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a)
定期报告的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条
根据18 U.S.C.第1350条的规定,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以下签署人,即德州仪器公司(“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Haviv Ilan,兹证明,据其所知:
(i)公司于本报告日期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季度的表格10-Q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ii)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
日期: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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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viv Il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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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viv Ilan 总统和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