场的通知,大意是公司不符合该交易市场的上市或维护要求。普通股目前有资格通过存托信托公司或其他已成立的结算公司进行电子转让,而公司目前正在就此类电子转让向存托信托公司(或此类其他已成立的结算公司)支付费用。
 
(x)          披露.除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重大条款和条件外,公司确认,公司或代表公司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均未向任何买方或其代理人或律师提供其认为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任何信息。本公司理解并确认,买方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时将依赖上述陈述。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向买方提供的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其各自业务及在此拟进行的交易的所有披露,包括本协议的披露附表,均属真实及正确,并不包含任何有关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而遗漏陈述作出该等陈述所必需的任何重大事实,而非误导。本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前十二个月内所传播的新闻稿整体上不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和作出这些陈述时没有遗漏陈述其中要求陈述或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不是误导。本公司承认并同意,除本协议第3.2节具体规定的交易外,没有买方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作出或已经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
 
15

(y)          没有整合发行.假定第3.2节中规定的买方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公司、其任何关联公司或代表其或他们行事的任何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提出任何要约或出售任何证券或征求任何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在这种情况下,将导致本次证券发行与公司为(i)《证券法》的目的而要求根据《证券法》登记任何此类证券的先前发行相结合,或(ii)公司任何证券上市或指定的任何交易市场的任何适用股东批准规定。
 
(z)          税务状况.除个别或总体上不会产生或合理预期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各自(i)已作出或提交其所受任何司法管辖区要求的所有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收入以及所有外国收入和特许经营纳税申报表、报告和申报,(ii)已支付在此类申报表、报告和申报上显示或确定到期的所有金额重大的税款和其他政府评估和收费,但税款(如有)除外,正如本着诚意提出的争议,以及公司已建立足够的准备金,以及(iii)已在其账簿上预留合理充足的准备金,用于支付此类申报表、报告或声明适用的期间之后的期间的所有重大税款。没有任何司法管辖区的税务机关声称应缴纳的任何重大金额的未缴税款,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知道任何此类索赔没有任何依据。
 
(AA)          没有一般性征求意见.本公司或任何代表本公司行事的人士均未透过任何形式的一般招揽或一般广告要约或出售任何证券。公司仅向买方和《证券法》第501条所指的某些其他“合格投资者”发售证券。
 
(BB)          国外的腐败行为。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据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所知,任何代理人或代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行事的其他人士,均没有(i)直接或间接地将任何资金用于与外国或国内政治活动有关的非法捐款、馈赠、娱乐或其他非法开支,(ii)从公司资金中向外国或国内政府官员或雇员或向任何外国或国内政党或竞选活动进行任何非法付款,(iii)未能充分披露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知悉的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作出的任何违反法律的贡献,或(iv)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FCPA的任何规定。
 
(CC)          会计师.该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为Kesselman & Kesselman,是普华永道国际有限公司的成员所。据公司所知及所信,该会计师事务所(i)为《交易法》规定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且(ii)已就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16

(dd)          与会计师无意见分歧.公司与公司以前或现在雇用的会计师之间不存在任何目前存在或公司合理预期会产生的重大分歧,这将合理预期会影响公司履行其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任何义务的能力,并且公司目前就欠其会计师的任何费用。
 
(ee)          关于买方购买证券的确认书.公司承认并同意,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而言,每一买方仅以公平买方的身份行事。公司进一步承认,任何买方均未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担任公司的财务顾问或受托人(或以任何类似身份),任何买方或其各自的任何代表或代理人就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提供的任何建议仅是买方购买证券的附带情况。公司进一步向各买方声明,公司订立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的决定完全基于公司及其代表对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独立评估。
 
(ff)          条例m遵守情况。公司没有,而且据其所知,没有任何代表公司行事的人(i)直接或间接采取任何旨在导致或导致公司任何证券的价格稳定或操纵的行动,以促进任何证券的出售或转售,(ii)出售、投标、购买或支付因招揽购买任何证券而产生的任何补偿,或(iii)支付或同意向任何人支付因招揽他人购买公司任何其他证券而产生的任何补偿。
 
(gg)          股票期权.公司根据公司股份激励计划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i)根据公司股份激励计划的条款授予,以及(ii)行使价至少等于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和适用法律将被视为授予该股票期权之日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未发生回溯。公司并无明知故授出,亦无亦无公司政策或惯例在有关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财务业绩或前景的重大资料发布或以其他方式明知故犯协调授出股票期权之前或以其他方式明知故犯。
 
(hh)          网络安全.(i)(x)据公司所知,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系统、网络、硬件、软件、数据(包括其各自的客户、雇员、供应商、供应商的数据以及由其维护或代表其维护的任何第三方数据)、设备或技术(统称,“IT系统和数据")及(y)公司及附属公司未获通知,亦不知悉任何合理预期会导致其IT系统及数据出现任何安全漏洞或其他损害的事件或情况;(ii)公司及附属公司目前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或法规以及任何法院或仲裁员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判决、命令、规则和条例,有关IT系统和数据的隐私和安全以及保护此类IT系统和数据免受未经授权的使用、访问、盗用或修改的内部政策和合同义务,除非不会单独或总体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iii)公司和子公司已实施并保持商业上合理的保障措施,以维护和保护其重大机密信息及其完整性、持续运营,所有IT系统和数据的冗余和安全性;及(iv)公司及附属公司已实施符合惯常行业标准和惯例的备份和灾难恢复技术。
 
17

(二)          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人员、代理人、雇员或关联公司目前均不受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
 
(jj)           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该公司不是、也从未是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第897条所指的美国不动产控股公司。
 
(千方)          银行控股公司法.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附属公司均不受经修订的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BHCA”)和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的监管(“美联储”).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任何类别的有投票权证券的百分之五(5%)或更多的已发行股份或受BHCA和受美联储监管的银行或任何实体的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十五或更多。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对受BHCA和美联储监管的银行或任何实体的管理或政策行使控制性影响。
 
(ll)          洗钱.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运营始终遵守经修订的1970年《货币和外国交易报告法》的适用财务记录和报告要求、适用的洗钱法规及其下的适用规则和条例,包括经2001年《美国爱国者法案》(2001年10月26日签署成为法律)修订的《银行保密法》(统称为“洗钱法"),而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当局或机构或涉及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仲裁员就反洗钱法提出的任何诉讼或程序均未待决,或据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所知,受到威胁。
 
(mm)          无取消资格事件.关于依据《证券法》第506条规则根据本协议拟发售和出售的证券,公司、其任何前任、任何关联发行人、任何董事、执行官、参与本协议项下发售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本证券20%或以上的任何实益拥有人(按投票权计算),或任何发起人(该术语在《证券法》第405条规则中定义)在出售时以任何身份与公司有关联(每一“发行人覆盖人”和,一起,“发行人覆盖的人“)须遵守《证券法》第506(d)(1)(i)至(viii)条所述的任何“不良行为者”资格取消(a”取消资格事件"),但规则506(d)(2)或(d)(3)涵盖的取消资格事件除外。公司已合理谨慎地确定是否有任何发行人覆盖的人受到取消资格事件的影响。公司已在适用范围内遵守规则506(e)项下的披露义务,并已向买方提供根据规则提供的任何披露的副本。
 
18

(nn)          其他获覆盖人士.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人士(任何发行人涵盖人士除外)已或将就任何证券的出售而就招揽买方而获得(直接或间接)酬金。
 
(oo)          取消资格赛事的通知.公司将在(i)与任何发行人涵盖的人有关的任何取消资格事件和(ii)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成为与任何发行人涵盖的人有关的取消资格事件的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通知买方。
 
(pp)          某些费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概不就交易文件所拟进行的交易向任何经纪商、财务顾问或顾问、发现者、配售代理、投资银行家、银行或其他人士支付或将支付经纪商或发现者的费用或佣金。买方对与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任何费用或由其他人或代表其他人就本条所设想的某类费用提出的任何索赔不承担任何义务。
 
(qq)          偿债能力.基于公司截至结算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在公司收到本协议项下出售证券的收益后,公司资产的公允可售货值超过公司现有债务和其他负债(包括已知或有负债)到期时将需要支付或就其支付的金额。公司不打算在债务到期时产生超出其支付能力的债务(考虑到就其债务或就其债务应付的现金的时间和金额)。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事实或情况,导致其相信会在截止日期起计一年内根据任何司法管辖区的破产或重整法申请重整或清算。SEC报告列出了截至本协议日期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所有未偿有担保和无担保债务,或公司或任何子公司有承诺的债务。就本协议而言,“债务”是指(x)借款或所欠金额超过100,000美元的任何负债(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贸易应付账款除外),(y)与他人债务有关的所有担保、背书和其他或有债务,无论这些是否已反映在或应反映在公司的综合资产负债表(或其附注)中,除以可转让票据背书作担保以进行存款或收款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类似交易外;以及(z)根据公认会计原则需要资本化的租赁项下任何超过100,000美元的租赁付款的现值。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存在任何债务违约情况。
 
19

3.2          买方的陈述及保证.各买方(个别而非共同)为其本身而非为任何其他买方,特此向本公司声明并保证截至本协议日期和截止日期的如下情况(除非截至其中的特定日期,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应在该日期是准确的):
 
(a)          组织;权威.此类买方要么是个人,要么是根据其成立或组建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成立或组建、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实体,拥有完全权利、公司、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或类似权力和授权,以订立和完成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并以其他方式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交易文件的签署和交付以及该买方履行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已获得该买方所有必要的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的类似行动的正式授权。其作为当事方的每份交易文件均已由该买方正式签署,并在该买方按照本协议条款交付时,将构成该买方的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但(i)受一般衡平法原则和适用的破产、破产、重组、暂停执行和其他一般影响强制执行债权人权利的普遍适用法律限制,(ii)受与特定履约的可获得性相关的法律限制,强制性救济或其他衡平法补救办法和(iii)就赔偿和分担条款而言,可受适用法律的限制。
 
(b)          自有账户.该买方了解到,该证券是“受限制证券”,未根据《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进行注册,并且是作为委托人为自己的账户而收购该证券,而不是为了或为了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分发或转售该证券或其任何部分,目前无意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分销任何此类证券,并且与任何其他人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安排或谅解,以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分销或有关分销此类证券(此陈述和保证不限制该买方根据注册声明或以其他方式遵守适用的联邦和州证券法出售证券的权利)。该等买方是在其正常业务过程中收购本协议项下的证券。这类买方已自主做出投资该证券的分析和决策。
 
(c)          买方地位.在向该买方提供证券时,它是,截至本协议日期,以及在其行使任何认股权证的每个日期,它将是:(a)(i)根据《证券法》第501(a)(1)、(a)(2)、(a)(3)、(a)(7)、(a)(8)、(a)(9)、(a)(12)或(a)(13)条定义的“合格机构买方”或(ii)根据《证券法》第144A(a)条定义的“合格机构买方”和(b)如果该买方位于以色列国,则该买方为合格的以色列投资者,为自己的账户购买股票,或在以色列证券法第一个增编允许的情况下,为作为合格以色列投资者的客户的账户。
 
(d)          这类买方的经验.该等买方,或单独或与其代表一起,在业务和财务事项方面具有如此知识、复杂程度和经验,以便能够评估预期投资于证券的优点和风险,并已如此评估该投资的优点和风险。此类买方有能力承担证券投资的经济风险,目前有能力承担此类投资的全部损失。
 
20

(e)          一般征求意见.该等买方并非因在任何报章、杂志或类似媒体上刊登或通过电视或广播或在任何研讨会或任何其他一般招标或一般广告上展示的有关证券的任何广告、文章、通知或其他通讯而购买证券。
 
(f)          获取信息.该买方承认,其有机会审查交易文件(包括所有证物及其附表)和SEC报告,并已获得(i)有机会向公司代表提出其认为必要的问题,并从他们那里获得有关发行证券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投资证券的优点和风险的答复;(ii)获得有关公司及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财产的信息,管理层和前景足以使其能够评估其投资;(iii)有机会获得公司拥有或可以获得的额外信息,而无需做出与投资相关的知情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不合理努力或费用。
 
(g)          某些交易和保密.除完成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外,该买方在自该买方首次收到公司或代表公司的任何其他人提供的条款清单(书面或口头)载明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重要条款并在紧接本协议执行之前结束之时起的期间内,没有直接或间接执行任何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的交易,包括卖空交易。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买方是多元管理的投资工具,由单独的投资组合管理人管理该买方资产的不同部分,而投资组合管理人不直接了解管理该买方资产其他部分的投资组合管理人作出的投资决策,则上述表述仅适用于作出购买本协议所涵盖证券的投资决策的投资组合管理人所管理的资产部分。除本协议的其他缔约方或该买方的代表,包括但不限于其高级职员、董事、合伙人、法律和其他顾问、雇员、代理人和关联公司外,该买方对就本次交易向其作出的所有披露(包括本次交易的存在和条款)进行保密。尽管有上述规定,为免生疑问,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关于定位或借入股份以在未来进行卖空或类似交易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或排除任何行动。
 
(h)          卖空.各买方向公司声明并保证,该买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实施任何(i)普通股的“卖空”(该术语在1934年法案(定义见此处)的条例SHO规则200中定义)或(ii)对冲交易,后者建立了普通股的净空头头寸。

21

本公司承认并同意,本第3.2节所载的陈述不得修改、修订或影响该买方依赖本协议所载的本公司的陈述和保证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或与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完成有关而签立和/或交付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文书所载的任何陈述和保证的权利。尽管有上述规定,为免生疑问,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构成关于定位或借入股份以在未来进行卖空或类似交易的陈述或保证,或排除任何行动。

第四条
缔约方的其他协议
 
4.1          转让限制.
 
(a)          证券只能在符合州和联邦证券法的情况下处置。就除根据有效登记声明以外的任何证券转让给公司或买方的关联公司,或与第4.1(b)节所设想的质押有关的证券转让,公司可要求其转让人向公司提供由转让人选定并为公司合理接受的律师意见,其意见的形式和实质应为公司合理满意,大意是此类转让不需要根据《证券法》对此类转让的证券进行登记。作为转让的条件,任何该等受让方应书面同意受本协议及注册权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应在本协议及注册权协议项下拥有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b)          买方同意,只要本第4.1节要求,将图例以以下形式印在任何证券上:
 
[两者均不]本证券[或] [可行使本证券的证券]已[未]依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豁免在任何国家的证券交易委员会或证券委员会进行注册,因此,除追索外,不得提供或出售这种证券[以及在行使这种证券时可发行的证券]可与注册经纪商的BONA FIDE保证金账户或根据《证券法》第501(a)条规定属于“认可投资者”的金融机构的其他贷款或此类证券担保的其他贷款进行质押。
 
公司承认并同意,买方可以根据与注册经纪自营商的善意保证金协议不时质押或将部分或全部证券的担保权益授予属于《证券法》规则501(a)中定义的“认可投资者”的金融机构,并且,如果此类安排的条款要求,该买方可以将质押或担保证券转让给质权人或担保方。该等质押或转让无须经公司批准,亦无须就此要求质权人、被担保方或出质人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此外,该等质押无须发出通知。由适当的买方承担费用,公司将签署和交付证券的质权人或有担保方就证券质押或转让可能合理要求的合理文件,包括,如果证券须根据登记权协议进行登记,则根据《证券法》第424(b)(3)条规则或《证券法》其他适用条款编制和提交任何必要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以适当修改其下的出售股东名单(定义见登记权协议)。
 
22

(c)          证明股份和认股权证股份并由公司非关联公司持有的证书不应包含任何图例(包括本协议第4.1(b)节中所述的图例),(i)而涵盖转售此类证券的登记声明(包括登记声明)根据《证券法》具有效力,(ii)在根据规则144出售此类股份或认股权证股份后(如果转让方不是公司的关联公司),(iii)如该等股份或认股权证股份根据规则144有资格出售,而无须遵守规则144(c)所载的现行资料规定,或(iv)如根据《证券法》的适用规定(包括证监会工作人员发布的司法解释和声明)不需要该等传说。公司应促使其律师在转让代理要求下立即向转让代理或买方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实现本协议项下的图例的移除,或在买方要求下分别。倘认股权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在有有效登记声明涵盖回售认股权证股份的时间行使,或该等股份或认股权证股份可根据规则144出售,而公司当时符合规则144要求的现行公开资料(假设认股权证无现金行使),或如可根据规则144出售股份或认股权证股份,而不要求公司遵守规则144要求的有关该等股份或认股权证股份的现行公开资料,或如根据《证券法》的适用要求(包括司法解释和委员会工作人员发布的声明)并无其他要求,则该等认股权证股份的发行应不附带任何传说。本公司同意,在本条第4.1(c)条不再规定该等图例时,本公司将不迟于(i)两(2)个交易日及(ii)买方向本公司或转让代理人交付代表股份或认股权证股份(视情况而定)的簿记位置的证明书或证据后的组成标准结算期(定义见下文)的交易日数目(以较早者为准),连同该买方妥为签立的惯常陈述函(该日期为“图例删除日期”),交付或安排向该买方交付一份代表该等股份的证书(或簿记位置的证据),该证书不受任何限制性和其他传说的限制。本公司不得在其记录上作出任何标记或向转让代理发出扩大本第4条所列转让限制的指示。本协议项下受图例移除限制的证券凭证(或账簿入账位置证据),由转让代理人按照买方的指示,通过将买方主经纪商的账户记入存托信托公司系统的方式传送给该买方。如本文所用,“标准结算期”指在公司一级交易市场上就代表股份或认股权证股份(视情况而定)的簿记位置证书或证据交付之日起生效的普通股(以若干交易日表示)的标准结算期,并附有限制性图例。如果公司未能遵守上述义务,而买方或该买方的经纪人因该失败而被要求进行买入以补足普通股的空头头寸,则该买方应有权获得一笔付款,作为违约金而不是罚款,自本条第4.1(c)款要求删除该图例之日起至该图例实际删除之日止,金额相当于该买方根据本协议为该等普通股支付的购买价格的百分之一(1%),该金额按比例按任何部分月份分摊。任何买方因未能按照本条第4.1(c)款的要求移除限制性图例而应支付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该买方根据本协议为适用的普通股支付的购买价格的百分之八(8%)。
 
23

(d)          每名买方(单独而非与其他买方共同)同意公司的意见,即该买方将根据《证券法》的注册要求(包括任何适用的招股说明书交付要求)或豁免出售证券(如有),并且如果根据注册声明出售证券,则将按照其中规定的分配计划出售,并承认根据本第4.1节中所述的从代表证券的证书中删除限制性图例是基于公司对此理解的依赖。
 
4.2          提供信息.在(i)没有买方拥有证券和(ii)认股权证到期之前,公司承诺根据《交易法》第12(b)或12(g)条保持普通股的登记,并及时提交(或获得与此相关的延期并在适用的宽限期内提交)公司根据《交易法》在本协议日期之后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即使公司当时不受《交易法》报告要求的约束。
 
4.3          一体化.公司不得销售,出售要约或征求购买要约或以其他方式谈判的任何证券(定义见《证券法》第2节),其方式将要求根据《证券法》对出售证券进行登记,或为任何交易市场的规则和条例的目的将与证券的要约或出售相结合,例如除非在此类后续交易完成之前获得股东批准,否则将需要在此类其他交易完成之前获得股东批准。
 
4.4          证券法披露;公示.公司应(a)在收盘日期,或如果收盘应发生在收盘日期的纽约市时间下午4:00之后,在紧接收盘日期的下一个交易日,发布新闻稿,披露在此设想的交易的重要条款,以及(b)在《交易法》要求的时间内向委员会提交一份表格8-K的当前报告,包括交易文件(或其表格)的副本作为其中的证据。自该新闻稿发布之日起及之后,公司向买方声明,其应已公开披露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就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向任何买方交付的所有重大、非公开信息。此外,自发布该新闻稿和以表格8-K提交该当前报告时起生效,公司承认并同意,公司、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雇员、关联公司或代理人,以及另一方面的任何买方之间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保密或类似义务,在每种情况下,仅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而言,均应终止,且不再具有任何效力或效力。本公司理解并确认,各买方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时须依赖上述契诺。公司及各买方在就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发出任何其他新闻稿时,须互相谘询,而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公司或任何买方均不得就任何买方的任何新闻稿发出任何该等新闻稿或以其他方式作出任何该等公开声明,或未经各买方事先同意,就公司的任何新闻稿作出任何该等公开声明,而该等同意不得无理地被拒绝或延迟,除非法律要求作出该等披露,在这种情况下,披露方应及时向另一方提供此类公开声明或通信的事先通知。尽管有上述规定,未经该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公开披露任何买方的名称,或在向委员会或任何监管机构或交易市场提交的任何文件中包括任何买方的名称,但(a)联邦证券法就(i)注册声明和(ii)向委员会提交最终交易文件(或与此相关的披露)和(b)在法律或交易市场法规要求此类披露的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向买方提供本(b)条允许的此类披露的事先通知,并就此类披露与该买方进行合理合作。
 
24

4.5          股东权利计划.公司或经公司同意任何其他人不会提出或强制执行任何买方为“收购人"根据任何控制权股份收购、业务合并、毒丸(包括根据权利协议进行的任何分配)或公司已生效或以后通过的类似反收购计划或安排,或任何买方可因根据交易文件或公司与买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收取证券而被视为触发任何该等计划或安排的规定。
 
4.6          非公开信息.除应根据第4.4节披露的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重要条款和条件外,公司承诺并同意,其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均不会向任何买方或其代理人或法律顾问提供构成或公司合理地认为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任何信息,除非在此之前该买方应已书面同意接收该信息并与公司书面同意对该信息保密。本公司理解并确认,各买方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时须依赖上述契诺。凡依据任何交易文件提供的任何通知构成或包含有关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公司应与该通知的交付同时以符合FD条例的方式披露其公开内容。本公司理解并确认,各买方在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时须依赖上述契诺。
 
25

4.7          所得款项用途.公司应将根据本协议出售证券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营运资金和一般公司用途,且不得将该等所得款项用于:(a)用于清偿公司债务的任何部分(公司正常业务过程中支付贸易应付款项和先前惯例除外),(b)用于赎回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c)用于解决任何未决诉讼或(d)违反FCPA或OFAC规定。
 
4.8          普通股的保留.截至本协议日期,本公司已预留及本公司将继续预留及随时备存足够数量的普通股,以使本公司能够根据本协议发行股份及根据任何行使认股权证而发行认股权证股份。
 
4.9          普通股上市.公司在此同意尽合理最大努力维持普通股在其目前上市的交易市场的上市或报价,并在收盘的同时,申请将全部股份及认股权证股份在该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并及时确保全部股份及认股权证股份在该交易市场上市。公司进一步同意,如公司申请让普通股于任何其他交易市场买卖,则将于该申请中包括所有股份及认股权证股份,并将采取必要的其他行动促使所有股份及认股权证股份尽快于该等其他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公司随后将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行动,继续在交易市场上市交易其普通股,并将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公司在交易市场章程或规则下的报告、备案和其他义务。本公司同意维持普通股通过存托信托公司或其他已成立的结算公司进行电子转让的资格,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及时向存托信托公司或该等其他已成立的结算公司支付与该电子转让有关的费用。
 
4.10          平等对待购货人.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或支付任何代价(包括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以修改或同意放弃或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除非同样的代价也提供给本协议的所有各方。为澄清目的,本条文构成公司授予各买方并由各买方分别协商的单独权利,并旨在公司将买方视为一个类别,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买方在购买、处置或投票证券或其他方面的一致行动或作为一个集团。
 
4.11          某些交易和保密.每名买方(个别而非与其他买方共同)承诺,其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关联公司或根据与其达成的任何谅解,均不会在自本协议执行开始并在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根据第4.4节所述的初始新闻稿首次公开宣布之时结束的期间内执行公司任何证券的任何购买或销售,包括卖空。每一买方(单独而非与其他买方共同)承诺,在公司根据第4.4节所述的初始新闻稿公开披露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之前,该买方将对本次交易的存在和条款以及披露附表中包含的信息保持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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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消极盟约.
 
(a)          在截止日期开始至截止日期一周年的期间内,公司不得在未事先收到必要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通过合并或以其他方式发行任何优先于普通股的相对权利或优先权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优先于普通股的相对权利或优先权的权益证券。
 
4.13          蓝天档案.公司应采取公司合理确定的必要行动,以便根据美国各州适用的证券或“蓝天”法律在收盘时获得对出售给买方的证券的豁免或使其符合出售证券的资格,并应根据任何买方的请求迅速提供此类行动的证据。
 
4.14          承认稀释.公司承认,发行证券可能会导致已发行普通股的稀释,在某些市场条件下,这种稀释可能是巨大的。公司进一步承认,其在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交易文件发行股份和认股权证股份的义务,是无条件和绝对的,不受任何抵销权、反诉、延迟权或减少权的约束,无论任何此类稀释的影响或公司可能对任何买方产生的任何索赔,也无论此类发行可能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所有权产生的稀释影响。
 
4.15          行使程序.认股权证中包含的行权通知表格列出了买方为行使认股权证所需的全部程序。不得要求买方额外提供法律意见、其他信息或指示以行使其认股权证。在不限制前几句的情况下,不得要求任何墨迹原始的行权通知,也不得要求任何行权通知形式的任何纪念章担保(或其他类型的担保或公证),以便行使认股权证。公司应履行行使认股权证,并应按照交易文件中规定的条款、条件和时间段交付认股权证股份。
 
第五条
杂项
 
5.1          终止.本协议可予终止:(i)任何买方仅就该买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不对公司与其他买方之间的义务产生任何影响,通过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如果在第五个或第五个之前尚未完成交割(5)本协议日期后的交易日;(ii)经公司与买方相互同意,该买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仅对公司与其他买方之间的义务不产生任何影响;及(iii)由任何买方,就该买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仅对公司与其他买方之间的义务不产生任何影响,如第2.3(b)条所载的任何条件将变得无法实现,且该买方不得放弃;但前提是,任何此类终止均不会影响任何一方就任何其他方(或多方)的任何违约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27

5.2          费用及开支.除交易文件中明确规定相反的情况外,各方应支付其顾问、大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如有)的费用和开支,以及该方因本协议的谈判、准备、执行、交付和履行而发生的所有其他费用。公司应支付所有转让代理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交付的任何指示信函和买方交付的任何行权通知的当日处理所需的任何费用)、印花税以及与向买方(不包括其任何继任者或受让人)交付任何证券有关的其他税费。尽管有上述规定,公司仍应支付某些买方的律师Gibson,Dunn & Crutcher LLP的书面费用和开支,总额不超过100,000美元。
 
5.3          整个协议.交易文件连同其证物和附表,包含各方对本协议及其标的事项的全部理解,并取代各方承认已并入此类文件、证物和附表的所有先前关于此类事项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和谅解。
 
5.4          通告.根据本协议要求或允许提供的任何和所有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被视为在以下最早时间发出和生效:(a)传送时间,如果此类通知或通信是在交易日下午5:30(纽约市时间)或之前通过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在本协议所附签字页所载的电子邮件地址送达的,(b)传送时间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如该等通知或通讯是在非交易日当日或晚于任何交易日下午5时30分(纽约市时间)以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方式按本协议所附签字页所载的电子邮件地址送达,(c)第二个(2nd)邮寄之日后的交易日,如果是由美国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服务发送或(d)在被要求发出此类通知的当事人实际收到时发送。此种通知和通信的地址应按所附签字页所列。
 
5.5          修订;豁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修改、补充或修正,除非是在修订的情况下由公司签署并经必要同意(或在交割前由公司和每一买方)签署的书面文书,或在豁免的情况下,由寻求强制执行任何此类放弃条款的一方当事人签署,但前提是,如果任何修改、修改或豁免不成比例地对买方(或买方集团)产生不利影响,还应要求此类受到不成比例影响的买方(或买方集团)的至少多数权益(基于本协议项下的认购金额)的同意。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条件或要求的任何违约的放弃,均不应被视为未来的持续放弃或对任何后续违约的放弃或对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条件或要求的放弃,也不应被视为任何一方以任何方式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的任何延迟或不作为损害任何该等权利的行使。与其他买方的可比权利和义务相比,任何对任何买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不成比例、实质性和不利影响的任何拟议修订或放弃应要求该受不利影响的买方事先书面同意。根据本条第5.5款实施的任何修订对证券的每一买方和持有人以及公司均具有约束力。
 
28

5.6          标题.此处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应被视为限制或影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5.7          继任者和受让人.本协议对当事人及其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未经各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并方式除外),公司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任何买方均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全部权利转让给该买方根据本协议条款和适用证券转让或转让任何证券的任何人,但前提是该受让人书面同意就所转让的证券受适用于“买方”的交易文件条款的约束。
 
5.8          无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旨在为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转让人的利益服务,不为任何其他人的利益服务,也不得由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除非本协议明确规定。
 
5.9          管治法.有关交易单证的构造、有效性、执行和解释的所有问题均应受纽约州国内法管辖并根据其解释和执行,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这将导致适用纽约州以外的任何法域的法律。每一方同意,有关本协议和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解释、执行和抗辩的所有法律程序(无论是针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职员、股东、合伙人、成员、雇员或代理人)应仅在设在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启动。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服从设在曼哈顿自治市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以裁决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与在此设想或在此讨论的任何交易(包括与任何交易文件的执行有关的),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同意不在任何诉讼或程序中主张其个人不受任何此类法院管辖的任何主张,该等行动或进行是不适当的,或不方便进行该等进行的场所。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亲自送达程序,并同意通过将其副本通过挂号或挂号邮件或隔夜交付(附交付证据)邮寄至根据本协议向其发出通知的有效地址的方式处理在任何该等诉讼或程序中被送达的程序,并同意该送达应构成良好和充分的程序及其通知的送达。本文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以任何方式限制以法律许可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过程的任何权利。如果任何一方应启动一项诉讼或程序以强制执行交易文件的任何规定,则该诉讼或程序的胜诉方应由非胜诉方偿还其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因调查、准备和起诉该诉讼或程序而产生的其他成本和费用。
 
29

5.10          生存.此处包含的陈述和保证应在证券交割和交割后继续有效。
 
5.11          执行.本协议可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中执行,所有这些合并在一起应被视为同一协议,并应在对应方已由每一方签署并交付给对方时生效,据了解,各方不必签署同一对应方。如果任何签字是通过电子签字(包括通过DocuSign)、传真传送或通过电子邮件递送“.pdf”(或类似)格式数据文件的方式交付的,则该签字应为执行(或代表其执行该签字)的一方当事人设定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其效力和效力与该电子签字、传真或“.pdf”(或类似)签字页是其原件的效力和效力相同。
 
5.12          可分割性.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契诺或限制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为无效、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所载的其余条款、规定、契诺和限制应保持完全有效,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受到影响、损害或无效,并且本协议各方应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寻找并采用替代手段以实现与该条款、规定、契诺或限制所设想的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结果。特此规定并声明为双方的意图,即他们本应执行剩余的条款、规定、契诺和限制,但不包括任何可能在此后被宣布为无效、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条款、契诺和限制。
 
5.13          撤销权和撤销权.尽管任何其他交易文件载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且在不限制任何类似条文的情况下),每当任何买方根据交易文件行使权利、选择、要求或选择权而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间内及时履行其相关义务时,该买方可在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不时全权酌情撤销或撤回任何有关通知、要求或选择的全部或部分,但不损害其未来的行动和权利;提供了,然而,即在撤销行使认股权证的情况下,适用的买方须在向该买方退还就该等股份向公司支付的合计行使价及恢复该买方根据该买方的认股权证取得该等股份的权利(包括签发证明该已恢复权利的替代认股权证证书)的同时,退回任何受任何该等已撤销行使通知规限的普通股。
 
5.14          更换证券.如任何证明任何证券的证书或文书被毁损、遗失、被盗或毁损,公司须发出或安排发出新的证书或文书,以交换和替代该等证券或文书并在注销时(如属毁损),或代替和替代该等证券或文书,但须在收到公司合理满意的有关该等遗失、失窃或毁损的证据后,方可发出或安排发出。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新的证书或票据的人还应支付与发行此类替代证券相关的任何合理的第三方费用(包括惯常赔偿)。
 
30

5.15          补救措施.除了有权行使本协议规定或法律授予的所有权利,包括追偿损害赔偿外,买方和公司各自将有权根据交易文件具体履行。双方当事人同意,金钱损失可能不是对因违反交易文件所载义务而招致的任何损失的充分补偿,并在此同意放弃且不在针对具体履行任何此类义务的任何诉讼中主张法律上的补救措施将是充分的抗辩。
 
5.16          暂不付款.凡公司根据任何交易文件向任何买方作出一笔或多笔付款,或买方强制执行或行使其在该文件下的权利,而该等付款或付款或该等强制执行或行使的收益或其任何部分随后被作废、被宣布为欺诈或优惠、被作废、从公司、受托人、接管人或根据任何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破产法、州或联邦法律,普通法或衡平法诉讼因由),则在任何此类恢复的范围内,原打算履行的义务或其部分应恢复并继续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犹如未支付此类款项或未发生此类强制执行或抵销一样。
 
5.17          买方义务和权利的独立性质。每一买方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是若干项,不与任何其他买方的义务共同承担,任何买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任何其他买方在任何交易文件下的义务的履行或不履行负责。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所载的任何内容,以及任何买方根据本协议或本协议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得被视为构成买方作为合伙企业、协会、合资企业或任何其他种类的实体,或产生假设,即买方在此类义务或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方面以任何方式一致行动或作为一个集团行事。每一买方应有权独立保护和执行其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而产生的权利,任何其他买方无需为此目的在任何程序中作为额外的一方加入。各买方均由其各自独立的法律顾问代表其对交易文件的审查和谈判。公司选择向所有买方提供相同的条款和交易文件是为了公司的方便,而不是因为任何买方要求或要求这样做。经明确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及彼此交易文件所载的每项条款均为公司与买方之间的单独交易,而非公司与买方之间的集体交易,亦非买方之间及买方之间的交易。
 
5.18          周六、周日、节假日等如果采取任何行动的最后一天或指定日期或本协议要求或授予的任何权利到期日不是营业日,则可在下一个营业日采取该行动或行使该权利。
 
5.19          建设.各方同意,他们各自和/或其各自的律师已审查并有机会修订交易文件,因此,在对交易文件的解释或对其的任何修订中不应采用大意为解决任何不明确之处的正常解释规则。此外,任何交易文件中对股价和普通股的每一处提及,均应根据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的反向和正向股份分割、股份股息、股份组合和普通股的其他类似交易进行调整。
 
5.20          放弃陪审团审判。在任何一方针对任何其他一方提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或任何法域内的诉讼中,每一方均在知情和有意的情况下,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在此绝对、无条件、不可撤销和明示地放弃永远由陪审团审判。
 
(签名页关注)
 
31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促使本证券购买协议由其各自的授权签字人在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正式签署。
 
Entera Bio Ltd.
通知地址:
   
签名:/s/Miranda Toledano
Miranda Toledano
首席执行官
 
附一份送达(不构成通知):
电子邮件:[****]
   
格林伯格·特劳里格,P.A。
333 S.E.2nd大道,4400套房
佛罗里达州迈阿密33131
Attn:Drew M. Altman
邮箱:[***]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购买者的签名页面如下]
 
签名页


【证券购买协议之买方签署页】
 
下列签署人已促使本证券购买协议由其各自的授权签署人于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正式签署,以作为证明。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授权签字人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电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向买方交付证券的地址(如与通知地址不相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股权证实益所有权阻制器(如果需要):□ 4.99%或□ 9.99%
 
EIN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认购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
 
股:__________________
 
预融资认股权证的基础股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基础普通股认股权证: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页继续]
 
签名页


附件 A-1
 
【预筹认股权证表格-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A-1


附件 A-2
 
【普通股认股权证的形式-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A-2


附件 b
 
【注册权协议表格-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