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展品32.1
根据认证
18U.S.C.Section1350,
根据通过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Air Transport ServicesGroup,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10-Q表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公司首席执行官RichardF.Corrado兹证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颁布的18U.S.C.1350,规定: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906条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名正本已提供给Air Transport ServicesGroup,Inc.,Air Transport ServicesGroup,Inc.将予以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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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ichardF.Corra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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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 F. Corrado 首席执行官 |
日期:2021年5月10日