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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0.1 6 tm214804d12_ex10-1.htm 展品10.1

 

展品10.1

 

日期为2021年

 

 

 

关系协议

 

 

 

之间

 

hear.com N.V.

 

Auris Luxembourg III S.R.L.

 

 

WS听力学A/S

 

 

 

 

本关系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于2021年订立

 

介于:

 

(1) hear.com N.V.有限责任上市公司(Naamloze Vennootschap根据荷兰法律注册成立,公司总部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邮编:421,3551CL Utrecht,在荷兰商会贸易登记册上注册,编号为81157959(以下简称“公司”);

 

(2) Auris Luxembourg III S.R.L.,有限责任公司(社会责任限度根据卢森堡大公国法律注册成立,公司地址为卢森堡皇家大道26A号,卢森堡2449号,在卢森堡贸易和公司注册处注册,注册号为B186964(以下简称“股东“);和

 

(3) WS听力学A/S公众有限公司(阿克铁舍尔斯卡布根据丹麦法律注册成立,公司总部位于丹麦林吉市NYM LLEVEJ6,3450Lynge,在丹麦中央企业注册处注册,注册号为40296638(“WS听力学”).

 

本协议的当事方以下统称为“当事方”,并单独称为“当事方”。

 

朗诵:

 

(1) 打算使公司的某些股份(定义见下文)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交换招股说明书中进一步描述了(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由公司发布(以下简称“IPO”).

 

(2) 预期紧随首次公开发售完成后,该股东将拥有公司已发行及已发行股本的50%以上。

 

(3) EQT投资者和T&W投资者通过WS Audiology是该股东的间接股东。

 

(4) 订约各方已同意订立本协议,以规管彼等之间的关系,并规管股东及WS Audiology就本公司行使权利。

 

现商定如下:

 

1.定义和解释

 

1.1.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以下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关联公司”是指就某人(“第一人称”)而言:

 

(i) 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控制第一人或受第一人控制或与第一人共同控制的另一人;

 

(ii) 由第一人(或其关联公司)组织的集合投资工具,其投资由第一人(或其关联公司)指导;

 

 1

 

 

(iii) 第一人为第一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或其受扶养人的利益而组织的基金;要么

 

(四) 合格信托的继任受托人或代名人,或通过重组的继承人(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税收优惠信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雇员受益人可以使用其预期寿命来确定所需的最低分配金额),

 

但在适用的情况下,应排除由EQT AB直接或间接管理的基金控制的投资组合公司或由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管理的投资组合公司,涉及他们中的任何一人及其任何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其家属(在每种情况下,WS Audiology及其直接和间接子公司除外)。

 

「章程」指不时修订之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

 

「董事会」指本公司不时组成之董事会;

 

“董事会委员会”是指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以及董事会可能不时设立的任何其他委员会;

 

“董事会委员会章程”是指不时修订的董事会委员会规则;

 

“董事会成员”是指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规则”是指不时修订的董事会组织规则;

 

“董事会简介”是指根据现行董事会规则第2.1条为董事会成员制定的简介(PROFIEL);

 

「营业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外,银行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及美国纽约营业的任何日子;

 

“主席”是指董事会主席;

 

“民法典”是指不时修订的《荷兰民法典》(Burgerlijk Wetboek);

 

“公司”具有本协议开头时赋予的含义;

 

“机密信息”是指在本协议日期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收到的与Hear.com Group有关的任何机密或机密信息,但不包括以下任何信息:

 

(i) 在从Hear.com Group收到之前由股东集团拥有或已知(通过违反本协议第5条除外);

 

(ii) 由股东集团独立开发或独立开发,但未使用此类机密信息;

 

 2

 

 

(iii) 是或成为公众知识,而股东集团的任何成员均无任何过错;要么

 

(四) 在股东集团不知道披露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是或可以从Hear.com Group以外的其他来源获得给股东集团;

 

“控制权”是指对某人(个人除外)(A)直接或间接拥有该人超过50%的有表决权的证券的所有权,(B)任命或促使任命以下人员的权利:董事会(或类似理事机构)或该人的50%以上的成员,或(c)有权酌情管理或指示管理该人的资产,以及为免生疑问,普通合伙人被视为控制有限合伙企业,并且仅出于本协议的目的,由某人直接或间接建议或管理的基金也应被视为由该人控制(术语“控制”和“受控”应具有与前述相关的含义);

 

“公司治理守则”是指公司治理守则监察委员会于2016年12月8日提出并不时修订的荷兰公司治理守则;

 

“遵守契约”是指本协议附表2(遵守契约)所附形式的遵守本协议的契约;

 

“加入书”是指本协议附表3(加入书)所附形式的加入书;

 

「EQT投资者」指Auris Luxembourg I.S.A.,North Harbour VII S.R.L.及North Harbour VII S.R.L.;

 

“交换”具有本协议朗诵中赋予的含义;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以及根据该法颁布的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

 

“金融监督法”是指不时修订的《荷兰金融监督法》(Wet Op Het Financieel Toezicht)及其任何辅助规则,法令和条例;

 

「股东大会」指本公司股东大会;

 

「Hear.com Group」指本公司及其不时设立的直接及间接附属公司;

 

“独立董事会成员”是指公司根据(i)《交易法》和《交易所》的要求认为独立的董事会成员(包括就审核委员会成员而言,根据《交易法》第10a-3条)和(ii)《公司治理法》;

 

“信息”具有第6.1条中赋予的含义;

 

“IPO”具有本协议朗诵中赋予的含义;

 

 3

 

 

“管理董事会成员”具有3.1.2中给出的含义;

 

“管理信息包”是指与Hear.com Group有关的信息包,包括WS Audiology及其关联公司根据WS Audiology及其关联公司确定的标准报告要求和时间表合理要求的任何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须包括在本协议日期前6个月内已提供的资料,并须至少包括损益表,WS Audiology指定期间的Hear.com集团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并附有细目,以识别与Hear.com集团年度运营预算和上一年度数字的差异(在每种情况下,除非WS Audiology另有决定);

 

“当事方”具有本协议开放时赋予的含义;

 

“人”是指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商业信托,股份公司,信托,非法人协会,合资企业或其他实体或组织;

 

“招股说明书”具有本协议朗诵中赋予的含义;

 

“遣送请求”具有第3.7.3条中赋予的含义;

 

“辞职请求”具有第3.7.1条中赋予的含义;

 

“结算”是指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通过发行或交付有付款的股票来完成IPO;

 

“股份”是指本公司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或通过股份合并,资本重组,合并,合并或其他重组)以及任何此类股份应已更改为的任何股份或任何此类股份重新分类产生的任何股份;

 

“股东”具有本协议开放时赋予的含义;

 

“股东集团”是指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尤其包括WS Audiology,EQT投资者和T&W投资者,但在每种情况下均不包括Hear.com Group;

 

“阈值”具有第3.6条中赋予的含义;

 

“转让”是指直接或间接提供,出售,出借,对其施加限制,收取费用,转让,出售合同,出售任何期权或购买合同,授予任何认购或购买任何股份的期权,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任何股份,或进行任何形式的掉期或任何其他交易,直接或间接导致将任何法律或经济股份的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多个第三方,或以任何方式构成,限制或转移了因此类股份的价格向上或向下波动的可能性而产生的任何风险,无论上述任何此类掉期或交易是否应通过交付其股份或其他证券,以现金或其他方式;

 

「T&W投资者」指T&W Medical A/S;

 

“WS Audiology”具有本协议开头时赋予的含义;和

 

 4

 

 

“WS听力学董事会成员”具有第3.1.3条中赋予的含义。

 

1.2.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

 

1.2.1. 男性性别应包括女性和中性,反之亦然;

 

1.2.2. 单数形式的单词应包括复数形式,反之亦然;

 

1.2.3. 对“包括”和“包括”的引用应视为对“不包括”的引用。限制或“包括但不限于”;

 

1.2.4. 提及法规或法定条款是指不时修订,延长或重新颁布的法规或法定条款,并应包括不时制定的所有从属立法;

 

1.2.5. 对本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件的任何提及均应解释为对本协议或不时修订,补充或更新的其他协议或文件(视情况而定)的提及;

 

1.2.6. 标题仅供识别,不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和

 

1.2.7. 对任何法规或法定条款的引用包括修改,扩展,合并或替换该法规,法规,法规或法定条款,或已由其修改,扩展,合并或替换的法规,法规,根据相关法规或法规规定制定的文书或其他从属法规。

 

1.3. 双方共同参与了本协议的谈判和起草,如果出现歧义或意图或解释问题,本协议应解释为由双方共同起草,不得因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作者而产生有利于或不利于任何一方的推定或举证责任。

 

2.条件性

 

2.1. 本协议以2021年或之前(或双方书面同意的较晚日期)发生的和解为条件,并应在和解后生效,此后将继续有效,直到根据第7条终止为止(终止).

 

2.2. 如果在第2.1条或之前未满足或已无法满足第2.1条规定的条件,2021年(或双方可能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双方在本协议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终止和终止,并且在遵守第7.3条的前提下,不再具有效力。

 

3. 板子

 

3.1. 在遵守本第3条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和解后,董事会应由以下九名董事会成员组成:

 

3.1.1. 三名董事会成员应有资格成为独立董事会成员;

 

 5

 

 

3.1.2. 两名董事会成员应为Hear.com Group的管理层成员或雇员(以下简称“管理董事会成员“);和

 

3.1.3. 包括主席在内的四名董事会成员应为股东集团的代表(以下简称“WS听力学董事会成员”),

 

根据第3.1条,董事会成员应由WS Audiology指定给董事会以提名为董事会成员,并应由董事会提名给股东大会以任命为董事会成员。WS Audiology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董事会简介指定任何此类董事会成员的替代者。

 

3.2. 结算后的董事会的初始组成应按附表如下:附表1(管理局的组成)在此,该表还列出了董事会成员是独立董事会成员,管理董事会成员还是WS听觉董事会成员。如果WS Audiology有权在任何时候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指定董事会成员,WS Audiology有权要求增加董事会的规模,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同意遵循WS Audiology提出的有关增加董事会规模及其组成的任何建议。双方承认,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否则就《交易法》而言,公司仍将是外国私人发行人,并且董事会的组成将反映出该意图。

 

3.3. 根据现行董事会规则第2.1条,董事会应起草董事会简介。理事会概况仅应在理事会多数成员赞成票的基础上根据主席的提议进行修正,提供董事会简介中与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有关的段落(如果有)仅应在提出修正案时在董事会中的大多数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的赞成票中进行修改。WS Audiology应不时就拟指定给董事会提名给股东大会的董事会成员的身份咨询公司,为评估该人是否适合担任董事会成员,并适当考虑前一句中提及的董事会概况。WS Audiology指定的任何管理董事会成员或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均无需具有《交易法》或交易所要求的“独立性”。为免生疑问,WS Audiology与公司根据本第3.3条进行的任何咨询的结果均应是对WS Audiology的建议,对WS Audiology不具有约束力。

 

3.4. 如果WS Audiology有权在任何时候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董事会简介指定董事会成员,公司应促使董事会提名WS Audiology指定的人参加股东大会,以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并尽合理的努力促使WS Audiology指定的任何人在每次相关股东大会上当选为董事会成员,包括征求公司股东的投票,以投票赞成该董事会成员提名,并提供公司或董事会向董事会任何其他提名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支持。如果要更换董事会成员,公司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召开股东大会,以根据本协议和董事会规则的条款任命替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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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每位董事会成员应在任命后签署一份遵守契约。双方特此接受并在相关情况下提前确认任何董事会成员签署的任何遵守契据中包含的确认和声明。公司和已签署遵守契据的每位董事会成员应促使根据本协议和董事会规则的条款任命董事会成员。

 

3.6. 如果WS Audiology,EQT投资者和T&W投资者在IPO后的任何时候合并在一起,则WS Audiology指定个人为董事会成员以供股东大会提名并建议更换董事会成员的权利将失效,直接或间接,实益持有少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0%(以下简称“阈值在这种情况下,WS Audiology将无权根据第3.1条指定任何人由董事会提名为董事会成员。当WS Audiology,EQT投资者和T&W投资者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阈值时,股东应在发生此类事件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席。

 

3.7. 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件,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或其他董事会成员(如适用)应从董事会辞职:

 

3.7.1.如果WS Audiology,EQT投资者和T&W投资者合计对公司的实益持股低于阈值,则公司在与主席协商后,有权向WS Audiology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所有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辞职(“辞职请求”)。收到辞职请求后,WS Audiology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促使所有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辞职,以反映WS Audiology在董事会中代表权的变化,并且公司应通知任何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告知其根据本3.7.1条要求辞职。

 

3.7.2. 如果WS Audiology有权在任何时候根据第3.1和3.6条指定董事会成员,WS Audiology有权向其指定为董事会成员的任何管理董事会成员或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该董事会成员从董事会辞职。

 

3.7.3. 双方同意,只要WS Audiology,EQT投资者和T&W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合计实益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以上,当时持有公司已发行和流通股本50%以上的公司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要求董事会成员辞职(“搬迁请求”).收到罢免请求后,主席(或如果罢免请求与主席有关,则审计委员会)应真诚地评估罢免请求,如果其同意罢免请求,则主席或审计委员会(如适用),应要求相关董事会成员辞去董事会职务。

 

收到第3.7.1、3.7.2或3.7.3条中提及的辞职通知的相关董事会成员,应在该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个日历日内或适用通知中提及的其他日期内辞职。双方同意,如果董事会成员未能在第3.7.1、3.7.2或3.7.3条中提及的任何通知交付给其后的十个日历日内或适用通知中提及的其他日期内自愿辞职,这将构成严重原因(Gewichtige Redenen),因此,不合理地要求公司保留相关董事会成员为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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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如果WS Audiology有权在任何时候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董事会简介指定一名董事会成员由董事会提名为董事会成员:

 

3.8.1. 在(i)WS Audiology指定提名的相关董事会成员被罢免,辞职,退休,死亡或残疾的情况下,或(ii)WS Audiology指定的人未能在任何股东大会上被提名为董事会成员,WS Audiology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董事会替代代表的提名;提供该人不得是因故被免职的前董事会成员;和

 

3.8.2. 公司同意董事会应提名WS Audiology指定的人为新的董事会成员,以供股东大会任命,并承诺立即召开董事会会议并致电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程项目为选举拟任人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3.9. 本公司同意,除本协议允许的情况外,未经WS Audiology事先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不会行使任何权利终止任何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也不会向任何董事会成员送达任何要求其辞职的通知。本公司还同意,它不得向其股东提出任何决议,如果该决议获得通过,将删除,限制或减少本协议中规定的股东或WS Audiology的权利。

 

3.10. 每位董事会成员应由以下内容涵盖:

 

3.10.1. 无论WS Audiology或其关联公司安排了任何单独的保险,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命期间以及在其辞职或被董事会罢免之日起至少四年内的责任保险;和

 

3.10.2. 公司在其任命期间以及在其辞职或被董事会罢免之日起至少六年内的赔偿政策,在每种情况下,其条款至少应与和解之日的保险和弥偿保单一样对董事会成员有利,如果该保险当时在商业上是合理可用的。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公司的弥偿保单或任何其他相关的保险单或其他保单的条款将随时应WS Audiology的要求提供给其检查。

 

3.11. 公司承认管理董事会成员或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仅因其与指定的WS Audiology的关联而与《民法典》第2:129(6)条所指的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他或她。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与外部律师协商后,应确定任何措施,以根据董事会规则解决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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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董事会委员会

 

4.1. 公司应促使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此外,董事会可能会不时成立更多董事会委员会。

 

4.2. 双方同意:

 

4.2.1. 董事会每个委员会应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

 

4.2.2. 只要WS Audiology有权根据第3.1和3.6条指定提名董事会成员,则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应由一名独立董事会成员和三名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组成;和

 

4.2.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半数以上成员,包括其主席,应为有资格成为独立董事会成员的董事会成员;提供根据《交易法》关于审核委员会成员独立性的第10a-3(b)(iv)(A)条的分阶段期限届满后,审核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适用规则。在该逐步进入期届满后,如果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符合规则10a-3(b)的要求,则WS Audiology有权提名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之一担任审核委员会会议的观察员。(1)(iv)(D)根据《交易法》;和

 

4.2.4. 如果董事会成立了任何其他董事会委员会,公司应咨询WS Audiology。

 

5. 董事会观察员

 

5.1. WS Audiology,EQT投资者和T&W投资者均有权提名合理数量的观察员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薪酬委员会会议。理事会应有权任命此种观察员。任何此类观察员均可提出问题和建议,但无表决权。

 

5.2. 每位董事会观察员应获得与在任何董事会会议或董事会委员会会议上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的相同信息,但董事会可以限制向董事会观察员提供信息,也可以将其排除在董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会议的某些部分之外。

 

6. 信息共享

 

6.1. 在适用法律和法规(包括《交易法》和《金融监督法》)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应提供或促使立即向股东集团提供所有此类信息(以下简称“信息“)就任何Hear.com集团公司而言,为使股东集团成员能够:

 

6.1.1. 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完成任何纳税申报表,汇编或归档,或处理税务机关的任何查询;

 

6.1.2. 遵守适用法律要求的适用于股东集团任何成员的任何财务或其他报告义务,与需要包含Hear.com Group财务信息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有关,根据其融资安排或对其股东,合伙人或成员的报告义务;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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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遵守适用于任何股东集团任何成员的任何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

 

6.2. 在不影响上述第6.1条的一般性的前提下,在适用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并且为了遵守其会计或监管义务,公司应维持,并应促使Hear.com Group的每个成员就Hear.com Group的财务,会计和记录保存功能维护有效且适当的控制系统。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应并应促使Hear.com Group的其他成员尽最大努力支持WS Audiology及其关联公司的财务报告程序和预算流程。每个董事会成员,以及只要WS Audiology,EQT投资者和T&W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以上,WS Audiology有权收到:(i)Hear.com Group下一个财政年度的详细运营预算草案,其形式应为本协议日期前12个月内产生的形式,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并且不迟于WS Audiology财政年度结束前45天(或WS Audiology合理确定的其他日期)为Hear.com Group提供最终预算,(ii)在任何情况下均应按照WS Audiology及其关联公司的标准报告要求和时间表,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提供管理信息包;以及(iii)对于WS Audiology,WS Audiology合理要求的与公司或Hear.com Group任何其他成员有关的任何其他财务或其他信息,以遵守融资安排下的报告义务或对股东,合伙人或成员的报告义务以及任何会计或监管义务,在每种情况下,WS Audiology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则每个此类人员均可随时不时通知公司其选择不接收上述指定的任何或全部信息(或取消或更改任何此类先前的选择)。董事会成员有权(x)与股东集团成员共享根据前一句收到的任何信息,以及(y)此类信息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访问,Hear.com Group的员工和场所,以使WS Audiology能够监控其在公司的投资,在(x)和(y)的每种情况下,只要WS Audiology,EQT投资者和T&W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结合在一起,实益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以上。

 

6.3. 公司应确保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任何非英语文件或信息均附有准确的英语翻译(但须经WS Audiology同意)。

 

6.4. 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禁止或限制公司披露,根据本公司凭借本公司证券获准在本交易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而受其约束或受其约束的法律或适用规则或规定,如果根据《交易法》或根据《交易法》要求进行此类披露,则任何内幕信息,或由于公司的证券被允许在交易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而使公司受其约束或受其约束的其他法律或适用规则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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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要求公司或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在违反任何适用法律的范围内披露内幕信息。各方承认,根据《交易法》,除非适用法律和适用的公司政策允许,否则禁止他们和董事会成员使用内幕信息进行股份交易并向第三方披露内幕信息。

 

6.6. WS Audiology应促使其或根据第6.1、6.2和8.2条提供给股东集团任何成员的所有信息均应视为机密信息,并应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使用。

 

6.7. WS Audiology应确保其,股东集团的任何成员或WS Audiology董事会的任何成员收到的任何机密信息均应严格保密,并且仅应披露:

 

6.7.1. 在必要的范围内,股东集团的任何成员,以及股东集团各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审计师,专业顾问和其他代表,其条款是,该收件人仅应将与该人的合法利益有关的机密信息用作公司间接股东或间接股东的代表或顾问。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与Hear.com Group(或其顾问或代表)的业务竞争的公司共享任何此类机密信息;提供(i)股东集团或其在公司董事会或理事机构中的指定代表拥有或了解此类机密信息,不应仅出于该原因,被视为违反了本条第(ii)款的规定,即对投资组合(包括法律,合规,治理,审计,风险)行使中央管理职能的股东集团成员或其代表拥有或了解此类机密信息,投资委员会或其他监督职能,仅出于该原因,如果未将此类信息披露给或与之相关,则可能包括此类竞争业务的信息不应被视为违反本条,出于这些目的,此类竞争业务和(iii)WS Audiology及其关联公司不得被视为Hear.com Group的竞争对手;

 

6.7.2. 致Hear.com集团和/或股东集团的任何成员的任何实际或潜在资金提供者,和/或用于任何此类资金提供者提供的任何资金的再融资;提供此类融资提供人本身也负有保密义务;

 

6.7.3. 如果适用法律或主管法院提出要求或要求;

 

6.7.4. 如果披露人受其约束或提交的任何主管证券交易所或主管监管或政府机构或具有相关权力的其他机构要求或要求;

 

6.7.5. 如有必要,在法院程序中执行本协议;要么

 

6.7.6. 如果公司已书面同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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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终止

 

7.1. 本协议应在以下日期中的较早者立即终止:

 

7.1.1. 公司股票停止在本所上市交易;

 

7.1.2. WS Audiology,EQT投资者和T&W投资者加在一起,不再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以上;

 

7.1.3. 在结算日期起计25年届满时;及

 

7.1.4. 经双方书面同意。

 

7.2. 股东和WS Audiology可以在以下日期或之后的任何时间通过书面通知公司终止本协议,并立即生效:

 

7.2.1. 任何人(EQT投资者和通过WS Audiology获得T&W投资者除外)获得或获得公司的控制权;

 

7.2.2. 公司通过清算决议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命令公司清算或解散;

 

7.2.3. 与暂停付款有关的任何法律程序的展开(Surseance van Betaling或破产(失败公司),除非此类程序是琐碎或无理的,并且在启动后的60个日历日内被解除,中止或驳回;要么

 

7.2.4. 公司通常与债权人做出安排或组成,或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以保护其免受债权人的一般影响。

 

7.3. 本协议终止后,各方在本协议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终止,但本第7条和第1条(定义和解释), 5 (信息共享);提供第6.1条和第6.2条仅对股东持有股份的任何报告期8.3(商机), 9.10 (管辖法律和9.11(管辖权()将保持全部效力。

 

8. 商机

 

8.1. 在遵守第6.6、6.7和8.3条的前提下,WS Audiology及其关联公司以及任何独立董事会成员或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可以独立或与他人从事或拥有任何性质或描述的其他投资,企业或实体的权益,类似或不同于,或与Hear.com Group的投资或任何业务竞争,并可能向任何此类投资,业务风险或实体提供建议和其他协助,并且公司对此类投资没有任何权利,商业企业或实体或从中获得的收入或利润,以及追求任何此类投资或企业,即使与Hear.com Group的任何业务具有竞争力,也不应被视为不正当或不当。

 

 12

 

 

8.2. WS Audiology及其关联公司以及任何独立董事会成员和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均无义务向公司提供任何特定的投资或商业机会,即使该机会的性质(如果提供给公司)Hear.com Group的任何成员都可以使用该帐户,并且这些人有权为其或自己的帐户(单独或作为合伙人或受托人)或向他人推荐任何此类特定投资机会。双方承认,如果独立董事会成员或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以董事会成员的身份收到(i)有关Hear.com Group可能感兴趣的商机的信息,他/她没有义务为任何竞争性商业利益的目的披露该信息;(ii)以董事会成员以外的身份披露要求其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他或她没有义务向公司或董事会披露该信息,并且(iii)在遵守本第8.2条(i)款的前提下,与公司或Hear.com Group有关的任何信息(以他或她作为董事会成员的身份或其他身份),独立董事会成员或WS Audiology董事会成员(如适用)可能会受到适用法律(包括《交易法》和《金融监督法》)的任何限制;和提供如果此类信息仅在维护法律特权的范围内受法律特权的约束,则将此类信息传达给股东集团的任何成员;进一步提供如此传达的任何此类信息均应遵守第6.6条和第6.7条的规定。

 

8.3. 尽管本第8条有任何相反规定,股东和WS Audiology自己并代表股东集团的每个成员同意,未经董事会事先书面同意,他们中的任何人均不得,使用股东或WS Audiology或股东集团任何成员根据本协议首先获得的与Hear.com Group有关的非公开信息,但出于行使股东权利的目的除外。WS Audiology作为董事或间接股东的权利或监控其利益,或第6.6和6.7条允许的其他方式。

 

9. 一般规定

 

9.1. 成本和费用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本协议的每一方应自行支付与准备和执行本协议有关的成本和费用。

 

9.2. 范围

 

尽管本协议其他地方有相反规定,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EQT AB及其关联公司(不包括股东,WS Audiology及其关联公司)在其业务或EQT AB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组合公司的活动中;前提是,如果根据本协议向EQT AB或其关联公司或任何此类投资组合公司的代表提供机密信息,EQT投资者应促使该代表遵守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13

 

 

9.3. 没有追索权

 

尽管本协议中可能有任何明示或暗示,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为自己并代表本第9.3条中提及的每个人与股东和WS Audiology订立契约,同意并承认,不得根据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文书向任何成员追索

股东集团(股东和WS Audiology除外)或股东集团任何成员的任何现任或未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表,普通或有限合伙人,无论是通过执行任何评估还是通过任何法律或公平程序,或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明确同意并承认,任何现任或未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表均不承担任何个人责任,股东集团的普通或有限合伙人或成员,或由股东集团的成员或其受让人或该有限合伙企业或基金的任何投资者建议的任何有限合伙企业或基金,股东或WS Audiology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文书,以基于,关于或由于此类义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股东和WS Audiology有权代表本第9.3条中提及的其他人对公司执行本第9.3条的规定。第9.3条的规定不影响公司以董事会成员的身份对董事会成员或接收机密信息的人可能拥有的任何行动权并且在每种情况下均不影响与任何相关各方达成的任何其他协议的条款。

 

9.4. 整个协议

 

本协议取代并终止双方之间先前或同时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除非本协议另有说明,否则任何一方均无权因任何此类先前或同时达成的协议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其他方享有任何权利或救济。

 

9.5. 修正案

 

本协议仅可经双方书面同意进行修改。

 

9.6. 转让和加入

 

未经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促使其承担,但(i)WS Audiology可以将其权利和义务转让或促使其承担给其任何关联公司,并且(ii)股东可以将其权利和义务转让或促使其承担给其任何关联公司,在每种情况下,均须(a)向其他当事方发出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通知,但未经该当事方的事先同意,以及(b)该受让人执行加入契据。WS Audiology或股东(如适用)应促使受让人执行该加入书,据此,受让人有权享有权利和利益,并受WS Audiology或股东根据本协议(如适用)承担的义务。本公司同意应相关方的要求会签任何此类加入书。加入后,该受让人应被视为WS Audiology或股东(如适用),并受本协议约束,就好像受让人是WS Audiology或股东(如适用)一样。

 

第9.6条第1款不适用于股东(a)在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证券法”)注册的公开发行中的股份转让,(b)根据《证券法》豁免注册的要约,根据坚定的承诺购买协议转让给一个或多个经纪交易商或其关联公司,(c)通过注册证券交易所或自动交易商报价系统的设施进行的转让,以及(d)按照《证券法》第144(f)条或任何后续规则的销售限制方式进行的转让或规定。

 

 14

 

 

9.7. 没有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6:265至6:272条和《民法典》第6:228条的规定,每一方均放弃全部或部分解除(ontbinden)或取消(vernietigen)本协议的任何权利,或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ontbinding)或取消(vernietigen)的任何权利,并放弃根据《民法典》第6:230条第2款要求修改本协议的法律后果的任何权利。第9.7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或限制对欺诈或故意不当行为的任何责任(OPZET)。

 

9.8. 对应

 

本协议可以在任何数量的对应方中签署,每一个对应方在由一方执行时均应构成正本。通过传真或PDF文件或本协议的电子签名(例如通过DocuSign)交付本协议签名页的已执行副本,应作为本协议原始副本的交付有效。

 

9.9.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和其他通讯必须以英语书面形式,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以下列出的适当地址,或一方不时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致公司:

 

hear.com N.V.
ATT:董事会

阿姆斯特丹斯特拉特卫格421

3551CL乌得勒支

荷兰

电子邮件:soundrise@hear.com

 

致股东:

 

Auris Luxembourg III S.R.L.

ATT:管理委员会

皇家大道26A号

2449卢森堡

卢森堡

电子邮件:eqtequity@eqtfunds.com

 

致WS听力学:

 

WS听力学A/S

ATT:董事会

NYM LLEVEJ6

3450林奇

丹麦

电子邮件:eric.bernard@wsa.com;soeren.lonning@wsa.com

 

 15

 

 

及其副本(不构成任何一方的通知),以:

 

辛普森·萨彻和巴特利特律师事务所

ATT:William B.Brentani

汉诺威街2475号

加利福尼亚州帕洛阿尔托94304

wbrentani@stblaw.com

 

辛普森·萨彻和巴特利特律师事务所

ATT:Nicholas J.Shaw

城点

Ropemaker街一号

伦敦EC2Y9HU

nshaw@stblaw.com

 

9.10. 管辖法律

 

本协议以及由其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均应受荷兰法律(不包括荷兰国际私法和国际条约,特别是1980年4月11日《维也纳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管辖。

 

9.11. 管辖权

 

在不损害各方向荷兰相关法院(Kort Geding)寻求禁制令救济的权利的前提下,与本协议或由此产生的任何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将根据荷兰仲裁研究所(Nederlands Arbitrage Institute)(NAI)(以下简称“规则”)的仲裁规则解决,除非相关协议另有规定,并且:

 

9.11.1. 仲裁庭将由根据《规则》指定的三名仲裁员组成;

 

9.11.2. 仲裁地将设在荷兰阿姆斯特丹;

 

9.11.3. 会议的语文为英文;

 

9.11.4. 仲裁员将根据法律规则作出决定(Regelen des Rechts);

 

9.11.5. 适用国际律师协会(律师协会)《国际商事仲裁取证规则》;

 

9.11.6.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具有约束力;

 

9.11.7. 各方当事人应在收到仲裁裁决后一个日历月内通知NAI管理人,各方当事人反对公布仲裁裁决,以促使仲裁裁决不予公布;

 

9.11.8. 根据《荷兰民事诉讼法》第1046条,该程序将不会与其他仲裁程序合并(Wetboek van Burgerlijke Rechtsvorder或《规则》第39条。

 

【下一页的签名】

 

 16

 

 

在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商定并签署

 

hear.com N.V.          
     
通过:    
     
标题:    

 

Aurix Luxembourg III S.R.L.          
     
通过:    
     
标题:    

 

WS听力学A/S          
     
通过:    
     
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