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
美国资本代理公司。
根据18 U.S.C.第1350条对CEO和CFO进行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我们,Peter J. Federico,总裁、首席执行官兼首席投资官,Bernice E. Bell,美国资本代理 Corp.(“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TERM2,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18 U.S.C.第1350条证明:
1.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15U.S.C.78m)第13(a)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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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J·F艾德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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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Peter J. Federi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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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 |
总裁、首席执行官兼 首席投资官(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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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6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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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欧尼斯E.乙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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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Bernice E. B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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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 |
执行副总裁兼 首席财务官(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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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6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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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公司提供第906节要求的本书面陈述的签名正本,公司将予以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